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带植物 第52章

台下的确是满的,脑袋的颜色都让沈榆看出很多不同,粉的红的蓝的,着装也千变万化,骷髅头英文字的卫衣短裙……怎么还有黑西装?哦,温遇旬穿的。

座无虚席仿佛茫茫众生。沈榆轻拨一下贝斯弦,连接的音响经过微不足道的延迟传出声音。

像是一种预热,底下静了几秒,随后爆发出更响亮的欢呼。

这种演出自然是没有主持人的,不像昨天那种公司和电视台搞的首秀节目似的,唱之前还找个主持人说两句,他们规规矩矩地站在台上,可以说是没有出错的完成了演出,收获掌声一片。

可就是感觉不是那么回事儿。

“不知道为什么,就感觉还是站在这里更自在。”沈榆说。

他们顶着台下的沸腾说话,趁话筒还没开。邱风笑着问他:“是不是人没那么多,不太紧张了?”

沈榆也笑,开了话筒。

谁都知道不是这个原因。

“是不是很久不见啦?”语气和每一次一样,但是昨天公司和节目组认为这种招呼打得没有必要,也浪费时间,于是没有让他们说。

台下有人大声叫他们每一个人的名字,然后说我很想你。

“很久没见大家,我也很想你们。”

往下看右手边第一排第二个卡座,有道目光盯着沈榆,不算很用力,但凉飕飕的,和闹哄哄的场子形成鲜明对比。

沈榆正大光明地看过去,仗着人多,两道目光就那样在空气中缠在一起,在空中打结,缠绵缱绻。沈榆眨了两下眼,明明白白看到温遇旬勾起唇角,笑了一声,将手里的酒一饮而尽。

沈榆记得刚把新歌完成交给谢梦朝听的时候,她的表情并不很好看。

“我知道这是你们一贯的风格……”犹豫,但还是说,“公司这次本意是让你们做一首比较燥的,突破舒适圈,开拓新领域。”

“你们这次的歌叫……狂人诗?不是很适合做摇滚的曲风么?能不能试着改一下?”

“这就不用了。”沈榆回得很快,语速也快,像时间不够要去赶下一场约。

“姐姐,我们录都录完了,”他说,“而且我刚发了一条微博,放了一段demo,现在再要去改,恐怕是来不及。”

谢梦朝愣愣地看着他,心里有些不明白是哪里出了差错。

她私以为,加上公司其余人对沈榆的评价,一致认为,沈榆是长眠湾三个人里脾气最好的,甚至有些时候有点包子。谢梦朝作为经纪人稍微知道一些沈榆家里的事情,于是也了解他好像一直为母亲的控制欲掣肘。

和同年龄段玩儿现代音乐的小孩不同,沈榆不吵也不闹,不叛逆不离家出走,不打耳钉也不画纹身,即没有满口脏话也不随意对人竖中指。

他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这种人适合搞古典音乐,进乐团,站演奏厅。

做乐队的人不能说是全部,只能说大部分,大部分人都是白手起家打拼出来的底层,刚开始从地下音乐开始做起的数不胜数。

并且据她所知,沈榆家庭条件非常好,父亲那边似乎是从商的大拿。

所以谢梦朝一直认为沈榆不适合搞乐队€€€€不如说是少了乐队人的一种拼劲儿。

如果他想要的都能很轻易得到,身上自然不会有这样的东西。

但沈榆适才和她说话的时候,眼里那是什么啊,从没见过。

狡猾,谢梦朝很慢地想到,看着沈榆一溜烟儿跑走的背影。

稀奇了,学坏了,但好像又是好事。什么时候出现的?又或是什么改变了他?他有什么是想要得不到的?还是说终于得到了什么?

有东西在发芽。

有什么在发芽

我心口的肉随着发芽在破土变化

从种子栽植到地下

黑暗很难熬吧

疯狂的诗作为长大的养料太不切实际了吧

可是赞美和信任的确是我最需要的啊

我的郁金香

开得很好吧

台下。温遇旬又开始转杯子。

具体唱了什么歌词,他听不太清,因为耳边太吵。

可是光一束一束不要命似的往沈榆身上打,不像温室大棚里那种模拟的光照,明明同样是人造灯,为什么就是感觉他在生长。

沈榆在生长。

我的郁金香。

作者有话说:

没有写到想写的地方!所以明天同一时间还有!

第66章 终于要给我名分了么

“怎么样啊?”眼巴巴。

“太吵,没听清。”嘴硬。

“他觉得很好听,可能还觉得你很好看,一直盯着你不放的。”翻译。

沈榆一下笑出来:“真的啊?”

段绍怀自信满满:“当然!眼睛都不带挪开的。”

散场时间,关店在即,客人稀疏,酒过三巡在杯里冒着当啷响,这时再说话就不用很大声了,沈榆站在温遇旬几尺外收拾他的贝斯,直接对着他喊也能实现无障碍沟通。

温遇旬的坐姿也不如人多时拘束,握着酒杯转手腕,另一只手臂搭在椅背上。

“确实听不太清,”他说,“你在我旁边叫得太大声。”

段绍怀被投诉扰民,忿忿不平下意识就想还嘴,深刻地思忖了会儿,发现自己是罪有应得(香港同胞的奇妙成语运用),只好装作没听到,转头找白小岩说话去了。

沈榆收好了他的琴,走向温遇旬,肚子贴上他的手臂,正想叫他回家了,手就被人抓住。

很不客气的向下扯的拉力,温遇旬没什么表情,将沈榆的耳朵拉到方便说小声话的位置。

“有人一直在看我们。”

“上次陪你去琴行见过的那个男的,”温遇旬不算礼貌地描述,“你邀请他来的?”

沈榆弯着腰,抬头看了一眼,黎千序的脸在暗处模糊不清,但手边的空酒瓶,一个两个三个四个,连连看完全消除!高分通关!

“我没叫他,大概是自己通过什么渠道了解到了。”

温遇旬没说信也没说不信,评价道:“他好像很怨怼。”

沈榆闷闷地小声笑出来:“我感觉你也很怨怼。”

怨怼的其中一人并没有反驳沈榆的评价,也不知道在想什么,只是看了他一会儿,将手掌覆到他后颈处,就着坐姿,自下而上地贴上了沈榆的嘴唇。

刚开始是唇肉相贴,原本气氛暧昧,唇上的温度也逐渐升高,温遇旬脸皮厚,完全忽视掉身边的哄闹,然而沈榆脸皮薄,觉得不好意思,因此三心二意,然而很快付出代价。

温遇旬狠咬一口沈榆的下唇,又用力吮了一下,尝到些腥味。

“你干什么。”沈榆像恶作剧礼物盒里的弹簧小丑猛地直起身。

温遇旬看着他,语气淡淡:“他还不走,去把他赶走。”

沈榆笑了笑:“我没权力啊,这种事情二老板应该会比我更有立场吧?”

温遇旬想了一会儿,只好运用更加强烈的视觉冲击,又抬头将沈榆吻住。

周围还有客人说话的声音,然而两人只听见水声呈3D立体循环围绕,没听见角落里“咔擦”一声,原本代表着记录的美好声响,只是此地角落略显偏僻,昏暗透露着心虚,因此只能代表着谁的把柄诞生。

“这位客人,我们要打烊了哦,喜欢欢迎下次再来……”小甄驱赶走一个。

“这位客人,打烊了哦,祝您今天愉快,明天也愉快!”老何又驱赶走一个。

“这位客人……诶??”小甄拿着扫帚簸箕,扫帚瞄准一只瓶盖,射门!瓶盖“叮铃”一声,球进了!视线里又出现一只脚……扫不走,还踩住了他的球筐。

小甄抬头去看那扫不动的庞然大物是什么东西,视线越往上,他越觉得熟悉。

一个胖子,一个巨大的胖子,能一脚踩死十个小甄,那可怜的簸箕被斩于脚下。

“Avay哥?”

被叫做Avay的球状男子十分不耐烦,甩甩手,意思是让小甄不要打扰,双眼紧盯横过来的手机屏幕。

隶属于DUO乐队的鼓手Avay,小甄自然是认得的,所以也不是很想要他的签名。此人人高马大,左边纹了一朵鲜艳的玫瑰花,面目留白极大,五官占比极小,看着就很不好招惹,小甄本不想与他有过多交集。

“那个……”

“我说了不要打扰我!”小声地趾高气昂,“没看到我正忙着吗!”

小甄冷汗差点冒下来:“哦,哦……好的,好的,但是你踩到我的簸箕了。”

“而且我们马上也要打烊了。”

“咔擦”,Avay仿若没有听到,手上的手机又发出一声细微的声响,小甄意识到他在冲着不知道哪个方向拍照。

顺着Avay面朝的方向看过去,小甄眼瞳也收缩,在看清眼前的一幕后,他意识到什么,转头去看Avay的手机屏幕。

两个男人在那方狭小的方块机器里吻在一处,周围都暗了,只亮着卡座正上方的一盏灯。

“你在干什么?”小甄骤然严肃起来,并伸手试图去挡住那明显不怀好意的镜头。

不过Avay此时已经拍了很久的照片,他完成了自己的任务,小甄挡他的镜头,他就顺势收起了手机,锁屏,放进上衣的口袋里。

“多事儿。”他瞪小甄一眼,双手插着口袋,转身走了。

像一个普通的刚喝完酒的客人,没有引起剩下几人的注意。

小甄心里直觉要将这件事情告知两位当事人,但又很怕Avay报复,真的把他一屁股坐成个饼。

几番犹豫,他还是叫住了即将同行离店的沈榆和温遇旬。

“沈哥……”他神神秘秘的,眼神闪烁,沈榆意识到他有话想说,叫温遇旬等他一下,随后和小甄一起往旁边走了几步。

“我刚才打扫的时候看到Avay哥了。”

沈榆挑眉:“他来看演出?还是来喝酒?”

小甄说:“演出肯定是看了,酒也喝了,但是我看到他的时候,他在拍你和二老板……呃,亲、亲那个什么嘴的照片。不知道要用来做什么。”

沈榆顿了顿,眼皮微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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