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吃饱了,谢谢你容洵,你真是个好人。”
888:【滴,好人卡】
沈书黎:【……】
沈书黎:【小八,去看看我的空间,之前种的菜还行吗?顺便再给我种点,不然你家宿主,可真就要在这里饿死了】
888:【放心吧宿主,绝对给你种出一大箩筐的蔬菜】
放心了。
容洵又轻轻的把沈书黎抱回了床上,自己回到了餐桌上,把东西收拾了去外面吃的。
下午时分,沈书黎无聊到跟888在打双排游戏。
半眯着眼睛起来的时候,透过窗户,发现容洵抱了一根大木头,用刀削来削去。
这套茅草屋很破,窗户都是用木棍支撑着的。
用茅草开了个缝隙罢了。
实在难以想象,这冬天该怎么去生活。
提着一只腿,跳到窗户口,偷看容洵。
这结实有力的臂膀,和那张惊艳的脸,还这么勤快。
按道理说,不会有哪个哥儿不心动。
888:【根据我的调查是容洵太抠了,看起来真的太穷了】
沈书黎将整个房子的格局又扫了一遍。
穷是看出来了,抠?
一只野鸡卖70文钱,容洵当天就给他宰了做菜吃了,而且听说糙米是很珍贵的。
对一个陌生哥儿就如此,不至于说抠吧。
门外的容洵抬头,两人的视线一撞。
偷看被抓包,沈书黎尴尬的一蹦一跳的离开了视线内。
才坐没一会儿,门就被打开了。
方才在门外上身半裸着,进了门,容洵就穿得规规整整的,还把额头的汗水给擦了。
他们都说了,小哥儿最讨厌臭烘烘的汉子了。
家里毕竟养了一位漂亮小哥儿,容洵还是打算把自己€€饬€€饬。
“这是拐杖,有些简陋,你放在右手臂那里,可以支撑着走路。”
容洵将拐杖放在床边,小心翼翼的退开了。
沈书黎拿着四处瞧了一瞧,这工艺都可以赶上现代了。
怕磨皮肤,容洵还在尖锐的地方做了处理。
“容洵,你也太厉害了。”
被哥儿夸,容洵不禁脸一红。
【叮,容洵好感度+2,当前好感度43】
“你晚上想吃什么?我待会儿就去做。”
沈书黎抬头看着碧蓝的天空,这个天快晚上了吗?
888;【从时间上来算,现在是8月的19点,夏天都黑得晚】
原来如此。
“还有肉吗?”
容洵点头,“中午还剩了一些,我这就去做。”
容洵出门后,沈书黎也从屋子里出来了。
四周真是荒芜一片,这地方不是铜锣村,应该是在村庄的交界处,所以才这么荒芜。
这套房子只有一个房间,旁边还有一个厨房,再一边就是厕所。
中午喝了汤,沈书黎一直有点尿意,便杵着拐杖一步一步的跳了过去。
想着生活艰难也没什么,多么穷苦的日子也是会过来的。
进去几秒后,沈书黎快速的大叫着冲了出来。
“啊啊啊!”
正在做饭的容洵一听到声音就出来。
“怎么了?”
沈书黎哭花了小脸,感觉自己身上都臭臭的。
“呜呜,容洵……”
是他错了,什么艰难困苦的日子,他一分一毫也过不下去了。
里面乌黑一片,还特别臭,沈书黎都怕自己的脚踩到不能踩得东西了。
容洵着急,但又不敢太靠近沈书黎,“你...不要哭,别怕。”
沈书黎伤心的杵着拐杖,一蹦一蹦的靠近容洵,倒在人的胸膛上。
容洵的心脏都快要跳出来了。
小哥儿身体自带软的糯香气,让他着迷。
【叮,容洵好感度+6,当前好感度49】
沈书黎哭得声音乱七八糟的,说话也不太清晰,就指着厕所门。
“臭...呜...黑,我想……尿尿。”
抽抽噎噎的,听了好几句,容洵可算是明白了。
小哥儿害怕黑,又觉得臭,所以吓哭了,跑他这儿来哭了。
第140章 糙汉猎户VS粘人小哥儿4
以前在家的时候,阿娘同他说,小哥儿都是娇气可爱的。
他还不以为意,如今看到了沈书黎,容洵才觉得原来是真的
漂亮小哥儿还抱着自己一顿乱哭。
容洵的手放在空中,最后认命的放在哥儿的脑袋上,安慰着说话。
“乖,不怕不怕,房里有恭桶,你要是不喜欢出来,以后都用恭桶。”
沈书黎抽泣着从容洵怀里抬起头来。
手放还放在人家结实的后背上,哭过的眼睛像兔子一样红红的。
“真的吗?”
他真的不想去那种厕所,害怕。
方才出来的时候都拼够勇气了,再让他进去,还不如死了算了。
容洵点点头,忍不住伸手去擦了擦哥儿掉落在脸颊上的泪水。
沈书黎又埋进了容洵的胸膛里,“那你……抱我过去,我腿软。”
容洵有些失笑,怎么可以这么可爱。
熟练的将小小只的沈书黎给抱了起来,放置到了床上。
“谢谢你,你真是个好人。”
888:【滴,好人卡】
沈书黎:【……】
容洵嗯了一声,便离开了房间去厨房做饭。
果然在做完饭之后,天已经快黑了。
容洵点着煤油灯,放在离沈书黎最近的地方,但又不会碰到他。
沈书黎:【这哪是糙汉,这明明就是我的小甜心】
888:【呵呵】
吃完饭后又来了一个问题。
怎么睡?
不说只有一个房间,这个床也很拥挤。
吃完饭后,容洵在洗碗,沈书黎杵着拐杖在旁边的凳子上坐着。
大晚上的,这环境条件四周都有些小虫子在飞,外面又黑得不行。
唯一提着煤油灯的容洵又在厨房。
沈书黎害怕,只能跟着容洵一起蹲在厨房里面,缩在一团,看人。
整理好一切之后,容洵一转头就看见小哥儿困得不行的在打瞌睡。
不忍心将人叫醒,容洵只好轻手轻脚的把沈书黎抱回了房间。
沈书黎似乎很害怕,睡得不安稳,手揪着容洵胸前的衣服不放。
小哥儿的皮肤娇嫩,可能自己都没有发现,这衣服布料太粗糙,把皮肤都磨红了。
看来明早得去趟集市,买点好布料做衣服。
未婚未嫁,容洵将沈书黎抱回床上后,就打算回厨房睡觉。
但起身不过一小会儿,衣角就被一只小手给抓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