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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间酒馆位在一条小街上,名字叫做厚火腿旅店,门口有一个可以转动的招牌,画了一头粉红色的猪,一转动就活像是中风。从里头传出的味道判断,厚火腿旅店唯一值得称颂的地方,大概只有价格非常便宜,价钱都贴在窗户上。
这间旅店的客人与大道上那些较高级的餐馆不同,多半没什么钱。旅店里面老兵不多,只有把积蓄都花光的人才来这儿,不过饥肠辘辘的新人很多。卡拉蒙检查里面有些什么人,确定没有熟面孔以后才叫大家进去。
三人在一张脏兮兮的桌子那边坐下,卡拉蒙没椅子,只好把一个醉汉搬到地上之后抢过来坐。女侍很忙没空管他,就放着醉汉躺在地上,经过的时候跨过去或干脆踩过去。其中一个走过来,在桌上放了三碗火腿与豆子,给卡拉蒙和伙计倒了麦酒,给雷斯林倒了红酒。
“我妈妈是坎德人。”伙计一边嚼著白豆子、火腿和玉米面包一边说:“至少有一部份血统啦,我想应该也有人类的血统,因为我妈妈看起来跟我一样,其实比较像是人类。不过就算她身上留着人类的血,好像也没办法拦得住她,我妈妈根本彻头彻尾就是个坎德人。她根本搞不清楚自己身上的东西都打哪儿来,所以我也一样。嗯,味道真好。”他意犹未尽地推开空碗。
雷斯林把自己那一碗推到他面前,里头几乎还是满的。
“不用了啦。”伙计摇摇头。
“拿去吃吧,我已经饱了。”雷斯林只吃了三口而已:“你不吃也是倒掉。”
“好吧,你确定不吃的话……”伙计拿了碗又吞下一大匙豆子,津津有味地边咀嚼边发出心满意足的声音:“我真的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豆子根本没煮熟,火腿油腻腻,面包有霉味。雷斯林给了哥哥一个眼神,卡拉蒙跟伙计一样大快朵颐,看见弟弟表情才停下汤匙,雷斯林朝着伙计撇了撇头。
卡拉蒙像是给人打了一巴掌:“啊,可是,小雷……”
雷斯林眯起眼睛。
卡拉蒙叹口气说:“拿去吃吧。”他把自己剩下的半碗也递给新朋友:“我午餐吃太多了。”
“真的吗?”
卡拉蒙难过地看着哪碗豆子:“对啊,吃吧。”
“哇,谢啦!”伙计朝第三碗下手:“我们刚刚讲到哪儿?”
“你妈妈。”雷斯林边提醒他边喝了口酒。
“喔,对对对。我妈妈只大概记得之前有个男人对她不错,但是她根本记不得事情什么时候、在哪儿发生,也想不起来那个人的名字。一直到我落地之前,她也完全没想过会有小孩,这大概是她一生中最惊讶的事情。不过她觉得有个小孩也很好玩,所以一直带着我跑来跑去,可是有时候会忘记我,就把我留在什么地方了,幸好大家总是会发现我,赶快把我送到她身边。她是很高兴把我捡回去啦,但是我有时候是觉得她好像不太确定我是谁。等我长大以后,我会自己去找她,这样也没什么大问题。”
“后来有一天,”他继续说:“我想应该是我八岁的时候,她把我带到一间药草铺前面,要我先留在门口,她进去卖一些磨菇给老板。我们那一天走了很久,天气又暖烘烘的,所以我就在店铺外面睡着了,等我惊醒的时候,我妈妈跑出药草铺,老板正在后面大叫说那根本不是磨菇,是一些毒伞蕈,差一点就要毒死他了。”
“我想要追上去,可是她跑得比我快,所以我一下就找不到她了。”伙计说:“老板后来不追了,回来的时候还在骂人,好像是我妈妈还骗走了一些肉桂茶。我正要跟上去的时候被老板发现了,他很生气所以踹了我一脚,头撞到门槛,醒来的时候已经天黑了,妈妈不知道上了哪儿。之后我沿着路想找她,可是一直没有发现。”
“好惨啊。”卡拉蒙同情地说:“我们妈妈也走了。”
“是喔?”伙计好奇起来:“你们也被妈妈丢了啊?”
“算是吧。”雷斯林白了哥哥一眼:“你之前说你有‘爸爸’……”他趁着卡拉蒙不会多嘴之前,赶快转移话题。“所以你有找到你父亲?”
“喔,不是啦。”伙计推开吃光的第三碗,身子往后一靠,满足地打了个嗝:“只是这么叫他而已,其实他是一个磨坊的老板,收养一些孤儿帮他做事,他说养我们这些小鬼还比从外面请人要便宜。我也不想四处流浪,他至少每天会给我饱餐一顿,所以我就住在他那里。”
“他对你不好吗?”卡拉蒙皱起眉头。
伙计想了一下:“其实也不会。他有时候会打我,但是我想是我活该。他还有教我通用语,因为他觉得,我们这些小鬼在客人面前看起来很笨会没有面子。我一直在他那边待到十九岁,我原本还以为自己会一直住下去哩,他都打算要我当领班了。”
“但是有一天我忽然有种奇怪的感觉。我觉得我的脚很痒,坐也坐不住,还有我一直梦到大马路。”伙计看着窗户外面笑了起来:“就是那边那条路。我看见这条路在前面一直延伸,走到底会有高山,山顶都是雪,还有山谷,里面长满野花,附近有一片阴森的树林。我看见围着高墙的城市,在太阳下闪闪发亮的城堡,也看见打著白色浪花的大海。这些梦境都很神奇,但是我一醒来就看见自己还在房间里面,然后难过得差点哭出来。”
“有一天一个新客人走进我们那间面粉铺,他是个有钱人,买下那一带好几座农场,要把谷子卖给我老爹。”他说:“我后来跟他聊起天,才知道他以前是个佣兵,他就是这样赚了很多钱。那个人跟我讲了不少刺激的故事,都是他的冒险生涯,我听完之后终于下定决心,跟他说如果他听到什么地方有征佣兵,请他告诉我一声。他真的通知我了,所以我才会知道狂男爵这里的事情。他说男爵是个很优秀的指挥官,本身也是很厉害的军人,我来这里的话准没错。我就这样离开磨坊啦,去年秋天上路的,大概花了我半年才到这边。”
“半年?你到底从哪儿过来的?”卡拉蒙讶异地问。
“亚苟斯南部。”伙计开心地说:“旅行很有趣,大部份时间是啦。我慢慢到了新海搭船到帕克塔卡斯,下船以后就自己走过来。”
“你刚刚说你十九岁?”雷斯林觉得不可置信:“那你不就跟我们差不多大了?”他对哥哥点头示意。
“不知道多一点还是少一点。”伙计说:“我妈妈根本不记得我什么时候出生,有一天我问她我到底几岁,结果她反问我希望自己几岁。我那时候想说六岁好像还不错,她就说她也觉得不赖,然后就这么决定下来。我是从那时候开始计算。”
“那你的名字是怎么来的?”雷斯林继续追问:“我想‘伙计’应该不是母亲取的?”
“其实也不是不可能。”伙计耸耸肩回答:“我妈根本是想到什么就叫我什么。磨坊老板大部份都是叫我‘小鬼’,一直到有一天他发现我有本事帮他拿到想要的东西。”
“用偷的?”卡拉蒙一脸凝重。
“不是‘偷’,”伙计摇摇头:“也不是‘借’喔。我解释一下,大家都会有一些别人想要的东西,可是大家也都有一些自己已经用不着的东西。我的专长,就是找出大家手上有哪些东西符合这种条件,然后负责让每个人都拿到自己需要的东西。”
卡拉蒙搔搔头:“听不懂,但是觉得好像不是很正当。”
“没什么不正当的,我找机会示范给你看。
“豆子总共六分钱,”女侍过来算帐,拨了拨头发好看清楚自己在木桌上用粉笔写的字:“麦酒六分钱,红酒四分钱。”卡拉蒙正要拿钱包时,伙计细长的手指搭着他手臂拦住他。
“我们没这么多钱耶。”他笑着说。
女侍听了板起面孔,冷冷地叫道:“瑞吉斯!”
吧台后头一个忙着倒酒的壮汉朝这儿望过来。
“不过呢,”伙计连忙开口:“我看你们这边火炉都快灭了。”他指了指大厅的壁炉,里头火焰的确不大。
“所以呢?现在谁有空去砍柴啊,你倒是说说看?”那女侍没好气道:“你还有脸抱怨啊,无赖汉?把钱拿出来,不然瑞吉斯会把你丢进去当柴烧!”
伙计对女侍露出笑容,虽然嘴唇的伤还没好,但他的确有一张很可爱、使人失去戒心的笑脸:“我们可以用钱买不到的东西来付帐喔。”
“什么东西是钱买不到的?”女侍看来不高兴,但语气已经动摇。
“当然有啊,像是时间啦、力气啊、脑袋这些。你看看我的朋友──”他伸手搭在卡拉蒙粗壮臂膀上。“他可是安塞隆大陆上砍柴最快的高手!我自己呢,收拾碗盘或者端菜都很行喔。另外如果你愿意收留我们一晚,这边这位朋友──他可是个高明的法师,可以请他给你们一些魔法配方,让你们的豆子变成人间美味,会吸引很多客人。”
“什么霉味不霉味!”女侍气急败坏:“我们的东西可没害人拉肚子过!”
“你误会啦,我是说可以让你们的东西更‘美味’,就像帕兰萨斯贵族吃的东西一样棒,说不定还更好吃。等到男爵听说这件事情──我一定会找机会告诉他──他就会亲自上门来试吃啦。”
女侍不大甘愿地笑着说:“好吧,最近是有些客人唠唠叨叨的。但也不能怪我们啊,原本的主厨在地窖喝酒跌倒,脚踝给扭到了,结果变成只剩梅布还有我又要煮菜又要扫地还要端菜!我们腿都快断了,但又不能叫瑞吉斯帮忙,一堆人等着要喝酒。”
她说完看看卡拉蒙,眼神没那么锐利了:“看起来的确还挺壮的?好吧,赚六分钱比不上炉子有火和吧台有酒重要。就这么办吧,你去帮忙砍柴,然后那个法师──”她不大客气地瞪了雷斯林一眼。“你那儿有什么可以用?”
雷斯林打开一个小包包,伸手取出一个白色球状物,散发出强烈的气味。“这是一种魔法配方,”他说:“剥皮以后切成细末,加在豆子里面,保证路人都会闻香而来。”
“我们现在客人也没少过啊,不过少点客人把东西对着我丢回来比较好。”她闻了一下味道:“嗯,好像还不错。你确定这没有毒吧?”
“我哥哥会自愿先吃第一碗。”雷斯林说完,卡拉蒙立刻感激得不得了。
“好吧……”
“到时候啊,”伙计一副如梦似幻的表情,拎起女侍辛勤工作破皮发红的手亲了一下。“连帕兰萨斯的贵族也会说,你做的豆子是世界上最棒的一道菜。”
她咯咯笑着玩笑似地抓了一下伙计的红发:“帕兰萨斯的贵族哩!好啦,法师你就快点去厨房帮我们加上魔法香料吧。”
她弯腰清理桌子,用手臂抹掉桌子上的粉笔笔迹。花边上衣虽然已经脏了,但却露出一对颇丰满的酥胸。
“有时间我再特别‘感谢’你喔,美女。”卡拉蒙搭着她的手调情。
“你快去做事啦!”女侍一边叫着一边将手抽回来,可是又撇过头低声说:“我们半夜就关店哦。”接着抬头一望,甩甩头发,过去招呼另一桌要酒的客人。“好啦、好啦,马上就来了!你们先别猴急!”
“猴急是晚上的事情嘛。”卡拉蒙奸笑着悄悄说完,便吹着口哨跑到后头准备砍柴。
“的确有本事,伙计。”雷斯林起身准备要把俗称大蒜的魔法调味料拿进厨房,顺口问了起来:“省了一餐的钱,还赚到一天住宿。但是有个问题──你怎么知道我的包包装了什么?”
伙计那张瘦脸一红,露出淘气的眼神:“我妈妈教过的东西我没有忘光喔。”说完便跑去帮忙收拾桌子。
隔天早上孪生兄弟与伙计前往男爵城堡的训练场,新兵在这里成二路纵队准备登记。场地上有两张凳子,上头搭了一片大木板,就这么作为临时的书桌,桌面上铺了一大片羊皮纸,还特别用钉子钉住以防海风将它吹跑。军官到场的时候就会在这张纸上留下大家的姓名,然后将他们送去训练营。
第一个星期大家吃男爵的、住男爵的,但要接受严格的训练并且测试体力、反应和服从程度。如果表现不好就会被请走,不过还会给小额补贴,至于撑过第一周的人则可以领到一个星期的薪水。要正式加入男爵的军队必须经过一个月的考验,假设有一百人在纸上留下姓名,第一个星期后会剩下八十人,开始行军的时候只会剩下五十人。
天一亮就开始报名。开始进入春季,今天看来会很热。地平线可以看见乌云聚集于远方,所以下午恐怕会有骤雨。还不到中午,排队的新人都已经汗流浃背。
双胞胎兄弟很早就到了。卡拉蒙耐不住性子,天还没亮就想上城堡去,不过雷斯林一直在旁边叫他等到天亮,因为他知道今天也会很漫长。最后卡拉蒙根本没有去陪那女侍,令她失望极了。他一整晚都在擦装备,早上穿着崭新的甲胄站出来简直比太阳还刺眼。卡拉蒙还兴奋到早餐也没吃多少,一直坐立不安地玩着剑,每五分钟都要问一次雷斯林是不是可以出发了、免得会迟到。雷斯林最后终于点头了,但是他说那是因为卡拉蒙这样烦下去,自己一定会被逼疯。
伙计看起来跟卡拉蒙一样相当兴奋,但是雷斯林十分怀疑,男爵愿不愿意接受看来瘦弱又孩子气的年轻人,也因此怕伙计会失望不已。但想想他那种率真的性子,就算低潮应该也不会维持很久。
酒馆的老板看到这三个人要离开可是很舍不得,尤其希望留住雷斯林。在豆子料理中加入大蒜果然有如魔法一般神奇,香气四溢将街上的行人都给引了进来,所以老板苦口婆心希望说服雷斯林留下来当厨子。雷斯林是有点得意,不过还是婉拒了。女侍亲了卡拉蒙,伙计亲了女侍,然后三个人就出发去练兵场。
排队的地方就在太阳底下,大概有二十五个人比他们还早到。等候的时间大概有一个钟头,大家已经趁这时候彼此认识闲聊起来,卡拉蒙跟伙计正在与后头的人说话。
站在雷斯林前面的人不时回头看他,似乎想要与他攀谈。雷斯林装作没看见,因为他感觉喉咙吃进了风沙,又渐渐痒了起来。如果这时候咳得很厉害,说不定会直接被军官赶走,那实在是颜面无光。于是他一直回避那人友善的眼神,自顾自地研究城堡的防御工事,专心到让人以为他想领军攻打这里。
出面的士官是个短小精悍、表情颇为神气的人,一对弓形腿、少了只眼睛,身后有五个资深的士兵跟随。一眼扫过排队的百来人后他斜着眼摇摇头,仿佛不大中意,然后又跟旁边的士兵说话,之后大家捧腹大笑。排队众人这时不安地安静下来,尤其第一个人脸色苍白,整个人都缩起来了。
士官走到桌子后头,士兵在他旁边排开,个个手叉胸前、咧嘴而笑。士官虽然只有一边眼睛,可是目光锐利像根钻子,穿过了第一个人、第二个人、好像他可以看见排在队伍最后那个新兵一样。他伸出不大干净的手指在纸上比划一下,对着第一个人说:“过来写名字,不会写字就画一个叉,然后到我左手边去站好。”
第一个人穿着是农家子弟,手上抓了一顶不知什么形状的毛帽,摇摇晃晃走了过去,讪讪地画了个叉后尴尬到了左边去。有个老兵看了嚷嚷说:“又来了头笨猪啊,笨猪。”其他士兵听了会心而笑,那农夫只能畏畏缩缩赶紧低头,想必很希望地狱深渊直接开一条缝在他脚下。
下一个人犹豫了一会儿才上前,那样子像是脑袋有两个声音,一个教他赶快逃命,但另一边却要他有点勇气赶快上去。
“过来写名字,”士官说话的语调已经不耐烦了:“不会写字就画一个叉,然后过去那边排队。”
这种程序反覆进行,士官对每个人说出同样的话,旁边的老兵对每个人指指点点,过去排队的人都面红耳赤。前面多数人都是温吞地忍受这种待遇,可是排在雷斯林前面那年轻人却生气起来。他甩开笔以后对着老兵怒目而视,握紧了拳头走上去一副想揍人的样子。
“你安分一点,”士官淡淡说:“攻击上司是死刑,过去那边排队。”
那年轻人的服装看起来比绝大多数人高级一些,也是少数可以写出名字的一个。他瞪了那几个老兵一眼,老兵则是回以冷笑。之后他高高抬起头,带着傲气到一旁排队。
“有斗志。”雷斯林上前时偷听到一个老兵说:“他应该表现不错。”
“但是不能控制脾气。”另一个人则回答:“第一个星期就走人了吧。”
“要打赌吗?”
“赌了。”
轮到雷斯林了。他对这流程已经了然于心,知道士官与老兵不只是要清点新兵,同时也负责羞辱、恫吓大家。这种训练方式在他读的书中有记载,所以雷斯林很清楚军官利用这种手段破坏新兵的人格,如此一来才能在训练中塑造为优秀士兵,也就是不加思考即服从命令的士兵,对于自己与同袍有绝对信心的士兵。
“就步兵来说这样做没有错。”雷斯林轻蔑地心想:“可是对我并非如此。”
他到桌子前面时,士官正好低下头,正在寻找刚刚那个发起脾气的年轻人名字到底叫什么,看起来他也想加入赌局。他只有一只眼睛可以看,而且名字从他那方向看过去上下颠倒,看到一半忽然飘过一片红色袖子抓住了笔,而且那只手居然泛着金色光泽。
士官背后那些人用手肘彼此提醒一下,窃窃私语起来,士官自己也抬起头来,单眼聚焦在雷斯林身上,雷斯林见状礼貌地问:“长官,我该签名在哪里?我想加入战斗法师。”
“这样啊、这样啊,”士官双眼在阳光下眯起来:“稍微新鲜了点,我们好久没变个法师出来啦。”他自个儿笑起来说。“开玩笑的。”
“我该签名在哪儿?”雷斯林又问了一次,风沙跟日暑使他喘不过气,喉咙又扯紧了,令人担心会在一群冷笑的老兵面前咳嗽不止。他将风帽拉低遮住面孔眼睛,避免自己外观给人更多取笑的理由,不过可想而知,对方早就已经找到话柄。
“小子,你哪儿弄来一身金皮啊?”一个老兵开口道:“你老娘是条蛇吗?”
“我说应该是蜥蜴吧?”另外一个士兵说完大家笑成一团:“蜥蜴小子,以后就这样叫他啦,萨吉。快点帮他写名字上去。”
“那找他来还真便宜,”一开始那人又说:“他只要吃苍蝇就好啦!”
“那他得有一条很长的红舌头才可以哩。蜥蜴小子,舌头伸出来我们看看。”
雷斯林觉得自己真的快要咳嗽了,“我要写在哪?”他问起话来声音已经抖动。
士官又抬头,这次正巧看见那双形状异样的瞳孔。“去找赫金来。”他转头对着一个士兵下令。
“他在哪哩。”
“老地方。”
士兵点点头便动身了。
雷斯林终究忍不住开始咳嗽,幸好这一次症状不严重,没两下就缓和下来,然而却也足以使士官皱起眉头。
“小子,你有什么毛病?生病了吗?不会是传染病吧?”
“身体有点虚,不会传染的。”雷斯林咬牙说:“要签在哪?”
对方指着纸上说:“跟别人一样。”他抿着嘴,一副对于这个新人不以为意的样子。“去旁边跟着别人一起排队。”
“但是我是──”
“我知道你是来做什么的。”士官不看他也不理他:“照我的话做就对了。”
脸颊一红,雷斯林颜面扫地般,去一旁跟着前面的人一起排队,大家现在都盯着他,还没有登记的人也一样。他坚定地忽视所有人的目光,心里只希望卡拉蒙不要说了什么傻话牵连到自己。但是以他对哥哥的了解,这种事情恐怕没得指望。
“把你的名字写下来,”士官已经打起呵欠:“不会写名字的话就画一个叉,然后到我左手边那里站好。”
“好的,长官。”卡拉蒙堆着笑脸,手舞足蹈地挥笔写下自己的姓名。
“跟头牛一样,”又有一个老兵开口:“可能脑袋也差不多吧。”
“大只一点好,”旁边同伴说:“这样才挡得住敌人的弓箭,可以把他们都摆在前排。”
“谢谢您啦,长官。”卡拉蒙很快活地说:“啊,对了,”他口气很平淡。“我觉得我应该不用受训了,可以直接跳过才对。”
“喔,跳过训练,这样子啊。”士官回答。
雷斯林暗叫一声不妙……闭嘴,卡拉蒙!他在心里不停大叫:快点闭嘴滚过来!
但卡拉蒙却自觉受到注意了:“嗯,作战的事情我都会了啊,坦尼斯教过我了。”
“坦尼斯教过你是不是?”士官身体往前一斜,旁边朋友们捂住嘴巴,脚跟摇摇摆摆等着看笑话。“这个坦尼斯是谁啊?”
“坦尼斯是个半精灵。”卡拉蒙回答。
“精灵啊,精灵教你怎么打仗?”
“嗯,其实他朋友教的比较多,是一个叫做佛林特的矮人。”
“这样啊。”士官摸了摸有点灰胡子的下巴:“一个精灵,还有一个矮人教你战斗技巧……”
“他们教我也教我朋友史东,他是索兰尼亚骑士。”卡拉蒙很骄傲地补充。
闭嘴啊,卡拉蒙!雷斯林无奈地一直在心中呐喊。
“还有一个是泰索何夫‧柏伏特,”卡拉蒙完全没有听见双胞胎弟弟心中的声音,继续说了下去:“他是坎德人。”
“坎德人?”这下子士官不得不讶异了:“精灵、矮人,然后还要加上坎德人来教你啊。”他转身看看后面那群士兵,大家都涨红了脸忍住没笑。“伙计们,”士官一本正经地说:“去叫将军下台了,这里有人更适合。”
说到这儿终于有个人发出怪声、却被踩了下脚,想尽办法克制狂笑,还有另一个人则干脆转过身去,但是肩膀一直抖一直抖,还挥手拭去眼角挤出的泪。
“喔,不用这样子啦,长官。”卡拉蒙很快出言阻止:“我没那么厉害。”
“唔,那将军可以留下来吗?”士官问起这话时嘴角都抽动起来。
“可以留下来啊。”卡拉蒙宽宏大量地说。
雷斯林闭起眼睛,实在不忍看下去。
“真是谢谢你了呢。”士官一脸感激涕零的样子:“那么……”他看看名单,“卡拉蒙‧马哲理,”他顿了顿。“还是卡拉蒙‧马哲理爵士?”
“不不,我不是骑士。”卡拉蒙还在担心有误会。“史东才是。”
“这样啊。那请你去跟其他人一起排队吧,马哲理先生。”
“可是我刚刚不是说了吗,其实你不用花时间训练我啊。”卡拉蒙说。
士官站起来,朝他弯过去低声说:“不能让其他人觉得自己很糟糕啊,这样他们一气馁可能就回家了。你就演个戏吧,卡拉蒙先生?”
“喔,那没问题。”卡拉蒙非常平易近人。
“啊,对了,马哲理先生。”卡拉蒙正朝着气恼的弟弟走过去时,士官又补上一句:“之后你会碰上负责带新兵的克耐尔连长,要是他犯了什么错误,请你要帮忙指正喔,他一定会很高兴有人能帮忙。”
“好的,我知道了。”卡拉蒙说完,面带微笑走到雷斯林后头,还低声说:“那个士官看起来人不错。”
“你真是全天下最蠢的猪脑袋。”雷斯林声音很小,但是语气很激动。
“啊?我?我怎么了吗?”卡拉蒙大惑不解。
雷斯林根本懒得与他多说,转过头看着伙计走到大桌子前面。
士官看了一眼:“唔,孩子,你不是该回家去吗?过十年以后长大再来吧。”
“我已经够大了。”伙计很有信心:“而且,长官,你们用得着我。”
士官揉揉额头:“是喔,给我个理由吧。”
“理由很多。我是个伙计,而且是个高明的伙计。不管你想要什么,我都有办法弄得到。不管什么墙壁我都可以爬到上面站稳,老鼠不肯进去的隧道我也敢进去。我身手灵活,在暗处拿把小刀想干什么都可以。我在森林里也可以静悄悄,走起路来不会比毛毛虫大声多少。我还有把握可以爬到三层楼高的窗户,进去房间把你们夫人脖子上的项炼取下来,之后还可以偷吻她一下,但是保证她看不到也听不见我。这些都是我的专长,长官。”伙计说:“其他还有很多。”
后头的老兵全都笑不出来,反倒很有兴趣地看着伙计。士官也一样。
“我看你还有条三寸不烂之舌,对吧?”士官注视这年轻男孩。“好吧,名字写在这儿。要是撑得过新兵训练,我想男爵的确会用得着你。”
忽然有人搭上肩膀,雷斯林转头一看。
“你就是新来的法师?”那士兵可说是多此一问,场上显然只有雷斯林的穿着像是法师。“跟我来吧。”
雷斯林点点头走出队列,卡拉蒙却也跟了上去。
“你也是法师?”那士兵停下脚步一问。
“不是,我是步兵。我是他哥哥,他到哪里我都会跟去。”
“不要闹了,卡拉蒙!”雷斯林低声说。
带路老兵摇摇头:“我的命令是带法师过去,你这个菜鸟给我回去站好。”
卡拉蒙皱起眉头:“我们从来不分开的啊。”
“卡拉蒙!”雷斯林转头对着双胞胎哥哥说:“你今天已经让我够丢脸了。照人家说的,回去排队!”
卡拉蒙整张脸发烫,然后忽然又一白,“好啦,小雷。”他咕哝着:“好啦,如果你确定要这样的话……”
“我确定。”
卡拉蒙伤心地回到队伍中,跟伙计站在一块儿。
之后雷斯林便跟着士兵一起穿过男爵城堡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