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风 第18章

对沈魄和上海滩的花花世界来说,夜晚才刚开始,但对这些人而言,他们的夜晚已经结束,只盼着能早点天亮,免得棉被太薄,冻死在年前。

虽然空气清冷,沈魄依旧能闻见一丝丝难闻的气味,说不清是从哪里传来,也许是四面八方,让人抓心挠肝的难受,沈魄甚至觉得不仅自己的西装,连皮肤都沾上了这种臭味。

无须等到天亮,他也能隐约窥见这里的人的生活状态。

贫穷,苦难,悲惨。

少部分人是自己作的,好吃懒做不肯努力,宁可在泥泞里打滚,有一天过一天,也不想振作起来。

以前沈魄觉得,这些穷人之所以会穷,全是因为自己的懒惰。

但他在一百年后走了一圈回来,再看眼前景象,忽然福至心灵,隐隐悟了点什么。

更多的人,不是不愿努力,是生来就悲苦。

他们勤劳辛苦,从早到晚,像蜜蜂一样没有一刻停下来,可是年景好时依旧堪堪温饱,年景不好时连自己都养不活。

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他们没有多余的营养和时间去思考对错,判断是非,他们只能麻木地随波逐流,遵循社会规则,最终被规则压得喘不过气,窒息而亡。

为什么?

因为他们没有出生在沈家,因为他们没有一个好爹,因为他们没有受教育的机会,他们只能看见自己头顶这片天,就像井底之蛙,能活着已经是侥幸,还能要求什么?

从前,沈魄以自己的出身为傲,觉得命好,觉得投胎投得好,也是一种本事。

谁让你们这些人,没能投在一个好人家呢?

可等到了他得知这个国家即将面对的命运,知道无论贫贱都会被一视同仁对待时,他才能开始产生一丝感同身受的愤慨,开始因为都是待宰的中国人的身份,与这些穷人有了一点点共鸣。

人,大多是没有走到那境地,就无法体会旁人的苦。

沈魄本质不是一个丧心病狂的人,他只是没机会,也没理由无缘无故去跟别人共情。

不知不觉的,沈魄越走越远。

他在这寒夜里,穿梭于上海滩富人不愿意涉足的贫民区。

也因为夜色的遮掩,没有人注意到这样一位少爷的到来。

否则若换了白日,沈魄这样的装扮,还真有可能引来或冷漠或不怀好意的注视。

小吴没法子,只得紧紧跟着他,心里也不知道自家少爷到底发的哪门子神经。

前几天闹着转系去参加什么沙龙,好歹还能说浪子回头,这会子半夜来逛贫民区,总不会是看上什么好人家的姑娘被拒绝了,受不了打击失心疯了吧?

小吴暗自嘀咕,然后就看见前面有个人遛着墙边低头匆匆路过,而沈魄却咦了一声,然后拔腿快步追去!

第22章

对方原本脚步就很快,在察觉出有人跟踪之后,就越发快了。

只是他再怎么快也快不到哪里去,因为他的右脚好像受过伤,走路一瘸一拐,慢的时候还察觉不出,一旦跑起来,就很明显。

对方头也不回,任凭沈魄在后面狂追。

直到沈魄压着嗓子喊道:“你、你是不是我哥?沈充,你给我站住!”

带着鸭舌帽,围巾都快围到眼睛上的人忽然就脚步微微一顿。

只有一瞬间的耽误,但沈魄几乎马上能够确认,这就是他哥沈充,那个失踪了很多年的混蛋!

他咬咬牙,趁着对方迟疑的片刻,一个箭步扑上去,直接把人压在身下。

“好你个沈充,居然真的是你,有家不回是吧,明明人就在上海,还€€€€”

他一边说一边蛮力撤下对方裹在脸上的围巾。

借着隐隐绰绰的微光,沈魄却愣住了。

胡子拉碴,满脸憔悴,连带多了个疤痕,从嘴角到耳朵,像是被人划了一刀。

但沈魄还是能认出来,这就是他哥,沈家曾经的大少爷沈充。

那个手帕只用一次,洗了也不要的沈充,那个喜欢玫瑰花,每天用西洋玫瑰香水把自己浑身弄得香喷喷,让沈魄闻见了就要打喷嚏的沈充,那个爱捉弄他,爱把他举高高,把年幼沈魄逗得哇哇大哭才罢休的沈充€€€€

现在变成了个流浪汉。

不,比流浪汉还不如。

趁着沈魄怔愣的当头,对方挣脱,起身就要继续跑。

对方力气很大,沈魄差点压不住,忙把上半身都按过去。

“你再跑,我就回去告诉妈,告诉老头子,让他们来找你,看你还跑不跑!”

对方果然不动了。

沈魄气急败坏又得意洋洋:“跑啊,你倒是跑啊!”

沈充叹了口气,声音很哑:“你让你司机走远点,别过来。”

沈魄:“我凭什么听你的?”

沈充:“我现在在被人通缉。”

沈魄:……

他猛地扭头,冲着小吴道:“你去车上等我!”

小吴:“少爷……”

沈魄:“这我同学,我跟他说两句话,你别管!”

小吴心想你的圣约翰同学怎么会大半夜在这贫民窟,但沈魄的表情很凶狠,他又看被沈魄压在身下的男人有点眼熟,心头微动,也不敢多问。

“少爷,那我到车上等你,有什么事你就大声喊。”

“知道了,€€嗦,赶紧去!”

沈充:“你能起来不?”

沈魄:“不行,起来你就跑了!”

沈充:“你怎么变这么重了,要谋杀亲兄?”

最后一句话,还带了笑意。

沈魄:“老头子说我哥死了,你是谁?”

沈充一噎。

沈魄:“说吧,你大半夜在这里干什么,被狗追?”

沈充:“去角落里说,我现在的确是通缉犯。”

沈魄惊疑不定,最后还是起来了,沈充拉着他进了边上一间屋子的拐角,这里两面有墙,又没灯光,就算有人路过都很难发现。

“不错,真长大了,都跟我一样高了。”

沈充比划了一下,又像小时候一样捏了捏他的脸颊。

“看你这皮样,妈应该没少被你气吧?”

“那没有,自从你不在,妈比以前更开心了,天天打牌,老头子也说,生你还不如生个萝卜,起码还能吃呢!”沈魄故意气他。

沈充笑了两声,声音忽然就正经起来,还压得更低了。

“你回去之后,不要跟他们提起我,就当没见过我。还有,你那个司机,你也别说实话,就照刚才的说法,别犟,我这是为了你们的安全着想。”

沈魄:“什么意思?你这意思是,都被我撞见了,还不跟我回去啊?你干嘛呢,在外头流浪上瘾了是不,你瞧瞧你这身,跟乞丐一样,要不是我,你以为咱妈能认出来?”

“是,我们家小弟,是最惦记我的。”沈充薅了一把他的头发。

“别碰我,脏兮兮的!”沈魄避开,很嫌弃。

沈充:“我没跟你开玩笑,我现在真的是通缉犯,外面有人在找我,我才会避到这里来,时间不多了,要不然他们发现你在这里,也会连累沈家的。”

沈魄见他真要走,这才急了:“别以为你装神秘,就真能唬人了,我还不知道你在干什么吗,真有事,难道凭沈家的关系,也不能保住你吗,别的不说,大伯那边……”

“大伯也保不住我。”沈充打断他,“非但保不住,大伯的官也会丢。道不同不相为谋,我虽然跟他们走的路不同,但不能因为我要走我的路,就把他们的路也给断了。今天还能看见你,也算是冥冥之中的缘分,看见你活蹦乱跳的,我就放心了。哥有句话要嘱咐你,你认真听着,不管以后你走哪条路,都不能走卖国那条路,知道吗?”

沈魄:“谁卖国了,你别瞧不起人!我告诉你,我去过一百年后,那时候咱们国家可比现在强大多了,会卖国的那都是缺心眼儿!”

沈充:“说你长大了,还是没长大,说的什么胡话。”

换了谁在这里,也会当沈魄在胡说八道。

沈魄解释不清楚,只能把话题绕回原来的方向。

“反正,你既然被我撞见了,就别走了,正好跟我回家看看,起码,你要见妈一面吧?这些年她嘴上不说,心里可想你了,我这个小儿子,比不上你一根手指头,哼!”

“我不孝,沈家以后只能靠你了。”沈充拍拍他的肩膀,“今晚我一定要走,你拦着我,回头你也得折进去,乖乖的听话,我们以后还有见面的机会。”

沈魄知道自己根本拦不住他。

沈充从小就是家里最有主意的那个。

老头子想让他学经济,他就偏偏要学医。

老头子想让他娶门当户对的老婆,他就干脆从家里消失了。

沈魄胡闹非为,正事一件不干,让沈家上下头疼,而当年的沈充是沈家骄傲,可后来却落到名字都变成沈家禁忌,没人敢提。

“什么时候能再见?”沈魄问他。

黑暗中,沈充的眼睛仿佛微微有了光。

他的话也意味深长。

“天亮之后吧。”

沈魄听懂了,又好像没懂。

他看着沈充。

其实天色太黑了,离得太近,反而看不出什么,只能模糊看见轮廓。

他感觉沈充原本温文儒雅的面部线条好像变得粗犷刚硬许多,就像他脸上的疤痕,如同被岁月磨砺过的玉,不复外表烁烁光华。

可,终究还是玉。

“你这样,值得吗?哥。”沈魄又问。

“看见你,就觉得值得了。”

沈充似乎回答了,又似乎答非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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