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怕别怕,要救你出去了。”郁臻搓揉着毛茸茸的狗头,心里却有些烦,“别叫唤了。”
杜€€随后翻进来,他一落地站立挺直背,原本就偏狭的空间显得愈发低矮窄小。
“你别凶它了,它听不懂。”
郁臻:“听不懂可以感受情绪,我都不怕,它也不许怕。”
杜€€不和他争辩如何训狗,手轻轻按在他的肩上,推动他往前,“一直走就是了。”
隔着衣料,仍能摸出他的肩背削薄,细瘦但有力量。这种感觉就很好,杜€€想,自己并不是很贪心,能碰到就可以了。
“你捏我干嘛?”郁臻回头道。
杜€€平淡道:“喜欢你嘛。”
郁臻:“你别是害怕了吧?要不要我牵着你?来。”
说着,朝后方伸出一只手。
郁臻的手指细长,骨节处有拆墙时磨破皮肉的鲜红伤痕。
杜€€放开了对方的肩,去握住那只手,体内好不容易平静的血液再次澎湃奔流进胸腔,他的耳边忽然变得极为安静,仅能听见自己搏动的心跳声,全身所有的触感都系在郁臻微凉的手指尖。
应该是郁臻说了什么,他没有回应,于是那只手的主人恼了,细白的手指蜷起,挠了挠他的手心。
“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杜€€?”
杜€€当然没有,他恍然回神,说了句“对不起,忍不住了”,下一瞬另一只手便按住郁臻的肩膀,施力将人掼到落灰的墙面!
郁臻一手拿着手电筒,臂弯抱了狗,一手被杜€€拽着;所以这场始料未及的偷袭令他完全处于被动状态。他不知道杜€€发什么疯,当他的背抵住身后的墙时,左手被人含住€€€€
温热湿滑的口腔包裹他的手指,指腹和骨节处的伤口被粗糙柔软的舌尖舔过,一阵刺痛,他倒吸气,半边身体麻了。
手电光和茫然的小狗一同夹在两人中间,郁臻望着对方低垂的眼睫毛,冷光里红润的唇色,头脑阵阵发懵,“……杜€€,脏。”
他一手的墙灰,不能舔,很脏。
作者有话要说:
解释一下,这里是小郁的梦,杜€€是被他拉进来的,不是他幻想的。
之前的正文提到过,他人入梦,其实是一种意识入侵,所以在小郁梦里的杜€€的种种行为,和他在自己梦里的表现,会有所不同。
相当于你来我家做客,我想干嘛就干嘛,但我去你家做客,我就比较拘谨了。
第104章 看见恶魔(十三) 我尽量
杜€€不是舔他的手指, 是啃,甚至咬住了他磨破的皮肉慢慢撕开€€€€
刀尖划开头皮般的锐利疼痛感使郁臻变了脸色,他抽手甩掉杜€€, 指腹已止血的伤口再次撕裂, 红颜料似的血珠溢出, 他撞开身前的人, 躲到远处。
“你咬我做什么!”
晃动的手电光照射着杜€€的脸, 黑暗中冷白的光芒圈出一幅画框, 框出对方清冽冷厉的眉眼,两片淡色嘴唇边残留着他的血迹。
郁臻远在2米外, 搂紧小狗, 说:“你别吓唬我,我胆子小。”
杜€€舔掉了唇边的血迹, 走近他,“我口渴。”
寒意渗透脊梁骨, 郁臻无论怎么宽慰自己, 内心也无法信服这一理由。
不至于,他们才被关了几小时而已, 再渴都不至于喝人血, 而且他两根手指能有多少血,杜€€就是想啃他,找的借口。
不会是食人魔吧……不不不……
郁臻赶紧把乱糟糟的想法轰出大脑,拿出平常心和普通态度与人相处。
“出去了我给你买水喝,你别做些奇奇怪怪的举动……”
他正说话, 肩膀又让人拿住, 后背贴紧杜€€的胸膛;他一回头, 前额恰好撞到对方凑过来的脑袋€€€€嘴唇也被咬了。
彼此滚热的气息相交, 郁臻耳朵发烧。
杜€€问:“你亲我可以,我亲你不行?”
狭窄的通道内充斥着呼吸声,郁臻转身并推开身后的人,他举起左手展示自己的伤口,“你那是亲吗?你是在咬!我流血了诶……”
杜€€摸摸嘴唇,低下头掩饰眼底意犹未尽的兴味,抱歉道:“对不起,你痛吗?”
郁臻:“废话!不然我咬你试试?”
杜€€:“好。”
郁臻意识到被戏弄了,反悔道:“我不!”
“我愿意被你咬,你不愿意让我咬。”杜€€指责他。
郁臻:“不是,谁会喜欢被咬啊?你是虐待狂吗?再说我们在逃命呢,谈论这种话题不合适,你也不应该亲我……”
“是你先亲我的。”杜€€说,“只要我乐意,什么时候都合适。”
“我后悔了,行了吧?我绝对绝对不亲你了。”郁臻诚挚道歉,“请你忘掉吧。”
然后继续向前走。
杜€€不紧不慢地跟着他,“我忘不掉,我已经在努力控制自己了;在见到你之前,我就想,等我找到你,就把你咬死。”
郁臻后颈一抖,“求求你别说了!”
他快分不清杜€€是跟他开玩笑,还是在说真心话。他其实察觉得到杜€€有那么一丁点不正常,具体表现他不方便描述,需要亲身体验。
“真的,我小时候养过一只猫,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抱着它揉、咬它的耳朵;咬痛了它就挠我,我的脸上总是带伤,我姐姐让我把它丢了。”
墙缝前路出现岔口,郁臻心神不宁,不加思考地直接走了左边,后方跟随的人并未提出异议。
杜€€继续说:“我家附近偶尔有獾和松鼠,但野猫我没见过,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我的猫会怀孕,然后我就爱上了揉它的肚子,里面有了小猫,变得又肿又硬;它为保护腹中胎儿,讨厌且害怕着我,一见我就躲。”
“可是我并没有想伤害它,我只是太喜欢它了,喜欢它软绵绵的爪子、柔若无骨的身体、薄薄的尖耳朵,我希望无时无刻都抱着它。我不在乎它抓伤我的脸和手,我很享受和它度过的时光,但是我也真的想掐死它或者咬死它。”
郁臻悚然。
看到可爱的生物就想要触摸搓揉的心态他常有,好比他对怀里的小狗;而想要蹂躏和杀死可爱生物的暴力想法,曾经深植于他童年时期的大脑中。但他从未出于“太可爱了所以要毁掉“这一动机去做过任何伤害动物的事,相反那种偏激的负面情绪会迫使他冷静。
有一种说法是,人看到可爱生物时,大脑会自动激发反面的暴力情绪中和旺盛的多巴胺,让你的理智不在“可爱”的操纵下失控。
显然杜€€的大脑调节功能出了问题,他对猫的所作所为,是极端浓烈的感情和激素分泌所导致;而且杜€€还把这种失控的行为转移到了人的身上!
郁臻可不想变成对方手里被搓圆捏扁的猫,他试探地问:“后来呢?”
杜€€说:“后来它为了不让我抓住它,躲进了地下室。我家地下室的通风口开在地面,它从地面跳下去躲我;没想到里面的门窗都上了锁,而通风口太高,没有垫脚的家具,它跳不出来了。”
“当两个星期后我找到它的时候,它已经死了,玻璃一样的蓝眼珠子被蚂蚁吃光,肚子里还怀着一胎小猫。”
郁臻:“……一个悲伤的故事。”
“是的。”杜€€道,“所以我对你尽量忍耐了,我不会伤害你,请你不要躲我。”然后补充了一句:“也不要随便勾引我,谢谢。”
郁臻无语,他这是勾搭了个什么人啊!
杜€€:“我告诉你这些,是希望你明白,不管我咬你还是亲你,都是我喜欢你的表现,我对你绝无恶意。”
虽然稍显无力,但郁臻还是说了:“我也希望你明白,喜欢的前提是互相尊重,我不喜欢的事,你不可以强迫我做,撒娇和暴力行径都不可取。”
杜€€:“我尽量。”
郁臻挠头,实在太荒唐了,他竟然在墙缝里和人正儿八经地聊天,话题还如此一言难尽。
说话的期间,他们早已离开密室的墙后,拐了七八次弯,进入到城堡隐秘的深处;别说Npc想找到他们俩,连他们自己想原路返回,都得仔细回忆来时的路线。
狗果然是会被主人气场影响的动物,你镇定自若,它便不会慌乱。
小灰狗安心地被郁臻抱着,说它不重,却有将近10斤,郁臻抱得右臂酸软,累了。
“就在这里吧。”闭嘴了许久的杜€€,蓦然开口道。
郁臻:“什么?”
“绕了这么远,外面的人暂时找不到我们。”杜€€拽他停下,“我们来分析一下,为什么我们会来到鬼屋,那帮人有什么目的。”
“Ok.”
以下是信息交换的时间。
两人倚墙而坐,郁臻打着手电光,杜€€搜出一把撕碎的照片铺在地面,开始拼凑;小灰狗蹲在一旁舔毛,时而踱步嗅闻,与他们寸步不离。
照片很快拼好,是乔思涂和丁厌等8人的合影,稚嫩青春。
“这是我在二楼走廊的密室找到的。”杜€€指着照片上的乔乔,说,“第一点:鬼屋的人,认识他们,并且长期观察着他们的生活。第二点:我玩游戏时,房间里藏了一个戴兔子面具的Npc,他在等待着捕杀我,但我不理解他的动机。”
杜€€问他:“你和那对情侣走了那么多关卡,有没有遇到危险?”
“真实的危险是没有的。”郁臻道,“我们遇到的Npc只给了一张纸条作为警告,让我们意识到危险的,是小楠的断指;后面我一个人的过程中也没有遇到埋伏或攻击。”
杜€€:“你一个人没有遇到危险,结伴的乔乔和叮叮遇到了;说明鬼屋Npc的优先目标是那两个人,不是你。可能兔子想杀的人也不是我,毕竟走廊里没灯,他们大概率是随便扯了一位玩家进去。”
郁臻:“小楠伸手去洞里拿电池被咬,同样是随机,没人能预料第一个摸到机关的是谁;可能一切游戏环节的最终归宿都是落到他们手里。我选择继续玩,就没人赶来处理我,乔乔和叮叮想跑,他们就先解决了那两人。”
杜€€:“那么他们设计这间鬼屋,是为了对付这一整拨人,包括不在照片上的我们。”
郁臻:“准确地说,和照片无关,这次鬼屋冒险是冲着五个人来的陷阱;乔思涂、丁厌、曲楠、蓝玉、贺凌飞。剩下的人都是无辜的。”
杜€€:“为什么?”
郁臻给杜€€简单地讲了那段关于司雅的故事。
……
最后他说:“乔和丁认为,这间鬼屋是想为司雅复仇的人策划的,目的是惩罚真凶。”
杜€€安静地听完,问:“你相信那对情侣的话吗?”
郁臻摸着下巴道:“百分之七十五的内容可信吧,那俩人没什么说谎的天赋,但他们很可能考虑过东窗事发的那一天,于是事先演练过多次,隐瞒了百分之二十五的真相没有告诉我;比如抛尸的详细过程,丁厌一个字都没提。”
“嗯,凭目前掌握的信息量,我们无法推测谁是真凶,但替司雅复仇的策划者的身份我有眉目了。”
“谁?”
“她的家人。”
“在那对情侣讲述的故事里,受害者没有朋友和恋人,她一直被家人拴在身边,而且她家离抛尸地点很近,亲人极可能最先发现她的尸体。不过我做出的判断是基于我在那间密室里见到了一些照片,我拿了其中一张€€€€”杜€€摆出一张全家福合影,他从密室一共带走了两张关键照片。
郁臻接过照片一看。合照里共有11口人,两位年迈的老人,四位分不清亲属关系的中年人;小辈有两名青年,一名少年,一个小男孩,以及站在男孩身旁的少女。
少女微卷的柔顺黑发垂在胸前,唇红肤白,身材纤秀,穿着一袭红色连衣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