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紫小人,紫小人,跑到米缸白米生。
紫小人,紫小人,一个铜钱够全村。
紫小人,紫小人,天下珍宝在全身。
紫小人,紫小人,请帮美梦都成真。
远远地,有人自薄烟般的晨雾里徐徐而来,脚步很轻,低声哼唱的童谣飘到空中,在飒飒而动的竹叶里跳动。简单,欢乐,空灵的歌声,却从越来越近的小城引出更多的荒凉。
眼前的城池,到处都是没有吃完的饭,没有做完的工,可就是没有人。
路边,小小的姑娘蹲在那里,红衣红鞋,像朵长错了地方的小红花,一块亮闪闪的金币在她手里上上下下,面前,两个被包裹在金色气泡里的男女,手里紧-紧-抱着一堆金币,满脸恐惧地踢打着气泡,口里大喊着什么,却半个字都不能传递出来。
小姑娘笑看着他们,伸出白白-嫩嫩的手指,朝气泡上一戳。
很轻微的“砰”的一声,气泡消失了,里头的人也没有了。
她坐下来,左左右右地打量,小脸上布满了问号。
早在她第一次被人们手中愤怒的石头砸中时,这个问题就诞生了。她一如既往地为这个人间忙碌,奔波,可人类为何越来越不一样了呢?
她捂着脑袋,问小冷:为何攻击我的人越来越多了呢?
小冷想了很久,回答:你太慢了,太难了。他们想快,越快越好;想容易,越容易越好。
她点点头,缩进黑暗里:他们还骂我吝啬……我好累呢。我不喜欢这样的人类,不喜欢。
一团模糊的黑影,悄悄渗进了总是光彩熠熠的金蟾宫,轻易地越过一切障碍,落在它的目标上……
此刻,寒风卷起枯草,她靠在街边的木桩上,捂住微微疼痛的心口,脸上却挂着满意的笑,自言自语:“我已经学会对你们慷慨了。”
天上突然滚下来一团金色的气,飞快飘到她身边,有东西在里头说话:“快走!有人来了!”
“我已经来了。”晨雾里的人,笑吟吟地站在她面前,上下打量,“你是我目前见过的,职位与外表最不相符的神,金老。”
“我们认识?”被称为“金老”的小姑娘把玩着手里的金币,“还是你也与这些人一样,来求我赐予无限财富的呢?”
“我一直以为,金老是世上最慷慨的神。”来人笑道。
“我现在也很慷慨呀。”小姑娘秀丽的脸孔在翻飞的金币里闪动,“所有来求我的人,我都毫不吝啬地给他们一辈子也用不尽的金钱。”
“不,你已经变成天下最吝啬的一个了。”来人笑着摇头,“你知道一旦滥用手中的钱币,会给人类带来怎样的后果。”
“我只想当一个慷慨的神。”小姑娘的语气里钻出不友好的刺,“如果你不赞同,我不介意帮你消失。”
说罢,她的身-躯突然化成犀利的风,凶悍地朝对方扑去。
但是,她连对方的衣角都没碰到,便沦陷在一片紫色的光彩里。整个世界都变成了紫色的,无数紫色皮肤的小人儿从各个角落里钻出来,笑眯眯地跳到她身上,将她往中间那快更深的紫色里拽。她喊不出,挣不脱,眼看着自己的力气慢慢溃散,小人儿的笑声变换成不同形状的紫色,将她紧紧包裹起来……
“不要啊,求您不要杀死她!”
“她不需要死,只需要在千钟黍里睡上一段时间,紫小人的灵魂会陪她。”
“可是……可是她要睡多久?”
“无法估计。”
“我也进去行不行?我们从来都是在一块儿的。”
“进去容易,想出来就太难了。你确定要进去?”
“不论冷冷变成什么样子,我跟她从来没有分开过。”
“你叫……小冷?”
“对。”
“好吧。”
外头的声音,渐渐从她耳畔消失。
一只拳头大小的金色蟾蜍,从气团里跳出来,朝那快停在手掌上的紫色晶簇奔去……
1
山崎县的某片山林在夜色里起起伏伏,海浪的声音不断传来,潮--湿--的腥气让仲夏夜的美好减少许多。摆在一片灰白色方砖地上的屋宇,每一个飞檐,每一根线条,都完整继承了中国盛唐时期的风格,宁静致远,古意幽幽,若时光倒流。大门口的石桩上,刻着大大的“灯隐”二字。
但,被狠狠摔在地上的茶杯,以及撕成碎片的报纸,破坏了所有的美感。
光线被刻意调成幽暗的书房里,一个干瘦的老人石头一样坐在蒲团上,时不时咳嗖两声,他胸部以上都隐匿在黑暗之中,一身比夜晚还要纯黑的和服非常贴合他此刻的心情。
报纸的残片上依稀可见“渡边一郎”“比赛”“昏厥”“双-腿丧失”这样的词,浑身白衣的年轻男子跪在老人面前,身后还跟着三个连头也不敢抬的手下。
“截至今日,这是第五名出现‘意外’的客户。按照时间推算,意外是从我们最新的一个客户开始,逐个往后,渡边一郎是我们今年倒数第五名客户,前五位中最严重的是丢失了头颅的麻生教授。从渡边一郎往后,就是中岛财团的中岛熏子,再往后……”老者的声音从黑暗里飘出来,平静的音调下是强压的怒火,“是财务大臣山本健。”
白衣男人低着头,浑身发抖,没敢吱声。
仅仅一个渡边一郎已弄出轩然大波,如果以上内容全部被媒体知晓,必成轰动全日本的爆炸新闻。作为最有名的短跑运动员,被誉为“金双脚”的渡边一郎,在连续获得五个世界冠军之后,在昨天的一场比赛中突然昏厥。送医急救之后的第二天,醒来的他发现自己的双脚消失了,没有伤口也没有痛觉,就是消失了。除了他,身为全日本最值钱的物理学教授麻生有政在上周的某个清晨醒来时,发现自己的脑袋不见了,不过人依然是活着的。如此惊悚诡异的事件,任凭他的科学知识再丰富,也无法解释。当然,后面这条消息已被严格封锁,除了他们与当事人,无人知晓。不过,除了他们,还有三个家伙,都弄丢了自己的双手。
这些遭遇诡异意外的人,全部都是他们的客户。
“如果山本健出了问题,特别事物部一定会被惊动,我们会非常麻烦。”老人一券擂在地上,突然站起来,皱纹纵横且干瘦成活体木乃伊的脸孔暴露在光线下,歇斯底里地朝白衣男人吼道,“可你们这群废物!出去了一个月,连区区一只癞蛤蟆都抓不回来!当初要不是你们粗心大意,又怎么会被这个妖孽偷走千钟黍?”
话音未落,一条粗大的皮鞭从老者愤怒的手中,凌空抽向白衣男人。
孰料,鞭子还没落地,老者的手腕却被人死死扣住了。
闪电般出现在他身边的白衣男人,冷笑一声:“我最讨厌你这种老不死还爱打人的死老头了。”
白衣男人的脸,在光线里变成了另一个人。
“你是谁?”老人脸色大变,“来人!”
“外头的人都躺下了。”敖炽扭头看看那三个“手下”,“下次挨鞭子这种活儿你们自己做。”
“我觉得你不应该躲开,让鞭子落在你身上才更显得你有演技嘛!”面目平庸的手下之一,化成了一脸坏笑的九厥。
“刚刚发抖的样子也很浮夸。”甲乙扒掉身上的黑西装,“不是演戏的料。”
“只喜欢看《猫和老鼠》的人是没有资格讨论演技的。”敖炽很舒心地反驳一句。
“看《猫和老鼠》的人心灵是最纯洁的!”九厥理直气壮。
对,忘了告诉你们,九厥最爱的,是著名的《猫和老鼠》,每次都看到在地上打滚狂笑,完全不管里头的情节是不是真的搞笑。所以我要额外提醒那些哭着喊着要嫁给九厥的妹子们,请慎重考虑你们的理想。
“你们从中国来?”老者显然听得懂中文,脸上翻涌着各种复杂的情绪,“你们……不是人类?!”
我走到他面前,笑道:“我们受一只癞蛤蟆的威胁,带你去一个老地方。”
2
时间:N加一天前。
地点:大西洋上某无名海域。
天气:晴,热。
“紫小人……紫小人……”
我坐在甲板上,两眼发直地望着白云蓝天,傻子似的循环着同一个词,手心里的“鱼王舌”都快被捏出火来。
离开露珠集市已有好几天,我们的船继续往东航行,目的地尚未确定。
鱼王舌真是诸位石头君中最不吝啬文字的一个,它给了我有史以来最长的一个提示——
紫小人,紫小人,天下珍宝在全身!
可是,再长有什么用?我知道世界上有黑人白人黄皮肤人,红色的人也有,可哪来的紫色人种?
此刻,我们从那几个日本人手里“接管”过来的豪华游艇,在碧海白浪里匀速前进,甲乙开得得心应手。不管我们怎么拷问,那几个家伙都只字不说为什么要去岛上,和为什么出手攻击上善与我们。既然这么硬骨头,就成全他们好了,继续在树桩上绑着吧,能晒太阳吹海风,路过的海鸟还把树桩当成临时公厕。祝他们好运。
“你确定你没听说过世上有紫色的人?”我不甘心地问忙着抹防晒油的九厥。
“我只知道有紫薯。”九厥把防晒油扔给我,“防晒要紧!”
我瞪着只穿一条沙滩裤,浑身油汪汪的他,绝望的扭过头去。
“别这样嘛,我身材很好的!”九厥拍拍自己的胳膊与肚子,“六块腹肌!”
防晒油瓶子在我手里上下跳动,随时可以砸到他头上:“你再想一想,青珀眼里的石头,每一个都与曾经的天神有关,你确定没有听你的同事们谈起过紫色小人?”
“睡个午觉再来想。”他迅速躺倒。
死鬼,跟我聊天已经变成这么无聊的事了吗!
那边,敖炽的呼噜声早已抑扬顿挫,这厮把这场关系他们东海龙族安危的旅途当成一场幸福的日光浴了吗?!
从我认识他起,这个男人就是这样,水泥管一样粗的线条,任何麻烦在他眼里都是一个屁,也许这是优点,可也是我想把他耳朵揪下来的理由。看着他流口水的睡脸,我突然开始为我的未知小朋友担心,有这样一个爹,真的可以健康成长吗?!
我撇撇嘴,上去捏住了敖炽的鼻子,硬把他从美梦里扯出来。
“干吗?”他揉着眼睛。
“我要紫色的小人!”我瞪着他。
他紧张地摸摸我的额头:“没病吧?”
“去给我找紫色的小人!”我继续瞪。
“乖,我就是紫色的呀!”他赔着笑脸道,“咦?你这是在跟我撒娇吗?要不我变身给你看?”
“我要紫色小人!不是紫色的龙!”我沮丧地低下头,摸着肚子道,“未知,你看到了吧,你爹果然智商有问题吧?他完全不知道妈妈在说什么。”
“我们的娃什么时候叫未知了?”敖炽嗓门一下子大起来,“不都说好了叫将福吗?”
“没有亲爹会管自己孩子叫浆糊!”我扭住他的耳朵,“你就一点都不担心你们东海龙族的未来吗?就知道睡!”
敖炽挠挠头,居然没脸没皮地笑了,还摸着我的肚子说:“小浆糊,你看你妈好凶!如果你是个丫头,千万不能学她!”
我压下把他踹进海里的冲动:“你以为孩子没出世就看不到你的举动吗?身为父母,能不能稍微做个好榜样?”
“我终于知道孕妇的情绪是多么曲折离奇了。”敖炽屈起手指,轻轻弹了弹我的脑门,“你与我应该都很清楚,许多事,并不因你我的担心就不发生。你真以为我找那十二块破石头是为了避免天界的老家伙借故找碴儿,危及东海龙族?”
他突然变得正常的样子,我居然不习惯了:“不然呢?”
“不管我有多讨厌对方,既然有过守护的承诺,东西丢了,我们自然要负责找回来还给人家。这才是我们真正的目的。”敖炽笑笑,埋下头,对着我的肚子说,“小浆糊,你要记住,要成为高贵的东海龙族的一员,最基本的条件是,答应了,就不可失信于人。”
我很少能以俯视的角度去观察敖炽,几句寻常的话,一张微笑的脸,敖炽的“水泥管”瞬间成了温柔无比的细线条,一圈一圈把我绕了进去。我不敢动,生怕一动就破坏了这个难得的,与撒泼吵架斗殴无关的场面。
他抬起头,把我揽进怀-里,下巴搁在我的肩膀上:“所以,放轻松些。对我而言,这就是一场一家三口的旅行而已。一路上看你跟个疯婆子一样上蹿下跳,我又岂会不明白你做这一切是为了什么?我了解你的能力,更了解你的脾气,为自己也好,为别人也好,你不是一个甘愿永远停在一个地方的妖怪。除了当母亲,你还可以做更多的事情。可能我很罗嗦,但我并不会真的阻止你做任何事情。任何时候你都可以当主角,但镜头照不到的地方,我就在那儿。”
咦,这是怎么了,眼眶有点发热呢……我完全不能接受突然转换模式的敖炽啊!
摸着良心讲,看似暴躁粗鲁的敖炽,偏偏能看到我内心最纤细的地方。以他的能力,随时可以强行中止我的旅程,十二块石头,如果东海龙族拼了命去找,不会找不到,可他什么都不做,由得我满世界奔跑,每收进一块石头,我的生命就多一个颜色。
他甚至比我自己都清楚,一个树妖的生活里,不能只有尿布和奶瓶。
他爱我,但从不以这个名义改变我。
我必须承认,在这方面,他从来都很慷慨。
莫名的感动在我心里跑来跑去,我从他的怀-里钻出来:“你说一直在的,说到就要作到!”可是,刚说完,我突然觉得哪里不对,“等等,你不会是在给你的偷懒找借口吧?”
不等敖炽答话,旁边已经有人开始鼓掌了。
“好久没看到你们这么真情流露的时段了!”九厥坐在甲板上,感动得直抹眼睛,防晒油比他的眼睛还亮,不止他,还有一手撑着下巴,刚刚打完一个哈欠的甲乙。
我尴尬的目光从左到右扫过去,突然又扫回来,停在甲乙右边那个小小的物体上。
咦,三个观众?!
半秒后,我“啊”一声跳起来:“怎么会有一只癞蛤蟆?!”
肯定没看错,甲乙旁边蹲坐着的,分明就是一只浅金色的,拳头大小的癞蛤蟆!最讨厌的是,它居然还咧着嘴冲我笑……冲我笑!大嘴里发出跟人类无异的哈哈声。
“我就是来跟你讲,我们可能有了点小麻烦。不过看你们夫妻这么投入,就没打断你们。”甲乙指了指癞蛤蟆,“它一直躲在船舱里,而且,会说人话。”
我生来就不热爱各种软体以及爬虫类生物,尤其还是一只对我哈哈笑的癞蛤蟆。
我缩到敖炽身后,远远探出头问:“你会说话?”
“哈哈哈。”癞蛤蟆又大笑,“紫小人,紫小人,天下珍宝在全身。”
我吃了一惊。
“你在找一块跟紫小人有关的石头对不对?”癞蛤蟆往前蹦了一步。
我脱口而出:“你怎么知道?”
癞蛤蟆瞪着我:“一路上听你们的讨论都快听睡着了。”
我皱眉道:“你还听到什么了?”
“你是卖一种叫‘浮生’茶叶的老板娘,但是目前就没卖出几罐,你偷偷向老天祈祷时我也听到了。”癞蛤蟆认真地回答,“还有,你是一只树妖,你夫君是一条龙,蓝头发的妖艳男是天界的酿酒仙官,戴墨镜的是你的帮工。”
我们几个面面相觑,我们居然在不知不觉中透露了这么多个人信息……
癞蛤蟆很绅士地朝我伸出一只“手”:“很高兴加入你们。”
我们四个用眼神斗争了很久,最后还是由敖炽做代表,伸出小手指跟蛤蟆先生进行了友好的握手礼。
“你告诉我石头的事,我就不追究你擅创他人船只的罪过,成交?”我居然威胁一只癞蛤蟆。
“这艘游艇不是你们从灯隐家的打手那里抢来的吗?”癞蛤蟆理直气壮地反问,“你们的罪过比我还重呢。”
“灯隐家?”九厥似乎想起了什么,“你说那三个术士是灯隐家的人?”
“对。”癞蛤蟆转着眼珠。
我拽了九厥一把:“我听说过灯影牛肉,你说的灯隐是什么玩意儿?”
“阴阳师世家,据说其先祖与安倍晴明为同门,不过后来销声匿迹,直到近百年前,灯隐家才重现于世,继承人长居日本京都。”九厥回忆着,“几乎没有负面消息。你知道我为了酿酒,经常要去世界各地找原料,十几年前路过京都时,曾与这个家族的人有过一面之缘。那时我住的小旅店里,来了个伤人的妖怪,是灯隐家出面降伏的,并且很慷慨的没有收店主一毛钱。”
“明白了。灯隐家先放一边去。”我走到癞蛤蟆面前,“只要你告诉我紫色小人的事,我就不把你捆在石头上沉到海里。”
“毫无拷问的技巧哇。”癞蛤蟆望着我,抬起一只“手”指向我们的后方,“有人已经追上来了,你能保住我不被他们抓走,我才有机会告诉你紫小人的故事。”
我被一只癞蛤蟆威胁了?
正郁闷时,一声巨响之下,海水冲天而起。硕大无比的黑色家伙,毫无预兆地从船尾后的海下轰然冒出,长长的一条,光滑黏腻的身-躯分不出哪里是身\_体哪里是脖子,车灯般大的红眼睛,俯瞰着我们,细密尖锐的牙齿,在三角形的大嘴里闪闪发光,短而硬的鱼鳍刀剑似的立在背脊上。
这不是蛇,是鳗鱼……好大一条鳗鱼!!
它头上还站了一个什么?人?白色短发,白色长风衣,白色鞋子,脸也白,比我还白,一辈子没晒过太阳似的,与他脚下的鳗鱼组合在一起,完全可以荣登任何一本奇幻杂志的封面。
“把那只癞蛤蟆交给我。”男人都不拿正眼看我,“如此,便不为难你们。”
“这里交给你咯!”癞蛤蟆打了个嗝,毫无义气地跳到船舱里避难去了。
敖炽恼怒地看着被海水--湿--透的自己,大声道:“什么背景?”
“在下来自京都灯隐家。”他细长的眼睛微微上挑,“奉命追缉犯下滔天罪行的妖孽。”
站在资深老妖怪的角度来看,一个无法让我们觉察到妖气的妖物,要么不是妖怪,要么就是太强。癞蛤蟆显然不是后者。
“不好意思,你来之前,我刚跟它达成协议,要保它不被你带走。”为了我的紫小人,我昂起头,字字掷地有声,“你现在带着你的鳗鱼离开,我不为难你。这癞蛤蟆从现在起,归我了。”
“口出狂言!”
白面男面色一变,脚下鳗鱼怪的脖子突然弓起,大概只要一秒钟,它的大嘴会把整个游艇都吞了吧?
“回船舱去。”敖炽把我拨到身后。
甲乙冷静地注视着敌方的一切,拳头却是暗暗攥紧-了。
“亲爱的,我跟你一起去船舱吧!”九厥十分不要脸地跳过来。
“如果你被鳗鱼吃了,我会烧纸给你的。”我一脚把他踹回去,“滚去帮忙!”
说罢,我钻进了船舱,一条龙再加一个妖仙再加个道士,如果还打不过一条鳗鱼,我就跳海自尽!虽然我知道我很难被淹死……
“我就知道我找对人了。”刚进船舱,蹲在椅子上的癞蛤蟆就冲我笑了,“无名岛上多亏你们几个突然杀到,你们身上混乱但强大的气场干扰了追捕我的人。”
“屁的气场!”我狠狠剜了它一眼,“你打不过人家,所以故意把敌人往我们这边引的吧?”
“啊?被看穿了吗?”癞蛤蟆抱歉地笑道,“那些家伙追了我好长时间,我从中国的戈壁滩躲到大西洋的小岛上,他们还是找来了。我又打不过他们。老天把你们带来,我才灵机一动……”
“灵机一动引一堆人朝我们身上招呼子弹?”我想抽死这只不要脸的癞蛤蟆,“旧账就算了,现在你归我了。我只要知道紫小人在哪里!还有,你身上没有妖气,你到底是什么?”
突然,船猛烈的晃了几下,外头大概动起手了。
癞蛤蟆像个球似的从椅子上滚下来,边滚边说:“在这种情况下讲?”
我坐在地板上,稳住身-子,顺手抓起一支滚下地的长杆笔,“噗噗”地捅着它的肥肚子:“讲!”
“呱呱呱呱,别咯叽我!我说!我确定不是妖怪,我曾经跟蓝头发一样,是天界的仙官……”
3
一整日的大雨,渐渐停在深夜。月牙细成一道弯线,在偌大且残旧的水缸里碎成了银色的点。一只野猫从破损的围墙上窜进灯火黯然的小庙,菩萨座前本就没有多少灯油,一只老鼠还在半截香烛前贪婪地啃食。
十四五岁的少年,半跪在水缸旁边的一块白石前,脏脸上挂着各种新鲜的伤痕,几个铜钱被他小心翼翼地捧在手里,又仰头看看天,深吸一口气,将铜钱悉数扔进深不见底的水缸里。
水声中,少年对那块白石磕了三个响头,喃喃道:“神灵保佑,拜托让我从明天起,每天都有银子收!”一连念了三遍,少年想想,又改了口,“不用每天也可以,就一个月吧,一个月就好!您要是不肯显灵,我这条小命恐怕就保不住了!您看,我可是慷慨地把身上的钱都献给您了,您一定不好意思不帮我对不对?”
“这样跟神灵说话,很容易被雷劈的。”大水缸的另一端,突然冒出一个声音。
少年吓了一大跳,慌忙掏出一把小刀,对准水缸喊到:“谁?滚出来!”
白嫩圆润的一张小脸,慢慢从水缸那边移出来,五六岁的丫头,细眉大眼,唇红齿白,眼眸是罕见的金黄色,一身红底洒金花的小袄小裤,脑袋上一边绑一个圆髻,乖巧喜庆得像从年画上跳下来的娃娃。但,唯一不协调的是,她的肩膀上,蹲着一只浅金色的……癞蛤蟆。
原来只是个小鬼,少年松了口气,收起小刀,斥责道:“谁家小孩?这么晚还不回家!还带个癞蛤蟆乱逛!”
“你把所有钱都扔了?”小丫头好奇地踮起脚往水缸里看,“好可惜吆。”
“小孩懂个啥!”少年白了她一眼,虔诚地说,“你没瞧见这块白石头像什么吗?像个元宝!只要在有月亮的晚上,把钱扔进水缸里,祭拜这块‘财石’,天山管钱的神仙就能帮你达成愿望。我身边已经有人来试过了,真灵!第二天就偷……不是,就得到了好几锭银子呢!”
他脸上的羡慕还没散开,耳朵里就听到一阵异常的水声——小丫头居然蹲在那块石头前毫不客气地撒了一泡尿。
“你搞什么?!”各种表情在少年脸上扭结在一起。
“嘘!”小丫头提着裤子站起来,侧耳日听了听,一把拽住他的手,“这边来。别说话。”
小丫头力气贼大,毫不费力地拉他跑到庙门后躲了起来。
这时,白石下突然冒出一阵烟雾,石头开始抖动,连水缸也微微摇晃起来,似乎有什么东西马上要破土而出。
少年的心揪紧-了。
突然,白石“砰”的一声碎开,石头下隆起一个拳头大小的土包,一条个头不算小、肉乎乎的菜青虫顶着一脑袋泥土,惊慌失措地钻了出来,仔细一看,这虫子的头部居然长着一张肥圆的人脸,不知受了什么刺激,一边皱眉一边作呕地往外爬去。
这是妖怪吧?!少年两脚直发软。
待这条尺把长的人脸虫完全钻出地面时,小丫头“嗖”一下跳出去,一脚踩住了它的脖子。
人面虫乱扭着尾巴,口中叽里咕噜地说着少年听不懂的话。
“装神灵很好玩吧?”小丫头笑眯眯地问虫子。
虫子唧唧呱呱地摇头。
“以后还装不装了?”她脚下的力度又加了几分。
虫子的脑袋都快摇掉了。
“不要随意满足他人的愿望,你不是神。”她微微皱了皱眉,“即使是神,也不可以。”
虫子又开始狠狠点头。
小丫头打了个响指,一枚金光闪闪的钱币凭空落下,端端砸在虫子的头上,化成一片金粉,迅速渗进它的身\_体。
“不杀你。只废你百年修行,滚回山里思过把。”小丫头抬起了脚,“还有,走之前把不该带走的都留下来!”
只听呼呼几声,一道金光从虫子嘴里喷出来,落在地上,竟化成一堆金银铜钱,虫子原本肥硕的身\_体泻了气似的骤然缩小,头上的人脸也消失无踪,变回一条寻常无奇的寸把长的青虫,飞快地溜走了。
少年完全呆住了,结巴着问她:“你……到底是什么玩意儿?”
小丫头歪着脑袋,狡黠地笑道:“我是天上的神,你信不?”
“鬼才信你!”少年脱口而出,用力拍了拍脸让自己清醒些,“你跟着什么道士或者和尚学了法术的,对不对?我听说书的王大头讲过,有些人天赋异禀,小小年纪就能学一身好本领,降妖除魔不在话下。”
“把你还有你朋友的钱拿回去。”小丫头无视他的问题,走到那一堆在月色下闪着光的财物前,“来的越容易的东西,往往越危险。”
少年的目光完全被粘在那堆价值不菲的金银财宝上,一听可以拿回去,便什么也顾不得了,冲上去,一手一把便要往怀-里塞-。
突然,一片冰凉紧紧缠住了他的手腕,小丫头抓住他:“我说的是,你只能带走你与你朋友的那一份。其他的并不属于你。”
那对眼眸里透出远远超出她年纪的坚决,少年很舍不得地将两块银锭放回了原处。
“你的手怎么那么冷?”少年揣好属于他的钱,狐疑地打量她。
“就快入冬了呢。”她打了个哈欠,“回去吧。”
“你呢?”少年盯着这个跟癞蛤蟆混在一起的小不点。
她笑嘻嘻地朝庙门里一指:“我还要跟菩萨聊会儿天呢。”
“古里古怪……”少年撇撇嘴,“再见!”他走了两步,又回头纠正道,“还是别再见了。”
小丫头耸耸肩,转身朝庙门走去,几滴零星的雨水飘下来,贴到她的鼻尖上。
忽然,身后有人又跑了回来,一把半新的油纸伞扔到她面前。
“我来时捡到的,给你。”少年指指那把伞,“上头画着花儿,女-人家用的,我不要。”
“你身上好多伤呀。”他抱起那把伞,撑开,一片牡丹花。
少年愣了愣,搪塞-道:“摔的。”
“打的。”她玩耍般转动着纸伞。
“再见!不,不见了!”
他干吗要跟一个萍水相逢的小丫头说那么多,再不回去,只怕又有麻烦了。
走着走着,雨越来越大,他忍不住回头看一眼,小丫头已经不见了,庙门前空空荡荡。
他在考虑,要不要把今晚遇到的奇事告诉王大头,让他有更多故事可以讲,这样,他或许可以更理直气壮地听书不给钱?
破落的小庙里,有人在谈话。
“你看中了他?”
“你觉得如何?”
“不坏,可以。”
“那去查查他的底儿吧。”
4
“哎吆,尹秀你轻点!再轻点!这什么药啊,灼死我了!”
“你伤口太多,忍着点。”
简陋的房间里,沈六苦着脸趴在床-上,腰背上的鞭痕横七竖八。
“你要不把到手的银子又还回去,这个月的份额就够了,也不会吃这顿鞭子了。”
“那老头眼睛都瞎了,就那么一点钱,我琢磨着还是算了吧。”沈六吃力地坐起来。
“你差不多每个月都在挨鞭子呢。”尹秀叹气,十五岁的他显得还没有长出个人样来,又薄又瘦的一片,脸上唇上都看不见什么血色,眼睛里倒是常年嵌着血丝。但是,他的“成绩”又是聚宝堂里最好的,虽然他少了一只手掌,可余下的五个手指比姑娘家还要纤细修长,窃人钱财,从不失手。
聚宝堂,名字好听,里头的人,偷摸扒窃,绑票敲诈,除了杀人放火不敢做,江湖里数得着的歪门邪道都是他们的“工作范围”。
沈六加入聚宝堂的时候,刚过完十四是岁生日,他把身上仅有的钱送进了火炉胡同的赌坊。他拼了啊,如果不能以钱生钱,他很快连冷馒头都没得吃了。怎样才能在最短的时间,以最轻松的方式变成富人呢?沈六想出的唯一答案就是赌。
那一天的结果是,他把自己输给了“堂主”,一个绰号“姚瞎子”的男人。
姚瞎子对每个手下都说同样的话,只要跟着他,赚钱就是世上最容易的事,只要听话,不出无年,他们也可以挥金如土。
这自称瞎子的干瘦男人,眼睛比谁都好使,招募帮众的眼光一直很准。赌坊当铺、放高利贷者的家门口、臭气熏天的乞丐聚集地,都是聚宝堂的眼线们常年照顾的地方。姚瞎子说过,身陷困境的人,未必愿意加入聚宝堂,但身陷困境又渴望一夜翻身的人,就一定愿意来。
但,“发容易财”的背后,姚瞎子同样制定了严厉的规定,根据入帮时间的长短,给每个级别的帮众都下了死任务,如果有谁没有完成,打!这些年来,因为没有完成“份额”而被鞭打至死的人,也不是一两个了。
沈六要不是皮厚,大概早被打死了。
聚宝堂里,他跟尹秀关系最好。半年前,要不是他在路边发现重病的尹秀,这家伙早就成了流落他乡的孤魂。
沈六曾问过他老家在哪,因为尹秀的口音很奇怪,不像他听到过的任何一个地方的方言。
尹秀只说在很远的地方,一个四面环海的岛屿,便什么也不再提了。
沈六也没有追问,只说他也不是本地人,老家在江南的一个小镇。
无家可归,又无亲朋,尹秀顺理成章地成了聚宝堂的新人,很快有成了姚瞎子最器重的手下。每次看到尹秀满载而归,沈六都会揶揄,说她天生是挣“容易钱”的命。
“对了,听说小轱辘跟李奇都病了?”沈六喝了一口水,试着放下卷起的衣服。
“是啊,上吐下泻好些天,脸都青了,吃药也不顶用,他们说是撞邪了。”尹秀如是道,“前些时候,他们俩好几次出门都能弄不少钱回来,得意得很呢。”
“我听他们说,是因为去拜祭了财石神仙什么的,才有了这运气。”沈六皱起眉头,“怎么这么巧都病了呢?”
“神仙?他们也就那几次风光,之后再没弄回多少钱来。有一回李奇还差点让人抓了。”尹秀不屑地说,“我看他们不过是凑巧的好运。”
闻言,一个细细的声音莫名在沈六耳畔响起——来得越容易的东西,往往越危险。
“怎么啦?”尹秀拍了拍发呆的他,“话说前几天你怎么那么晚才回来,幸好堂主喝多了睡熟了,不然被他发现,有你好受的!”
他回过神,随口道:“下大雨嘛,耽搁了回来的时间。”
小丫头的事,他终是没有对任何人讲,包括王大头。
尹秀看了他一眼,点点头,笑道:“以后小心些。”
这时,外头一阵嘈杂,隐隐有人兴奋地说:“绑来了一条肥鱼!”
5
她?!
沈六的心“咯噔”一下。
麻袋里露出半个身-子的丫头,被绳子捆成了一条挣不脱的鱼。
聚宝堂的大厅里,将她绑来的家伙手舞足蹈地讲述着他是如何在城里发现这个小丫头,她又是如何阔绰大方,打赏老乞丐一出手就是一锭银子,一副富家千斤的派头,最要紧的是,小丫头旁边连个随从都没有。
小丫头似乎很害怕,在麻袋里瑟瑟发抖,与那晚的她判若两人。
“只要你说出家在哪里,我们给你爹妈捎个信,他们送银子来赎你,你就能回家了。”姚瞎子努力摆出和善的样子,摸着她的脑袋。
“有银子我就能回家吗?”她怯怯地问。
“你看叔叔像是在骗你吗?”姚瞎子笑得露出一口金牙。
“可是爹娘出了远门,我不知他们在哪儿。但我知道他们将银子收在紫精山西北边的仓库里。”小丫头都要哭了。
听了这番话,除了沈六和尹秀,所有人都会心地笑了。小孩子,随便哄一哄,什么都说了。
是她吧?那个徒手废了一只虫妖的小大人?沈六努力地比对着,像,又不像。
他试着拿眼神与她交流,可这丫头像是完全不认识他,一点反应都没有。
天亮前,姚瞎子派去的心腹回来了,抬着一口沉甸甸的箱子,还没进屋就听到他们没命地大喊:“堂主!这回可要了命啦!”
箱子被抬到大厅中央,“啪啦”一下掀开盖子,耀眼的金光照亮了围拢上来的每一张脸。
所有人都震惊了,包括姚瞎子。
不是银子,是整整一大箱金条!聚宝堂努力十年都未必能赚回来的钱!
所有人都疯了一样叫喊,哭笑。
“都在这儿了?”姚瞎子镇定下来后,问他的心腹。
“搜了整个仓库,所有金条都在这儿了。”心腹猛点头,然后将姚瞎子拉到一旁,小声问,“这小妞出身不凡,看起来又顶聪明,要是放回去,他家人又不肯善罢甘休,只怕横生枝节,不如图个干净省心……”
姚瞎子考虑片刻,点点头。
“小丫头,因为你很乖,所以现在就送你回去。”被唤作“龅牙”的心腹假惺惺地走到麻袋前,将她的脑袋摁了回去,将袋口死死扎紧后,一溜小跑地抗处了大厅。
心知不妙的沈六,趁着所有人都为金条发狂的机会,悄悄跟了出去。
果然,龅牙径直跑到了后山上的深潭前,在做事之前,还不忘搬来一块大石头,牢牢地跟麻袋绑在一起。
躲在暗处的沈六慌了神,以他的本事,断然打不过拳脚功夫一流的龅牙,贸然出去,只可能让深潭里多一个枉死鬼罢了。
就在他分神的瞬间,水声四起,麻袋与石头都被龅牙毫不留情地推进了深潭。他看看冒起来的一串水泡,又等了一小会儿,确认万无一失之后,才拍拍手,满意地离开了。
沈六的心狂跳不止,龅牙的脚步刚一消失,他立刻从树丛后跳出来,连衣裳都来不及脱便跃入腐臭且冰凉的水潭。老天开眼,千万留着小丫头一条小命!他捏住鼻子,猛潜下去,在一片黑暗里摸索那个要命的麻袋。
一口气用尽,没收获。他“哔”一下钻出-水面,吸口气,却冷不丁被水潭边那个小小的身影吓得呛了一口水。
“你不冷呀?”小丫头完好无损,连个裤脚都没打--湿--,横抱着双\_臂,笑嘻嘻地看着他,肩膀上又蹲着那只癞蛤蟆。
“你……”沈六诧异得说不出话来。
“你是贼窝里的人呀?”小丫头蹲下来,看着往这边游来的他。
沈六用力爬上来,冻得直哆嗦:“对!我偷过许多人的钱,不是好人。”
“为什么要偷?”她瞪大眼睛。
“除了偷,我没有别的赚钱方法。”沈六站起来,“不管你是人是鬼,既然你没事,就快离开吧。”
“刚才那个地方是你家吗”她突然问。
他不耐烦地说:“当然不是!是聚宝堂的老巢。”
“那你为什么回去?”
好简单的一个问题,把沈六问得哑口无言。
“你知道这里为什么叫紫精县吗?”她又问。
“因为这里有座紫精山。”
“为什么这座山叫紫精山呢?”
“我怎么知道?回家问你家父母吧!”沈六被问的火大,拂袖离开。
“那是因为这里曾经有个紫精国,国度里的所有人,都是紫色的小人,他们的骨头,全部是紫色的晶石。”她不慌不忙道,“这些精灵一样的小人儿,生性慷慨善良,最喜欢出没于贫瘠之地,一旦它们跳进米缸,哪怕只剩一粒米,也能在一夜之间暴涨至满,如果里头放的是一锭银子,翌日便有满满一缸。如果它们愿意,把整个屋子填满财宝也是可以的。”
沈六停住脚步,半信半疑地回过头。
“但,后来紫小人们发现了一些问题,它们不再像从前那样帮助人类。于是,人类开始仇恨它们,最后找来会妖术的巫师,用诡计抓住了所有紫小人,逼迫它们填满所有的粮仓,变出无数财物。但紫小人们拒绝。震怒的巫师在所有人的支持下,将它们全部烧死。多年后,在紫小人被处死的地方,长出了一丛巴掌大小的紫晶石簇。后来,这块石簇被人偶然带出山去,据说,把这块紫晶石簇埋到地里,那年的收成就会异常好,把它放到粮仓里,里头的粮食就会增加一倍。所以,人们把这个紫晶石簇称为‘千钟黍’。不过,没过多久,这块石头便失去了下落。知道它存在的人,心心念念要寻它回来,可惜,无人遂愿。”她一口气说完,看着沈六,“我知道这块石头就藏在紫精县,要找到它,我便需要听话的帮手。如果你肯对我言听计从,待我寻到千钟黍后,自然帮你了却心愿。”
沈六几乎忘记了寒冷,在心中反复揣摩这番话的可信度。
一个来路不明、行为诡异、还会法术的小丫头,如果自己轻信了她,会变成他十五年生命里最大的笑话吧?但是……
“真有千钟黍?”他还是这样问了。
小丫头的大眼睛笑成了两条弯线:“有。”
“你要我帮你做什么?”沈六问完就想打自己的嘴。
她蹦到他身边,拉住他的手:“跟我走就是了嘛。”
“去哪儿?”
“走嘛。”
“不成!我还得回聚宝堂收拾行李!我还有钱藏在床底下呢!还有我兄弟!”
小丫头转转眼珠,说:“行。我就在这儿等你到天亮,天亮前你没回来,我就不要你了。”
沈六严重怀疑面前这个小鬼是不是真的只有五岁。
“你到底是什么人?”离开前,沈六回过头,不甘心地问。
小丫头的脸顿时笑成了一朵花:“我叫冷冷。从这里取乐很远的地方,又从很远的地方回到了这里。”说着,她又指了指肩头的癞蛤蟆,“它叫小冷,我的助手。”
癞蛤蟆裂开大嘴,欢乐地冲他呱呱叫了几声。
沈六下意识打了个寒战,两个怪物!
“等你回来吆。”她爬到一块大石头上盘腿坐下,闭上了眼睛,月色与黑暗是此刻唯一的大背景,而只有在这样的光线下,沈六才发现一缕流云似的金光,一直袅袅地围绕着她的身-躯。
他揉揉眼睛再看,金光好像又没有了。
满腹疑问的他,快步朝聚宝堂而去,如果真有什么千钟黍,说什么也要把尹秀拉上,不管怎么说,跟着姚瞎子这种老贼,总有一天会摊上大事儿。其实,就算小丫头不找他,早在姚瞎子轻易决定撕票时,他已经动了离开聚宝堂的心了。
想到尹秀,沈六跑得更快了。
一阵寒风扫来,冷冷保持着均匀而平静的呼吸,任由四周的草木惊惶乱动,野兽的叫声此起彼伏,整个人仿佛沉进了一场安恬的美梦。肩上的小冷跳下来,蹲在她身旁,睁着眼,左看右看。
“出来吧,秀一。”忽然,她睁开眼,看向一旁的阴暗处,“想不到你也在这儿啊。”
6
一年前,京都,冬。
这场雪从傍晚落到现在,庭院里已是整个银白的世界,即便雪下的屋宇只是焚烧后的光架,还有跪在地上的他,也成了个会喘气的雪人。
废物——是灯隐秀一从父亲口中最常获得的词汇。
但以后,这个词他再也不会听到了。
半个月前,父亲死了,他的术法再高明,也没能逃过生命的限期,衰老、疾病、死亡。
一座庭院,足够他用上一辈子的钱,还有几本他怎么看也没有兴趣的术法秘典,便是父亲留下来的全部。
但现在,这些东西也没有了。因为他不是藤原家的对手,不论从哪方面来讲。在藤原家不到十岁的儿子用白纸化成绳子绑住他、再轻易将他打到毫无还手之力时,他突然就恨起父亲来。要知道,哪怕父亲无数次骂他废物,他都没有愤怒过。
家里的仆从四散而逃,在阴阳师世家的吞并战中,灯隐家一败涂地。
父亲大概没有想过,即便他已经龟缩到京都,即便灯隐家已经半退出术师界,即便他慷慨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该来的敌人还是会来。
父亲留给他如山的财富,却没有留给他一个反击的拳头。
他在雪地里跪了一天,天生缺了右手掌的双手,僵硬地撑在地上,冻的发紫。
忽然,背后的积雪被踩得嘎嘎作响,他一听这脚步声,便知是谁。
“你回来了?”他问。
“道别。”冷冰冰的小手拂去他头上脸上的雪,模糊的视线渐渐被清理干净,红彤彤的小脸凑到他面前,“我要回家了。”
她来灯隐家的时候,他十一岁,如今他已十四岁,可她还是五岁的模样。那只一直跟在她身边的金色蟾蜍还是一如既往,蹲在她脚边的雪地里,瞪大了眼睛盯着他。
她的脖子与蟾蜍的腿上,都曾拴过一条蓝色的细线,那不是装饰,是囚犯的标志。父亲说,她不是人类,必须永远被禁锢在灯隐家。
家里的老仆说,她是被一只巨大的长着脚的海怪吐出来的,和那只金色蟾蜍一道,端端落在了父亲的船上。父亲曾说他们是妖物,本欲处决,后来又改了主意,将他们带回家,以制行咒禁足。三年来,灯隐家的庭院就是他们离不开的牢房。
对于这样的身份,她并不特别排斥,她曾亲口对他说,就算他父亲没有禁锢她,她也不知要去哪里。她的记忆完全空白,除了那个叫做“冷冷”的名字。
他天生残疾,父亲每次看到他的断手就长吁短叹,喝了些酒后更是一口一个“废物”地骂,骂他不争气,骂他拖累了灯隐家,骂他连普通的术法也练不好。
其实,他已经很努力地练习了。他一直在进步,可父亲总是那么着急。
每当父亲发怒时,他就去跟冷冷聊天。这个什么都记不住的丫头很好玩,对她来说,这个家里的一切都新鲜有趣,她光是捞池塘里的金鱼就能捞一整天。只是,不管她怎么捞,水里的金鱼从来没有少过,好像一天比一天多。
父亲对她不算坏,只是每天晚上都会将她锁进西边的小房间里,那房间里除了地铺之外,还有一口大箱子。每天清晨,父亲就会让人将箱子抬进他的房间,天黑时,再让人把箱子抬回去。
父亲从不告诉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只隐约发觉,冷冷来到他家之后,父亲赚回来的钱越来越多。而他也被父亲严厉警告过,说绝不可以对外头的人说起冷冷的存在。
随着财富的增加,日渐苍老的父亲越来越少跟他发脾气了,就在他去世的前几天,父亲的心情好像不错,竟然摸着他的头说:“就算我不在了,你也能过得很好了。”
他把自己的诧异讲给冷冷听,这个丫头却只是笑了笑,不似往常那般唧唧喳喳说个不停。
事实上,从半年前开始,冷冷就变得与从前不太一样,不再玩金鱼,不再在庭院里疯跑,整天只坐在一个安静的角落里,托着腮出神,偶尔还会皱皱眉,或者跟她的蟾蜍说悄悄话。问她在想什么,她一个字都不说。
也就在父亲去世的当晚,冷冷与她的蟾蜍一道,从这个待了三年的地方消失了。失去了咒力的蓝丝线断成了几截,落在她的房间里。
“我以为再也不会见到你了。”他望着她,突然很想哭,却又笑出来,“藤原家把一切都拿走了,他们家最小的孩子都能把我踩在脚底下。现在,我什么都没了。”
她看着他发红的眼睛,说:“未必是坏事。”
他摇摇头,无力地坐在地上:“你想起你的过去了?”
她点头。
“那就走吧。”他叹息。
“好。”她站起身,踩着积雪往反方向走,“秀一,你父亲并不是一个慷慨的人,你不要变成另一个他。”
他怔怔转过头,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风雪中。
他彻底倒在雪地上,展开四肢,绝望、-羞-辱、悲伤,更放肆地让冰雪彻底侵入每寸皮肉。
突然,一个小东西从他松开的腰带间落下来,“叮叮”响了几声。
他回过神,拾起这个拴着小铃铛的御守,这才想起,父亲去世前,将一条兽牙项链和这个看似普通的御守交给了他,要他随身携带,还说,如果将来灯隐家发生生死存亡的大事,就把这个御守烧掉。
父亲一定没有想到,这一天来得这么快。只是,烧多少个御守,也无法挽回灯隐家失去的一切啊。
不过,他还是照做了,好歹是父亲的遗愿。如今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
他踉踉跄跄爬起来,找了个稍微干燥的地方,生起一堆火。亮亮的火光中,他拿起这个白色的御守,扔进了火中……
三日之后,大阪发生了一件诡异的事,声名在外的藤原家,以藤原吉丰为首的主要成员,在一夜之间全部失踪了。据说,头一晚他们还在兴奋地分割从京都带回来的大量钱财。可是翌日清晨,钱没了,人也没了。
7
灯火通明的大厅里,死寂一片。
沈六诧异地看着空无一人的房间——人呢?刚刚整个聚宝堂的人可都挤在大厅里啊!
一整箱金条也不见了。
沈六跑遍了整个聚宝堂,大喊着尹秀的名字,可是哪个角落都没有她的踪影。
他飞快的猜测着:分赃不均内讧?可根本没有打斗的痕迹;姚瞎子带着所有人跑路了?更说不通。
他回到自己房间,从床下摸出几块碎银子,慌慌张张跑出这个比坟墓还安静的贼窝。
待他踉踉跄跄赶回后山,打算向那怪丫头求援时,石头旁闪出来的那个人把他又吓了一大跳。
“尹秀?!”他扑过去,用力捏住尹秀的双\_臂,“你没事吧?聚宝堂里一个人都没有了!”
“我没事。”尹秀笑笑,看了看旁边的冷冷,“托你的福,我遇到了久日未见的故人。”
“尹秀?”坐在石头上的冷冷伸了个懒腰,“比你原来的名字好听。”
沈六傻傻地站在他们中间:“你们……认识?”
“许多年前就认识了,”尹秀忽然很认真地朝沈六鞠了一躬,“十分抱歉,因为不像多生枝节,才一直没有对你说实话。我非中土人士,本名灯隐秀一。”
冷冷从石头上跳下来,拉住呆若木鸡的沈六:“该走了。”
“去哪儿?”沈六下意识地后退一步。
冷冷仰头一笑,一手拽住一个:“相隔千里也能在这个小地方遇上,可见我们缘分不浅,即如此,就一起走吧,争取早日将千钟黍收入囊中。”说罢,她看看灯隐秀一,说,“刚刚我跟他的对话,你已经偷听得很清楚了?”
“我跟你走!”灯隐秀一毫不犹豫。
“好,”冷冷高兴地拍了拍手掌,“不过我有言在先,到了我那里,我说什么你们都要照做,否则就滚蛋。能做到吗?”
“能!”灯隐秀一用力点头。
沈六依然纠结无比,苦着一张脸道:“小姑奶奶,你到底是什么玩意儿?”
“我已经很老很老,老得都该进坟墓了。”她朝他一吐舌-头,“怕高的,把眼睛闭上。”话音刚落,沈六只觉得身\_体一轻,他二人竟被这小不点拖着,腾空而起。他们身后,还跟着一只伸直了四肢、没有翅膀也飞得很舒展的癞蛤蟆……
8
沈六觉得自己上了一个大当!
而且这个当,一上就是五年!五年的青春啊,就这样惨痛地消失在这片位于戈壁滩上的牧场!什么能一粒米变一缸的神石千钟黍,什么一夜巨富的梦想,全是谎话!那个死丫头分明就是拿法术将他困在了这个被栅栏围起来的“牧场”里,而他就是这个牧场里的“牲畜”之一。
他无数次问过冷冷,明明说千钟黍在紫精县,为什么要把他们弄来这个毫不相干的千里之外的戈壁滩。她每次都给他同样的答案:我们早说好了,我说什么,你们都要照做。
好吧,看看他这些年都做了些什么。每天天不亮就要起床,一旦赖床,被窝里就会冒出专咬-屁-股的菜花蛇,没毒死不了,但会奇痒一整天,被咬过两次后,沈六从此起得比鸡还早。起床后第一件事,就是往脚上绑沉重无比的沙袋,然后围着牧场跑十圈。跑完之后就去牧场另一边的屋子里,跟会动会打拳的诡异木人过招,刚开始的时候,他经常鼻青脸肿地去吃早饭。
上午剩余的时间,全部拿来念书,冷冷大概将她能找到的所有书都搬来了,说历史的,说养猪的,说经商的,说治病的,说天文地理的,不但要他看,还要背,她随时抽问,若答不上来,对不起,午饭取消,再跑十圈,菜花蛇监督。慢慢地,沈六悲伤地发现,原来“一目十行”“过目不忘”是可以练出来的……
相对来说,下午比上午轻松好多,他只需要跟出现在牧场里的不同肤色不同性格不同年龄的“人”聊天,然后试着用最低的价钱从他们手里买回各种货物,第二天再高价卖给另一拨人,讨价还价,唇枪舌剑,人情往来,天天如此。当然,所有出现在牧场里的“人”,最后都变回了冷冷手里的一堆钱币。长期下来,他做梦都在跟人谈生意。
如此五年,千钟黍的事好像变成了一个被遗忘的梦,沈六唯一的收获是,长大长高了,跑十圈都不气喘了,天南地北什么事儿都知道些了,跟不同的人打不同的交道也驾轻就熟了。
灯隐秀一的生活,与他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是,他没他那么多抱怨,从一开始就一门心思照冷冷的话去做,完全不在意自己是不是被圈养起来的“牲畜”。
“千钟黍她连提都没提过了。骗子!”
傍晚,沈六坐在牧场边上,遥望着前头那片荒无人烟的戈壁。每到这个时候,外头的世界就是金黄一片,像她的眼睛。这个说谎的小恶魔,将他们折磨了五年,什么时候才到头?!他想离开了,但这个念头很快又被压下去。
“一定是有的。”灯隐秀一趴在栅栏上,充满希望地望着外面。
“她到底是什么东西?”沈六用力挠着脑袋,“不会是想把我们养肥养壮,然后煮来吃掉吧?”
“要吃,五年前就吃了。”灯隐秀一笑着摇摇头。
夕阳慢慢下沉,灯隐秀一看着眼前那片金黄金黄的世界,暗暗攥了攥拳头。五年非同一般的生活,将手无缚鸡之力的残缺少年,变成了可以一拳击短木人胳膊的男人。
“你还回去吗?”沈六突然很正经地问,“如果找到千钟黍的话?”
“回。”他点头,目光突然变得锋利,“灯隐家不能就此消失。藤原家拿走的东西,我一定要拿回来!”说罢,他看了沈六一眼,“你呢?这么些年,你从来没提过你离家的原因。”
沈六沉默了好一会儿,突然哈哈一笑:“我爹生意赔本了嘛,我又帮不上忙。他说我是个废物,活着也是浪费沈家的米粮,然后把我撵出来了。我发过誓,什么时候腰缠万贯,我就什么时候回家。”他笑得越发夸张,“你不知道,我跳过一次河,没死成。我就想吧,可能是老天要我留着命。那就活着吧,但是带出来的钱吃一个少一个,去店里应征伙计,人家嫌我算账慢,去卖布,人家又说我嘴巴不灵光。别笑,我去倒尿桶人家都不要,说我力气小。横下心去赌钱,稀里糊涂栽进了贼窝。要是真能拿到千钟黍,还用吃这些苦头?”
四周的光线越来越暗,戈壁上的风声呼呼作响,像人在笑,又像人在哭。
“我没别的想法,就想风风光光地拿着大把钱回到我爹面前,挺直了脊梁跟他说,你儿子没白吃沈家的饭,你儿子不是废物。”沈六揉了揉眼睛,笑容淡下去,“哎呀,沙子进眼睛了。”
灯隐秀一没说话,拍了拍他的背。
牧场的另一个角落里,冷冷远远看着那两个并排而立的男人,也许是夜色太重,她的脸色比平日难看许多,连嘴唇的颜色都暗淡了。
“一百二十九个,加上他们俩。”蹲在木桩上的小冷突然说起了人话,“你不能再继续了。”
“记性真好,不愧是我的御用助手。”她摸了摸它的头,“如果可以再多一些就好了。”
“已经很多了。”小冷跳到她的肩上,心疼地怕着她的脸。
“那些小人儿们好像还活着,我一直听得到它们的声音。”冷冷指了指自己的心口,疲倦地笑笑。
小冷摇摇头:“那是你自己的声音。最初的你,原本就是最慷慨的神。”
“慷慨?”她苦笑,“如果不是我开始吝啬于我的耐心与时间,魔障不会有机会侵蚀我的心智。暂时误入迷途的人类,也不会消失在我手里。”
“最起码,你已对一百二十九个人慷慨过了。”小冷说,“所有被你‘圈禁’过的家伙,只要稍微聪明一点,就会明白他们已经拿到了什么。”
“希望如此吧。”冷冷仰起头,看着顶上稀疏的星子,“小冷,你有无数次机会可以做更高级的仙官,却一直跟在我身边,为什么?”
“呃……”小冷转了转眼珠,“因为你身为金老,掌司天下财富,却总是稀里糊涂的算不清楚账,没有我怎么行?”
冷冷朝它吐了吐舌-头,两个家伙哈哈大笑起来。
9
翌日清晨,天气大好,赤金色的光线把整个戈壁滩都变成了金子打造的国度。
“你们可以走了。”冷冷一挥手,围困了他们整整五年的栅栏突然全部消失。她身上的红色小袄,在这个时候分外显眼,却也衬得她的脸分外苍白。
晴天一个霹雳,沈六与灯隐秀一呆住了。
“真的可以走了?”很久之后,他们才异口同声。
“五年,够了。”她笑道。
“那个石头呢?能以一变百的千钟黍呢?”沈六一把抓住她的胳膊,一股寒气从她的身\_体里直刺进他的手掌,他一下子松开手,“你怎么这么冷?”
“因为快入冬了啊。”她耸耸肩,扭头看着远方,指着某一个方向,“沿着那里走,半天后会看到一条河,河边有一条船,船上有足够的水与食物。你们沿河西下,十日之后便可重见人烟。以后要去哪里,随意。”
说罢,她连个再见也不说,转身朝相反的方向走去。
“喂!你还没告诉我们石头的事!你可是承诺过的呀!”沈六大喊。
她停下,侧过头,笑:“已经交给你们了。怎么用,是你们的事了。”
说罢,她缓缓往前走去,每走一步,牧场就消失一部分。
等到他二人从错愕中回过神来的时候,他们已然身在戈壁滩中,四周空无一物。
“你这个骗子!”沈六撕心裂肺地大喊。
她的背影越来越小,飞起的沙土变成旋风,掩盖了她的一切。
事已至此,短暂的沮丧之后,沈六狠狠一跺脚,拽上灯隐秀一:“走吧!”
灯隐秀一叹了口气:“不走又能如何?”
“以后我再也不会相信那些看起来像孩子实际上一肚子坏水的鬼东西了!”沈六又给了自己一巴掌,“我怎么这么蠢!居然会相信他!居然会相信世界上有那样的石头!”
“别这样了,走吧。”灯隐秀一拍了拍他的肩膀。
可是,沈六刚一转身,变觉得脖子上一麻,阳光灿烂的清晨瞬时变成漆黑的夜晚。“扑通”一声,他栽倒在微微发烫的沙地上。
身后,灯隐秀一放下自己的手掌,看着知觉全无的沈六,淡淡道:“我还是相信,这石头是存在的。”
10
太阳已经升的很高,亮得让人睁不开眼。
戈壁滩上那丛巨大的骆驼刺前,冷冷盘腿而坐,小冷就蹲在她的对面,在离她最近的地方坚守着。
它曾陪着她在金碧辉煌的金蟾殿里忙碌,也曾陪着她在人世间来往穿梭,还曾陪着她在一片紫色的世界里,与一群亦真亦幻的紫色小人儿度过了不知多少岁月。
它清楚的记得,小人儿们在身边谈笑、唱歌,手里变出各种各样的工具,把紫色的雾气当成原料,制造出各种各样的食物、钱币、房屋。小人儿对他们说,“增加”才是它们的力量,所以,他们不止能在一夜之间赐予人类无数的粮食与财富,一天之内将襁褓中的婴儿“增加”成二十岁的成人,将一个人短暂的生命“增加”到数倍乃至数十倍,让手无缚鸡之力的人迅速“增加”为徒手撼山的大力士,一切一切,只要是人类希望快速“增加”的东西,它们都能办到。并且它们一度以为,帮助这些有需要的人,就是最珍贵的慷慨。可后来它们发现,许多获得帮助的人并没有得到预期的幸福。轻易拿到粮食的农夫,不再下地耕作,好好的田地最终成了烂泥地,从此颗粒无收;一夜暴富的人并没有像他所许诺的那样,用这些钱去改善亲人的生活,而是终日花天酒地,欺压贫民;不像经历抚养孩子的艰辛的父母,请求他们让尚是婴儿的幼子一夜长大,如愿之后却发现,长大的孩子对他们毫无感情,稍有不满便拳脚相加,令他们苦不堪言……总之,各种祈求“增加”的愿望,以及小人儿们的“慷慨”,将这个世界变得乱七八糟。
紫精国的成员们开始反思,得出了一个结论——太容易得到的东西,往往也危险。
于是,它们不再像从前那样帮助人类,它们宁可用更多的时间去教一个笨孩子辛勤种地,也不愿将现成的粮食赐给他。人类发现这个改变后,愤怒了。习惯了“容易”,习惯了“被慷慨”的他们,认定紫小人们不再是任取任求的神灵,而是将他们推入各种艰苦的恶魔。
小冷曾问紫小人们,恨不恨人类的巫师。
它们却说不恨,只怪它们自己弄错了“慷慨”这个词。错误的给予,正是“贪念”这只怪物最爱的食物,给的越多,它长的越大。说起来,他们是死在自己的手上。
疲倦的冷冷断断续续地听着小人们与小冷的对话,回想过去,她身为天界的金老,却一直坚持自己的行事方式。大把金钱撒向人间的场面,只是人们的幻想,她从不直接将金钱赐给人类,她只教他们如何凭自己的本事去积累财富。她写国各种各样的生意经、种植经等等,再将这些可以赚钱的方法教授给人类。她总说,钱财应是仔仔细细赚回来的,而不是轻轻松松求回来的。
可是,时间一长,有的人类开始躁郁,他们不想再辛苦奔忙,他们认为,掌管财富的神不该是这样,她应该一夜之间将他们的房间塞-满金子,而不是教他们南方的水果如何卖到北方去这么麻烦。人类不再信任她,也不再崇拜她,鞋子与石头替代了虔诚的烟火,她的神像被刻上“何来天上神,只得吝啬鬼。”这样的字眼。
她失望了,很深很深的失望,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是否真的错了。也就在她心神动摇时,不知从哪里钻进来的邪恶而无形的兽将她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她带着无数金币来到将她的神像砸的稀烂的小城,无限制地将金币赐给城里的人。所有拿到金币的人欣喜若狂,可是,没有人知道,“慷慨”的神赐给他们的钱币,将所有拿了钱的人困在了金色的气泡里,她只要动一动手指,气泡便会带着里头的人,永久消失。
她花了小半天时间,游戏般地逐一戳破这些气泡,最终,将好几个城池的人在她手里化为虚无。小冷知道她除了问题,可是它除了一直跟着她,什么也做不了。
如果不是那个人将她收入这块紫色的石头中,如果她没有听到紫小人们的灵魂发出的声音,天下还会有多少人,因为她的“慷慨”而丢掉性命?
沉重的内疚将她拖入了一段长长的睡眠,紫小人们的歌声让她的心彻底安宁。失去意识之前,她想,如果还可以再回到人间,她一定要做一件事……
一阵风刮过,小冷依然目不转睛地盯着打坐中的她,看着她娇小的身-躯渐渐虚化。
当他们重新回到这个世界,当他们在那个万里之遥的庭院里想起了过往种种,当他门明白自己已不再是天神时,她对小冷说的第一句话是:我再做一回金老吧。
将“千钟黍”交给一百二十九个她认为真正需要它的人,因此而导致的后果,她比谁都清楚。小冷也清楚,可是,它不阻止她。
“小冷……”对面的她微微睁开眼。
“我在。”它挺了挺背脊。
“你一个人也可以过的很好吧?”她的身\_体已成了一个淡淡的、烟雾般的轮廓,不再像一个人,而像一只颇大的……蟾蜍。
“我能。跟着你那么多年,我敢说我是天下最懂得生存之道的家伙。”它咧嘴笑道。
“真好……”
它知道冷冷一定还有很多话想说,可是,没有时间了,那个永远穿着红衣裳永远长不大的神,已经彻底消失在它的面前,一块紫色的半透明石簇,闪闪亮亮地留在原本属于她的位置上。
可是,它还没来得及悲伤与缅怀,一个人影闪过,一张写着符文的白纸准确地贴在了它的头上。
完全不能动弹了,身\_体像是被一条绳子紧紧捆住。
小冷诧异地望着面前的灯隐秀一,还有被他紧紧抓在手里的石簇。
“原来,这个石头就藏在她的身\_体里啊。”灯隐秀一长长地松了一口气,“不枉我挖空心思从京都追来这里。”
“你……”小冷怒目而视。
灯隐秀一轻笑:“家父曾留下一个御守,嘱我遇大事时焚之,其实是家父用火文之术告诉了我关于紫精国的种种。当初在船上遇到冷冷时,家父已在其身上察觉到紫精的气息,故而家父断定,失踪的神石千钟黍与她有关,只可惜她好像什么都不记得。不过,在我家的三年时间,她为灯隐家带来了不少好处。但家父最终的目的,还是要找到那块石头,只要有了它,灯隐家必能重振声威。可是,家父最终没有等到那一天。而她之所以能离开灯隐家,其实是家父故意为之,他早已在冷冷身上埋下了千里咒,只要我照家父留下的方法催动咒语,就能得知她身在何方。家父与我都相信,跟着她,必然会得到千钟黍的下落。”
“你父亲怎么会察觉到她身上有紫精的气息?”小冷愤怒之下,也困惑之极。
“灯隐家家传的兽牙链上,曾沾上紫精人的骨灰。冷冷一出现,兽牙便像遇到主人的犬一样,从家父脖子上挣脱,贴到了她的身上。”灯隐秀一摩挲着如今挂在他脖子上的兽牙项链,“原本这还不足以令家父确认,将她带回家后,家父无意中发现她能令钱财骤增,这才让他确定冷冷与紫精国有关。”
“你根本就不是偶然流落到紫精县来的?”小冷从未察觉这个男人的眼睛,如此冰凉。
灯隐秀一笑道:“我知道她在这里,而她一直以为我对她的事一无所知。她如此聪慧,我若贸然出现,只怕她会起疑。为了能让她相信我的日子确实不好过,我选中那个小贼,然后装病,让他带我回贼窝,本打算在贼窝待上几个月后,再‘无意’出现在她面前,谁知她居然主动找到了沈六。如此,我正好利用这个机会,毫无破绽地与她重逢。”
“难怪你那时那么瘦,全用来长心机了。”小冷叹了口气,突然问,“为何你们的兽牙项链会沾到紫精人的骨灰?”
“灯隐家的始祖,是一位伟大的巫师。”灯隐秀一笑了笑,将剔透闪烁的石簇收进了布囊,“再见,没用的小蟾蜍。”
11
十年后,江南某地某宅。
一只枕头砸到那衣冠楚楚的男人脸上,愤怒的少妇坐在雕花大床前,指着他的鼻子骂:“沈佑,你说过给我带天竺最新的香粉回来!你又忘了!”
“下次!下次!”男人陪着笑,赶忙将那个在一旁玩耍的幼童抱起来,“我带富儿买糖去。你消消气。”
说罢,他逃似的跑出房间,怀-里的幼子眨着机灵的眼睛,咯咯笑道:“娘的枕头扔的好准呀!”
“敢嘲笑你爹!”他刮刮儿子的鼻子,“不给买糖了!”
“我不要吃糖啦。”孩子在怀-里踢着腿,“你快把上次的故事讲完嘛。那个叫沈六的到底有没有找到千钟黍嘛?”
男人抱着孩子在院子的竹椅上坐下,说:“找到了呀。他坐着船离开戈壁滩,因为有了千钟黍,他跟人做生意赚了许多钱,最后回到家乡,娶了个嗓门很大的妻子,还生了儿子。”
“那其他人呢?那个冷冷呢?”孩子追问,“她是妖怪吗?为何永远长不大?”
男人张了张嘴,不禁又沉入那段充满奇异经历的回忆。
世上从没有沈六,他一度放弃做沈家的人,也放弃了“沈佑”这个本名,一个被扫地出门的窝囊家伙,不好意思再拿真名落拓江湖。
儿子的问题,他答补上来。十年前,牧场一别,他彻底失去了冷冷与灯隐秀一的消息,虽然他至今也不明白灯隐秀一将他打晕的目的是什么,但他从没有因此怀疑或憎恨过这个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的“兄弟”。
至于冷冷,他早已不将她视为骗子。离开戈壁滩后的几年,当他从一个卖西瓜的小贩变成日进斗金的商人时,他才恍然大悟,冷冷从来没有说谎。
千钟黍,她交给他了。
可惜至今无缘再见一面。如果能再度相逢,他无论如何也要问明白她到底是个什么来历。就算她是妖怪,他也要备上一桌好酒菜,诚心诚意地跟她说一声“谢谢”。
可是,他们究竟去了哪儿?
“爹!你又做梦啦!”儿子揪着他的耳朵,“故事讲完啦?”
他回过神来:“啊!讲完了啊!”
“爹,富儿也好想要那样一块石头啊!可以变出用不完的钱,还有娘喜欢的香粉吧?”儿子天真地歪起脑袋畅想。
“这样啊……”他点点头,“爹会带你去找的。”
“真的?”
“当然。爹也知道千钟黍这种神石在哪里。”
“好棒!爹好厉害!”
“先别高兴的太早,老先生教你的功课做没做?”
“有啊,先生昨天教了我们一句话。”
“什么话?”
“慷慨者,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这句话你都知道呀?那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
“知道啊,就是说,与其给别人一条鱼,还不如教他怎么去捕鱼,这才是真正慷慨的人。”
庭院里,一对寻常父子的欢乐对话,在西移的阳光里,渐渐远去……
多年后,朱元璋定都南京,江南首富沈富,又称沈万三者,出巨资助帝君修筑城池,因此大受封赏,名闻天下。世人皆说,沈家巨富,乃是有聚财之神物相助,有说是一个聚宝盆的,有说是一块神石的,也有人说根本没有神物,不过是沈万三的老爹教子有方。总之,真真假假,终成谜团。
12
我非常激动!从来到这个地方开始,鱼王舌就开始发热。这只蛤蟆说的话是真的,千钟黍就在附近。
胡杨树,骆驼刺都精神地立在这片戈壁滩上,干燥的地面与炽热的阳光,从不因时间的流逝而减去分毫。
“太容易得到的东西,往往都危险。”小冷站在那一丛骆驼刺前,看着瘫坐在地上,气喘不匀的老者,一只白色的蜥蜴,半死不活地趴在老家伙身边。
“当年留你性命,是我最大的失误。”一股异常的紫气从那张老脸下透出来,他难受地捂住心口,在地上蜷成一团,“你这无能的怪物,竟然找帮手……”
“这么多年,你努力重建灯隐家,替人降伏妖孽而不取报酬,并刻意让这些事传扬出去,令世人折服于灯隐家的优秀与气度,对你们家族更为崇敬。你用你的‘慷慨’,作为立足于人心的筹码,这个计划倒是成功的。”小冷俯视着这个状态越发虚弱的老头子,“可是,当你以邪术催动并转换千钟黍里的力量,为人们快速‘增加’他们想要的一切,并以次作为你傲视群雄的独家密术时,灯隐秀一,你从来都没想到,失去这块石头之后,会有什么后果。”
灯隐秀一的双手剧烈颤-抖起来,呼吸越来越困难:“那些人……”
“抱歉,你那些丢失了头颅与手脚的客户,恐怕这一生也无法恢复。”小冷很无奈地一摊手,“不愿勤学苦思,妄图一夜之间变成天才的人,头颅对他而言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不愿辛苦打拼,坐等万千财富的人,手脚也不需要存在了。你以为你慷慨地赐予了他们需要的一切,其实你只是用骨子里的吝啬,让他们终生残缺。而你自己,用千钟黍增加的生命,也快到终点。”
“你应该杀了我……而不是煞费苦心带我来这里。”灯隐秀一愤恨地说。
小冷蹦到他面前说:“这里曾是你与沈六命运的新起点,可你选择了跟沈六相反的方向。冷冷希望你们每一个人都能很好地生活,我没有她那般的本事,能做的,只是将你带回原点。如果有来世,希望你会记得这里,走该走的路。”
灯隐秀一的双手拼命地挠着地面,努力撑起半个身-子:“带我回去!不,把千钟黍还给我,我要活着,还有许多人指望灯隐家的帮助……”
“千钟黍一直在你手里,你不要而已。”小冷摇摇头,转身蹦开。
“不……你回来……回来!”
另一丛骆驼刺的后面,我皱着眉头,看着那个多活了好几百年的男人,绝望地扭-动着他残破的身\_体。如果当时他与沈六走往同一个方向,如果他选择了冷冷交给他们的“千钟黍”,而不是执着于那块真正的石头,如今的灯隐家又会是另一番光景吧……可惜,“如果”作为世上最虚弱的词,不提也罢。
越想走得快,走得容易,越容易掉到坑里,这是我的生活理论之一。
白蜥蜴在绝望的老头子身边慌张地转来转去,用千钟黍变异的力量制造而成的妖怪,对付三角猫还行,遇到我们这群老妖怪,就只能怪它运气太差。短短时间“增加”出来的力量,外表再光鲜,也不可能与千百年日积月累、步步勤苦的真修为相提并论。
当打回原形的蜥蜴精与鳗鱼怪被敖炽与甲乙轻松踩在脚下的时候,我们在烤鳗鱼与放生之间纠结了一分钟,最后,多数人同意放生。
我对它们最后的警告是:“以后老实修行,别做一夕得道的大梦,等到真正能修成人形的时候,麻烦变个好看点的人。”
这是,甲乙跟九厥同时点了点我的肩膀,朝某个方向看了一眼:“你的蛤蟆不见了。”
咦?它刚刚不一直在那儿的吗?!
我与敖炽顿时从围观一场终极对话的深沉气氛里跳出来,死蛤蟆,说好了带老家伙来这里,它就把埋藏千钟黍的地方告诉我们的!居然撇下我们闪了?
“小短腿蛤蟆能跑过我才怪!”敖炽“嗖”一下窜出去。
可是,茫茫戈壁里,风沙四起,哪里又还有那只蛤蟆的影子?!
所有人四下寻找,除了吃进满口沙土之外,一无所获。
我果然被一只癞蛤蟆算计了吗?说好的石头呢?!
它说的故事,我信了。
它说它与冷冷在千钟黍里待了许多年,醒来时,却是在一头有脚海怪的肚子里,四周沾染着玉屑般的东西。他们在海怪肚子里乱跑,结果被呕了出来,恰恰落在灯隐秀一父亲的船上。也许,是这头食量巨大、又爱在陆地上觅食的大家伙,在某处无意吞掉了封印着他们的石头。这个,我信了。
它说它试过从灯隐秀一手里取回千钟黍,可它一度连灯隐家的大门都进不去。所以,硬是将自己塞-到深山里苦修了几百年,虽然也没变得多厉害,但起码能顺利潜入灯隐家,取走了本就不属于灯隐家的千钟黍,这个我也信了。
面对一个这么信任它的人,它怎么就好意思骗我呢?!
身后也不清净,敖炽怪九厥没有第一时间追出去,九厥说他以为癞蛤蟆只是离开几步去装深沉,哪知道它“biu”的一下就完全不见了呢!只有甲乙若无其事地说:“要走的总会走,该来的总会来。”
可是,我还是不能接受到嘴的肥肉“biu”一下就飞走的失落感啊!
四周的空气越来越热了,就算把整个戈壁滩翻过来,我也要把那只蛤蟆找出来!
就在我们走到一条干涸的河道前时,一个东西骨碌碌从一处乱石里滚了出来,端端停在我的脚下,半个巴掌大小的紫色半透明石簇上,夹着一枚造型别致的金币,在阳光下,深深诱惑着我的眼睛。
不远处,满身土渣的小冷站在一块矮石上,咧着大嘴对我笑:“埋得太深了,刚刚才挖出来,幸好你们还没走。不然,这石头我就留下了。”
我竭力控制住失而复得背喜交加的激动心情,拾起这块千辛万苦得来的石头:“你确定这个归我了?”
“对我来说,带着它太重了。”小冷笑道,“何况,如今它的力量已经很微弱了,除非又有个灯隐秀一,再用邪术催动它。”
我笑:“我可是个极爱金子的妖怪,难保哪一天我也会利用这石头让我一夜暴富呢。”
“以你们的本事,想弄来多少金子都可以,根本不需利用千钟黍吧。”小冷眨眨眼睛,“我猜,你的爱好是赚钱,但不是贪钱。就算你的茶叶至今也没卖出去几罐,你也乐在其中吧。”它哈哈一笑,又道,“不过,遇到我,你还是赚了。这个金币,买你一罐茶叶应该够了吧?”
“够!”我立刻点头,继而扯着嗓子大喊,“九厥!赶紧把车弄出来,拿茶!”
但很快,我们所有人都尴尬地笑了。
石头上,小冷很严肃地看着跟它个子差不多大小的茶叶罐,说:“没问题,我能扛得动!”
“问题是,你要去哪儿呢?”我问。
“当年冷冷曾帮过129个人,我想让这个数字变得更多一些。”小冷用力地把茶叶罐放到背上,回头冲我一笑,“如果以后还会见面,我再告诉你,你的茶对不对我的胃口。再见。”
“等等。你为什么对冷冷那么好?”我喊住它,突然想起了一个最八卦的问题。
“没有为什么。我们都是金蟾蜍的后裔,而我身为金老座下的仙官,替她奔忙是应该的。”它顿了顿,笑,“我们之间没有任何曲折离奇的故事。只是,谁都会喜欢跟一个真正慷慨的人在一起,不是吗?”
“答案还真简单。”我摇头一笑。
“慷慨这件事,并不仅仅与金钱有关。以后,如果别人问你身边的人,为何要对你那么好,恐怕他们的答案也是一样的吧。”他朝我挤挤眼睛,意味深长地看了看敖炽他们,然后,吭哧吭哧地背着茶叶,绕过一丛枯枝,义无反顾地朝着太阳所在的方向蹦去……
好吧,我其实不介意有更多人被关到“牧场”里……加油吧,癞蛤蟆!
尾
给未知的第N封信:
亲爱的未知,妈妈知道你一定很喜欢戈壁滩的景色,不然你不会兴奋地踹妈妈好多脚。呃,也可能是你不高兴你爸老喊你小浆糊?
小冷伯伯的金币,妈妈已经很高兴地收起来了。其实妈妈应该多给它一罐茶叶的,不过算了,它一定搬不动。
不知你几时才会来到这个世界,你爸爸说过,等你出生后,他要将全东海乃至全世界最好的东西都搬到你面前,我们要做世上最好最慷慨的父母。
不过妈妈知道他罕见的理智一定不会让他这么做,所以你也不要期待会有用不完的金子、吃不完的糖果。
你要记住,爸爸妈妈最大的慷慨,就是让你的生活变得不那么“容易”。妈妈可不希望有一天早晨你醒来,发现自己的头或者手不见了……
健康的身\_体,正常的心智,一场又一场有趣或者危险的旅途,就是我们能给你的、世上最好的礼物。
时间与精力我们都不会吝啬,直到你学会怎样于这个光与暗并存的世界相处。
也许你在某个时间段会恨我们,可这的确就是爸爸妈妈爱你的方式,就算你恨我们,我们也不会少块肉,哼!
先写到这儿。因为妈妈现在要去把你爸揍一顿。
你知道他现在在干什么吗?
他把千钟黍放在一个盒子里,正在怂恿你九厥干爹跟甲乙叔叔往里头放钞票。
妈妈突然又对你的未来充满了担忧……怒!你爸到底是个什么物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