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珍珍 第29章

方璧山将对方视为不食人间烟火的天上人。可方璧山其实比谁都清楚,楼外月,更是一个鲜活的人。

方璧山在多年前有幸见过对方的风姿,那时楼外月也还只是十七八岁的少年人,出门吃个早点,大大咧咧坐在路边小摊,唏哩呼噜喝粥。

所有路过的人,包括摊主食客,都停下的手里的动作和匆匆的脚步,所有目光,都聚集在那个束着马尾的少年身上。

而楼外月根本不在乎旁人是如何看待自己,吃粥不够,又直起身来懒洋洋喊道:“店家,再来碟包子,肉馅的!”

方璧山不能理解,世上怎么会有人长成这个样子。

凤目笑唇,肤色极白,只是撩起眼皮,似笑非笑朝人脸上一瞥€€€€

只是向着那人群中,目光炯炯盯着他的方璧山脸上,轻描淡写地看了一眼而已。

紧接着楼外月扭过头,对店家认真地补充道:“再来俩炸糕,带走。”

实在不能怪有纨绔想要当街上演强抢民男的戏码。

美人无罪,怀璧其罪。

这般模样,无论男女,合该终生被细致地囚于牢笼,食花饮露,锦衣绫罗,作为一只私人的金丝雀歌唱,以免来这红尘……平白生出风波。

可楼外月这只金丝雀,不但能拆了笼子,还能拆了人骨头。

他听着店家连声的劝阻,手下,獐头鼠目的纨绔正被他扣着后颈压在木桌上,三四个跟班全部倒地。楼外月另一手转着根筷子,他对身边逐步聚集的骚动毫不在意,偏了偏头,少年漫不经心道:“哦,县令家的小公子,得罪不得是吧?”

纨绔色厉内荏,不肯在众人面前低头,他大声道:“你赶紧放了我,再跪下来磕个头,看在你这张脸的份上,我,我就不和你计较了!”

楼外月笑着嗯嗯应了,下一刻,在所有人惊恐的尖叫中,他手里的那根筷子簌簌破风,已经是不容置疑戳进了纨绔的后脑勺。

筷子长,连着脑袋,深插进了桌面。

白色的脑浆微微溢出。

“……”少年在筷子的末端轻轻一弹,平静地问店家,“炸糕打包好了吗?我要带回家的。”

店家抖抖索索把食物递给他,看了眼那死状凄惨的尸体,想到便是这败类糟蹋了县里许多清白姑娘,面上不敢泄露情绪,心底却大声为少年叫好。他犹豫了一下,忍不住提醒:“快走吧……你惹上大麻烦了!”

楼外月掂了掂手里道分量,说:“我这辈子还没怕过什么麻烦。”

“告诉你们县令,杀了他儿子的是我楼外月,不怕死,就尽管来找我报仇,我也有儿子,便做件好事,送父子一起上路。”

“楼外月永远恭候。”

留下这句话,少年飘然而去,人潮为他分开,提着油布包裹的炸糕,他从同样年少的方璧山身边路过,擦肩的瞬间,方璧山听见楼外月在轻悠悠哼着小曲儿。

“十五夜……十五夜……月亮圆圆,人也团圆……”

“哎呀,后面该怎么改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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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糕是给他儿子打包的。

如果有朋友不太能理解为什么这章要把当爹的写得这么玛丽苏,就看一下文章简介,本文又名我成了我爹的代餐,玉珍珍的悲剧来自于两点原因,一,楼外月是个万人迷,二,楼外月是个极其骄傲的万人迷。

他不是万人迷,就不会存在玉珍珍被强迫成为替身的八年。

他但凡懂得收敛,懂得凡事给自己留后手,就不会让玉珍珍孤立无援,举目无亲。

咋说,虽然是瞎搞的狗血凰文(感觉已经不配叫凰文了),内在逻辑还是要成立的。

第48章 48

楼外月年轻时嚣张跋扈。

他不嚣张跋扈,谁还担得起这四字。

方璧山毕生遗憾就是未能与他真正交手一场,满月当空之时,江湖上还无人听说方璧山的名字,方璧山没有那样的天赋,只能靠日复一日的勤学苦练去前进,而当他成为新一代剑神,再抬起头,想要去寻找那道总是引领着他不断往上爬的身影时……

楼外月已经死了。

古有云红颜薄命,方璧山对此嗤之以鼻,那不过是软弱无力之人无法掌控自己的命运所发出的悲叹,强取豪夺,胜者为王,世道向来如此。

怀有玉璧,若无足够能力守护,被夺走了又能奈何?

但这话,他从来没想过会适用到楼外月身上。

那个强大的,凛然的,总是浅笑微笑大笑的天涯阁阁主!那个楼外月!!!他怎么会失踪?!他怎么会就这样不明不白死掉?!!

这是天底下最大的笑话!

但当方璧山在薛重涛身后,见到那个据说是楼外月独子的小少年时,满心质疑与愤怒,都变成了一声冷笑。

笑话……果真是笑话。

红颜薄命,怀璧其罪,楼外月用自己的死验证了第一条,这第二条,就轮到他的儿子楼桦了。

方璧山原本不叫方璧山,父亲是砍柴人,给长子取名为方寿山,希望他能继承父业,守好这座埋藏有祖辈坟墓的大山。而在方寿山长大后,却抛下了父母,毅然决然前往那风浪滔天的江湖。

十四岁那年方寿山遇见了楼外月。

方寿山就成了方璧山。

江湖上人尽皆知,楼外月有一子名楼桦,玉雪可爱,楼外月待之如珍似宝。

而楼桦小名,是玉珍珍。

方璧山也不清楚为何要给自己改成这个名字,也许是想向天下证明,他方璧山是和楼外月一般的存在,财不露白,可楼外月从不掩藏自己的锋芒,方璧山也当如是。

又或许……是在内心的某个角落,他在嫉妒那个叫玉珍珍的孩子。

方璧山可以断言,楼桦没有半点能及其父,除了那张脸,他从里到外没有任何迹象能够证明他就是楼外月的孩子。

……除了,那张该死的脸!

与楼外月足有五成像的小少年惊恐地躲在薛重涛身后,尽管都是豺狼,但大概对他而言,薛重涛至少承诺过会保下天涯阁,算得上熟悉,而方璧山则是一个他过去完全不会了解到的人。

他害怕得要命,这些日子已经尝够了苦头,方璧山双眼充斥血丝,像是要吃人,楼桦太清楚对他露出这种表情的人,之后又会对他干出些什么事来。

薛重涛自然不允许他逃避,按着肩头无情地将小少年推了出来,简单交代几句,就大步离开,去醉心于自己拉拢各大门派成为武林盟主的辉煌事业中。

方璧山垂眸注视楼桦。

凤目,笑唇,皮肤雪白……真是太像了,此刻的楼桦,与当年他遇见的楼外月,根本就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

“你在干什么?”方璧山冷冷道。

楼桦双肩发抖,努力挺直了腰杆,抬头回视。

方璧山没等他回答,直接质问:“你爹呢,外人都说他死了,你是他儿子,你来告诉我,他在哪里。”

“……”楼桦说,“我不知道。”

“不知道?你怎么会不知道!楼外月有多宠爱你江湖上人尽皆知,他会将你抛下独自离开吗?!”

话到最后,已是克制不住带上了磅礴内力,自听闻楼外月失踪的消息以来,两年间方璧山天南地北一直在寻找,可他没找到人,等来的却是江湖乌合之众瓜分了天涯阁,抢走楼外月独子的消息。

楼外月到底是霸主,他的失踪,引发了一系列大事件,但在那湍急漩涡的中心,非方璧山,甚至也非楼外月。

承受一切恶果的,只有这个被天下所有人轻视的楼桦。

少年整个人摇摇欲坠,面色极其苍白,可他依然直视着方璧山。

那双熟悉的凤目,忽然落下两串泪水。

楼桦轻声道:“可我就是不知道啊。”

失去父亲,天涯阁教众流离四散,无法守住遗产,只能以自己的身体作为交换……年幼的楼桦又能如何?

美人薄命。那是他手无缚鸡之力,在乱世只能由人凌辱。

怀璧其罪。那是人当谨守本分,拿不起,承受不了的宝物,就不要多加贪图。

强取豪夺,胜者为王可谓天经地义!

又能如何?又能如何?

楼外月,你风光一世,可会想到今日?

方璧山仰头,放声大笑。

而楼桦已不再颤抖,像是认清了自己此后的命运,泪痕犹在,他清幽的目光从水光后浮现。

他看着方璧山,姿态柔弱无助,方璧山却觉得他在可怜自己。

……原来如此,也不是与父亲没有一点相似之处。

这死到临头都保有的高傲,与其父一脉相承。

很好。非常好。

方璧山毕生遗憾,就是未能与楼外月交手,以至于即便得到了剑神的称呼,他心里也依然无比空虚,剑道在那之后,也再未精进分毫。

上天垂怜,到底给他留下翻盘的机会。

“去床上吧。”方璧山用一种出奇柔和的语气道,“让我看看,楼外月的儿子雌伏在男人身下,会是何等媚态。”

方璧山实在厌恶玉珍珍,厌恶他像楼外月,厌恶他不像楼外月,厌恶他笑,厌恶他不笑,厌恶他哭,厌恶他不哭。

厌恶他在这样的炼狱里,不声不响支撑了八年。

八年啊。

八年的光阴,方璧山一点点看着那个与父亲一般高傲的少年,变作如惊弓之鸟的青年。

又从一只可怜可笑的惊弓之鸟,变成人人称道的淫具。

某日夜里,方璧山穿衣欲离开,临走前,莫名回头看了眼倒在枕上,那张布满潮红的脸。

一只苍白的手臂从凌乱被榻间斜斜伸出,带着交错的新鲜指印,就那样悬在半空。

玉珍珍双眼空洞,喘息着,看着天花板。

“……”方璧山道,“你在干什么?”

很久后,玉珍珍反问:“你说呢?”

那一瞬间,方璧山心中居然有些道不明的窃喜。

还好,还好……即使活成这等不堪模样,玉珍珍还是楼桦。还是那个楼外月的儿子。

那遗传其父的高傲,并没有被长年的淫具生涯磨损殆尽。

好?这是好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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