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宁虽然表面上看不好接近,但内心却柔软温柔。季锐与池宁不同,他看起来热情外向,实际上比谁都要冷漠偏执,都有人都被他控制在一个非常清晰的距离外,能走近来的只有那个偷偷藏他瓶盖的池宁。
他像是技艺高超的猎人,以自身为饵,引诱池宁慢慢走近。
到底谁是变态,小可怜怎么到现在还没发现。
骨节分明的手指抚上池宁的脸颊,季锐原本想着一切都循序渐进,但他现在不想等了。
池宁就穿着他的衣服,站在他身前,他还要等什么呢?
低沉的声音轻轻落在池宁耳边:“我刚刚是想说,偷偷亲我的衣服有什么意思,我整个人就站在这里,等你来尝一尝。”
池宁愣了两秒,耳尖腾的一下泛着熟透了的红色。
什,什么意思?!
他有点无措的抬头看向季锐,迫切的想寻求一个确切答案。
两人身高差的不少,池宁才刚刚到季锐肩膀,此时这样微微仰着头,很难不让人心生怜爱。
季锐顺从心意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才开口道:“意思就是,我喜欢你,如果你愿意,我将会和以往那些塑料瓶盖外套草稿纸一样,都属于你。”
“如果你愿意的话,过来给我一个吻,就像你刚刚给这件衬衫的一样。”
他说这话时有着半真半假的嫉妒,实际上,季锐还真是有点不爽,池宁都还没亲过他,倒是先让衣服抢先了!
只不过他的不满没有保持很久,怀里的人轻轻向前了一步,揽住他的肩膀,鼓起勇气,踮起脚给了他一个轻吻。
向来对一切事情都游刃有余的季锐鲜少的怔愣了两分钟,听着自己飞快的心跳,他勾起唇角,不客气的反客为主了回去。
淡淡的薄荷香气分不清从谁身上发出来的,环绕拥抱着两人。踮着脚的池宁有些站不住,季锐干脆一把将他抱在了怀里,亲吻结束也不舍得放手。
他是被诱捕的猎人,心甘情愿被驯服在池宁细瘦的手腕下。
在一起后,池宁的小习惯还是没有改,季锐的东西乱七八糟收集了一大箱。
而且睡觉时,一定要把季锐那件衬衫当睡衣,还会拎着胸前的布料亲亲它。
季锐因此看这件衣服越来越不顺眼,但池宁得知以后却笑弯了眼睛说他幼稚,连衣服的醋都要吃。
被说中了的季锐恼羞成怒,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那件碍事的衣服扒了个干净,最后终于满意的把光溜溜的老婆搂进了怀里。
“今晚你亲它了,还没亲我,快来亲一口。”
第100章 有口欲期的傲娇公主攻×听话小可怜受
姜可望躺在床上翻来覆去,他睡不着。脸颊上的牙印摸起来还有清晰的触感,并不疼,但存在感极强。
越来越过分了,怎么这次还咬他的脸呢!
但毕竟对方是闻大少爷,姜可望一向忍气吞声惯了。他敢怒不敢言,只能悄悄爬起来按开了床边的小夜灯,凑着暖黄的微光对着镜子看了看自己脸上的牙印。
床内忽然横过来一条手臂,揽着他的腰把他拉回了床上。
原本闻诩已经快睡着了,又被姜可望这些小动作弄醒,少爷脾气上来,语气很不好:“和我一块睡觉不准乱动!”
明明是闻诩非要在他这里睡的。
姜可望有点委屈,难得大胆了一回:“那你回房睡啊,就不会被我打扰了。”
整个别墅三层都是闻诩的地盘,也不知道大少爷为什么非要和他挤这个阁楼上的小房间。
“赶我走?胆子不小啊。”暗光里,闻诩眯起眼睛,露出点危险神色。他非但没放手,反而把人抱得更紧,凑在姜可望脖颈旁边儿舔了舔自己的虎牙。
心底那点难以言喻的躁动又开始沸腾,闻诩有个不算秘密的秘密,他自小就一直有口欲期。
他总想咬着含着什么东西,但却又找不到合适的对象,父母买的磨牙棒被幼年的闻诩烦躁的扔了一地。
直到看见家里佣人王阿姨的小儿子,八岁的姜可望。年纪只比他小一点儿,皮肤奶白,大眼睛,顶着一头小卷毛。
闻诩第一次见他时,站在楼梯上,居高临下的对着这个新来的小孩儿看了半天,最后只吐出来一句
“给我咬一口。”
姜可望从小就乖,那时候被高自己半头的闻诩拉着也不敢跑,大眼睛浸了眼泪变得水汪汪。
咬一口?他想象着这个妈妈口中脾气不好的小少爷像院里饲养的那几只大型犬一样,可以轻易的撕咬开他的皮肉。
身体因为害怕而浑身轻颤,闻诩皱着眉回头看他一眼,“你怕什么?”
接着不太熟练的翻出来房间里的精致糖果,一股脑儿塞在姜可望手里,权当这是在哄人。
“过来,坐在这里。”他拍一拍沙发。
最后,糖含在了姜可望嘴里,姜可望白嫩的手指含在了闻诩嘴里。
口欲期伴随着的烦躁忽然就消了下去,闻少爷难得露出满意的神色,对着那白皙的手背亲了一口。
“我不回去,我就在你这边睡。”
闻诩说着,还故意在姜可望脖子上咬了一口。他的力道很轻,但还是惹得姜可望瑟缩了一下。
距离第一次见面,已经过去差不多十几年了。
姜可望十几年来从没有成功的逃出过闻诩的魔爪,从小学到大学,两个人好像被捆绑在了一起。
就连在家里,闻诩也放着好好儿的大床不睡,过来和他挤这么个小屋子。
姜可望其实有点害怕他,因为这位大少爷脾气真的不好。
夫人和先生工作非常忙碌,对于闻诩这个唯一的儿子感觉亏欠,所以愈发娇惯,给闻诩养出来了一副看谁都不顺眼的公主性子。
别人还好,偏偏姜可望每天跟在他身边,算是全方位承受着闻诩的大小姐脾气。
吃饭挑食不喝牛奶会被闻诩嫌弃长的矮,他默默记下,下次忍着吃讨厌的东西被闻诩发现又冷着脸骂他“笨死了”。
就连姜可望平时自己待的时间长了一会儿都会被闻诩满脸不高兴的拎过去,一副欠了他两百万的样子。
姜可望又气又委屈,但他天生性子软,任由闻诩搓圆捏扁也不怎么敢反抗。
毕竟他真的见过闻诩生气的样子。
那时候大概在上高中,班里一个男生挺喜欢姜可望的,总是逗他玩儿。
顺带着看天天对姜可望挑三拣四的闻诩非常不顺眼,两人见面总是一股火药味儿。
直到某天,闻诩一道数学题教了姜可望三遍也没学会,他趁着没人看,轻轻咬了一口姜可望的手指,吓小孩一样道:“再给你讲最后一遍,还不会就不要你了。”
闻言,姜可望还没说什么,那个男生反应倒是快,半真半假的勾着笑
“那正好,你不要我要。”
姜可望本以为闻诩会直接不搭理这人,但没想到闻大少爷陡然站了起来,眼里是冰冷的怒意,一副野兽护食的样子
他盯着那人,一字一顿:“你倒是敢。”
说完后,不顾别人拦着,硬是把那男生揍了一顿。
那天回家后,姜可望拿着酒精和棉球到他房间里,给他擦伤的手清理伤口。
闻诩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看了他半天,然后忽然伸手抱住了他,低声道:“不会不要你,和别人走,你想都不要想。”
他的口欲期好像又在发作,舌尖顶了一下腮,他把姜可望按在墙上,眼神幽暗
“给我咬一口。”
然后俯下身,不算温柔的亲在了姜可望的唇瓣上。
从那以后,闻诩声称找到了最能缓解自己口欲期烦躁的应对方法,那就是亲姜可望。
就算天真晚熟,但十七八岁的姜可望也知道这种事情不应该是随便做的。
他尝试拒绝,不过很可惜反抗无效,小可怜只能想着,这不是出于感情的吻,只是一种治疗手段罢了。
毕竟每次闻诩总是又舔又吮,偶尔还会轻咬两口。姜可望的嘴唇总是肿起来的,红润润,像颗熟透了的浆果。
他眼雾迷蒙的捂着嘴,心里的想法更确定,谁家的吻是这样的啊!
早上闻诩醒的很早,他生物钟很规律,就算上大学了也固定的早起。顺手帮还在睡的姜可望掖好被角,目光落到恬静的睡颜上,俯身给了他一个轻吻。
直到一个多小时后,闻诩已经晨练完,洗了个澡坐到餐桌前开始吃早饭时姜可望才起来。
他揉了揉眼睛,洗完漱,正打算出去吃饭。
绕过楼下厨房时,却无意间听到了餐桌上闻诩和夫人先生在聊天。
不知道闻诩是说了什么,惹得夫人笑道
“看着脾气这么厉害,还不是被小姜吃的死死的,对人家死心塌地啊。”
闻诩不太习惯别人这么光明正大的剖白他的感情,冷声道:“……我没有!”
夫人继续逗儿子:“哦,那你不喜欢小姜啊?”
她才不信,自己孩子自己最了解,闻诩明明是第一眼看见小姜就喜欢的不得了,还偏偏
装作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闻诩大小姐脾气上来,还在嘴硬:“谁喜欢他了,那么笨……”
隔着一扇门的姜可望怔怔的放下手里的牛奶,眼眶忽然就红了。
他明明知道的,闻诩平时就是一副谁也看不上的样子,但不知道为什么,亲口听到他说不喜欢自己,心里还是一阵刺痛。
桌上的牛奶他一口没动。
他不喜欢喝牛奶,是闻诩总是逼他喝下去,还说什么
“到时候长不高,你要怎么站在我身边。”
这一句话,姜可望就再没挑食,乖乖的喝了这么多年。
大颗泪珠滴到牛奶杯子里,他不想喝了。
“姜可望?”
闻诩吃完早饭也没看见姜可望下楼,皱着眉去平时姜可望吃饭的餐厅找他,只看见一杯冷了的牛奶。
又不好好喝奶!
从小就瘦,体弱多病,还不注意补充营养,是想让谁心疼呢!
闻大少爷冷着脸把奶热了热,端到小阁楼上,却意外发现门是锁着的。
敲了两下没人开门,闻诩可不是什么正人君子,直接找管家拿了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