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不是吧,他的脑袋还好端端长在自己的脖子上。
于是他的反射弧终于反应过来了:“你你你你€€€€”
谭昭晃着手里的枯枝,浑身的高手气质一收,又变成了那个玩赖的说书人:“我怎样啊,这次我救你一命,你还管我要五百两吗?”
“你你你会武!那你刚刚还被我……那样?你明明可以挣脱!”贺兰固惊愕了,他自小不太出家门,但放剑山庄是江湖世家,虽说没什么名气,但家里经营着剑坊,江湖人他还是见得很多的。
若是哪个江湖人能以一人之力轻松稳赢两位彩灯楼门人,那不得宣扬得整个江湖都知道啊,哪像老松这样,有本事还天天坑蒙拐骗?图什么啊?
“一码归一码,我确实拿了你家的钱却没办事,这不是理亏嘛,再说你也没什么力气,挨两下就跟挠痒痒没什么区别。”
谭昭说着,敲了敲旁边的泥地:“少侠,你与其关心我如何过活,不如先关心关心你自己,这两位彩灯楼的侠士,可不是那么好打发的。”
两个彩衣木桩:我谢谢你终于想起了我们!
“这位少侠,方才多有得罪,如果你也是冲着屠冤剑来的,我们彩灯楼不会与你争抢。”说话的是个子偏矮那个拿肖像画的,他很明显看着谭昭的眼神非常戒备,“我们是彩灯楼的羽裳兄弟,我是封羽,他是我弟弟封敞。”
看来还有名有姓了,难怪见面就喜欢砍腿杀人。
“这我可不敢当,方才我还是局外人呢,现在我依然也是局外人。”谭昭可不吃这一套,“除非,你俩给点稍微实际点的赔礼。”
于是这个下过雨的夜晚,谭某人啥事没干,靠着见义勇为索要了一百两的精神损失费,顺便也弄懂了彩灯楼到底什么来头,为什么对贺兰固的恶意这么大。
说起彩灯楼,那就不得不提它的对家奇遇客栈,两家都是做情报生意的,彩灯楼自诩高贵,故而门人都喜着彩衣佩宝剑,一旦江湖上传出什么宝剑的名头,若是无主,彩灯楼就会前往夺剑,毕竟宝剑配侠士,自然是有能者居之。
而奇遇客栈,说实话它能发展起来,真是全靠同行衬托,原本只是枫州本地买卖情报的,后来老板娘出门旅居,靠着打脸彩灯楼硬生生杀出了一条血路,如今已然是江湖中小有名气的情报组织。
两家都开门做生意,且是针尖对麦芒,钦州不算是侠士聚集之地,故而放剑山庄屠冤剑的名声也不大,彩灯楼又是比较注重北方地区的发展,所以才一直相安无事。
“那你们是怎么知道屠冤剑的?”
封敞本不想说,但他命都在对方手里,只得梗着脖子开口:“不是我们知道的,而是那放剑山庄自己对外说的,说彩灯楼盯上了他家的家传宝剑屠冤剑,又说屠冤剑如何如何锋芒毕露、可堪与江湖中大名鼎鼎的悬水剑一比,如此风言风语,我们兄弟二人听到了,自然是要来抢夺一番的!”
谭昭转头看向一旁装蘑菇的少年郎:……
好家伙合着放剑山庄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啊,而且还是借别人的势夸,他只能说是挺有营销手段的。
“少侠自可去打听,自我彩灯楼说出去的情报,若是假的,我二人随你处置!”
谭昭幽幽开口:“现在,你们也是随我处置。”
彩衣木桩:……谢谢,技不如人罢了,可恶!他们好歹也能跻身江湖二流高手的行列,二人合力更是堪比顶尖二流高手,怎么就踢到铁板了?!
“我弟弟说的千真万确。”一只沉默的封羽开口,“它奇遇客栈踩我们彩灯楼的名声也就罢了,那放剑山庄什么档次,也配用我们彩灯楼的名声行事!我二人路经钦州,既然听到了,当然不能叫放剑山庄白白蹭了我们彩灯楼的名声,这才上门叫他们求仁得仁。”
谭昭看向贺兰固,贺兰固摇了摇头,表示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我因天生经脉问题不能习武,所以父兄从不让我沾手山庄的生意,至于屠冤剑,听说是我二哥一手锻造而成,可吹毛断发,是无可匹敌的宝剑。”贺兰固仔细回忆了一下,又说,“我记得屠冤剑炼成那日,我爹非常开心,屠冤二字取自屠尽天下冤孽之意,便是希望这把剑能有一个侠肝义胆的好主人。”
“说的好听,还不是借我们彩灯楼的名声卖剑!”封敞气得眉毛倒竖,“我二人去买剑,你爹不给剑也就罢了,竟拿出一柄凡铁给我们,那剑虽说比一般的铁剑厉害一些,可远远未到放剑山庄宣传的那般模样!”
贺兰固捏紧了拳头:“你胡说!”
“我们彩灯楼从不说谎,而且你大哥也说了,是你偷盗了屠冤剑出门,他们才只能出此下策,之后还将你的肖像画给了我们,说只要找到你,你任凭我们处置,既是如此,我们砍你的腿,也是情有可原。”
“这不可能!我大哥绝不会……”
贺兰固又变成了一颗蘑菇种在地上,很显然他并不愿意相信眼前这两个彩灯楼门人的话,虽说羽裳兄弟在江湖上确实有些名声,但他没听过就不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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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细雨过后,天边终于舍得放晴。
今日城门一开,谭昭就拉着贺兰蘑菇去了城中的成衣铺买新衣,痛痛快快地洗了个澡,这才舒舒服服地坐在了早餐铺子上吃胡饼面片汤。
“不是说要回家,怎么人傻了?”
贺兰固低头看着面片汤,眼泪吧嗒一声就掉了进去:“我€€€€呜呜呜呜!”
然后边哭边吃面片汤,不知道的还以为汤里放了一整碗辣椒给直接辣哭的:“小二,再来一碗!”
小少爷整整吃了海碗,这才放下了筷子,当然这会儿也不哭了,就是眼眶红红的,跟兔子眼睛没什么区别。
“谢谢你,老松,你真是一个大好人,我不跟你要钱了。”
谭昭:“……其实有没有一种可能,我不叫老松呢。”
“那我应该怎么称呼你,宋少侠?”贺兰固看着面前年轻俊秀的青年,怎么看都有种魔幻感,这真的跟昨天那个赖皮是同一个人吗?
“我也不姓宋。”主系统虽然给他找了个身份,但真正的老松已经入土为安,他用的当然是自己的身体,“我姓谭,单名一个昭字。”
“我叫贺兰固,贺兰山的贺兰,稳固的固。”大概是因为吃了大碗面片汤的缘故,贺兰固的心情平稳了许多,“其实我也知道,我不太受人喜欢,我爹有很多孩子,我虽然是最小的,却也是最没用的,我大哥会打理山庄,二哥会锻造,哥能言善辩,四哥武艺出众,包括我的姐姐们,她们也比我更得爹爹喜欢。”
谭昭:……你爹挺能生啊。
贺兰固无意识搅了搅自己的手指:“我确实有下山闯荡江湖的想法,但自从我被诊断出经脉阻塞后,我就改成下山见见世面了。”
“这有什么区别吗?”
“当然有,前者我是想闯出一些名声,叫父兄见识下我的实力,可后者……就是看看而已。”看看眼馋的江湖,然后回家当一个隐形人,或者等年纪到了,听从家里的安排娶一个姑娘,然后分家出来单过,朴素地度过一生。
谭昭不置可否,少年郎还是太天真,入了江湖哪能只有旁观的呢:“那你为何又离家出走?”
“……我偷听到我爹跟我大娘说,要让我娶比我大十岁的姑娘为妻。”贺兰固说完,大概是觉得不太体面,故而都没好意思抬头。
那时候他听到后,心里又惊又怒,可他不是受宠的孩子,哪怕冲进去爹也不会改变心意,而大娘又不是他亲娘,哪里会真的为他考虑。
贺兰固左思右想,便想趁夜偷跑下山,谁料被最小的妹妹发现了,他就被爹娘关在了房里,还找什么劳什子的说书先生劝他不要闯荡江湖。
那什么破书听得他脑壳发紧,却是愈发坚定了他下山的心思,而这一次他什么都没带,等到了城里他才知道银钱的重要性,于是他顺理成章找到了说书人老松讨要五百两。
只他没有想到的是,这里面的水居然这么深,哪怕他再天真,听完昨夜那两个彩灯楼门人的话,贺兰固也知道自己……好像成为了一颗弃子。
原来,他在父兄那里,居然还比不上一把剑啊。
第272章 江湖剑雨(三) 输了,完全输了。
“那你现在有什么打算?”两人吃饱喝足,就找了个河边的凉亭休息,这会儿太阳出来了,十月的暖阳足够舒服,谭昭懒散散地晒着太阳,不知道是不是重回江湖的原因,他这会儿心神都是前所未有的放松。
贺兰固很明显还在迷茫期,但他这人很乐观,毕竟不乐观的话他早就想不开自闭了:“我不知道,谭大哥,你说那两个彩灯楼的人,真的不会再找放剑山庄的麻烦吗?”
“不知道,应该吧。”谭昭随口说着,“你想回家?”
贺兰固摇了摇头:“暂时不太想回去。”他说完,看着旁边一只脚搭在石墩上闭上养神的人,忍不住有些好奇,“谭大哥,那你呢?”
“我?我当然是回去说书啊,虽然刚进账一百两,但钱这种东西可不禁花,说不定明天它们就不在我兜里了。”
贺兰固:……
“谭大哥,你明明知道我问的不是这个。”
谭昭可不惯小孩:“哦,那是哪个?”
“武功啊,谭大哥你的武功这么好,若是闯荡江湖,必然比窝在这小小的钦州城里好啊!”若他有谭大哥这般武艺,只需一半好了,他早就离家出走了。
谭昭睁开一只眼睛看了一眼少年郎:“你都没见过真正的江湖,也没真正地当过一个说书先生,怎么就敢如此断言呢?”
“难道不是吗?”
谭昭耸了耸肩:“那谁规定,学武功就一定要去闯荡江湖?”
贺兰固哑了,因为他还真没考虑过这个可能:“可你武功这么好,却偏偏不用,这不是很浪费吗?”
“浪费吗?若不是我,你昨晚小命就没了。”
贺兰固说不过人,心里气嘟嘟,心想谭大哥你也就比我大个五六岁,怎么跟看尽千帆的老头子似的,可他转念一想,天才多是脾性古怪的,虽然他不知道怎么判定江湖高手,但谭大哥的武艺肯定非常好。
那俩彩灯楼的什么兄弟到过放剑山庄,山庄里没人奈何得了他们,父兄才推他出来挡剑,可谭大哥却随便动动手就压制住了那对兄弟,如此可见武功高低。
诶,要是他也能习武就好了,贺兰固有些落寞地想。
“诶€€€€谭大哥你去哪里?等等我啊!”
谭昭支着脑袋往前走:“你跟屁虫啊,不是都救你一命了吗?还跟着我做什么,我当然是回家啊,怎么你还想跟我回家?”
至于回哪个家,那当然是说书人老松的家了。
贺兰固扭捏了一下:“我……不能跟你回去吗?”
这还赖上他了,谭昭乐了:“行啊,不过丑话先说在前面,我家破的很,你估计是住不习惯的。”
“不可能,我绝不会嫌弃的。”
贺兰固拍着胸脯保证的话尚在耳边,等他看到眼前破破烂烂的小房子,忍不住揉了揉眼睛:“钦州城里,竟还有这么破的房子?”
称呼它为房子,那都属实是高攀了,事实上它就是个危房,房顶的瓦片都烂了,前几日又下雨,东院还倒塌了一角,这会儿看上去实在是破败不堪。
谭昭也没想到这么破,可话都说出去了,硬着头皮也得进去啊:“放心,小问题,等我修一修。”
说书人老松就是个孤家寡人,他爹娘早没了,这房子当然是租的,虽说是破了点,但胜在租金便宜。谭昭稍微拾掇了一下,勉强也能下脚。
但也只是勉强而已,谭昭思考片刻,就决定不再为难自己,刚准备出去,却看到一个小孩在门口探头探脑。
“诶,谁家的小孩,谭大哥你认得他?”
谭昭摇了摇头,据他所知这条胡同里住的人家境都很一般,而这小孩身上虽然脏兮兮的,但看得出衣服都是好料子,一看就不是这条街上的孩子。
“你是谁家的小孩?”
这小孩看着四五岁的模样,眼睛大大的,模样生得很俊,此刻他也不认生:“我是从家里偷跑出来的,你们是江湖人吗?”
还挺可爱,谭昭蹲下身来:“你也离家出走,他也离家出走,你俩指定有共同话题。”
小孩便瞪着眼睛看向后面的大哥哥:“小哥哥,你都这么大了,还离家出走?”
“我那叫出来闯荡江湖,你个小不点,小心被拐子拐走!”
“才不会呢,我娘可是江湖大侠,拐子可不敢拐我!”小孩哼了一声,又跑回谭昭身边,显然小孩很会找真正会做主的人,“大哥哥,你说对不对?”
小孩眼睛亮亮的,可惜话刚说完,肚子就唱起了空城计,他立刻捂住肚子:“大哥哥,你没听见,对不对?”
谭昭最喜欢逗小孩了:“这样啊,本来大哥哥看你饿了,还想带你去吃饭呢?你真的不饿?”这么小的孩子单独一个人,确实很容易招惹坏人。
小孩闻言瞬间改口:“我饿,我想吃烧鸡!”
……小孩子要求还挺多,但该说的话还是得说:“小孩儿你这警惕性不行啊,万一我是坏人呢?”
“不会的,大哥哥你这么好看,我不会认错的。”
贺兰固:……这小孩哪来的!说话恰了蜜不成?
他眼睁睁看着眼前的小豆丁抢走了谭大哥的全部注意,谭大哥甚至斥巨资给人买烧鸡,要知道他只喝了三碗面片汤!
输了,他输了,他居然还没一个小不点讨人喜欢。
“小哥哥,你怎么不吃呀?是不喜欢吃烧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