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王府 “余下的债,孟凛会耐着性子一点一点去讨。”
南朝四月,烟雨罩住群山,隐隐山林之后,赤色的旗子迎风猎猎,群山之间坐落了南朝的都城长乐。
长乐城外,缠绵的雨下个不停,赶路的车夫穿着蓑衣戴了斗笠,停下马车掀开了车帘。
那马夫没有吭声,只往里头看了一眼。
“到城外了?”坐在里面的孟凛拿手撑头,他赶了连日的路,眉间如何也舒展不开了。
那车夫些微昂首,露出了斗笠下的一张脸,半边面具遮住了他的一只眼睛,与原本的模样见着有了差异,须得仔细辨认,才能认出这人是当初掌管淮北漕运的大当家童慎。
童慎对孟凛点了点头。
“公子。”马车里还有陈玄,他摆正了被马车晃偏的行李,试探问:“公子可要在城外稍加修整再行入城?”
孟凛从那帘子外看见了远处城门上插的旗子,遥远的记忆侵袭而来,哪怕记忆并不愉快,他却是实打实地在这长乐城里住了十二年。
孟凛把视线收回来,他心说:“我还是回来了。”
当年宁素素嘱咐吴常,别让孟凛再回南朝,孟凛顾及吴常的感受,怎么也不会生起去南朝的打算,直到十年后绑着孟凛再不踏及这片土地的锁链松动开来,孟凛还是回了这个地方。
“不用了。”孟凛微微闭眼,揉着眉心露了个不屑的笑,“我越落魄,那里头的人就越高兴。”
“我初来乍到,不能让他们失望才是。”
不消片刻,马车又滚动着轮轴,朝着城门去了。
南朝都城似是戒严,城门口巡防严整,就是过往的马车也要查验,但孟凛的马车才刚掀开车帘,那巡防的将士看了一眼,并未说话,只握拳对他拱手行了个礼,便将马车放过去了,而那巡防的将士接耳了片刻,立即有人进了城去。
连日奔波,孟凛实在有些不太舒服,他撑起来应付了眼城门的巡抚,又靠了下去,他迷糊地想着:“看来十年过去,明亲王爷在这南朝的半壁江山,还并未有衰败之色……”
孟凛不觉昏睡了片刻。
混乱的南朝记忆在脑海里翻云覆雨,刀光凛凛、波涛汹涌、冷眼无情,少年的百般滋味里找不出几分真情,像是逼着人往寒夜的路上愈行愈远。
但孟凛在那梦里感觉有人握着他的手又提起了刀剑,将他从寒江里拉了起来,是白烬捧起他的脸,温柔地亲吻了他,由此孟凛再不把那些痛苦的回忆当成前路的牵绊,所有的凶牙利爪都不能再让他沉进深渊里。
……
而孟凛是被阵讥讽的吵嚷声吵醒的€€€€
“本来以为人早死了,没想到十年过去,竟然还能丧家之犬一样回来。”
“但我见着还是跟从前没什么两样,还是个没用的缩头乌龟。”
“怎么,到了王府门口,还要让人来请你进去吗?”
“……”
孟凛睁眼后先往身旁看了眼,陈玄已经不在身侧,外头的雨竟还下得更大了,哗哗地敲着马车帘子。
已经到王府了吗?可马车似乎还停在外面。
孟凛有些头疼,他忍着起身,方才摸到帘子,外头就有人探头回来,陈玄小声地喊了一句“公子”。
孟凛暂且没有说话,他直接去看了那外头讥讽声的由来€€€€一个穿得金尊玉贵的男子站在屋檐下,身侧带了好几个人,严实地将大门堵了正着,他站得离屋檐尚远,檐下滴的雨半点也没沾湿他金贵的衣服,他那脸也是生得骄矜,横起的眉目带了几分咄咄逼人。
“孟阳。”孟凛小声地念出了他的名字,当年孟明枢娶了南朝皇帝朱殷的妹妹,生的第一个儿子,就是这孟家第五子孟阳。
时隔这么多年,孟阳那狂妄的性子同当年如出一辙,还是一样地想要为难孟凛。
孟凛示意陈玄让他出去,还一边拦住了他找伞的手,直接探头出了马车。
雨下得淅沥,迎面就滴在了孟凛的脸上,他在童慎的相扶下从马车上下去,立马就被雨沾湿了衣襟,孟凛一身素色,脸又憔悴极了,他柔弱地朝孟阳笑了,“许久不见,五弟。”
孟阳那讥讽的表情立马变成了嫌弃,“这么一副苟延残喘的样子,莫不是看不起病了要来赖上王府给你出钱。”
孟凛在雨下咳了几声,“春雨寒凉,今日归府,还请世子行个方便。”
这声“世子”才舒了孟阳的心,他见孟凛淋了雨了,也就稍微松了口,“父亲不喜排场,你既是归家,就不该坐着马车进来,也不知道你这些年都去了哪里,让你淋淋雨,也是洗洗你身上的晦气。”
孟凛忍着头疼,维持着脸上的和气,“世子说的是。”
孟阳这才偏过身来,“进去吧,府里的彦叔会带你过去安置。”
孟凛垂下头,“不知,不知父亲……”
“父亲?”孟阳嗤笑着“哼”了一声,“父亲今日有要事在身,进宫去了,不会见你。”
孟凛不怒不怨的模样,缓步走进了屋檐。
陈玄给童慎说了声安置的事情,立马跟了上去,可他进屋檐时,又给孟阳给拦下了。
“诶€€€€这是什么人。”孟阳把手握上了旁边那人的刀把,上下打量了下陈玄,“王府可不是谁人都能进的。”
孟凛眉目里的厌恶一闪而过,他耐着性子回转身来,“世子体恤,在下孱弱之身,不比世子一呼百应,身边只有一个牵马的哑巴,一个会些武功的护卫,若非有他二人,今日还难以安生入城。”
“护卫?怎么……”孟阳坏笑着提起往事,拿起那把刀伸到孟凛面前,“你如今不练剑了吗?从前和你比剑的场面,本世子可是记得清楚。”
孟凛刚落水那会儿坏了身子,旁人瞒他不想打消他的志气,他这个五弟却拎着剑来找他打斗,一遍遍让他意志消沉,从此再也提不起剑来。
孟凛看了看那把伸到他面前的刀,他脸上平静,伸起冰冷的手握上刀把,在孟阳的注视下把刀拔出了刀鞘几分,却又把刀合上去了,“五弟说笑,我如今哪里还有这个能耐。”
孟凛拱起手来朝孟阳见了一个礼,浅笑道:“孱弱之身,只想来寻个庇佑,还请孟世子莫要多加为难。”
孟阳对这态度很是受用,他终于把刀甩给了旁边的护卫,拍了拍手,“这些年过去了,你倒学会了识时务,也罢,本世子就不与你一般见识。”
孟阳再不阻拦,孟凛这才进了孟家王府。
这王府里的陈设与从前几乎未曾变过,仿佛白衣苍狗未曾留下片刻痕迹,孟凛拂了拂衣袖,漠然地穿过了前院的长廊。
陈玄许久未见过孟凛这般忍辱负重,他低声去问孟凛:“公子可要属下去教训那人。”
孟凛还是眉头紧锁,“还未曾见到孟明枢,这个蠢货的为难无足轻重,看他这些年还是这个现眼的模样,来日能拿来当枪使的机会还多着,孟明枢敢放他出来咬我,大概也是算准了他没什么脑子,也是来测测我能否做个听他话的好儿子……”
“陈玄……”孟凛忽然觉得脚下一空,他竟是一个趔趄差点在台阶踩空,陈玄赶忙过去扶住了孟凛,孟凛的后话这才说了出来,“扶我一把……”
孟凛的手简直像块冰块,陈玄心里一揪,他忍不住道:“公子示弱也好,方才怎么能淋了那雨。”
孟凛有些再撑不住了,他远远瞅见了迎过来的王府管家彦叔,他干脆身子一倒,也不忍着病痛,倒下前在陈玄耳边轻声说:“若是替我抓药,记得往名贵了的买,王府里不缺这点银子。”
陈玄立马明白了孟凛的意思,结实地扶着几乎晕倒的孟凛。
那走过来的管家只看见纸片一样单薄的孟凛在面前倒下,立即快步走了过来,“四公子,四公子这是怎么了?”
彦叔做了明亲王府二十来年的管家了,是王府里极少数一碗水端平的人,他知道自家四公子流落在外十年,本来就起了怜爱的心,谁知第一面就见到了这样一幅场面。
“您是,您是府里的管家?”陈玄跟久了孟凛,难过的神情信手拈来,“公子久病缠绵,一路舟车劳顿,本就身子不好,可刚才进府,还遭了世子的为难淋了雨,这一下就……”
彦叔刚摸了下孟凛的手,立马就脸色变了,他摸着孟凛淋湿的衣服,赶忙喊着身边的下人过去扶了孟凛,一边跟陈玄道:“王爷吩咐下面收拾了偏院,还是赶快送四公子过去休息,大夫,大夫也喊人去请。”
孟凛被人架着,他其实当真没了力气,连日劳累加上奔波,是个人都能熬出病来,他已经撑了够久,孟明枢欠他的太多,如今到了王府,暂且见不到他的面,就先让王府的银子哗哗东流一番。
余下的债,孟凛会耐着性子一点一点去讨。
作话:
关于南都长乐,设定上并不在福建,因为是架空,觉得名字很好听所以选用,地域致歉
大概在离江南并不远的地方
第95章 风流 “他今日这一露面,就算是坐实了他风流多情的名声。”
长乐城原为朗州,乃是朱殷入主城中设了京都,才对着长安的名号改了长乐这个名字。
京城扩了新楼,建了城墙,可还是个围城,城里丁点的事也能传扬得人尽皆知。
近来随着风雨传满京都的正有两件事,连路边的摊贩都在传道。
卖字画的读书郎摆个椅子坐下来,听起旁边包子铺的小哥吆喝之余道:“听说了吗?那明亲王爷找回来个失而复得的儿子。”
“确有耳闻,但当初听闻王府起了大火,偏院的夫人与公子一道葬身火里,这都十年已过,怎得还能找回来,万一是个……”读书郎点到为止,朝旁相看了一眼。
“这我们哪知道。”小哥盖好了笼屉,“人家找回来自有人家的道理,假了那是送命的事,真的那就是人家自己的造化,王府里的公子爷,又不是我们这些普通人可以比的。”
“公子又如何,今世之昏昏逐逐,无一日不醉,趋名者醉于朝,趋利者醉于野,豪者醉于声色车马。”读书郎掉完了书袋,他自持有几分文人的风骨,不禁嗤之以鼻,“才刚做了几天少爷,就醉心风月场上,我看这公子不做也罢。”
小哥“哎哟”了一声,“怎么你没去听过红萼姑娘的新曲子?这随香阁新的花魁娘子竟然不是什么新出的年轻小娘子,反而是从前生意都揽不上的红萼姑娘,听说是全仰仗了那位新寻回的王府四公子,那四公子下笔有神,写出的曲子跟那些艳曲全都不一样,竟然让红萼姑娘在莺莺燕燕里脱颖而出了,身价一夜都涨了好几倍呢,我看您也是做文章的,怎么没让人那什么……一鸣惊人。”
读书郎握着书卷,不服气道:“作文章岂是为了取悦他人,此等花楼里起的名头,全是哗众取宠,我如何能……”
“客官您来个包子……”那小哥生意来了,没听几句就回过了头去,也不忍心戳穿人读书人的薄脸面,顾自地没有理他。
读书郎“哼”了一声,看着自己的书法,颇有些自怨自艾的模样。
而随香阁里,今夜正有贵人一掷千金,请了最近的头牌红萼姑娘唱曲。
花楼里的姑娘,就算是卖艺,吃的也是年轻貌美那碗饭,混迹风月场的公子哥见惯了娇艳貌美的牡丹花,忽而一日,竟被朵素丽的带雨梨花给迷住了眼。
红萼姑娘名字起得娇艳,但她换上素妆,身着素衣,再唱着那么一曲清丽脱俗的小曲,尤其给人耳目一新,人世间的气运大抵都是如此沉浮不定,她一夜成了这长乐城里津津乐道的花魁娘子。
红萼一曲唱毕,今夜来的人里不乏大人物,有个神秘人开了雅间坐在里头,外面的人许是得了消息,不敢闹得太过,全凭着花魁娘子敬了一圈酒,就应了她进去招待贵客。
红萼的纤细指头拨过古筝的弦,留下让香客门魂牵梦绕的一缕幽香,先进了房里去换衣服。
“红萼姑娘如今可算是得偿所愿?”话语一毕,屋里传出一声笔杆落在砚台上的声音。
“听茶馆里的伙计都在说,奴家如今是倚仗了孟四公子。”红萼走到烛台边擦了一抹胭脂到唇上,然后拨开了房间后的水晶帘子,“还说四公子是个风流潇洒的花间客。”
“可谁知道呢?”红萼的半边衣服露出了瓷白色的肩,她朝那帘子里的孟凛抛了个笑过去,“四公子人在花丛过,片叶不沾身,哪怕不为着春宵苦短,竟也会好心来给我一个花期不长的歌女写词,这番好心旁人钦羡,奴家倒是有些受之有愧了。”
孟凛做了王府的公子,吃穿用度分毫没有节俭,青衣佩玉,手持折扇,一众颇有出身的公子皆是如此打扮,分毫看不出他从前的落魄来。
孟凛在红萼换衣时折扇一开,遮挡了视线,对那旁人追捧的香肩玉背全然没有心思,清心寡欲的孟凛笑道:“红萼姑娘妄自菲薄,机缘到此,皆是你我一道成就的事,我又不是别无所求。”
红萼换好了衣服,走进了帘子里,“今日那对面雅间来的,四公子可知是谁?”
孟凛将刚写好的词句拿在手里吹了吹墨迹,“但请姑娘指教。”
“指教不敢当,奴家承了四公子的情,这点情面还是要给的,那对面的啊……”红萼指了指对面的方向,不禁放低了声音,“是我楚国的皇子,恒王殿下,朱启明。”
朱启明……孟凛心里已经盘算:来的是三皇子。
“我朝陛下开天辟地,建了如今的南楚,膝下只有两位皇子,大皇子朱启元封为宁王殿下,而三皇子正是恒王殿下……”红萼注意了眼孟凛的表情,见他不为所动,便收了尾,“不过四公子贵为王府里的公子,这些自然轮不到我一个女子相告。”
“我初来乍到,自然感谢姑娘的好意。”孟凛将那写完的词放在了红萼面前,“姑娘聪慧,这才能脱颖而出,既是贵客相待,倒是不好耽误了姑娘。”
红萼在风月场沉浮了这么些年,是个聪明的女子,她知道见好就收,也知道适可而止,她将词曲放进了锦盒,往镜子里的自己看了几眼,便推门出去了。晏珊听
紧接着孟凛也起了身,红萼姑娘如今一举一动惹人注意,房门正对着楼下的芸芸香客,见红萼出来,视线一齐被吸引过去,可在花魁的后面,竟还出来了个男人。
这人眉目俊秀端正,虽是脸色有些不好,但精致的五官之中笑眼明媚,在这风月场上,竟是过分的引人注目。
楼下喧哗起了猜测,“这人怎么从红萼姑娘的房里出来,姑娘怎么是厚此薄彼……”
“但这人与姑娘并排一站,长得竟也没输了一头,莫不是随香阁新来的小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