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伤口又流血了。
他这下老实了,靠着山壁,一句话都不说,闭眼装死。
总归这只僵尸暂时不想弄死他,那就先苟一阵子。
迷迷糊糊中,季辞便睡了过去。
等到他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面前摆着一只沾满了脏污的鱼。
鱼腥味很重,已经因为缺水变得半死不活了。
哪来的鱼?
季辞颇有些嫌弃地用脚把这只鱼给踢了出去。
结果刚刚踢完没多久,不知道从哪里蹦出来的僵尸窜到他面前,劈头盖脸对着他又是一阵咆哮。
咆哮完之后,再迈着沉重的步伐去把鱼捡回来,再次放到季辞面前。
随后瞪着那双青白的眼睛,死死盯着他看。
季辞喉咙动了动。
他不适地移开目光,同时心里涌起一个荒谬的想法。
€€€€这鱼,该不会是那只僵尸特意抓给他吃的吧?
不是吧不是吧,僵尸会抓鱼吗?
季辞在心底呐喊,更重要的是,这条鱼是生的,不能吃啊!
他欲哭无泪,而旁边的僵尸嗓子里发出“嘶€€”的声音,季辞竟然从中听出了催促的意味。
“……”
季辞的目光落在那条鱼上,随后抬起头,对着他摇了摇脑袋,表示自己不吃这个。
他不知道这只僵尸到底能不能听懂,如果不能的话……
季辞觉得啃一点生鱼肉自己应该还是能接受的。
出乎意料的是,这只僵尸似乎明白了他的意思。
那双青白的眼睛紧紧盯着季辞看了一会,然后用尖利的爪子把鱼给捡起来,重新出了山洞。
季辞有些懵。
不是吧,这僵尸还真有理智啊?
但一只僵尸再有理智,也理智不到哪里去。
它第二次带回来的,是一只被撕扯的血肉模糊的兔子尸体。
僵尸把兔子扔到季辞面前,发出几声嘶吼。
季辞被血腥味熏到,泛起一阵恶心,没忍住偏过头开始干呕。
见状,那僵尸把兔子尸体扔了出去,继续出山洞。
第三次,僵尸带回来的是一只死鸭。
第四次,带回来的是一只咽气的梅花鹿。
傻狍子、山鸡、狐狸、野狼甚至是断气的老虎。
季辞一个都不想吃。
僵尸最后一次回来的时候,朝着季辞大声咆哮,声音充满了怒火,然后把一堆野果子甩在了他面前。
季辞:“……”
野果子有大有小,红色的青色的都有,就是不知道有没有毒。
罢了,总比那些流着血的生肉好点,至少看着更有食欲。
季辞挑了颗果子出来,大小差不多半个手掌。
他小心翼翼地啃了口,意外地发现味道还算不错。
清甜脆爽。
于是季辞放下心来,专挑这种果子吃。
另一边的僵尸,嘴里发出非人的嘶吼,眼珠子向外瞪出去,明显是余怒未消的样子。
它定定地看着季辞,等他吃完了一整个果子之后,僵尸才停止嘶吼,低下头开始吃自己抓回来的猎物。
几颗果子下肚之后,要说饱腹,那倒是没有,但是至少垫了垫肚子。
季辞抬起眸子去看窝在山洞角落里的僵尸,对方正在撕咬猎物的后腿,血液飞溅,沾在地板和山壁上。
他移开目光,若有所思。
这只僵尸似乎有自主的思维,并非是只知杀戮的邪祟。
虽然不知道小师弟超度的时候出了什么意外,但依照季辞看来,这只僵尸应该还算是……好尸?
与此同时,城镇李府。
分明已是深夜,但李府上下灯火通明,仆从的尖叫声此起彼伏,火红的灯笼穿过曲折的长廊,朝着门厅的方向奔去。
秦珏原本雪色的衣摆沾染上几滴血珠,扫过门槛时带起一阵凛冽刺骨的寒风。
十五六岁上下的少年,面容如霜如雪,手里却提着一颗不知是谁的头颅,在到达正殿的时候,他将头颅扔在了李老爷的面前。
少年声音好似裹挟着冰碴:
“你们大公子生前都喜欢去哪,说出来,饶你一命。”
第17章 我这段时间发了疯般找你
大公子三字一出,正厅内以李老爷为首的几个李家人顿时瞪大了眼睛,惶惶然跪在了地上,口中不断喊着:
“仙人饶命,仙人饶命!我们不过是一时鬼迷心窍,这才起了用活人炼尸镇宅的念头!”
“我们错了!我们错了!求仙人饶我们一命!”
听着他们的废话,秦珏眼眸微眯,声音阴冷:
“我再重复最后一遍,你们大公子生前最喜欢往哪跑?”
李老爷反应过来,连忙说道:“后山!我们镇子后面有座山,名叫九栾,我大儿子他以前最喜欢的就是跑到那山里面去玩!”
秦珏目光不辨喜怒:“当真?”
李老爷往地上磕头:“此话若是有假,我定以死谢罪!”
听见这话,秦珏唇角没什么笑意地勾了勾:“可是你们做的这些伤天害理的事情,早就够你们死八百回了。”
话音落下,灵剑从秦珏手中飞出,剑刃锋利,一阵银光闪过,这些人的头颅就跟糖葫芦似的被串了下来。
正厅内被溅满鲜血,李老爷临死前脸上还保留着谄媚的笑容,死不瞑目。
灵剑重新飞回秦珏手中,发出兴奋的铮鸣声。
这把灵剑终于在主人醒来的一个月后,饮到了第一回人血。
秦珏转过身,正厅内油烛摇曳,昏黄的烛光下,少年那张染了血迹的脸恐怖的犹如森罗恶鬼。
若是季辞在这里,恐怕就再也不会起什么要好好保护他的心思了。
秦珏脑海中闪过青年唇畔含笑的模样,低声呢喃道:
“……九栾山。”
-
“所以这座山的名字是叫九栾?”季辞问道。
他身前的僵尸几不可见地点头,随后用爪子把它在沙地上写出来的字抹掉。
“哎,抹掉做什么啊?”季辞有些着急。
他抓住僵尸的手,将僵尸推开。
那僵尸嘴里发出一声嘶吼,猛地把它的手抽了回来,浑浊的眼珠死死盯着季辞。
季辞本就是给点阳光就灿烂的性子,一个晚上过去,他知道了这只僵尸其实根本不会对他如何,胆子便愈发大了起来,如今更是回瞪了过去:
“看什么看!你一只僵尸怎么还这么别扭啊?不过就是抓抓手罢了,你之前把我肩膀抓烂的账我还没和你算呢!”
听到这话,僵尸嘴里不明的呼噜声停下来,负气般转过了身去。
季辞没管它,而是用树枝在地上重新写下了“九栾”二字,字迹歪七扭八,透着一种别致的潇洒。
他希望小师弟找过来的时候,看到地上这些字,就会知道这是他写的,然后来救他离开。
经过刚才那一遭,他就已经知道这僵尸其实是会识字的了,所以若是明目张胆地写些“师弟快来救我”这样的话,季辞估计会被盛怒的僵尸教训一顿。
僵尸听得懂人话,会识字还会写字,但就是不愿意把季辞放走。
季辞根据这僵尸平日里的做法和行为,推断出,它估计是在把自己当宠物养。
圈养一只人类,可真是别具一格的做法呢。
季辞叹了口气,觉得自己可真是倒霉透顶。
怎么会有人沦落到被僵尸圈养的地步啊……
光是想想,季辞就觉得窒息。
再加上僵尸很多年没洗过澡了,身上很臭,季辞就想让他下河洗个澡。
结果这只僵尸死活不从。
季辞就不明白了,你说这僵尸他能下水抓鱼,怎么就不能下水洗澡呢!
后来他看到僵尸抓着自己的衣服,这才隐约明白过来。
这僵尸只有一件衣服,身上臭,衣服也臭,但要是洗了,它就没衣服穿了。
这只僵尸拒绝裸奔。
季辞:“……”
看不出来,它还挺讲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