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你捡错老婆了喂 第24章

孟听兴奋起来了,小狗一般凑近褚南鹤,压低声音问道:“我们偷偷去瑞典?就我们两个吗?”

褚南鹤点头。

“啊啊啊啊!难怪你上次让我办个护照,什么时候的机票啊?凌晨三点半?我去收拾东西!!!”

十八岁禁欲系帅未婚夫被无情地丢在房间里,某人蹦蹦跳跳去收拾行李。

“别忘了带上你的少爷券。”褚南鹤轻声提醒。

远去的某只兔子蹦的更欢快了,出了门都能听见他的欢呼声。

褚家作息时间比较规律,十一点钟没到,褚太太与褚先生就进房去睡美容养生觉了。大约十二点钟,褚南鹤与孟听轻轻打开房门溜了出去。

凌晨三点半的飞机划过国土的天空,飞向天的尽头。

到达瑞典是十多个小时后,此时的斯德哥尔摩天已经亮了。

风格独特的建筑与街道上不同发色的行人,孟听跑过来,孟听跑过去。

“好棒!”孟听激动地拍了几张照片,举着手机与褚南鹤分享,“我们住在哪里呀?”

褚南鹤拖着行李,“酒店,先去酒店放行李吧。”

褚南鹤订的是当地服务水平最高的星级酒店,他并没有做什么攻略,就直接订口碑最好的酒店。

“先去老城区?”

孟听没来过瑞典,只觉得哪里都新奇,想也不想就答应了,“那就先去老城区吧,老城区风景不错嘛?”

“是个旅游区,应该有你喜欢的......”

褚家。

褚太太在客厅约了做指甲,一边做一边怀疑人生往楼上方向看。

现在已经下午三点钟了,两个孩子居然还没有起床。习惯了高考期他们早起,他们现在不起来反而有些不习惯。

褚太太在中午十二点的时候告诉自己,哪家孩子不睡懒觉呢?他们辛苦了一年,睡点懒觉怎么了?

下午两点的时候突然想起他们是不是昨天晚上睡在一起了,年轻人不知节制睡晚点也正常,她更不敢去叫人了。

可是现在都三点半了,马上就要四点钟了,睡觉是个体力活,他们真的不饿吗?

不会饿晕了吧。

褚太太做完指甲是五点半,楼上仍然没有任何动静。拿起手机准备给他们发个消息,就不自觉点进了朋友圈里,谁知道第一条就是孟听发的。

#古城的浪漫#,地点:斯德哥尔摩。

褚太太:“???”

瑞典?!

这俩臭孩子跑去瑞典了!!!

父母就这么不重要吗?这也不说。

褚太太一边心里暗骂,一边在朋友圈下面点了个赞。

第二卷 贫穷可爱超标小傻子受

第30章 小傻子1

正午,江市旧城区。

破损老旧的成排水泥房屋,黑黢黢的街道墙面与嘈杂的人声,组成了江市边缘这块牛皮癣一般的旧城区。

平平无奇同样破败的二层居民楼里,夏日的凉风从碎了玻璃无遮挡物的窗户吹进来,地上满头是血的少年皱着眉,迷蒙着睁开了黝黑的双眸。

“宿主,你醒啦?我是你的系统5544,这是个全新的世界。”形状宛若小章鱼的光球挥舞触须飞到南鹤的身边。

南鹤头晕眼花,腹中的饥饿感更是让他觉得整个人都觉得极其无力。感觉额头有液体滑落,南鹤伸手一摸,只看见满手猩红的血迹。

5544见状道:“别担心,宿主。只是头被打破了流了点血而已,不会危及到生命的。”

南鹤:“......”

可是他觉得额头钻风一般地疼痛。

“宿主,既然你没事了,那让我来为你介绍一下这个世界的剧情。”5544欢快道,“补充一下,你上个世界的剧情任务完成的特别好,跟你老婆过了幸福美满的一生,任务有相关规定我就先删除了你的记忆。希望这个世界你同样保持。”

南鹤起身在这又小又杂乱的房间里转了一圈,了解了大致的布局,在卫生间对着镜子洗了洗额头上的伤。凑近看才发现是道小拇指长度的口子,因为他用力地擦拭,现在又渗出了血。

“你说。”

“这个世界的主角受,也就是上个世界跟你过了幸福美好一生的老婆,路橙。路橙从小就优秀,众星捧月一般长大,直到九岁那年,路家发生变故,路父路母无奈带着他从仆人无数的别墅搬到了江市的旧街区。”

“旧街区穷乱脏差,路橙来这里的第一天就不喜欢这里。他漂亮又娇气,是旧街区的一道白月光,光华照耀到每个注视他的人身上。其中就包括你,被路橙吸引了。”

“你心疼路橙,他来到这里一个月,你就试着给他送吃的。路橙本来很怕你,感受到了你的善意,渐渐与你接触。但是他当初是个小少爷,性格高傲傲娇,对你总是故意冷着脸,不肯对你有过多的好脸色。你们俩之间这种若有若无的感情一直到路橙十八岁那年,他高中毕业,路家起复,他跟着父母从旧街区回到了豪华的路家。”

“但是现在的路家并没有路父的地位了,他可恶的大伯看中他的样貌,要求他同意家族联姻,将他与一个暴发户的纨绔儿子订了婚,很快就要步入可怕的没有感情的婚姻殿堂。就在这时,他猛然明白了他是喜欢你的,他喜欢的人是你。”

“他不顾一切跟家里闹,想要退婚。但是他当权的自私又自利的大伯哪里肯放过他,将他关了起来。在被关的房间里,他突然从电视上看到事业已经起步的你,心里更难受,却也知道该去哪里找到你了。他跪下来说服了路父路母将他放了出去,逃婚去找你,却在路上出了车祸!”

5544的声音悲痛又转为欣喜:“然而苍天有眼,他重生了,重生到了还跟你住在旧街区的年少之时。这一次他发誓,他豁出一切也一定要跟你在一起。”

南鹤扯了两张纸摁住了伤口,毫不走心地配合5544:“哇。”

5544心里一凉,上个世界也是这样,宿主不听他的剧情走向,没有感受到主角的好,然后被一个恶毒男配迷住了眼睛,居然让主角变成了茫茫众生中不起眼的一员。

这一次它一定要全程跟进,确保宿主按照他的剧情走。

“宿主,剧情很重要的!”5544怒道,“你要好好听!我来考考你,路橙是谁?”

“主角。”

“不是!他是你的老婆!你上个世界跟他那么幸福,给他买岛,为他种花,在雪山跟他求婚,在巨轮上举行婚礼......”5544越说越气愤,重新规整数据整理心绪起伏,“你不会要忘了他吧?你要始乱终弃吗?”

听到这里,他的脑海里隐隐浮现出一个模糊的画面,花瓣飘洒下,穿着白西装身材纤细的青年捧着花在周围宾客的欢呼中向他走来......心里突然又酸又软。

“我不会忘了他的。”南鹤轻声道,“你继续说吧。现在剧情到了哪里?”

5544分析南鹤的表情,松了口气:“你没忘就好。路橙,你老婆九岁来到旧街区,现在已经十七岁了,你暗恋了他八年哦,现在正是你们高中刚毕业的时候。你别看他对你摆着冷脸没个好脸色,他马上就会重生了。他二十岁的灵魂会重生进这个身体,他会拒绝回到路家,他会喜欢你爱护你,支持你创业,跟你经历风风雨雨,最终你们会跟上辈子一样幸福快乐的!”

5544不遗余力地美化主角。

南鹤捧场:“太好了。”

“你......”

“别说了,我现在整理一下原主的记忆。”听了这么多话,南鹤越来越觉得原主的身体堪忧,他现在眼前都开始模糊了。

原主的记忆开始翻涌。

原主秦南鹤,从小的记忆里父亲秦森就是个赌鬼,整天就知道出去赌钱。输光了家里的前就开始打老婆,在动了恶念想要老婆做暗娼给他赚钱后,在年幼的儿子的提醒下,老婆偷偷跑掉了。秦森就怀疑老婆早就看不上自己出轨了,又怕掌控不住即将长大的儿子,就开始天天家暴儿子,让儿子害怕自己,以后也不敢不给自己养老。

在知道秦南鹤存了一笔钱要去上大学,秦森又惊又怒。上完大学见了世面,他还肯认自己吗?到时候天高路远都不会再回来了,更别说给他养老了。

盛怒之下,秦森特地将秦南鹤饿了两天,然后狠狠教训了这个几乎对他没有还手之力的儿子,并且抢走了他的学费,又出去赌钱去了。

理清楚记忆后,南鹤思路清晰了许多。当务之急是解决又饿又渴,便开始在家里各个角落找有没有能吃的食物。

这个二楼整体风格就主打一个脏乱破。

地板、墙面、家具黑漆漆的,灰尘和污渍大概有几毫米厚;

家里酒瓶扔的到处都是,换下来的衣服随处可见,堆在一起发出难闻的味道;

门窗都摇摇晃晃,在凉风的吹拂下摇摇晃晃,门没有把手,窗户没有玻璃。窗帘更不用说了,如果窗户顶上那飘扬的几缕碎布算的话......

南鹤两眼发花。

楼上只有两间卧室和一个卫生间,布局简单。南鹤顺着木质的嘎吱嘎吱的狭窄楼梯下楼,总算看见了厨房,黑暗逼仄的厨房里有股腐烂的味道。

南鹤捏着鼻子,打开了锅盖,锅里空空如也。蹲下身打开满是油烟的橱柜,与一只饿得精瘦的灰老鼠对视了一眼,灰老鼠慌忙逃窜,那营养不良的黯淡粗糙的皮毛......

南鹤:“......”

老鼠都瘦的骨头出来了。

这让南鹤彻底歇了想在这个家填饱肚子的心思。

走出家门,夏日的阳光照射在身上,南鹤越发觉得眼前发黑。

房子连接着一座长满了杂草的小院子,矮的可以的围墙与隔壁邻居家接壤。

南鹤试了试门口的水池子能不能用,放出了清水又洗了一把脸,用清水的凉意让自己清醒一下。

还没抬头余光便看见矮围墙那边站着人注视着自己。

抬眼看去,就见围墙那边属于邻居的院子里正站着一个穿着缺了一边短袖宽大上衣的半大少年,脸上不知在哪里沾满了脏兮兮灰尘,抱着半边灰色、也许是荞麦或者黑豆的馒头小口小口在啃,巴掌大的脸上那双澄澈漂亮眼眸像一汪清澈的泉水。

南鹤的视线不由自主地移到了他手上的馒头上。

脏脏包歪头疑惑地看着南鹤,在察觉到南鹤太过强烈的视线后,双眸里顿时升起小动物一般的戒备,将馒头宝贝似的藏在了身后。

南鹤:“......”

他没有想抢好不好?

就在这时,邻居的房子里传来一道尖利的女声:“傻子!死在外面了?!还不回来带你弟弟!”

脏脏包刚刚还在小口小口如同品味山珍海味吃馒头,听见叫喊声,立刻将小半个馒头全塞进嘴里,慌忙地嚼了嚼,噎得直翻白眼,飞奔回去了。

5544见南鹤盯着除了主角之外的陌生少年看,立刻机警:“宿主,他叫江聆,是个傻子!”

傻子而已,这个还是比较安全的。

“傻子?”南鹤皱眉。

“对啊。我看了下剧情,他小时候还是挺聪明的,读书成绩很好。可惜命运多舛,十岁那年冬天掉进了水里,父母不带他去医院,硬生生让他烧傻了。你别看他表面没什么毛病,脑子时而聪明时而傻。”5544随口解释,顺便拉踩一下,“不像你老婆,从小就优秀。”

烧傻了?南鹤想起脏脏包那双灵动的双眸,心下觉得实在可惜。

如果没傻,一定是个钟灵毓秀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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