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王冷冷地看了她一眼:“京城就那么大块地,前有世家,后有内阁,短时间内根本不再缺人,其他蠢货守不住自己的藩地,被收回,给新人腾出了许多空位。”
所以,这些新官自然就离了京,下到了地方。
这代表什么呢?
首先,京城作为帝王生活的地方,自然是具繁华、权利、名誉、富有等于一体的,普通人到无所谓,反正都是干活吃饭,到哪儿都一样,有的还心甘情愿被送回家乡造福乡亲,但作为自小在京城长大的公子哥,他们会失去人脉和靠山,如同流放。
其次,京城的世家,以之前的四大家为首,能屹立至如此,除了每一代家主对继承人的教导,还有联姻和门生,看似不同姓氏的家族实则其实已经形成了一个整体,你要他们离开京城离开自己的网,无异于慢性扼杀。
最后,谁也不是傻子,世家弟子之所以能在第一年里数量胜于普通人,并非他们真的是更加聪明,而是他们更加熟悉这其中的规则,若多给些时间,三五年后,谁胜谁负,很难说准。
“那王爷可有办法?”
“急什么,世家之前之所以答应这个规则,就是因为得意忘形,没有看清其中的要害,被人咬住了咽喉而不知自。”齐王轻轻一笑,“如今他们吃了亏,就知道了,所以吃亏不是坏事啊知道为什么阿屿不会像对付四大家那样对付现在这群世家吗?”
众人相互看了看,摇摇头。
“因为这些人太平庸了,他们又多又蠢,虽然聚在了一起,但根本不足以形成一股势力,阿屿就算手中有刀刃,都不知往哪儿下刀,只能想现在这般慢慢剥离。”齐王道,“可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一个人的愤怒可以镇压,一群人的愤怒就容易出事了,你们要做的就是把愤怒点燃至最旺盛当然,除非阿屿有一群既非官军户、又足够厉害来和他们对峙,但这可能吗?”
时间稍众即逝,没说多少话,天边就蒙蒙亮了。
齐王李灼坐在这里,恰好可以被第一缕光照到,但日光到了他身上就像是消失一般,并没有将他这个人变得亮堂起来,正如沈之屿所说,阴沟里的耗子。
第一眼看去,有些安静和斯文,是皇族养出来的贵公子,可若仔细再一瞧,内里尽是扭曲的疯狂。
这些女子都是世家家中的婢女,有的是悄悄跑出来的,有的是像阿言这样找借口出来的,在天完全亮之前,她们必须赶回去。
最后,齐王开口叫住了阿言。
“王爷。”阿言微微倾身。
“听说你最近在打听阿屿。”齐王手指轻敲椅子扶手,问道,“有这回事吗?”
话音刚落,阿言心口一震,冷汗瞬间遍布手心。
她确实打听过,有些好奇此人这究竟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如果可以的话,她甚至想……
齐王站起来,双手背负,走至她的身边:“不行哦。”
阿言猛地抬起头。
王爷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吗?!
齐王:“不要不自量力,本王不喜欢你们擅自决定一些事情,无论是出于什么,明白吗?”
“可是王爷,”阿言有些不甘心,“蛮夷皇帝就是因为有此人才有如今的势力,如果他消失的话我们就会好很多,更何况阿棠姐姐也……呃!”
话音未落,下一刻,齐王骤然出手,掐住了阿言的脖子将她提起来抵在墙上,等她挣扎至脸色发紫后,才收回手。
阿言跌落在地上,大口喘息。
齐王单膝蹲下,和阿言齐平视线,然后又特别轻柔地再出伸出手,轻抚着她的头发:“阿棠就是自不量力啊,你和她不一样,本王很心疼你,你可不能步她的后尘。”
阿言微微颤抖。
“哦对了,还有,那个人迟早会是本王的,你们若是左手碰了他,就砍左手,若是右手碰了,就砍右手。”
“是……”
齐王对她的回答很满意,用双手将阿言扶了起来,看见了她挽发的木簪:“这个不配你。”
然后从前衣襟里拿出一只淡雅的银簪,簪尾最后点有一小块质地通透的玉石,递给她:“用这个。”
一看就是特别贵重的东西,阿言连忙推辞:“王爷不可,此等之物奴婢受之有愧。”
“拿着。”
声音很冷,不容拒绝。
阿言只好接过。
“这才乖。”齐王这才收回方才的威压,看了眼窗外,“快天亮了,回去吧。”
卯时三刻准,阿言回到分岔路口,和小厮汇合,小厮见到她还没来得及收好的簪子,笑道:“原来姐姐是去买这个了,咦,好精致啊,不像是寻常店铺能买到的。”
小厮年纪不大,十三四岁,心里想什么就说什么,也没有其他更深的意思,但就是这样无意间的一句话,让阿言当即浑身毛骨悚然。
不像是寻常店铺能买到。
主母是出于信任才放她出来,这是她花费了好大功夫才得到的,这样一只来历不明的簪子,还这般精致,若让有心人看见,她的一切努力就会被毁于一旦,因为这代表着她出去见人了,还是一个身份尊贵的人。
轻则私会,重则奸细。
阿言仔细检查了一番,这上面没有带前朝皇族的标记,真的只是一支普通、却精致的簪子,齐王很大方,没有送出去的东西再过问或收回的习惯,所以若她想,也很好丢掉这块烫手山芋,比如去当铺当了换银钱。
齐王是在暗示她,顺者昌,逆者亡。
阿言冲小厮无奈地笑了笑,没说多的,赶在天完全大亮之前,和他一起回去了。
与此同时,一辆马车在长街上和她们两人插肩而过。
微风将车帘微微揭起一角,但双方谁也没有侧头相看,紧接着,一只手就唰地拉上了车帘。
马车内传来一阵咳嗽声。
“咳咳咳。”
“怎么天暖和起来后反到病了?”元彻将车帘一端的带子勾去挂钩上,确保风不会再蹿进来,担心道,“郊外风更大,前面个路口掉头回去吧,朕又不是找不到路。”
今日陛下要去军营整军经武,起了个大早,本是压低了声音悄悄地出门,打算让枕边人继续睡,谁知刚一拿起衣服,沈之屿就醒了,说去送送他。
陛下当然是乐意的。
毕竟这样就能多待一会儿嘛。
但从洗漱时开始,元彻就察觉到比起昨天,沈之屿今天没什么精神。
“没什么,可能是……咳咳咳。”一句话还没说完,喉咙又有些痒了,沈之屿转过身去,用帕子捂着嘴。
元彻一边帮他轻轻地拍背一边问道:“嗯?是什么?”
待这一波不适过去,丞相大人回过头,叹息道:“陛下,你真的不知道你最近睡觉踢被子吗?”
陛下的手猛地顿在半空中。
五月初的天,气候已经回暖,不用烧地龙和暖手壶了,但夜里还是有些凉的。
昨夜四更天左右,沈之屿惊醒了一次,他做了噩梦,总感觉有一双黑漆漆的眼睛在看不见的地方一直盯着自己,那种毛骨悚然令人烦躁不安,风一吹,还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所以被子呢?
元彻此时正在一旁呈“大”字型呼呼大睡,沈之屿撑起身,找了半天,终于找着了失踪的被子。
在地上。
某字踹的。
沈之屿:“……”
没法,只好翻过这个“大”字去把被子捡回来,岂料刚探出上半身,“大”字又一翻身,成了个“上”字,沈之屿自然也被拉着摔回原位,人差点当场晕了不说,还有手脚缠上来,捆得他动弹不得。
“喂,醒醒,手松开!”
试着推了推。
抗议无效,元彻只醒了那么片刻,眼睛都还没完全睁开,就又毫无防备地继续梦周公。
马车上,陛下向后一仰。
他当时还以为自己在做梦,梦里自己在北境的山谷间攀爬,先是一朵又沉又重的大乌云盖在头顶,恍如风雨欲来,他用一支箭把云射散了,然后继续往上,登顶后,在山巅上发现了一只浑身通白的雪狐,连忙跑去开开心心地抓起来抱在怀里。
雪狐本狐回了他一个大喷嚏。
“那个什么,是有些能睡哈,下次直接踹,卯足劲儿,一次不行就两次三次。”元彻说完,叫停了正在赶车的魏喜,跳下去,用口哨唤来头狼,翻身而上,“就在这儿吧,回去记得让卓陀来瞧瞧,别拖严重了,朕走了,晚上就回。”
沈之屿:“记得臣说的东西。”
“没问题!”
等头狼带着元彻走远,魏喜问道:“大人,我们真的回去吗?”
沈之屿摁着太阳穴,整军是连亲卫也要一起的,此次是难得能单独行动的机会:“不,前面路口右转,去那个地方。”
魏喜立马明白,用马鞭指挥着马儿往那个地方走去,并沿途捡了些人。
首先就是代表内阁的牛以庸和江岭,这俩按时站在告知的地点等待,上车后也算安静,没有多问,沈之屿甚至还能抽空补补瞌睡。
可等到公输厚带着两个亲传小徒弟上来,车内就闹腾起来了。
公输厚亲口所说,自己对丞相大人的敬佩之意犹如滔滔江水延绵不绝,具有排山倒海之能,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写成话本起码得一千页起步,丞相大人就是天上的月亮,指引庇佑着他们这些星星,守护在这片璀璨的夜空。
“他会被陛下打。”江岭低声给牛以庸说,“只要他的这些话传去陛下耳朵里。”
牛以庸揣着手:“已经打过了。”
“我们大辰!”末了,公输后仰头握拳,一口咬定,“一定千秋万代!开创有史以来最为繁华的盛世!”
众人:“……”
沈之屿习惯了,知道越搭理他越来劲儿,就一直没吭声。
那个地方是潭老周老等人住的小宅院。
潭老周老早就等在外面侯他们了,除了沈之屿和魏喜,其他人还是第一次来这儿。
下了马车,牛以庸第一个认出这群老爷子就是三十多年前叱咤文坛的那群文士,他犹如见着了正在沐浴的大姑娘,眼睛顿时直了,两三步跑过去拱手道:“诸位前辈好!晚辈正是读各位前辈们的诗词长大的!”
“真读过?”潭老用拐杖敲了敲地面,“背两句来试试?”
牛以庸开口就来。
潭老见他所言不虚,气色顿时好了很多,摸着胡子点头称赞,又问:“那可知这两句讲的什么?老夫先给你提个醒,民间流传的抒情都是假的,老夫没打算写那些有的没的。”
牛以庸刚到嘴边的答案顿时卡住。
“讲的是想要多喝两坛酒而已,当时他们正设清谈。”沈之屿最后走下车,耳边有个公输厚一直说话,没睡好,声音都变得嗡起来,“潭老,您就别为难他了。”
潭老发现他精神不好,眼珠一瞪:“小子,别以为你们年轻就可以胡来!”
沈之屿:“……”
周老趁这个时间收拾好了屋子,拿出了所有的板凳,喊道:“老谭,别杵门口当门神了,让孩子们进来说话!”
今日,由丞相大人带领,大辰的三方新兴势力首次汇聚一堂。
而接下来,他们要讨论的,是如何以最快最准的方法,除外清内。
作者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