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是回来了,最后再看一眼亲故……】
【话说D社的狗仔,能不能做个人?这么难过的事情也要偷拍??】
【哈,不止拍到了殡仪馆,还拍到了之后93line单独去了汉江边……】
【做了什么我不说,你们自己去看图吧,孩子已经被刀傻了……】
【骨灰啊……沈未行的骨灰,被他们亲手撒在了汉江……】
【D社不做人,但是拍的图是真有氛围感……光看着心里就酸的不行……】
【这真的是任何意义上的送朋友最后一程……】
【再看十年前那张照片里,大家笑得好开心,肯定想不到他们会在十年后亲手将亲故的骨灰撒进汉江……】
【我今天好像偶遇了他们……本来没往那边想的,中午和朋友在一家火锅店吃火锅,很不起眼的小店,但是很正宗,所以我和朋友约了过去想吃顿地道的家乡味道,他们四个一身西装,黑色大衣,帽子口罩也挡的很严实,刚开始我们还以为是来找茬的,后来留意听了一下,其中一个说带着亲故们来吃火锅,还说有个亲故嘴很叼,不正宗不吃,有个细节,定位置的时候定的是五人,当时就觉得声音耳熟,现在看照片马上就能对上,说话的是表志勋!】
【哇~好好啊,他们都记得他,不曾漏下。】
【这种友情,真的很叫人感动,平时不会过度营销,只要我们自己知道就好的关系,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却也不惧任何猜忌。】
【公开的好,羡慕了,我也想要这种友情呜呜呜!】
【捋顺一下,他们上午去了殡仪馆火化,之后去汉江撒骨灰,接着去吃火锅,最后的照片不在火锅店,似乎在闵浩家里,所以他们又一起去宋闵浩家跨年,度过最后一个晚上,也是沈未行生前最痛苦的一段时间。】
【他们是想用另一种方式来陪伴亲故度过这个节点吧。】
【林筝也发了动态,这还是他第一次发关于沈未行的动态诶!】
【马甲呦,大概就是帮沈家父母解释一下,感谢大家的关心,他们决定将小沈的一半骨灰撒在汉江,因为这片土地有他在乎的和想保护的人,另一半则带回家去落地归根。】
【一半的骨灰啊……明天想去江边买束花祭拜下,有一起的姐妹吗?】
【我的关注点有点偏,有点想看他们出合作曲……】
【啊!一主唱仨rapper!可以dream吗???!】
【这是可以说的吗?!那我也期待起来了!】
【有什么不能说的!我就要大声说出来!给我合作!】
【宋土豆!表猪猪!嘟嘟!闵大佬!这些人碰到一起能撞出什么火花?一把子期待了!】
【嘟嘟马上退役!有时间走起啊!】
……
不管网上讨论的多热闹,他们还是按部就班过着自己的生活,似乎也没被打扰到什么。
都€€秀第二天一早就回了营地,其他人醒酒后各自回了住处,休整后隔天还有行程。
沈未行也送别了父母,他答应了二位,等到这边的事都解决好,会回去看他们的,平时也可以手机联系。
二老知道他要做什么,只嘱咐他一定要注意安全,保全自己最重要。
沈未行答应了,林筝也私下里和二老保证过,绝对不会再让他陷入那种孤立无援的境地。
两位老人离开后,沈未行驻扎进了rapline的工作室,每天除了去追踪宋青,就是在工作室里创作,谁的空着就去哪里,有时还会和几人交流一下音乐创作的事情。
他想着,之前可是答应了林筝要帮他出专辑的,六首歌总要凑齐吧,他自己搞不来所有,还有别人呢?说出去的话可不能食言。
林筝还不知道他扎进工作室干嘛去呢,只以为是无聊了,没人整天跟在他身边也挺清闲,离《机医2》进组还有两个月,他有大把的时间来给自己充电。
健身是没停过的,吉他也一直在每天抽空出来练习,相信两个月后应该会很熟练了,配和乐队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另外唱跳也没落下,他给自己的课程排满,甚至比,窥探之前更加忙碌。
蚂蚁路过也是要感叹一句“劳模”的程度!
作者有话说:
争取下一章让林筝接活儿!这回我发誓,虐点基本结束了!
第66章 灵魂置换
时间过得很快, 林筝沉浸在每天满课的忙碌中无法自拔,痛并快乐着。
日子平静过着,李成赫那边却意外给他带来个活儿。
这一天,林筝刚接受完部门领导的慰问, 就收到了李成赫警官的消息。
李成赫:【林筝xi, 有时间吗?想请你帮个忙。】
林筝挺稀奇, 李成赫能有什么忙需要找他帮?
【今天下午就可以。】
李成赫约好下午直接开车来接他。
林筝觉得八成是有了非人为的因素,要不然也真没这个必要找他,收了手机后兴冲冲跑去前辈的工作室找沈未行。
“哥!来活儿了!李警官下午过来, 一起去吧!”
沈未行椅子一转,“真的?那必须去啊!”
“我还不确定,不过他找我总不能是拍戏吧……”
李成赫发消息也没有具体说, 来接人的时候沈未行没藏着, 都是熟人了,不在意这些。
“李警官,到底是什么事啊?”
李成赫眉头紧锁,明显是遇到了让人头痛解决不可的事情。
“其实是一月前的人口失踪案,前天发现了受害人尸体, 有些疑惑的地方。”
“您说。”
“受害人是一名22岁的大学生,尸体是被抛尸在了山上的一座废弃房子里, 走野路爬山的人发现后报警。”
“最奇怪的是,警察见到尸体的时候已经是完全的白骨化, 所以以为已经死亡很久, 带回警局法医检测过骨龄发现受害人的年龄大概在70岁左右, 可DNA匹配却和那名22岁大学生是同一人。”
“出警的同事都觉得有些诡异, 试着找来这位大学生的父母同学前来辨认残留衣物, 证实确实是这名学生失踪前穿的。从医学的角度完全没办法解释得了一个人怎么会在一个月的时间里肉身完全腐烂只剩白骨同时没有检测出任何药物残留, 骨龄又为何显示为70岁左右的老人,死者骨头上没有明显外伤痕迹,更不存在野兽啃食痕迹,很奇怪。”
“后来因为是比较特殊的失踪案件,这个案子就转给了我们组”
林筝思索了片刻,开口道:“那李警官为什么觉得会是我的能力范围内?”
“因为这个。”
他递给林筝一个证物袋,里边是未燃尽的明黄色一角,林筝一眼就看出这是制符专用的纸。
“这是你给我的平安福,尸检和dna结果越发离谱,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便想要去抛尸地点重新看看,有没有被遗漏的证据,可在现场,你给我的平安福却开始发烫。”
“感觉不太对,等我拿出来的时候已经这样了,我便赶紧离开那里,回了警局后才想到来找你。”
林筝想到了点什么,“你说的骨龄这种情况,其实我确实有听说过有一种流传在东南亚一带的邪术可以做到这种,但没有亲眼见过,通过,方便带我去看下尸体和案发现场吗?需要确认一下。”
李成赫求之不得,当即表示可以先去看尸体。
正常情况下林筝是没办法进到内部去看尸体的,但是李成赫非常规操作还是能做到的。
林筝和沈未行都不是第一次来这边,倒是显得有些熟门熟路了。
看到尸骨的一瞬间,林筝便能感受到汹涌的恨意,这让他明确了受害者死亡时绝对极度痛苦,否则生不出如此强烈的恨意,留存至今。
林筝没说话,手指触碰上头骨试图感受其灵魂的波动。
可是并没有,除了保存在尸骨上的恨,没有任何灵魂碎片。
非正常死亡的人,灵魂通常带有很强烈的个人情感,阴间使者来接引的时候也通常要废一番功夫才行。
可如果灵魂被接引走,那么尸骨上便也就不会残留任何情绪。
林筝感受到了恨意,那么至少死后的魂魄并没有被阴间使者接引,还残留在人间,可如果不在这里的话,那就可能还在凶案现场。
“走,去抛尸地看下,单凭骨龄这一点没办法确定。”
李成赫二话不说,带他们去了抛尸的那座山。
此时已经是下午,太阳逐渐落下的时候,山上也没了中午时候太阳悬空的暖意,但是有林筝和沈未行在,李成赫倒是没那么害怕,毕竟这两位的战斗力他是见识过的。
几人来到抛尸地点,李成赫小声问道:“魂魄在这边吗?”
林筝望着值得方向点头,“在……”
他和沈未行注意到了破败找房子角落位置的男生,双眼无神,躯体血肉模糊,早已没了清醒的认知,孤零零的一个人蹲在那里。
“那……能沟通吗?”李成赫声音一紧。
“魂体很薄弱,已经没办法沟通了,但是已经能够确定,他确实是被人用了邪术害死的。”
沈未行有些愤怒,对面男生的身体血肉模糊,生前绝对是受了很重的折磨,22岁的年纪,究竟是什么人会做这种事?
沈未行想靠近,却在行至三米远位置的时候,男生的表情变了,变得凶狠起来,仿佛随时可以扑上来咬死沈未行。
林筝赶紧阻止沈未行,“哥!别过去!他的魂魄已经很弱了,再刺激说不定当场会散掉!你回来!”
沈未行无奈只能撤回来,男生又恢复了安静的呆滞状态。
林筝给两人解释道:“这种邪术是用一种特殊饲养的虫子,将受害人的血肉生生啃食干净,在最痛苦,意念最薄弱的时候和另一人进行灵魂置换。”
“灵魂置换?”二人异口同声问道。
“其实灵魂置换并不是字面意思的灵魂互换,而是将双方的命数寿命互换,被置换了命数的一方会迅速苍老,瞬间抵达人生尽头,无论置换的人是不是临近死期,被置换的人,都会死。”
沈未行将李成赫笼罩在自己的领域内,他也一同看到了死者的情况。
“你看那一身血肉,魂体也脆弱到即将消散,再加上尸检的情况,基本可以确定,他是被置换了命数寿命。”
“这种阴毒的手段会使得受害人痛苦死亡后还等不到阴间使者来接引,最后只能因为太过脆弱而魂飞魄散,连投胎的机会都没有。”
“西八!这么恶毒?”李成赫都没忍住爆了粗口。
沈未行问:“那能不能找到害人的那个?”
林筝回答:“可以,使用灵魂置换这种邪术,受害人也是经过挑选的,必须与受益方命格相似,出生时辰相同,通过接触来最终选择命数最好,寿命最长的那个人来置换。”
“最重要的线索便是,对方的年龄已经显示在了受害人的骨龄上。”
李成赫把所有的线索串联上分析着:“那也就是说,凶手年龄在70左右,应该是有些社会地位的中上层人士,可能近期生了大病或者身体一直不好活不了几年的,另外,对方收集受害人信息进行筛选一定也是通过一些渠道的,可以筛查下受害人前几个月没,接触过什么需要填报身份信息进行面试的工作。”
林筝补充道:“受益人和施术者应该不是同一个人,不过找到受益方就能顺藤摸瓜找到施术者,另外,受益人最近应该已经生龙活虎了,即使置换到自己身上的寿命会大打折扣,也还是会多出来十几年的活头儿。”
“卧槽?这种有损阴德的事施术者不会遭到报应的?”沈未行愤愤不平。
林筝回答:“干的坏事多了,可能也就不差这一桩,这种人都看中眼前,并不太在乎死的会有多惨,死后会不会下地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