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他只会一些粗浅的武艺,在她看来,就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富家公子,她原本最讨厌这样的男人,可偏偏他长得……很戳她的审美。
换句话说,他长成了她意中人的模样。若只是如此,她当然能够定心拒绝,可他偏偏几次二番地黏上来,虽从未提及喜欢,可她又不是瞎子。
她觉得,自己应该离这个男人远一点,她又不是庙里的菩萨,一点凡心都没有的。
然而命运,往往不可理喻。
江湖,敞亮的人是敞亮的玩法,但卑劣的人永远在突破卑劣的底线。
沈柔章是个女人,当一些自以为是的男人想要拿捏一个女人时,最恶心人的办法当然是下药,且是烈性春 药。她凭着最后的力气重伤敌人、回到落脚之地,剧烈的灭顶感几乎让她丧失了所有的感知力。
于是,当周恕之出现时,她不是拒绝,而是本能地缠了上去。
然后就是一夜荒唐,当她再次醒来的时候,浑身酸软自不必言,最叫她惊恐的是,她看到了她身边躺着的良家少男。
“我会对你负责的,或者说,你应该对我负责吧,沈女侠?”
沈女侠气得当场穿好衣服,提着悬水剑饭都没吃就出去找人干架,不是给她下烈性春药吗?那就翻倍下回去,精虫上脑的垃圾,去死吧!
一顿发泄完,沈柔章对上周恕之的眼睛,拒绝的话就说不出口了。
两人开始默契地结伴游历江湖,在商场上,周家麟儿周恕之的名头贯彻整个江南地界,但在江湖上,他是个不名一文的无用小子。他跟在沈柔章身边,看着她仗剑行侠,看着她为民除害,看着她整个人都在发光。
他从未见过这样的人,这不应该用简单的性别去定义,他只知道,他爱上了她。
从爱上她的外表,爱上她的强大,到爱上她柔软善良的内心,实在是一件再容易不过的事情。
但同时,周恕之也知道,他或许留不住她。
”真的要走吗?”
“嗯,阿恕,我不会是一个好的妻子。”
“但你知道,我不在乎这个。”
“但我却并不愿意,我是个剑客,过不了你家的生活。”
柔章的心里有一块坚硬的寒冰,他尝试着焐热,但很快他就发现,这一块冰结得太久了,除非柔章自己愿意,否则谁也无法撼动€€。
周恕之不懂剑,但他隐隐约约能感觉到,因为这一块寒冰的存在,她选择离开他,而也因此,她的剑道似乎陷入了某种困境。
那是他就知道,他应该放手,如果强行将她留下来,他们将不会有任何美好的未来。
于是在某个寻常的夏日,他送她离开镇州府,自那之后将近六年的时间,他只能听到她在江湖上声名鹊起的传闻,却再也见不到她的人。
他当然知道她在避开她,但周恕之想要让她知道,他不是她剑道上的阻碍,无论她何时回头,他都还在原地。
周恕之甚至已经最好了等候一辈子的决心,然而转机……来得比他预料的要早好多。他也从没想过,那荒唐一夜,竟给他带来了一个儿子。
沈辞春,阿辞,他和她的儿子,这叫他如何不喜欢!
但高兴过后,他又有些忧愁。
将近六年过去,柔章心头的寒冰不仅没有一丝的融化,甚至更加坚硬寒凉了。他甚至开始怀疑,当初放她离开,真的对她好吗?
他不知道答案,但好在,天眷努力者。
镇州府外,这是周恕之第二次送别柔章,上一次他什么话都没说,这一次也一样。但他希望,她能得成所愿。
“阿辞,你也想你娘亲了,对不对?”
阿辞点了点头:“爹爹,你也想我娘了吗?你是个大人了,坚强点吧。”
周恕之:……
他这儿子什么都好,就是有时候说话实在噎人,周恕之忍不住伸手将儿子举起来,听到阿辞高兴的叫喊声,他猛然扭头,却见屋檐上,他的心上人笑容灿烂地倚剑坐在那里。
“柔章!”
“娘!阿辞也要上房揭瓦!”
周恕之只觉得手里一空,刚刚还在他怀里的儿子转瞬就飞到了柔章的怀里,看着母子俩久别的互动,他的心里软成了一团。
真好,他等到了呢。
虽然冬天将近,寒气逼人,可柔章心头的坚冰,总算开始融化了。
“怎么了?”笑得这么惑人,沈柔章心里想。
“恭喜你。”
沈柔章微微抿了抿唇,然而嘴角的笑意还是从眼底流泄出来:“谢谢,阿恕,会不会有些太晚了?”
周恕之却笑了笑,映着满院的梨花,简直好看极了:“不晚,只要是你,怎么都不晚。”
悟剑一事,若能悟成,便是一日千里。
沈柔章数年未有寸进,可北上一月,却抵得到她过去十年悟剑。
这当然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情,谭昭的果酒刚好也酿成了,作为朋友,当然没道理不开两坛庆祝一下。
“好酒!”
沈柔章有些醉了,事实上除了不能喝酒的小阿辞,其他人都有些微醺。
说起来,谭昭自己虽然是个酿酒大师,可他酒量实在很一般,跟他那些喝酒当饭的朋友根本没法比,但如果是普通人,他的酒量倒也还算能打。
至少,可怜的贺兰固少年郎已经完全醉了,果酒两杯倒,太逊了。
“少年郎,你这酒量不行啊。”
贺兰固已经醉得脸颊通红,他倒在桌上咕哝了两句,又很快撂倒了,甚至差点带倒旁边已经被沈柔章灌醉的某位周姓少东家。
当然,也有可能是人逢喜事精神爽,酒不醉人人自醉。
“谭兄,你那天跟屈尧说,只有剑客才配拿剑,只有天下第一剑客,才配拿天下第一锋利的剑,你是真的这么认为的吗?”
谭昭有些无语,别人醉酒都找意中人表白,你找我论剑?!
“当然不是,那不过是随口说来叫他心里难受的,剑就是剑,谁都能拿,没人规定普通人就不配拿剑,也没人规定天下第一剑客一定要有一柄好剑。”
谭昭端着酒杯,好闻的酒香逸散开来:“以前我一直认为,剑之于剑客,是必须要有的存在,但后来我发现,并非如此。一柄好剑,有当然是锦上添花,但如果没有,你心里难道没有一把好剑吗?”
“许多人都说我不爱佩剑,但其实,我一直都带着我的剑,从未离身。”
不是形式上的握在手里,配在腰间,挂在嘴上,放在心里,而是真正地与剑融为一体,身随心动,心随剑动,就是这么简单。
铸剑是一门学问,但它不是习剑,它不应该被赋予过多的含义,也不应该承载过于沉重的赋予。
沈柔章眼里的醉意散了,她知道眼前这个男人在剑道上走得太远,但她并不觉得气馁退却,因为她知道,只要自己一直走下去,她的剑就一直会守护着她,陪她一起进步,一起去问鼎江湖之巅。
“谭兄,敬你!”
“也敬你,剑道昌盛。”
第309章 比剑番外[VIP]
贺兰固得承认,他其实是个非常幸运的人。
如果他的娘亲狠心一些,他本来应该死在娘胎里的,而生下来之后,父兄对他毫无温情可言,但他却也歪歪扭扭地长大了。
因为不能习武,他成为了放剑山庄的边缘人,虽接触不到山庄的事务,也不受亲人的待见,但他至少活着。
而他人生中最幸运的时刻,莫过于在死劫来临前,遇到了谭哥。
因为谭哥的出现,他幸运地活了下来,知道了自己的身世,甚至治好了先天不足的毛病。他就感觉,原本破破烂烂的自己,被人细心地缝补了起来,且针脚严密,看不出任何重新修补过的痕迹。
现在回想起来,贺兰固都觉得自己真是个幸运的小子。
其实说起来,谭哥不给剑客的名声在江湖上算不上很盛,但在贺兰固心里,谭哥是强大的,凛冽的,哪怕谭哥多数时候非常随意,也很少出剑,但若说江湖第一,不管别人心里怎么想,谭哥就是他心里的江湖第一。
未入江湖时,不知江湖深,深入江湖时,方知初心难。
这句话,从前他在书上看到时,并不觉得有什么,可当他在江湖浮沉数年,再回首,却被直戳心头。
身在江湖,身不由己,是弱者对于现实的妥协,但这江湖上,又有几人是真正的强者呢?贺兰固从前想的,是我学一些武艺,然后认识一些志同道合的小伙伴,他们一起闯荡江湖,行侠仗义,做这江湖中普普通通的一份子。
可当他真的踏入江湖,江湖真正残酷的一面完完全全地展现在了他的面前。尔虞我诈、兄弟阋墙,真正风雨同舟、侠肝义胆之人,是需要极大的运气去相遇的。
但贺兰固得承认,他是有一些运气在身上的,在他被朋友背叛陷入困境时,他遇上了最好的朋友却兰舟。
按照好友的说法,他们名字里都有一个兰字,是命里合该要做挚友的。
“我说不过你,这个话题到此结束吧。”
却兰舟并非中原人,他头发没有束起,不过大概是嫌麻烦,一部分编成了小辫,他生得又很€€丽,来中原武林后,没少被人说像个娘们。当然了,那些人现在恨不得从没见过却兰舟此人。
“本来就是,你嘴巴太笨,以后遇到那些江湖人,我帮你骂他们。”
贺兰固闻言,下意识摸了摸怀里的剑,然后没好气道:“你还好意思说我,要不是我提醒你,你根本听不出他们在骂你!”
却兰舟气呼呼道:“那是你们中原人太复杂了!”就欺负他一个淳朴关外人。
“……好了,别气了,喏,喝酒吧。”
却兰舟是个好酒的,事实上他第一次跑去救贺兰固,就是因为闻到了这人身上的酒香,那酒味,现在想起来他都有些头晕目眩:“哎,那种酒真的没有了吗?”
贺兰固说起这个就气:“我自己就那么一坛!你再说,我拔剑了!”
“诶,别冲动嘛,我们不是最好的朋友吗?”却兰舟可怜巴巴道,配上他的好样貌,难免叫人心软,“真的好想喝啊,阿固,再喝不到好酒我都要死掉啦。”
“……”玛德,酒鬼真烦。
贺兰固自己是个一杯倒,按照谭哥的话说,就是又菜又爱喝,不过出来行走江湖,他怕喝酒耽误事,所以只带了一小坛在酒囊里,谁知道这家伙有个狗鼻子,他还没尝一口呢,就全部进了却兰舟的肚子:“没有,再问拔剑!”
却兰舟立刻收起了卖惨:“哦,你好绝情哦。”
两人又继续喝桌上寡淡无味的酒水,此地偏僻,他们进山是为了挖一种山上独有的药材,贺兰固虽然有些家财,但他不可能坐吃山空,还有就是……他这位挚友真的是个饭桶。
与其一直接济对方,不如教会对方生财之道。
却兰舟其实挺有钱的,但他来中原后,见什么都新鲜,带在身上的钱早就花光了,就连原本坠在小辫子上的金铃铛都被他典当买酒喝了。
他忍不住摸了摸金铃铛挂着的位置,空了,好不习惯啊。
“这些药材,真的值钱吗?够赎小铃铛吗?”
“够够够,等出去就卖给药行,你放心,我的医药可是跟我谭哥学的,虽然看病很一般,但认药我很在行的。”
却兰舟百无聊赖地趴在桌上:“老听你提起你谭哥,你亲哥吗?”
“……不是,他是我最崇拜、最尊敬的人。”
“这样啊,那我们是好朋友,他也是我谭哥了!”
“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