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棘 第32章

于铭远在那边叹了口气:“学业繁忙啊杨总。”

“哦,怎么个忙法?打电话的时间都没有啊?展开说说呗。”杨臻追问。

于铭远:“理念差别太大,我有太多需要学习的地方了。”

杨臻觉得这天儿没法聊下去了,明明于铭远态度也很正常,可他就是心里别扭。

杨臻憋着一股气,幼稚地想:行,既然你不主动联系我,那我也不会再主动给你发信息了。

杨臻憋了好几天,就在他快要憋不住打算一张机票跑去英国的时候,他收到了于铭远的信息。

于铭远发来了一张照片,看样子应该是在礼堂的某个角落拍的。看得出来阳光很好,于铭远仿佛浸在一层暖融融的光里,照片里他左手拿着一个奖杯,右手抱着一束宝石蓝的月光玫瑰,嘴角微微抿起,露出一个有些腼腆的微笑。

看到这张照片,杨臻才真真切切地觉得确实是很久没有和于铭远见过面了。他的头发比之前略长了一些,没做造型,柔软的垂下来,显得整个人的气质都很温和。

杨臻的视线在于铭远的脸上停留了一会儿,落在了他手上那束颜色独特的玫瑰花上。

他挑了下眉,打字:牛啊,这么快奖杯都抱上了。

发完这条信息,杨臻思索了一下,又追加了一条,信息内容是一整排红色玫瑰的emoji表情。

【于老板】:只是一个学校里的奖,没什么含金量。

【你嗑我榛子了】:别谦虚啊,你就是坠雕哒!

【你嗑我榛子了】:不过,这谁啊,谁在你领奖的时候送玫瑰花儿啊,外国佬这么没品位的吗?

【于老板】:一个朋友。

杨臻撇撇嘴,有点不高兴。

【你嗑我榛子了】:男的女的?哪国人啊?你小子可别是背着我谈恋爱了吧?

【于老板】:我这么忙,哪有空谈恋爱。

【于老板】:有点事儿,先不说了,回头聊。

杨臻:“......”

这什么朋友啊,给一个大男人送玫瑰花?

准没憋什么好屁。

杨臻刚刚的注意力完全被那束花吸引了,这会儿他才反应过来,于铭远什么时候参加的比赛,他怎么不知道?

仔细想想,好像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于铭远就不再主动和他聊起自己的近况了,学业也好,生活也好,他几乎对于铭远的留学生活一无所知。

不知道他的具体地址,不知道他是单住还是合租,也不知道他认识了什么新朋友,有没有可以发展感情的对象。

不然问问李硕?

杨臻拿起手机,翻开通讯录,找到李硕的名字准备点下去的那一刻,他微微摇了下头。他都不知道的事,李硕那小子怎么会知道。就算于铭远有什么,也应该先和自己讲。

杨臻东想西想了一通,没想出个所以然,最终还是给李硕打了个电话过去。

等待音响了很久,电话才接通。

李硕在那边咬牙切齿:“姓杨的,你最好有事,不然今天咱俩必须死一个!”

杨臻听他这个动静,哈哈笑了两声,语重心长地说:“年轻人要懂得节制。”

李硕很不耐烦:“大晚上的不抱着林余晓睡觉,给我打电话干嘛,有屁快放。”

刚说完这句,就听见李硕在电话那边急促地喘了两声。

“我操,行了,兄弟我不打扰你了,明天给我回个电话啊。”

那边也没回他,直接挂断了电话。

没在李硕这里得到什么有用的信息,杨臻叹了口气,他拿起车钥匙,离开了办公室。

杨臻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开口去和于铭远聊这些事情,要杨臻自己说,他清楚这都是矫情得要死的情绪,他一个快三十岁的男人难道还要因为好朋友和自己联系得少了而去质问这是为什么吗?

也许只是因为两人太长时间没见面,所以共同话题变少了,这并不是什么大事,就像林凯宣,自从他们一家移民到澳洲后他们已经有将近一年没联系过了。

可是一想到和于铭远的关系最终会发展成林凯宣那样,杨臻就暴躁地想飙脏话。

他心情不耐地打开门,林余晓还没睡,听见他开门的动静:“今天怎么这么晚?”

杨臻换了拖鞋走进来:“哦,有点事儿。”

林余晓抬头看了眼表,已经十二点多了:“你最近不太对劲。”

杨臻喝了口水,疑惑地问:“怎么不对劲了?”

“我今天过生日,哦不对,昨天。”

杨臻倒水的动作顿住了,他扣了扣耳朵,操,最近老琢磨于铭远,怎么把这件事给忘了。 杨臻放缓了语气,带着歉意说:“对不起啊晓晓,我最近忙昏头了。明天帮你补过好不好?”

林余晓声音平静:“是吗?忙什么呢?你盯着和于铭远的聊天框发呆我已经看到过不下五次了,怎么了?”

“不是说补过生日吗怎么扯到于铭远了?”

“没什么事,就是最近他太忙没怎么跟我联系,我觉得有点别扭,你知道的,我们不是一般的朋友。”

林余晓点点头:“所以你最近状态不对都是因为这个?”

“算是吧。”

林余晓被杨臻大方承认的态度激怒了,她深深吸了一口气,努力克制了下情绪:“于铭远于铭远于铭远,你的世界里除了他还有别人吗?”

杨臻先是不说话,时间在他们两人之间沉默的对峙里被一寸寸拉长。

“于铭远是我的好朋友,你是我的未婚妻,你不用和他比。”

“是不用比,还是我根本就比不上他?”林余晓眼睛死死盯着杨臻,一个字一个字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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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更3200字!!!(傲娇脸

第43章 分手

林余晓并不想听杨臻的回答,她接着问:“我们什么时候结婚?”

“你想什么时候就什么时候。”

一直被林余晓死死压住的那些不甘,恐惧以及强烈的恨意在此刻如同煮沸的水一样咕嘟咕嘟冒出泡来。她以为于铭远的存在是他们之间所有问题的根本来源,只要于铭远离开,一切就可以回到正轨。

可他们的关系从一开始就是一辆偏航的列车,载着他们通往不知名的目的地,无论林余晓如何努力都不可能再回到正确的位置上。

“我想什么时候就什么时候?”林余晓自嘲地扯了扯嘴角,“那我想明天就去领证可以吗?”

杨臻的反应在林余晓的预料之中,这是今晚杨臻第二次这样长时间的沉默。

他站在那里什么都没说,林余晓就明白了他是什么意思。

“从我提出把我爸妈接来南城聊婚事到今天已经过去小半年了,你用了各种各样的理由来拖延。于铭远要出国,公司工作要交接,项目上出了问题,哪一项拎出来都比我们结婚的事重要。我在你这里€€€€”林余晓伸出手指戳了戳杨臻的心口,“我是什么呢?”

“既然你不想结婚,当初何必答应我。”

林余晓满脸的泪水,说出口的每个字都是对杨臻的控诉。

杨臻无从反驳,此刻他心绪繁杂不堪,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能够让林余晓冷静下来。杨臻从始至终的沉默让林余晓更加失望,她慢慢抬起手抹掉了脸上的水痕:“算了,杨臻,分手吧。”

林余晓说完这句话就转身上了楼,等她提着行李箱下来的时候,杨臻还保持着同样的姿势垂着头坐在客厅的沙发上。

看林余晓要走,杨臻这才有了反应,他站起身拉住林余晓的手腕:“话要说明白。”

“还不够明白吗?等你想清楚是不是要结婚再来跟我谈。”

“你想结婚我们可以坐下来商量,没必要用分手来威胁我。”

林余晓被气笑了:“你觉得我在跟你使性子?杨臻你就是个傻逼!”

说完,林余晓甩开杨臻的胳膊就要往外走,杨臻再次拦住了她:“现在太晚了,你住在这儿,我走。”

杨臻拿着车钥匙和钱包出了门,凌晨的街道空旷,初夏的风带着些许暖意,但无论如何都吹不暖杨臻此刻有些冰凉的手指。

不可否认,当林余晓问出那个她是不是比不上于铭远的问题时,杨臻的第一反应竟然会是€€€€是的,没有人能比得上于铭远。

林余晓是他选定的要携手相伴的伴侣,于铭远是他最好的朋友,这两种角色之间本不该有任何冲突。

杨臻脑袋里跑马灯一般回放着他和林余晓从认识到现在的所有画面。

诚然,他对林余晓是有感情的,若说感情有多么深刻,那倒不见得。在生日会上,他答应林余晓的求婚,一方面是觉得林余晓确实合适,而另一方面也有被架到那个位置上不得不点头的无奈。

不是完全的心甘情愿,所以对林余晓不是百分之一百的尽心。

不论跟谁结婚最后结果都差不多不是吗?无论最初的感情有多浓烈,五年十年后也会归于平淡,所以爱不爱不重要,合适最重要。爱情对他来说是锦上添花的东西,他在意的、想完成的事情有那么多,不该被爱情这种庸俗的事物绊住脚。

杨臻和林余晓陷入了冷战,说是冷战其实也不恰当。林余晓提了分手,杨臻没答应,可分手这种事情只要一个人做了决定就行,另外一人同不同意并不影响结果。

杨臻开始犹豫,他知道解决这件事情的唯一办法就是立刻答应林余晓结婚,但他一想到要和林余晓结婚,绑在一起几十年,他总会莫名其妙地想到于铭远。

于铭远和林余晓似乎站在天平的两端,等待他做出最终的选择。

“操,烦死了。”

杨臻努力地把脑袋里这种离谱的想法抛掉,为什么要在林余晓和于铭远之间二选一,他总觉得自己有些事情没想到,但一时也抓不住那点头绪。

可假如他不和林余晓结婚,然后呢?最终不还是要找到另一个合适的人在一起吗?他是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人,是循着那条在众人看来无比正确的人生轨迹一步步走到今天的。难道他要因为自己心里的那点别扭放弃本就规划好的人生吗?

杨臻抓了抓头发,把钢笔随意地丢在桌子上,墨迹散开,弄脏了王小星刚刚放在他桌子上的文件。

杨臻之前不曾关注过于铭远是否主动给自己发信息这件事,当他开始计较起来的时候,他就发现于铭远的冷淡并不是他的错觉。

这种冷淡很刻意,且有一定的规律可循。于铭远不会主动分享近况,但是隔一段时间会发来一些不疼不痒的信息,比如“早安”,“今天下雨了”,“伦敦的猪肉好难吃”之类,这种冷淡循序渐进,似乎是为了给杨臻建立耐受一般,从一天一条变成两天一条,最后变成一周一条,他好像是用这个来证明自己一切如常,对杨臻的冷漠只是太过忙碌的缘故。

杨臻冷眼瞧着,努力在记忆里翻找,却始终找不到于铭远这样做的原因。

杨臻没再主动联系过于铭远,于铭远偶尔发来的信息他也没回,他和于铭远的对话框就此沉寂了下来。杨臻赌着一口莫名其妙的气,但于铭远对这一切毫不知情。

很快两周的时间就过去了,杨臻和林余晓之间的事情尚无定论,林余晓从公寓又搬回了自己家。她在公司里遇上了杨臻,会很客气地打招呼,但不会再趁着公事在杨臻的办公室逗留,只为和他聊一下午饭或者晚饭吃什么。

好在平时他们就有意隐藏,因此这种不尴不尬的气氛并没有引起大家的注意。

杨臻现在独自住在清平区的公寓里,林余晓搬走后,整栋房子显得十分冷清。

这种冷清使他猛然想起于铭远刚刚从这里搬出去时他的心情。

那时他一直失眠,经常折腾到半夜两三点才能睡着。直到林余晓搬进来,失眠的情况才有所好转。

但此时,杨臻在他睡习惯了的大床上辗转反侧无法入睡,房间里只开了一盏床头灯,昏黄的光铺满整间卧室,杨臻翻了个身,视线落在那盏灯上。灯的形状是一只猩猩,面目很狰狞,灯泡安装的位置也很诡异,在猩猩的两块胸大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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