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显然有点吃他这一套,但是马上原谅又显得太没有面子,只能勉强板着脸,把目光移到一起进门的钟翊身上。
这看了一眼,他便觉得钟翊的脸有些眼熟。但这个人发型梳得利落干净,穿着昂贵板正的定制西服,腕上戴着7位数的陀飞轮表,手工皮鞋上连灰尘都没有,俨然一副商业精英的样子,实在是和自己想起的那个少年相差甚远。
他没敢认,于是只是浅浅点头当做招呼,又转过去向着林€€横眉冷对,气哼哼地说了句:“进来吧,这么慢,菜都快凉了。”
钟翊跟着林€€走进餐厅最里面那间熟悉的私人包厢坐下,梨花木的餐桌上已经摆好了四菜一汤,都是林€€来之前点的。
林€€中午没怎么吃,这会儿坐下是真的有点饿了,他用一旁架子上备好的毛巾擦了擦手,刚刚拿起筷子,包厢的门就被粗暴地拉开了。
舅舅板着一张脸亲自端进来了两碗米饭,重重往餐桌上一搁,双臂抱胸跟尊大佛一样站在林€€身边,完全无视了钟翊,问:“好几年不来,我还以为你忘了自己还有个舅舅了,今天怎么又突然想起来我这儿了?”
被诘问的人捏着筷子笑了笑,林€€其实完全不怕这个舅舅,从小到大,家里的长辈他谁也没怕过。小时候也就他妈妈薛女士还能管管他,但后来,薛女士自己先不要他了,他便彻底成了这家里没大没小的泼皮无赖。
林€€没回答舅舅的问题,筷子尖戳了戳面前的笋片,反问道:“我妈呢,最近是在观里,还是又去哪里云游了?”
薛承飞脸色立刻风云变幻,他总是很怕林€€问起妈妈。从林€€6岁那年,第一次抱着他的大腿哭着喊着“舅舅,我要找妈妈”的那天起,“妈妈”这个词就变成这对舅甥之间的禁语。变成了林€€的梦魇,变成了薛承飞的齿枷,最后无可奈何地变成了林€€拿捏薛承飞的软肋。
薛承飞明知道林€€或许是故意的,但态度依旧软化了下来,他放下抱在胸前的手臂,手脚几乎有点局促地动了两下,回答林€€:“年前就走了,说是去普陀山清修,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
林€€点点头,语气平静地喃喃道:“蛮好的,那里冬天比申州暖和。”
薛承飞点头附和了句,说:“你妈妈怕冷,往年在申州过冬总要病一两次,你这体质也遗传她了。你今年呢,冬天生过病吗?”
钟翊在这对舅甥对话时努力装作空气,沉默着给林€€布菜:鸡肉去了皮,鱼剔好骨,都放在碟子里,又盛了一碗热的花胶螺片汤推过去。林€€看见了,伸手将汤碗接过来,慢慢用汤匙尝了一口才回答舅舅:“低烧了几天,已经好得差不多了。”
薛承飞有点担忧,念叨:“你总这么感冒发烧的不是个办法。”
想起了什么,又说:“我记得你年年冬天都要发烧一段时间,就有一年冬天没生病,活蹦乱跳的,天天带个穷小子来我这里吃饭。我看啊你底子根本就不差,是不是林褚垣不给你吃饱才生病的啊?我找他去!”
这花胶螺片汤头很鲜,林€€一口气喝了半碗才放下碗,抽空去拦住他风风火火要去找他爸干架的舅舅。林€€把话题扯开,神色淡淡地提醒:“你说的那穷小子也在这儿。”
薛承飞愣了一秒,半信半疑地转过脸,眼看着钟翊站起身,伸出一只手,对着他露出一个礼貌又纯良的笑容,说道:“舅舅好,好久不见。”
薛承飞慢半拍地伸手同他握了握,又忍不住将钟翊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最终朝着正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吃笋片的林€€惊呼:
“你终于还是包养他了?”
第12章 十二
薛承飞第一次见钟翊,是在林€€大一升大二的那个暑假。
那一年他的姐姐、林€€的妈妈薛承雪从海西回了申州,一个人住在月鹿山的院子里。原本她是没有知会丈夫和儿子的,只有薛承飞一个人去接的机,林€€却不知道从哪里听说了妈妈回申州的消息,半夜敲开了舅舅家的大门。
那晚申州下着大暴雨,林€€的车进不了薛承飞小区的地下车库,他只能把车停在路边冒雨从小区门口跑进去。薛承飞穿着睡衣拖鞋给外甥开了门,眼见19岁的少年穿着一件白色的短袖衬衫,布料贴在单薄的身体上,他冷得打抖,从头到脚都湿透了,发丝衣摆噗噗地往下砸着雨珠。光是在薛承飞家门口的地毯上站了一会儿,脚下就积了一滩的水。
那副模样把薛承飞吓了一跳,赶紧把林€€拉进门,找了毛巾和干净的衣服让他换上。林€€不肯换,也不接薛承飞给他倒的热水,黑亮的眼睛像是被盖在水下的小小火苗,烫得薛承飞竟不敢直视他。
林€€那会儿还很犟,瞪着薛承飞的模样像头初生的小兽,开门见山地问:“舅舅,我妈呢?她现在在哪儿,我知道她回来了。”
薛承飞夹在这对母子中间两头不是人,为难地拿着干毛巾给林€€擦头发。
他比林€€才大13岁,薛承雪生林€€那年薛承飞刚上初中。他知道姐姐因为家里安排的相亲,嫁给了一个做生意的男人,都快新千年了还半盲婚哑嫁,出嫁那日怎么会开心。
薛家算得上是书香世家,薛承飞的爷爷留过洋,也在申州大学里教过书,奶奶是爷爷留学时认识的同学。薛承飞的母亲是医生,父亲学历也很高,本以为他会和爷爷一样在学校里待一辈子,却趁着改开的风口下海经了商。
薛承雪嫁人前一年,薛父做外贸亏了不少钱,薛家几十年的积蓄打了水漂。那时候薛承雪原本在哥伦比亚大学学艺术,美国、纽约、艺术系,几个烧钱的要素占全了,她一年的支出抵得上那时候申州普通家庭的一栋房子钱。父亲打来越洋电话,说无法支付她下学期的学费,但并不是没有办法。
他想到的办法就是让薛承雪回国结婚,嫁给林褚垣。林褚垣能替父亲还债,也能供她在纽约读完大四。
薛承雪同意了,在大三升大四的暑假回国和林褚垣办了婚礼,薛父保住了公司,她自己保住了学业,薛承飞也升入了初中,好像所有事情又重新步入了正轨。
一切的转折在于,薛承雪在毕业之前怀孕了,她怀上了林€€。林€€的到来是个十足的意外,林褚垣的事业重心在申州,无法去美国陪产,而薛承雪也不愿意为了怀孕休学。
林€€懂事后曾经在外公外婆家里见过妈妈挺着孕肚拍的毕业照,他和妈妈长得很像,一样白皙且高挑,尖俏的小脸,上挑而锐利的眼睛,睫毛长长的,是非常标准的亚洲美人长相。照片里薛承雪微微隆起的小腹将学士服撑起饱满的弧度,她好像不太在意自己怀孕的状况,染着金色的头发,脸上是同学留下的彩绘,甚至还穿着高跟鞋。
毕业后的薛承雪和林褚垣以及薛家都爆发了激烈的争吵,她想留在美国,但薛家和林褚垣都要求她回国待产。
在经过少年薛承飞记忆里漫长的、无休止的争吵之后,最终姐姐妥协了,她答应了回国,并且至少待到小孩满两岁之前都不会再去美国读研。
或许因为婚姻就是勉强的,也因为林€€从胚胎时期开始就没有得到母亲的期待,薛承雪在生下林€€之后得了很严重的产后抑郁症,甚至在月子里就想过自杀。
最后薛承雪被锁在了家里,林褚垣太忙了,忙到没有时间去关心她的心理状况,只能不停地请保姆和医生陪伴她。那时候薛承飞经常在学校放学后去林褚垣的别墅里看姐姐,看到她漂亮时髦的姐姐变成了自己不认识的样子。
她头发很久没打理了,当初染的浅金色变成了枯黄的杂草,和头顶长出的黑发有明显的分层,看起来邋遢又尴尬。脸上也不再化妆,有明显的浮肿痕迹,眼下青黑,白皙无暇的皮肤开始长斑,嘴唇干裂起皮,和毕业照上的样子完全是两个人。
薛承雪看见薛承飞就会哭,她抱着年幼的弟弟,依附着还不足一米七的少年单薄的肩膀,无视隔壁婴儿房里林€€的哭嚎,悄声地让他救救姐姐。
“阿飞,救救姐姐,带姐姐走吧,求求你。我不想要小孩,我不喜欢林褚垣,放过我吧,让他们放了我……”
薛承飞的校服肩膀被她的眼泪打湿了一块儿,那时候已经是深秋了,西服制式的外套料子很厚,深红的布料被泪水浸成绛色,从肩头一直蔓延到胸前。
之后他偷偷回去求了父母,也求了爷爷奶奶,最终能做到最好的,也不过是把薛承雪从林褚垣的别墅接到了自己家里。
回家之后薛承雪开始积极地看医生,也每顿都按时吃药,抗抑郁药物里的激素让她不受控制地发胖,原本孕后都仅有100斤的体重半年之内涨到了140斤,及腰的长发也剪短了,他的姐姐变成了他不认识的人。
后来林€€学会走路说话了,尽管薛承雪几乎没有管过他,但他学会的第一个词依旧是“妈妈”。薛承飞是除了保姆以外带林€€时间最长的人,林家的人总是太忙,而薛家,除了薛承飞好像又没什么人喜欢他。
尽管他长得很可爱,而且和姐姐非常像,但姐姐依旧不愿意抱一抱他。
薛承雪在林€€过完两岁生日的第二天,递交了哥伦比亚大学研究生的申请,因为脱离学业与社会太久,并且精力不济,又在申请两年之后才拿到母校设计系的研究生offer。
姐姐回美国的那一年薛承飞升了高二,寒假里他一个17岁的未成年带着4岁半的婴儿,挂着无陪护儿童的牌子,从申州飞去纽约看姐姐。原本他打算一个人去的,同姐姐说的也是来的只有他,林€€是哭闹着非要跟着他的小跟屁虫。
薛承雪在机场接到这对舅甥的时候对薛承飞发了好大的脾气,大庭广众之下几乎招来了执勤的警察。小小的林€€坐在他的行李箱上想哭又不敢哭,喏喏地叫着“妈妈”。
林€€太喜欢薛承雪了,那是一种仿佛被诅咒般的爱。年少的薛承飞总是想,如果林€€生在一个正常的健康家庭,有一个也同样爱他的母亲,应该会成长为全世界最幸福最听话的小孩。可惜薛承雪不爱他,甚至懒得分给他一丝一毫的耐心。
这种不耐甚至不基于林€€的父亲林褚垣,而仅仅针对林€€。薛承雪曾经向林褚垣提过很多次离婚,但都以公司上市的风口、或是董事会动荡的借口被堵了回来。好在林褚垣在林€€长大后并没有限制她的人身自由,她和林褚垣也并非势同水火,这件事便逐渐被她放下了。
严格来说,薛承雪是有时间和耐心去敷衍林褚垣的,但这一点怜悯与施舍并没有恩泽到林€€身上。
林€€的整个成长期好像一直都在追逐着并不爱他的母亲,包括7岁只身远渡重洋去美国读书也是为此。
薛承雪并不接纳他,林褚垣为了让他快速融入美国社会,替他找了一个看起来安稳健康的美国中产白人住家。他的homestay和学校都离薛承雪生活的地方不远,不过薛承雪不会陪他吃饭。
林褚垣原本以为他倔得像头小牛犊一般的儿子也会跟他母亲一样,至少在美国读完大学。最初他觉得这样并没有什么不好的,林家需要一个继承家业的孩子,而一路读美国名校毕业的林€€将会是最好的也是唯一的人选。
直到林€€14岁那年,他揣着口袋里仅剩的7美刀,坐了转了两趟机的漫长航班,独自从纽约回到了申州。
纸一样瘦的少年从机场打车回到别墅的时候也碰巧是个深夜,他没有人民币付车费,于是只能让司机在门口等着,叫醒了在二楼卧室睡觉的父亲。就是那个晚上,林褚垣才开始重新审视他与林€€的从前浅薄的、被忽视的、不健康的父子关系。
林€€从回国直到19岁都再也没有见过妈妈,这几年里他又长大了许多,渐渐明白了产后抑郁症与母亲后期严重的双相情感障碍。他顺利地考学,读了一个体面的大学,和林褚垣相处良好,看起来再也不偏执地想要找妈妈。
可他还是在那个雨夜敲开舅舅的家门。
薛承飞到底没把薛承雪的住址给林€€,只告诉他:“你妈妈偶尔会来我的餐厅吃饭,但什么具体什么时候过来我也不知道,你可以碰碰运气。”
薛承飞在申大附近包了两个山头的茶园,茶园里开了一个逼格很高的私房菜馆,餐厅名字是林€€读高中的时候起的。薛承飞来找林€€起名的时候他正在背苏轼的“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便跟舅舅说餐厅叫“临江仙”吧。
“临江仙”开在茶园半山腰,车开不进去,每次去得把车停在门口步行进去。林€€刚去申大读书的第一年里总嫌过去太麻烦了,从不去那边吃饭。
大一升大二的暑假,林€€不必待在学校,却每天都从静园不厌其烦地开车加步行过去吃饭。
夏天里恰逢钟翊也没有回青河,为了赚去美国的生活费,他在申州找了份暑期工。假期学校宿舍住不了,于是钟翊在打工的附近租了一个老破小的地下室,每个月300块钱。申州夏季多雨,他的墙壁和床单都总是湿漉漉的。
那时候林€€和钟翊已经有点熟了,钟翊帮林€€在不作弊的情况下全A通过了期末考试,换来的是林€€暑假依旧帮他补习口语的承诺。
林€€经常把他约在那个茶园餐厅,时间通常是晚饭。因为钟翊打工要6点才下班,赶到餐厅时会接近7点,林€€永远坐在同一个包厢等他,斜斜地靠在榻在玩手机或者平板,样子像是不知道等了多久。
钟翊曾经向餐厅年轻的老板悄悄提过想要付一两顿饭钱,却被老板笑盈盈递过来的账单震住了手脚。
好贵,一顿饭钱他打两个月的工不吃不喝都付不起。
老板看他的样子也没有刁难,只是默默把账单收回去,拍了拍钟翊彼时还单薄的肩膀说:“没关系,林€€来吃都不给钱的,别有负担。”说话时他朝走廊尽头紧闭的包厢门看了一眼,转头垂着眼睛凝视了钟翊一会儿,补充了一句:“你有空的话,帮我多陪陪他,就当抵饭钱了。”
第13章 十三
大一的暑假钟翊为了打暑期工晒黑了好多,他没有人脉,找不到什么体面的好工作,还要兼顾学习,几方考量下来时间稳定并且工资不错的就是去做大型超市的搬运分拣员。每天早上7点上工,下午6点下班,扒去午休时间一共十个工时,没有保险没有合同,月休4天,一个月能领3200块钱。
对他来说已经不错了,但还不够林€€买件短袖穿的。
钟翊夏天就两件短袖来回换,他打工经常在户外,又是力气活,所以出汗多,通常到中午的时候身上已经湿透过一回了。上工管一顿饭,每天中午会发一份廉价的盒饭,好在由于天气热老板怕有人中暑,饮用水倒是无限量供应的。
他吃饭休息的仓库没有空调,就几台大电扇聊胜于无地吹着,库房太大货又多,只有走到特定的地方才能吹到一阵并不凉爽的风。这里兼职的人除了钟翊还有另外三个男人,年纪比他都稍微大点儿,钟翊话少又不会来事儿,人家和他没什么话说。
钟翊租的房子离打工的超市很近,每天步行上下班只需要十几分钟。他长得挺好的但外型又实在穷酸邋遢,特别是每天下班时都带着巨大的汗味,走在路上经常有女孩儿离得远时使劲盯着他,等走近了又恨不得退避三舍。
他的晚饭通常在路上买两个包子馒头就解决了,除非是林€€找他的日子。
林€€最初依旧每周约钟翊一次。每到和林€€约好的日子,钟翊早上上班前会再带一套干净的衣服。下午六点准时下班后,借用超市的卫生间和保洁阿姨洗抹布的肥皂,把自己一身难闻的味道囫囵洗掉,脏衣服塞进包里,然后坐上去茶园的地铁。
这个时候地铁里愿意看他而且靠近他的年轻女孩儿们就更多了,他甚至某次在车厢里安静站着,默默温习林€€上次讲的重点时,还被要过微信。
钟翊当然没给,但拒绝的借口实在太拙劣了,他说自己太穷了没有买手机,把女孩气得脸上青一阵白一阵的,跺跺脚走了。
不过那天晚上钟翊的手机竟然真的坏掉了,这让他意识到人确实不能随便撒谎。
那天钟翊到“临江仙”的时候,林€€点的菜已经上了。
林€€总是吃得很少却点的很多,店老板也喜欢出了什么新菜色都给林€€上一遍。虽然林€€并不会给菜什么很高的评价,但总有钟翊负责光盘,没扫老板的兴。
桌上照例摆了六个菜和满满一木甑的米饭,林€€懒懒地躺在墙边的榻上,靠着一个巨大的苏绣抱枕在玩手机。他当天运气很好,在钟翊来之前刚好碰上了薛承雪,薛承雪看起来没有年轻时那么讨厌他了,不过也可能是快忘记他了。
林€€彼时站在走廊里和薛承雪对视,他发现妈妈脸上有了明显的岁月的痕迹,但身材恢复了生他之前照片里的苗条轻盈。黑发一丝不苟地挽成一个髻,穿着质地很好的旗袍,皮肤白皙面孔姣好,有一副从来没生过小孩的骨感与优雅。
薛承雪第一眼其实没认出林€€,毕竟他们上一次见面时林€€才14岁,直到林€€低声喊了句:“妈妈。”
薛承雪对他点点头,好似不想和他多聊天,也对他没有普通母亲的关心。林€€想同薛承雪吃一顿饭,被拒绝了。
“不吃了吧,我不乐意和别人一起吃饭。”薛承雪的口味很西式,薛承飞特地为她做了沙律和红酒牛肉。这一点林€€和她就非常不像,尽管在美国待了7年,林€€始终很讨厌吃白人吃的东西。
钟翊吃饭时发现林€€看起来心情很好,食欲也比往常好一些。从前他们在一起吃饭时,钟翊吃完第三碗饭了林€€却第一碗都没见底,他吃得慢且少,钟翊吃得快却多,节奏倒是很合拍。
林€€慢悠悠夹菜时很有闲心地打听了两句钟翊打工的地方,钟翊埋头吃饭,不是很想说得太详细,含糊地回答:“就是在一个超市,永光路那边的好客来。”
林€€点点头,没发觉钟翊的回避,拿眼睛打量了一会儿桌对面吃得很香的人,发觉他那件黑色T恤的肩头被磨出了一个洞。桌子不宽,林€€直接伸手过去摸了一下那块破洞的料子,温热的手指触到了钟翊硬挺的锁骨边缘。
钟翊被他的动作吓了一跳,放下手里的碗猛然抬起头来,嘴里的饭没有咀嚼就直接咽了下去,他讷讷地看着林€€,问:“怎么了?”
林€€神情坦然,用食指戳了戳破洞的地方示意他自己看,解释:“衣服烂了,怎么回事?”
钟翊抬起左手,用掌心遮住那个不大的破洞,不自然地搓了搓。这件短袖是他去年来申州之前,在青河的镇子上买的,是很便宜,但化纤涤纶的料子本就应该更结实耐穿一些,不至于到第二个夏天就烂了。主要还是因为他最近搬货太多,有些木箱子毛边粗糙,扛在肩上把衣服划烂了。
烂衣服其实更好穿来干活,因为怎么糟蹋都不会心疼了,钟翊原本可以很坦然,却不知为何又生出一刻强烈的羞恼,满脑子充斥的念头竟然是€€€€看来这件衣服以后来见林€€不能穿了。
“工作的时候……不小心弄的吧,我今天回去换掉。”他回答得支支吾吾的,手掌依旧没有从肩膀的破洞那里放下来。
于是林€€碰巧又看到了他手指上的擦伤。
林€€快速又短暂地锁了一下眉头,右手掌心向上朝着他,指挥道:“手放下来我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