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疯了言情文男主 第24章

孟梨深呼口气,迅速整理了一番心情,然后重振旗鼓。他扭过身子,和常衡面对面。

“我其实也挺喜欢叶姑娘的。”孟梨道,“我并不讨厌她,真的。”

常衡牵了牵唇角,果然,孟梨也是喜欢叶姑娘的,也是,叶姑娘那么好,孟梨又怎么可能真的会讨厌她?

或许是因为自己的存在,所以才导致二人之间生了嫌隙罢。

“她长得漂亮,又落落大方,聪明还懂事,很难让人不喜欢吧。”孟梨又道,所以,就连身为出家人的常衡,都沦陷了,也在情理之中,他又忍不住望向叶簌簌怀里抱的拂尘。

常衡也望了过去,低声道:“是啊。”叶姑娘真的很招人喜欢,她似乎特别害怕会被同伴抛弃,连睡梦中都要紧紧抱着他的拂尘。

殊不知叶簌簌已经醒了,正好听见孟梨说喜欢她的话,顿时脸都微微有些红。

“我只是……只是在想,以后能不能不要丢下我?”孟梨心里默念了一百遍,为了回家,回家,回家,终于鼓足勇气开了口,“不管是做什么事,能不能不要再丢下我一个人?”

他这话藏心里好久了,实在是不吐不快。

不是矫情,但他真的很讨厌处处被人忽视的感觉,就好像他是空气,他是透明的,这让孟梨觉得很不安,他本来就是来自于异世界的亡魂,被人忽视,就好像他根本就不存在。

那种孤独感,才是令孟梨感到难过的根源。

常衡听见此话略显诧异,他竟不知自己何时有丢下孟梨一个人了。

是指采果子么?

他当时见孟梨睡得很熟,不忍心叫醒他,而且体谅他生病了,才没带他去,本来也不打算带叶簌簌去,可是叶簌簌醒得早,还说知道哪里的果子长得最好。

所以二人才一道去了,叶簌簌一路上都在嘀嘀咕咕,说孟梨最近生病都瘦了,也没吃到什么好的。采来的果子不多,常衡没吃,叶簌簌倒是吃了几个,但都是挑不好的出来吃,好的全留给孟梨了。

不料就因为这点小事,竟惹孟梨赌了一路的气。

想来,孟梨是想和叶簌簌一起出去采果子吧。

常衡觉得,孟梨有时候真的很孩子气,但还是真心实意地说:“是贫道疏忽了,往后,再也不会了。”他不会介入他们的,孟梨大可放心。

话一下子就说开了,孟梨心口赌的那口闷气,也瞬间消散了,他又可以开开心心跟道长说话了。

但为了不影响叶簌簌睡觉,他只好离常衡近一点,再近一点,几乎是贴着他的耳朵讲悄悄话。

讲的都是冷笑话,他发现常衡的笑点很低,不管他说什么,常衡都在笑,笑起来五官很柔和,看起来很平易近人的样子,真不明白,常衡明明那么温柔,为啥杀起妖来,就跟变了个人似的。

孟梨睡醒一觉,这会儿精神好得很,越说越来劲,只当是培养感情了,说到最后才发现,自己跟猫一样,几乎完全坐在了常衡怀里,两手还按人胸口上。

这完全是动物本能,毕竟他现在是狐狸精。

透过常衡深邃清澈的眼眸,孟梨看见自己在常衡眼中,是那么神采奕奕,光彩照人,比平时漂亮好几倍。

察觉到两人姿势太暧|昧了,孟梨下意识要退出去,不料扯痛了伤口,哎呦一声往后倒去,下意识抬手乱抓一把,不偏不倚将常衡也拽了下去。

二人双双倒在地上。

孟梨的后背贴着草堆子,倒也不疼。

但尴尬的是,常衡此刻就压在他身上,虽然及时用手撑着地,可二人距离得还是非常之近!

几乎都能听见彼此的心跳声。

他都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牛劲,居然把常衡都拽倒了。

离得太近,孟梨都看清楚了常衡长了下睫,理智告诉他,趁着男女主之间的爱情还处于懵懂期,赶紧棒打鸳鸯,从中横插一脚,把常衡截胡了。

二话不说就是干!

直接亲上去!

对,就是亲!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可是,他是个母胎单身啊,长这么大,都不知道接吻是什么感觉,他只亲过家里养的小比熊。

要不然,就把常衡想象成小比熊罢,这样或许就能下得了嘴了!

孟梨紧张到脚趾扣地,即便如此给自己心理暗示了,还是下意识闭紧双眼,嘴唇抿了噘,噘了又抿。

可下一刻,身子一轻,常衡已经离开了。

孟梨噘着的嘴,甚至还没来得及收,叶簌簌就醒了,吓得他赶紧往旁边连滚带爬,然后装出什么事都没发生的样子。

叶簌簌看了看面色如常的道长,又看了看佯装镇定的孟梨,最后翻了个身,又继续睡了,但这一回,她把拂尘推开了,掌心合上的,是三枚铜钱。

这三枚铜钱是当初她在苞米地发现的,也是孟梨留下的。

她被孟梨欺骗之后,本来气势汹汹,想着再见时,一定要把三枚铜钱塞进孟梨嘴巴里,看他还怎么出口成谎,却不曾想,孟梨救了她,还不止一次。

为了救她,连性命都不顾了。

这一夜,三人各怀鬼胎,都没有睡好。

翌日,三人稍作休整,就继续赶路。

常衡说,以他们的脚程,走个三日大概就能到白云观了。

可问题是,孟梨是一步都不能挪了,他被道长包得跟木乃伊似的。

常衡说可以背着他,孟梨哪好意思啊,那太、难、看、了!

叶簌簌很善解人意,用一根发簪从过路人手里,买了一头驴。

有这头驴代步,小狐狸的后爪子总算摆脱了残废的命运。

“等我以后有钱了,我买一支更漂亮的发簪还你,一定不会让你白白破费的。”孟梨骑在驴子身上,对叶簌簌说。还有常衡的紫金小葫芦,他都记着呢。

叶簌簌:“好啊,那我等着你给我买更漂亮的发簪。”

常衡突然问:“叶姑娘,你不是说,那支发簪是你母亲留下的遗物?”

孟梨一听,瞬间就精神了,赶紧叫停,打算去把发簪换回来,开什么玩笑!

那可是别人母亲留下来的遗物!

“没关系的,反正,反正我们都是朋友嘛。”叶簌簌笑了笑,那确实是母亲留下的遗物,但留的不止一样首饰,而是一箱子。

她这么一说,孟梨反而更为难了,因为他和小系统暗地里商量好了,要在抵达白云观之前,把叶簌簌丢在半道儿上的。

“不过,你要是真想补偿我,那不如唱个歌听听?”叶簌簌背着手,走路一蹦一跳的。

这可为难死孟梨了,他天生就没啥艺术细胞,唱歌跳舞画画弹琴,一个都不行,让他跑马拉松还差不多。

“怎么,连首歌都不愿意为我唱啊?”叶簌簌拿话激他。

常衡也面带笑容地望了过来,一手拿着拂尘,一手牵着驴绳,三人行在人间的绿荫小道上,难得这么一团和气。

“那,那我就献丑了!”孟梨也不是那种矫情人,流行歌曲不会唱,那儿歌难道还不会吗?当场就唱了一首小毛驴。

早就说常衡笑点低,孟梨才起了个嗓子,常衡就开始笑,一首歌下来,孟梨觉得常衡笑得脸上都快起褶了。

叶簌簌也笑得直不起腰,她道:“孟梨,你果然没有骗人!你确实是献丑了!”

“那你行,你来?”孟梨一下倒回驴身上,整个人是躺上面的,他还没来得及惊讶,自己咋那么能,就听见叶簌簌清了清嗓子,悠悠唱了起来,歌声确实清脆悦耳。

只不过,常衡倒是没再像刚刚那样笑了,默默摸出一个果子,喂到了喘着粗气,时刻想尥蹶子把孟梨甩下来的黑驴子嘴里。

驴子吃了果子,总算安分老实多了,乖乖地驼着孟梨。

傍晚时,总算入了一座城池。

孟梨这几天要么喝清汤寡水的薄粥,要么就是吃果子,嘴里早就淡出个鸟来,一进城就左看看,右看看,想找找好吃的。

但他又身无分文。

既不像道长带有法器,也不像叶簌簌那样,佩戴着首饰,他是真的一穷二白,又不能变回小狐狸当街钻火圈挣钱。

就是因为没钱,所以,孟梨也不好意思提任何要求。倒是在路过街口时,看见有个散修盘腿坐地上。

面前一堆破铜烂铁似的东西,比较引人注目的,是一条火红色的尾巴。

叶簌簌道:“孟梨,你瞧,那个就是狐狸尾巴,应该只是普通的灵狐,不过看着颜色挺好,大概能卖两百灵石。”

“两百灵石能买多少碗面啊?”孟梨问。

叶簌簌:“一灵石相当于十个铜板,一碗清面三个铜板吧。”

那也就是说,两百灵石相当于两千个铜板了。孟梨有九条尾巴,全割下来卖,能卖一千八百灵石。也就是一万八千个铜板,天呐……他突然好富有。

“小姑娘好眼力啊,这要是九尾狐的尾巴,最起码能翻十倍。”那散修道。

“十倍啊?!”孟梨惊问,“你是说,一条尾巴能卖两千灵石?!”

散修道:“是啊,九尾狐少见,尤其是纯色的九尾狐,物以稀为贵,九尾狐的尾巴自然就贵,若是能得九尾狐的完整皮毛,只怕都能买一件上品阶的法器了。”

孟梨吃惊不已,但转念想想,也没啥可奇怪的,现代人也没少穿貂皮大衣,背鳄鱼皮包,又什么鳄鱼皮鞋的,本质上都差不多。

既然,他的皮毛那么值钱,肯定遭不少人惦记,看来日后行事更得小心些了。

叶簌簌又问:“纯色……那如果是纯白的,身上一点杂毛都没有的九尾狐呢?”

散修道:“那可不得了了,得卖到天价去!十有八、九是青丘的狐狸,那贵着呢。”

常衡微微蹙眉,十分厌恶狐狸,不过不久之前,他倒是亲手打死了一条狐狸,就是所谓的纯白色九尾狐。

管他是青丘狐狸,还是涂山狐狸,照杀不误。

叶簌簌“啊”了一声,心里特别后悔,早知道当初就该把那条该死的狐狸杀了,扒了皮拿出来换钱,这样的话,她现在就有钱请孟梨和常衡吃好吃的了。

为了节省开支,吃完饭后,就订了两间房。

叶簌簌是女孩子,自然要单独睡一间。

孟梨啥都不用做,就美滋滋地跟常衡睡一个房间了,但他没想到,就一个床,还小得可怜。

他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和常衡同床共枕啊。

就当孟梨坐在床边,暗暗纠结之时,常衡就已经在地上打好了地铺。

“你要睡地上啊?可是,可是地上凉。”孟梨磕磕绊绊。

“无妨。”常衡倒是不介意,还让孟梨早点休息。

吹熄灯火之后,孟梨翻来覆去总是睡不着,他一睡不着,就想找常衡聊几句,又怕常衡嫌他碎嘴子,在翻了第不知道多少个身之后,屋里再度亮了起来。

“对不起,我不翻身了。”孟梨感到很抱歉。他打小就这死毛病,认床。

不过常衡脾气一直很好,似乎是以为他身上的伤口痒得睡不着,索性拿过油灯照着,小心翼翼解开白布,见伤口愈合得很好,也就放心多了。

“不要抓,再过几日就能痊愈了。”常衡给他重新换布,耐心嘱咐。

孟梨点了点头,直勾勾盯着他的眼睫看,也不知道是不是灯光照的,他觉得道长的睫毛好长的,忽扇忽扇的像两把小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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