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商栋接过铜钱,放进他的钱袋,朗声说:“婆婆慢走,下次要是再碰到,记得来买呀。”
婆婆走之前说:“记得记得,你们俩夫夫还挺会做生意的。”
一句话成功让林以默耳朵都红了。
王商栋瞧着自家小夫郎,满心欢喜。
“夫郎比我还厉害呀,一下能卖出去二十个,真不愧是我的福气小夫郎。”
王商栋给身旁的小夫郎竖起了大拇指,毫不犹豫的夸赞他。
“哪有!”林以默震惊的对郎君的话进行了反驳,他只是看婆婆有些犹豫不绝。
要是有钱的,自然不在乎这一文两文。钱不多的,就更舍不得买鸡蛋来吃了,要是来买,多半是买给家里的小孩吃。
他顶多是多说了几句话。
“明明是郎君比我厉害。”
王商栋拉住小夫郎的手:“我们都厉害。”
后面零零碎碎的买出了一些鸡蛋或者鸭蛋,等后头人明显少了一些,太阳也大了,更没多少人来街尾这里。
鸡蛋倒是没剩多少,就那一个两个的。鸭蛋剩得多,有十几个。
王商栋把背篓收拾了一下,坐着的布也收了起来。他登记了名字,把木牌交了回去。
“不是还有一些吗,为什么不卖了呀?”
“不卖了,多的给小弟吃了。反正他读书辛苦,一天吃两个蛋正好。”
王商栋拉着小夫郎往南边的小巷子方向走,都晌午了,他要带小夫郎去吃饭。
不能让小夫郎饿着肚子。
以后要把小夫郎养得白白胖胖的,指定好看。
嗯,还好摸!
作者有话说:
接下来,我那天赋异禀的弟弟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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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跛脚夫郎的赘婿他只想挣钱》主角攻是王商栋的舅舅。
2 .《秀才公的壮夫郎》娇弱的小相公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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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安城书院
南边巷子,馄饨摊。
摊位上坐着不少人,主要是这馄饨味道一绝,不知道是怎么做出来的,皮薄不算,肉也厚实。
一口咬下去,汁水蹦出来,混着肉沫,鲜嫩,吞下去都还能细细回味。
骨头熬的汤,更鲜美,撒上一点碎葱,当真是堪称一绝。
俩老夫妇口碑打得也好,手艺是没的说,在镇上也算是出了名的。镇上不少人都隔三差五来这儿打个牙祭,更有甚者,从北边巷子过来,专门来吃一碗馄饨。
自从王商栋有一次不经意发现了这个馄饨铺,每一次来镇上,他必定要来点一碗最大份的。
“马叔,来两碗馄饨,有一份要最大碗的。”
马叔还在忙着煮馄饨,听到这话,抬起头发现了是认识的:“你小子,又来吃馄饨啊。”
“这回还不一样,都带上自家夫郎了。”
正在包着馄饨的马婶看了过来,发现是每次都来摊子里专点最大一份馄饨的年轻汉子,她记忆尤其深刻。
第一次王商栋来的时候,要了一份馄饨来吃。
常人吃完这一碗就饱了,再多吃几个就撑了,断不会点第二份。
可偏偏王商栋继续点了第二碗,第一碗别说馄饨了,连汤都喝得一滴不剩。
马婶过来给他续第二碗的时候,还夸他:“年轻力壮的,胃口大,是个干活的好手,能干。”
然后第二碗也吃完了,王商栋又点了第三碗。
当时马叔还在煮馄饨,一听刚刚小伙还要续第三碗,好言劝道:“小伙子,我们夫妇俩除了过年,平日里都在这里支摊。你要是实在爱吃,明天还可以来。”
“可千万别把自己肚子撑坏了。”
王商栋当时就站起来,一个大高个,用力的拍了拍肚子。
“叔,你听听,我这肚子还空着呢。再来一碗,我也勉强才吃个半饱。”
马叔头一回遇到胃大如牛的年轻汉子,直言后生可畏。
后来,马叔专门备了个最大的碗,等王商栋来的时候,他就拿这个碗出来。
马婶笑着说:“大栋好久没来婶这里吃馄饨了啊,还以为你吃腻了呢。”
王商栋看了一眼身旁的小夫郎,挠了挠头:“哪能呢,家里有事,忙了点。”
“忙着追夫郎呢,婶懂的。”马婶了然。
不过也是,这几年她看大栋都是独自一个人来吃馄饨,要么就是带上他爹娘来吃。
她都要以为大栋这汉子不稀罕成亲了,她都没见过二十岁了还没成亲的汉子。
如今看来,怕是早有心仪的人。
瞧瞧,追的小夫郎,真是俊俏,她还是头一次见到这般漂亮的小夫郎。
林以默闻言,悄悄屈手挠了一下郎君的手心。
有点痒,但王商栋没舍得放开。
“还没成呢,只是定下了,得过段时间办亲事。”
马婶笑呵呵的:“快了快了。”
有桌客人刚好吃完了,空了位置出来,王商栋赶忙拉着小夫郎坐下。
马婶收走了碗筷,收拾了桌面,用抹布擦干净了。
她怕周围的食客听到,特意放低了声说:“这次不收钱了,婶祝你早日抱得夫郎归,以后还得记着带小娃来婶吃这里馄饨。”
“不成,钱还是要给的。”
毕竟他那一大碗顶别人三碗,马叔马婶做了这么多生意,向来是以实惠著称的,挣的多半是辛苦钱。
“这是婶的心意,也是你叔的意思。再推辞,可不是瞧不起我们俩夫妇。”
王商栋推辞不过:“那谢谢马婶了。”
“馄饨好咯。”
马叔端着两个碗,一大一小,放到两人面前。
“双儿还没吃过我家的馄饨吧,不是我老汉自夸,这是祖传的手艺,传到我这儿都第三代了。只是可惜我家那儿子,就是个榆木脑袋,不肯继承我的手艺。”
马婶想起来也是伤心:“好好的家不呆着,非要去报名去征兵。别人家都是躲着这事,他反倒还眼巴巴的要去。”
“好几年也没个音讯,也不知……”
她说不下去了,因为她不敢想最坏的结果。
“老板,来一碗馄饨。”
“哎,来了。”马婶恢复了一下心情,对他们说,“你们慢慢吃啊,我跟你叔忙去了。”
马叔擦了擦额头的汗,继续煮着他的馄饨。
案板上的馄饨也不多了,马婶手脚加快了一些,继续包馄饨。
王商栋催促小夫郎:“不要发呆了,肚子都在叫,快吃,不要饿着自己。”
“先喝一口汤,再吃馄饨。”
林以默回过神来,乖乖的捧起碗,喝了一口汤。
好鲜,汤汁也浓郁,他说不出是什么味道,但是很好喝。
然后林以默夹了一个馄饨,咬了一口,清鲜而不寡淡,不同于阿娘做的。阿娘平时做的都是重辣重油的,特别下饭。
“好吃吗?”
林以默又塞了一口馄饨,嘴巴鼓鼓的,猛的点头:“唔唔唔!”
特别好吃。
王商栋开心了:“下次再带你来,吃别的吃食。”
往常他是吃完馄饨再去买别的吃食,这些也就吃个半饱。这回带着小夫郎,总不能他去买吃食,让小夫郎单看着他吃。
所以王商栋从隔壁摊子买了几块大饼,就着馄饨汤,一起吃完了。
临走之前,王商栋还把背篓里没有卖完的鸭蛋都送给马叔马婶了。
“不用钱,家里养的鸭下蛋,不费钱。”
马婶执意不要。
王商栋就说:“婶你这不是瞧不起我吗,就这点鸭蛋,你都不要。”
马婶顿时无言,好小子,合着拿她之前说过的话来堵她自己。
最后,鸭蛋还是送了出去。
反正他弟也吃不了这么多鸭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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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镇只有一个书院,安城书院,教学资源相较于其他镇,还算得上是非常不错的。尤其是前些年,安城书院的院长聘请了徐举人来书院里当夫子。
一时风头正盛,把周围的书院都比了下去。
彼时,王商瑾受了李夫子的推荐,带着推荐信来到安城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