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0 布灵顿
亨平地区位于海边,到处都是大片的乡野。天气好时,总有浪花轻拍岸边的岩岸和乱石,好像老狗舔舐着主人的手指。站在陡峭的山崖上向下望,可以看见远处田野上散布的大块岩石,仿佛是从地里钻出来的一样。河水在紧窄的山谷间穿行,拼尽全力破开了一条通往大海的道路,最后从一座四十尺高的悬崖上一跃而下。到处都是在岩石间跳跃着的羊群,埋首寻觅着可以啃食的草根。几千名亨平人就在这里照料着他们的羊,间或从岩石间挖点野菜。他们的生活乏善可陈,仿佛只剩下从地里刨食,以及最基本的人际交往。
我不需要吃东西,但有人陪伴总好过形单影只。亨平人从不问问题,也从不回答问题。这是整个布灵顿最荒僻的地方,想找个城镇都难。因为这里的人们只建几栋茅草屋,然后整家人住在里面。我从没在方圆一千米内找到超过二十个家庭。
这种相互隔绝并非出于天性,而是为自然所迫。因为土地贫瘠,不足以支撑很多人聚集在一起。而人们竟也不觉得贫穷,大概是因为左邻右舍的生活都一样简朴的关系。
尽管彼此相距甚远,但他们却彼此守望相助。如果有哪家的茅舍被风暴摧毁了,他的邻人会默默前来帮忙重建;如果哪家的头羊死了,他的邻居会牵来一头小羊,然后悄然离去。偶尔他们也会聚集在某个人家里,分享一些又臭又长的传说故事,唱几首孤单的歌,分享他们对平静生活的热爱。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去过很多地方。但不知怎的,亨平却让我觉得很舒服。好吧,或者说,这地方满足了我心底某种奇妙的需要,让我愿意忍受所有的不舒服。这感受很微妙,但却无可置疑。
这里的人们带着审视的目光看待我,因为我是从山那边的西部来的。那边那些开化了的人们种植着更肥沃的土地,并以鄙视亨平人为乐,甚至把那些低智商的小孩子叫作“亨平人”。我在这座山岭里度过了一整个星期,都没有任何人和我说话,直至我的形单影只唤起了他人的同情。那天,我站在一座陡峭的山崖上,看着下方远处的一个牧羊人,拼命想要把他的羊群赶过一座马鞍状隆起的斜坡,以穿过贫瘠的山谷,找到另一片草地。不寻常的是,他没有牧羊犬,羊群不停地向左右散开,而不肯攀越斜坡。最后,他不得不停下来休息,坐倒在一块岩石上,看着他的羊群散开在这早已寸草不生的山谷里,徒然地寻找着草根。我走下山,在他身前几米处站住,看着羊群。我没有说话,因为本就无话可说,但出现在他面前,就已是我的邀请了。
那名牧羊人接受了邀请,他起身驱赶羊群,用那种低沉而粗哑的声音吼叫着。羊群开始移动。这一次,它们向左方散开时,我就把它们赶回去。于是,牧羊人在右,我在左,我们就这样驱赶羊群翻过了斜坡,越过山岭,最终来到长着浓密长草的斜坡上。
我和牧羊人在山谷间坐了一整个下午。虽然彼此相距甚远,却仍帮他看顾着羊群。偶尔有几只游荡到我这边,就把它们赶回去。他像是完全没有注意到我,也没有对我说什么。这让我不由得猜想,自己是不是倒霉地撞上了一个不会说话的亨平人。当太阳西斜,靠近地平线时,他起身把羊群赶上一条更轻松的回家的路。我没有跟上。因为接下去的路,那牧羊人已用不着我的帮忙就能应付了。但他向前走了一段,又回头看了我一眼,然后过来示意我跟他回家。
我跟他走了几千米,到了一个由几栋低矮的茅草屋组成的小村。这些房子看起来像几个小山包,房顶都是夏天的草晒干后的黄色,房子里面却很温暖。尽管亨廷顿和一年四季温暖如春的璜城几乎位于同一纬度,但这里寒冷的海风一刻也不停地从北方吹来,带来亨平海的冰冷水汽。夏天时,这里的夜晚也同样冰冷难熬;冬天时,夜晚更是冷得足以把任何胆敢在日落后出门的蠢货冻成雕像。幸而如果需要的话,我可以沉入大地中,或者从周身的空气里抽取热量。因此,不管周围有多冷,我仍能保持体温。但招待我的这些人并不知道。对他们来说,我只是一个对本地气候一无所知的可怜人,每晚都滞留在外,仿佛在等待死亡降临。
可能这也是牧羊人邀请我回家的原因,关于我的传言在这附近流传甚广,他们清楚没有人曾邀请我回家过。我就在外面的山岭间度过了好些个日夜,却还活着。这让他们觉得我多少有点神神怪怪的,并因而对我敬畏有加。而当我向那牧羊人表明我并非来者不善后,他们就轻易接受了我。当然,并不是说他们就把我当成了自己人,他们只是愿意跟我分享这简陋的房子,以及这少得可怜的晚饭而已。
晚饭的主菜是一道炖汤。因为牧羊人的妻子并不知道我会一起来,所以量很少。因为我本来就不用吃什么东西,就只盛了一点点,以示接受他们的好意。汤碗在桌上传了一圈,牧羊人的妻子把最后剩下的那点刮干净,她的丈夫抬起头看着我。
他想干什么?这些人要祈祷吗?还是说在接受食物后,需要做点什么?我不知道,所以不得不开口问道:“我的名字是‘饮湖者’,我能为你做什么吗?请尽管开口吧。”
那名牧羊人感激地点点头,然后转向自己的妻子。她把手放在桌子上,闭上眼,然后祈祷道:“麦叶之光,烘烤之香,取肉于死亡,得生于善良。”
他们的三个孩子,最大的也不过五岁,看着他们的母亲从自己的盘子里舀了一勺汤递给他们的父亲。牧羊人庄重地咀嚼着汤里的那一点干肉,然后咽了下去,然后他从自己的盘子里舀了一点递给我。我也吃掉了那一勺。我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但这仪式似乎自有其逻辑,于是我从自己的盘子里舀了一勺递给了身边的小孩,他睁大了眼睛,像是被吓到了,但还是吃了。
那名牧羊人看着我,眼中含泪,说道:“这里永远欢迎你。”
然后我们埋头吃饭,那点汤几分钟就被吃得一干二净。
他们把最大的那张床让给了我,床上垫着干草还铺着床单。我知道这是他们自己的床,而他们两口子就准备睡在地板上,与灰尘为伍。在穆勒的野外行军训练时,我就常睡在地上,那之后在舒瓦兹与大地相处时,更习惯了如此。我不需要一张舒适的床,尽管门缝下面会漏进冷风,但在舒瓦兹时,我早已习惯如此,那对夫妇见我坚持,便上床睡了。
到了早上,他们已把我视为家庭的一员。那些小孩子,也开始自由地在我面前闲谈。
“格林。”牧羊人指指自己,然后看了眼他的妻子,“薇兰。”从那之后,我们便可正常交谈,尽管言辞贫瘠,但已足够沟通所需。
他的狗在一个月前死了,那之后,他大概有一打的羊在放牧时走散了,而他却无力去追回。一开始我和他一同放牧,他则从邻人那里抱来一只幼犬抚养训练。后来,我便留在家里照料他们的菜园子,因为他的妻子即将生下第四个孩子,而不得不卧床休息。
一开始我还有点疑惑,把那么多活生生的石头从大地中拽出来,多少算是夺去了他们的生命。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没有夺去过任何生命。所以不太清楚像这样种菜再收割,是不是违背了不杀生的意旨。为此,我曾在晚上询问大地,大地却对此并不在意。数十亿的植物在大地上生长而后死亡,它们的声音汇聚在一处,显得无比洪大。但对自然和生命而言,死亡是必须的。我第一次意识到,尽管舒瓦兹人领悟了大地的意志,但那种不杀生的做法对大地毫无贡献。他们对自己的净化超出了大地的要求,固守着这一风俗,没能让更多人加入自己的行列。甚至可以说,他们和那些把自己从时间中割裂出来的库库艾人一样自私。
真正令岩石不满的,是那些残忍而毫无意义的杀戮,那些因谋杀而迸发出的惨呼。我能听到所有那些惨叫,那些痛苦的呻吟。但我理解到,在舒瓦兹之外的世界中,死亡只是万物生灭的一环。甚至若是出于生存需要,杀戮本身也是自然的一部分。过去,我必须吃下死亡的植物和动物,才能生存。而当我从峰顶跃下时,沙子仍接纳了我。所以,不管那些舒瓦兹人怎么说,我明白了春播秋收并不是谋杀。抛下心结后,我更努力地工作,以使格林和薇兰能过得好一点。
其他的牧羊人偶尔会来拜访,当他们终于习惯了我的存在,而不再腼腆时,我才知道自己在山岭间的寒夜中苦熬,以及在地上最冷的地方睡觉的事已经为众人所知。尽管他们会当面叫我“饮湖者”,但背地里我也听到有人称我为“风之子”。在他们的传说中,“风之子”随风而来,施予死亡或治愈,而最终亦将投海而去。
但他们还不习惯与有权力或者有声望的人打交道,所以不知道如何向我表达敬意,只能像对待其他人那样对待我。这里所有人都一样贫穷,唯一能给予他人的,只有信任。我便获得了信任。我学会了怎么照料绵羊,怎么用草叶剪羊毛而不至于割伤羊皮;我学会了怎么照料马驹,学会了怎么分辨羊群是紧张还是生病;我也学会了如何与大地共处,这跟我从舒瓦兹和库库艾人那里学到的有点不一样,倒更像和一个懒惰的伙计一同对抗饥饿。尽管我从不会感到饥饿,但孩子们总是饥肠辘辘,所以我只能加倍地努力工作。
薇兰早产了大约一个星期,那天家里只有我和孩子们。胎儿的胎位不正,她在房子里疼得尖声惨叫,而我只能和孩子们一同待在外面。亨平的女人们都是这样独立把孩子生下来,甚至禁止男人在女性生产时进入房子。但那天,我和孩子们一起胆战心惊地坐在菜园里听着薇兰的惨叫声,而大地告诉我她死期将近了。
我知道禁忌自有其意义,但更清楚何时应当打破禁忌。在一阵剧烈的疼痛后,薇兰发出了一声震耳欲聋的惨叫,继而奄奄一息,我站起身冲进了房子。
薇兰赤身裸体地蹲坐在床上,床单已经收起来,她的双手扣在硬土搭建的墙壁上,手指紧握着墙面凹凸的颗粒和草根,不停颤抖着。看到我进来,她惊恐地瞪大了双眼,而我只注意到她下身已血流成河。
我走近她,要她躺下来,然后像照料产崽的母羊那样,伸手下去确认孩子的位置,并发现孩子的一只手和一只脚卡在了产道中。
对母羊来说,调整羊崽的体位再简单不过了。但对女人而言,这样调整胎儿的位置,只会让她活活疼死在产床上。当然如果不加以协助,她也难逃一死。所以我只能动手把胎儿塞了回去,调整了位置,然后再把胎儿拉出来。而薇兰早已疼晕了过去。
我没能学会如何在基因层面调整人体,但治疗骨折和皮肉伤却是轻而易举。所以我没花多少力气,就治好了薇兰和婴儿的伤势。太阳落山时,格林回到家,发现母子平安,而薇兰的状况甚至比另外几个孩子降生时还要好。
我不清楚薇兰跟他说了什么。在我动手治疗的大部分时间里,她都在昏睡。但很快人们就都知道了,他们把生病的牲口和受伤的孩子带来给我诊治,女人还会向我寻求些建议。可我实在给不出什么建议。如果有人碰到了什么问题,我必须亲眼看看,才能帮上忙。虽然不喜欢他们看着我时的那种敬畏表情,但总比任由他们在痛苦中辗转来得好。于是,关于“风之子”的传说变成了现实。
即便是这些不善言辞的亨平人,也不可避免地要和外人打打交道,于是关于我的故事开始流传。到达亨平的第二个春天,一个陌生人骑马来找我。这附近很少有人能养得起马,这说明他身份不凡,而后他更自称是巴顿勋爵的仆人。
那时我还在菜园里照料蔬菜,薇兰冲进园子,让我立刻过去。“这是从岩石堡垒那儿来的人。”她胆怯地说道。我便跟她一道走了出去。
“我的主人想见到你。”那个信使道。
“等我种完菜吧。”我说。
“巴顿勋爵不习惯等待。”
“那敢情好,因为这次他能尝到等待是什么滋味了。”说完,我就回到菜园子里。那个信使很快就离开了。
尽管嘴上不屑一顾,我却很难再把注意力集中到蔬菜上。我在亨平已生活了将近两年,尽管这儿并没有什么娱乐,但也少有什么痛苦可言。在这里,我的能力可以派上用场,而人们也接纳了我。没人把我当成敌人,甚至有上百个淳朴的农人把我当成了朋友。
但如果去见这个巴顿勋爵,我在亨平的平静生活可能会一去不复返。可如果拒绝去见他,后果可能同样难以承担。身边的这些亨平人,尤其是格林和薇兰可能会碰上许多麻烦。可如果我去,又只会给自己带来更多麻烦。可能最后我不得不再切入到快速时间流,然后另外找个地方生活下去。
然而,我不想再另找他处谋生。
事实上,当我把木耙钉进土壤,然后在挖开的洞穴里撒下种子时,我意识到自己正在为即将到来的改变感到兴奋。两年了,而我又干了些什么呢?拯救生命,让一些人过得更开心了;爱上一些人,也被一些人所爱。我把生命奉献给了这片贫瘠的土地。我并不认为把时间花在这些事情上不值得,但我自小就被作为穆勒的继承人培养,我是父亲的儿子,我的血脉告诉我应该做一点什么改变这个世界的事情,而非这么承认自己的存在对这世界并无意义。
两天后,蔬菜种完了,那名信使又出现在门前,仿佛一直在从远处观察我来着。这一次,他带了另一匹马。
“你骑马吗?”他问道,这一次显得谦卑了许多。
我没说什么,而是径直跃上了马背。
孩子们默不作声地聚集到了房门前。薇兰面无表情地看着我,我向他们挥手告别。薇兰竟违背了亨平的传统,大哭着转身奔进了房子。我吓坏了,想着自己不过略尽绵薄之力帮了帮他们,竟让他们这样不愿表达情感的人无法自持。
我们并没有沿着任何道路而行。亨平的山间只有一条道路,沿着勋爵在海边的房子直抵南方百来千米外的赫斯沃驰。我们的目的地就是这条路开始的地方。那名仆人则带着我一路向东前往海边,再从距离海岸一段距离的地方沿海而行,直至那座建在一座岩山上的堡垒出现在我们的视野中。
天空中乌云密布,路上更下起雨来。风变大了,原本平静的海水借着风势,由北向南扑向岸边嶙峋的礁石,继而撞了个粉碎。风夹着雨水迎面打在脸上,马匹开始逡巡不前,我们只好牵马步行。那名信使看上去有点不自在。他不是亨平人。于是选择了远离海岸,向内陆走去,大概这样就看不见起风时惊涛拍岸的恐怖景象了。不幸的是,他没能把我们带上路,而是把我们带到了沟里,在这片黑暗中,我们甚至连方向都辨别不出来了。
他转头看我,尽管眼里还有满满的自信,但我却看出他在说:怎么办,我们迷路了。我们便沿着山谷一路向前,直至找到一个勉强可以避雨的地方。头顶横伸出来的峭壁遮住了天空,只有大风从北方刮来时,才会带来些许雨水淋到身上。我们把缰绳绑在一起,那名仆人则帮我系住马腿以免马匹趁夜走失。
“我先守夜。”我跟他说。他感激地点点头,然后蜷成一团,裹着他暗红色的斗篷,面色苍白地睡着了。
这一天的跋涉让我疲惫不堪。我便切到快速时间流里打个盹儿,这样就能在这一晚剩下的时间里一直保持清醒了。
我很快睡着了,醒来后,还在快速时间流里多待了点时间来醒醒神。看着雨水从天而降,落在马匹的背上,然后变成小小的水花溅开来。切换进真实时间的那一瞬,我看了眼那名仆人,惊讶地发现他看起来矮小了不少,而且穿着一件简陋的蓝色斗篷,短得只能遮住他的膝盖。
这幻觉很快消失了。我切回了真实的时间,他看起来又像之前一样高大,穿着深红色的华丽斗篷。让我相信刚才所见的一切,不过是因为疲倦和视线不清而产生的错觉。接下去整个晚上,我一直醒着。在黎明降临前,云开始散开,我趁那会儿又打了个小盹儿。马匹多少有点不高兴,但还算听话。太阳一升起,我们便上路了。
岩石堡垒建在海角上的一堆乱石间,靠近后,会发现它看上去比从远处看时更高大。这城堡一定是花了很多时间,一点点修建而成的,所以并没有什么统一的风格。一些早期的部分看来更像是防御工事,而现在,这城堡看上去残旧而破败,升至高处的海水拍打着城堡下方的岩石。看来整座城堡被海水浸没也只是时间问题了。
那名仆人把我带到马厩,另一名仆人把马匹领进栏中。走进城堡,房间里很冷,而且空无一人。尽管这地方是为容纳更多人而设计的,但现在却没什么人在这儿,让这地方显得更加冷清。
巴顿勋爵显然不喜欢寒冷,当我们不请自入地走进一个大书房的房门时,扑面而来的暖风让我吃了一惊。房间里有个壁炉,正烧着熊熊火焰。其他角落则摆满了书。书本从地面直堆到十尺高的天花板。这里那里还摆着一两个梯子,上面的踏板已经磨损,显然所有的书都经常被人翻阅。但这些梯子也给人一种这建筑还在修建的感觉。
巴顿已经上了年纪,但总是笑逐颜开。他和我握了握手,把我领进房间:“谢谢你,杜尔。”他对那名仆人点了点头,于是便只剩下我们两人坐在炉火前。
“我听说过你。”巴顿说道,“很久前我就听过你的大名,就一直想见见你来着。请坐。我把那些最软的家具都挪到了这里。这是我过活的地方,尽管它又老又旧,可我不也是一样吗?想想吧,我们这一系的血脉传承多年至今,和这城堡相差无几。而我只有一个儿子。这城堡也只有我与它做伴了。”他笑了起来。
我没有笑,而是转头去看书脊上的名字。亨平人的习惯仍深藏在我心底,没有那么容易就消失。所以如果没有什么重要的东西要说,我宁肯闭嘴什么都不说。
巴顿目光炯炯地盯着我:“你跟看起来的样子不太一样。”
这让我笑了起来,不由得操起了早先说话的方式:“很多人都这么说,这让我开始怀疑自己看起来到底是什么样子。你能告诉我,在你眼中我是什么样吗?而我的实质又怎么和外观不相符了呢?”
“即使在跟一位贵族说话时还这么尖牙利齿,而且没有种完菜就不肯来。你看起来桀骜不驯、郁郁寡欢。但人们说你就是‘风之子’,说你救护难产的妇人,治愈跛足的绵羊,还把弱智的小孩子变回正常人。你带来了不少奇迹,不是吗?”
我没有回答,反倒因为刚才那种穆勒式的说话方式而暗自后悔。够了,别再自我炫耀了。
“但我想见你的原因与此无关。”巴顿说,“那些迷信的人们总会传颂些神话般的故事,但我可不会随便把那些传说中的人物招来问话。引起我注意的是他们说你有一头像羊毛般洁白的发色,而且每日苦行。看起来很年轻,却像个老人般行事。兰尼克·穆勒怎么会变成这样?”
最后的那个问题来得突然、荒谬而危险,以至于我未能藏起自己的惊讶。巴顿笑了起来,显然为自己的狡计得逞而扬扬自得:“逮着你了。即使那些聪明人也常被我骗到,装成一个又老又无知的贵族蠢货也并不是全无益处。兰尼克·穆勒的故事一直很令我着迷。从他和他的父亲,亲爱的老恩塞尔·穆勒钻进库库艾的森林后算起,已经过了四年了。据说那之后再也没有人见过他们,可我不相信传说。那些传说大多是从某种自然现象夸大而来,我可不觉得走进库库艾的森林就一定会死。你觉得呢?”
我耸了耸肩。
“我觉得他们会再出来的。”巴顿说道,“我认为兰尼克·穆勒,‘背叛河平原’的灾祸之源,还活着。”
他死死盯着我:“我认识你,孩子,当你还是十一岁时我就见过你。”
这让我不得不再一次细细打量他,我见过这么瘦弱的老人吗?
“那时候,我还在四处旅行——大概可以算是个历史学家吧——到处收集故事和家谱。自从共和国把我们的先祖和他们的家族放逐到这个天堂般的国度里,以惩罚他们犯下的罪后,已经过了数千年。这数千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一直让我感到好奇。而当我看到你时,我只觉得这是个注定要做点大事的孩子,可他们说你到处奸淫掳掠,所经之处,只带来无尽的灾难。”
我摇了摇头,考虑着是承认他猜得没错,还是假装成对兰尼克·穆勒所知甚少的样子。真讽刺,在“背叛河平原”上,那个伪装成我的家伙,已经让我的样子尽人皆知。在那儿没人认出我来,可在这里,在这个世界最偏远的角落里,我却被人认出来了。
“可我最感兴趣的是发生在你故乡的事情,兰尼克·穆勒。我听说你的弟弟丁特已替代你坐上了国王的宝座,统治着本应归你统治的土地。”
“他不过是个傀儡,谢天谢地。因为那个杂种根本连个蚂蚁窝都管不好。”我怒道,亦借此承认他所言非虚。
“他是你母亲的孩子吗?”
“尽管这看来不可思议,但没错。而我从没见过你,巴顿勋爵。”
“那时我可比现在年轻多了。”他从位子上站起身,走到一个梯子边上,慢慢爬了上去。从上面拿下一本又厚又重的大书,递到我手中。“这是我从你父亲那儿借来的,当时他可很不情愿来着。但他还有一个副本,而且我向他解释了家谱学对我有多重要,最后他被我说服了。当然,也有可能他觉着没必要跟一个傻瓜多计较吧,但他还是要我掏了好大一笔钱买下这本书。”
那听起来确实是我父亲会做的事。
我打开书,书里记载了穆勒的家谱和历史,好像是由历代的史官以编年体的方式手写而成。我不太认得书最后撰写记录的那个笔迹,但显然这本书一直记录到我十一岁时为止。看看史官将哪些内容记入族史还挺有意思的。而我一定是特别讨人喜欢,因为哪怕是我孩提时说过的只言片语都被一一记录在案。
但巴顿的沉默,像是在期待着什么,让我不得不加快速度,直至翻到书末。
“如何?”他问道。
“是真的。”我说,“你拿到这本书时,你怀疑里面记载的内容是假的吗?”
“没有。在向你指出书中的某个疑点之前,我只是想听听你的意见。有个简单但却非常重要的事情未被记录在书里,而更令我惊讶的是,你竟然对此全不在意,甚至是有意地忽略了这个疑点。”
我等着他解释。
“你的弟弟,”他说,“丁特。”
当然,丁特,我和他从小一起长大。不少少年时的记忆里都有他的影子,可当我再次打开书寻找有关丁特的记录时,却发现书里并没有记录他的诞生,甚至整本书里根本没有任何关于他的记载。
“可能史官不喜欢丁特,只喜欢我。”
“史官会没见过丁特吗?”
“他受到重重保护,不和外界打交道。”
“兰尼克·穆勒,我希望你回忆起一段少年时的往事,一段不那么愉快的往事。尽可能在脑海里勾勒出当时的情景。”
“拜托,你想让我把心理学和催眠术什么的当真吗?”
“这不是什么心理学,这是性命攸关的大事。”
于是我开始回忆。在我刚学会骑马时,人们送了我一匹名为鲁克的小马,但当我试着驾驭它做一次跳跃时,我失误了,它受了伤,跛了脚。我回到家里,告诉父亲是马厩负责照料它的男孩失职,弄跛了鲁克。当我离开马厩时,男孩被人狠狠揍了一顿,然后赶了出去。因为他撒谎,还宣称我把马带出去时,马还是好好的。我还记得当父亲要我当面指责男孩时,他脸上的表情。我还记得当我离开时,如何羞愧难当。
“你记起了什么东西了,是吗?当时的情形还清楚吗?”
“很清楚。”我回答道。
“现在,寻找一个和丁特有关的童年记忆,大概在你七八岁的时候的事情,你们俩都在导师那里接受教育时的记忆。你还记得导师的名字吗?”
“彦维。”
“他和你是同一个导师吗?”
我耸了耸肩。
“回想一个和丁特有关的记忆。”
我很轻松地就想起了与丁特有关的记忆,但所有的记忆都是在我更年长时留下的,在我十二岁到十五岁期间。但在那之前的记忆则怎么都想不起来。尽管我的记忆告诉我他在那儿,可我却想不起来。
“我只是想不起细节。”我说道,然后看见巴顿笑了起来。
“和我当时说的一模一样,”他说道,“只是记不起细节了,也是这么肯定,丝毫未曾感到疑惑。”
“有什么值得疑惑的?如果我能让那个小浑蛋消失的话,几年前我就会那么干了。相信我。”
“那,让我跟你说个故事吧。”他说,“坐到椅子上,兰尼克·穆勒。因为这会是一个很长的故事,我是个老人了,所以可能会有点唠叨,说些不值得一提的细节什么的。试着别听睡着了,至少别当着我的面打呼噜。”然后他开始讲述有关他儿子的故事。当他提起那个男孩的名字时,我立刻认了出来:“柏斯·巴顿?吉尔的国王柏斯?”
“都一样,你打断我了。”
“但他是国王,或者说,傀儡,是整个东部联盟的国王。他是你的儿子?”
“就在这座城堡中出生长大的。但如果你不让我开始讲这个故事,我就没法把它说完了,穆勒。”
于是我让他讲了下去。
“我喜欢旅行。很多年前,在我的身体差到无法再外出前,我进行了最后一次旅行。前往拉德纳,你可能听说过那地方。那里冷得像冰窖,相比之下,亨平就像是个天堂了。可那里有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医生。如果我生病了,我只想把自己交到拉德纳的医生手上。在那儿的时候,我偶然碰到了曾见过的医生。上次见到他时,我还年轻,刚结婚,并刚刚接过王位。那时我可比现在更像个国王,统治的可不止亨平这样的小地方,而是整个东部半岛。但现在,显然这已经无关紧要了。这个医生,他叫忒斯·斯坦利,专擅妇科疾病,但还同时是个超棒的弓箭手,我们一起出去打猎,在脊峰山脉过了好一阵子无忧无虑的打猎生涯。我们是好朋友,在我结婚后不久,我的妻子生病时,就是他帮我治疗的。这已经是柏斯出生前的事了。”
他停了一阵,仿佛是在考虑如何继续说下去:“再次见面时,他问起了我妻子的情况。那时,我不得不告诉他,我的妻子已经在两年前去世了。那时她已经五十岁了,但还算不上老。那时我才意识到,上一次我和忒斯出猎时发现了一群麋鹿,然后各自一箭放倒了一只公鹿,竟已是三十五年前的往事了。我提起了这段往事,又不由得感慨了一下,我的儿子柏斯没有继承我在弓箭方面的天赋。
“我们大笑了一番,嘲笑了一下现在的年轻人,然后他说:‘那么,巴顿,上次见面后,你再婚了吗?’
“这个问题听起来很奇怪。‘当然没有。’我回答道,‘为什么这么问?’
“‘你收养了个男孩?你的儿子?’他问道。我继续否认道:‘那是我亲生的儿子,结婚两年后就生了来着。’
“他脸色发白,然后从他记录病例的书架上抽出了一本笔记,从中找出了一条记录,让我看了那条记录。上面记载着,在我和妻子结婚后一个月时,因为我妻子的病,他不得不对她施行了子宫切除术。
“你能想象那时我有多么震惊吗?我坚持他一定是记错了,但他是个极有条理的人。你知道,我的质疑根本没法令他动摇。他清楚地记录了手术的前因后果,并记下他摘除了子宫、卵巢。而我的妻子几乎因此而死在手术台上,可要不这么做,她就会在一两年内因为癌症而死。所以她注定以一生无子来换取生命。
“我坚持他记错了,我能清楚地记得自己的儿子诞生,可当我试着回忆当时的情景时,我却什么都记不起来了。记不起时间、地点,不记得我是站在产房里还是待在了外面,甚至不记得我是如何庆祝自己的继承人诞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就像你一样,就像刚才你不记得自己的弟弟一样。”
我常常质疑他人,可现在,我却无法质疑巴顿,他完全没有理由撒谎。更何况我手中的族谱更不容置疑,一面听着,我一面试着寻找点记忆,可仍想不起十二岁前有任何有关丁特的记忆。只有一片空白。
“我的故事还没结束呢,兰尼克·穆勒。我回到家,然后在回去的路上,我不知怎的就忘记了这次谈话。完全忘记了。这么重要的事情,竟然完全从我的脑海中消失了。直至我离开布灵顿,进行最后一次旅行。这一次,我为了避开寒冬而前往了哥斯坦恩。在那里我接到了忒斯的信件,他很奇怪为什么我没有给他回信。回信?我根本没有接到任何信件。幸而在那封信里,他提到了我们曾进行的那次谈话,详细到足以让我回想起那一切。我被这突然回想起的记忆吓了一跳,并意识到其中的古怪之处。并不是因为我上了年纪才会忘记那一切的,兰尼克·穆勒,是因为有人对我的记忆动了手脚。当我待在家里时,有人让我忘记了那一切。
“我回到家里,只是这一次,我坚定地,时时刻刻对自己重复着我的儿子是个假货,一个骗子。在我的一生中,从未这样拼命地想让自己记住什么。可随着我离家越来越近,我所见的一切越来越熟悉,我越来越觉得柏斯就是我生命的一部分,我的骨肉,所有熟悉的、亲切的景象,都与柏斯联系在了一起,尽管我完全记不起他和这些景象有什么关系。我把忒斯的信件抓在手里,每隔几分钟就拿出来读一遍,直至根本不用看上面的字迹,就能记起里面的每行字句。可离家越近,记忆就越模糊,我从未经历过这样的折磨,我不停地对自己说,我没有儿子,柏斯是个假货。而根本不去想怎么会有人把一个陌生的孩子,带给一个注定无子的国王,然后让他相信那就是他自己的骨肉。我好不容易才来到这里,在这桌子前坐下,还能把那一切铭记于心。然后,就在这桌子上,放着忒斯的四封信件,每一封都被打开过并读过,可我却毫无记忆。而现在我可以读了,每封信都直指柏斯不可能是我的孩子这一真相。
“在那些信件里,柏斯甚至还找到了当时从拉德纳陪他一同到布灵顿来的一些同伴。他的那些同伴见过我,我也清楚地记得他们。他们都很清楚地记得,我注定无子。我和我的妻子都很清楚地知道这一点,他甚至还记得当时我说过的俏皮话,说既然我老婆没了月事,就不能再托词逃避我的需索无度了。就在那一刻,在我看着忒斯的记录时,我回忆起自己跟他开玩笑的那一刻,好像心底的某个开关‘啪’的一声合上了。我记起了那一切——我没有儿子,一直到我四十岁时,然后突然就有了个十九岁的男孩,急切地想要继承我的王位。我满足了他的渴望,让他成为北面广大领域的领主。而仅仅五年后,他竟然就已成为布灵顿全境之主。八年前,他更升至联盟的盟主,进而将整个东境的联盟变成了听命于他一人的王国。”
我摇了摇头:“不是国王,巴顿。他不过是一群科学家背后操纵的傀儡而已。那些家伙们现在也以这种方式统治着纳库麦和穆勒。”
“如果你看到了一个傀儡,那么就该抬抬头,看看是谁在后面牵线。”他摇了摇头,显然是觉得如果我再这么坚持原先的观点就是愚蠢了,“你还不明白我的意思吗?丁特和柏斯很像,一个莫名其妙蹦出来的孩子,却从没有人怀疑过,连他们自己家里的其他人都未曾质疑。而现在,他们都已经占据了至高的权位,可以统治所有人,而其他人还以为他们不过是傀儡。”
这听起来确实有点奇怪。
“我来帮你回忆一下吧。”他说,“当你还是个小孩子时,你总是直言不讳,而你的父亲正是喜欢你的这种直言不讳。我曾问你,作为王位的继承人,你有什么想法。你说:‘巴顿勋爵,因为父亲没有其他的孩子,所以我才能舒舒服服地当个继承人。如果我有个兄弟,我就得谨言慎行了。因为如果没了我,总还有人继承王位。那我的日子就无趣多了。’我记得很清楚。因为你的父亲让我背下这些话,并且跟另外五个还是六个人重述来着。他很喜欢你,更欣赏你的聪颖。你记得吗?”
我记得。我记起自己曾说过的那些话了。我回忆起那时的情景了,我甚至回忆起老巴顿了。那时他还年轻,他被逗得连连拍打自己的大腿,爆发出阵阵笑声,连连夸奖我的少年老成,而我则因为能把这个经历丰富的老人逗得开怀大笑而扬扬自得。
我记起来了。在那一瞬间,我可以肯定巴顿是对的了。我没有兄弟,我是家中唯一的孩子。
同时,我又记起了别的什么。我记起了在琼斯的大道上,端坐在马车里的麻宝麻瓦。
把我带来这里的那名仆人,端了个装满甜酒的木罐走进房间。
在那辆马车里,我看见一个中年白人男子。一瞬间之后,就在我从快速时间流切换回来时,看到是麻宝麻瓦,端坐在同一个位子上。而她也看到了我,我逃跑了。从那之后,我一直没仔细想过,那个人是怎么在琼斯的大街上从马车上消失,然后让麻宝麻瓦坐上那个位子的。在他消失前,麻宝麻瓦又在哪里呢?那个白人男子到底去哪儿了呢?
这与巴顿所说的一切隐隐相符。一个看似毫无权力的傀儡,被一群科学家操纵着。可是换个角度想想,或许这个傀儡才是真正掌权的人呢?
那名仆人为我倒了些甜酒,然后在巴顿的坚持下,又给他倒了一杯端了过去。
我是在快速时间流下看见那个秃顶的白人男子的,然后在正常时间流里,我看见了麻瓦麻宝。这之间有什么关联吗?难道说,在快速时间流下,我能看见真相,而在真实时间流下,我会像其他人一样被蒙蔽?
当那名仆人向巴顿俯下身时,一个景象从我的脑海中划过。就在早上,当我从快速时间流切回时,我看见一个裹着蓝斗篷的矮个子,变成了现在这个裹着红色斗篷,向巴顿俯身屈就的大个子。眼下,他正眼巴巴地看着巴顿将要咽下杯中的甜酒。
“停住。”我说道,“不要喝。”
巴顿像是被吓了一跳,那名仆人站起身,目瞪口呆地看着我。然后那个仆人猛然滑倒在地,而巴顿则矮下身子,以一种令人惊讶的敏捷速度冲出了房间。我愣住了,被这一切弄呆了。过了一阵子,当我定睛再看时,才发现蜷起身子躺倒在地的,正是巴顿,而刚才从我身边逃出房间的却是那个仆人。
我明明看见那个仆人倒在地上,巴顿冲出了房间,到底哪里出错了呢?他们没有变换位置,至少我没见到他们俩换位置。可现在却是巴顿躺倒在地,他的头几乎被人从脖子上砍了下来。只靠脊椎勉强和身体相连。这一定是拿着一把非常锋利的刀子,用尽全力砍的。可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为什么我没看见?
一柄钢刀。
没有时间猜测了。我立刻跪倒在巴顿身旁,把他的头按在脖颈的断口处,然后像治疗那些亨平人和他们的牲口那样开始救治。我连接起血管和神经,治好肌肉,然后再让皮肤长回去。我让巴顿的身体变得健康而完整,然后因为担心老人的身体,想着既然已着手治疗,不妨再顺便多做一点。我已驾轻就熟,甚至根本不用思考,就已着手施展力量。我治好了他的风湿和骨质增生,治好了他的肺病,让他心脏坏死的部分恢复了活力。我让他重获活力。
他醒了过来,对我笑道:“‘风之子’,原来传说是真的。”
“那个仆人是他们中的一员。”我说道,尽管我还不清楚他们到底是谁,但我相信他们确实以某种方式篡夺了整个世界的权柄。
“他的刀子捅进我喉咙时,我才意识到这一点。他们是怎么套上伪装的,兰尼克?我一直相信杜尔是我前任管家的孩子,就出生在这座城堡里。我从没想过去质疑这段记忆。可他一定是偷听到了谈话,所以想毒杀我们来着。你提醒我别喝酒,你是怎么猜到的?”
我不想也没时间跟他讲述有关库库艾的森林以及操纵时间的本事:“我只是这么猜来着。”我说道,“是你提醒了我。”
他疑惑地看着我,然后大概意识到如果我想说的话,一早就会告诉他了。他站了起来,动作有点大,或不如说动作太猛,差点失去平衡,连他自己都吓了一跳。“你治疗别人时,根本就没尽全力吧。你这家伙!”他问道,“我觉得自己好像回到了三十岁。”
“真糟,我想把你恢复到二十岁的身体状况来着。”
“说三十岁是我不想夸大其词。说真的,兰尼克,你到底是怎么回事?好吧,这无关紧要,真正重要的是,丁特、柏斯、杜尔他们是怎么回事?我觉得我们可能没法再找到杜尔了。就算我们出去追他,说不定也只会被一个老女人一刀捅进后背,然后才发现那是他假扮的。”
“我们?”我问道。
“我本来就只是在采取行动前,试试看是否能说服你。”巴顿说道,“或许在潜意识里,我还有点担心自己可能是疯了,担心这一切都是我的妄想。可现在,我相信自己是对的了。因为你相信我。既然我又重获青春活力,是时候上路去推翻柏斯的统治,然后干掉那个小杂种了。”
杀人?“你看起来不像那种以血还血的人。”我说。
“可能吧。”巴顿回答道,“但如果被最相信的人背叛,再温厚的人都会狂怒不已。这愤怒与别的不同。他欺骗了我,欺骗了我的妻子。不是什么小小的谎言,而是让我的大脑起来反对我自己。他毁了我家族的希望,夺走了我的王位,把我当成了攫取权力的踏板。而他只靠着伪装,靠着影响我的大脑,就让我把他当成了自己的儿子。我怎能不生气,兰尼克·穆勒?”
“如果杜尔回去向他汇报,他还会以为你已经死了。利用一下他得到的这个错误信息如何?”
巴顿停了一下。
“而且,巴顿,杀死他们中的一个又有什么好处?我们已经有了证据,证明他们四个:丁特、你的儿子柏斯、杜尔和那个来自纳库麦的女人麻宝麻瓦牵涉其中。”
“你怎么突然就肯定和她也有关系了?”
“我曾见过她身上发生了些奇怪的事情,但一直没想明白,直到刚才才明白过来。我们只知道这四个,但肯定他们还有同伙,可以随时接替他们的位子。如果我们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找出他们是从哪儿来的。”
“这有意义吗?”他问道。
“这没有意义吗?”
他笑了起来:“你说得对,看来他们的阴谋深远,甚至是以攫取整个星球的权柄为目标。纳库麦和穆勒都有钢铁,对吗?”
“而这些人,不管他们是怎么办到的,也不管他们接下来要干什么,他们已经控制了这个星球所有钢铁的来源。”
巴顿摇了摇头,苦涩地笑道:“这几千年来,所有的家族都在竭尽全力相互竞争,想要生产点什么东西出来,从交易馆那里换到足够的钢铁,想要第一个建造出星舰,想要从这颗星球上逃出去。而现在,他们将成为第一个了。不管他们是谁,又是怎么做到这一切的,他们控制了所有的钢铁,而全世界只有我们两个人意识到了这一切。”
“嗯,但这一切令人难以置信。”我说道。
“可你却很平静地接受了。”
“这些年,我见了很多奇怪的事情。我要去吉尔,巴顿。我觉得你最好待在这里,在这儿你还是安全的。我可能找到了揭穿他们的假面具的办法,轻而易举,而且安全到家。但我没法同时保护你。”
他没有问我是怎么办到的,因为我摆明了不会告诉他的。我想过跟他解释一下来着,但那时我并不觉得有必要让别人,哪怕是像巴顿这样的好人知道我有些什么本事。还没到时候,至少要等我想清楚下一步该干什么再说。
他答应留在岩石城堡里,尽管这让他有点不开心。我下到马厩里,给巴顿最好的一匹马装上马鞍,然后出发前往吉尔。现在回想,我那时真是在发傻。跟巴顿说话时,我下意识地摆出了那副穆勒的继承人的姿态,摆出一套贵族的思维方式和说话方式,然后我就下意识地寻思着像一个贵族那样出行。你知道的,骑上一匹马,而不是切进快速时间流再步行。很多年前,我就已不再是穆勒的继承人,可这个身份还深植于我的灵魂中,不时跳出来影响我的判断。就是这个老习惯,差点害死了我。
我骑在马背上,沿着城堡前通往吉尔的道路缓步前进时,看见一个亨平人驾着他的马匹向北,朝着比亨平更偏僻,但我却更喜欢的地域前进。这让我不由得想起,一天前我还在格林和薇兰房屋后的菜园里种菜,但只是一天后,就上路奔向阴谋和杀戮。想起过去的点滴记忆,就让我心头隐隐作痛。我还不能就这样过上平静而幸福的生活,我还有使命正待完成,而我正出发去完成这使命。我心中只觉得苦涩,又隐隐有些自豪。此前,我的一切使命,我的全部努力最后都化为了乌有。而现在,只有我能找出那些人,并阻止他们了。那些对世事漠不关心的库库艾人绝不会屈尊离开森林参与到这些事情中来,所以我只能通过加速时间流的方式,揭开那些人的面具,瓦解他们的阴谋,进而消灭他们。
消灭他们?难道我已经下意识地准备展开杀戮了吗?但这是战争,我对自己说,随即又开始怀疑谁有资格宣布战争开始了。而我又凭什么相信自己是好人那一边的呢?我意识到,自己无法向大地求证。这可不是什么该不该吃蔬菜的问题,我是要杀人的,我要像个冷血杀手一样把他们一一消灭。哪怕是出于一个崇高的目的,但杀戮就是杀戮。
但我的动机真的是崇高的吗?我是在为穆勒的独立而挥剑吗?不然又是为了什么?或许这些入侵者们只是想为这个可怜的星球做点什么,他们不是已经终结了各家族之间绵延数千年的血腥竞争了吗?他们不是把整个星球联合起来,一同向某个更高更远的目标进发了吗?
不,不对。他们并没有结束竞争,他们只是用欺骗的手段取得了胜利。这不一样,这是不公平的。
公平与否,这是人们看待这一切问题的最终标准。对我而言,这一切是不对的。有人绞尽脑汁去挖掘宇宙的奥秘,有人修改了基因然后割下自己的肢体去换取钢铁,而所有的这些智慧、辛劳、鲜血与传承都被这些人骗走了,可受骗者甚至完全不知道自己成了受害者。
我还记得自己是一个完生体时的体验。我还记得站在窗前,看着下面的再生栏,想象自己长出了许多腿脚,和那些怪物一起从饲槽里取食,毫无尊严可言,甚至已不再被视为人类。这太残酷了。尽管除此之外,我想不出能拿这些完生体怎么办。但这残酷并非不可忍受。因为这些完生体知道他们是为了穆勒做出此等牺牲的,他们这么做是为了家族,为了家人能够搭乘星舰飞往上层世界,能在宇宙中自由翱翔。
这个希望让他们保持了些许理性,而用谎言替代这希望则不可饶恕。那些欺骗者伪装成了家人,让他们承受的苦难、失去的血肉、被损害的尊严都变得毫无意义。
我憎恨丁特。尽管此前我只是鄙视他,而现在,我开始憎恨他了。我幻想着自己走进穆勒河上之都的宫殿里,走向他,切入快速时间流,然后看着那个装成丁特、装成我的兄弟的人;那个毁了我的父亲,从我手上夺走了继承权的人。我想象着自己把刀子捅进他胸口的景象。这景象让我感到由衷的愉悦。
我仍记得大地因为那些临死者的惨叫而发出阵阵呻吟,但我选择忘记那些记忆。不,今天我不想回忆起那一切。在将那些痛苦呻吟铭记于心之前,我要让正义得偿,哪怕是以血为代价。
但首先,柏斯·巴顿,巴顿勋爵的“儿子”,我必须弄清楚他是从哪儿来的,他们到底是什么人,然后如果能的话,再把他们一网打尽。但他们能假装成其他人,能当着你的面和别人换个位置,能假装是你的兄弟而让你无法察觉。有什么办法能把他们所有人一次性消灭呢?
他们是怎么办到的?而我又该怎么与他们对抗?
我从亨平的山间一路向下,走向外界富饶的平原时,只感到阵阵悲哀,因为我知道自己正离开真正的家园,出发去摧毁心底的平和,甚至触怒大地。我还记得舒瓦兹的发言者说:“你杀死的每个人,都会永世在你的心头号叫。”
这差一点就让我掉头回去,差一点就让我返回格林和薇兰的家中。
就差那么一点。
相反,我纵马奔驰了十二天,直抵吉尔,这是吉尔家族的首都,也是被称为“东部联盟的王国”的首都。在旅途上,我什么办法都没想出来,也没获得更多有用的信息,我甚至没采取任何基本的预防措施,甚至没想过要切进快速时间流来预防风险。所以刚抵达吉尔,他们就逮住了我,要杀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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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西杰克逊》系列合集
《猎魔人》合集
我不需要吃东西,但有人陪伴总好过形单影只。亨平人从不问问题,也从不回答问题。这是整个布灵顿最荒僻的地方,想找个城镇都难。因为这里的人们只建几栋茅草屋,然后整家人住在里面。我从没在方圆一千米内找到超过二十个家庭。
这种相互隔绝并非出于天性,而是为自然所迫。因为土地贫瘠,不足以支撑很多人聚集在一起。而人们竟也不觉得贫穷,大概是因为左邻右舍的生活都一样简朴的关系。
尽管彼此相距甚远,但他们却彼此守望相助。如果有哪家的茅舍被风暴摧毁了,他的邻人会默默前来帮忙重建;如果哪家的头羊死了,他的邻居会牵来一头小羊,然后悄然离去。偶尔他们也会聚集在某个人家里,分享一些又臭又长的传说故事,唱几首孤单的歌,分享他们对平静生活的热爱。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去过很多地方。但不知怎的,亨平却让我觉得很舒服。好吧,或者说,这地方满足了我心底某种奇妙的需要,让我愿意忍受所有的不舒服。这感受很微妙,但却无可置疑。
这里的人们带着审视的目光看待我,因为我是从山那边的西部来的。那边那些开化了的人们种植着更肥沃的土地,并以鄙视亨平人为乐,甚至把那些低智商的小孩子叫作“亨平人”。我在这座山岭里度过了一整个星期,都没有任何人和我说话,直至我的形单影只唤起了他人的同情。那天,我站在一座陡峭的山崖上,看着下方远处的一个牧羊人,拼命想要把他的羊群赶过一座马鞍状隆起的斜坡,以穿过贫瘠的山谷,找到另一片草地。不寻常的是,他没有牧羊犬,羊群不停地向左右散开,而不肯攀越斜坡。最后,他不得不停下来休息,坐倒在一块岩石上,看着他的羊群散开在这早已寸草不生的山谷里,徒然地寻找着草根。我走下山,在他身前几米处站住,看着羊群。我没有说话,因为本就无话可说,但出现在他面前,就已是我的邀请了。
那名牧羊人接受了邀请,他起身驱赶羊群,用那种低沉而粗哑的声音吼叫着。羊群开始移动。这一次,它们向左方散开时,我就把它们赶回去。于是,牧羊人在右,我在左,我们就这样驱赶羊群翻过了斜坡,越过山岭,最终来到长着浓密长草的斜坡上。
我和牧羊人在山谷间坐了一整个下午。虽然彼此相距甚远,却仍帮他看顾着羊群。偶尔有几只游荡到我这边,就把它们赶回去。他像是完全没有注意到我,也没有对我说什么。这让我不由得猜想,自己是不是倒霉地撞上了一个不会说话的亨平人。当太阳西斜,靠近地平线时,他起身把羊群赶上一条更轻松的回家的路。我没有跟上。因为接下去的路,那牧羊人已用不着我的帮忙就能应付了。但他向前走了一段,又回头看了我一眼,然后过来示意我跟他回家。
我跟他走了几千米,到了一个由几栋低矮的茅草屋组成的小村。这些房子看起来像几个小山包,房顶都是夏天的草晒干后的黄色,房子里面却很温暖。尽管亨廷顿和一年四季温暖如春的璜城几乎位于同一纬度,但这里寒冷的海风一刻也不停地从北方吹来,带来亨平海的冰冷水汽。夏天时,这里的夜晚也同样冰冷难熬;冬天时,夜晚更是冷得足以把任何胆敢在日落后出门的蠢货冻成雕像。幸而如果需要的话,我可以沉入大地中,或者从周身的空气里抽取热量。因此,不管周围有多冷,我仍能保持体温。但招待我的这些人并不知道。对他们来说,我只是一个对本地气候一无所知的可怜人,每晚都滞留在外,仿佛在等待死亡降临。
可能这也是牧羊人邀请我回家的原因,关于我的传言在这附近流传甚广,他们清楚没有人曾邀请我回家过。我就在外面的山岭间度过了好些个日夜,却还活着。这让他们觉得我多少有点神神怪怪的,并因而对我敬畏有加。而当我向那牧羊人表明我并非来者不善后,他们就轻易接受了我。当然,并不是说他们就把我当成了自己人,他们只是愿意跟我分享这简陋的房子,以及这少得可怜的晚饭而已。
晚饭的主菜是一道炖汤。因为牧羊人的妻子并不知道我会一起来,所以量很少。因为我本来就不用吃什么东西,就只盛了一点点,以示接受他们的好意。汤碗在桌上传了一圈,牧羊人的妻子把最后剩下的那点刮干净,她的丈夫抬起头看着我。
他想干什么?这些人要祈祷吗?还是说在接受食物后,需要做点什么?我不知道,所以不得不开口问道:“我的名字是‘饮湖者’,我能为你做什么吗?请尽管开口吧。”
那名牧羊人感激地点点头,然后转向自己的妻子。她把手放在桌子上,闭上眼,然后祈祷道:“麦叶之光,烘烤之香,取肉于死亡,得生于善良。”
他们的三个孩子,最大的也不过五岁,看着他们的母亲从自己的盘子里舀了一勺汤递给他们的父亲。牧羊人庄重地咀嚼着汤里的那一点干肉,然后咽了下去,然后他从自己的盘子里舀了一点递给我。我也吃掉了那一勺。我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但这仪式似乎自有其逻辑,于是我从自己的盘子里舀了一勺递给了身边的小孩,他睁大了眼睛,像是被吓到了,但还是吃了。
那名牧羊人看着我,眼中含泪,说道:“这里永远欢迎你。”
然后我们埋头吃饭,那点汤几分钟就被吃得一干二净。
他们把最大的那张床让给了我,床上垫着干草还铺着床单。我知道这是他们自己的床,而他们两口子就准备睡在地板上,与灰尘为伍。在穆勒的野外行军训练时,我就常睡在地上,那之后在舒瓦兹与大地相处时,更习惯了如此。我不需要一张舒适的床,尽管门缝下面会漏进冷风,但在舒瓦兹时,我早已习惯如此,那对夫妇见我坚持,便上床睡了。
到了早上,他们已把我视为家庭的一员。那些小孩子,也开始自由地在我面前闲谈。
“格林。”牧羊人指指自己,然后看了眼他的妻子,“薇兰。”从那之后,我们便可正常交谈,尽管言辞贫瘠,但已足够沟通所需。
他的狗在一个月前死了,那之后,他大概有一打的羊在放牧时走散了,而他却无力去追回。一开始我和他一同放牧,他则从邻人那里抱来一只幼犬抚养训练。后来,我便留在家里照料他们的菜园子,因为他的妻子即将生下第四个孩子,而不得不卧床休息。
一开始我还有点疑惑,把那么多活生生的石头从大地中拽出来,多少算是夺去了他们的生命。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没有夺去过任何生命。所以不太清楚像这样种菜再收割,是不是违背了不杀生的意旨。为此,我曾在晚上询问大地,大地却对此并不在意。数十亿的植物在大地上生长而后死亡,它们的声音汇聚在一处,显得无比洪大。但对自然和生命而言,死亡是必须的。我第一次意识到,尽管舒瓦兹人领悟了大地的意志,但那种不杀生的做法对大地毫无贡献。他们对自己的净化超出了大地的要求,固守着这一风俗,没能让更多人加入自己的行列。甚至可以说,他们和那些把自己从时间中割裂出来的库库艾人一样自私。
真正令岩石不满的,是那些残忍而毫无意义的杀戮,那些因谋杀而迸发出的惨呼。我能听到所有那些惨叫,那些痛苦的呻吟。但我理解到,在舒瓦兹之外的世界中,死亡只是万物生灭的一环。甚至若是出于生存需要,杀戮本身也是自然的一部分。过去,我必须吃下死亡的植物和动物,才能生存。而当我从峰顶跃下时,沙子仍接纳了我。所以,不管那些舒瓦兹人怎么说,我明白了春播秋收并不是谋杀。抛下心结后,我更努力地工作,以使格林和薇兰能过得好一点。
其他的牧羊人偶尔会来拜访,当他们终于习惯了我的存在,而不再腼腆时,我才知道自己在山岭间的寒夜中苦熬,以及在地上最冷的地方睡觉的事已经为众人所知。尽管他们会当面叫我“饮湖者”,但背地里我也听到有人称我为“风之子”。在他们的传说中,“风之子”随风而来,施予死亡或治愈,而最终亦将投海而去。
但他们还不习惯与有权力或者有声望的人打交道,所以不知道如何向我表达敬意,只能像对待其他人那样对待我。这里所有人都一样贫穷,唯一能给予他人的,只有信任。我便获得了信任。我学会了怎么照料绵羊,怎么用草叶剪羊毛而不至于割伤羊皮;我学会了怎么照料马驹,学会了怎么分辨羊群是紧张还是生病;我也学会了如何与大地共处,这跟我从舒瓦兹和库库艾人那里学到的有点不一样,倒更像和一个懒惰的伙计一同对抗饥饿。尽管我从不会感到饥饿,但孩子们总是饥肠辘辘,所以我只能加倍地努力工作。
薇兰早产了大约一个星期,那天家里只有我和孩子们。胎儿的胎位不正,她在房子里疼得尖声惨叫,而我只能和孩子们一同待在外面。亨平的女人们都是这样独立把孩子生下来,甚至禁止男人在女性生产时进入房子。但那天,我和孩子们一起胆战心惊地坐在菜园里听着薇兰的惨叫声,而大地告诉我她死期将近了。
我知道禁忌自有其意义,但更清楚何时应当打破禁忌。在一阵剧烈的疼痛后,薇兰发出了一声震耳欲聋的惨叫,继而奄奄一息,我站起身冲进了房子。
薇兰赤身裸体地蹲坐在床上,床单已经收起来,她的双手扣在硬土搭建的墙壁上,手指紧握着墙面凹凸的颗粒和草根,不停颤抖着。看到我进来,她惊恐地瞪大了双眼,而我只注意到她下身已血流成河。
我走近她,要她躺下来,然后像照料产崽的母羊那样,伸手下去确认孩子的位置,并发现孩子的一只手和一只脚卡在了产道中。
对母羊来说,调整羊崽的体位再简单不过了。但对女人而言,这样调整胎儿的位置,只会让她活活疼死在产床上。当然如果不加以协助,她也难逃一死。所以我只能动手把胎儿塞了回去,调整了位置,然后再把胎儿拉出来。而薇兰早已疼晕了过去。
我没能学会如何在基因层面调整人体,但治疗骨折和皮肉伤却是轻而易举。所以我没花多少力气,就治好了薇兰和婴儿的伤势。太阳落山时,格林回到家,发现母子平安,而薇兰的状况甚至比另外几个孩子降生时还要好。
我不清楚薇兰跟他说了什么。在我动手治疗的大部分时间里,她都在昏睡。但很快人们就都知道了,他们把生病的牲口和受伤的孩子带来给我诊治,女人还会向我寻求些建议。可我实在给不出什么建议。如果有人碰到了什么问题,我必须亲眼看看,才能帮上忙。虽然不喜欢他们看着我时的那种敬畏表情,但总比任由他们在痛苦中辗转来得好。于是,关于“风之子”的传说变成了现实。
即便是这些不善言辞的亨平人,也不可避免地要和外人打打交道,于是关于我的故事开始流传。到达亨平的第二个春天,一个陌生人骑马来找我。这附近很少有人能养得起马,这说明他身份不凡,而后他更自称是巴顿勋爵的仆人。
那时我还在菜园里照料蔬菜,薇兰冲进园子,让我立刻过去。“这是从岩石堡垒那儿来的人。”她胆怯地说道。我便跟她一道走了出去。
“我的主人想见到你。”那个信使道。
“等我种完菜吧。”我说。
“巴顿勋爵不习惯等待。”
“那敢情好,因为这次他能尝到等待是什么滋味了。”说完,我就回到菜园子里。那个信使很快就离开了。
尽管嘴上不屑一顾,我却很难再把注意力集中到蔬菜上。我在亨平已生活了将近两年,尽管这儿并没有什么娱乐,但也少有什么痛苦可言。在这里,我的能力可以派上用场,而人们也接纳了我。没人把我当成敌人,甚至有上百个淳朴的农人把我当成了朋友。
但如果去见这个巴顿勋爵,我在亨平的平静生活可能会一去不复返。可如果拒绝去见他,后果可能同样难以承担。身边的这些亨平人,尤其是格林和薇兰可能会碰上许多麻烦。可如果我去,又只会给自己带来更多麻烦。可能最后我不得不再切入到快速时间流,然后另外找个地方生活下去。
然而,我不想再另找他处谋生。
事实上,当我把木耙钉进土壤,然后在挖开的洞穴里撒下种子时,我意识到自己正在为即将到来的改变感到兴奋。两年了,而我又干了些什么呢?拯救生命,让一些人过得更开心了;爱上一些人,也被一些人所爱。我把生命奉献给了这片贫瘠的土地。我并不认为把时间花在这些事情上不值得,但我自小就被作为穆勒的继承人培养,我是父亲的儿子,我的血脉告诉我应该做一点什么改变这个世界的事情,而非这么承认自己的存在对这世界并无意义。
两天后,蔬菜种完了,那名信使又出现在门前,仿佛一直在从远处观察我来着。这一次,他带了另一匹马。
“你骑马吗?”他问道,这一次显得谦卑了许多。
我没说什么,而是径直跃上了马背。
孩子们默不作声地聚集到了房门前。薇兰面无表情地看着我,我向他们挥手告别。薇兰竟违背了亨平的传统,大哭着转身奔进了房子。我吓坏了,想着自己不过略尽绵薄之力帮了帮他们,竟让他们这样不愿表达情感的人无法自持。
我们并没有沿着任何道路而行。亨平的山间只有一条道路,沿着勋爵在海边的房子直抵南方百来千米外的赫斯沃驰。我们的目的地就是这条路开始的地方。那名仆人则带着我一路向东前往海边,再从距离海岸一段距离的地方沿海而行,直至那座建在一座岩山上的堡垒出现在我们的视野中。
天空中乌云密布,路上更下起雨来。风变大了,原本平静的海水借着风势,由北向南扑向岸边嶙峋的礁石,继而撞了个粉碎。风夹着雨水迎面打在脸上,马匹开始逡巡不前,我们只好牵马步行。那名信使看上去有点不自在。他不是亨平人。于是选择了远离海岸,向内陆走去,大概这样就看不见起风时惊涛拍岸的恐怖景象了。不幸的是,他没能把我们带上路,而是把我们带到了沟里,在这片黑暗中,我们甚至连方向都辨别不出来了。
他转头看我,尽管眼里还有满满的自信,但我却看出他在说:怎么办,我们迷路了。我们便沿着山谷一路向前,直至找到一个勉强可以避雨的地方。头顶横伸出来的峭壁遮住了天空,只有大风从北方刮来时,才会带来些许雨水淋到身上。我们把缰绳绑在一起,那名仆人则帮我系住马腿以免马匹趁夜走失。
“我先守夜。”我跟他说。他感激地点点头,然后蜷成一团,裹着他暗红色的斗篷,面色苍白地睡着了。
这一天的跋涉让我疲惫不堪。我便切到快速时间流里打个盹儿,这样就能在这一晚剩下的时间里一直保持清醒了。
我很快睡着了,醒来后,还在快速时间流里多待了点时间来醒醒神。看着雨水从天而降,落在马匹的背上,然后变成小小的水花溅开来。切换进真实时间的那一瞬,我看了眼那名仆人,惊讶地发现他看起来矮小了不少,而且穿着一件简陋的蓝色斗篷,短得只能遮住他的膝盖。
这幻觉很快消失了。我切回了真实的时间,他看起来又像之前一样高大,穿着深红色的华丽斗篷。让我相信刚才所见的一切,不过是因为疲倦和视线不清而产生的错觉。接下去整个晚上,我一直醒着。在黎明降临前,云开始散开,我趁那会儿又打了个小盹儿。马匹多少有点不高兴,但还算听话。太阳一升起,我们便上路了。
岩石堡垒建在海角上的一堆乱石间,靠近后,会发现它看上去比从远处看时更高大。这城堡一定是花了很多时间,一点点修建而成的,所以并没有什么统一的风格。一些早期的部分看来更像是防御工事,而现在,这城堡看上去残旧而破败,升至高处的海水拍打着城堡下方的岩石。看来整座城堡被海水浸没也只是时间问题了。
那名仆人把我带到马厩,另一名仆人把马匹领进栏中。走进城堡,房间里很冷,而且空无一人。尽管这地方是为容纳更多人而设计的,但现在却没什么人在这儿,让这地方显得更加冷清。
巴顿勋爵显然不喜欢寒冷,当我们不请自入地走进一个大书房的房门时,扑面而来的暖风让我吃了一惊。房间里有个壁炉,正烧着熊熊火焰。其他角落则摆满了书。书本从地面直堆到十尺高的天花板。这里那里还摆着一两个梯子,上面的踏板已经磨损,显然所有的书都经常被人翻阅。但这些梯子也给人一种这建筑还在修建的感觉。
巴顿已经上了年纪,但总是笑逐颜开。他和我握了握手,把我领进房间:“谢谢你,杜尔。”他对那名仆人点了点头,于是便只剩下我们两人坐在炉火前。
“我听说过你。”巴顿说道,“很久前我就听过你的大名,就一直想见见你来着。请坐。我把那些最软的家具都挪到了这里。这是我过活的地方,尽管它又老又旧,可我不也是一样吗?想想吧,我们这一系的血脉传承多年至今,和这城堡相差无几。而我只有一个儿子。这城堡也只有我与它做伴了。”他笑了起来。
我没有笑,而是转头去看书脊上的名字。亨平人的习惯仍深藏在我心底,没有那么容易就消失。所以如果没有什么重要的东西要说,我宁肯闭嘴什么都不说。
巴顿目光炯炯地盯着我:“你跟看起来的样子不太一样。”
这让我笑了起来,不由得操起了早先说话的方式:“很多人都这么说,这让我开始怀疑自己看起来到底是什么样子。你能告诉我,在你眼中我是什么样吗?而我的实质又怎么和外观不相符了呢?”
“即使在跟一位贵族说话时还这么尖牙利齿,而且没有种完菜就不肯来。你看起来桀骜不驯、郁郁寡欢。但人们说你就是‘风之子’,说你救护难产的妇人,治愈跛足的绵羊,还把弱智的小孩子变回正常人。你带来了不少奇迹,不是吗?”
我没有回答,反倒因为刚才那种穆勒式的说话方式而暗自后悔。够了,别再自我炫耀了。
“但我想见你的原因与此无关。”巴顿说,“那些迷信的人们总会传颂些神话般的故事,但我可不会随便把那些传说中的人物招来问话。引起我注意的是他们说你有一头像羊毛般洁白的发色,而且每日苦行。看起来很年轻,却像个老人般行事。兰尼克·穆勒怎么会变成这样?”
最后的那个问题来得突然、荒谬而危险,以至于我未能藏起自己的惊讶。巴顿笑了起来,显然为自己的狡计得逞而扬扬自得:“逮着你了。即使那些聪明人也常被我骗到,装成一个又老又无知的贵族蠢货也并不是全无益处。兰尼克·穆勒的故事一直很令我着迷。从他和他的父亲,亲爱的老恩塞尔·穆勒钻进库库艾的森林后算起,已经过了四年了。据说那之后再也没有人见过他们,可我不相信传说。那些传说大多是从某种自然现象夸大而来,我可不觉得走进库库艾的森林就一定会死。你觉得呢?”
我耸了耸肩。
“我觉得他们会再出来的。”巴顿说道,“我认为兰尼克·穆勒,‘背叛河平原’的灾祸之源,还活着。”
他死死盯着我:“我认识你,孩子,当你还是十一岁时我就见过你。”
这让我不得不再一次细细打量他,我见过这么瘦弱的老人吗?
“那时候,我还在四处旅行——大概可以算是个历史学家吧——到处收集故事和家谱。自从共和国把我们的先祖和他们的家族放逐到这个天堂般的国度里,以惩罚他们犯下的罪后,已经过了数千年。这数千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一直让我感到好奇。而当我看到你时,我只觉得这是个注定要做点大事的孩子,可他们说你到处奸淫掳掠,所经之处,只带来无尽的灾难。”
我摇了摇头,考虑着是承认他猜得没错,还是假装成对兰尼克·穆勒所知甚少的样子。真讽刺,在“背叛河平原”上,那个伪装成我的家伙,已经让我的样子尽人皆知。在那儿没人认出我来,可在这里,在这个世界最偏远的角落里,我却被人认出来了。
“可我最感兴趣的是发生在你故乡的事情,兰尼克·穆勒。我听说你的弟弟丁特已替代你坐上了国王的宝座,统治着本应归你统治的土地。”
“他不过是个傀儡,谢天谢地。因为那个杂种根本连个蚂蚁窝都管不好。”我怒道,亦借此承认他所言非虚。
“他是你母亲的孩子吗?”
“尽管这看来不可思议,但没错。而我从没见过你,巴顿勋爵。”
“那时我可比现在年轻多了。”他从位子上站起身,走到一个梯子边上,慢慢爬了上去。从上面拿下一本又厚又重的大书,递到我手中。“这是我从你父亲那儿借来的,当时他可很不情愿来着。但他还有一个副本,而且我向他解释了家谱学对我有多重要,最后他被我说服了。当然,也有可能他觉着没必要跟一个傻瓜多计较吧,但他还是要我掏了好大一笔钱买下这本书。”
那听起来确实是我父亲会做的事。
我打开书,书里记载了穆勒的家谱和历史,好像是由历代的史官以编年体的方式手写而成。我不太认得书最后撰写记录的那个笔迹,但显然这本书一直记录到我十一岁时为止。看看史官将哪些内容记入族史还挺有意思的。而我一定是特别讨人喜欢,因为哪怕是我孩提时说过的只言片语都被一一记录在案。
但巴顿的沉默,像是在期待着什么,让我不得不加快速度,直至翻到书末。
“如何?”他问道。
“是真的。”我说,“你拿到这本书时,你怀疑里面记载的内容是假的吗?”
“没有。在向你指出书中的某个疑点之前,我只是想听听你的意见。有个简单但却非常重要的事情未被记录在书里,而更令我惊讶的是,你竟然对此全不在意,甚至是有意地忽略了这个疑点。”
我等着他解释。
“你的弟弟,”他说,“丁特。”
当然,丁特,我和他从小一起长大。不少少年时的记忆里都有他的影子,可当我再次打开书寻找有关丁特的记录时,却发现书里并没有记录他的诞生,甚至整本书里根本没有任何关于他的记载。
“可能史官不喜欢丁特,只喜欢我。”
“史官会没见过丁特吗?”
“他受到重重保护,不和外界打交道。”
“兰尼克·穆勒,我希望你回忆起一段少年时的往事,一段不那么愉快的往事。尽可能在脑海里勾勒出当时的情景。”
“拜托,你想让我把心理学和催眠术什么的当真吗?”
“这不是什么心理学,这是性命攸关的大事。”
于是我开始回忆。在我刚学会骑马时,人们送了我一匹名为鲁克的小马,但当我试着驾驭它做一次跳跃时,我失误了,它受了伤,跛了脚。我回到家里,告诉父亲是马厩负责照料它的男孩失职,弄跛了鲁克。当我离开马厩时,男孩被人狠狠揍了一顿,然后赶了出去。因为他撒谎,还宣称我把马带出去时,马还是好好的。我还记得当父亲要我当面指责男孩时,他脸上的表情。我还记得当我离开时,如何羞愧难当。
“你记起了什么东西了,是吗?当时的情形还清楚吗?”
“很清楚。”我回答道。
“现在,寻找一个和丁特有关的童年记忆,大概在你七八岁的时候的事情,你们俩都在导师那里接受教育时的记忆。你还记得导师的名字吗?”
“彦维。”
“他和你是同一个导师吗?”
我耸了耸肩。
“回想一个和丁特有关的记忆。”
我很轻松地就想起了与丁特有关的记忆,但所有的记忆都是在我更年长时留下的,在我十二岁到十五岁期间。但在那之前的记忆则怎么都想不起来。尽管我的记忆告诉我他在那儿,可我却想不起来。
“我只是想不起细节。”我说道,然后看见巴顿笑了起来。
“和我当时说的一模一样,”他说道,“只是记不起细节了,也是这么肯定,丝毫未曾感到疑惑。”
“有什么值得疑惑的?如果我能让那个小浑蛋消失的话,几年前我就会那么干了。相信我。”
“那,让我跟你说个故事吧。”他说,“坐到椅子上,兰尼克·穆勒。因为这会是一个很长的故事,我是个老人了,所以可能会有点唠叨,说些不值得一提的细节什么的。试着别听睡着了,至少别当着我的面打呼噜。”然后他开始讲述有关他儿子的故事。当他提起那个男孩的名字时,我立刻认了出来:“柏斯·巴顿?吉尔的国王柏斯?”
“都一样,你打断我了。”
“但他是国王,或者说,傀儡,是整个东部联盟的国王。他是你的儿子?”
“就在这座城堡中出生长大的。但如果你不让我开始讲这个故事,我就没法把它说完了,穆勒。”
于是我让他讲了下去。
“我喜欢旅行。很多年前,在我的身体差到无法再外出前,我进行了最后一次旅行。前往拉德纳,你可能听说过那地方。那里冷得像冰窖,相比之下,亨平就像是个天堂了。可那里有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医生。如果我生病了,我只想把自己交到拉德纳的医生手上。在那儿的时候,我偶然碰到了曾见过的医生。上次见到他时,我还年轻,刚结婚,并刚刚接过王位。那时我可比现在更像个国王,统治的可不止亨平这样的小地方,而是整个东部半岛。但现在,显然这已经无关紧要了。这个医生,他叫忒斯·斯坦利,专擅妇科疾病,但还同时是个超棒的弓箭手,我们一起出去打猎,在脊峰山脉过了好一阵子无忧无虑的打猎生涯。我们是好朋友,在我结婚后不久,我的妻子生病时,就是他帮我治疗的。这已经是柏斯出生前的事了。”
他停了一阵,仿佛是在考虑如何继续说下去:“再次见面时,他问起了我妻子的情况。那时,我不得不告诉他,我的妻子已经在两年前去世了。那时她已经五十岁了,但还算不上老。那时我才意识到,上一次我和忒斯出猎时发现了一群麋鹿,然后各自一箭放倒了一只公鹿,竟已是三十五年前的往事了。我提起了这段往事,又不由得感慨了一下,我的儿子柏斯没有继承我在弓箭方面的天赋。
“我们大笑了一番,嘲笑了一下现在的年轻人,然后他说:‘那么,巴顿,上次见面后,你再婚了吗?’
“这个问题听起来很奇怪。‘当然没有。’我回答道,‘为什么这么问?’
“‘你收养了个男孩?你的儿子?’他问道。我继续否认道:‘那是我亲生的儿子,结婚两年后就生了来着。’
“他脸色发白,然后从他记录病例的书架上抽出了一本笔记,从中找出了一条记录,让我看了那条记录。上面记载着,在我和妻子结婚后一个月时,因为我妻子的病,他不得不对她施行了子宫切除术。
“你能想象那时我有多么震惊吗?我坚持他一定是记错了,但他是个极有条理的人。你知道,我的质疑根本没法令他动摇。他清楚地记录了手术的前因后果,并记下他摘除了子宫、卵巢。而我的妻子几乎因此而死在手术台上,可要不这么做,她就会在一两年内因为癌症而死。所以她注定以一生无子来换取生命。
“我坚持他记错了,我能清楚地记得自己的儿子诞生,可当我试着回忆当时的情景时,我却什么都记不起来了。记不起时间、地点,不记得我是站在产房里还是待在了外面,甚至不记得我是如何庆祝自己的继承人诞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就像你一样,就像刚才你不记得自己的弟弟一样。”
我常常质疑他人,可现在,我却无法质疑巴顿,他完全没有理由撒谎。更何况我手中的族谱更不容置疑,一面听着,我一面试着寻找点记忆,可仍想不起十二岁前有任何有关丁特的记忆。只有一片空白。
“我的故事还没结束呢,兰尼克·穆勒。我回到家,然后在回去的路上,我不知怎的就忘记了这次谈话。完全忘记了。这么重要的事情,竟然完全从我的脑海中消失了。直至我离开布灵顿,进行最后一次旅行。这一次,我为了避开寒冬而前往了哥斯坦恩。在那里我接到了忒斯的信件,他很奇怪为什么我没有给他回信。回信?我根本没有接到任何信件。幸而在那封信里,他提到了我们曾进行的那次谈话,详细到足以让我回想起那一切。我被这突然回想起的记忆吓了一跳,并意识到其中的古怪之处。并不是因为我上了年纪才会忘记那一切的,兰尼克·穆勒,是因为有人对我的记忆动了手脚。当我待在家里时,有人让我忘记了那一切。
“我回到家里,只是这一次,我坚定地,时时刻刻对自己重复着我的儿子是个假货,一个骗子。在我的一生中,从未这样拼命地想让自己记住什么。可随着我离家越来越近,我所见的一切越来越熟悉,我越来越觉得柏斯就是我生命的一部分,我的骨肉,所有熟悉的、亲切的景象,都与柏斯联系在了一起,尽管我完全记不起他和这些景象有什么关系。我把忒斯的信件抓在手里,每隔几分钟就拿出来读一遍,直至根本不用看上面的字迹,就能记起里面的每行字句。可离家越近,记忆就越模糊,我从未经历过这样的折磨,我不停地对自己说,我没有儿子,柏斯是个假货。而根本不去想怎么会有人把一个陌生的孩子,带给一个注定无子的国王,然后让他相信那就是他自己的骨肉。我好不容易才来到这里,在这桌子前坐下,还能把那一切铭记于心。然后,就在这桌子上,放着忒斯的四封信件,每一封都被打开过并读过,可我却毫无记忆。而现在我可以读了,每封信都直指柏斯不可能是我的孩子这一真相。
“在那些信件里,柏斯甚至还找到了当时从拉德纳陪他一同到布灵顿来的一些同伴。他的那些同伴见过我,我也清楚地记得他们。他们都很清楚地记得,我注定无子。我和我的妻子都很清楚地知道这一点,他甚至还记得当时我说过的俏皮话,说既然我老婆没了月事,就不能再托词逃避我的需索无度了。就在那一刻,在我看着忒斯的记录时,我回忆起自己跟他开玩笑的那一刻,好像心底的某个开关‘啪’的一声合上了。我记起了那一切——我没有儿子,一直到我四十岁时,然后突然就有了个十九岁的男孩,急切地想要继承我的王位。我满足了他的渴望,让他成为北面广大领域的领主。而仅仅五年后,他竟然就已成为布灵顿全境之主。八年前,他更升至联盟的盟主,进而将整个东境的联盟变成了听命于他一人的王国。”
我摇了摇头:“不是国王,巴顿。他不过是一群科学家背后操纵的傀儡而已。那些家伙们现在也以这种方式统治着纳库麦和穆勒。”
“如果你看到了一个傀儡,那么就该抬抬头,看看是谁在后面牵线。”他摇了摇头,显然是觉得如果我再这么坚持原先的观点就是愚蠢了,“你还不明白我的意思吗?丁特和柏斯很像,一个莫名其妙蹦出来的孩子,却从没有人怀疑过,连他们自己家里的其他人都未曾质疑。而现在,他们都已经占据了至高的权位,可以统治所有人,而其他人还以为他们不过是傀儡。”
这听起来确实有点奇怪。
“我来帮你回忆一下吧。”他说,“当你还是个小孩子时,你总是直言不讳,而你的父亲正是喜欢你的这种直言不讳。我曾问你,作为王位的继承人,你有什么想法。你说:‘巴顿勋爵,因为父亲没有其他的孩子,所以我才能舒舒服服地当个继承人。如果我有个兄弟,我就得谨言慎行了。因为如果没了我,总还有人继承王位。那我的日子就无趣多了。’我记得很清楚。因为你的父亲让我背下这些话,并且跟另外五个还是六个人重述来着。他很喜欢你,更欣赏你的聪颖。你记得吗?”
我记得。我记起自己曾说过的那些话了。我回忆起那时的情景了,我甚至回忆起老巴顿了。那时他还年轻,他被逗得连连拍打自己的大腿,爆发出阵阵笑声,连连夸奖我的少年老成,而我则因为能把这个经历丰富的老人逗得开怀大笑而扬扬自得。
我记起来了。在那一瞬间,我可以肯定巴顿是对的了。我没有兄弟,我是家中唯一的孩子。
同时,我又记起了别的什么。我记起了在琼斯的大道上,端坐在马车里的麻宝麻瓦。
把我带来这里的那名仆人,端了个装满甜酒的木罐走进房间。
在那辆马车里,我看见一个中年白人男子。一瞬间之后,就在我从快速时间流切换回来时,看到是麻宝麻瓦,端坐在同一个位子上。而她也看到了我,我逃跑了。从那之后,我一直没仔细想过,那个人是怎么在琼斯的大街上从马车上消失,然后让麻宝麻瓦坐上那个位子的。在他消失前,麻宝麻瓦又在哪里呢?那个白人男子到底去哪儿了呢?
这与巴顿所说的一切隐隐相符。一个看似毫无权力的傀儡,被一群科学家操纵着。可是换个角度想想,或许这个傀儡才是真正掌权的人呢?
那名仆人为我倒了些甜酒,然后在巴顿的坚持下,又给他倒了一杯端了过去。
我是在快速时间流下看见那个秃顶的白人男子的,然后在正常时间流里,我看见了麻瓦麻宝。这之间有什么关联吗?难道说,在快速时间流下,我能看见真相,而在真实时间流下,我会像其他人一样被蒙蔽?
当那名仆人向巴顿俯下身时,一个景象从我的脑海中划过。就在早上,当我从快速时间流切回时,我看见一个裹着蓝斗篷的矮个子,变成了现在这个裹着红色斗篷,向巴顿俯身屈就的大个子。眼下,他正眼巴巴地看着巴顿将要咽下杯中的甜酒。
“停住。”我说道,“不要喝。”
巴顿像是被吓了一跳,那名仆人站起身,目瞪口呆地看着我。然后那个仆人猛然滑倒在地,而巴顿则矮下身子,以一种令人惊讶的敏捷速度冲出了房间。我愣住了,被这一切弄呆了。过了一阵子,当我定睛再看时,才发现蜷起身子躺倒在地的,正是巴顿,而刚才从我身边逃出房间的却是那个仆人。
我明明看见那个仆人倒在地上,巴顿冲出了房间,到底哪里出错了呢?他们没有变换位置,至少我没见到他们俩换位置。可现在却是巴顿躺倒在地,他的头几乎被人从脖子上砍了下来。只靠脊椎勉强和身体相连。这一定是拿着一把非常锋利的刀子,用尽全力砍的。可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为什么我没看见?
一柄钢刀。
没有时间猜测了。我立刻跪倒在巴顿身旁,把他的头按在脖颈的断口处,然后像治疗那些亨平人和他们的牲口那样开始救治。我连接起血管和神经,治好肌肉,然后再让皮肤长回去。我让巴顿的身体变得健康而完整,然后因为担心老人的身体,想着既然已着手治疗,不妨再顺便多做一点。我已驾轻就熟,甚至根本不用思考,就已着手施展力量。我治好了他的风湿和骨质增生,治好了他的肺病,让他心脏坏死的部分恢复了活力。我让他重获活力。
他醒了过来,对我笑道:“‘风之子’,原来传说是真的。”
“那个仆人是他们中的一员。”我说道,尽管我还不清楚他们到底是谁,但我相信他们确实以某种方式篡夺了整个世界的权柄。
“他的刀子捅进我喉咙时,我才意识到这一点。他们是怎么套上伪装的,兰尼克?我一直相信杜尔是我前任管家的孩子,就出生在这座城堡里。我从没想过去质疑这段记忆。可他一定是偷听到了谈话,所以想毒杀我们来着。你提醒我别喝酒,你是怎么猜到的?”
我不想也没时间跟他讲述有关库库艾的森林以及操纵时间的本事:“我只是这么猜来着。”我说道,“是你提醒了我。”
他疑惑地看着我,然后大概意识到如果我想说的话,一早就会告诉他了。他站了起来,动作有点大,或不如说动作太猛,差点失去平衡,连他自己都吓了一跳。“你治疗别人时,根本就没尽全力吧。你这家伙!”他问道,“我觉得自己好像回到了三十岁。”
“真糟,我想把你恢复到二十岁的身体状况来着。”
“说三十岁是我不想夸大其词。说真的,兰尼克,你到底是怎么回事?好吧,这无关紧要,真正重要的是,丁特、柏斯、杜尔他们是怎么回事?我觉得我们可能没法再找到杜尔了。就算我们出去追他,说不定也只会被一个老女人一刀捅进后背,然后才发现那是他假扮的。”
“我们?”我问道。
“我本来就只是在采取行动前,试试看是否能说服你。”巴顿说道,“或许在潜意识里,我还有点担心自己可能是疯了,担心这一切都是我的妄想。可现在,我相信自己是对的了。因为你相信我。既然我又重获青春活力,是时候上路去推翻柏斯的统治,然后干掉那个小杂种了。”
杀人?“你看起来不像那种以血还血的人。”我说。
“可能吧。”巴顿回答道,“但如果被最相信的人背叛,再温厚的人都会狂怒不已。这愤怒与别的不同。他欺骗了我,欺骗了我的妻子。不是什么小小的谎言,而是让我的大脑起来反对我自己。他毁了我家族的希望,夺走了我的王位,把我当成了攫取权力的踏板。而他只靠着伪装,靠着影响我的大脑,就让我把他当成了自己的儿子。我怎能不生气,兰尼克·穆勒?”
“如果杜尔回去向他汇报,他还会以为你已经死了。利用一下他得到的这个错误信息如何?”
巴顿停了一下。
“而且,巴顿,杀死他们中的一个又有什么好处?我们已经有了证据,证明他们四个:丁特、你的儿子柏斯、杜尔和那个来自纳库麦的女人麻宝麻瓦牵涉其中。”
“你怎么突然就肯定和她也有关系了?”
“我曾见过她身上发生了些奇怪的事情,但一直没想明白,直到刚才才明白过来。我们只知道这四个,但肯定他们还有同伙,可以随时接替他们的位子。如果我们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找出他们是从哪儿来的。”
“这有意义吗?”他问道。
“这没有意义吗?”
他笑了起来:“你说得对,看来他们的阴谋深远,甚至是以攫取整个星球的权柄为目标。纳库麦和穆勒都有钢铁,对吗?”
“而这些人,不管他们是怎么办到的,也不管他们接下来要干什么,他们已经控制了这个星球所有钢铁的来源。”
巴顿摇了摇头,苦涩地笑道:“这几千年来,所有的家族都在竭尽全力相互竞争,想要生产点什么东西出来,从交易馆那里换到足够的钢铁,想要第一个建造出星舰,想要从这颗星球上逃出去。而现在,他们将成为第一个了。不管他们是谁,又是怎么做到这一切的,他们控制了所有的钢铁,而全世界只有我们两个人意识到了这一切。”
“嗯,但这一切令人难以置信。”我说道。
“可你却很平静地接受了。”
“这些年,我见了很多奇怪的事情。我要去吉尔,巴顿。我觉得你最好待在这里,在这儿你还是安全的。我可能找到了揭穿他们的假面具的办法,轻而易举,而且安全到家。但我没法同时保护你。”
他没有问我是怎么办到的,因为我摆明了不会告诉他的。我想过跟他解释一下来着,但那时我并不觉得有必要让别人,哪怕是像巴顿这样的好人知道我有些什么本事。还没到时候,至少要等我想清楚下一步该干什么再说。
他答应留在岩石城堡里,尽管这让他有点不开心。我下到马厩里,给巴顿最好的一匹马装上马鞍,然后出发前往吉尔。现在回想,我那时真是在发傻。跟巴顿说话时,我下意识地摆出了那副穆勒的继承人的姿态,摆出一套贵族的思维方式和说话方式,然后我就下意识地寻思着像一个贵族那样出行。你知道的,骑上一匹马,而不是切进快速时间流再步行。很多年前,我就已不再是穆勒的继承人,可这个身份还深植于我的灵魂中,不时跳出来影响我的判断。就是这个老习惯,差点害死了我。
我骑在马背上,沿着城堡前通往吉尔的道路缓步前进时,看见一个亨平人驾着他的马匹向北,朝着比亨平更偏僻,但我却更喜欢的地域前进。这让我不由得想起,一天前我还在格林和薇兰房屋后的菜园里种菜,但只是一天后,就上路奔向阴谋和杀戮。想起过去的点滴记忆,就让我心头隐隐作痛。我还不能就这样过上平静而幸福的生活,我还有使命正待完成,而我正出发去完成这使命。我心中只觉得苦涩,又隐隐有些自豪。此前,我的一切使命,我的全部努力最后都化为了乌有。而现在,只有我能找出那些人,并阻止他们了。那些对世事漠不关心的库库艾人绝不会屈尊离开森林参与到这些事情中来,所以我只能通过加速时间流的方式,揭开那些人的面具,瓦解他们的阴谋,进而消灭他们。
消灭他们?难道我已经下意识地准备展开杀戮了吗?但这是战争,我对自己说,随即又开始怀疑谁有资格宣布战争开始了。而我又凭什么相信自己是好人那一边的呢?我意识到,自己无法向大地求证。这可不是什么该不该吃蔬菜的问题,我是要杀人的,我要像个冷血杀手一样把他们一一消灭。哪怕是出于一个崇高的目的,但杀戮就是杀戮。
但我的动机真的是崇高的吗?我是在为穆勒的独立而挥剑吗?不然又是为了什么?或许这些入侵者们只是想为这个可怜的星球做点什么,他们不是已经终结了各家族之间绵延数千年的血腥竞争了吗?他们不是把整个星球联合起来,一同向某个更高更远的目标进发了吗?
不,不对。他们并没有结束竞争,他们只是用欺骗的手段取得了胜利。这不一样,这是不公平的。
公平与否,这是人们看待这一切问题的最终标准。对我而言,这一切是不对的。有人绞尽脑汁去挖掘宇宙的奥秘,有人修改了基因然后割下自己的肢体去换取钢铁,而所有的这些智慧、辛劳、鲜血与传承都被这些人骗走了,可受骗者甚至完全不知道自己成了受害者。
我还记得自己是一个完生体时的体验。我还记得站在窗前,看着下面的再生栏,想象自己长出了许多腿脚,和那些怪物一起从饲槽里取食,毫无尊严可言,甚至已不再被视为人类。这太残酷了。尽管除此之外,我想不出能拿这些完生体怎么办。但这残酷并非不可忍受。因为这些完生体知道他们是为了穆勒做出此等牺牲的,他们这么做是为了家族,为了家人能够搭乘星舰飞往上层世界,能在宇宙中自由翱翔。
这个希望让他们保持了些许理性,而用谎言替代这希望则不可饶恕。那些欺骗者伪装成了家人,让他们承受的苦难、失去的血肉、被损害的尊严都变得毫无意义。
我憎恨丁特。尽管此前我只是鄙视他,而现在,我开始憎恨他了。我幻想着自己走进穆勒河上之都的宫殿里,走向他,切入快速时间流,然后看着那个装成丁特、装成我的兄弟的人;那个毁了我的父亲,从我手上夺走了继承权的人。我想象着自己把刀子捅进他胸口的景象。这景象让我感到由衷的愉悦。
我仍记得大地因为那些临死者的惨叫而发出阵阵呻吟,但我选择忘记那些记忆。不,今天我不想回忆起那一切。在将那些痛苦呻吟铭记于心之前,我要让正义得偿,哪怕是以血为代价。
但首先,柏斯·巴顿,巴顿勋爵的“儿子”,我必须弄清楚他是从哪儿来的,他们到底是什么人,然后如果能的话,再把他们一网打尽。但他们能假装成其他人,能当着你的面和别人换个位置,能假装是你的兄弟而让你无法察觉。有什么办法能把他们所有人一次性消灭呢?
他们是怎么办到的?而我又该怎么与他们对抗?
我从亨平的山间一路向下,走向外界富饶的平原时,只感到阵阵悲哀,因为我知道自己正离开真正的家园,出发去摧毁心底的平和,甚至触怒大地。我还记得舒瓦兹的发言者说:“你杀死的每个人,都会永世在你的心头号叫。”
这差一点就让我掉头回去,差一点就让我返回格林和薇兰的家中。
就差那么一点。
相反,我纵马奔驰了十二天,直抵吉尔,这是吉尔家族的首都,也是被称为“东部联盟的王国”的首都。在旅途上,我什么办法都没想出来,也没获得更多有用的信息,我甚至没采取任何基本的预防措施,甚至没想过要切进快速时间流来预防风险。所以刚抵达吉尔,他们就逮住了我,要杀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