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民国成为魑魅魍魉之主 第83章

简初柒往桓慕珩那边靠了靠,双腿弯折,头枕在桓慕珩的肩膀上,像只依赖撒娇的猫般眯起眼睛。

“因为二哥喜欢七七。”桓慕珩轻声说,同时手抚了抚简初柒的头发。

寻常的一句话,简初柒却听得心里一动。

喜欢?二哥对我的喜欢是什么样子的?

简初柒抬了抬眼,望着桓慕珩。

恰巧,桓慕珩也低下头,两人相互对视。

简初柒突然发觉,他似乎距离二哥太近了些,近到彼此呼吸纠缠。

而被那双深邃的眼眸注视着,他仿佛要被吸进去一样。

简初柒莫名感觉到干咳,嘴唇干涩,于是他下意识地伸出舌头舔了舔。

然后,桓慕珩的目光更加幽暗,他缓缓往下€€€€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周玉兰的声音:“小七,桓少爷,下去吃晚饭了。”

“小七,今儿个娘给你做了红烧肉,还有桓少爷喜欢喝的汤。”

周玉兰声音轻快,含着欣喜。

在这里,她每天都是快乐的,生活无忧,还脱离了简家,哪有不高兴的。

简初柒回神,慌乱地从桓慕珩怀里钻出,道:“哦好,娘,我和二哥这就下来。”

奇怪奇怪,有点不太对劲。

第58章

“好了,今天的读书就分享到这里了,大家还有什么想说的吗?”一位女同学收起自己的书本道。

华阳大学有读书社,是专门让学生交流书籍用的,有了读书社后,一些珍贵的文本也可以向学校借阅,因此读书社的人数不算少,今天参与活动的人就有十多个。

仔细瞧,桓慕琛居然也在其中。

不过他一副闲得无所事事的模样,仰着头,瘫在椅子上,快要睡着了。

他是被朋友林兆拉来参加的,因为读书社里有一个林兆想追的女同学,叫余雪。

桓慕琛反正也闲的没事干,加入进来倒也没什么,毕竟又不需要他自己分享书籍。

桓家的三少爷,谁会逼他去读书分享。

听着别人读,还能催眠,桓慕琛在这里睡觉的质量都好上不少。

今天读书分享后,桓慕琛打个哈欠要离开。

有人道:“大家先别走,也认识好长时间了,不如趁着闲暇时间我们聚一聚,一起吃顿饭怎么样?”

“我家就是开饭店的,虽然算不得什么大饭店,但是味道也不错,我请大家,如何?”

“好啊,不过怎么能叫你破费,大家一起凑凑钱就行了。”

“我同意,都是同窗,聚一聚大家也好更了解一下。”

“可吃完饭时间都晚了,我家有门禁……”

“那这样,谁愿意去举个手,没有空或者不方便的下次再约。”

大家都在读书社相处了不短的时间,因此也愿意去吃顿便饭增进增进感情。

除了零星几个没有举手的人,剩下的都可以参加。

桓慕琛没举手,他不想去。

林兆拉了拉他:“琛少,陪我去吧。”

余雪性格活泼,爱凑热闹,也举了手。

林兆要追她,就也举手一起去吃饭。

桓慕琛:“不去,又不是我追人,陪你参加读书社就不错了。”

林兆是林家的小儿子,上头有大哥和二哥,两人早已参与了林家的生意。

林兆算是老来得子,所以全家人都宠着。

不过稀奇的是,倒没把林兆宠成什么都不会、骄横跋扈的二世祖,反而林兆的性子是有点温吞的,做什么反应都慢半拍,平时人也迷糊,丢三落四,还有一点点轻微的脸盲,不熟悉的时候是不记人的那种,叫林家人很是不放心他一个人在外面,生怕吃亏。

但林家人也没想到,林兆居然会和桓慕琛交上朋友。

这说来却也有趣得紧,多亏了林兆轻微脸盲的毛病,连桓家的三少爷都没认出来,在桓慕琛不耐烦时还毫不害怕的要与人做朋友。

林兆性格好,有时候被骂也丝毫不介意,一来二去,桓慕琛倒也认下了这个朋友。

直到之后林兆才反应过来桓慕琛是桓家的三少爷,反射弧简直能兜一个大圈子,令桓慕琛无语死了。

“我、我不敢和余雪说话。”林兆小声道。

他这还是第一次喜欢人,初见余雪时,就觉得她像是一抹阳光洒在他的心房上,连轻微脸盲都治好了。

桓慕琛嗤笑:“难不成你要我帮你去告白?小心她到时候喜欢上我。”

林兆:“这个肯定不用,我、我自己……”

两人正说着,话语中的主人公就走了过来。

余雪有着一头齐耳短发,模样清秀漂亮,眼睛很大,性格活泼开朗。

她道:“你们在这里说什么呢,还不走,对了,桓三少真的不去一起吃饭吗?”

“不去。”桓慕琛道。

“哦。”余雪又看向林兆:“林少爷呢?”

“我去。”林兆耳尖泛红,不敢与余雪对视。

桓慕琛:这小子全家独宠,到底是怎么养成这个性格的?

林兆最后自己去和大家吃饭了,桓慕琛回家。

吃过饭,大约也是喝了点酒的缘故,大家都很兴奋,于是便有人提议,不如玩会儿再回去。

“好啊,不过玩什么?你们平常有什么爱玩的吗?”

有人就把自己爱玩的游戏分享出来。

不过这些游戏要么不感兴趣、要么就是不会玩、要么是没什么意思。

“那玩什么?”

“诶对了,你们喜欢冒险吗?”有人道,拿出一张报纸:“要不然我们挨个试一试这上面的见鬼十法?”

“见鬼十法,这是什么?”

“报纸上面还有这些呢?要是做了,真能见着鬼不成?”

“怎么可能,这世界上根本就没有鬼,这都是封建迷信,哪家报纸登的?回头我就投诉去。”

“没错,大家都是新青年,怎么能搞封建迷信那些东西呢。”

余雪也看了看报纸,觉得有趣,她道:“还真是凑巧,我们这里也正好是十个人,要是玩的话,每人试一个办法,哈哈就当锻炼胆子了。”

“要是不玩,大家就现在回去好了,反正时间不早了,明天还要上学呢。”

有人不想就这么回去:“玩吧玩吧,我特好奇这上面的方法。”

“再者都说是迷信了,这世界上根本没有鬼,既然如此,那还怕什么,万一真引来鬼,咱们一身正气,难道还怕它们。”

“有人想玩吗?举手表决……好,少数服从多数,那就玩玩看。”

拿出报纸的那人叫小郑,他道:“既然大家要玩,咱们就先研究研究这上面的方法。”

“我觉得有的是可以排除掉的,比如这一条,怀孕的时候自杀,据说孕妇自杀不成后,会看到一般人看不到的东西,比如鬼。”

“咱们这里没有孕妇,自然做不成。”

“别的呢?”有人问。

“这一条,用死人的骨灰混合水涂抹在眼皮上面就可以看见鬼。”

“还有这个,午夜捉迷藏见鬼,要在树林里或者墓地附近,抱着一只黑猫玩捉迷藏,到时候鬼就会加入进来,和我们一起玩,它会挡住其中一个人,让我们找不到他,直到放开黑猫,让黑猫带我们找到鬼,丢掉的那人才会出现。”

“这一条是吃死人的祭品饭,还有这一个,去阴气重的地方拍摄,这些倒是都可以在一个地方完成。”

林兆听着,对做这些事情,心里有种莫名的害怕。

可他看了看别人,没有人说不玩,也没有人要退出,于是他便也没有张嘴。

“接着说,其余的办法呢?”

“别急,听我往下念呗。”

“还有在十字口点燃火盆,然后在午夜时间准备三菜一饭,再拿出一个空碗用筷子不停的敲,到时饿死鬼就会出现来吃你准备的饭菜,但要切记,绝对不能停止敲碗,否则一停下来,饿死鬼就会看见你,来上你的身。”

“还有就是弯腰,从双腿之间往后看,在房间里打伞,穿在死人身上穿过的寿衣睡觉,在半夜对着镜子梳头。”

“现在时间距离午夜还早,要不然我们先去墓地吧。”

“行,那就去,对了,这里离我家不远,我去拿个相机,正好,在房间里打个伞哈哈。”

“那咱

们没有黑猫怎么办。”

“你们有谁养猫吗?”

“有养,但也不是黑猫啊。”

“那要是没有,就不试这个方法了。”

没多久,他们拿了相机,顺便在房间里打了一下伞,无事发生。

一行人更不觉得做这些事情有什么了,但大家一起去墓地,就有种冒险的刺激感。

他们平时都是读书分享,安静的文人姿态,少有这种大半夜放肆的情绪滋生、高昂,一时间兴奋占据头脑,脑海里全是叛逆行为的激动、兴致勃勃。

年轻人行动迅速,不一会儿就到了一处墓地。

这处墓地不算大,规模小,管理自然也不好,没有人经常打理,地面长出了杂草,墓地的墓碑摆放也不算多整齐好看,还没有灯光,漆黑一片,显得阴森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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