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郎是个娇气包 第101章

“我害你担心了。”

霍戍拍了拍桃榆的后背:“不妨事,等回同州就都好了。”

“嗯。”

桃榆摸了摸霍戍随着呼吸起伏的胸肌:“幸好你留在同州了,要是带着我回来北域过日子,我定然得好长时间才适应得了这边的天气。”

霍戍抓住让他胸口发痒的手,攥在手心里又舍不得放开,索性握着盖在自己胸口前。

即便是桃榆愿意跟他留在北域生活,他也未必会答应。

这边民风彪悍,他怕自己即便有三头六臂也看不过来。

“睡觉吧,明日还得早起。”

重新哄睡了桃榆,霍戍却是一整晚都没合上眼。

北域天亮的比南边早许多。

虽是有心早起,大伙儿习惯了南边的起身时间,按照南边早起的时辰北边也已经是大早上了。

北商清早就过来等着了,只待收拾完毕一同出发。

马场在地方上,霍戍的意思过去了就不必再折返回府城,如此周折浪费时间。

在地方上看选好了马匹之后直接返程即可。

倒也没有太多可以收拾的,卖了几大箱子的绸缎,只有更轻松。

想着带来的箱子空了,霍戍也考虑过要不要再盘买些北域的东西带到南边。

昨日夜里和葛亮商谈,发觉还真没什么可装箱倒卖的。

北边本就物资匮乏,吃喝花样单一,能带的无非是羊肉。

这天气生肉是带不了的,只能带羊肉干,可似乎也未曾在同州太受欢迎,只怕不好出手。

鉴于此,索性装了些盘缠,把目光全然放在马上。

拉着剩下的茶叶,出发往马场去。

桃榆昨儿夜里醒了一场,后半夜里没太睡好。

又上火流血,早上起来哈欠连天,面色也不太好。

一行人见到他这样,怪是有些担心的,让他待在马车里好好在睡会儿。

桃榆也没拒绝,没和霍戍一道骑马观光。

听闻马场在北域府城下一个叫渴水县的地方,他们得大半日的路程才能到,他睡会儿起来也还能再看看北域的景色。

不想霍戍却也没骑马,与他一道塞在了马车里头。

桃榆看着瞬间变得窄小的空间,不由得与霍戍大眼瞪小眼。

自昨晚上那事儿以后,桃榆便觉着霍戍格外的把他盯得很严实,好似时时自己都得在他眼皮子底下才行似的。

“我真的没事儿,大夫不都已经说了么。”

他耐心又有些无奈道:“你这样倒是叫我觉得自己时日无多了一样。”

霍戍道:“我知你没事,不为旁的,只是想多陪陪你。”

桃榆眉心一动,这话说得怪叫他觉得好听的。

他抿了抿嘴,也便没再多说什么,将脑袋靠在了霍戍的腿上。

“阿戍,你的家在哪儿呢?”

霍戍闻言将目光从桃榆的侧脸转到了窗外。

越往府城的边缘地带走,树木草皮可见的愈发稀少,取而代之是裸露的土石和黄沙。

“就在渴水县下,最为边缘的一个乡里。”

桃榆听闻此忽而坐起身来:“那我们这朝去看马你岂不是能回乡看看?”

霍戍将桃榆重新揽回到自己腿上:“许是看不到了。”

“乡里靠近边境,黄沙漫天,不似旁的乡落草皮茂盛,能做马场。村里人都过得苦楚,躲避战乱,为谋营生,时有迁徙。我当年离乡之时村落里的人便不太多了,这么多年过去,村子还在不在都未可知。”

北边不似南边宗族观念强盛,也是因着生活动荡不安定。

他们不求什么落叶归根,毕竟一来好似就没有根。

桃榆轻声道:“那爹娘在哪儿呢?”

霍戍看向桃榆,他确实也没跟他如何提过自己的爹娘,既今回到了这片土地,与他说说也无妨。

“其实我没见过我爹,据闻他是个长得不错的男人。皮囊有功,生性浪荡。我娘鬼迷心窍和他有过一夜情缘,后来就有了我。”

“我娘在府城里一个人还带着个孩子不易,后来找了个男人成亲,便嫁到了渴水县的乡里。日子虽然也一样过得苦,不过那个男人对她还算不错,后来又生了个儿子,也便踏实的过了十余年。”

这十多年里,他逐渐长大成人,他娘说他长得越来越像他爹,不知是悔恨于年少时的决定,见着他这张脸时觉着痛心,又或者说是现在有了丈夫儿子,总之待他可见冷淡。

后头他娘病逝,他那后爹本就有些膈应他,原先看在他娘的脸面上,虽不曾太过为难,这朝唯一的纽带断了,自也不必再装什么。

朝廷前来徭役,不是他上还能是谁。

霍戍自能有吃饱饭的本领,原是可以一走了之,可是到底这家在他无力自保的年纪曾庇护他一场。

他也便未曾多反抗,于是顶了这徭役,当是回报了。

“过了没两年,我在军营里遇见同乡,听说那个男人也死了。”

桃榆见霍戍语气平淡,好似说的是什么与自己不相干的事情一般。

他以为他性子看起来淡漠冷硬是因为在前线上十年,原来还有一半自小家境不睦的缘由。

“为此也无需再回去看什么了,本也不是我的家,他们也只当我早就死在了沙场上。”

霍戍摸了摸桃榆的头发:“如今我有了你,你在哪儿,我的家就在哪儿。”

桃榆的眼睛有些红,他抓住霍戍的手。

早先晓得霍戍父母皆已亡故,他没说自己也没过多追问,怕叫他想起过去的伤心事徒增感伤。

今儿多此一问,才知他昔年的不易。

“不必伤怀,昔时村里人待我倒还不错。我长大些学会了骑马射箭,外出猎狐打兽在府城售卖,手里有些散钱,倒是也不必全然仰人鼻息过日子,没你想的那么艰难。”

而且霍戍觉着在同州,很好。

桃榆很好,岳父母很好,赵长岁的一家人都很好。

这已然是上天对他的弥补了。

桃榆泪眼汪汪的应了一声。

他心情有些沉重,不敢想象霍戍小时候在那也的一个家里受了多少委屈,马车摇摇晃晃,他靠着霍戍不知道什么时候给睡着的。

下午些时候,桃榆睡醒时,发现马车已经停下了。

车里的霍戍没了踪影,他从马车里出去,发觉竟到了一片宽阔的草原上。

初夏的草皮正是草绿的时候,宽阔平坦的地视野开阔。

远处正有成群结队的羊和马在吃草。

桃榆还是第一次见着这样的地方,连忙从马车上跳了下去。

这头似乎是马场的宅落,周遭有住的屋子,桃榆转着看了看,还有不少马棚。

或黑或棕的马儿甩着尾巴,正在喝水。

棚间还有些小马驹,眼睛湿漉漉的很有灵气。

桃榆哪里见过这许多的马儿,虽是空气中充斥着一股马粪的味道,却也忍不住趴在马棚外头观看小马驹。

正当他想伸手摸摸吃草料的小马驹,恍然觉着有双眼睛在盯着他。

他回过头,见着个个子有些高,但是微微佝着背的老人家提着一大桶装马粪在看着他。

“公子喜欢小马,这边有关在马棚外头的可以摸。”

桃榆眨了眨眼睛,看着那张常年风吹日晒的脸,宛若是被刮伤的树皮一般。

可眼睛却是有神,力气也与自己的体格相符。

他看着当是这里的马奴,于是转头跟着他去看小马,也就在敞亮的草院上。

桃榆摸着出生没多久尚且还很温顺的小马驹,很是喜欢。

他正想问老人家霍戍他们在哪里,忽然啪的一声长鞭厉响:“看什么看!收回你那双贼眼,这可是前来茶马交易的商人,扰了公子便滚,少求着在此处求活儿混饭吃!”

只见不远处的马棚前有个灰头土脸的男子佝着背,连连揉搓着自己的后背,当是鞭子甩过时弹在了身上。

他缩着身子畏畏缩缩同拿着马鞭的男人道:“我、我只是诧异如何来了眼生的人,没、没想别的。”

话音刚落,鞭子这朝是结结实实的落在了身上:“竟还敢跟老子顶嘴,反了你!”

老人家见着持鞭人舞着鞭子一通往人身上抽,连忙上前去道:“邱爷,他就是个毛头小子什么也不懂,您别动气,别动气。”

谁知那男子却是半点情面不留的,一脚便踹在了老人家的后背上:“滚,老子做事儿还轮不到你来说嘴。”

眼见着势头不妙,桃榆道:“可见着与我同行之人去了哪儿?”

正在怒气上的男子见着桃榆说话,立改了嘴脸,笑着迎上:“都在那边那个马棚里看选马匹咧,我引您过去。”

桃榆应了一声,偏头看了老人家和那马奴一眼,示意两人快走。

两人也识趣的拿着东西赶紧去了另一头。

“我们马场的都是些好货,北边战事停了,马匹用得不急,这些马都养得彪。耐力又好,养得糙,是草料就吃,赶到南边也一样健硕。”

霍戍行走在马棚之间,手底下的人也都跟着看新鲜。

农户人家,家里有头驴子都了不得了,何曾是有过马匹,头回见着这许多的马,心里也怪是热血沸腾的。

想着回去以后能带上一批马,更是得劲儿。

虽不太会挑选看马,不过跟着霍戍和葛亮也算是大开了眼界。

“桃子哥,你醒了啊。”

纪文良看见桃榆,跳着脚过去。

“哥夫选了好些马,他说回去的时候让我也骑一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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