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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9 琼斯

这小镇应该有个什么名字,但我没有费心去打听。连接纳库麦和穆勒的大道两旁有很多这样的村镇,它只是其中之一。这条大道曾是琼斯人和伯德交易时用的商路之一,罗伯斯人也用这条路和斯隆交易。纳库麦帝国扩建了这条路,以满足逐渐繁重的运输需要。本地人说,每隔五分钟或十分钟,就能看到商队或旅行者在路上穿梭往来。而我的所见所闻也证明他们所言不虚。
在他们的传说中,我和父亲在一年前进入库库艾的森林,之后再也没有出来。有传言说我谋杀了他,或者他处决了我,或者我们在一场惨烈的决斗中两败俱伤;还有传言说,终有一天父亲会回来,联合西部平原所有的人民,举起叛旗反对纳库麦人的残暴统治。当然,我只字不提父亲自沉于湖中的事,尽管我克制不住会去想。如果他知道平原人民对他抱持的深深敬意,是否还会像那样一死了之。
但这也十分讽刺。这些人害怕过他,只是那时候,他们还不知道纳库麦人是比穆勒人更残暴的主子。我无从比较两者到底哪个更冷酷。因为穆勒人四处征战时,对被征服者也不会有什么特别的同情。这些人会在穆勒的铁蹄下呻吟,正如他们此刻在纳库麦人施予的重负下呻吟一样。
那些关于叛乱的传言,都不过是呓语。推测下来,丁特应该已是穆勒之主,但众所周知,现在所谓的“穆勒之主”不过是傀儡。在纸面上,现在的穆勒比父亲在位时,疆域更广,国力更雄厚。但人们都知道,纳库麦人的国王也是穆勒的国王。尽管纳库麦人并不受欢迎,但整个“背叛河平原”,从西侧的舒密特到东侧的星耀山已无战事,因为这片土地已被征服。和平带来安全,安全带来自信,自信带来繁荣。尽管人们嘴上抱怨,实际却心满意足。
纳库麦的国王?我听过很多关于这个国王的传言,但我却清楚这个所谓的国王是怎么回事,相信其他那些身处高层的人也清楚。镇里的旅馆老板,曾经是弗里斯特公爵。但在纳库麦士兵来征收巨额的“征服税”时,抗税不交,因而丢了领地和爵位。幸而他还留着大笔钱财,可以逃至此地,买下一间旅馆,当了个小旅馆老板。所以,或许他当时的固执也并没有错。唯一的问题是,不再是贵族后,就没有那么多人围着他打转了。
“现在,我必须白天黑夜地干活。虽然过得还不错,但小伙子,我跟你说,你永远都不知道在林边纵马奔驰,放出猎犬追逐野猪,然后弯弓搭箭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好吧,那感觉一定很不错。”我说道。不禁回想起自己狩猎野猪时的感受,而那一切早已是过去了,让我在回想起时,又不免平添许多美好。
“可是国王说不准打猎,所以我们就只能吃些牛肉、羊肉和猪下水混在一起炖成的汤了。”
“我们必须遵守国王的命令。”我说道。说话时提提国王,表示下尊敬总没错,更何况坐在我对面的很可能是纳库麦人的支持者。
“让那国王见鬼去吧。”旅馆老板道。这让我对他好感立增。当然,如果边上还有些别的客人,他说话一定会更谨慎一点。但他肯定从我的言辞里判断出来,我受过教育,这意味着我和他一样,都曾经是贵族,而现在却什么都不是了。“纳库麦的国王就跟人们口中的‘星舰’没啥两样。”
我笑了起来。所以他也知道了。
“所有人都知道,现在真正当权的是麻宝麻瓦。”他说。
这名字,让记忆如潮水般涌起,而后又以一场黑暗中的奔逃而告终。我回忆起树屋里,她要和我假扮的那个甜美少女做爱时的情景,不禁饶有趣味地想着,如果我答应了,并和她做爱了,她发现真相时,会不会被吓一大跳。
“并不是所有人都知道,那些科学家们,才是纳库麦人里真正掌权的。”他说。
我笑了起来。那些纳库麦人为什么会这么不小心,让这样的秘密泄露了出来。但我不得不装出不知情的样子:“科学家?那些人什么都不是,只会白日做梦啊。”
“你在想什么呢?你觉得只因为我被剥夺了爵位,就跟原先的朋友们断了联系?我还有身居高位的朋友呢。这跟现在穆勒的情况没啥区别,基因工程师们掌控一切,丁特只是他们摆在前面的傀儡,避免那些忠于王室的旧臣起来造反。瞧瞧这世界,那些生来就该高高在上的,现在却只能屈尊当个酒馆老板;而那些靠着小聪明爬上位的,却能对一切指手画脚。”
他走进后面的房间,等我啤酒快喝完时,他都还没回来。我并不需要喝啤酒,但偶尔喝点小酒,再撒泡尿会让我心情愉悦。那些每日正常吃喝拉撒的人,从不会去想这些日常行为中有任何愉悦可言。于是我喝光啤酒,放下酒杯。
“先别走。”他喊道,慢步走进大厅中,“坐下,发誓你永远不会把我告诉你的事情,告诉别人。”
我笑了起来,他把那笑容视为同意,于是也笑了起来。“你一进来我就知道了。”他说,“你不是个普通的年轻人。尽管你的白金色的头发在穆勒和舒密特人里并不罕见,可你那种神情表明,尽管没人前呼后拥,但你仍像个习惯了发号施令的人。”
我什么都没说,只是凝视着他,我并没有尝试改变面容,伪装一下什么的。所以他能认出我,这并不让我惊讶。
他笑了起来,压低了声音:“我的名字是希尔·昂德·琼斯。你知道这个名字的含义,我和那些白日做梦的家伙们可不一样。”昂德·琼斯,意味着他离琼斯的王位只有一步之遥。
“我们有些人,还在反抗这些黑鬼。人数不多,但个顶个地聪明。我们正在南边,收集一些穆勒钢铁。就在哈斯,那是个没人听说过的穷乡僻壤,用来藏东西再适合不过了。我会告诉你去那儿找谁,看到你愿意加入,他一定会很高兴的。你是谁不重要,光看外表就知道你是我们想要的那种人。那家伙的名字是——”
“别告诉我他的名字。”我说道,“我不想知道。”
“别跟我说你不讨厌那些黑鬼。”
“我比你更憎恨他们,”我说道,“但我不太能撑得住严刑拷打,会把你们的秘密吐露干净的。”
他目瞪口呆地看着我:“你在撒谎。”
“或许吧,你可以试试。”我说。
“你到底是谁?”
“兰尼克·穆勒。”
有那么一阵子,他看起来像是目瞪口呆的样子,跟着就哈哈大笑起来。我经常用自己的本名,每次都带来这样的效果。
“你还不如说自己是魔鬼呢。不,兰尼克·穆勒早就死了。真是笑死我了。他的父亲杀了他。哈哈哈,你真不如说自己是魔鬼呢。”
我走出大门时,他还在哈哈大笑。这再好不过了。
这旅馆面朝大路,当我从门前的木制台阶上拾级而下时,一个小乞丐从我身前跑过,撞了我一下。我不由得停下身,看着那男孩朝前跑去。男孩迎头撞上了一个满身绫罗绸缎、仿似身居高位的男人。那个人正在跟身边的几个年轻人说话,被这一撞,他抬腿给了男孩一脚。男孩被踢倒在地,那个男人则大声咒骂他。
这不过是我所见过和自己也行使过的无数不公正之一,而这一刻想必世上还有无数类似的事情在发生,但那一刻我不知发了什么疯,并下决心采取行动。
我加快了时间流,街上人们的行动立刻慢到了接近停止。我小心地从人群中穿过,走到那个踢了男孩一脚的家伙身前。他正降下右脚继续迈步向前,一面转头跟身边的年轻人们讨论着什么。我把他脚下的土地下降了十厘米,再引出水来,然后把身前两米的路段变成了个泥潭。再搬来一块用来垫塞马车轮的大石,放在他左脚前,挡住他抬脚的空间。
然后我走至寄放马匹的马厩,侧身靠住门。为了这么件小事花这么大的力气多少有点小题大做,说是要让正义得偿,倒不如说是在恶作剧吧。
但加快了时间流让我能松一口气。尽管当面说出自己的名字,也只是让那些不认识我的人哈哈大笑。但如果面对认识我的人,那就是另一回事了。而现在,置身于快速时间流中,没有人能看见我,而我也有余裕的时间打量身侧的人群。
而那时,我只想再找个什么法子乐一下,甚至冒出了摸几个钱包的念头。我并不需要钱,但只要想到顺手牵羊只是举手之劳,又绝对不用担心被人逮个正着,就让我有点跃跃欲试。即便是最老实的人,也很难拒绝这样的诱惑,更何况我从不觉得自己有多老实。
我向人群张望着,想找个合适的目标。路上不远处,一辆巨大的马车正朝这边驶来。这是一驾纳库麦风格的大型马车,从马车两侧那些骑着马的纳库麦士兵来看,里面一定是什么大人物。天气很暖和,马车的门窗大开着,里面坐着一个中年男子,矮胖粗壮,头顶光秃秃的。但令我奇怪的是,他是个白人。我猜测他是一名穆勒的官员,刚访问了纳库麦,正在回来的路上。但纳库麦人可不会派出骑兵这样护卫别国的使者出行,更何况这个人受到的礼遇多少有点不寻常。但是为什么我不认识他?难道纳库麦人能允许一个外国人在自己的宫廷中占据高位吗?
猜测这个男人的身份,让我打消了去摸个钱包的念头。我切换回正常时间,转头去看看我的恶作剧带来了怎样的结果。一切正如预料的那样,那个自视颇高的陌生人一脚踏进我造出来的泥潭中,然后向前一头栽进了泥潭中,溅得泥浆乱飞。他骂骂咧咧地站起身,身上还在滴着泥水,而身边的人们则被逗得哈哈大笑。甚至连他身边那些连忙扶他起来的追随者们都藏不住脸上的笑意。以举手之劳造成这样的效果,让我感到莫名的满足。尤其是看到那个被踢了一脚的男孩也在哈哈大笑时,我更是由衷地高兴起来。
而后,人群移向路旁,让那支纳库麦军队和马车通过。我看了眼马车,然后目瞪口呆地发现坐在上面的人不是什么中年男子,而是麻宝麻瓦。
她看上去并没变老,毕竟从上次见面到现在只过了不到两年半的时间。而现在她端坐在马车中,俨然已是万人之上。我不由得想着为什么一开始没看见她在马车里,而那个秃顶的白人男子又跑到哪儿去了。但很快我就没再想下去了,一方面是因为找不出什么合理的解释,一方面是我想起了在麻宝麻瓦的房子里度过的日子。回想起胸前长出乳房,假扮成女人出使的情形,甚至让我觉得有点不可思议。有那么一会儿,我不由自主地伸手轻触前胸,以为还会摸到那对柔软的乳房,却只触到坚实的肌肉。我这才意识到那一切已经过去了。
我低下头,为自己又魂游天外而暗自诅咒了两句。当我抬起头时,发现麻宝麻瓦正瞪大眼睛看着我,一开始仿佛只是觉得似曾相识,可随着马车行进,她猛然想起了我是谁,眼中瞬间充满了恐惧和惊讶。能让她感到恐惧让我挺开心的,可被她认出来就没什么值得开心的了。
她转身对士兵们发号施令,而我则趁那一瞬退回至马厩中,避开人们的视线,然后再次进入快速时间流。我必须抓紧时间思考,想出个办法。我没法带走自己的马匹,因为“知一切者”费尽力气也没能教会我怎么把自己的时间流扩散到其他人身上。幸好在快速时间流下,我移动的速度可以比任何马匹奔跑的速度还快。
我走向自己的坐骑,那是一匹硕大而笨拙的公马,也是我唯一能买得起的坐骑。我卸下自己的行李,挑出所有能带上的东西,以及所有可能泄露我身份的物件。幸好我从来不喜欢在皮革或手巾上绣个名字什么的。所以我很快收拾好东西,扛上肩膀,从马厩的后门溜进了畜栏。
如果麻宝麻瓦没能立刻找到我,她就会以为只是看到某个和我很像的人,然后忘记这次一无所获的搜查。我不觉得自己是那种能让人过目不忘的家伙,周围的人里,可能只有那个旅馆老板还会记得我,但他也有足够的理由不去和那些纳库麦人合作。
我把包裹从马厩的栅栏上扔了过去,然后翻过栅栏,捡起包裹,沿路走进了边上的一条小路中。接下来,我得在快速时间流里待上一段时间了。这多少有点麻烦,因为我的生命会随快速时间流而消逝。当然,我不会像“一屁股摔倒者”那样快速老去,但我讨厌再一下子老去好几天甚至几个星期。而且,现在的我又是多少岁了呢?和萨拉娜一同置身于慢速时间流中时,我可以说自己赚了不少时间回来。可在库库艾,我更多时候是处于快速时间流下。按说,我应该有十八岁,可我的实际岁数到底是多少岁呢?尽管我的身体仍然强壮,生机勃勃,但我已经历了那么多的事情,让我觉得自己像个中年人。我沿着后街一路前行,开始向南方的罗伯斯前进,并决定不再为置身快速时间流担心,因为纠结于真实年龄毫无意义。
更何况,我可不想再被那些纳库麦人逮住,认出我的身份。
置身于快速时间流中,最让人难受的是孤独。独自上路且不会被人看见自然安全,可也不会有人跟你说话,除非你在别人面前站定半个小时一动不动,才会有人意识到你的存在。
我穿过锐欧·德·詹纳罗,进入康明斯地界,才切换回正常时间流。不管麻宝麻瓦是否被我的出现吓到了,但她不会让士兵们到一千里外去找一个刚见了几个小时的人。
为什么要往南边去呢?我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目标。只是过去的六个月里,我一直生活在纳库麦控制下的几个城镇里。我只想去一个不受那些物理学家控制的王国,我也不想和哈斯的那些起义者有什么瓜葛,所以我就向东南方,翻过达·西瓦山隘。
在那儿,我发现自己仍无法逃离帝国的控制。吉尔的几名科学家统治着从托勒曼到布灵顿的广大疆域。自由已无处可寻。
我差一点就放弃并前往舒瓦兹了。或者,如果我再绝望一点的话,我可能会返回穆勒,然后直面丁特。但我还没有疲倦到准备就这样从这个世界退场,也未热血到只想来一场轰轰烈烈的死亡。所以,我把舒瓦兹和穆勒都抛到了脑后,就这么一路从达·西瓦走到伍德,再从伍德走到汉克斯。在汉克斯,我越海到了浩特,并最终抵达布灵顿。在那里,我找到了真正属于我的人民,真正的栖身之处,并学会了如何保有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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