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每每都会抱着兰雁回满足地说:“还好我们没有像戏里那样,没有恶婆婆,也没有门第之见,能遇到我,和我成亲,你真是太幸运了。”
它现在也知道兰雁回是断袖,有龙阳之好,知道这种癖好不被大多数世人接受。
兰雁回:“……”
呵呵,是呢,没有门第之见,直接升级到种族之别了。
也就是遇到他,否则这妖精要打一辈子光棍,谁幸运谁呢?
他心中这么想,唇边却始终噙着浅浅笑意,眉目温柔。
半月后,兰雁回带上两个妖精回家,此时正值秋季,算算日子,回到洛阳,还能赶上中秋佳节,正好团圆。
兰雁回没有给家里去信,因而在府上的下人看到他时,那见一个惊喜,忙不迭跑进府中报喜,“二郎君回来了!二郎君回来了!”
听着消息赶来的兰夫人看着跟在兰雁回身边的白鹤,一时也失了声,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好好的儿子,在乡下过了几年,竟然开始养宠物了?而且她儿子这宠物还非同寻常,竟是一只看着便仙气飘飘的白鹤?
再看看儿子这张好多年都没什么明显变化的脸,她一时没忍住,张口便问:“你这是在山里修行去了?”
兰雁回:“……”
他无奈一笑,“娘就知道打趣我。”
他每年都回家,有时还不止一两次,哪有什么变化。
要说有,也就是旁边这只大白鹤。
兰夫人看了看鹤延年又问:“鹤肉好吃吗?一只多少银两?”
鹤延年飞快躲到兰雁回身后,瑟瑟发抖。
兰雁回:“……”
他抱起鹤延年,抬脚进门,“这是我儿子,不能吃的。”
鹤延年抱紧了兰雁回的大腿,平时在家里是最底层的它,终于第一次感受到了做儿子的好处,做儿子可以被人护着,它有一人一妖两个爹,从此妖界人界它都能横着走!
第一次来兰家,鹤延年和梅无心还是很矜持的,梅无心不用说,一根梅枝谁也不怎么关注,鹤延年却不一样,它作为兰雁回的儿子上门,在家可受欢迎了。
鹤延年的大嫂生了三个孩子,最小的那个还没办百日宴,大的两个一个已经十岁,一个七岁,都是很活泼好动的性格,见到鹤延年就走不动路,一直凑在鹤延年身边,要和它玩,说是和它玩,实际上是鹤延年陪他们玩。
还好它有多年陪幼崽玩的经验,不过是两个小孩儿,不在话下。
也就是不能暴露会说话,否则它能当场忘了自己已经到了洛阳,而不是还在松雪山。
兰雁回带着梅无心进了自己住的院子,刚进去,他瞧见院子里不知何时栽种了两棵梅树,先是一愣,随后当即心头一跳。
梅无心不敢置信道:“你、你……”
它像是被气得说不出话来,半晌才道:“好啊你!我还说你怎么以前都不带我回来呢,原来是在这儿置了另一个家,把别的梅树娶进门,可怜我这糟糠妻竟成了你养在外面的外室!兰雁回,你辜负我!”
说着,它就要哭出来。
兰雁回哭笑不得,“什么外室,什么糟糠妻,都说了不要看那些故事,你仔细瞧瞧,这树分明是刚种的,而且它们不是妖精,就是寻常的梅树。”
也是他这几年写了好些和梅相关的诗,才让家人觉得他喜欢梅花,便给他栽了两棵。
“我不管,它们就是勾引你的小妖精,有它们没我,有我没它们。”梅无心一改刚刚的怨夫语气,霸道地说。
兰雁回:“……”好吧,是他忘了,这是个能把笔墨纸砚都当成小妾还要他娶进门的妖精。
听到儿子要把梅树移走的要求,兰夫人有些失落,“你不喜欢梅花了吗?这是娘特地给你找来的。”
兰雁回笑道:“不是不喜欢,而是我已经养了一棵梅树了,就不能再养其他梅树,这个啊,叫从一而终。”
兰夫人:“……”
她觉得儿子那些奇奇怪怪的毛病又犯了,和一棵树说什么从一而终?
然而这句兰夫人看似玩笑的话,兰雁回却当真认真地执行了一辈子。
兰雁回这一生,也只养了一棵梅树,一只白鹤,在这些年间,他慢慢将那九十九首诗写完,编辑成诗集,以梅兰先生为名,流传了出去。
在书的扉页里,有两句话:以诗为聘,共结连理,余生漫漫,终不负矣。
兰雁回曾经让梅无心也给他写一首诗,让这九十九变成一百,然而梅无心虽识了字,要它写诗还是太过为难,最后干脆道:“我就是不会,你非要我写,那我只能写我喜欢你。”
这么多年,还是那般直白又无赖。
兰雁回笑,行吧,喜欢他就喜欢他。
“那你再说几句,我爱听。”
梅无心将他抱上树紧紧圈起,把那句喜欢你,从日暮说到黎明。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很想写到兰兰去世,但是我忍住了,大家不用脑补人妖年岁不平等,兰兰去世的时候,梅先生也会和他一起睡下去。
下个故事简介:
穿越不可怕,可怕的是穿到乱世。
穿到乱世不可怕,可怕的是穿成了末帝,叛军已经杀进了皇宫,名正言顺占领天下。
穿成了末帝不可怕,可怕的是面前还有个身体原主的鬼魂。
面对这样的穿越大礼包,明雾没有第一时间狗带,绝对是千千万万的现代同胞们保佑。
现在的问题是,怎么将眼前这个鬼送走,他真的承受不来灵异剧场啊!
明雾谄媚地问这位鬼魂大兄弟:“哥,您还有啥心愿吗?”
鬼:“我?”
他想了想:“抱歉,我忘了。”
明雾:“……”
【我有一个愿望,看河清海晏,看天下太平。】
鬼攻人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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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青史何名1
陈朝末年,大将军周衍率叛军攻入皇宫,血洗皇宫,列兵称帝。
从此改换日月,再无陈朝之名。
经过几日几夜的厮杀,京城尸横遍野,新帝未免百姓因为腐尸遭受瘟疫,甘愿冒天下之大不韪,将京城所有尸体都送到乱葬岗进行焚烧。
百姓感激涕零,再传新帝仁善、悯爱百姓之名。
当日,乱葬岗便生了大火,将尸山焚烧殆尽。
“咳咳……咳……”明雾刚刚醒来,便被浓烟呛得接连咳嗽,喘不过气。
周身仿佛被丢进了火海岩浆,滚烫无比。
他试图睁开眼,却先被浓烟熏得根本睁不开眼。
身处绝境,人类的求生本能让明雾拼命挣扎。
双手在四周摸索,却只摸到了一些僵硬的肉|体,黑暗中,他也分辨不清那是什么,却本能感觉恶心。
忍住想要作呕的欲望,明雾拼命朝烟小的方向爬。
不知道过了多久,明雾只觉得自己手脚都快断掉,浑身如同绑着巨石,沉重无比,身后的大火和浓烟却越来越近。
明雾心中惊惧恐慌,他都还没睁开眼看看这是什么地方,便要丧命于此?
明明之前他还在课堂上睡觉,怎么突然来了这个地方?莫不是做梦或者有人恶作剧?
无论心中如何想法,明雾动作仍不敢放松半分,许是被逼到极致,他潜力爆发,拼着最后一股气力向前冲,却未瞧见前方是一面陡坡,脚下一滑,滚了下去,许久,才终于摔在一处浅滩里。
陡坡上尽是石子沙砾,明雾摔得浑浑噩噩,头晕耳鸣,浑身被划伤,仿佛被车轮碾过,刺痛不已。
有水,明雾心中略略松了口气。
他挣扎着要从浅滩中坐起来,却是连半分也未动弹,气力耗尽,便晕了过去。
寒月素影,啼啸渐远。
深夜,明雾是被冷醒的。
迷迷糊糊间,他发现自己竟还在浅滩里,有些失望,又松了口气。
他侧头喝了几口水,这才借着休息养来的气力挣扎着起身,走到一旁的草地上坐下。
然而出了浅滩,湿淋淋的浑身被谷中夜风一吹,顿时仿佛身处冰天雪地,将他冻醒。
明雾努力睁开眼,便见自己身处一处山谷,四面都是陡峭的崖壁,黑夜之中,竟望不到尽处。
来不及想自己为何在这儿,他脑子里拼命翻找着钻木取火的知识,即便觉得自己没那本事,但在枯坐等死和努力钻木取火之间,他还是选择了后者。
他将面前的枯叶杂草搂成一堆,又找了个干木棍,拼命开始搓。
他也不知道自己搓了多久,只知道自己两只手都搓出了水泡,看得出,这双手的主人必定是养尊处优,没吃过苦。
他也是想转移注意力,才一边搓木棍,一边想事。
虽然还没确定,但他已经有强烈的预感,自己是穿越了。
毕竟穿越这种剧情,在现代各种文学作品中早已经司空见惯,他并不惊讶。
目前最要紧的,是如何在这种天坑开局中活下去。
不活着,其他都是白说。
明雾依靠着胡思乱想短暂忽略搓木棍带来的疼痛,待隐约嗅到一丝烟味,明雾心头一喜,手中的动作加快,待看到有微弱星火时,他小心将星火吹亮,火苗在这黑夜中,亮得仿佛太阳。
有了火,明雾想脱掉身上的湿衣裳,之前他一直没有时间注意自己的情况,此时一看,才发现自己穿着一身蓝色素袍,是古人装扮,只是这衣服……他觉着有些奇怪,不像是书生的锦袍长衫,反而有些像某些古装剧中宫里小太监的衣服。
他该不会真是太监吧?!
明雾当即摸了摸,心头一松,还好还好,还在。
他脱掉衣服解决了一下生理问题,赤着身体将衣服在水里涮了涮,拧干水,转身准备拿去烘干。
然而这刚一转身,明雾下意识抬头,下一刻,他的双眼猛地瞪大,手中的衣服落在地上,时间仿佛停滞一瞬,时间凝滞一瞬,山谷中响起了一道惊天地泣鬼神的惊恐喊声:“鬼啊€€€€!!!”
只见眼前站着一道透明魂体,夜色漆漆,林风呼啸,寒月照在对方素白的脸上,便是€€丽惊世的容颜,此时也只能让人觉得阴森可怖,宛如厉鬼索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