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你是说,周林是你打的。”警察看着面前的汤君赫问。

“嗯,他试图对我进行人身伤害,”汤君赫的十根手指交叠在一起,指节因为紧张而微微泛白,“所以,我是正当防卫。”

一旁做笔录的女警察摇摇头,从鼻子里哼出气,笑了一声,另一个负责提问的警察也笑了:“你哥刚刚可不是这么说的,你们兄弟俩都说人是自己打的,感情可够好的。那你交待一下打人的经过吧。”

“我先是用力掐住了他的脖子,然后朝他肚子上踢了几脚,”汤君赫语速很慢,边思考边说出口,生怕露出什么破绽,但他已经记不清那天黄昏的场景了,那时候他整个人都是懵的,“他被我踹到地上……”

“他没还手?”听出他在说谎,用笔记录的女警察停下了手里的动作,“一个试图对你进行人身伤害的人,在你进行反抗的时候,不会还手吗?小朋友,做笔录的时候说谎可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你哥刚刚已经交待得很清楚了,你想把责任揽到自己头上,没那么容易的,这不是谁说自己打人了就打人了,要看证据的。”另一个警察看着他说,“他脖子上的痕迹,明显不是掐痕。”

“可是,是他自己跑走的时候被撞死的,”汤君赫抬头看着警察说,“跟谁打了他有关系吗?”说完这句,他的眼神变得有些阴沉,慢吞吞地继续说,“恶人自有天收,不是吗?”

他天真的神情中透出一种报复的快意,那个做笔录的女警察一抬头,恰好对上他的目光,一时间有些错愕。

打架的明显是哥哥,反而弟弟的反应更让人不寒而栗。她的脑中出现这种想法。

但那种眼神在汤君赫的眼中一闪即逝,很快便恢复了平静。

“打完之后,你们有对他进行威胁或者恐吓的行为吗?”另一个警察继续问。

“没有。”

“那有没有追赶行为?”

“没有。”

“也就是说,是他自己吓得跑了?”

“嗯,他那种人,只要见到自己打不过的人,会很快逃跑的,”汤君赫说,“所以,才会只找小学生下手。”

“找小学生下手是指?”

“他是恋童癖,利用职务之便,试图侵犯过很多小学生,这你们都没查出来吗?”汤君赫的语气中掠过一丝嘲讽。

“你不是小学生,那怎么解释他跟踪你的事情?”

“六年前我是啊……”汤君赫说。

两名做笔录的警察交换了一个眼神,听到他这样说,才明白过来为什么周林的租处藏着那么多汤君赫的照片,从稚嫩的儿童期到青葱的少年期,全都是模糊的偷拍。

“那当时为什么会去那片工地?主路的监控显示,周林是跟在你后面拐进那条小路的,那条路现在已经不用于交通了,你带着他到那里有什么目的?”

“不用于交通,但也可以走那条路回家,那里很安静,我喜欢安静的地方,没想到他跟着我过去了。”汤君赫平静地说,“不是我带着他过去的。”

“在明知道他可能会伤害你的情况下,还去那么危险的地方?”

“知道他可能伤害我,我就一定要躲到家里哪都不去吗?”汤君赫不动声色地反驳。

……

做完笔录,汤君赫依据警察的要求,按了手印,做了指纹,然后又照了照片,这才被带着走出去。

他的手心上全是冷汗,走出来之后才感觉到后怕。

他跟在那个女警察的后面,在脑子里措辞了一番,才出声问:“姐姐,这件事情我们会承担责任吗?”

一个漂亮的男孩放软了语气跟自己讲话,任谁听到都会不自觉心软,但女警察开口的瞬间,脑中掠过他做笔录时的那个眼神,便将语气放冷说:“事情还没调查清楚,暂时只有你哥承担打架斗殴的责任。”

“可是他该打。”走了两步,汤君赫又说。

女警察回头看他一眼:“小朋友,治安社会,有事找警察。”

汤君赫默不作声了,过了一会儿又问:“那我哥会怎么样?”

“考虑到你们是未成年人,死者身上的能辨认出的伤也够不成轻伤,拘留三天。”

汤君赫有些慌神,他想起汤小年险些被拘留的那天。他不知道看守所里是什么环境,但想来也不会多好过——杨煊是为他打人的,要坐牢,也是他去才对。

“我可以替他去吗?”汤君赫问。

“坐牢可以替人坐吗?”女警察回头看他一眼,“不可以,所以拘留也不能替。”

也许杨成川可以解决这件事,汤君赫想起汤小年当时被放出来,就是给杨成川打了电话。对于自己的儿子,杨成川不会坐视不理的,想到这里,汤君赫稍稍放下心来,默不吭声了。

杨煊不是第一次因为打架斗殴进派出所了,那个做笔录的女警察对他的底细摸得已经一清二楚,这时走过去,用半开玩笑半正经的语气和他说:“杨公子,都不是第一次进来了,怎么样,这次拘留三天体验一下?”

杨煊满不在乎地说:“好啊。”

“对不起,”汤君赫坐到杨煊旁边,小声说,“你给你爸打电话吧。”

杨煊转头看着他,眼底藏着一丝戏谑。

“或者我打,我来说,”汤君赫低垂着眼睛说,“我会说清楚的。”杨煊是为了他才打架的,他会在杨成川面前为杨煊洗脱责任的。

“不用。”杨煊还是那句话,然后摸出手机给杨成川的司机打电话——这种事情,杨成川一般都会直接派司机过来,他是断然不会亲自过来接杨煊的,因为嫌丢人。

“陈叔,你现在有时间吗?”杨煊对着电话,低头说,“我在派出所,遇到一点事儿,你能过来接我么?”

“又进去了?”司机对这种事司空见惯,“什么情况啊,跟你爸说了没?”

杨煊便把情况大致交待了几句,他说得无波无澜,那边听得一惊一乍。

“死了?你不用承担什么责任吧?”

“打架斗殴的责任。”杨煊说。

“暂时。”站在一边的女警察替他补充。

杨煊全程没提他救下的那个人是他弟弟汤君赫,司机便松了一口气说:“哦,那你这属于见义勇为啊。”

杨成川的司机没什么实权,听完这事便给杨成川的秘书打了电话,问他要不要跟副市长汇报一下,毕竟虽然父子俩面上不太对付,但杨成川对自己的这个大儿子还是很上心的。

秘书敲门进来说这件事情时,杨成川正准备晚上要在会上做的报告,作为润城的副市长,这个周他几乎每天都要在会上做报告,忙得焦头烂额。

一听秘书说什么杨煊打架斗殴的事情,杨成川立刻一股火气冒了上来,没好气地斥道:“你别管他,让他在里面待着,能关几天是几天。”

从润城离开的前一晚,他特意找杨煊谈了进省队的事情,大意是虽然爸爸不支持你搞体育,但你要是真喜欢打篮球的话,那就去吧,省队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您是觉得我终于有上大学的机会了,不会给您丢脸了吧?”杨煊眼皮也没抬一下。

杨成川被他顶了这一句,火气蹿上来,又勉强压了下去,好言好语地劝:“不管怎么说,上大学都对你的人生有好处。”

“也对你的面子有好处。”杨煊继续冷言冷语地嘲讽。

“杨煊,你是我儿子,对你老子不用抱有这么大的敌意,”杨成川扬起声音,肃着脸教训他,“我做什么事情不是为了你好?”

“你把我妈气死也是为了我好?”杨煊铁了心一句话也不让他舒心。

“你爱去不去,为了跟我置气把自己的前途给毁了,再过二十年你看看后悔的是谁。”杨成川被他气得脸色铁青,站起来说。

“我会考虑去的,”杨煊半倚在床上,闭着眼说,“毕竟能离这儿远一点。”

“有本事你现在就滚,”杨成川摔门之前撂下一句,“我不会求着你回来!”

想起几天前的这番谈话,杨成川就气不打一处来,再听到什么打架斗殴的事情,他更是巴不得派出所把杨煊关进去几天,从里到外捋顺了,捋成三年前那个品学兼优让人省心的杨煊,再给送回来,那就再好不过了。

不过,杨成川话虽那么说,但秘书却不能按照他的字面意思办。秘书思忖了一下,给司机回了个电话,让他先把杨煊先接出来,后续的事情等杨成川回润城再说。

这一等,就等到了下个周一。

那天杨成川还在回润城的路上,已经把这件事忘了,正闭目养神,冷不防接到了一个坏消息——杨煊被省队取消录取资格了。

杨成川如同遭遇当头棒喝,再加上这几天开会劳心费神,当下血压飙升,感觉到一阵眩晕,趁着神志清醒,他赶紧让司机掉头将自己送往医院。

好在医院不远,杨成川又被送得及时,没过半小时就恢复了正常。秘书也赶紧趁着这段时间把事情打听清楚了,诚惶诚恐地站在一旁讲给杨成川听——

原来那件事情根本没有杨煊当时说得那么简单。他“见义勇为”的那个人,正是他的弟弟汤君赫。死了的那个人,正是汤小年控诉过的那个变态老师周林。

周林死前身上有被殴打过的痕迹,他母亲便认定自己的儿子并非死于普通车祸,而是死于蓄意谋杀,便去派出所报了案。警察去周林的租处搜出了上百张汤君赫的照片,又查了主路的监控,发现周林当时正是跟在汤君赫身后,走进了那条通往拆迁区的僻静小路。监控上显示,不出十分钟,杨煊便骑着车急匆匆地赶了过去。又过了大约十分钟,周林神色惊惶地从那条小路上跑出来,正赶上红灯最后几秒,他没顾上抬头看一眼,便急三火四地朝路对面跑过去,正赶上一辆因为抢灯而急速冲过来的车,人车相撞,周林被撞飞了近十米远,当场没了气。

不过,虽说周林死于车祸,而兄弟俩和那个撞死周林的司机并不相识,但这件事因为疑点太多,还是被警方列到了调查范围当中,其中一个最大的疑点便是,被跟踪六年的汤君赫为什么要提前两站下车,拐进那片荒无人烟的拆迁区?明明他知道周林对自己心怀叵测。

所以,虽然那天杨煊和汤君赫被司机送回了家,但身上的嫌疑却没消除,接下来的几天里,警察又到各处了解了一些情况。

但案件却迟迟没什么进展——汤君赫身上虽然背负着强烈的作案动机,但对周林动手的却不是他;杨煊虽然把周林揍了一顿,但他身上却没有明确的作案动机——他看起来对周林知之甚少。第一次做笔录时,当警察把其中一张周林偷拍汤君赫的照片推到他面前时,他皱着眉,说了句:“操。”

那张照片的确有些过分,十岁的汤君赫坐在凳子上,悬空的两条小腿离地面还有不短的距离,他的衣服和裤子间露出腰间一小片白嫩嫩的皮肤——周林的镜头正是对着腰间这片区域拍的,不难推测当时他揣的是什么龌龊心思。

“什么感想?”警察看着杨煊问。

“打轻了,”杨煊沉声道,“当时不该那么快就让他滚。”

警察有些无语地看着他。

说来也巧,案件调查期间,省队也派人下来对预选拔的几个队员进行背景调查,结果一查,就了解到杨煊不仅在前几天参与校外打架斗殴,而且还是某个命案的嫌疑人,这个情况报到省队上面,引起了不小的重视。恰在杨成川回来这天,通知下来了——取消杨煊进入省队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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