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第五页 悬壶

楔子

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苦有疾厄来求救者,不得问其贵贱贫富,长幼妍蚩,怨亲善友,华夷愚智,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之想。亦不得瞻前顾后,自虑吉凶,护借身命。见彼苦恼,若己有之,身心凄怆,勿避崄巇,昼夜寒暑,饥-渴疲劳,一心赴救,无作工夫形迹之心。如此可为苍生大医,反此则是含灵巨贼。

 ——《大医精诚》·孙思邈

1

夜色下,紧闭的门窗嘎啦嘎啦直响,十几张一模一样的脸,疯狂地朝墙上每一道缝隙里挤,胀满血丝的眼球,贪婪地往这座立在一片烂泥地上的铁皮屋里探看。

在这块位于新德里南部的土地上,时时刻刻都有闷热的怪味,从远处那片沉睡中的贫民窟里四散而出。

此地向来平静,因为住在这里的人每天只需要为一件事忙碌——填饱肚子。破屋与臭水沟之间,常有饿得哇哇大哭的孩子;也有推着旧自行车郁郁而归的男人,在妻儿期待的目光里,也只能无奈地摇摇头。每隔一些时日,就会有虚弱的老人在饥饿或者疾病中走完一生,也有一些年轻人,因为不堪生活的沉重,选择了最便宜但是最有效的老鼠药。

但唯一庆幸的是,起码他们还能看得起大夫。准确说,是有一位大夫愿意来看他们,总是不收诊金,离开时还会留下免费的药品。每次在那些感激但又绝望的目光里离开时,不苟言笑的他,只会留下一句话——淡定些吧。

问题是,现在的情况,很难让人淡定啊!

铁皮屋里,甲乙面朝着我,用后背紧紧抵住被疯狂摇动的大门,寒光闪烁的七尾墨已经从牙签盒里跳出来,握在他手里。如果不是我总拿牙签剑来命名他的专用武器,他不会严肃地告诉我,这把变换不定、雪光潋滟的半透明长剑不叫牙签,叫七尾墨。怪名字!

“再这么硬抗下去,这房子撑不了多久了。”一扇坏了把手的窗户前,敖炽双手死摁住它,不让外头的家伙钻进来。

“一分钟,我可以将外头清理干净。”甲乙从门缝里望了望外头,冷冷道。

“我只要半分钟!”敖炽白了他一眼。

我的背后,那活得悄无声息的男人走出来,摇晃的灯落在他灰白的头发与永远干净的医生袍上,说:“那些事,就拜托你了。”

“你倒很淡定。”我看看他,又看看外头那十几个人影,“你确定你要那样做?”

他笑笑:“我是医生。”说罢,他从怀-里掏出一张叠好的纸交给我,朝里屋看了看,说:“这个替我交给艾米丽吧。”

随着他手上的动作,一抹淡淡光华从我眼前晃过——他的腕子上,戴了一串“无论如何也取不下来”的月光石,起码在一般人看来,那就是寻常可见的晶石中的一种。乳白色,半透明的十三粒圆珠,随着光线的变幻,浮出一层幽幽蓝光,柔美温润,一眼看去,那就是自月色中摘下的最好的一片。所以,这种模样的晶石,一直俗称月光石。

可我知道,他手上这一串,并非“寻常”的月光石。他清清楚楚地告诉过我,这一串月光,有个专属于它的名字——月隐娘。

我也清清楚楚地知道,这就是我要的,第六块石头。

从南非到印度,从破天斧到月隐娘,这次的故事,让身经百战的老板娘都觉得十分坎坷,不知该从何说起。或许,应该从一只蚊子开始?!

2

啪!一只秋天里的蚊子,倒霉地死在老孙手里。山里的秋天总是特别长,蚊子比牛还大。

他摇摇晃晃走上半山坡,几棵老榕树抱着他的小院子,一地幽凉。

“吱呀”一声,破朽的木门被推开,他披着一身暗淡的月光,打了个饱嗝,靠在门框上,拴在腰间的老葫芦晃晃悠悠。

“还不睡?小黄都睡了!”老孙抹抹嘴,对着那个仍在桌前忙碌的年轻人说道。小黄是他们养的公鸡,晚睡早起,报时准确。

年轻人没有反应,专注地拿着柳叶刀,在一片翠绿肥厚的树叶上游走。他脚下的垃圾筐里,已经堆了半桶支离破碎的树叶。

“武昌打起来了呢。”老孙没有进屋的意思,就靠在那儿,自顾自地说着,“这一声枪响,皇帝这个玩意儿,怕是从此都没有喽。”

年轻人依然专注于他的刀与叶子,明亮的光线下,那张被山风吹得稍许粗糙的脸,棱角分明,五官俊挺,另有一种与年龄无关的沧桑之美,即便剪着最没有特色的平头,还是很耐看的一个人。

“你又把头发剪了呀?”老孙发愁地看着他的头顶,“都说别找村头的老王剪头发了,那老家伙剪出来跟狗啃的一样。我说篇篇啊……”

“为什么我总是无法将叶脉完整地剥离出来?”年轻人突然抬起头,手指中拈着一片残缺的叶脉,“老头,你是不是还有什么诀窍没有教给我?”

“别叫我老头,叫老师!”老孙瞪了他一眼,“没大没小。”

“你不叫我篇篇,我就喊你老师。”他把叶脉扔进垃圾筐,擦擦手,又重新取了一片叶子,“你说过,等我能用这把刀完整无缺地剥离出一片树叶的叶脉,才是真正的大夫。”

“好吧,第五同学。作为我现在唯一的学生,老师慎重地回答你,诀窍只有一个。”老孙很是卖弄地竖起一根手指,“淡定!”

“我并不冲动。”他瞟了老孙一眼,“你又拿瞎话骗我!”

“那是你还没搞清楚怎样才能真正地淡定。”老孙打了个哈欠,“你继续练习,老师去睡了。”

他埋下头,更加专注而细致地在树叶上练习,薄如蝉翼的刀片在叶脉与叶肉之间游走回旋,比画一幅工笔画还精细。

什么时候,才能像老师那样优秀,被无数病人称赞呢?!

就是这么个念头一滑而过,他手里的刀片一歪,一条叶脉断开,又失败了。

第五篇将刀一扔,有些躁郁地走到窗前。外头的夜色,正正是“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落英山下的景色,一如既往的幽静美妙。

跟在老孙身边学习医术已经快五十年,这老头带着他云游四海,繁华城镇,冷清小村,都住过。今年,是他们住到落英山的第五年,附近的山民们都喜欢他们,因为老头给他们治病从来不要钱。

微寒的夜风从外头掠过,他关上窗户,目光却长久地落在墙上的圆镜上。镜子许久没有擦过了,人照在里头,像笼着一层雾。他怔怔看着自己模糊的脸,这张脸,不论时光如何飞逝,也不会有任何变化。他已经不再是“年轻人”,而且,也远远不止五十岁。

他当然知道自己不是人类,但好笑的是,不是人类的命,却又要得人类的病。

没记错的话,他是在一片由无主孤坟组成的墓地里醒来的,被吵醒的。有好心人找了道士来为这里的亡者做法事超度,鞭炮声震耳欲聋。

他从梦中醒转,伸了个懒腰,无数闪亮的玉屑从他身上掉落下来。

思维很迟钝,记忆很空白,赤身露\_体的他,从一座坟茔后钻出来,将在场的人吓个半死。

然后,便是学习与流浪,从一个空白的人,学习如何接纳这个崭新的世界。

多尴尬啊,明明不是人类,却会冷、会饿、会受伤、会生病。为了赚钱果腹,他在风寒料峭的码头替人卸货,累到半死却被黑心的工头耍弄,说工钱要到三个月后才会有。

发着高烧的他,在工头趾高气扬的笑容里,默默离开了码头,不吵也不闹。

背后,离他越来越远的码头与货船,毫无征兆地冒起了黑烟,像是着了火,却又看不见半点火苗,就这样在众目睽睽之下,化成了灰烬,工头与所有来不及逃开的工人,在地上胡乱打滚,衣裳与皮肉粘在一起,嗞嗞作响,仿佛被熊熊烈火炙烤,很快命丧黄泉。

所有人都吓呆了。而这场事故,一直没有得到任何合理的解释,官府在报告上草草写上“火灾”,上报了事。

他病得越来越重,在模糊的视线里穿街走巷,毫无目标。没有钱吃饭治病,是不是可以去抢去偷去骗呢?

不可以。

他自己的答案清清楚楚,身\_体里好像有一种深刻的本能的意识,告诫自己,这样偷鸡摸狗求生存的行为是下作之举,他的身份,不允许。

但是,他的身份?他的身份是什么呢?到此刻也还是想不起来。

最后的一点力气,将他带到了一个饭馆前,昏死之前看到的最后一个人,就是老头。

那天他还是像今天这样,穿着不合时令的布衣布鞋,满脸褶子,一身药味,腰间拴着的棕黄色的葫芦,涂了膏似的油亮光润。

老头的汤药,给他捡回一条命。客栈里,吃饱喝足的他,看着专注翻书的老头,说:“我要跟你学医。”

“行啊。”老头眼也不眨地回答。

事情就是这么简单,他成了老孙的学生。

老头说名不正言不顺,你还是要有个正经名字的。

他以为,会有多么“正经”的名字,结果老头皱眉想了半天,看了看手里的书本,一拍桌子:“有了!就叫第五篇吧!”

这叫什么破名字!

老头说,刚好看到第五篇,这就是天意啊!再说。“第五”本身就是个源远流长的复姓,多有意义!

“随便吧。”他摇摇头,看着老头手里的书,“那是什么?跟医术有关?”

老头把书合上,露出封面,嘿嘿一笑:“不是啦,是杨柳街上说书的小李自己写的小说,《春三十娘大战猪八戒》!好看哪!”

他彻底沉默了。

五十年时间,不长不短,老头的医术,他学到大半。用刀已是最后的课程,也是最难的一段。可是,老头从来不让他单独为人诊症,总说他还未到出师的时候。

五十年,除了脸上又多了几条褶子,头发又稀疏了大半之外,老头也没有多大变化。

他问过老头到底多少岁了,老头笑嘻嘻地说:“一千三百三十岁。”

他不信:“人不可能活那么久。除非你是妖。”

“我有长生术,信不信?”老头拍了拍那个不离身的葫芦,神秘兮兮地说,“等我翘辫子了,就把这个葫芦送给你。医道之精华,都在这上头。”

真是个满嘴胡话的老家伙啊,那个破葫芦他又不是没偷看过,里头毛都没有一根,大多数时候是作为水壶或者酒壶使用,有时候老家伙连外头没喝完的肉汤也会拿它装回来。

他揉揉酸胀的眼睛,视线从镜子上挪开,转身走到桌子前,深吸了口气,重新拿起了刀与树叶。

3

村里闹出了人命。

几个壮汉拿门板儿抬着一个溺水的妇-人奔到了他们面前。

不多时,另一拨人又背着一个面白唇紫、知觉全无的年轻女-子冲到院子里。

每个人都在焦急高喊:“孙神医救命!”

可是,这次连老孙都无能为力,一个跳河,一个服毒,送来得太迟了。

房间里,两具尚有温度的尸体各躺一边,各自的熟人拥在一起哭哭啼啼。一个三十来岁的男人,长相还算斯文称头,跪在中间,一边扇自己耳光一边疯子似的喃喃:“把我劈成两半就好了!劈成两半就好了!”

第五篇站在门口,看了两眼,转身走到院子里的石阶上,老头正坐在那儿喝茶。现在是中午,太阳很大,但总觉得不暖。

事情不复杂,男人在城里打工,赚了钱,便背着原配养上了外室。之后事情败露,男人欲与原配分手,奈何原配以死相逼,说只要分开她就去死,又不许男人正式纳妾。男人无奈,拖拖拉拉一两年,如今外室又心生不甘,非要男人给个名分,一路从城里杀到村里,两个女-人,闹得不可开交。

最终,气愤之极的原配投了河,不甘示弱的外室服了毒,留下这个不知所措的男人。

“真吵啊。”他坐到老头身旁,房间里传出的哭声一阵高过一阵。

老头不说话,喝茶晒太阳。

他沉默了片刻,问:“如果有种医术,真的能让一个人变成一模一样的两个人,你觉得好不好?若是有两个男人,这两个女-人就不会死了吧。”

“不好。无论怎样,不够淡定的人,出事儿是迟早的。”老头喝了一口茶,看着他,突然问,“你的叶脉能拨出来了么?”

“没。”他答道。

“你刚刚的问题,恰恰是你不能拨出叶脉的原因所在。”老头狡黠地眨眨眼。

他皱眉,想不通其中玄机。

“现在想不明白,将来总有一天会明白。”老头抹抹嘴,又把他的葫芦拿到手里把玩,“记得我遇见你的那年,海城码头上出了一场诡异的惨事,码头上的货船还有众多工人都死于非命。那种烧焦的味道,跟寻常火灾造成的味道有些不同。”

“是吗?”一只野鸟从墙边飞过,他扭头看过去,“你的鼻子很厉害。”

“我一生中靠气味分辨过的草药不下万种,再细微的差别也瞒不住我。”老头继续欣赏着他的葫芦,“你的身上,一直有那股奇特的味道。到现在也没有散去。”

阳光下,葫芦的颜色更深了,一块块的斑纹在它圆润可笑的身\_体上铺陈开来,形成各种无法解释的图案。

“你会把它送给我?”他岔开了话题。

“当然。”老头笃定地说,“都说了只要我翘辫子了,它就是你的。”

他一笑:“那你什么时候翘辫子,老不死的东西?”

“恐怕,就在一个月之后了吧。”老头微笑。

傍晚,那群哭哭啼啼的人才带着他们逝去的亲人,点着火把,缓慢地朝村子那边走去。

小院里终于恢复了平静。

房间里,老头端正地坐在灯下,铺开一叠宣纸,举着毛笔,写了一张又一张。

他知道老头又在抄经文,一篇篇整整齐齐的《般若波罗蜜多心经》慢慢摞起来,佛经中字数最少的一篇。老头抄得很仔细,字字工整,跟他平日里写的药房一样,一丝不苟。

一直抄到深夜,纸用尽,墨用尽,老头才叫他过来,把这一沓经文交给他,说:“烧了吧。”

“这么多?”他多嘴问了一句。老头一直有这习惯,一旦遇到回天乏术的病人,事后他总会为他们抄一篇经文化掉。

“替武昌城里那些娃娃也抄了一些。”老头揉揉发花的眼睛,“有多少战火,就有多少骸骨。”

他看着手里的经文:“那这些可远远不够。”

“有心就足矣。”老头一瞪眼睛,“莫非你真想累死我这把老骨头!”

他耸耸肩,去了院子。

心经化成的灰烬,被风卷到半空,四面八方地飘洒。

不需要任何火源,他就能“燃烧”一切他想烧掉的东西。老头知道他有这个本事,家里从来不买火柴,省钱。

回到房间,老头已经缩到床-上睡着了,鼾声如雷。

五十年来,他都是一个模样,治病救人,吃饭睡觉,没有大悲大喜、癫狂躁郁,平静淡泊得似一潭深水。

他走过去,替老头盖好了被子。

窗外的月色亮起来,落在他的左手腕上,一串乳白色的圆珠手串,荡漾着幽蓝的光。

他看着这串石头入神,除了老头,就是它陪自己最久了吧。从他自墓地醒来时,这串石头就在他的手上,无论如何也摘不下来。并不是手串勒得太紧,而是摘下来之后不到半秒,它又会出现在原来的位置,不论你将它扔到多远的地方,它还是会出现在手腕上。

它跟他,像是一体的。

4

一个月之后,老头真的死了。那一天,没有太阳,初冬的寒气刚刚冒出来。

老头死在睡梦里,安详得很。

头一夜,他给睡姿不对的老头盖被子时,老头还醒了一次,睡意朦胧地望了他一眼,没说话,只伸出一根手指,在他额头画了一个“一”字。

然后,老头翻了个身,打起呼噜,从此再没有醒来。

他把老头埋在院子后头那棵最老最粗的树下,立了一块粗陋的石碑。

石碑上刻了一行字——一个老头躺在这里。

不过在这行字的旁边,还有一行比蚂蚁大不了多少的字——如果你看清楚了这行字,说明……你踩到老头我的脚了!还不闪开!

这是老头很早很早之前就嘱咐过他的,说他死了之后,墓志铭就这样写,无需标榜功绩,亦无需悲悲切切。

暮色之下,山风树叶合奏出沙沙的声响,会黑的石碑就像老头平日里穿戴的衣衫,极不显眼。

他在墓碑前站了很久,目光在墓志铭上反复,最后,笑了笑。

只有老头这样的人才会干出这样的事吧。他一辈子乐呵又疯癫,为了哄怕苦怕疼的小孩吃药施针,他会拿锅灰把自己涂成大花脸逗孩子开心,分散他们的注意力;被瘟神笼罩,已经被划为禁区,只等官府一声令下就要被焚烧殆尽的村落,所有大夫都躲得远远的,只有他跑进去;当然也有救不回人的时候,死者家属悲痛欲绝之余,拿他做发泄对象也是有的,他额头上的一道疤,就是被失控的死者家属拿石头砸到。他居然都不躲,只说一句已尽力,节哀,便捂住伤口离开。

这个老东西,用各种事实证明着他的“淡定”。可是,一个有知觉有情绪的人,又怎能做到时刻如此?太难。就连不是人的他,也办不到。

又或者,这里头有什么诀窍,而老头一直没有告诉他?!反正,老头没告诉过他的事情有好多,包括他的身份,包括临死前在自己额头上写的“一”字到底是什么意思。到老头入土,他只知道他姓孙,甚至连这位“老师”的全名都不知道,其余的就更不用提了。于他而言,老头只留给他一身医术,一个葫芦,便再没有其他。

回到院子,收拾起单薄的包袱,然后像老头一样,把那葫芦挂在腰间,再背上药箱,他走出了院子。

没有通知任何人,只是觉得,应该出去走走了,随便去哪里。

从现在开始,他也是一个大夫了吧?!

5

外头的世界,也很不好呢。今天推翻了皇帝,明天又有人复辟,后天又有人出来抵抗,走到哪里都是枪炮的声音,随时都能看到雄赳赳气昂昂的游行队伍,反对这个,反对那个,走在最前面的,多是极年轻的面孔。你争我夺,血流成河,也是各个城市里常见的景象。所以,根本不愁没有患者。

他的诊金历来收得微薄,这是老头跟他说的,救回一条命,抵过千万金,诊金什么的,够一日三餐就行了。

认识他的人都叫他第五大夫,许多人都说他的姓名怪有趣的,一些调皮小孩还会问他,是不是他的哥哥姐姐叫第一第二第三第四。他总是认真地回答:“我没有兄弟姐妹,独来独往。”

他始终不及老头幽默。

时局并没有因为时间的推移而平静,反而越来越乱了。烽烟处处,群雄并起,谁都想在这片土地上割下最大的一块肉,不管要为此付出多少人命代价。

他的医术,已经足够他将一帮庸医远远甩在后头,即便他还是不能从一片树叶中剥出完整的叶脉。

老头说他一日不能成功,就一日不能出师,这话是逗他玩儿的吧。看看所有被他就回来的人,哪一个不是对他千恩万谢,哪一个不是一口一个“神医”?

腰间的葫芦,已是“悬壶济世”的代言者。他看过这个葫芦无数次,它还是个葫芦,并没有半分与“医道之精华”有关。老头又在瞎说!

独行世间已近数十载,他厌烦了永无休止的炮火,厌烦了总是在一片血肉模糊里替人取出大大小小的弹片。空气里刺鼻的火药味道,让他咳嗽不止,对于病患的感激,也不像起初那样欣喜。

于是,他收拾起东西离开,这次,他往更远的地方走。

海洋的另一边,人类也变了模样,白色的皮肤,金色的头发,连眼睛都是蓝色的。不知道老头来没来过这样的地方,不过就算他来,只有咖啡没有烧酒的日子,也很难熬吧。

他的脸孔没有变化,变的只有头发与衣裳。没了村头的老王,他再也没剪过平头,自由生长的头发一旦过了肩膀,他就拿剪子随便的剪短,这让他的脑袋总是像一只乱糟糟的刺猬。在这座被称为London的城市里,不兴唐装长衫,男人们都穿着笔挺的西装与皮鞋,连当医生,都要一种被称为“行医执照”的玩意儿。

他不需要这些,他只需要一个可以吃饭睡觉,足够摆开一张长桌的地方就够了。

街角开杂货店的李太太,把杂货店楼上的房间送给他住,不收租金。

那一年,探亲回来的李太太与他搭同一条船往大洋彼岸,染上了严重伤寒的她,差点被作为病原体扔进大海,船上的洋人医生并不太将一个中国平民的性命当一回事。是他从几个无知的野蛮人手里,抢下奄奄一息的李太太,花了三天时间,将她自死神手里拖了回来。

救命之恩,只提供一个住处,李太太觉得十分不够。尽管她与丈夫经营的杂货店赚不了多少钱,可她还是想尽可能多的给第五篇一些报酬,但是全部都被他拒绝。他说,有个栖身之地,一日三餐,已经足够。

从此,他成了一个住在杂货店楼上的、没有行医执照的“医生”。来找他的人,多是同乡,很多是李太太带来的。在这个小小的圈子里,他依然是“第五大夫”,依然是“神医”。

那个葫芦,被挂在窗边,有点无聊地从雾沉沉的玻璃上眺望外头的景色。

如果那个微雨的下午,李太太没有将那个年轻美貌的女-人领到他面前,或许,后来的事都不会再发生了。

6

“烧退了!”

华丽舒适的房间里,年轻的卡特夫人抚着不足三岁的女儿的额头,又看了看温度计,惊喜地对第五篇说。

“嗯。那就好。”他收拾起药箱,又交给她一小包药粉,“温水调服。三天之后当无大碍。”

“为什么你可以做得到?”孩子的母亲接过药包,湛蓝的眸子不可思议地盯着这个衣衫朴素的异乡人,“我父亲与他的同僚们,用了各种方法都无法让洛丽娅退烧。”

“药不对症,自然无用。”他背起药箱。

“请等一下。”她从床头柜里拿出厚厚一沓钞票,放到他手里,“谢谢你。李太太确实没有说谎,你是一位非常优秀的医生。”

他从钞票里抽出两张,叠好放到衣兜里,剩下的全部放到桌上:“告辞。”

这时,房门突然被粗暴地推开,一老一少两个英国男人冲进来,年轻的那个,一上来便抓住卡特夫人的手腕咆哮:“你疯了?!找这样的人来给我们的女儿治病?神啊,要不是罗伯特及时来诊所通知我,我简直想不到你会蠢成这样!”

年老的男人打量了第五篇一眼,皱紧眉头:“安妮,你知不知道这样很可能害死洛丽娅?”

第五篇看也不看这两个男人,转身离开。

“站住!”年轻男人松开卡特夫人,一个箭步挡在他面前,“我是洛丽娅的父亲,也是格瑞林医院的副院长,现在不能让你走,如果我女儿因为你的原因有什么闪失,你是要承担全部责任的!”

“查尔斯·卡特先生,还有我尊敬的父亲,”卡特夫人冷冷地开了口,“你们为什么不看了洛丽娅之后,再来决定要不要对我请来的医生无礼?”

老人一愣,这才从愤慨中清醒过来,上前检查熟睡中的外孙女。很快,他微微张开嘴,一脸诧异。

“烧退了……脉搏与心跳都很正常。”老人抬起头,用惊喜但又有一点不情愿的语气,对那个叫查尔斯的男人说道,“洛丽娅没事了。”

查尔斯不信,直到他亲自为女儿检查之后,才愕然地抬起头,不知该说什么。

“对不起,让你受到这么粗鲁的对待。”卡特夫人走到第五篇面前,诚恳地向他道歉。

第五篇摆摆手,转身走出了房门。

“那个中国人是谁?”回过神来的查尔斯问他的妻子。

卡特夫人笑笑:“那你应该去问你忠心耿耿的罗伯特,他最擅长的,不是替你监视我的一切么?!”

“你……”查尔斯恼-羞-成怒。

“这些是他留下的吗?”老头子拿起第五篇留下的药粉,放在鼻子下嗅了嗅,对查尔斯说,“带回医院去化验一下,看看是什么成分。”

从头到尾,除了卡特夫人,其他人的重点都不在洛丽娅身上。

离开-房间之前,查尔斯低声对妻子道:“今晚的慈善晚宴,你与我一道赴会。出席这个晚宴的全部是医学界的翘楚,还有好几位是皇家医学会的首脑成员,你放聪明些,与我一起好好应酬。”

房门“砰”的一声被关上,卡特夫人面无表情地坐到床边,轻握着女儿的手,梳妆台上的镜子,映着她略显憔悴,却依然娇好的容颜。

安妮·斯图尔特才是她的本名,而斯图尔特一家,是这个城市里最耀眼的一群,从她的曾祖父开始,每一代都是济世救人、伟大高尚的医生。到了她父亲这一代,更是成为了最有名的格瑞林医院的院长。而她自己,也曾是医学院里少有的女高材生,只是还未能完成学业,便匆匆嫁给了查尔斯,成了年轻的卡特夫人。原因很简单,也很不堪,没人知道有着光鲜职业的父亲,是一个不折不扣病态的赌徒,地下赌场吞掉了斯图尔特家的大半家产,如果不是与卡特家联姻,斯图尔特家早该宣布破产。靠做木材生意起家的卡特一家,虽然富甲一方,却始终不被上流社会接纳,如今出了一个学医的儿子,不止娶了医界名家的女儿,还当上了格瑞林医院的副院长,卡特家终于有扬眉吐气的感觉了。

一个有名无财,一个有财无名,取长补短,彼此心照不宣。安妮还记得,自己是在老父亲声泪俱下的哀求里,才被迫同意嫁给那个只在照片里看过一眼的男人。

三年过去,查尔斯在事业上越发顺风顺水,连全国最权威最标榜医生价值的皇家医学会,也将他列入了新一轮的候选会员名单。

安妮轻轻叹了口气,起身从衣柜的角落拿出一个木匣子,坐到窗台前。傍晚的余晖晒到打开的木匣里,一把薄薄的手术刀,依然闪亮锋利。

这是她从学校里带回来的,唯一的纪念品。她的梦想,一直是成为一名优秀的大夫。可是,梦想最终成了一场梦。如今的卡特夫人,只是卡特先生身边的一个陪衬,生儿育女的工具。他不需要她做任何事,只要她随时配合自己,在外人面前做出夫妻恩爱的样子,让他更加确立一个良好的公众形象,就足够了。

她拿起冰凉的手术刀,试着在空气里比划了几下,最终还是将它重新关进了匣子里。

7

卡特夫人成了李太太杂货店的常客。她每次来时,都戴着鸭舌帽,穿着西装皮鞋,金色的长发仔细挽起来塞-进帽檐,晃眼看去,就是个俊俏的少年。

她来的唯一目的,就是跟在第五篇后头,像个好学的小学生一样问长问短,一边问,还一边拿小本子记下来,包括人体-穴-位图,她都仔细画下来。这些来自异国的神奇医术,常常令她惊叹不已。

对于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女学生”,第五篇不喜欢,也不讨厌,只要她问,他就会一五一十地回答,如何分辨草药,如何对症下药。总之,老头给他的本事,他都如实教给了她。她在医学院里学到的知识,也是第五篇未曾接触过的,作为一个肄业的医学院学生,她也很乐意将她所知道的东西,传授给第五篇。

一连数月,他们之间的对话,从来都只与医术有关。可是,你来我往,互相切磋,倒也不太乏味。有一次,这个女-人还带来了一部笨重的相机,非要与他合影留念,他拗不过她,与她并肩而坐,对着镜头,怎么也不好意思笑出来。

到了后来,如果她一连几周都没有出现,第五篇发现自己会情不自禁地朝窗外张望几眼。

这个志同道合的女-人,似乎成了他平静生活里的一个习惯,他习惯她拿着笔记认真倾听的姿态;习惯了她拿着药草往嘴里塞-,忍住怪味咀嚼的样子;习惯了她的皮鞋,踩在木制楼梯上的声音。

他能肯定的是,这个杂货店,是他离开落英山之后,停留最久的地方了。

这里的冬天,又--湿--又冷,白天的雾气,固执地遮盖住所有角落。

今天是洋人们的圣诞节,可是,她却蹲在杂货店的楼上,跟第五篇坐在一起。两个人盯着地上的小火炉出神,炉子上,放着一个药罐,褐色的药汤咕嘟嘟冒着泡,浓烈但又含着清香的药味弥漫了整个屋子。

他配置的特效伤风药,是这个冬天里最好的东西了,又便宜又见效,穷人们的最爱。

“你戴着那个,不觉得黑吗?”他头也不抬的问。

从她进来到现在,鼻子上一直架着一副墨镜,突兀得很。

“睡得不好,眼睛不舒服,不好见光。”她如是回答,下意识地扶了扶墨镜,故意岔开话题,“你的英文越说越好了呢。看来李太太是个很好的老师。”

他的余光,落在她的手腕上,一道青紫的淤痕,清晰可见。

趁她不注意,他突然动作极快地取下了她的墨镜,旋即皱起眉头。

 她本能地侧过脸去,充血的左眼,瘀伤的眼眶,无法藏匿。

“你丈夫打的?”他淡淡地问。

她紧抿着嘴唇,半晌才道:“他要我跟他去印度,一个最贫瘠多病的乡村。”

他转过头,看着她:“印度?”

“他心心念念要加入皇家医学会,但是要正式成为这个组织的会员,他的资历还不够光辉。”她看着炉子上的药汤,“医学会里的人,有的著书立说,有的攻克了罕见的疑难杂症,有的曾化解过一场严重的传染病,总之都是曾为全人类的安危‘赴汤蹈火’过的‘英雄’。查尔斯拿不出这样的‘功绩’,所以当他千挑万选,选中了印度那个一直缺医少药的乡村。”

“赠医施药?”他笑了笑。

“沽名钓誉。”她冷笑。

“洛丽娅还好吧?”他问。

 她摇头,炉火在湛蓝的眸子里跳动:“三天前,查尔斯已经让他的手下跟保姆,将洛丽娅带去了印度。我想抢回洛丽娅,可是力气不够。他说,上天入地,我都是他的私有财产,他在哪里,我就要在哪里。”

“哦。”他点点头,转身去柜子里拿了一盒药膏给她,“这个散瘀消肿很见效。”

她神色复杂地接过药膏,说了声谢谢。

他上前熄掉炉火,说:“那祝你一路顺风。”

一室沉默。

“那个……是什么?”她忽然指着窗口的葫芦。

“没什么,我的老师送给我的小玩意儿。中国古代的医生们,都很喜欢将药丸装在那里头。”

“那你手上戴的那串石头,也是老师送的吗?”她收回目光,落到他的手腕上,越是幽暗的光线,那串石头的光芒越明显。

“不是。”他摇头。

“是个姑娘送的吧。”她突然笑了。

他老实地回答:“我不知道。”

“第五篇,”她突然喊出了他的全名,“你会来印度吗?”

他背对着她,怔忪片刻,摇摇头:“不知道。”

两人再无对话。窗外,隐隐飘来唱诗班的声音,空灵悠远。

8

啪!这已经是今天拍死的第七只蚊子了。

印度的天气,真是蚊子的天堂。

第五篇坐在简易帐-篷外的石头上,拿出一袋红红绿绿的药丸递给安妮,“这些,给村子里的孩子,可以止住腹泻。”

“很高兴你还是来了。”安妮欣喜地接过药丸。在这个叫卡拉巴拉村的地方待了近一个月,她白皙的脸孔被太阳晒得发红,身上到处是蚊子叮过的痕迹,但是,每当她来到约定的地方,看到第五篇,就会笑得特别灿烂。

“这句话你说了很多次了。”第五篇低头整理药箱。

安妮离开英国的第三天,他便向李太太辞行,按照安妮留给他的书信上的地图,往印度去了。这个决定十分突然,他自己也无从解释。

漫长的舟车颠簸之后,他在离她不太远的地方,一片--湿--热的丛林里驻扎下来,往前走一里路,再过一条河,就是卡拉巴拉村,查尔斯的临时医疗站就在那个村里。

他避开查尔斯,找到了正在为村里的孩子注射疫苗的她。

“我就在你附近,需要我帮忙的话,就开口。”他就对她说了这一句话,留下一张绘着他住地位置的地图,便匆匆离开。

她甚至都没机会为她的惊喜说上一句话。

卡拉巴拉村大约是这一代最贫瘠的地方了,几百号人的苦难生活,无法言表。查尔斯带着他的“医疗救援队”,还有一堆药品与食物,以神一般的姿态出现了。

可是,他干的最多的事,还是拍照。挑选出村里看起来最健康的年轻人与孩子,在他的临时诊所前摆出各种欢乐的姿势拍照;让干瘦的老人们抱着他带去的食物,站在一排写着写着他名字的食物包装箱前拍照;他自己抱着村里最孱弱的婴儿,做出无比怜爱的模样,拍照;他的手下为村民做手术时,拍照。

不久之后,这些照片就会出现在伦敦各家著名的报刊和杂志上,冠以各种溢美之词。

而那些真正并入膏盲、奄奄一息的村民,他只是看了看,象征性地开些药丸,便罢了。

查尔斯说,只要在这里待上三个月,就足够了。他的心情一直很好,哪怕村里不断有人死去。

“你的药很见效。”安妮小心翼翼地将药丸收起来,“那些孩子的情况已经减轻了很多。”

“洛丽娅呢?”他擦了擦脸上的汗水,“这个地方并不适合那么小的孩子。”

“她在离这里五十公里的镇上,有专人照顾。我前天才去看过,她很健康。”她叹了口气,“起码比这里的孩子,幸福许多。”

“我以为你会天天陪着洛丽娅。倒没想到你也会加入医疗队。”他拧开水壶,喝了一口。

“我很想为那些孩子做点什么,哪怕只是注射疫苗。”她拿过他的水壶,也灌了一口,脸上浮现着从未有过的满足的光彩,“这让我觉得,我还是个有用的人。”

“还让你觉得,你是个医生。”他看了她一眼。

她笑着点点头,说:“你说对了。我应该感谢查尔斯逼我来这里。反而是在这么恶劣的地方,我的日子过得很快乐。”说着,她突然朝四周看看,故作神秘地压低了声音道:“还有,我在这里发现了一种很奇怪的植物,正背着查尔斯做实验呢。”

“哦?!”

9

清朗的月夜,河水潺潺,闷--湿--的空气里终于有了些许难得的凉意,细碎的月光,像是掰碎的银子一样,在水面上跳动,很是美丽。

可是,第五篇与安妮,却没有欣赏这夜色的兴致。两人的注意力,全在河岸边的两朵野蘑菇上——交错的树根之间,两朵一模一样的白色蘑菇,连身上的圆形纹路都毫无二致,十分可爱地立在眼前。

“很……神奇。”第五篇愣了很久,才冒出这句话。

就在一个钟头前,这两朵蘑菇还是一白一黄,甚至连品种都不一样,可现在,就算你拿多少倍的放大镜乃至显微镜来看,都找不出它们不一样的地方。

安妮举起手里的玻璃针筒,里面还残留着一些红色的液体,很兴奋地说:“你看,成功了!”

说着,她又从急救箱里拿出一个药盒,从里头拈出一枚细细长长,颜色赤红的叶子来。

“我无意中发现的,这种红叶子只在村子西边的林子里才有,那天我看到一只右腿上被咬掉了一块肉的豹猫跑到那里,咬下一片红叶咀嚼了半天,然后用舌-头-舔-伤口,不过半分钟,这块缺了的肉便重新长了出来。”安妮抑-制不住自己的激动,继续道,“我采了一些回来,在老鼠身上做试验,却发现这种叶子的作用不止是有肌肉再生的作用,而是有‘彻底再生’的作用。”

如果不是第五篇亲眼所见,他是不会相信一朵蘑菇会变得跟另一朵蘑菇完全一样。

根据安妮的试验,将这种红叶的叶汁提取出来,注射到试验品甲的体-内,再抽出甲的血液,注射到试验品乙的体-内,一个小时之后,乙会变成与甲一模一样的状态。当然,前提是这两个试验品必须是生物,并且属于同一个大类。

“你的红叶子,可能是本世纪最伟大的发现。”第五篇吁了口气。

安妮高兴地抱-住他,孩子一样雀跃:“说不定,这个还可以让一个人变成两个人呢!”

一个人变成两个人?

他微微一怔,想起了许多年前,那个在两个死去的女-人之间痛哭流涕的男人。

他也清楚记得,老头说过,“把自己劈成两个人”这件事,并不好。

他想对安妮说点什么,可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她难得有这么高兴的时候。

月色渐暗,水声依然,他送她回医疗站,走出几步,他又回过头,看了那两多蘑菇一眼。

10

一周之后,卡拉巴拉村突然遭遇了一场诡异的鼠患。

本来这样的地方有老鼠捣乱是家常便饭,可这一次跟以前都不同,十几只不明来路的黑老鼠在村里横冲直撞,见人就咬,到这些老鼠被村民的砍刀与火把消灭完之后,好些人,包括几名幼童,都已经被咬伤,严重的几名,包括村长的儿子,已陷入深度昏迷。

更严重的是,事态并没有因为老鼠的消失而平息,被咬伤的人不但外伤严重,还在二十四小时内出现咯血现象,甚至连照顾他们的亲人也感染上了同样的症状。

查尔斯完全慌了手脚,他的医疗队对这场突然爆发的“瘟疫”束手无策,带去的完全不起作用。

就在他准备带着自己的人马逃离这个地方时,安妮带着第五篇,不顾他人的阻止进入了村子。

戴着两层隔菌口罩的查尔斯站在离村子最远的地方,看着妻子匆匆的背影,连跟上去拉住她的勇气都没有。

一个只是来“拍照”的人,没有能力面对突然降临的恶疾。

村子里一片惊慌,哭声与痛苦的-呻-吟此起彼伏。三天时间,第五篇不眠不休,用他的方法,治疗村子里每一个病人,安妮成了他最称职的助手。直到所有病患的状况都稳定下来,且病情也再没有扩散时,他才抿了抿干裂的嘴唇,揉了揉充血的眼睛,精疲力竭地走出一户人家,靠着围墙坐了下来。

到了这个时候,查尔斯的医疗队才“复活”过来,也没有要撤离的意思了,他带着他的队员们,穿梭在村里每个病患的家里,“关切”地给他们注射一些无关痛痒的营养液,做这些事的时候,他的脸上充满了“真诚的焦急”,甚至在看到一个不足半岁的婴儿因为打针而哇哇大哭时,他还流下了“悲悯的眼泪”。

从惶恐与慌乱中恢复过来的村民,仍然将查尔斯当做天赐的恩人。而那个在他们最危急的时候出现的,腰上挂着一个葫芦的陌生男人,已经不见踪影。

此刻的他,正站在安妮向他展示试验成果的河岸旁。树根之间的两朵白蘑菇,已经变成了是几朵,并且每一朵的头上都裂出了一道分泌着粘液的口子,像一张张流着口水的嘴巴。路过的飞蚊小虫,无一不被它们吸入口里吃掉,而被注射了红叶素再抽去出液体,令到另一朵蘑菇产生变化的第一朵蘑菇,不见了。

它原来的位置上,只残留下一些碎屑,像是被谁吃剩下的残渣。

第五篇攥了攥拳头,低语了一句:“妖孽。”

转过身,他深吸一口气,缓缓离开河岸。

缕缕黑烟,自树根中蹿起,黑色的灰烬从一点迅速扩展成一片,席卷了整棵树,包括它脚下所有变异的蘑菇。飞散的灰烬落到河水里,融进去,成了一圈又一圈的黑雾,吓坏了河水里的鱼虾。

没有火焰,却是一场绝对的焚烧。

11

他举高水壶,往自己头上浇了些凉水,这才感觉舒服了些。

一周过去,卡拉巴拉村里的病情已经得到了控制,当然,功劳是查尔斯的。

他并不太在意这个,在意的,只是安妮,还有她发现的红叶素。她带他去过那片丛林,两块形状古怪的暗红色岩石扭结在一起,一丛丛红叶就从它们的缝隙里生长出来。除了这里,其他地方再无这种红叶的踪迹。

他至今没有告诉她蘑菇的事,她甚至没有意识到那场鼠患的来源,与注射了红叶素的试验老鼠有关。一个被困在无望婚姻里的女-人,突然发现了一道属于她的曙光,然后又被告知这根本不是曙光,只是灾难……每一次看到她那么神采飞扬,那么兴奋无比地跟他描述她要如何将红叶素带回英国,如何让它为医学界做出贡献时,他就无法将他所知道的事实说出口,更加无法告诉她,他准备毁了红叶的生长地。

前方,响起了熟悉的脚步声。她总是踩着最后一点余晖来到他身边。

抬起头,一张伤痕累累的脸赫然映入他的视线。

“我向他提出了分手。”安妮坐下来,金色的光线落在她的身上,让她看起来不至于太狼狈。

他没说话,递过去一罐药膏。安妮向查尔斯提出分手,已经不是第一次,但每次都是以查尔斯的拳头与安妮的沉默结束,不了了之。

“我是个很可笑的女-人对不对?”安妮垂着头,摩挲着药膏,“想离开又始终无法离开。他说我父亲又欠下了赌债,没有他,我父亲的手早晚被债主砍断。他说洛丽娅,说他无法想象一个失去母亲的孩子,将来会走到怎样的境地。他说他爱我,只有跟他在一起,我才有幸福。”

她红了眼眶,一手撑住额头,压抑已久的情绪终于溃散而出,她啜泣道:“我不知道我要怎么办!我不想我剩下的人生就这样被查尔斯毁掉!可是我爸爸怎么办,洛丽娅怎么办……”

他默默地看着她,想伸出手去摸摸她的脑袋,却又收了回来。

她深吸了口气,擦去眼泪,拾起红肿的眼睛,苦笑着望着他:“有两个我就好了。另一个我,可以自由自在地,像你一样,去任何想去的地方,做想做的事。”

他没有接话,只问道:“村子里已经没事了吧?”

她点点头:“大多数人都在康复中。只有村长的儿子,情况还比较反复,伤口一直没有愈合。查尔斯正在给他处理。”

他站起身:“我送你回去吧。”他顿了顿,又道:“你的秘密试验,暂时不要再做了。已经提取出来的红叶素,都销毁掉。”

她瞪大了眼睛:“为什么?”

“你信任我么?”他反问。

“我从来没有不相信你。”她讷讷地说。

“那就照我说的做。”

安妮张着嘴,欲言又止。

12

村长的儿子,情况越来越糟糕。这十三岁的少年,躺在肮脏的床铺上,时不时剧烈地咳嗽着,枕头上全是干掉的血迹。

村长与他的三个老婆,跪在查尔斯身旁,扯着他的衣裳使劲哀求,说自己只剩下这一个儿子,其他的都早早夭折,村里的老巫师说这孩子是上天赐给卡拉巴拉村的“命”,如果他有事,全村的人都活不了,只求他再想想办法,无论用什么药,都请再试一试。

查尔斯救不了,以他的医术。

“如果您没有办法,请告诉我们,之前来帮忙的那个年轻人在哪里?我记得在疫情最严重的时候,是他第一个进来村子里,他给我们治疗,手里捏着好多银针!”语无伦次的村长突然说道,“他也是你们带来的医生吧?为什么这些天都没看到他?求你了,请这位医生来!”

查尔斯拼命控制了许久,才没有让自己一脚踢开这个鬼哭狼嚎不知好歹的印度人。

身为即将加入皇家医学会的人,怎能忍受别人当众看轻自己的能力?!何况拿来与他做比较的,还是那个连脸都没洗干净的中国佬!

“抱歉,那个人我不认识。他也不是我们的医生。”这句话已经到了查尔斯的嘴边,他突然皱了皱眉头,出乎意料地改了主意,把村长扶起来,和颜悦色地说:“好!我去找他来为桑贾伊诊治。”

村长自然千恩万谢,连声说神会保佑你。

查尔斯点点头,转身从药箱里头取了一支针剂出来,走到桑贾伊身边,看了看这个双目紧闭、嘴唇泛白的孩子一眼,毫不犹豫地将针头刺进了他的手臂。

“我刚刚给他注射了一针抗生素,你们好好照看他,我很快就回来。”查尔斯扔下这句话,快步走出了村长家。

他没打算骗村长,他确实要去找那个中国人来治病。就算他不知道他在哪儿,有个人一定知道。

今天的温度,比哪一天都高,踩在地上,觉得脚都要融化了似的。

查尔斯独自走在小路上,嘴角浮起一丝寒意无边的笑。

13

“他让你来找我,去救人?”第五篇皱了皱眉。

安妮点头:“我也去看了桑贾伊,那个孩子的情况很糟糕。查尔斯根本没有办法给他治疗,如果你不去,他最后一丝希望都没有了。”

他沉默,心里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妥当,莫名的不安。

“你……不愿意去?”安妮紧张地看着他。

“走吧。”他起身,收拾东西。

她转忧为喜,在心口画了一个十字,旋即从随身的大包里拿出一个纸包,放到他的行李上,说:“我昨天去镇上带回来的一件东西,觉得再适合你不过。你留着当礼物吧。圣诞礼物生日礼物,都好。”

他看了那纸包一眼,点点头:“我回来再看。”

两人赶到村口时,夜幕已临,除了不远处的医疗站里有些灯火之外,村子里几乎一片漆黑。

他刚一走进村子,却突然停下脚步,拽住了安妮。

“怎么……”她不解地看着他,“村长家就在那边,暗红色墙壁的那间。”

他盯着她的脸,半晌才说:“不要留在我附近,离我尽可能远一些。”

“啊?”她更不解了。

他也无从解释自己突然冒出来的念头,但就是希望她离自己远一些。

“别问了。我自己去。你……”他皱皱眉,“你去我的住地等我回来。”

“现在?”

“对!”

“可是你也许需要有人帮忙……”

“不需要。”他将她朝后推了一把,严肃地指着她,“回去!”

说罢,他转身快步朝村长家走去。

安妮在原地呆站了许久,犹豫片刻,终是转身朝他的住地而去。

既然相信他,那就照他说的做吧。只是另外一件事,她现在实在是办不到。

她叹了口气,独自走在泥泞的羊肠小路上,头上半弯明月,看起来比任何时候都萧瑟孤独。

走了许久,她被路旁传来的-呻-吟声拖住了脚步,扭头细细一看,一个年迈的妇-人坐在路旁,几个野果子散落一地。

这老妇-人她认识,住在卡拉巴拉村的村尾,又聋又哑,没有子女,只有个瘫痪在家的老伴。

老妇-人见了她,便像见了救星一般,口里乌拉乌拉地乱喊,一会儿指着自己扭伤的脚,一会儿指着她家的方向。

不可能不管的。安妮叹口气,走上前,扶起了老妇-人……

14

撕心裂肺的哭声,在村长家里爆发出来。

村长抱着桑贾伊的尸体,睁着血红的眼睛,一言不发。一旁的三个老婆,早哭得昏天黑地。

一根空心的管子,还插在桑贾伊被切开的气管里。

第五篇面无表情地站在一旁,褪下染满血迹的手套。

“我告诉过你,这种做法一定会害死这个孩子。”查尔斯一脸惋惜地对他说。

治疗过程中,桑贾伊突然窒息。第五篇果断地切开孩子的气管,用插入导管的方式辅助呼吸,这一招,是老头教给他的,说此法看起来虽然粗暴凶险,但万不得已时,不妨一试。

可惜,他的果断还是没能救回这个孩子。

“抱歉村长。”查尔斯拍了拍村长的肩膀,故意用第五篇听不懂的当地话对村长道,“我警告过这个人,让他不要乱来。可是他说没关系,反正也只是试一试而已。唉,他从来就是这样,并不太将病人的生命当成一回事。”

村长的眼睛,变得更红了,像被人泼了血似的。

屋子里,除了他们,还有村里那个鬼魅一样瘦削的老巫师,桑贾伊病种以来,他一直在村长家里,握着他脏兮兮的念珠念叨着各种咒语。

桑贾伊是这个村子的“命”,如果他死了,这个村子也就完蛋了。

夺去桑贾伊性命的人,不论是谁,都该死!用他的命,来平息神的怒气!

村长疯了般跳起来,拽住第五篇的衣襟,将他拖到了屋外,使出浑身力气对他拳打脚踢。

第五篇没还手,任由他拿自己发泄丧子之痛。

查尔斯不动声色地站在门口。他期待已久的场面终于出现了,不过,这还只是好戏的开始吧。这个中国人完全没有意识到,“害死”桑贾伊意味着什么。

老巫师颤巍巍地走出门外,悲愤地对着那些闻声而来的村民叽里呱啦大喊了一通。这些人旋即变了脸色,从迷惑到恐惧到愤怒,一个接着一个加入了村长的行列,对着倒在地上的第五篇大打出手,每一拳都狠,每一脚都重。

现在,第五篇成了卡拉巴拉村最大的罪人。

第五篇抱-住头,蜷着身\_体,摇晃的视线穿过雨点般的拳脚——一脸微笑的查尔斯,躲在众人背后,胜利者般朝他摆了摆手。

桑贾伊会窒息,是因为体-内出现了能令脏器衰竭的毒素。这一点瞒不过他的眼睛与经验。

早在他来到这里之前,有人就在这孩子身上动了手脚。

查尔斯的医术不够深厚,借刀杀人倒是很熟练。交给他一个必死的孩子,只要桑贾伊死在他第五篇手里,查尔斯马上级可以利用这一点,将村长乃至整个卡拉巴拉村的仇恨都推到他身上。这些无知的村民,根本不懂深究死因,只会相信他们的亲眼所见。

再没有比他的计划更完美的了。一条草根贱命,换来眼中钉的一条命,好划算。查尔斯冷笑着看第五篇被围攻,以后,他那个“私人财产”再不会有离开自己的理由了吧,一举两得。

第五篇一声不吭,天知道自己身上的骨头已经断了多少处,这些把自己当恶魔一样对待的人,可是他耗尽心血,亲手从死亡线上拉回来的人呢!

大腿处突然传来一阵剧痛,不知是谁,拿起了刀子,生生要取他的性命。

那些悲哀的、疯狂的、狰狞的脸孔,在夜色下摇晃,燃烧,他突然想起从前,老头被人拿石头砸破头的情景。他问过老头,为什么不以牙还牙。老头说,因为我淡定惯了。

可现在,他要如何淡定呢?

冲出重围。如果他愿意,一定办得到。可他现在一点也不想逃,逃?!为什么要他逃?从头到尾,他没有-干-过一件坏事,他救了人,这些人不但毫无感激,还反过来要他死……

不如不救!

不如不救!!

这四个字,魔咒般在他脑海里旋转。

还有那个查尔斯,最该死的人,反而被当成了“神”,头顶光环地站在那里,幸灾乐祸地看着他如何被伤害。

如果……从下一刻起,世上再没有这个人,那,有的人一定会幸福起来吧……

查尔斯的笑脸,安妮的泪眼,在他缭乱的思维里交替出现。

不如不救……

他的拳头,骤然攥紧,闭上了眼睛。

一团无形的烈焰,从他的心里,从他身\_体里的每一个细胞里,呼啸而出,四散奔去。

奔腾的气流,烧焦的气味,撕破黑夜的惨叫,瞬间包围了他。

“第五篇!”

黑暗里,传来一个惊诧却熟悉的声音。

他睁开刺痛的双眼,早已模糊的视线里,一个女-人,扶着一个老妇-人,出现在前方。

“别……”他的心脏仿佛从高处猛然跌落,不禁大喊出来。

可是,太迟了。

整个卡拉巴拉村,包括它外围半里的范围,全部化成一片焦土。而所有立在这片土地上的人,除了他自己,皆化为灰,无一幸存……

15

阳光很刺眼哪。

他不记得自己是怎样走回河边的。

仰躺在泥地上,他微微张着嘴,像条失去了水的鱼。

太快了,这一切都发生得太快了。他甚至还不太相信,整个卡拉巴拉村,查尔斯,还有安妮,已经彻底消失在那场看不见得火焰里,消失在他的眼睛里,他的生命里。

以后,不会再有人拿着小本管他问长问短了,不会有人拖着他拍照,也不会有人要他在月色里去观察一朵蘑菇了……什么都没有了吧。

他一动不动地躺着,疲倦像山一样压下来。

左手腕上,忽然沁出一股凉意,像有一只微凉但又柔软的小手,拉着他七零八落的魂魄,往虚无缥缈的地方走。

寒风之中,焦土之上,一片残垣断壁,在缕缕青烟中飘摇不定。

一个面目模糊的人影立在面前,声音清朗如溪水明月:“你可还记得自己是谁?”

我是谁?!

他脱口而出:“天地座下,四方火君,焱阔。”

“可惜,只记得自己名号,却记不得自己的本职。”人影摇头而笑,“火君焱阔,掌司九重天火,不止赋四方温暖,更能烧尽万物之邪祟。如今,你出离本性,他人稍有得罪便雷霆大发,冲动暴怒,以天火焚之,杀生无数。”

“那又如何?!”

“我要你迷途知返。”

“你到底是谁?”

话音未落,一圈白光从那人手中飞出,他闪避不及,白光直击入他的眉心。

全身顿时如遭雷击,旋即,一股温凉之意自头顶灌下,他的眼睛再不是焦土废墟,而是一位年轻女-子,黑发如墨染,纱裙似云织,手执一枚翠玉般的树叶,置于朱唇之上,吹出一曲天籁之音,堪比天人之姿——如果,她身后不是那扇阿鼻地狱之门,也没有众多狰狞丑陋的恶鬼围绕四周,她确实会被认为是仙女……不,更像是菩萨一般的人物。女-子安闲的神情,与四周的恶鬼形成鲜明的对比,可是整个画面又自有一种莫名的和谐。

“上古之时,三界之中最优秀的乐师,名为月隐娘,只取一叶,便可奏出天籁无数。可是此女偏偏向天请愿,甘愿一生只在阿鼻地狱之门,天籁之音,只为地狱恶鬼而奏。无论恶鬼们使出怎样的伎俩,诱惑,谩骂,伤害,她亦不为所动,只专心于她的曲子,一首又一首,将自己最干净祥和的灵魂化在音符里,只愿能让地狱之恶灵平息戾气,重回正道。据说,被她的曲子净化的恶鬼,最终都真心忏悔,被释出地狱,重入轮回。月隐娘死后,其身-躯化作十三粒圆石,藏于幽冥界中。如今,我寻来月隐娘赠你,唯愿其淡定祥和之气,助你早出炼狱。”

那声音在他耳畔远远近近地说着,最后,渐渐远去,只留下一个动也动不了、说也说不出的他……浓重的倦意,带着一股清凉的馨香,好像还有一支悦耳的曲子,从他的四肢百骸涌进来,他最后看见的,还是那个在诸多恶鬼之中,安然自处的女-子……

他猛地睁开眼,坐起来,太阳依然炽热,身周一切如常,河水里,有鱼儿吐了个泡。

他抬起左手,看着腕子上那串至今也取不下来的石头,发了许久的呆。

四方火君,焱阔……天界最初的神君之一……

消失的记忆,一点一点从虚空中渗透回来。

他爬起来,目光落在行李上,安妮送他的纸包,还好好地躺在那里。

打开——一件洁白的医生袍。

他捧着这件袍子,突然失去了站立的能力,颓然地坐回了地上。

腰上的葫芦碰到他,咔咔地响了几声。

他解下葫芦,举到眼前,一束阳光照下来,把这个家伙照得金黄油亮,连上头的纹路也像是起了变化。

他有些想念老头了。如果他还在,卡拉巴拉村不会变成那个样子……

第五篇深吸了口气,从未像此刻这样,如此一心一意,如此坚定不移地看着这个葫芦。

忽然,他眼神一变,怔住了。

医道之精华,就在这里头。

你一日不能剥出叶脉,就一日不能出师,做不了悬壶济世的大夫。

——老头说过的,所有他不明白的话,如今都明白了……

握着葫芦与医生袍,他跪在正午的阳光下,静如石像。

16

很多年之后。

新德里,五月。

小小的铁皮屋里,一男一女对面而立,气氛并不太友好。

“我明确地告诉你,我增外祖母留下的三支红叶素,其中一支,昨天我已经用于人体试验。我的研究所就在这附近,如果你想加入,我很乐意。”

“昨天?”他看着面前这个年轻漂亮,又身藏傲气的英国女-人。

“对。”

“我已经警告过你,不要碰那个东西。”他叹气,身上那件很久很久的医生袍,已经缝补过许多次,颜色很像他那一头灰白的头发。

“我也无数次地请求过你带我去找那个红叶生长的地方!”女-人抬高下巴,“我增外祖母的笔记里说过,她只带你去过那里。”

他波澜不惊地看着她:“我最后一次告诉你,那个地方已经被我毁掉,这世上再不会有把两个不同的人变得一模一样的玩意儿。艾米丽,你的增外祖母没有销毁所有的研究笔记与提炼出的红叶素,这确实是一个遗憾。”他顿了顿,微笑道:“事隔多年,你的外祖母与母亲都没有发现的秘密,偏偏被你知道,这又是另一个遗憾。”

“我不信你毁了那里。”艾米丽有些恼怒,站起身道,“我母亲跟我讲,早在近百年前,斯图尔特家族就是英国医学界里的翘楚,我增外祖母的父亲与丈夫,曾是格瑞林医院的院长!自从增外祖母夫妇在印度的一场意外里失踪之后,斯图尔特的家声一落千丈。我那失去母亲的外祖母,被仆人带回英国抚养长大,一生潦倒。我母亲要靠做三份工作才能维持生计。”她越说越激动,“我万般努力才考入最好的医学院,拿到博士学位,进入最优秀的医疗机构。如果不是神对我的嘉许,我想我不会那么好运地重新继承了斯图尔特家的老宅,然后在地下室里发现当年仆人从印度带回来的,我增外祖母的遗物。你知道红叶素的发现,对这个世界,对我自己,意味着什么吗?一切都是一种指示,上天要我为斯图尔特家拿回失去的荣誉!”

他咳嗽了两声,笑着摇摇头,突然问:“你能从一片树叶上,剥离出完整的叶脉么?”

她眉头一皱:“你说什么?”

他笑:“如果不能,说明你还未够资格成为一名真正的医生。”

艾米丽再也控制不住自己,扑到他身边,跪下来:“我不管你真是第五篇,还是他的后裔,我知道你反对红叶素,是怕我们无法控制它。如果你还顾念与我们祖辈的交情,请你带我去那里!只有采集到足够分量的红叶素,我才有机会研制出解除红叶素再生作用的药剂!如果我研制出解药,你就不用担心红叶素会造成严重后果了,不是吗?!”

他依然不表态。

艾米丽擦了擦泛红的眼睛,站起来,一字一句道:“你知道这次人体试验,作为试验对象甲的人是谁吗?”

他眉头一皱。

“是我。”艾米丽突然笑了,“我将红叶素注入了我的体-内,再抽出我的血,注入那个印度女孩的身上。如果没有办法研制解药,红叶素在我们身上的‘再生’作用,不会终止。现在,你要帮我们吗?”

他沉默了片刻,说:“好吧。明天一早,你来找我。”

“真的?!”艾米丽顿时转怒为喜,“一言为定,明天见。”

可是,她刚刚转过身,脸上的笑容还没有消失,整个人便僵在了原地,两秒钟后,双-腿一软,倒在了地板上。

一枚细如牛毛的针,准确地击中了她的脖子。

也就是在同一时间,两男一女,三个灰头土脸的家伙刚好钻进了诊所,中间那个手脚发软面色泛红,鼻头中间顶着一个红肿包块,虚弱地指着他并用力喊了一声“你就是第五篇?!”的女-人——对不住大家了,是我!

这就是我与第五篇这个老东西第一次相见的情景。

别怪我出场太晚,只能怪从非洲到印度这段路太长!一个多月前,我们刚料理完小青的问题之后,那块形似青金石的“破天斧”上,给我的三个大字就是这没头没脑的“第五篇”!完全不得要领!那段时间,我们三个家伙干得最多的事就是看书,沿途遇到的各种书籍都要翻一下,而且只翻五篇。

真的,有时候我特别憎恨这些奇葩的石头,你们就不能跟我好好说话吗?就不能稍微给我一个主谓宾语都齐全的提示吗?

在毫无头绪的情况下,敖炽说要回不停,我说要继续往前,甲乙只睡觉不发表意见。最后猜拳我赢了。然后,在开普敦的郊区,我们遇到了沙鲁克——一个来南非打工的印度男人。当时他正在做的事情就是——跳河自杀。

敖炽把这个倒霉蛋捞了出来,根据沙鲁克痛心疾首的描述,他在南非工作了五年,终于攒下一笔血汗钱,打算后天启程回老家新德里,家里的老母亲已经重病不起,不知道还能不能见到她最后一面。哪知他租住的房子头天发生了火灾,将他所有的家当包括床底下的现金付之一炬。他一时冲动,起了自杀的念头。

好吧,这件事情告诉我们,第一,冲动是魔鬼!钱没了可以再赚,命没了什么都没了。不是每个上吊跳河的人都那么好运遇到老板娘我。第二,家里千万别存放太多现金啊亲!!

看着这个老大不小、心心念念想回家的印度人,我又当了一回好人,送佛送到西,问清了这家伙老家住址之后,直接弄晕了甩到敖炽背上,说:“去印度吧!”

敖炽又愤怒了,说他讨厌吃咖喱。

甲乙说,要备好防蚊药。

总之,这件事的结果之一,就是沙鲁克莫名其妙发现自己在一夜之间由开普敦回到了位于新德里西北部的贫民区的家门口;而结果之二,就是我被一只印度蚊子叮了鼻子,不但变成了难看的红鼻头,还可耻地发起了烧。从来不发烧的老妖怪居然被一只印度蚊子欺负了!唉,自打肚子里有了个小的之后,我的体质就越来越奇怪了。

慌了手脚的敖炽随便抓了个当地人来,问他们最近的医院在哪里,那个家伙给指了个方向,说,那里有个诊所,诊所里有个中国来的医生,他的诊所名字跟他自己的名字,都很奇特,都叫“第五篇”。

抚摸着发热的“破天斧”,我站在这个位于僻静处的、只是一座简陋铁皮屋的小诊所前,躁动的灵魂突然释然了……好蚊子,你没白咬我。

17

第五篇不但给我治病,还主动请求我们在他的诊所里住上三天,但是没有说原因。

他说,他看出我不是人类。因为,他自己也不是。真是坦白。

那个叫做艾米丽的女医生,被他牢牢实实地捆在了里屋的椅子上。做这一切时,他跟我们说,他在救人。

我居然一点都不怀疑他。

这个一身旧医生袍,面容年轻俊美,头发却如老年人一般灰白没有生气的男人,安稳得像一潭深水。

这个人,没有邪气。更要紧的是,他连呼吸都没有

我一来便注意到他左手腕上那串清宁温润的月光石,当他发现我在看它时,朝我笑笑:“你喜欢这个”

“很美。”我的咯吱窝里夹着温度计,“很少看到有老爷们儿戴月光石。”

“它跟着我好多年,比那个葫芦还久。”他指指窗前那个又老又旧的葫芦,又晃晃手腕,“它跟我的灵魂长在了一起,取不下来的。”

“哦”我眨眨眼睛,“那它身上一定有个很有趣的故事。”

“对。”他点点头,看着窗口的葫芦,“你信不信,我们这些非人类,往往都会有玄妙的预感。”

“比如”

“比如这些日子,我总觉得会有特别的人来找我。不光是故人的后代。”他拿过温度计,甩了甩,“他们的到来,或许会给我的一生,画上特别完美的句号。嗯,体温已经正常了。你是哪种妖怪打哪里来的”

“一只树妖。从一个叫忘川的地方来。”我蛮喜欢跟他聊天,不用拐弯抹角。

“很幸福的妖怪啊,要做妈妈了。”他看看我,又看看在房间另一角睡觉的甲乙,以及悲苦地吃着一碗咖喱饭的敖炽,笑道,“你身上,也一定有个很长的故事。”

里屋时不时传来艾米丽飞愤怒的声音:“放我出去你这个卑鄙的家伙”

我说:“可我更想听听你的故事。”

他想了想,点点头:“好吧。我去泡杯咖啡。故事太长,容易说得口干。”

“别,我不喝咖啡。”我起身从包里拿出一罐“浮生”,摇了摇,“我们喝茶。”

“我已经很多年不喝茶了。”

“所以我给你提供福利了呀,你尝尝,要是味道好,我八折卖给你”

“我身上所有的现金都放在那边那个盒子里,大概不超过五百美金。”

“你怎么那么穷”

18

不论他是老孙的学生第五篇,还是传说中的天神“火君焱阔”,当他的故事讲完时,一整天的时间已经过去,傍晚的光线里,我跟他的茶杯,也见了底。

“你没有呼吸”我将手指放到他的鼻子下,冰凉一片。

“就算是神,也有生命终结的一天。”他笑道,“也不是没有呼吸,只是这一个月来,我的呼吸比从前更缓慢了。”

“你要用你的办法来解决这件事”

“这是最妥善的法子了。”他点点头,“每一位身在正途的天神,不论他们如今是何面貌,他们的元神永远都是最完美的的良药,足以解决任何疾病。何况,就算我不出手,这元神也留不了多久了。”

我想了想,笑道:“我们才认识两天而已。你就把你所有老底都揭了,不怕我这妖怪起歪念”

他“扑哧”一笑,挠挠头:“好奇怪呢,你总让我想起老孙。”

“我比那老头子好看多了好吗”我怒。

“我愿意买你的茶叶。先苦后甜,味道很好。”他话锋一转。

咦我顿时悲喜交加,喜的是终于要做成第一笔生意了悲的是这个穷鬼只有五百美金

不过,我们的交易还没开始,另一群凶猛的不速之客就杀到了。

十几个一模一样的“艾米丽”,从真正的艾米丽秘密设置在附近的研究所里跑了出来,一个个就像gps附体一样,十分准确地朝诊所这边扑来。

第五篇很明白地告诉我,红叶素这种近乎妖孽的物质,虽然能把另一个人变得与自己一模一样,但72小时之内,那个被改变的人会自行分裂出又一个“自己”,这个被分裂出来的家伙又会继续分裂,根据红叶素所产生的效力大小,接力赛一样增加到一定数量,分裂停止之后,这些家伙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觅食”,而它们要找的第一个食物就是“本体”。就像那朵被“自己”们吃掉的白蘑菇。吃完了本体之后,这些获得了力量的“再生制品”们,就会转向其他任何可供食用的生物,包括人类。当年,安妮用来做试验的老鼠,便是最好的验证。而他在销毁两块长满红叶的妖石之前,留了一些下来,根据他自己的试验,更加有力地证明了红叶素的恐怖之处。

他没想到的是,急切想在医学界占领一席之地的“艾米丽”,根据安妮的笔记,来到印度寻找红叶生长的地方。可安妮并没有在笔记中写出具体的地点,只说她与她最崇敬最喜爱的男人,那个叫“第五篇”的中国医生到过那里。于是艾米丽以医学支援为幌子,在这里设置了一个临时研究所,找寻红叶的下落。可惜,连当地人也从未见过这种植物。心灰意冷的她本打算启程回国,却偶然发现了这个隐藏在贫民区外头的,叫“第五篇”的小诊所。

她见到第五篇时,完全震惊。曾外祖母曾在笔记本里夹了一张她与一个男人的合影,照片背后清清楚楚写着她与他的名字安妮与第五篇。

而照片里的男人,除了头发的颜色不同,与眼前这个男人根本是同一人

更让她惊讶的是,他见到她的第一眼,便脱口而出“安妮”她知道自己与这位曾外祖母长得很像。

她吃惊但也疑惑,若他就是第五篇,怎么可能活到现在且青春依然但她很快镇定下来,找到红叶才是正事。她不管这个人是第五篇还是他的后裔,她认定他知道这个地方,千方百计要求他说出来。

他一直拒绝。

直到艾米丽说,她已经拿自己作为试验品。

接下来所发生的事,便是我亲眼目睹的那一幕了。

也正是因为这因果循环的种种,导致我跟敖炽还有甲乙这三个局外人,此刻被困在这个小诊所里,一个钟头前,十几个饿着肚子来觅食的“艾米丽”如期而至。

在我们的茶话会上,第五篇跟我说,他将艾米丽留在诊所,一来为保证她的安全;二来,他要“妥善处置这件事”。

而现在,围在门外的“艾米丽”们,全都是由那印度女孩身上分裂出来,彻底销毁不难,可那也意味着这无辜的孩子也没救了。

门窗被摇晃得越来越厉害,再不处理,铁皮屋就没救了。

敖炽朝我们大吼:“再不吱声,我就要杀出去了。”

“兄弟,淡定些。”他朝敖炽笑笑,旋即看定我,“那些事,拜托你了。”

“第五篇”

我话音未落,甚至都没有看清他的动作,第五篇就从屋子里消失了,连句多余的话都没留下,就这么化成了一道红光,从窗户里冲了出去。

房间里的温度,突然升高不少,一团看不见的火,用这种方式留下它存在过的证据。

一直被摇得砰砰响的门窗全部安静了下来,那些拼了命要觅食的家伙们被一股强悍的力量给扯离开去,灼热难耐的气流从门窗的缝隙里灌进来,连敖炽与甲乙都被推了个趔趄,摔在地上。

奇异的光线在屋外飞旋,挂在窗前的葫芦,被染出了各种颜色,好看得不像是这个世界上得东西。

屋子里得人不管怎么努力往前,都无法挪动一步,那种根本不属于人界与妖界的力量,将这个铁皮屋彻底隔离开来。

整个过程,只持续了两三秒钟,气流与异光,骤然消失。

敖炽破门而出,外头哪里还有那些怪物的影子,躺在地上的,只有一个十三四岁的印度女孩,穿着白色的病号服,昏迷不醒。

一串白色的圆珠,在夜色中浮着幽蓝的光,躺在女孩的心口上。

远远地,传来嘈杂的人声与脚步声,手电筒的光芒缭乱地晃动。

这里的动静,终于引来闲杂人等了。

我长长呼出一口气,拾起那串石头,又进屋拿上那个葫芦,还有第五篇放在桌子上的铁盒,敖炽背上那女孩,甲乙带上艾米丽,在被人发现之前,一行人匆匆离开。

挂着“第五篇”牌子的铁皮屋,空荡荡地留在夜色之下。

19

艾米丽的精神还有些恍惚,但这并不妨碍我们从她的研究所里找出剩下的红叶素,彻底毁掉。找东西的本事,甲乙是第一流的,如果他不做道士,做侦探也不在话下。

差点搞出一场灾难的她,缩在房间的一角,傻傻地看着我们,梦呓般对我们说:“你们知道么红叶素可以让我拿到诺贝尔奖斯图尔特家的荣誉,可以在我身上复活”

听了这话,我看着这个可以称的上优秀的女-人,突然问:“你是医生吗”

她看着我,仿佛受到了侮辱:“我当然是我从最好的医学院毕业,在最优秀的医疗机构里任职我是这世界上最好的医生。”

“你不是。真正的医生,一生只做一件事。”我淡淡地说,“救人。”

她愣住。

“你不够坚定。”我转过身,“所以,永远也无法将叶脉从树叶上完整剥下来。”

说罢,我从包里摸出一张纸来,放到桌上:“这是那天,我与第五篇闲聊时,他写下来的东西。要我转交给你。里头是中文,你找个好翻译吧。”

“他给我的”艾米丽迟疑地问。

我没再说话,径直走出了房间。

尾声

“一个称职的医生躺在这里。”

光滑的石头上,刻着这样一排中文。

字有点丑,是敖炽刻上去的,他的力气比我大,石头上刻字这种事很适合他。

离铁皮屋不远的小河边,这块石头就这么不起眼地被半埋在地里。

第五篇跟我说,诊所附近那片贫民区,正是当年的卡拉巴拉村的遗址所在。

他不止留在这里,还去了许多地方,虽然替人诊病是一件极辛苦的事,但他一直尽力去做。做医生,不是为了荣誉与称赞,救人,是唯一的想法。

所以,他到后来才明白,为何老头会那么淡定,为何老头要在他额头写个“一”字,为何他总是无法静心剥下一片叶脉当你心里只存着一个坚定不移的念头时,其他东西,不论诱惑还是伤害,称赞还是谩骂,都不会牵动你的心绪,蒙蔽你的本性。

做医生,就坚定地救人;做学生,就坚定地学习;做恋人,就坚定地去爱;做妖怪,就坚定地去卖茶叶其实就是这么简单。

心有旁骛,朝令夕改,自己的心性都无法安定,又如何承受得了外界的震荡冲动行事,铸成大错,自然在所难免。

真正的淡定,不是面无表情,看似平静,而是心中总有那么一个坚定的念想。

还好,第五篇总算也没有辜负老头的期望。

我将手里的铁盒子,放到石碑前的深坑里,里头装的,全是完整的叶脉。

手里还有一件东西,那个老旧的葫芦。

第五篇说,老头没骗他,医道之精华,确实都在这葫芦上,那一天,他看到了。

我问他是不是一本绝世秘笈,他笑着说我想太多了,只是一段用特殊方法刻在葫芦上的话而已,一定要很坚定很仔细地看,才能看得见。

现在的阳光很好,我拿起这个葫芦,慢慢地转动,上头的斑纹图案在阳光下变幻,时间一长,竟渐渐排成了整齐的文字

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

这就是“医道之精华”

等等,这段话不正是第五篇写给艾米丽的吗我还记得落款处写的是孙思邈

难道那个自称活了一千三百多岁的“老孙”,第五篇的老师,是传说中的药王孙思邈

不可能,一个人类怎么能活那么久

不过,这世界本就无奇不有,天界的神可以到人界当医生,树妖会与龙结婚,道士在妖怪的店里做帮工,那,若有奇人能活到上千岁,也不是不可能吧

算了,第五篇的老师是不是孙思邈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一个好老师,教出了一个好学生,这个世界总还是不让人失望的。

我将葫芦好好地放在了铁盒旁,再加上那罐没有喝完的浮生。

填好土后,敖炽突然问:“我记得那家伙说,盒子里还有五百美金”

“我已经拿出来了。”我说

“一人一半”敖炽伸出手,“我身上没多少现金了”

“这是我卖出去的第一罐浮生。”我坚定地看着敖炽的脸,“不管多缺钱,就算卖了你,我也不会花掉这五百美金的”

“你干吗老说要卖了我”

“龙肉值钱嘛。把我卖了,一棵树,人家咬都咬不动。”

“提醒二位,我至今连一个月薪水都没拿到。如果你们卖了彼此可以换钱,请尽快”甲乙把铲子一扔,扶了扶墨镜,淡定地说。

“这儿哪有你插嘴的地方”

“记账等我回不停再算给你乖乖的啊”

我想,如果第五篇真的长眠于此,大概也会被我们吵得不得安生吧。

老实说,对于第五篇的离开,我并不太伤心,他应该休息了。这世界,不会只有这一个悬壶济世的医生,也不会只有这一个心怀坚定、善对苍生的“月隐娘”。

照照镜子,也许,你也是他们中的一个

所以,这个世界还是可爱的。

好了,我先跑了,印度的蚊子实在太多了啊受不鸟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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