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犬 第78章

傲风觉得他想得真美,你一警察参观什么珠宝展览会,就凭你那点工资,买得起什么?就算让你去了,也是维持秩序的。

沈远辉一开口,就验证了傲风想法的正确性。

“参观?哪有这么好的事?上面让我们调派人手,提前两天过去维持秩序。大家也都知道,国庆节时本来人就多,出门旅游的到处都是。人一多,治安维持就不那么容易。更何况,省里还搞了这么一个活动,参与的有世界各地的珠宝商,和他们携带参展的各种珠宝,到时候就会更乱。”沈远辉道,他的乱指的是那些觊觎珠宝,心怀不轨的人。

“为了这次国际盛会顺利举行,为了给那些外国友人展现出我省良好的精神面貌和治安环境,所以他们决定从下级单位抽调人手过去帮忙,直到国庆之后,展览会正式谢幕。”

雷立明兴致缺缺,他不太喜欢干这种活。整天无所事事不说,还得被人瞎指挥,他以前去维护过一次世界级比赛的治安,之后就再也不想去了。

“没办法,这是上面交代下来的任务,再苦再难,咱们也要努力克服,认真执行。”沈远辉道。

雷立明眼珠子一转,说道:“沈局,你记不记得上次吕春来那老小子背地里抱怨咱们的事?他说你只看重刑侦大队,不看重他们刑警大队,一碗水没端平。这次这么好的机会,我建议让给他们去做,省的他下次再唧唧歪歪的。”

傲风又悄悄白了他一眼,老雷同志可真精啊!

沈远辉一愣,雷立明一说,他确实觉得有些不妥了。没办法,刑侦大队这边最近几件案子办得都很不错,导致每次一有事,他都第一时间想起刑侦这边,希望他们能又快又好的完成。这样下去确实不行,影响团结啊!

“行,那这次就交给刑警大队那边。”

雷立明就等他这句话,当下就拉着宋长风要离开,生怕多待一会他就改变主意。

还没等他跨出门,“等等”这两个字就追了出来。雷立明努力挤出一个笑,回头问道:“沈局,您还有什么吩咐?”

沈远辉道:“你走可以,长风和傲风得留下,他们俩是上面特意点名要的。”

这回轮到宋长风惊讶了,特意点名要他们?他低头看了看傲风,恍然大悟,应该是特意点名要傲风吧,他八成是附带的。

呃,这算不算是人仗狗势?宋长风的脑中莫名出现了这句话。

第158章 疯狗

“走走走,咱们今天去那条喜乐街,听说那条街现在就有街头艺人表演了,要一直表演到国庆后。”大老粗兴致勃勃地说道。

傲风叹了口气,这家伙踏马的不知道哪里来的那么多精力,成天上跳下窜的,比郭自乐还咋呼。跟这家伙待了两天不到的时间,他就已经认清他的真面目了。活生生一个人猿泰山!

宋长风点了点头,两人一犬朝着喜乐街那边走去。他的心情有些复杂,本以为上面指定傲风和他过来,应该会让他们巡视更重要一些的场合。结果来了之后,靠近展览会的那条街里三层外三层都是本地的警察,他们这些外来的全被发配到了外头。他觉得,傲风的能力被小瞧了。

傲风是不知道宋长风在为他打抱不平,他只觉得周围实在是太吵闹了。嘤嘤嗡嗡的,鸭子厂也不过如此了。他只恨自己听觉太灵敏,恨不得把耳朵折起来。

还有,走了这么一路,他几乎啥都没看着,印象最深的就是各种各样的腿。

长的短的,粗的细的,穿西装裤的,穿连衣裙的,都在他的身旁晃荡,把周围的景色遮得严严实实的。等回去他小弟问他,来了一趟省城都看见什么了,难道他要说腿子吗?

到底是哪个天才想的国庆节举办展览会?不知道治安很难维护吗?人一多,那些手脚不干净的也就多了起来。这两天,他已经抓了好几个了。

这不,前面又有一个小偷!

傲风钻进人群,悄悄来到一个正假装若无其事看手机,其实另一只手已经伸进别人袋子里的小年轻身边,一口咬住他的衣袖,把他往后一拖,那个小年轻被这突如其来的意外吓坏了,手上的钱包都忘了放,直接被抓了个人赃并获。

人群中传来几声惊呼,被掏了钱包的大叔毫无察觉,被人提醒回过头来,才发现有个警察站在他身后,手里拿着个钱包。

“先生,请拿好你的钱包,检查有没有丢失的东西。公众场合,需要多关注自己的财产安全。”宋长风和大老粗走过来,掏出银晃晃的手镯给这个盗窃未遂的小偷戴上,然后把钱包递给大叔。

大叔赶紧道谢,然后打开钱包查看,发现东西没少,又连声道谢。

宋长风笑着摆手:“要谢就谢傲风吧,小偷是它抓住的。”

“哎呀,真威风啊!”大叔顺着他的眼神往下看,一眼就看见一只威风的大狗,赞叹声不由脱口而出。

被表扬的大狗微微张嘴,似乎在笑。大叔更是喜欢,又夸道:“可真聪明,还会抓小偷,不愧是警犬!对了,你们这狗配种了吗?小狗卖不卖?”

“……”

傲风面无表情地收回视线,此刻他的母语是无语。

好不容易摆脱了喜欢养狗的大叔,两人一犬押着这个小偷回到了街道派出所。

“霍,又一个?你们到这刷kpi来了?半天时间都抓俩了。”值班室的民警忍不住惊呼出声。

这两人来了两天多,管附近三条街的巡逻,两天时间都抓了四五个小偷了,这不得不让他怀疑人生。小偷什么时候这么好抓了?真的不是托吗?

“这不国庆要到了吗?咱省会城市又是著名的旅游城市,游客往这边来,小偷不也得往这边赶?”大老粗说道,“还得是咱傲风,一抓一个准,你们把它调过来,真是调对犬了。”

民警深以为然,可不是嘛,这么能抓小偷的警犬还真不多。

“人交给你们了,我们还得出去巡逻,说不定还能再抓几个呢!”大老粗把手铐解下来,继续往兜里一揣,这玩意儿得带着,不然还要费神去看住,多麻烦。

两人一犬又往外走去,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他们没再碰见小偷,不过还是解决了两起言语纠纷,帮一个走失的小孩找到爸爸妈妈,送一个老年痴呆的老人回家。傲风想,如果他们的行动轨迹能够连成一条直线的话,肯定已经超过十几公里了。

繁忙的一天结束后,累成死狗一般的傲风摊在地板上,一点儿也不愿意动弹。他得好好休息,明天就是国庆节了,人肯定比今天还要多!

事实确实如他所想,到了国庆节这天,街上张灯结彩,热闹非凡,到处都洋溢着节日的气息。行人摩肩接踵,无论去到哪个地方,看到的都是人,各处景点排队的时长更是以小时记。尽管如此,人们的热情还是无法阻挡,手机拍摄的声音络绎不绝。

毕竟,来都来了。这四个字仿佛至高无上的法典一般,激励着人们排向一条又一条的长队。

傲风以前就不是个爱凑热闹的,这会儿看见如此情景,几乎都要觉得是不是全国的人都集中到了这里。他艰难地走在人群中,都快要被夹成一张狗饼了。

宋长风和大老粗这两大高个还可以凭借身高呼吸到上面的空气,他就只能在这些长长短短的腿中穿行。靠,下次拿绳子拴他都不来了,毛都挤掉了!

当傲风的怨念快要具现化的时候,街边的警卫亭出现在他面前。傲风嗖得一声窜了进去,和里面站着的执勤警察大眼瞪小眼,吓得那警察差点把警棍拔出来。

“傲风?”他试探着喊道。这两天从下面调派来的警员被分到这附近巡逻,他也看见过一两次,依稀记得他们带着的名叫傲风的警犬就是长这个样子的。

“汪!”傲风短促地叫了一声回应他,然后毫不见外的找到一块垫子躺下了。现在这么挤,他决定先不出去,等这一波人过去,他再出去。也不知道是哪个缺心眼的,非要趁这个时间点搞活动,害得大家这会儿都挤在这条街。

另一边,大老粗也发现傲风不见了。他赶紧朝宋长风喊:“宋哥,快,回头找找去,傲风不见了!”这么多人,万一碰上哪个不知死活的去逗它,傲风再一反抗,引起事故就不好了。

宋长风没能get到他的恐慌,冲他摇了摇头。他刚刚瞄到傲风进了警卫亭,它比大老粗精多了,大老粗丢了它都不会丢。

大老粗挠挠头,行吧,既然宋哥摇头了,那就不去找好了。

过了差不多半个小时,活动结束,人们纷纷向其他地方分流而去,街上人虽然还是很多,但已经能正常行走了。

傲风冲执勤的警察汪了一声,向他告别。这哥们挺仗义的,让他在这里休息不说,还给他拆了包奶味饼干。

出了警卫亭,傲风一路溜溜€€达地走着,半点不急着去找宋长风他们。走着走着,他突然发现不远处的一条小路旁围了好些人。

不好,别是有人闹事!傲风心里一咯登,赶紧迈开四爪,朝那边跑去。

……

“……你放手!快放开我!”一个十七八岁左右的女孩惊慌失措地喊着,她满脸是泪,一边挣扎着一边向围观的群众求救,“求你们救救我,我不认识他!”

拉住她的是个中年人,看起来一脸老实像。

“闺女,别闹了啊,乖,跟爸走,我保证不逼你和小李分手了!你妈还在医院等着呢,乖,跟爸走吧!”

“他根本不是我爸,我也不认识什么小李,他是人贩子,求大家救救我!”女孩连忙哭着解释。

周围的群众有些怀疑,有些热心肠的已经准备上前了,这会儿又从人群里钻出个二十多岁的女人,一见他们就冲了过去,扬起手冲着女孩就是一巴掌。

“小妹,你怎么这么不听话呢?咱妈还在病床上,你为了谈恋爱不肯回去看她,还算人吗?快跟爸回去!”这女人怒斥着,也哭了起来,看着女孩时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模样。

骂完女孩,女人又转头看向大家:“真不好意思啊各位,我小妹她太强了,小小年纪和社会上的人谈恋爱不肯回家,现在我妈被气出脑溢血了还躺在病床上,我们得带她回去,再不回去恐怕就来不及了。”

在场的多是年纪比较大的,很多人也有子女,此刻瞬间共情父母这一身份。他们纷纷劝说女孩,有的让她孝顺点,和爸爸去医院看看妈妈,有的告诉她学生不能谈恋爱,更不能因为谈恋爱连家里人都不要了。

女孩先是被她打蒙了,反应过来后立刻哭着想解释,但含着哭腔的声音每次开口都被那女人更响亮的声音盖住。她想求助,可周围人看她的眼神却越来越冷漠,似乎她真是那个年纪小小乱谈恋爱,气病妈妈的叛逆女儿。没太多社会经验的她,只能摇着头,哭着重复那一句话,“我不认识他们!”

中年男人察觉她的力气越来越小,便把她往一边的车子上拖,那女人也跟在后面,嘴里还不停地劝说,用自己的声音将一切真相都遮掩住。

他们离车子越来越近,打开的车门里面漆黑一片,就像一张来自深渊的巨口马上就要把人吞噬掉。女孩的眼神变得绝望,挣扎着的手也垂了下来,她觉得自己应该逃不了了,根本就没人会相信她!

就在这时,一条德牧冲了过来。来者正是傲风,他来的比较晚,但大概情况也听明白了。不过,他觉得很有问题。

周围都是普通群众,乍一听这样的事,便全身心都投入到他们所讲的内容上去了,以至于忽视了其他。

傲风身为一只专业的警犬,可不仅仅表现在出色的听力和嗅觉上。宋长风他们会的他也偷摸学了点,不说别的,观察能力是一绝。

这会儿他就发现,那个女孩穿的和另外两个人穿的,明显有很大区别。女孩的穿着打扮看上去不太起眼,但全身上下其实都是名牌,特别是她身上背的包,少说也得一两万。而那个男人和女人,穿的都不算好,皮肤状态看上去,也不像是富裕的家庭。

当然,那种全身心奉献给孩子的家长也有,但他们还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特别宠自家孩子。试问一个疼爱女儿的父亲,会把女儿的手抓出血痕了也不肯放?一个姐姐会一巴掌把妹妹的脸打得红肿不堪吗?

而且他们说的什么母亲脑溢血在医院的话,傲风也不相信。如果这么在意她,为什么那个男人和女人的脸上一点悲痛之情都没有?反而眼底还有几分喜色。

而女孩呢?她喃喃自语的声音别人听不清楚,但在傲风的耳里却如雷鸣一般响亮,这里头饱含着痛苦和绝望,令人难以想像。这一切的一切,都意味着这件事就是一个大骗局。

傲风气势汹汹地猛扑上去,一口咬在中年男人的抓住女孩的手腕上。他平时咬人喜欢咬衣服,既能抓住人又不至于有损伤。在傲风看来,审判和给予惩罚是法官的职责,他只要配合宋长风他们把人抓住就行了。

今天,他不这样想了。人贩子人人得而诛之,他们获取利益的方式是使一个又一个的家庭陷入沉痛的深渊中,失去了孩子的家长们像是被恶魔抽干了灵魂,一辈子都如同行尸走肉一般活着。

被咬住的手腕一声脆响,骨头断了。中年人痛苦地大叫出声,再也没有力气拉着女孩。傲风继续进攻,在他的身上留下了一个又一个牙印。女孩见状想逃,却又被另一个女人拉着不得脱身。

傲风放开正撕咬的中年人,朝那个女人逼近。那女人惊呼一声,放开了女孩,往车里冲去。傲风冷笑一声,冲了上去,咬住她的腿往下一拉,瞬间制服了她。

周围的群众都惊呆了,傲风从冲进来到制服两个人几乎是瞬间发生的事。等他们反应过来后,立刻退开掏出手机报警,说这里有疯狗袭击人。

接到报警电话后,派出所赶紧通知在这条街上巡逻的警察,让他们赶紧过去处理,必要时可以击毙。

宋长风接到消息后,赶紧往事发地点赶去。他心里十分着急,疯狗袭击人这事可大可小,成年人被咬一口及时送医处理还行,要是孩子被咬上,后果就严重了。

当他跑到那里后,一眼看去,竟然发现大家所说的袭击人的疯狗是傲风时,剧烈跳动的心脏立刻回稳。大老粗也一样,赶来时担心不已,看见是傲风后,哦,那没事了。

在他们眼中,傲风比大多数人都靠谱。他们宁愿相信有人在街上发疯咬人,也不相信傲风会在街上发疯咬人。哪怕它咬了,也一定是有隐情的!

第159章 永恒之心

女孩得救了,人贩子被抓起来了,傲风被关起来了。

一个不算太大的铁笼,但也不小,转个身什么的还是很轻松的。在咬人的时候,傲风就想到应该会有这么一遭。像他这样接受过教育的警犬,是不能私下里对嫌疑人动手的。

傲风不后悔,这种人贩子,他就是要咬到他怀疑人生,咬到他以后再想干这事,身体的疼痛记忆都会提醒他住手。

因为身上有多重表彰,立下过的二等功也有好几个,所以傲风的惩罚不算太严厉,只是关笼子里三天,期间吃喝拉撒都可以出来解决。这种程度的惩罚,更像是为了给嫌疑人的亲属一个交代。毕竟在他被剥夺公民身份之前,他依然有投诉暴力执法的权利。

身为傲风训导员的宋长风比傲风惨一点,他因为监管不力,不仅要挨处分写检讨,还要扣除当月的绩效工资。傲风有些内疚,是他连累宋长风了。他很想和其他人说一人做事一人当,但他没办法说,只能用充满愧疚和自责的眼神看着宋长风。

宋长风似乎能洞察犬心,傲风那微微躲闪的眼神里藏着的愧疚他一眼就看明白了。没想到一直都很臭屁的傲风还有这种模样,真是不常见。他在笼子旁边坐下,伸手进去在傲风的头顶搓揉了几下,安抚它的情绪。

“傲风,做得好!”他压低声音说道,“幸好你已经出手了,不然我也要出手的。我见过太多的案例了,他们的手段极其残忍,已经不能称作是人了,放过他们相当于迫害其他善良的人。还记得我和你讲过我爸妈的相识吗?要不是我爸救了我妈,估计她也会被假装碰瓷的人贩子抓走。你救了这个女孩就已经很了不起了,不要想太多,你没错!”

“呜€€€€”傲风把头搁在腿上长呜一声,整只犬看上去还是有些闷闷不乐的。

“没关系的,我不会怪你的,这是他活该。”宋长风安慰了许久,才让傲风的心情好受一些。

这下傲风更惭愧了,明明是他连累了宋长风,现在还来安慰他。宋长风这人真是怪好的啊!

他决定了,以后办案要更配合,多给宋长风积累点功勋,把今天这事补回来。

……

因为此次作案手法的特殊性,所以法院审理此案时基本上都是以法律条文中能施加的最严重的刑罚来判案的。因为这次案件的影响很不好。

首先是地点,在人流涌动的大街。其次起时间,光天化日之下。最后是人,那么一群人围着,差点眼睁睁地看着那个女孩被人带走。这些情况说出去都耸人听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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