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穿到异世界卖烤肠 第239章

最近他时常装着糖。

因为他发现经常有精灵会看他,想起他爸爸在金森林的口碑,还有精灵们对他妈妈的照顾,夏阳就忍不住想做点儿答谢补偿。

不过他发现精灵们在生活上很精致,喜欢各种精美的手工艺品,喜欢音乐,喜欢漂亮的器皿,喜欢穿精致的衣服,但在吃上面,意外还挺简单的。

当然,食材他们会处理得很精细,摆盘也很漂亮,但是味道都很清淡,种类也很匮乏,吃来吃去就是那几样。

果子、鱼和一些口感比较清脆的草茎、树叶。

原汁原味的。

但精灵没有点厨艺技能点,对食材基本不加工,那些菜哪怕用无比精致的器皿装着,它吃起来还是特别没滋没味。

夏阳住了几天,都要理解他爸为什么离家出走,瓦登为什么把他们送到打声招呼转了一圈儿就跑了。

这日子……

要淡出个鸟啊!

除了能吃鱼,都快赶上苦行僧了。

人家庙里还吃豆腐吃炒菜呢。

成千上万年这么过,换他他也想跑。

之后,他总算发现这群仙气飘飘不食人间烟火的精灵们还是有点儿口味偏好的。

他们喜欢吃熟透了很甜的果子。

哪怕那些果子一碰就要破皮,吃起来让他们完美的用餐礼仪大打折扣,但他们愿意不怕麻烦地吃。

夏阳猜他们大概是喜欢甜食。

想了想,他在兜里装了把糖,路上偶遇谁,就打个招呼送两块糖。

一来二去的,他都快和经常在图书馆看书的精灵们混熟了。

夏阳也确定了,精灵们口味果然偏甜。

再之后,也不知是因为他是“散糖童子”,还是好奇他的人特别多,每天走在路上都能遇到十好几个精灵,他兜里准备的糖也不得不跟着变多。

万一发生了给这个却不给那个的情况,多尴尬。

此时夏阳还不知道他和路德维格到图书馆查魔法书、路德维格亲自教他魔法在金森林有多新鲜。

路德维格是近几千个白风季来金森林最出名的冒险者,虽然人不在金森林,但金森林布满他的传说。

叛逆、自我、强大的纯血,一向是不怎么慈爱的。

他突然有了孩子,还亲自教孩子学魔法,从基础的魔法常识开始教,简直是掀翻金森林的大新闻。

连已经许久不出门的精灵都跑出来偷偷看了。

谁能想到啊,路德维格教人还挺有耐心的。

夏阳从口袋里掏出还没送完的一把糖,给路德维格自己挑。

精灵们偏爱水果糖,他妈妈喜欢奶糖,路德维格看了看,也选了奶糖。

似乎这样他这个爸爸在夏阳心里就能和妈妈持平了。

夏阳把剩下的糖放回兜里,突然问:“你其实是想让我学魔法的吧?”

“嗯?”路德维格含着糖疑惑地看他:“为什么这么说?”

夏阳:“要是你真的一点儿都不想让我学魔法,你干嘛非用蜜蜡封印我的翅膀呢?”

是买不起水晶吗?

还是不能挑点儿隔绝效果更好的石头了?

干嘛非要买块儿蜜蜡。

以他当年的工资,去挑一块儿品质这么好的蜜蜡,可是挺奢侈的。

路德维格含糖笑了笑,想了一会儿,不正经道:“你是不是被骗过不少次了?”

夏阳:“什么?”

路德维格:“怎么突然这么警觉了?”

夏阳:“……”

路德维格:“小时候明明很好骗的。”

夏阳又想弑父了,深呼吸,咬牙道:“好好说!”

路德维格投降,靠在树根做的木椅上,看了夏阳一会儿,叹气道:“我现在还是觉得或许你做个单纯的人类会更幸福一点儿,但是,到底怎么样更好呢,我也不知道……”

“我能弄明白已经消亡的古魔族是如何湮灭在荒野的,能复原已经消失的秘术和禁术,能通过荒野遗留的蛛丝马迹推断比古魔法时代更久远的远古历史,但是我不知道到底让你做精灵还是人类会更幸福。所以……我只能交给你自己来选了。”

拿走了骨头,却没有拿走翅膀。

封印了翅膀,还大费周章在人类世界千挑万选找到了能保持翅膀不损伤的蜜蜡。

把吊坠给了夏阳,又不告诉他里面装了什么东西。

生怕他不戴,故意强调过这是庆祝他出生、满月的礼物。

甚至还用了复杂的高级魔法来封印,保证夏阳即便发现了有异常,在人类世界也绝对打不开吊坠。

如果他一辈子发现不了,这个吊坠又能保护他一辈子不会受外伤。

那块儿吊坠上附带的高级魔法虽然不如银龙的鳞片,但足以让夏阳在人类世界平平安安。

但是,假使他能在这么苛刻的条件下依旧学会了魔法,发现了这边的世界……

这就是命运吧!

路德维格抑制着他心底的一点儿震动,“我很高兴能在这儿见到你,也很高兴你选择了荒野。”

夏阳没好气道:“嗯,我也谢谢你没把景区的空间缝隙封印严实。”

路德维格愣了下,随即爆发一阵大笑。

夏阳看得好无语。

不了解路德维格的时候就算了,这些天他都看见路德维格的魔法造诣有多深了,再想想他在景区打工了那么多年,还能想不明白为什么景区随便一开发,人类随便一施工就能把路德维格布置的封印给搞坏吗,再想不到他就是真傻了。

“你有一句实话吗?你故意的吧?就为了把我坑过来?你知不知道我才过来的时候一点儿魔法不会?你就不怕我死在荒野吗?”

路德维格:“不会,你可是精灵,荒野的魔法族不会杀死精灵。”

“那魔兽呢?!”夏阳忍不住捶桌子了,“还有那些魔法族,就算他们不会杀我,抓走我呢?囚禁我呢?”

“荒野上的每个生灵想要生存都要冒险,所以我倾向将你留在人类世界。”

他信个鬼!夏阳怒道:“你是不是亲爹?!”

路德维格无辜道,“你也太小看我留给你的吊坠了。”

“我才来的时候差点儿就死了!”

“不,你一定没有遇到过真正的生命危险。”

“……”夏阳咬牙,“我能好好活到现在是因为我遇到了赫尔伯特!把我的糖还给我!”

路德维格无赖道:“吃完了。”

夏阳从兜里掏出一颗奶糖,啪一下拍在桌上,“你老实回答我一个问题,糖给你,如果再骗我,以后一块儿糖都没了。”

路德维格:“想问什么?”

夏阳:“你们走之前,什么都不告诉我,到底是你还是我妈的主意?”

路德维格颇为意外地看他,“怎么这么想?我以为你会问我留给你的那张卡是怎么来的。”

夏阳盯着他,把糖收走,“还是继续补习魔法吧。”

路德维格无奈又苦恼地再次感叹,长大的儿子不好骗了。

“夏阳,你妈妈是想回去的,当初我劝她来这边试试,她只是想来这里治病,但是没有谁能保证到了荒野一定会平安无事,我留给你的钱和那封信,是以防万一。”

万一他们没能回去,留的钱至少够夏阳读书。

只是没想到万一真的发生了。

他能治好她的病,但是还是救不了她的命。

在那之前,路德维格都没想过他到底有多爱她。

荒野遍布生死。

魔法族也没有人类那么多愁善感。

何况他还是永生的纯血精灵。

二十年相处,对他而言只是一瞬眨眼。

若在她和夏阳之间做选择,他也应该选有他血脉的夏阳才对。

只是回过神来,他已经带她到了金森林。

还没告诉她,他用了共享寿命的禁术。

夏思宁在金森林待了半年多都以为她只是在治病。

她一心想回家的时候,不知道他已经支付了一半的寿命。

这就是爱情吗?

路德维格依旧觉得他不懂爱情。

他只是见了太多对生死淡漠的同族,已经不理解生死的界限,忽然不舍得一个求生欲望那么强的女孩就那么死了。

她想活着。

从他们第一次见到时候他就看懂了她对活着有多么热烈。

他拥有了无尽的寿命,已经意识不到时间的珍贵,而她把活着的每一秒都视如珍宝。

如果让她就那么死了,他一定会一辈子遗憾。

他不想遗憾。

如果爱的人都在眨眼间失去,那么永生还有什么意义呢?

半个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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