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他们有四人。在我看见他们任何一人之前,他们早已围住我了。当时我还睡眼惺忪呢。开濶的山腰上,我独个儿待在已熄灭的火堆旁,坐了起来。他们围着我,站定不动,身形突出于野草之上,突出于灰茫茫的黎明空气中。我静坐在地上,将他们四人一个接一个看过。
他们都带了武器,虽然不像军人,但个个佩戴短弓和长刀,有两人还多带了五尺长杖。每一个看起来都面目狰狞。
其中一人终于开口:「火熄啦?」声音低沉沙哑,近乎耳语。
我点头。
他走近火堆,踢踢那几根只烧了一半的柴枝,小心踩一踩,并伸出两手感觉温度。我起身,协助他埋好余烬。
「好了,走吧。」他说。我将粗毯和最后几片肉干捆扎好,背上身,把兔皮和松鼠皮制成的斗篷穿上以保暖。
「臭哪。」一个汉子说。
「臭死了。」另一个说:「和老酷嘎一样难闻。」
「是他带我来这里的。」我说。
「酷嘎?」
「你和他在一起?」
「一整个夏天。」
一人瞪大眼睛,一人啐啐口水,一人耸耸肩;第四人——就是率先讲话的那一位,则是以头示意,引领我们下山,朝森林前进。
到了山脚溪边,我跪下饮水。正牛饮时,领头那个嗓子沙哑的男人用他的木杖轻轻推我。「够啦,这样你会一整天尿尿。」他说。我匆匆爬起来,跟随他们渡了溪,然后在枝稍相连的幽暗树荫下继续前进。
一路由那人带头。我们快步穿过林间,不时还小跑。直到早晨过半,到了一处小空地,才停下来。那儿有血的浊臭气味。一群秃鹰虎视眈眈对着一些内脏和头颅鼓动黑色大翅膀。三只死鹿已宰杀完毕,高挂在一棵树的主枝上,密布的苍蝇让死尸熠熠生光。那些男人把它们取下来分解捆扎,让我们每个人都背负一些鹿肉。我们再度启程。但这回,速度缓了些。一路上,由于口渴,加上苍蝇老是聚集在我们和背负的鹿肉周围,令我十分着恼。我背负的那份,一直不怎么平衡,加上昨天长程步行,现在,两脚都在旧鞋里起了水泡。我们行走的小路在深色的大树之间蜿蜒,很不像路,因为很少有空隙能看到几步以外的地方,加上树根横阻,步行益发困难。等到又瞧见前面有条溪,我立刻双手双膝趴下喝水。
领头的回过身,示意我起来,说:「快点!到了那里,就随你喝!」但还有一人也把脸没入水中,然后抬起头说:「啊,布里金,由他喝吧。」领头的没再多说,停下脚步等候我们。
涉水渡溪时,溪水浸透我双脚,凉得舒服极了。可是,上岸继续前进之后,湿鞋磨擦水泡,比之前更加难受。我痛苦地跛着脚,一路走到森林营地。我们在一个四面通风的棚子卸下鹿肉,我才终于可以整个人站直,看看四周。
假如我是从以前居住的宅邸来到这个营地的话,会觉得这根本就什么都算不上,只是草地上几间低矮的小屋,零零星星几个汉子,赤杨木栽在一条小溪旁,周围全是暗郁的森林。但,我是从孤绝寂寥的野地来到这里,一见到那些房子,感觉真是新奇又难忘;何况现场还有其他人存在,那就更加奇特、更加吓人了。
没有半个人留意我。我鼓起勇气,走到赤杨树下的小溪旁,终于喝个饱。然后脱鞋,把破皮而灼痛流血的双脚浸入水中。草地这儿很和暧,秋阳一径往草地里投射光照。所以不久,我就脱了衣服,整个人泡在溪水里,好好把自己洗一洗。接着又尽全力把衣服也洗干净。衣服本来是白色的。举行订婚典礼的女孩,穿白色衣饰;亡故的死者,穿白衣;埋葬死者的人,也穿白衣。而现在,我的白衣已经看不出原本是什么颜色了。它们变成既棕又灰的抹布颜色。但我并没有去思索它们的白,只顾把它们铺在草地上晾晒,然后重回小溪,把头也洗一洗。起身时,我一时看不见景物,原来是头发长得盖住双眼。头发又脏又纠结,只得一洗再洗。等到最后一回浸水并搓揉完毕,正要上岸时,我看见一个汉子在溪岸上,坐在我的衣服旁望着我。
「改头换面啦。」他说。
他是那个叫领头的让我喝水的人。
他个子矮,头发短,皮肤是棕褐色,颧骨高而红润,黑眼睛细窄,说话有个腔调,是别处的口音。
我从水中爬起来,用我的旧毯子尽可能擦干身子,然后穿上湿外衣。虽然四周好像只有男人,我还是希望看起来得体,也希望保暖。这块空地已不见太阳,但天空依然明亮。我在发抖,但我不想穿那件脏脏的斗篷,毕竟,好不容易才获得这一身干净。
「嘿,」他说:「等等。」他走开,回来时拿了一件短外衣和一种我没见过的衣物。「不管怎样,起码是干的。」他说着,将衣物递给我。
我甩掉身上那件垮垮的湿外衣,穿上他给我的衣服。长袖的棕色亚麻料长袖外衣陈旧柔软,我的皮肤感到温暖愉快。再拿起他给的另一件,是黑色的厚实质料。我心想,这必定是一件斗篷。我试着套在肩上,却无法穿好。
汉子看我一会儿,接着笑倒在溪岸。他笑到两眼全眯起,脸孔也涨成暗红。他屈起双膝,虽然笑声不是很吵,却足以让你知道他都笑痛了。有几人听见,走过来,先看他,然后看我。其中有几个也笑了起来。
「哦,」他终于揩揩眼睛,坐起身:「哦。笑一笑对我有好处。小伙子,那是褶短裙,你穿的时候——」他又一次笑起来,笑弯了腰,而且上气不接下气,最后终于说:「你穿反了。」
我仔细看那衣物,发现有长裤般的腰带。
「假如你不介意,」我说:「我不穿这种短裙没关系。」
「不介意。」他说时还没喘过气来。「我不介意。那就还给我吧。」
「这娃儿怎么会想穿你们那种笨裙子呢,千锐?」众多旁观者中的一人说。「这样吧,娃儿,我给你体面的东西穿。」他回来时,拿来一件马裤,虽然有点松,但很适合我。我一穿上,他就说:「你留着吧。我穿起来腹部太紧了。你是今天跟着布里金他们进来的?准备加入喽?我们要叫你什么?」
「葛维阿而卡。」我说。
给我短裙的那个汉子说:「那是你的名字。」
我看着他,不懂他的意思。
「你想用那个名字吗?」他问。
我已经长时间不大思考,脑筋一点都不想快速运转;它需要大把时间。所以老半天后,我才说:「葛仔。」
「『葛仔』可以。」给我短裙的那人说。「我是伯恩世系的千锐。我依然沿用我的名字,因为现在这里离家乡很远,没有人能从我的名字或名气用任何计谋追踪到我。」
「他出身的那地方,男人穿裙子,女人站着撒尿。」另一名旁观者说完,引起一些哄笑。
「平地人。」千锐是在说他们,而不是对他们说。「不懂装懂。来吧,葛仔。你最好宣个誓——假如那就是你来的目的。然后才好按你的份分晚餐——我看你扛进来的东西已经多过你晚餐的分量了。」
人家说,幸运神的一只耳朵是聋的,我们都对着聋的那只耳朵祈祷,所以祂听不见我们的祈祷。到底祂听见什么,到底祂在听什么,没人知晓。诗人德宁士说,祂听见星辰的巨型马车轮子在天路转动。但我知道,在这段时间,我沉落到底,完全不抱希望,完全不信赖任何人事物,完全没有欲望,完全没想到要祈祷时,幸运神始终与我同在。尽管我丝毫不在乎死活,但我活了下来。我置身陌生人之间,没受到一点伤害。我身上带了钱,但没被抢。我落单以至濒死时,一个疯狂孤老的隐士一棒把我敲回人间。而现在,幸运神又把我送到这些汉子中间,其中一位名叫千锐伯恩。
千锐走去最大那间木屋,用力敲击柱子上挂着的铁棍。听到信号声,人群全部集合在那间木屋的门廊四周。「有新来的人,」他说:「葛仔是他的名字。他说,来这里之前,他与食人魔酷嘎共同生活过,这一点,很可以解释他身上带来的气味。但刚才在我们河里洗过澡,他准备加入我们的团体了。对吧,葛仔?」
我点头。相当畏怯成为众人瞩目的中心,尤其是这群汉子,总共有二十来个吧,人人皆已成年,个个低头俯视我。他们大多还年轻,而且与带我们来此的那个布里金一样,外貌端正、健壮、严整,但也有几人头发已灰白,或是秃了头,还有两个肚腹松垮了。
「你晓得我们是谁吗?」一个秃头的人间。
我深吸一口气。「你们是拔那原人吗?」
听见这话,一些人拉下脸,另一些人则笑起来。「我们有些人曾经是。」那个汉子说:「也许吧。你怎么知道拔那的事,小子?」
虽然我比他们都年幼,但我并不喜欢一直被人叫娃儿或小子,于是不由得挺了挺背脊。
「我听过一些传言,说他们住在森林里,是自由人,团体里不分主奴,无论有什么都平均分享。」
「讲得好。」千锐说:「只用几句话就全数道尽。」有几个汉子也露出满意表情,并点着头。
「好得很,好得很。」秃头汉子说,他始终保持着他的尊严。另一个汉子走近我。他长得跟布里金很像,后来我才知道,他们是兄弟。他的面孔坚毅英俊,双眼明亮冷冽。他上下打量我。「要跟我们共同生活,你得学通公平分享的真义。」他说:「意思就是,我们做什么,你也照做什么。这是我们一通百通的原则。假如你认为你可以为所欲为,就无法待得久。要是你不分享,就没得吃。要是因为你粗心而给大家带来危险,那就是死。我们有些规矩,若要与我们共同生活,你得宣誓遵守那些规矩。假如有违誓言,我们会追捕你到底,肯定比任何搜奴人的手法更加彻底。」
他们一个个面容严厉,对他所说的话点头。
「你认为你能够遵守誓言吗?」
「我可以试试。」我说。
「光试试还不够好。」
「我会遵守你们的誓言。」我说。他的威吓激起了我的脾气。
「我们会看你的表现。」他说完转身。「牟德拉,准备东西。」
秃头汉子与布里金从屋里取出一把刀、一个泥碗、一枝鹿角、一点粗粉。我不谈那个仪式的内容,因为凡经历那仪式的人都发誓要保密;同样,我也不说宣誓的字词。全体在场的汉子陪同我,把那誓词再说一遍。仪式和复述誓言,把所有人凝聚在同伙情谊当中。等程序全部完毕,有几个人过来用力拍我背部,说我的入会仪式表现优良,是个勇敢的伙伴,欢迎我加入他们。
千锐伯恩上前来担任我的教父,一个叫威宁的年轻人当我的狩猎伙伴。接下来的庆祝仪式,他们两人一左一右坐我旁边。鹿肉已用铁叉烧炙好,他们还多准备了别的食物,弄得如筵席一般。我们坐下来享用时,夜幕笼罩,有的人坐地上,有的人坐树木残干,有的人坐粗糙的小凳子,全部围着跃动的红火堆。我没有刀,威宁带我到屋内一个武器箱,叫我自己挑选。我拿了一把锐利的轻刀,刀鞘为皮革制。我用那把刀帮自己从烤得滋热滴油,渐渐变黑,但味道甜美的后腿部位切下一大块,坐下来像只快饿死的动物般大吃特吃起来。有人为我拿来一个金属杯,倒了什么进杯子,八成是啤酒或蜂蜜酒,味道微酸而且有点冒泡。这些汉子一喝酒,就越笑越大声,朗笑呼叫此起彼落。他们那种真伙伴的情谊——森林兄弟的友谊,使我心中温暖。他们自称「森林兄弟」,也把那名字给我,因为我已是他们的一分子了。
火堆照亮这块空地,四周是夜晚的森林,林中树下一片漆黑;高拔的枝叶于星光中构成灰色树冠,绵延又绵延,何止数哩。
假如,千锐伯恩没对我有好感;假如,威宁没找我当他的狩猎伙伴,那年秋季和冬季一定会过得比实际还要糟糕。如同以往,我在那段期间也经常受囿于自己的忍耐力。虽然曾经与酷嘎一起在野地生活过,但那时是他照顾我,给我遮风蔽雨的住处,给我食物吃;加上夏天的野地生活本来就比较容易。到了森林这里,我带着城市人的虚软,缺乏体力又毫无求生技能,简直死定了。布里金和他兄弟埃特以及几个汉子曾经是农奴,习惯了苦日子,所以个个强悍无畏,一身好本领,对他们而言,我是负担、是无用的亏损。团体里有几个在城市出生成长的汉子,他们对我可怜的无能就比较有耐心,总是教我或供给我在这里过活所需的种种。一如与酷嘎生活时,我的钓鱼本领让我有些起码的用处。但在狩猎上,尽管威宁尽责地带我,努力想教会我使短弓及猎人必备的种种潜行匿踪技巧,但我完全没什么指望能学好。
威宁约莫二十岁。他十五岁那年,在卡席卡领地一个城镇里,逃离了一个恶毒的主人,此后就来到这座森林。他说,卡席卡人都晓得「森林兄弟」,而且每个奴隶都梦想加入。威宁喜欢这里的森林生活,似乎完全如鱼得水,又是我们这个团伙里的最佳猎手。但不久我就发觉,他跟布里金和埃特处不来,常因此烦燥不安。「专爱扮演主人。」他嘲讽道。一会儿又说:「而且他们不肯让我们带女人进来……唔,拔那的手下个个都有女人,对不对?我想去加入他们。」
「要三思哟。」千锐一边将柔软的鞋面与鞋底缝合,一边说。他是我们的制革和制鞋专家,平常都利用麋鹿皮帮大家制作漂亮的鞋子或系带凉鞋。「等到你去了以后,会再跑回来,乞求我们救你。你觉得布里金耍老大?跟女人的发号施令相比,男人可差得远了。男人天生是女人的奴隶,女人天生是男人的主人。想要女人,就准备跟自由说再见吧!」
「也许吧。」威宁说:「但女人还有别的天性呀。」
千锐和威宁是朋友,他们也将我纳入他们的友谊和谈话当中。这个团伙里有很多人好像不大使用语言,必要时不是比手势就是借鼻音示意,其余时间都冷冷坐着,像动物一样不说话。奴隶的沉默如果深深扎根在他们内在,那就怎样也无法打破。反之,千锐是个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的人,他爱说话、爱听话、爱讲故事——半像是吟诗朗诵;此外,他随时能跟任何人讨论任何事。
不久我就得知他的过去——凡他认为适合讲的个人往事,他一股脑儿倾囊相告。至于距离真相多近多远,自然任凭他了。他说,他来自高山区,高山地区在离城市邦联很远的北方和东方。我没听过高山区,于是问他是否比峨岱更远。他说对,比峨岱远多了,甚至比班卓门更远。我听过班卓门,来源是古代的故事《先邯集》。
「高山地区比远山更远,」他说:「在月亮以北,日出以东。一个集合了祟山峻岭、沼泽泥塘、岩石悬崖的孤寂之地,在那块土地上,一个留着飘缈云须的巨无霸山系拔地而起,就是卡朗山脉。除了山羊,没有谁经得起高山地区的生活。它是一块忍饥挨饿、土地冻结、长年如冬的地方,一年只见阳光一次。但那块土地却分割成众多小领地,每块领地有一个主人,就是领主,每个领主的内在都拥有一种邪恶力量。可以说,他们每个人都是巫士。像那样的主人,你有多喜欢呢?那个人,只要动一动手指,讲一讲字词,就能把你整个人由里往外翻,使你的内脏满地窜流,让你的双眼瞪着你的头脑内部,喜欢吗?或者,某个人注视过你之后,你的思想再也不会是你自己的思想,而是他放进你脑袋的思想,这又如何?」
他喜欢针对这种可怕的能力大放厥辞,他称那种能力为「天赋」。若讲到高山区的巫士,他的故事更是加倍离谱。我问过他一回,假如他曾有主人,他主人的力量是什么。这个问题让他沉默良久。他明亮细长的眼睛注视我,「或许你不会认为那是一种力量。」他说:「因为并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看见。他能使体内的骨骼衰弱,那需要一点时间。然而,他一旦对你施力,你一个月内就会衰弱疲乏,半年内两条大腿会像草一样折弯,不出一年,你就翘辫子啦。你不会想遇见干这种事的人。哦,你们这些平地人自以为懂得服事主人是怎么一回事!在高山区,我们甚至没有『奴隶』这样的说法,而是称为『领主的人』。领主的人包括下人、仆役、农工等等,而领主也许与他们半数有亲戚关系。但是,对领主而言,领主的人比这里最不堪的奴隶更像奴隶!」
「我不清楚那种情况。」威宁说:「但,一条鞭子外加两条大狗也可以毁掉一个人,跟巫法的效果差不多嘛。」威宁的大腿、背部和头皮有可怕的伤疤,一只耳朵也被扯掉了一半。
「不一样,不一样。那要命的效果在于恐惧。」千锐说。「在于骇人的恐惧。你不会害怕打你的人或咬你的狗呀,一旦逃离他们,还有什么好怕的,对不对?但我告诉你,我已经远离高山区和我主人千百哩了,但只要感觉到他想起我,我照旧畏缩不误。我能感觉到!力气从大腿和胳膊流逝,背部也挺不直。他的力量在我身上!我能做的,仅是继续走,继续走,继续走,直到他的手、眼和残酷力量被山脉、河流、遥远距离隔开。我当年越过创德河之后,就变强壮一点。再越过第二条大河,撒力河之后,我终于安全了。以前有个智妇告诉我,『力量』只能越过大河一次,无法越过两次。但后来,我多越过一条河,以期高枕无忧!我绝不再回北方,绝不。你们平地人哪,根本不懂当奴隶是怎么回事!」
然而,千锐却不时提起高山区和他诞生的农场。而且,尽管他口中所叙述的是个贫穷、愁苦、悲惨的地方,但我也听出他思乡的渴念。他在我心中描绘一幅鲜明的图画:广袤贫瘠的沼地,云雾飘缈的山岭,拂晓时分千只白色野鹤同时振翅高飞的泥塘,石墙和板岩屋顶的住家农场窝在光秃秃的棕色山丘下。经由他的叙述,我可以清清楚楚看着这景象,几乎有如我自己记得它一样。
因此,我也留意起自己的力量——或是不管它叫什么名称,反正就是记起尚未发生之事的本领。我记得我曾经拥有那种力量,一度拥有。但,我一去思索它,就忆起很多我不希望忆起的地方。那些记忆使我的身体痛苦地蜷缩,使我的脑子因害怕而空白一片。于是,我将它们推开,转离它们。「回想」会杀死我,「忘却」使我存活。
森林兄弟都是亡命之徒,逃离了无法忍受的人事物。他们与我相仿,都没有过去。等我学会怎么度过这粗砺的人生,学会忍耐没有一刻干爽或温暖或干净,学会只吃半生不熟的野味,我就能与他们生活下去,像我与酷嘎共同生活那样,除了眼下这个时刻和周围这些,不去多想什么。而大部分时间,我就是这么做了。
然而,偶尔,碰到冬季暴风雨把我们留在通风但有烟的小屋内时,千锐、威宁和一些汉子坐在闷烧的炉火旁,就着不明不暗的光线一起闲聊,我陆续聆听他们的故乡、他们昔日的生活,他们逃离的主人,他们的痛苦回忆与快乐回忆。
有时候,一个清晰的视象会进入我的思绪:一个有很多妇女和小孩的宽阔地方;一座城市广场的喷泉;一处阳光照射的院落,四周有拱廊,妇女们正坐着纺纱……每逢见到这样的地方,我无法给它名字,我的心神也会急忙转开。别人谈论森林以外的世界时,我从不加入他们,也不喜欢聆听。
一天下午稍晚时,六、七个疲倦、肮脏、饥饿的汉子会在我们小屋内围着粗陋的壁炉闲坐,可聊的话题都聊完了,大家泄气地默默呆坐。那天,已经下过连续四个昼夜的寒冬大雨。乌云笼罩着森林的暗黑树木,仿佛整天都是夜间似的。雾气与黑暗缠着沉重潮湿的树枝。柴堆渐用渐少,假如到屋外柴堆拿木柴进来添火,准立刻全身湿透,所以我们有的人干脆裸身出去,因为皮肤比衣物或皮革干得快。我们有个名叫卜雷克的同伴,他咳得厉害,每次一咳,就摇得有如小狗嘴里衔着的老鼠。连千锐也把笑话和故事都讲光了。在那寒冷寂寥的地方,我想起某个地方的夏天,几座开濶山丘上的光与热。忽然,一个节奏进入我脑子,附带一个节拍以及配合节拍的字词。然后,无意间,我竟然大声把那些字词念了出来。
如同置身冬夜黑暗中
吾等眼目寻求黎明,
如同置身苦寒枷锁里
心灵渴望太阳,
何其盲目又何其受缚,灵魂
恒向尔哭求:
做吾等之光、吾等之火、吾等之生命,
自由!
「啊,」千锐打破那些字词导致的安静,说:「这我听过,听过别人用唱的。它是有曲调的。」
我寻找那首曲调,它一点一点回来了,外加唱它的那个美妙嗓音也一起回来。虽然我天生没歌喉,我还是唱了。
「好听。」威宁轻声说。
卜雷克咳了咳,说:「多讲一点这类东西吧。」
「是呀。」千锐说。
我看进我的脑子,找寻更多记得的字词,才好跟他们讲。起初一会儿,没出现什么。最后,我找到的是一行书写字,我把它念出来:「少女身着白丧服,登上高阶……」我大声念完,没多久,那行字带我进入另一行字,那个另一行字又带往下一行。于是,我跟他们说起葛洛的诗作片段。在那个片段,女预言家叶娜勇敢面对敌人——英雄鲁烈克。一个穿白丧服的女孩站在申塔斯城的城墙上,向城墙下方那名杀死她战士父亲的男人说话。她对鲁烈克预言他将如何死去:「留心崔布斯城众山丘。」她说:「因为你将在那儿遭受伏击。你会逃走,躲进树丛中。但是,当你以为没人看见,想爬着逃走时,他们会杀死你。他们会将你赤裸的身躯拖进城内示众——以伸开四肢伏卧地面的姿势,以便众人看见你背上的伤。你的尸身将不会领受英雄合当的惯例,没有焚烧,也没有祝辞献给祖先。反之,你的尸身将与奴隶与犬只同葬。」鲁烈克听了她的预言,大怒道:「你才会遭遇那种死法,说谎的女巫!」说着,将自己沉重的矛用力掷向她。众人目睹枪矛从她胸口下穿过,继续飞出去,拖带鲜血。但她依然身穿那白袍,挺立在战场上,毫发无伤。她兄弟,战士亚利拉拾起那柄矛,递给她。她将矛往下抛向鲁烈克。她没用力抛掷,而是轻轻地、轻蔑地丢出,任矛在空中翻滚。「在你逃跑并躲藏时,你将会需要这个。」她说:「帕格底的大英雄。」
在那间寒冷、烟雾弥漫的小屋里,光线不明不暗,低矮屋顶有雨声劈啪响着,而我念出那首诗的词句时,我眼里的字词是写在某个学生辛苦手写的手抄本上,而我站在阿而卡世系的学堂里,手拿着那本手抄本。「葛维,念那一段。」我的夫子说,而我大声念出词句。
接着是一阵静默。
「嗳,真傻啊。」卜雷克说:「居然对女巫掷矛。他难道不晓得,除了火,没什么能杀死女巫呀。」
看外貌,卜雷克大约五十岁,只是,在半饥饿状态以及鞭打之下过日子的人,年龄很难准确猜测,也许他只有三十岁。
「那是个好故事。」千锐说:「还有吗?那故事有题目吗?」
我说:「它叫做《申塔斯围城暨沦陷记》。故事还多着呢。」
「说来听听吧。」千锐说,其他人都同意。
我无法立即回想起那首诗的开头。但后来,宛如我手中拿着那本旧手抄本,诗行抄在簿子里,我念道:
他们来到申塔斯议会和顾问中,
全权公使们身穿铠甲
个个手中拿刀,迈开大步,
不可一世走进议会厅
城市大老们坐在厅内进行审判……
我讲完诗作的第一部时,时间真的晚了。我们的炉火已烧到只剩余烬在粗糙的炉床中。但围坐的几个汉子没人起身拨弄它。已经一个钟头过去,都没有人动弹。
「他们会失去他们的城市。」卜雷克说。黑暗中,雨声轻轻地咚咚敲响。
「他们应该能再撑下去才对,毕竟,其他那些人离家太远了,就跟卡席卡去年想拿下埃绰城一样。」塔发说。这是我听见他说最多话的一次。威宁曾告诉我,塔发过去并非奴隶,而是一个小城邦的自由民,被征召入伍,在一次战争中,他逃走,寻路来到了森林。他有一张悲伤的面孔,性情也疏淡寡言,但现在,他却近乎喋喋不休地议论道:「瞧,军力延伸过长,像帕格底就遭受攻击。假如不赶快出兵取城,接下去的冬天他们将挨饿。」
他讲完,其他人也都投入讨论。大家交谈着,仿佛申塔斯的围城发生于此时此地,仿佛我们此刻就住在申塔斯。
所有人当中,只有千锐明了我告诉他们的是「一首诗」,一种由诗人编写的东西;艺术作品;一部分是很久以前的历史,一部分是创作。但对在场其他人而言,那是一个事件,凡他们所听到的,都如实发生。而且他们希望能够继续发生下去。如果我可以,他们会一直要我日夜不停讲下去。但,在那次说书的头一天晚上,我的嗓子哑了,我躺在我的木床上,思考那一点一点还给我的东西——话语的力量。当时我有时间,能思考、规画怎么运用力量、何时运用,也就是如何继续讲那首诗,但又不让大家把诗作和我个人都耗尽了。未了,我安排在晚餐过后,每天晚上讲一、两个小时。冬天的漫漫长夜,有东西帮他们消磨时间,大家都欣然接受。
口耳相传的结果,不过一、两晚,大多数森林兄弟都自动聚集到我们的小屋,为了聆听「那场战争的讲述」,也为了之后的热烈讨论;以及有关战略、动机和道德是非的议论。
有时候,我无法一字不差地回想起葛洛的诗句,但故事情节清清楚楚在我脑子里,所以,我就用诗的叠句和我自己编的叙事来填补空隙。但后来,我或者回想起我所默记的,或者「看见」了那些书写文字,得以重拾诗句粗糙的节奏。但我那些伙伴似乎没人察觉我的散文与葛洛的诗篇有什么不同。每当我讲述那部诗作时,大家都专注聆听。而他们专注聆听的部分,经常是关于战斗和受苦,那些最鲜活的段落。
等我们重新回到我第一次朗诵的故事段落,就是叶娜在战场发表预言的场景时,卜雷克屏息聆听。他听到鲁烈克「盛怒之余,举起沉重的矛」时,他竟高喊:「嗳呀,别丢了!没用啦!」其余人轰他少多嘴,他却忿忿道:「难道他不晓得那是没用的吗?上次已经丢过啦!」
起初,我仅对自己的追忆能力和他们的聆听能力感到莞薾。他们并没有针对故事向我多说什么,但我在众人中的地位以及被对待的方式,却有了不同。我拥有他们想要的东西,他们因此而尊敬我。由于我免费相送,所以他们给我的尊敬也丝毫不勉强,「嘿,你没有比较肥的羊肋给那娃儿吃吗?他今天晚上要干活儿呢,讲那个战争故事……」
然而,诚如千锐说的,世事圆缺相随。布里金和他兄弟,还有他们亲近的几个汉子,就是他们的同屋伙伴,有一、两次探头进来瞧瞧我们的朗诵,先是站在门边听一下,然后默默走开。他们没对我说什么,伹我听别人提起,他们表示,聆听傻子故事的人,比讲傻子故事的人更儍。布里金则表示,愿意花半夜时间聆听一个小鬼倾吐书本空话的成年人,不配当森林兄弟。
书本空话!布里金何以用那种轻蔑的口气?这座森林里没有半本书。布里金的人生不曾有过半本书,他为什么瞧不起书籍?
这些汉子可能嫉妒知识,嫉妒那个他们始终小心保持距离的东西。一个想学习阅读的农场奴隶,双眼有可能被挖掉,或被鞭打至死。书本是危险的,当奴隶的人有各种畏惧书籍的借口。然而,畏惧是一回事,轻视是另一回事。
我对他们的轻蔑讥嘲感到忿忿不平,而且视之为恶意中伤,因为,我看不出我讲的故事有任何配不上男子汉的地方。一个关于战争与英雄气概的故事,如何使每晚渴切聆听的那些男子汉变得没有骨气?讲完故事,针对故事中那些将军的作战策略和战士功勋,我们议论并聆听当中的对错,不是使我们更加凝聚在真正的兄弟情谊当中吗?下雨期间,若是一个又一个夜晚只是呆呆坐着,一声不吭,像牛只一样,无聊到心神恍惚,这难道是使我们成为男子汉之道吗?
有天早上,埃特刻意在我听得见的情况下说:闲散的大傻瓜聆听小鬼扯谎连篇……等等。我受够了。正准备去质问他时,我的手腕被一只铁掌扣住,还有一只机灵的脚故意差点绊倒我。
我挣脱后,大嚷:「你以为你在干什么?」对方是千锐,他重新使力,扣住我手腕之余,也为他的笨手笨脚道歉。「哦,把你踩着的陷阱收起来吧,葛仔。」他按捺火气,小声说着,并将我拖离围绕埃特的那群人。「他在设圈套钓你,你看不出来吗?」
「他是在侮辱我们所有人!」
「该由谁来制止他?你?」
这时,千锐拖着我,已经绕到柴堆后面,远离他人。他看我专心想跟他争吵,不再执意质问埃特,于是松开我的手腕。
「但为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你拥有他们所没有的力量,他们却不爱你?」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更何况,他们有的是硬拳;而你,你晓得嘛,你拥有软嗓子。嗳,葛仔,不要比主人更聪明才好,那要付代价的。」
此刻,他面露悲伤,那是我在这里的每个汉子脸上都曾见过的,受尽痛苦折磨的记号。他们大家都曾经从近乎一无所有重新起步,结果,连那仅有的一点也失去了大半。
「他们不是我的主人。」我忿忿道:「在这里,我们是自由人!」
「唔,」千锐说:「某些方面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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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魔人》合集
他们都带了武器,虽然不像军人,但个个佩戴短弓和长刀,有两人还多带了五尺长杖。每一个看起来都面目狰狞。
其中一人终于开口:「火熄啦?」声音低沉沙哑,近乎耳语。
我点头。
他走近火堆,踢踢那几根只烧了一半的柴枝,小心踩一踩,并伸出两手感觉温度。我起身,协助他埋好余烬。
「好了,走吧。」他说。我将粗毯和最后几片肉干捆扎好,背上身,把兔皮和松鼠皮制成的斗篷穿上以保暖。
「臭哪。」一个汉子说。
「臭死了。」另一个说:「和老酷嘎一样难闻。」
「是他带我来这里的。」我说。
「酷嘎?」
「你和他在一起?」
「一整个夏天。」
一人瞪大眼睛,一人啐啐口水,一人耸耸肩;第四人——就是率先讲话的那一位,则是以头示意,引领我们下山,朝森林前进。
到了山脚溪边,我跪下饮水。正牛饮时,领头那个嗓子沙哑的男人用他的木杖轻轻推我。「够啦,这样你会一整天尿尿。」他说。我匆匆爬起来,跟随他们渡了溪,然后在枝稍相连的幽暗树荫下继续前进。
一路由那人带头。我们快步穿过林间,不时还小跑。直到早晨过半,到了一处小空地,才停下来。那儿有血的浊臭气味。一群秃鹰虎视眈眈对着一些内脏和头颅鼓动黑色大翅膀。三只死鹿已宰杀完毕,高挂在一棵树的主枝上,密布的苍蝇让死尸熠熠生光。那些男人把它们取下来分解捆扎,让我们每个人都背负一些鹿肉。我们再度启程。但这回,速度缓了些。一路上,由于口渴,加上苍蝇老是聚集在我们和背负的鹿肉周围,令我十分着恼。我背负的那份,一直不怎么平衡,加上昨天长程步行,现在,两脚都在旧鞋里起了水泡。我们行走的小路在深色的大树之间蜿蜒,很不像路,因为很少有空隙能看到几步以外的地方,加上树根横阻,步行益发困难。等到又瞧见前面有条溪,我立刻双手双膝趴下喝水。
领头的回过身,示意我起来,说:「快点!到了那里,就随你喝!」但还有一人也把脸没入水中,然后抬起头说:「啊,布里金,由他喝吧。」领头的没再多说,停下脚步等候我们。
涉水渡溪时,溪水浸透我双脚,凉得舒服极了。可是,上岸继续前进之后,湿鞋磨擦水泡,比之前更加难受。我痛苦地跛着脚,一路走到森林营地。我们在一个四面通风的棚子卸下鹿肉,我才终于可以整个人站直,看看四周。
假如我是从以前居住的宅邸来到这个营地的话,会觉得这根本就什么都算不上,只是草地上几间低矮的小屋,零零星星几个汉子,赤杨木栽在一条小溪旁,周围全是暗郁的森林。但,我是从孤绝寂寥的野地来到这里,一见到那些房子,感觉真是新奇又难忘;何况现场还有其他人存在,那就更加奇特、更加吓人了。
没有半个人留意我。我鼓起勇气,走到赤杨树下的小溪旁,终于喝个饱。然后脱鞋,把破皮而灼痛流血的双脚浸入水中。草地这儿很和暧,秋阳一径往草地里投射光照。所以不久,我就脱了衣服,整个人泡在溪水里,好好把自己洗一洗。接着又尽全力把衣服也洗干净。衣服本来是白色的。举行订婚典礼的女孩,穿白色衣饰;亡故的死者,穿白衣;埋葬死者的人,也穿白衣。而现在,我的白衣已经看不出原本是什么颜色了。它们变成既棕又灰的抹布颜色。但我并没有去思索它们的白,只顾把它们铺在草地上晾晒,然后重回小溪,把头也洗一洗。起身时,我一时看不见景物,原来是头发长得盖住双眼。头发又脏又纠结,只得一洗再洗。等到最后一回浸水并搓揉完毕,正要上岸时,我看见一个汉子在溪岸上,坐在我的衣服旁望着我。
「改头换面啦。」他说。
他是那个叫领头的让我喝水的人。
他个子矮,头发短,皮肤是棕褐色,颧骨高而红润,黑眼睛细窄,说话有个腔调,是别处的口音。
我从水中爬起来,用我的旧毯子尽可能擦干身子,然后穿上湿外衣。虽然四周好像只有男人,我还是希望看起来得体,也希望保暖。这块空地已不见太阳,但天空依然明亮。我在发抖,但我不想穿那件脏脏的斗篷,毕竟,好不容易才获得这一身干净。
「嘿,」他说:「等等。」他走开,回来时拿了一件短外衣和一种我没见过的衣物。「不管怎样,起码是干的。」他说着,将衣物递给我。
我甩掉身上那件垮垮的湿外衣,穿上他给我的衣服。长袖的棕色亚麻料长袖外衣陈旧柔软,我的皮肤感到温暖愉快。再拿起他给的另一件,是黑色的厚实质料。我心想,这必定是一件斗篷。我试着套在肩上,却无法穿好。
汉子看我一会儿,接着笑倒在溪岸。他笑到两眼全眯起,脸孔也涨成暗红。他屈起双膝,虽然笑声不是很吵,却足以让你知道他都笑痛了。有几人听见,走过来,先看他,然后看我。其中有几个也笑了起来。
「哦,」他终于揩揩眼睛,坐起身:「哦。笑一笑对我有好处。小伙子,那是褶短裙,你穿的时候——」他又一次笑起来,笑弯了腰,而且上气不接下气,最后终于说:「你穿反了。」
我仔细看那衣物,发现有长裤般的腰带。
「假如你不介意,」我说:「我不穿这种短裙没关系。」
「不介意。」他说时还没喘过气来。「我不介意。那就还给我吧。」
「这娃儿怎么会想穿你们那种笨裙子呢,千锐?」众多旁观者中的一人说。「这样吧,娃儿,我给你体面的东西穿。」他回来时,拿来一件马裤,虽然有点松,但很适合我。我一穿上,他就说:「你留着吧。我穿起来腹部太紧了。你是今天跟着布里金他们进来的?准备加入喽?我们要叫你什么?」
「葛维阿而卡。」我说。
给我短裙的那个汉子说:「那是你的名字。」
我看着他,不懂他的意思。
「你想用那个名字吗?」他问。
我已经长时间不大思考,脑筋一点都不想快速运转;它需要大把时间。所以老半天后,我才说:「葛仔。」
「『葛仔』可以。」给我短裙的那人说。「我是伯恩世系的千锐。我依然沿用我的名字,因为现在这里离家乡很远,没有人能从我的名字或名气用任何计谋追踪到我。」
「他出身的那地方,男人穿裙子,女人站着撒尿。」另一名旁观者说完,引起一些哄笑。
「平地人。」千锐是在说他们,而不是对他们说。「不懂装懂。来吧,葛仔。你最好宣个誓——假如那就是你来的目的。然后才好按你的份分晚餐——我看你扛进来的东西已经多过你晚餐的分量了。」
人家说,幸运神的一只耳朵是聋的,我们都对着聋的那只耳朵祈祷,所以祂听不见我们的祈祷。到底祂听见什么,到底祂在听什么,没人知晓。诗人德宁士说,祂听见星辰的巨型马车轮子在天路转动。但我知道,在这段时间,我沉落到底,完全不抱希望,完全不信赖任何人事物,完全没有欲望,完全没想到要祈祷时,幸运神始终与我同在。尽管我丝毫不在乎死活,但我活了下来。我置身陌生人之间,没受到一点伤害。我身上带了钱,但没被抢。我落单以至濒死时,一个疯狂孤老的隐士一棒把我敲回人间。而现在,幸运神又把我送到这些汉子中间,其中一位名叫千锐伯恩。
千锐走去最大那间木屋,用力敲击柱子上挂着的铁棍。听到信号声,人群全部集合在那间木屋的门廊四周。「有新来的人,」他说:「葛仔是他的名字。他说,来这里之前,他与食人魔酷嘎共同生活过,这一点,很可以解释他身上带来的气味。但刚才在我们河里洗过澡,他准备加入我们的团体了。对吧,葛仔?」
我点头。相当畏怯成为众人瞩目的中心,尤其是这群汉子,总共有二十来个吧,人人皆已成年,个个低头俯视我。他们大多还年轻,而且与带我们来此的那个布里金一样,外貌端正、健壮、严整,但也有几人头发已灰白,或是秃了头,还有两个肚腹松垮了。
「你晓得我们是谁吗?」一个秃头的人间。
我深吸一口气。「你们是拔那原人吗?」
听见这话,一些人拉下脸,另一些人则笑起来。「我们有些人曾经是。」那个汉子说:「也许吧。你怎么知道拔那的事,小子?」
虽然我比他们都年幼,但我并不喜欢一直被人叫娃儿或小子,于是不由得挺了挺背脊。
「我听过一些传言,说他们住在森林里,是自由人,团体里不分主奴,无论有什么都平均分享。」
「讲得好。」千锐说:「只用几句话就全数道尽。」有几个汉子也露出满意表情,并点着头。
「好得很,好得很。」秃头汉子说,他始终保持着他的尊严。另一个汉子走近我。他长得跟布里金很像,后来我才知道,他们是兄弟。他的面孔坚毅英俊,双眼明亮冷冽。他上下打量我。「要跟我们共同生活,你得学通公平分享的真义。」他说:「意思就是,我们做什么,你也照做什么。这是我们一通百通的原则。假如你认为你可以为所欲为,就无法待得久。要是你不分享,就没得吃。要是因为你粗心而给大家带来危险,那就是死。我们有些规矩,若要与我们共同生活,你得宣誓遵守那些规矩。假如有违誓言,我们会追捕你到底,肯定比任何搜奴人的手法更加彻底。」
他们一个个面容严厉,对他所说的话点头。
「你认为你能够遵守誓言吗?」
「我可以试试。」我说。
「光试试还不够好。」
「我会遵守你们的誓言。」我说。他的威吓激起了我的脾气。
「我们会看你的表现。」他说完转身。「牟德拉,准备东西。」
秃头汉子与布里金从屋里取出一把刀、一个泥碗、一枝鹿角、一点粗粉。我不谈那个仪式的内容,因为凡经历那仪式的人都发誓要保密;同样,我也不说宣誓的字词。全体在场的汉子陪同我,把那誓词再说一遍。仪式和复述誓言,把所有人凝聚在同伙情谊当中。等程序全部完毕,有几个人过来用力拍我背部,说我的入会仪式表现优良,是个勇敢的伙伴,欢迎我加入他们。
千锐伯恩上前来担任我的教父,一个叫威宁的年轻人当我的狩猎伙伴。接下来的庆祝仪式,他们两人一左一右坐我旁边。鹿肉已用铁叉烧炙好,他们还多准备了别的食物,弄得如筵席一般。我们坐下来享用时,夜幕笼罩,有的人坐地上,有的人坐树木残干,有的人坐粗糙的小凳子,全部围着跃动的红火堆。我没有刀,威宁带我到屋内一个武器箱,叫我自己挑选。我拿了一把锐利的轻刀,刀鞘为皮革制。我用那把刀帮自己从烤得滋热滴油,渐渐变黑,但味道甜美的后腿部位切下一大块,坐下来像只快饿死的动物般大吃特吃起来。有人为我拿来一个金属杯,倒了什么进杯子,八成是啤酒或蜂蜜酒,味道微酸而且有点冒泡。这些汉子一喝酒,就越笑越大声,朗笑呼叫此起彼落。他们那种真伙伴的情谊——森林兄弟的友谊,使我心中温暖。他们自称「森林兄弟」,也把那名字给我,因为我已是他们的一分子了。
火堆照亮这块空地,四周是夜晚的森林,林中树下一片漆黑;高拔的枝叶于星光中构成灰色树冠,绵延又绵延,何止数哩。
假如,千锐伯恩没对我有好感;假如,威宁没找我当他的狩猎伙伴,那年秋季和冬季一定会过得比实际还要糟糕。如同以往,我在那段期间也经常受囿于自己的忍耐力。虽然曾经与酷嘎一起在野地生活过,但那时是他照顾我,给我遮风蔽雨的住处,给我食物吃;加上夏天的野地生活本来就比较容易。到了森林这里,我带着城市人的虚软,缺乏体力又毫无求生技能,简直死定了。布里金和他兄弟埃特以及几个汉子曾经是农奴,习惯了苦日子,所以个个强悍无畏,一身好本领,对他们而言,我是负担、是无用的亏损。团体里有几个在城市出生成长的汉子,他们对我可怜的无能就比较有耐心,总是教我或供给我在这里过活所需的种种。一如与酷嘎生活时,我的钓鱼本领让我有些起码的用处。但在狩猎上,尽管威宁尽责地带我,努力想教会我使短弓及猎人必备的种种潜行匿踪技巧,但我完全没什么指望能学好。
威宁约莫二十岁。他十五岁那年,在卡席卡领地一个城镇里,逃离了一个恶毒的主人,此后就来到这座森林。他说,卡席卡人都晓得「森林兄弟」,而且每个奴隶都梦想加入。威宁喜欢这里的森林生活,似乎完全如鱼得水,又是我们这个团伙里的最佳猎手。但不久我就发觉,他跟布里金和埃特处不来,常因此烦燥不安。「专爱扮演主人。」他嘲讽道。一会儿又说:「而且他们不肯让我们带女人进来……唔,拔那的手下个个都有女人,对不对?我想去加入他们。」
「要三思哟。」千锐一边将柔软的鞋面与鞋底缝合,一边说。他是我们的制革和制鞋专家,平常都利用麋鹿皮帮大家制作漂亮的鞋子或系带凉鞋。「等到你去了以后,会再跑回来,乞求我们救你。你觉得布里金耍老大?跟女人的发号施令相比,男人可差得远了。男人天生是女人的奴隶,女人天生是男人的主人。想要女人,就准备跟自由说再见吧!」
「也许吧。」威宁说:「但女人还有别的天性呀。」
千锐和威宁是朋友,他们也将我纳入他们的友谊和谈话当中。这个团伙里有很多人好像不大使用语言,必要时不是比手势就是借鼻音示意,其余时间都冷冷坐着,像动物一样不说话。奴隶的沉默如果深深扎根在他们内在,那就怎样也无法打破。反之,千锐是个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的人,他爱说话、爱听话、爱讲故事——半像是吟诗朗诵;此外,他随时能跟任何人讨论任何事。
不久我就得知他的过去——凡他认为适合讲的个人往事,他一股脑儿倾囊相告。至于距离真相多近多远,自然任凭他了。他说,他来自高山区,高山地区在离城市邦联很远的北方和东方。我没听过高山区,于是问他是否比峨岱更远。他说对,比峨岱远多了,甚至比班卓门更远。我听过班卓门,来源是古代的故事《先邯集》。
「高山地区比远山更远,」他说:「在月亮以北,日出以东。一个集合了祟山峻岭、沼泽泥塘、岩石悬崖的孤寂之地,在那块土地上,一个留着飘缈云须的巨无霸山系拔地而起,就是卡朗山脉。除了山羊,没有谁经得起高山地区的生活。它是一块忍饥挨饿、土地冻结、长年如冬的地方,一年只见阳光一次。但那块土地却分割成众多小领地,每块领地有一个主人,就是领主,每个领主的内在都拥有一种邪恶力量。可以说,他们每个人都是巫士。像那样的主人,你有多喜欢呢?那个人,只要动一动手指,讲一讲字词,就能把你整个人由里往外翻,使你的内脏满地窜流,让你的双眼瞪着你的头脑内部,喜欢吗?或者,某个人注视过你之后,你的思想再也不会是你自己的思想,而是他放进你脑袋的思想,这又如何?」
他喜欢针对这种可怕的能力大放厥辞,他称那种能力为「天赋」。若讲到高山区的巫士,他的故事更是加倍离谱。我问过他一回,假如他曾有主人,他主人的力量是什么。这个问题让他沉默良久。他明亮细长的眼睛注视我,「或许你不会认为那是一种力量。」他说:「因为并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看见。他能使体内的骨骼衰弱,那需要一点时间。然而,他一旦对你施力,你一个月内就会衰弱疲乏,半年内两条大腿会像草一样折弯,不出一年,你就翘辫子啦。你不会想遇见干这种事的人。哦,你们这些平地人自以为懂得服事主人是怎么一回事!在高山区,我们甚至没有『奴隶』这样的说法,而是称为『领主的人』。领主的人包括下人、仆役、农工等等,而领主也许与他们半数有亲戚关系。但是,对领主而言,领主的人比这里最不堪的奴隶更像奴隶!」
「我不清楚那种情况。」威宁说:「但,一条鞭子外加两条大狗也可以毁掉一个人,跟巫法的效果差不多嘛。」威宁的大腿、背部和头皮有可怕的伤疤,一只耳朵也被扯掉了一半。
「不一样,不一样。那要命的效果在于恐惧。」千锐说。「在于骇人的恐惧。你不会害怕打你的人或咬你的狗呀,一旦逃离他们,还有什么好怕的,对不对?但我告诉你,我已经远离高山区和我主人千百哩了,但只要感觉到他想起我,我照旧畏缩不误。我能感觉到!力气从大腿和胳膊流逝,背部也挺不直。他的力量在我身上!我能做的,仅是继续走,继续走,继续走,直到他的手、眼和残酷力量被山脉、河流、遥远距离隔开。我当年越过创德河之后,就变强壮一点。再越过第二条大河,撒力河之后,我终于安全了。以前有个智妇告诉我,『力量』只能越过大河一次,无法越过两次。但后来,我多越过一条河,以期高枕无忧!我绝不再回北方,绝不。你们平地人哪,根本不懂当奴隶是怎么回事!」
然而,千锐却不时提起高山区和他诞生的农场。而且,尽管他口中所叙述的是个贫穷、愁苦、悲惨的地方,但我也听出他思乡的渴念。他在我心中描绘一幅鲜明的图画:广袤贫瘠的沼地,云雾飘缈的山岭,拂晓时分千只白色野鹤同时振翅高飞的泥塘,石墙和板岩屋顶的住家农场窝在光秃秃的棕色山丘下。经由他的叙述,我可以清清楚楚看着这景象,几乎有如我自己记得它一样。
因此,我也留意起自己的力量——或是不管它叫什么名称,反正就是记起尚未发生之事的本领。我记得我曾经拥有那种力量,一度拥有。但,我一去思索它,就忆起很多我不希望忆起的地方。那些记忆使我的身体痛苦地蜷缩,使我的脑子因害怕而空白一片。于是,我将它们推开,转离它们。「回想」会杀死我,「忘却」使我存活。
森林兄弟都是亡命之徒,逃离了无法忍受的人事物。他们与我相仿,都没有过去。等我学会怎么度过这粗砺的人生,学会忍耐没有一刻干爽或温暖或干净,学会只吃半生不熟的野味,我就能与他们生活下去,像我与酷嘎共同生活那样,除了眼下这个时刻和周围这些,不去多想什么。而大部分时间,我就是这么做了。
然而,偶尔,碰到冬季暴风雨把我们留在通风但有烟的小屋内时,千锐、威宁和一些汉子坐在闷烧的炉火旁,就着不明不暗的光线一起闲聊,我陆续聆听他们的故乡、他们昔日的生活,他们逃离的主人,他们的痛苦回忆与快乐回忆。
有时候,一个清晰的视象会进入我的思绪:一个有很多妇女和小孩的宽阔地方;一座城市广场的喷泉;一处阳光照射的院落,四周有拱廊,妇女们正坐着纺纱……每逢见到这样的地方,我无法给它名字,我的心神也会急忙转开。别人谈论森林以外的世界时,我从不加入他们,也不喜欢聆听。
一天下午稍晚时,六、七个疲倦、肮脏、饥饿的汉子会在我们小屋内围着粗陋的壁炉闲坐,可聊的话题都聊完了,大家泄气地默默呆坐。那天,已经下过连续四个昼夜的寒冬大雨。乌云笼罩着森林的暗黑树木,仿佛整天都是夜间似的。雾气与黑暗缠着沉重潮湿的树枝。柴堆渐用渐少,假如到屋外柴堆拿木柴进来添火,准立刻全身湿透,所以我们有的人干脆裸身出去,因为皮肤比衣物或皮革干得快。我们有个名叫卜雷克的同伴,他咳得厉害,每次一咳,就摇得有如小狗嘴里衔着的老鼠。连千锐也把笑话和故事都讲光了。在那寒冷寂寥的地方,我想起某个地方的夏天,几座开濶山丘上的光与热。忽然,一个节奏进入我脑子,附带一个节拍以及配合节拍的字词。然后,无意间,我竟然大声把那些字词念了出来。
如同置身冬夜黑暗中
吾等眼目寻求黎明,
如同置身苦寒枷锁里
心灵渴望太阳,
何其盲目又何其受缚,灵魂
恒向尔哭求:
做吾等之光、吾等之火、吾等之生命,
自由!
「啊,」千锐打破那些字词导致的安静,说:「这我听过,听过别人用唱的。它是有曲调的。」
我寻找那首曲调,它一点一点回来了,外加唱它的那个美妙嗓音也一起回来。虽然我天生没歌喉,我还是唱了。
「好听。」威宁轻声说。
卜雷克咳了咳,说:「多讲一点这类东西吧。」
「是呀。」千锐说。
我看进我的脑子,找寻更多记得的字词,才好跟他们讲。起初一会儿,没出现什么。最后,我找到的是一行书写字,我把它念出来:「少女身着白丧服,登上高阶……」我大声念完,没多久,那行字带我进入另一行字,那个另一行字又带往下一行。于是,我跟他们说起葛洛的诗作片段。在那个片段,女预言家叶娜勇敢面对敌人——英雄鲁烈克。一个穿白丧服的女孩站在申塔斯城的城墙上,向城墙下方那名杀死她战士父亲的男人说话。她对鲁烈克预言他将如何死去:「留心崔布斯城众山丘。」她说:「因为你将在那儿遭受伏击。你会逃走,躲进树丛中。但是,当你以为没人看见,想爬着逃走时,他们会杀死你。他们会将你赤裸的身躯拖进城内示众——以伸开四肢伏卧地面的姿势,以便众人看见你背上的伤。你的尸身将不会领受英雄合当的惯例,没有焚烧,也没有祝辞献给祖先。反之,你的尸身将与奴隶与犬只同葬。」鲁烈克听了她的预言,大怒道:「你才会遭遇那种死法,说谎的女巫!」说着,将自己沉重的矛用力掷向她。众人目睹枪矛从她胸口下穿过,继续飞出去,拖带鲜血。但她依然身穿那白袍,挺立在战场上,毫发无伤。她兄弟,战士亚利拉拾起那柄矛,递给她。她将矛往下抛向鲁烈克。她没用力抛掷,而是轻轻地、轻蔑地丢出,任矛在空中翻滚。「在你逃跑并躲藏时,你将会需要这个。」她说:「帕格底的大英雄。」
在那间寒冷、烟雾弥漫的小屋里,光线不明不暗,低矮屋顶有雨声劈啪响着,而我念出那首诗的词句时,我眼里的字词是写在某个学生辛苦手写的手抄本上,而我站在阿而卡世系的学堂里,手拿着那本手抄本。「葛维,念那一段。」我的夫子说,而我大声念出词句。
接着是一阵静默。
「嗳,真傻啊。」卜雷克说:「居然对女巫掷矛。他难道不晓得,除了火,没什么能杀死女巫呀。」
看外貌,卜雷克大约五十岁,只是,在半饥饿状态以及鞭打之下过日子的人,年龄很难准确猜测,也许他只有三十岁。
「那是个好故事。」千锐说:「还有吗?那故事有题目吗?」
我说:「它叫做《申塔斯围城暨沦陷记》。故事还多着呢。」
「说来听听吧。」千锐说,其他人都同意。
我无法立即回想起那首诗的开头。但后来,宛如我手中拿着那本旧手抄本,诗行抄在簿子里,我念道:
他们来到申塔斯议会和顾问中,
全权公使们身穿铠甲
个个手中拿刀,迈开大步,
不可一世走进议会厅
城市大老们坐在厅内进行审判……
我讲完诗作的第一部时,时间真的晚了。我们的炉火已烧到只剩余烬在粗糙的炉床中。但围坐的几个汉子没人起身拨弄它。已经一个钟头过去,都没有人动弹。
「他们会失去他们的城市。」卜雷克说。黑暗中,雨声轻轻地咚咚敲响。
「他们应该能再撑下去才对,毕竟,其他那些人离家太远了,就跟卡席卡去年想拿下埃绰城一样。」塔发说。这是我听见他说最多话的一次。威宁曾告诉我,塔发过去并非奴隶,而是一个小城邦的自由民,被征召入伍,在一次战争中,他逃走,寻路来到了森林。他有一张悲伤的面孔,性情也疏淡寡言,但现在,他却近乎喋喋不休地议论道:「瞧,军力延伸过长,像帕格底就遭受攻击。假如不赶快出兵取城,接下去的冬天他们将挨饿。」
他讲完,其他人也都投入讨论。大家交谈着,仿佛申塔斯的围城发生于此时此地,仿佛我们此刻就住在申塔斯。
所有人当中,只有千锐明了我告诉他们的是「一首诗」,一种由诗人编写的东西;艺术作品;一部分是很久以前的历史,一部分是创作。但对在场其他人而言,那是一个事件,凡他们所听到的,都如实发生。而且他们希望能够继续发生下去。如果我可以,他们会一直要我日夜不停讲下去。但,在那次说书的头一天晚上,我的嗓子哑了,我躺在我的木床上,思考那一点一点还给我的东西——话语的力量。当时我有时间,能思考、规画怎么运用力量、何时运用,也就是如何继续讲那首诗,但又不让大家把诗作和我个人都耗尽了。未了,我安排在晚餐过后,每天晚上讲一、两个小时。冬天的漫漫长夜,有东西帮他们消磨时间,大家都欣然接受。
口耳相传的结果,不过一、两晚,大多数森林兄弟都自动聚集到我们的小屋,为了聆听「那场战争的讲述」,也为了之后的热烈讨论;以及有关战略、动机和道德是非的议论。
有时候,我无法一字不差地回想起葛洛的诗句,但故事情节清清楚楚在我脑子里,所以,我就用诗的叠句和我自己编的叙事来填补空隙。但后来,我或者回想起我所默记的,或者「看见」了那些书写文字,得以重拾诗句粗糙的节奏。但我那些伙伴似乎没人察觉我的散文与葛洛的诗篇有什么不同。每当我讲述那部诗作时,大家都专注聆听。而他们专注聆听的部分,经常是关于战斗和受苦,那些最鲜活的段落。
等我们重新回到我第一次朗诵的故事段落,就是叶娜在战场发表预言的场景时,卜雷克屏息聆听。他听到鲁烈克「盛怒之余,举起沉重的矛」时,他竟高喊:「嗳呀,别丢了!没用啦!」其余人轰他少多嘴,他却忿忿道:「难道他不晓得那是没用的吗?上次已经丢过啦!」
起初,我仅对自己的追忆能力和他们的聆听能力感到莞薾。他们并没有针对故事向我多说什么,但我在众人中的地位以及被对待的方式,却有了不同。我拥有他们想要的东西,他们因此而尊敬我。由于我免费相送,所以他们给我的尊敬也丝毫不勉强,「嘿,你没有比较肥的羊肋给那娃儿吃吗?他今天晚上要干活儿呢,讲那个战争故事……」
然而,诚如千锐说的,世事圆缺相随。布里金和他兄弟,还有他们亲近的几个汉子,就是他们的同屋伙伴,有一、两次探头进来瞧瞧我们的朗诵,先是站在门边听一下,然后默默走开。他们没对我说什么,伹我听别人提起,他们表示,聆听傻子故事的人,比讲傻子故事的人更儍。布里金则表示,愿意花半夜时间聆听一个小鬼倾吐书本空话的成年人,不配当森林兄弟。
书本空话!布里金何以用那种轻蔑的口气?这座森林里没有半本书。布里金的人生不曾有过半本书,他为什么瞧不起书籍?
这些汉子可能嫉妒知识,嫉妒那个他们始终小心保持距离的东西。一个想学习阅读的农场奴隶,双眼有可能被挖掉,或被鞭打至死。书本是危险的,当奴隶的人有各种畏惧书籍的借口。然而,畏惧是一回事,轻视是另一回事。
我对他们的轻蔑讥嘲感到忿忿不平,而且视之为恶意中伤,因为,我看不出我讲的故事有任何配不上男子汉的地方。一个关于战争与英雄气概的故事,如何使每晚渴切聆听的那些男子汉变得没有骨气?讲完故事,针对故事中那些将军的作战策略和战士功勋,我们议论并聆听当中的对错,不是使我们更加凝聚在真正的兄弟情谊当中吗?下雨期间,若是一个又一个夜晚只是呆呆坐着,一声不吭,像牛只一样,无聊到心神恍惚,这难道是使我们成为男子汉之道吗?
有天早上,埃特刻意在我听得见的情况下说:闲散的大傻瓜聆听小鬼扯谎连篇……等等。我受够了。正准备去质问他时,我的手腕被一只铁掌扣住,还有一只机灵的脚故意差点绊倒我。
我挣脱后,大嚷:「你以为你在干什么?」对方是千锐,他重新使力,扣住我手腕之余,也为他的笨手笨脚道歉。「哦,把你踩着的陷阱收起来吧,葛仔。」他按捺火气,小声说着,并将我拖离围绕埃特的那群人。「他在设圈套钓你,你看不出来吗?」
「他是在侮辱我们所有人!」
「该由谁来制止他?你?」
这时,千锐拖着我,已经绕到柴堆后面,远离他人。他看我专心想跟他争吵,不再执意质问埃特,于是松开我的手腕。
「但为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你拥有他们所没有的力量,他们却不爱你?」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更何况,他们有的是硬拳;而你,你晓得嘛,你拥有软嗓子。嗳,葛仔,不要比主人更聪明才好,那要付代价的。」
此刻,他面露悲伤,那是我在这里的每个汉子脸上都曾见过的,受尽痛苦折磨的记号。他们大家都曾经从近乎一无所有重新起步,结果,连那仅有的一点也失去了大半。
「他们不是我的主人。」我忿忿道:「在这里,我们是自由人!」
「唔,」千锐说:「某些方面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