放下手机,裴听颂依旧没有能顺利入睡。翻来覆去已经是凌晨三点半,他坐到书桌前打开电脑。那枚u盘就躺在桌上。想到方觉夏赌气说的话,他拿起u盘,插·入接口。
但就在电脑上弹出是否要打开的对话框时,裴听颂犹豫了。
现在还不是好的时机。
他看得出来方觉夏很珍惜自己的创作,这样的心情身为创作者的他完全能够体会。一份心血灌注的作品需要得到更好的对待。
拔·出u盘后,裴听颂趴在桌上,一闭眼就想到采访时的画面,几乎每个问题他们都给出不同答案。方觉夏就像是一扇窗,光是推开一点点,他就已经看到了和自己所处的完全不同的世界。
他从没见过这样的人,活得沉静又清醒,不需要什么口号,也不需要彰显多么逆反的精神,好像天生就拥有一种可以维持自我的能力。
想起些什么,裴听颂坐起来搜出那部讲述费马大定理证明过程的纪录片。
从小他就对数学不甚了解,也不太感兴趣,看之前就猜想观影体验不会太好。但意外的是,他竟然认认真真看了下来,并且深入其中。
哐当——
外面突然传来不小的声响。
裴听颂暂停电影,摘掉耳机悄悄走出房门。声音的来源似乎是客厅。他沿着走道向外,没想到竟然看到了方觉夏。
他仍穿着凌一送他的毛绒衣,蹲在走廊口鬼鬼祟祟。裴听颂想吓吓他,又怕他万一真吓到叫出声吵醒其他人。于是他放轻步子靠近,悄没声儿蹲在方觉夏的旁边。
就这样,他们俩左右挨着,堵住了走道出口。
对于身边突然多出来的一个人,方觉夏完全不知情。他此刻正努力地整理着刚刚经过时不慎碰倒的一摞书。书的最上面还压着一个铜制旧花瓶。他沿着走道出来,一转角就撞上,花瓶咚的一声砸下去,吓了他一大跳。
方觉夏把花瓶立起来放到手边。这些书大多旧到书页都翘起来,可能正是以为这样才被花瓶压着。
一定是裴听颂新搬来的,没地方放就堆这里。方觉夏的强迫症令他不由自主地开始替他好好整理,直到剩下最后一本,摊开的那页放了枚长方形的书签,借着地灯的光,他认出手写的字迹。
是裴听颂的。
方觉夏忍不住小声念出来:“一只知更鸟身在樊笼,整个天堂陷入狂怒之中……”
“咳。”
突如其来的咳嗽声把方觉夏吓得直接坐在地上,手不小心碰翻花瓶。
糟糕——
花瓶并没有如他所想地倒下去,走道依旧很安静,静得方觉夏可以听见自己的心跳。
地灯微弱的灯光将这张无比靠近自己的面孔打亮。裴听颂离他好近,一只手撑在走道的墙壁,面对面把他圈在里面。
“你……”
“嘘。”裴听颂松开扶住墙壁的手,稳住自己为了抢救花瓶前倾的重心,也轻轻放下花瓶。
方觉夏愣愣地握着手里的书签,眼睛瞪得大大的,一动不动盯着裴听颂,像只吓坏了的仓鼠。
见他这样,裴听颂憋着笑意抽走书签,假装生气回瞪方觉夏,压低声音:“你大半夜不睡觉,就是为了偷看我的书签?”
方觉夏的表情有点无辜。
他本来也无辜。
“不是……”他也压低声音,“我是有点饿了,想出来吃东西,不小心撞到的。”
裴听颂饶有意味地点点头,把书签夹在最后那本摊开的书里,放在那一摞书的最上面。
方觉夏扶着墙站起来,刚刚那一下真的把他吓得不轻。
“我也饿了,有吃的吗?”太黑,裴听颂打开餐厅的灯。
“嗯。”方觉夏不声不响开始忙活。
他们的厨房是半开放式的,有一个小小的吧台隔开。裴听颂就坐在吧台前,给自己倒了一杯果汁,也给方觉夏倒了杯,放到对面。
他静静地看着方觉夏在流理台前忙碌。这对他来说是个少见的场景,从小到大他只有负责饮食起居的保姆,他们不会也不能和自己一起同桌吃饭。还是孩子的他就已经习惯了独自用餐时的孤独,尤其是外公去世之后。
“你想吃煎蛋吗?”方觉夏转过身,小声问他。
裴听颂耸耸肩,“可以。”
没多久,方觉夏就端了几个盘子放在吧台。六个晶莹剔透的虾饺、两份溏心蛋,还有一碟萝卜糕。
“做饭这么快的吗?”裴听颂问。
“宵夜而已,”方觉夏知道他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小少爷,“虾饺是速冻的,但味道还不错,蒸熟就能吃。”他指了指萝卜糕,“这是我妈妈前段时间寄给我的,她自己做的,你可以尝尝。”
裴听颂虽然含着金汤匙出身,但难得地不挑剔,就算是后来被押到星图吃苦受罪的,也很少抱怨。
他夹起虾饺塞进嘴里,超出预料的好吃。方觉夏看见他眼睛都亮了,嘴角也露出一丝笑意。
“这个还真的挺好吃,怪不得你喜欢吃。”
方觉夏愣了一下,后来想起是这是快问快答时回答的问题。他用筷子戳破煎蛋,让糖心流出来,“酒楼里的早茶更好吃。”
裴听颂又夹起一块萝卜糕,他很好奇这个长方形的软糯膏体是什么味道。
“这个也好吃。”
看到他满足的表情,方觉夏心里有点高兴。
吃东西像个小孩。不过也是,他本来就刚满二十岁没几天的孩子。
想到这碟萝卜糕是方觉夏母亲做的,裴听颂有点羡慕,又有点好奇,“你小时候是不是天天吃妈妈做的饭。”
方觉夏喝了一口果汁,“也不一定。”他犹豫了几秒,还是解释说,“我妈是中学老师。我念小学的时候经常等不到她回来做饭,她会给我钱,让我去楼下买烧腊饭或者别的什么。但只要她有时间,她就会亲自给我煮饭吃。”
原来妈妈是老师。听到方觉夏自己说出家庭和童年的时,裴听颂心里冒出些没来由的愉悦感。
方觉夏像是想到什么,抬头望向餐厅一角的摄像头,“他们晚上也在录的吧。”
“没事。”裴听颂又夹起一枚虾饺,“我们又没有带麦,他们听不见。”
“可是他们看得见我们偷吃宵夜。”
裴听颂含糊不清道,“你都饿得睡不着了,还在乎这些。”说完他又瞥了一眼方觉夏,“再说了,你看你瘦的这个死样子。”
方觉夏被他噎住,早知道这家伙嘴里说不出什么好话。他转了话题,伸筷子去夹最后一块,“你又是为什么不睡觉?不是一向觉多么。”
“我在看费马大定理。”
听到他这句话,方觉夏刚夹起的虾饺不小心掉下来。他真的没有想到,眼前这个人会因为他的一句话跑去看一部数学纪录片。
裴听颂手撑着下巴,眼睛望向他,“比我想象中更好看。”
“是吗?”方觉夏放下筷子,“我以为你会觉得无聊。”
“有很多地方是看得一知半解,毕竟我数学不好。”裴听颂又说,“是因为你说很打动你,我才想去看的。”
这句话落到耳里,隐隐有些烧烫。
“不过我水平有限,我看过之后的体会肯定和你也不一样。所以想问你,”裴听颂看着他的眼睛,“为什么这么喜欢?是因为那种学术精神?”
方觉夏低着头夹起剩下的小块萝卜糕,将它们码得整整齐齐,一块挨着一块,“嗯,毕竟三百多年那么多人前赴后继,就为了证明这个定理。这段过程就很热血。”
“而且,”他抬起头,“怀尔斯十岁的时候就以证明费马大定理为梦想,成年后竟然真的做到了。你能想象到那个感觉吗?”
他看见方觉夏眼里闪动的光,他整个人都活起来了。裴听颂忍不住地就想点头,想肯定他。
“当然,”裴听颂说,“他说这一段的时候,表情和你很像。”
方觉夏有些不好意思,收敛住小表情又喝了一口果汁,“没有,只是每次想到这个,我就觉得很振奋。”
裴听颂几乎是一瞬间就想到了采访时方觉夏对于偶像的定义。
“所以,这就是你说的梦想的具象化。”
方觉夏点点头,他脸上呈现出一种云淡风轻的平静,“起码这份存在性让小时候的我敢去做梦了。”
裴听颂觉得不可思议,“你什么时候开始这样想的?”
方觉夏喝光了杯子里的果汁,“我第一次看这部电影还是刚上初中的时候。到现在都记得这部纪录片的开头,我可能会记一辈子。”
“就是那段独白?”
他回忆着,眼神渐渐变得柔软,“我记得,那一段的背景音是滴答滴答的钟表声。怀尔斯是这样说的,‘描述我研究数学的经历最恰当的比喻,就是进入一座黑暗房子的过程。因为当一个人刚进入完全的黑暗之中,会跌跌撞撞地碰到家具,一次又一次。’”
这和他们刚刚的意外经历竟然惊人的相似。
“渐渐地,你会摸清每件家具的位置。可能经过六个月或者更久,你找到开关在哪儿,你可以打开灯,突然间你看清了一切。到那时候,你就清楚地知道了自己的位置。’”
方觉夏顿了顿,沉默过后再次开口,“我知道我现在就在黑暗中。”
“但总有一天,”他抬眼望向裴听颂,笑容沉静,“我一定也可以打开那盏灯。”
“我会清楚地看到自己的位置,也让所有人看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