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攻们听说我转世了 第29章

“我再去买一份给你,天气冷,你身体这么凉,还是要喝一点啊,阿……琳琅,嗯,琳琅。”

只可惜,再来一次,还是相同的拒绝,相同的狼狈。

古锦月还是一副你泼我我开心的样子,周围的人反而气不过了。

“这做弟弟的怎么回事,老是不听话!”

“看起来可爱乖巧的,原来是个惹祸精。”

“是啊是啊,他哥哥多好啊,又温柔又体贴,还长得那么好看,我才舍不得对那么俊俏的脸泼糖水呢,皮肤都烫红了。”

没想到薛琳琅还未说话,古锦月一听到旁人骂他,气不打一处来,冲着那群多管闲事的凡人吼道:“你们再多嘴,就统统给我去死!我乐意被他折磨,我乐意被他使唤,管你们什么事儿啊?闭嘴!”

众人:“……”

哦,明白了,合着这是人家上赶着犯贱,他们管不着。

出了店门,古锦月才注意到小皇子和谢凛都提着灯笼,一个是小兔,一个是小狼,颇为登对的模样。而他两手空空,更衬得自己像个局外人。

“不行,你们不能一起提灯笼,我不允许,谢凛,把你的灯笼给我。”

古锦月生怕这一世小皇子又会先喜欢上其他人,一想到这个可能,他的心就恐惧得发抖,嫉妒得发狂。

薛琳琅似乎洞悉了他的想法,嘲讽地望着狐妖:“我想和他提灯,我就要和他提灯,关你什么事?”

“凭我是、是你的相公,你是我的新娘,我不准,我不准你和其他人是一对的,你和我才是一对的!”

古锦月说着就要来夺谢凛的灯笼。

那边的谢凛,要不是因为薛琳琅的嘱咐,早就想打死这个莫名其妙自信的男人了,自然也为了小皇子慨然迎战。

幸好古锦月还顾及着薛琳琅的想法,一心一意地抢灯笼,没有太为难谢凛。

“臭小子!把灯笼给我!他才十岁,他不知道提灯是什么意思,你都这么大了,你不知道吗?臭小子!居心叵测!”

谢凛眉目间戾气浮动,连连躲闪:“他愿意与我提灯,关你何事?你又是谁,在这里吃醋?新娘?相公?我看你就是个疯子!痴心妄想的疯子!”

抢着抢着,他们忽然觉得有些奇怪。

琳琅……琳琅怎么没有拦住他们?

琳琅呢!?

谢凛望着四周涌动的人群,没有一张是他想看到的容颜,脸色一下就白了。

“琳琅?殿下?你在哪?”

古锦月鼻尖微动,本来打算用狐族灵敏的嗅觉追踪上去,却发现这里至少有数万人在四处走动,根本找不到薛琳琅的下落。

“该死!”

他恼恨地低骂一声,旋即化作一道蓝光离去。

€€€€

薛琳琅其实是自己混进了不断前进的人流,随着他们到了最热闹的承天门附近。

唉,被人抢来抢去,夺来夺去的感觉好疲惫,看到古锦月就烦,不如溜了再与谢凛会合。

他相信没了自己在场,古锦月便会失去与谢凛纠缠的兴趣,至于谢凛,他只要记得他们之前的谈话,就知道他必然会来承天门这边看烟花表演。

不过奇怪的是,这一路上好像都有人在跟踪自己,薛琳琅留心了几次,发现都是些下盘稳健的壮年男子,那群人很奇怪,都戴着圆圆的帽子,似乎与上次珍妃的杀手不是一路的。

这是又冒出来什么势力要杀掉自己吗?

薛琳琅在心里苦笑摇头,果然气云差就是不一样,没什么权势,也会惹来杀身之祸。

既来之则安之吧,现在他独自一人,不如往最热闹的地方躲一躲。

好像毗邻星月湖的高台因为花灯节的表演,是最热闹的。

“让一让,谢谢,让一让……”

薛琳琅本来只想混在里面躲一会儿刺客的追杀,结果忽然被什么东西拉进了人群,他看不清楚那是什么,只神奇地在拥挤的人群中畅通无阻地往前,一直到最前面的位置才停下来。

“花神和灯神的表演要开始了!”

“哇,花神,听说这次扮演花神的是清风公子呢,他可是京城里数一数二的美男子!”

“出来了出来了,小声点。”

薛琳琅一时也被热情的观众们勾起了兴趣,他这也是第一次看花灯节的表演,不知道到底有多精彩。

“咻€€€€”

那男子出现时,天幕上炸开一朵又一朵五彩缤纷的硕大烟花,极快地绽放,又极快地消逝,坠落的火花化作璀璨的流星,落入湖泊,像是一场盛世幻梦。

薛琳琅不敢相信地看着台上的男子,或者说,他头顶上的气云,一朵漆黑冷厉的九幽蚀骨花。

魔种,种子。

当年他从秘境里带出来的,以为是自己恩人的那位公子,他的神仙哥哥,魔渊的主人,原身便是一朵以血海骨山堆积出来的魔花。

这样邪恶的造物,如今扮起了花神,不得不说,是天底下最诙谐的笑话。

那男人穿着雪羽百花服,头戴托满牡丹与莲花的华美花冠,两边鬓角垂下淡白色的丝绸方带,正随夜风轻轻摇摆。

“天花无数月中开,五采祥云绕绛台。堕地忽惊星彩散,飞空旋作雨声来。”

花神低低吟诵了一首赞美灯神的小诗,嗓音柔和,语调悠扬,吟唱般的优雅,好似神秘祭祀里的大祭司,拥有让人臣服与沉醉的魔力。

他左半边脸覆盖着银色面具,烟花的绽放与凋零在上面投射出一明一暗的影子,右边眼下一点红色小痣,隔了百年,还是那般给人慈悲怜悯的感觉。

可惜,薛琳琅想,这只是一尊邪恶又残酷的伪神。

开场诗念完了,那扮演灯神的女子还未上来。

“今日灯神扮演者突发急病,所以我们准备在现场寻一位幸运的女子,扮作灯神。”负责人脸色惨白,想起花神扮演者凄惨的死状,心有余悸,又不得不硬着头皮圆场。

薛琳琅立刻反应过来,按照他对苏安晏的了解,马上他就要让他当灯神,又要上演一场“我是你前世的恋人现在来寻你”的戏码了!

去他妈的前世恋人,前世的灾星还差不多。

跑!

马上跑!

谁知他一动,就在瞻仰神明的人群中显得格格不入,分外突出,那些寻他良久的刺客立即冲了上来,想要趁着混乱的场面一口气除掉五皇子!

转瞬之间,那凛凛剑光已到眼前!

薛琳琅知道自己躲不开,心中十分无奈,今日又是古锦月又是苏安晏又是莫名其妙的刺客,真是天要亡他!

“啧,好可怜的小东西,竟然有这么多人想杀你。”

倏尔,薛琳琅耳边响起一声轻笑。

下一刻,他被那花神拦腰抱上夜空,风声呼啸,衣摆飞扬,那天上的明月,雾间的流云,不断绽放又凋落的烟花,就在身旁,触手可及。

或者说,连神都触手可及。

花神唇角弯起一抹柔和的笑,眼下的红痣竟有几分妖异。

“摘下我的面具,我允许你做我的灯神€€€€”

看起来魔主似乎很喜欢大周的这个故事,与他本体相近的花神,属性为火的灯神,在传说故事里,是那么真切又热烈地相爱,似乎就是苏安晏与裴焰的曾经。

可惜,都是假的。

传说故事是假的,苏安晏与裴焰的爱情,也是假的。

噗呲。

那是锋利匕首扎进血肉的声音。

花神不可思议地看向自己的胸口。

血浸透了华美的衣袍。

薛琳琅神情冰冷地望着他,全然提防他的模样。

“谁派你来的?好大的胆子,竟敢当街行刺皇子。”

说罢,那刀锋又离心脏近了一寸。

作者有话要说:

薛琳琅对师父:避而不见薛琳琅对狐狸:踩碎木雕。薛琳琅对魔主:给你一刀!!!天花无数月中开,五采祥云绕绛台。堕地忽惊星彩散,飞空旋作雨声来。出自明朝瞿右《烟火戏》下章大部分是替身回忆和当年苏安晏之死的真相~部分火葬这章重点主要是谢凛有点回忆起前世了,古锦月不仅准备挖玄火还要顺便把古灵月的妖心挖出来再来一次……,然后是魔主的正式出场~一点点火葬。上章的可辛就是分焰,可以叫他小可心~师父也要出现了,不急。还要妖和魔的区别,为什么本体为花的苏安晏是魔,后面讲到再解释~

第29章 小皇子又活过了二十九天

凭借前世对苏安晏的了解,薛琳琅知道,九幽蚀骨花是一种依靠吸食生灵血肉作为养分生长的魔物,虽说杀伤力极高,但化为人身后又极其脆弱,特别是在不设防的情况下,苏安晏的□□就和稍微强壮点的凡人差不多。

这也是薛琳琅选择照面就捅他一刀的原因。

因为有效。

上天是公平的,它不允许世间任何一种生灵过分的强。

人妖魔鬼,都有各自的好处,各自的缺点。

人族大多数资质平庸,修行之道却十分坦顺;妖族天赋异禀,奈何血脉最为稀少;魔族彪悍善战,修道之法受诸多限制;鬼族可以操控死物,一生难见阳光。

裴准倒是这世间最接近“神”这一级别的人物,尽善尽美,几乎没有任何缺点,名副其实的天道代言人,但他拥有无上权力与神力的同时,也依旧必须按照天道的旨意行事。

可以说,所有的一切都在天道管辖之内,求的便是一个制衡,一个稳固,而如果跳出轮回之外,就没有这样的束缚,也便没有任何死穴€€€€

就如同前世的裴焰,因缘巧合之下,既有人族的修行坦途,又有狐族的摄魂天赋,既有魔族的杀戮之力,又有鬼族的操纵之术,几乎是无敌的存在,彻头彻尾的怪物,怎能不让天道忌惮?

只可惜那些因缘巧合,若给裴焰一个选择,他并不想要罢了。

€€

时间回到此刻,庆典的烟花仍在一簇一簇飞上天幕,震耳欲聋的轰鸣声不断响起,在薛琳琅与苏安晏脚下,蚂蚁似的人群中爆出恐惧的尖叫,原本热闹非凡的花灯会陷入一片混乱。

“杀了他!今日无论如何也要杀了裴焰!杀了那个怪物!”

那些意图诛杀薛琳琅的刺客们见行踪已经暴露,便想着一不做二不休,望着凌空的两人,神情中既有愤恨又有恐惧。

苏安晏拔出匕首,唇角流下殷红的鲜血,眯了眯眼,气势不减:“就凭你们这群秃驴,也想伤害阿焰?”

上次在皇宫刺杀薛琳琅的江湖高手是珍妃的手笔,而这次竟是佛门派出的十二金刚。

奇怪的是,这群修为不俗的和尚怕的并非深不可测的苏安晏,而是他怀中那个病怏怏的、看起来毫无杀伤力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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