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悖论 第172章

“为什么是目前?”我问。

她停顿了一会,在这期间一直盯我,漫不经心地说,

“可能不会一直拍电影吧,我不知道。”

我点点头,“人在年轻的时候容易迷茫,也不是非要在二十出头的年纪定下来。”

这番话引得她发笑。

今天晚上她笑得很多,我也一直以为她一直是这个样子。可就在三个小时后,我回到酒店,翻开我的相机查看今天拍下的照片,才知道她在查令十字桥下坐着的时候,看起来特别像一个并不是很喜欢笑的人。

这个时候我并没有细看那张照片,只跟着她笑。她笑完了,“嗯”了一声,轻轻拍一下我的后脑勺,不像安抚,像打闹,

“付老师说得很正确。”

原来我刚刚那句话听起来很像教导,一个才过二十岁的人在教导二十四岁就拍过电影的人。听上去的确不怎么好听。

我琢磨了一下,觉得不太好。但又觉得说就说了,说一些废话也不会马上就死掉。

于是我又讲,“孔老师,你有没有听说过一件事?”

她对我喊她“孔老师”并没有什么意见,应得十分自然,“什么事?”

“人过了二十岁之后,就要步入人生阶段中最艰难的一个了,以前没有吃过的苦头都要在这十年里吃一遍。”

我一边走路,一边踢脚边的石子。

“那你觉得已经开始吃苦了吗?”孔黎鸢的答案是一个问句。

“没有吧。”我摇头,但有些迷茫,看着她说,“那你呢?你今年二十四,那过二十岁之后吃过很大的苦头吗?”

“也没有。”她淡淡地笑,然后又按一按我的后脑勺,这次像是安抚了。

“人没有那么多苦头可以吃。你不会吃苦的。”

她很笃定。

我问为什么。

她很简洁地说,因为能量守恒不会出错。

我不懂这算什么“能量守恒”,难道是有其他人在这个时候发誓替我吃了我应该吃的苦头,所以我整个二十岁都会一路顺风?不应该吧,哪里会有这么无私奉献的人呢?连妈妈一向都说人这一辈子该吃的苦头都只能自己吃掉,以后再吃其他的东西就都会觉得很甜。

但总之,目前讨论这个问题为时尚早,也始终得不出答案。

已经是八月份,纵然重庆还是夏,但走了一段路还是有些凉。

我们从那条狭窄的旧街拐出来,本来想去理发店看一眼,可路上我们有太多话可以在今天晚上讲,以至于我又忘记。

不知不觉走到一条更宽的马路,城市光华更少,头顶是红灰相间的老式住宅,两边是墨绿的树,悬空的石桥上有块牌子用绿色字体写着鞋服批发市场,光很暗,像文艺片里那种黏腻潮湿的质感。

一个上坡路我揣在兜里的耳机掉下来,圆饼耳机盒不受控制地往下滚,她穿着马丁靴踏下去很利落地替我捡起来。

再直起腰,抬头,不紧不慢地朝我这里走。

我在坡上看着她走上来,很突然地大声问她要不要听歌。

她在坡下,金色头发和衬衫衣角同时被吹开,微微仰头看我。

眼神在夏夜晚风下迷离得像我是她上辈子的爱人,而且我还会在下一秒跑掉。

那一秒钟我想将这个画面永远留下来,连忙举起相机对准她。

她在很小的取景框里笑,一步一步踏上来,走到我面前,轻轻抚弄我飘到画面里的金色头发,同我讲,好啊。

咔嚓。我的头发与她留在同一张照片里。

二十一世纪我仍然偏用有线耳机。将耳机从包里拿出来,两个人围在一盏暗得发绿的灯光下,弯弯绕绕地解了一会,手指碰到手指,皮肤碰到皮肤,头发绕着头发。

耳机线解开了,但似乎有更多东西被缠住了,粘缠不休。

这根耳机线是我特意做攻略买的升级线,升级过后的材料解析度更快。

当然耳机分给她一只,更快的解析度解析的也就不再是音乐。

好像我们两个变成了被解析的载体,每一块骨骼和每一个细胞,都透过这条细细的线,被传送到对方的耳骨里。

即便此时我还没有开任何音乐。

怪不得,怪不得。人家都说分享音乐才是最高级别的亲密,比做那种事来得更缠-绵。

“要听什么歌?”我的右耳被耳机线扯动着,“还是《加州梦》?”

她在线的另一端,有意无意地扯动着我的耳朵,把冷帽半边帽檐掀开,露出金色发根和漂亮的耳朵。

很不拘一格的戴帽方式。要是别人这么戴帽子肯定没有这么好看。

“不了吧。”她漫不经心地说,“既然到了重庆,是不是应该听点别的?”

我想也是,拿着手机在音乐软件里滑动了几下,想来听歌也应该尊重同伴的感受和喜好,便问,

“那你有没有爱听的歌?”

她停顿了大概有几秒钟,掏出手机开始在上面滑动,好像在找“我最近喜欢吃的是麻辣烫”那样找自己爱听的歌。

找了一会,她蹙起了眉,表情不动声色,但我觉得她应该是有点烦躁。像在加州那一天,她擦我脸上被她蹭到的血那样烦躁。

又翻了两三分钟。

她看起来实在是没什么耐心了,把手机一扔推给我一首《苏州河》。

而我虽然比较年轻,但还算是很有耐心,并且觉得她这个模样十分可爱。纵使据我所知苏州河在上海,和重庆隔了十万八千里。

但我还是在音乐软件里点开了这首歌。@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完完整整地听完,我弯着眼笑,说,“很好听啊,我也喜欢。”

“今天在片场听到别人放的。”

她的声音隐在女歌手缠绵悱恻的嗓音里,却还是很清晰,有专属于自己的那种味道,

“其实我听歌比较少,看电影比较多。”

我接话,“很正常嘛,毕竟你是电影演员,又不是歌手,不爱听歌也没什么的。”

她在风里沉默了好一会,才轻轻笑一下,“那你给我推一首吧。”

“你喜欢听什么风格的?”

“推你爱听的就可以。”

“那我想想啊€€€€”

我拖长声音,这时候其实也确实想到一首歌,便在音乐软件里戳开。@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还是同一个歌手的歌,《奇洛李维斯回信》。

两首歌的基调很不一样。《苏州河》悲情绵绵得发苦,而《奇洛李维斯回信》在04年发行,却有着上个世纪的浪漫情怀。

她听了很久,很尊重地把推荐给她听的整首歌都听完。在单曲循环的间隙里问我,

“为什么是这首?”

此时我们早已经走过刚刚那个坡,又来到另一个坡。我很放松地倒着往后走。

她在耳机线一米五的距离里看我,目光也许比这条线更短一点。

我们好像两只在夜间自由游荡的飞鸟,彼此之间仅靠一根线联结。

一旦线断开,另一只就会飞走。

恰好这时耳机里已经又再唱到:

/K先生,可否阻你十八秒钟看看信/【1】

我笑得很畅快,用粤语同她讲,

“你说呢?K小姐。”

她也笑了,应该是因为这句蹩脚的“K小姐”,垂了一下眼皮,睫毛盖住眼睑。她有些漫不经心地点了一根烟,但还是把心思放在了歌词里,脸上的表情很像是要等那一句“K先生”真的唱成“K小姐”。

等听到那一句:

/F小姐真感激你为我每天也寄信/【1】

重庆的夜将那根烟的火光和她眼梢的笑同时放大。烟雾飘到天空上,她在坡下笑得好浓烈,一直那样看着我,笑我,

“F小姐,你的粤语好烂。”

她这句话也是用粤语讲,但意外地比我标准很多。咬字缱绻,特清晰,但会比说普通话更绵一点,有点不易察觉的可爱。

我笑得弯腰,一边笑,一边倒退着走路,一边和她讲我听过的《奇洛李维斯回信》背后的故事。人的潜力真是无限大,我竟然可以同时做这么多事,注意力却完全集中在另一个人身上。

我和她讲,这首歌讲的是一个在青春期很喜欢麦当娜的女孩,写了十年,终于得到麦当娜的回信。

原型也是两个女孩的故事。

她听完了,点点头,只说一句“挺好的”。脸上的表情没有什么变化,我知晓这个故事并没有触动到她,她似乎并不怎么相信这种向世人展露“爱”的故事。

而对我来说,我知晓故事在传来传去中肯定会有被美化或夸大,但也还是愿意相信被美化过的东西。

可能这就是我们相差的那四岁所在。

最开始我听到《苏州河》会想起这首《奇洛李维斯回信》,并没有太多想法,只觉得是同一个歌手的歌,顺势便想了起来。

但现在两个人一人一对耳机听起来,却又觉得有好多巧合。

K小姐,F小姐。和这首歌里唱的一样。

即便我知晓之所以这么多人会热衷于听音乐,就是因为每一首歌里面唱的都是大多数人。而每一个人,大概至少都会分泌过一次这样的错觉,就像我当下所感受到的那么奇妙€€€€

这一首歌此时此刻在唱我们。

我们在这一首歌里戴同一个耳机,走到偏僻的坡上不知道等会在哪里分开,又在哪里走回我的酒店她的住所,周围零星走过几个人几辆车,又宛若没有车没有人,只有我们两个人。我始终拿一个相机倒着往上走,她始终隔一根耳机线的距离望住我。

今夜的一切尤其柔软,我们像被栓在一根线上的灵魂,两个人是真的都有那么热情,尚未吃过二十出头年纪里要吃的苦头。

一路上我用我很烂、混杂着普通话和英文的粤语,问她很多我想问的问题。

“K小姐,为什么你粤语会讲得这么好?”

“K小姐,为什么你签名的海报都没有被麻辣烫店老板好好收起来?多浪费啊?”

“K小姐,这是不是你第一次演电影?”

“K小姐,你有没有粉丝啊?你的粉丝叫什么名字?”

她在一支烟一首歌的时间里,故意学我,用掺着普通话和英文的粤语给了我很多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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