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豪门花瓶后我靠学习走红 第67章

朝念:“你说我是谁,说我是谁。”

“是朝念,是我的念念。”陆锦知手足无措,焦头烂额。他似乎从微末的灵感中捕捉到了朝念焦虑的来源,于是哄得更耐心了,“你就是你,无关身份背景来头长相,大家喜欢的爱的那个人都是你,我爱的人也是你,听到了吗?”

朝念的眼泪有如断线的珠子,不值钱的往下砸,几乎哭断了气,伏在陆锦知肩上一点一点的把自己真实的身家背景交代了清楚。

他不是凌念,不仅如此,他从一开始也不是什么“朝念”。

朝念没有把自己穿越来这个身体的事情说得很明白,只是隐晦的暗示了一下,但陆锦知全程没有提出任何质疑,无比耐心地听他一字一句的说,时不时点头应和。

积压在心头的秘密如同一颗巨石,朝念从没想过有一天会像另一个人和盘托出,可是,他只是认真的相信,陆锦知不会把他当成疯子,当成精神病。

就趁着现在他当自己犯傻,一口气全说了。

如今重担一下子卸下,朝念感到一阵阵轻松,与此同时困意也席卷而来。

他听见陆锦知和另一道重合的声音在他耳边说:“从今往后,你都可以做你自己。”

朝念扶在他肩上哭累了,啜泣渐渐低了下去,好久以后,他似乎要睡着了。陆锦知无可奈何的抱起他回了屋子。

第二天醒来,朝念的烧完全退了。他想起昨晚自己那撒泼被人从马路边捡回来的样子十分羞耻,把头埋在被子里不愿意出来。

直到陆锦知来检查他的体温,硬把他从床上抠出来。

“好了好了,昨晚的事我都忘了。只要你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对吧?”

如果陆锦知说这话时不要带着揶揄的笑,那会更有说服力一点。

朝念索性把被子一掀,问他:“你昨晚说不管怎么样喜欢的就是我,让我做自己,是真的吗?”

陆锦知一怔,没想到朝念愿意提这个话题,马上欣喜地点头:“当然了。”

朝念板着手指头开始算:“那我想染头烫头抽烟纹身喝酒还有……”

陆锦知:“……还真有清单啊。”

“什么?”

“就你那点酒量还是别喝了,抽烟也伤身,纹身和很痛的,染发……也不是不行。”

陆锦知试探地问:“不过你的意思是,如果我愿意陪你做这些事,你就再也不会走了,是吗?”

“也不是。”朝念说。

陆锦知情绪立马低落下来。可紧接着朝念又小声说:“这些跟走不走的没关系……我没说要走。”

陆锦知眼睛又亮了,那个高僧加持的姻缘结果然还是有用的,下次去还个愿。

朝念肯把藏的这么深的秘密都告诉他,一下子打消了他太多的不安。

其实不论如何,现在的生活他也已经很知足了。

-

朝念在账号上分享了第一批信箱故事,才发出不到一个小时就被推送上了热门。第一站就在虹城,于是还上了本地新闻。

虹城市文化委觉得这个活动很有纪念意义,眼看活动结束信箱就要搬走了,他们开始策划着,干脆修建一个同款固定信箱作为路标,就建在文华路上,那儿分布着不少旅游景点,同时也是城市文化象征,建成以后,说不定能成为新的城市一角、打卡圣地。

这次又有电视台记者想要登门采访朝念,打电话打来了乐知,电话转接到陆锦知的办公室,朝念正在他面前展示自己新染的一头蓝发和无痛打的耳洞。

听说记者想采访,朝念在镜子里端详着自己现在的形象陷入了沉思。

陆锦知熟练的帮他推掉了采访。

挂掉记者的电话,朝念笑吟吟问他:“你之前见过我背后那个纹身吧?那个其实不是我纹的……”

经过那天的剖白以后,两个人已经有了默契。陆锦知对如此玄之又玄的事情竟然从未质疑,朝念说不感动是假的。

“我想把那个俗不拉几的纹身洗了,纹个好看点的,嗯……纹在锁骨怎么样?”朝念笑着问。

陆锦知朝他伸出手,朝念竟然下意识递上了掌心,被他拉近了。陆锦知轻声问:“那不知道我这个榜一,能不能给纹身冠个名?”

朝念耳朵红红的,也不知道是打完耳洞过敏没消还是什么。

他扬起脑袋,嘴巴一翘:“容我考虑一下吧。”

……

朝念染了一头蓝发,公司里的认识他的人看到都夸一句好看,回到家时倒是把陆谦吓了一跳。

老管家在陆家传统的氛围里熏陶久了,没见过多少“出格”的事,不过陆谦看到陆锦知对少夫人的“叛逆”行为十分纵容,很快就也接受了。

朝念紧跟着又说想要去酒吧。

陆锦知立刻哄着他说:“可以是可以,但酒吧里鱼龙混杂的,你没有去过,万一被人坑了,不然我和你一起去吧。”

朝念被他唬的也担心自己在陌生地界出糗,当即答应了。

陆锦知带朝念去了一家知根知底的清吧。

一进去,就在卡座里看到了一些熟人,当中还有老朋友凌宿雨。

凌宿雨正在被人劝酒,虽然笑着,但朝念一眼看出他不是出自真心,朝念和陆锦知示意了一下,过去和凌宿雨打了招呼。

他一时没改过口来:“哥哥,你还好吗?别喝这么多酒呀。”

凌宿雨看见朝念一怔,听到他还叫自己哥哥,眼底漫出了笑意。

陆锦知撇了下嘴,神情不虞。他随手拾起桌上的一只飞镖,凌宿雨看到,笑着问:“怎么,手痒了?要不来比一把,输的人买单。”

怎么又要比?上次比赛车还历历在目呢,朝念插到两人中间想阻拦,可陆锦知却一口答应:“好。”

两人移步到卡座旁边的靶子前,彩虹色圆盘不大,挂在这里是个仅供消遣的玩具。可陆锦知却投掷的无比认真,第一支就正中红心。

酒保都朝他们这边吹了声口哨。

凌宿雨:“哎呀哎呀,来真的呀?那我可也要认真起来了。”

他紧接着扔出飞镖,9.8分。

陆锦知话不多,连带着凌宿雨也沉默下来,所有人都看出来两人不是随便玩玩,真像在暗中较劲。

他们算是明白了,此前有人觉得陆锦知是为了和凌家断绝合作,才故意拂凌烟面子,可如今看他那较真的样子,他对朝念是真爱无疑。

朝念趁着凌宿雨投的时候把陆锦知拉过来和他讲悄悄话:“你让着点哥哥啊,给他点面子,等下我们就走了,他还要面对这么多人呢。而且你刚刚也看到,他明显不开心嘛,凌家最近挺惨的……哥哥以前帮我不少。”

陆锦知绷着脸听完:“哦。”

然后不情不愿的输掉了。

陆锦知从票据叉上取下他们的账单扬了下:“你们继续吧,我和夫人先走了。”

替他们买了单后,陆锦知又给朝念点了一杯果汁,等朝念尝了个新鲜,心满意足后,两人才离开酒吧。

走在路上,朝念看他闷头往前,就拽住他问:“你干嘛老这么针对哥哥呀?你们不是朋友吗。”

“你还叫他哥哥?”

“叫习惯了嘛。”朝念说,“我不也叫过你哥,你说是吧,知哥?”

陆锦知转开眼睛:“……你真的不知道为什么吗?”

朝念眯着眼睛盯着他,陆锦知被他看的脸红,干脆坦白:“我吃醋。他以前就对你……那些亲密举动,他没分寸就算了,你总该知道他不是你亲哥哥吧。”

朝念眼睛睁大了:“那个时候,你就有吃过醋?”

陆锦知:“不可以吗?”

朝念胡乱抓抓头发,目光游离在路旁的一个小树坑上:“那,我给你看一个不吃醋的东西吧。”

“什么。”

朝念勾了勾手指,陆锦知上前一步,看见他拉开领口露出了锁骨。

锁骨上有一串新纹身,应该是才纹不久,皮肤还很通红,一串蓝黑色的花体纹路烙印在那里,陆锦知一眼就认出来,那五个字母组合起来是一个英文名字:Arivn。

陆锦知呼吸变重了许多,伸出手:“现在可以……可以摸吗?”

“可以的,轻一点。”

陆锦知的食指很轻很轻的拂过他的锁骨,像一根羽毛,扫的朝念痒痒的。

陆锦知盯着那串纹身看了很久,两个人的距离呼吸可闻,对视时,像有什么酥酥麻麻的电流从他指尖涌入,流淌进全身。或许朝念的眼神是会放电的。

陆锦知缓缓凑近他,垂下了头。

朝念没有躲开,而是闭住了眼睛。

陆锦知的唇停在他唇瓣前,然后,用力印了上来。

第六十一章 伊西丝之吻

朝念最近很迷恋一个电影明星, 连续恶补了她的好几部作品,紧接着在热搜上看到了女星要办婚礼的消息。

竟然已经嫁人了!朝念不无遗憾地想,美女为何要英年早婚。

女星嫁的是个外国富豪, 很巧,富豪和陆锦知以前做生意认识成为了朋友,最近打算在自家庄园为自己的新婚妻子办一个电影主题轰趴,请帖也发到了陆锦知手里。

陆锦知问朝念想不想一起,顺便出国游了, 朝念一心想着问女星要个签名, 连连点头答应。

两人立马就订好票飞了西国。

预计只停留两天就回, 所以没带还在上课的陆遇可, 两人飞走的时候, 陆遇可还在家里含泪做作业。

当天前来参加宴会的男男女女许多都进行了变装, 打扮成各种经典电影里的经典形象, 女主人穿了自己成名作里的女探员制服,他的老公艾弗里却装扮成了那部片子里的一个NPC, 因为痴恋女探员闹出不少笑话的诙谐角色。

朝念也穿了那系列电影了一个路人角色的服装, 是一个面包店店员,陆锦知当时问为什么是这个角色,朝念说:“他无比热爱生活!还能烹饪出美味的香颂和玛芬!”

他最近格外迷恋这两种面包。

陆锦知则装扮成镜头一开始, 那个每天都定时定点来面包店买咖啡的工作狂,这是朝念建议的, 老婆的话他哪能不听。

朝念那可爱小店员的装扮还挺吸睛,不少宾客热情和他打招呼, 叫他在电影里的名字Kristin。

“Kristin, 你竟然和Vinci在一起啦!受得了那家伙吗?”宾客们调侃。

Vinci就是电影里那个工作狂的名字。

陆锦知顺势把朝念正式介绍给宴会上一些熟悉的朋友们。

富商朋友艾弗里是西国人,没有追随华国的热点, 只知道自己的好友娶了凌家小少爷,却尚未听说后来那些风波。

一开始,热情的试图叫朝念名字:“LING,对吗?”

陆锦知纠正:“他叫朝念,并不是虹城那个凌家的人。”

朝念在一边俏皮地说:“发不来音你也可以叫我Kris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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