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寇罗佛尼乌斯·雷根骰

  我失魂落魄地在附近的巷弄里徘徊。在我远离家园又精疲力竭的状态下,这种情绪的大起大落着实让我难以消受。啊,我忠诚的好友们呀!先是令人揪心的、对丹斯洛的回忆,接着是奇必测的热诚接待,但不久之后却粗鲁地把我赶出门……这个干干瘪瘪、没教养的矮冬瓜!

  我早就听说古书商——尤其是书乡市的古书商行为特别怪僻,据说这是基于职业尊严不得不然。不过奇必测要我避开那个三轨圆,到底是什么意思?指的是他店门口的符号吗?或许他看了太多夜莺儒博士那些脑壳烧坏的作品,成了情绪不稳、脑筋糊涂的怪物了。

  我开始盘算接下来的计划,希望能暂时忘却这个恼人的事件。首先,我需要更深入地了解这座城市,以及那些不成文的规定。我需要一本旅游指南、一张书乡市地图,或许再加上关于在古书店里行为举止该注意什么这一类礼仪规范的指引。很可能我无意中违反了某种只在这里才适用的规定。

  就在我左思右想时,我忽然想起摆放着寇罗佛尼乌斯·雷根骰《书乡市的地底世界》的橱窗。据说这本书揭露了许多这座城市的秘密。我打算买下这本书,找个炉火暖暖的咖啡馆,喝几杯咖啡慢慢品读。这样一夜之间,我就可以变成书乡市的内行,也可以不睡、熬个通宵,不必在金鹅毛客栈和白蝙蝠及吵嚷不休的雪人厮混。隔天早上我再回去收拾物品,换家客栈就行了。

  很快我就找到那家古书店了。那本书还在橱窗里,我付了一丁点钱,还买了张地图和此地的古书店指南,这才带着这些宝物找了家附近的咖啡馆。这家咖啡馆里正在举办夜间朗诵会,这表示每隔半小时就会有一个可怜的诗人坐在桌边,念诵那种若在我们诗龙堡发表,肯定会被在身上涂焦油然后从城垛上推下去的诗作。

  我站在一块黑板前看了好一会儿,啧啧称奇。黑板上用粉笔写着各种令人垂涎的美味餐点供人点购,这些丰盛的餐点以及它们那富有浓厚文学意味的名称实在把我搞得晕头转向——墨水葡萄酒与古籍咖啡、甘甜食用纸(真的可以在上面写字)、缪斯之吻可可与灵感水(后者实际上是酒精浓度高得吓人的烈酒)、里面包着惊喜馅的惊悚巧克力(适合看恐怖小说时享用,有些包有醋、肝油或风干蚂蚁做成的夹心)、十七种以文豪命名的糕点(比如歌歌·思德面包卷和多乐利希·淋得呵呵呵饼干)。另外,还有以知名的小说角色或作者命名的菜肴,比如冷血王子酥皮馅饼或凯诺玛慈夹心面等,都足以让人饱餐一顿。此外,也有以字母面和长号喇叭菇做成、口味清淡的音节色拉,看得我一个头两个大。

  最后我终于下定决心点了餐,带着一大杯名为“灵感”的香草牛奶咖啡和叫做“诗人鬈发”的甜饼干,走到店里最僻静的角落,就在火焰噼啪噼啪响的炉子边。我喝了口咖啡,咬了口美味的“诗人鬈发”,拿出《书乡市的地底世界》开始读了起来。

  有个侏儒正以刺耳的头腔共鸣法,朗诵一篇论述他拒绝使用沐浴海绵的文章,不过这并没有让我分心——只要作品够有意思,即使在最喧闹的环境下,我还是能专心阅读。

  《书乡市的地底世界》可以说在各方面都超越了我的期待:这本书不仅信息丰富,写作手法还精彩万分,它所呈现的文学特质是非文学类书少见的。不过才看了几段,那讨人厌的朗诵就成了背景声音,还不如鸟叫声恼人呢。而我,则紧跟着书乡市最伟大的猎书獒大英雄寇罗佛尼乌斯·雷根骰的脚步,一起来到这座城市下方纠结盘绕的地下迷宫,夺取它那令人赞叹的秘藏。

  我忠诚的朋友们呀,寇罗佛尼乌斯·雷根骰并非一开始就是书乡市最伟大的猎书獒;甚至有一段时间,他根本就不叫寇罗佛尼乌斯·雷根骰。对猎书徒而言,为自己取个响亮的名号是这一行的常态,而雷根骰打从一开始就有别于其他同行,因为他替自己取的名字并不那么凶恶。

  他本名叫塔隆·特雷寇,原本是个四处漂泊的獒人,在旅途中无意间来到了这座梦书之城,当时他甚至对典籍一无所知。不过,他和大多数獒人一样,拥有异常杰出的记忆力,而他也和许多族人一样运用这项天赋,在餐厅、酒馆里表演数字演算术:他可以一面耍着生鸡蛋,一面演算百位数的乘法。可惜当他来到书乡市时,查莫宁正统数学和凯尔特数学之间战火方兴,把整个查莫宁居民分成了誓不两立的两派,几乎所有数字演算最后都以打群架收场。当时只要有任何獒族人口鼻部刚刚探进酒馆门口,酒馆老板马上会扔出个厚重的酒杯将其赶出门去。

  在这座餐厅、酒馆与爱享乐的民众充斥的城市中,塔隆·特雷寇却差点饿死。还好他很快就发现在书乡市可以赚到远比数字演算更多钱的法子:那就是卖珍奇善本书。想到这个办法一点也不稀奇,因为这里几乎每个人都在卖书。不同的是,有种特别稀有、众人渴求的图书,那就是名列金榜上的书。

  金榜上的书在书乡市一般古书店是买不到的,只在非常偶然的情况下才有一本现世,而且一出现总是立即被某位富有的收藏家买走。在书乡市,金榜上的书不管在何处总是引起众人觊觎,就像诗龙堡的巨钻那样。《血腥书》《亡灵书的恶魔诅咒》或《危险手势指南》,以及其他数百种图书都属于这一类。

  在这些“淘金者”之中有一类与众不同,这类人称“猎书徒”,特别擅长深入书乡市的腹地寻找珍贵图书,将其带回地面上。有些猎书徒受雇于收藏家或书商,另一些则自行寻觅。而支付给金榜图书的酬金总是天文数字,光是找到一本,就足够一名猎书徒致富了。

  但这也是极度危险的行业——是整个书乡市最危险的。我勇敢的朋友们,你们或许以为寻找失佚的书籍,不过是脑筋不灵光的古书商打烊后从事的沉闷活动;但其实在这座神秘城市的地底下,远比在恶魔谷琉璃穴里猎捕水晶蝎还更容易遭遇致命的危险,因为书乡市地下迷宫自有它独有的险阻。

  传言这里的地下迷宫和冥土相通,那是一处位于查莫宁下方、神秘莫测的邪恶之地。而潜伏于这座城市地表之下蠢蠢欲动的种种险恶,在寇罗佛尼乌斯·雷根骰的书中描述得既具体又耸动,已经不需要任何乡野传闻来添油加醋了。

  第一批猎书徒究竟是何时潜入这处黑暗地的,今日已经无可确考了,一般推测大约和书乡市的古书产业同时兴起。从第一批手抄本诞生到今日量产图书盛行,数百年甚至数千年来,书乡市一直是查莫宁图书贸易的枢纽。

  很久以前,人们便发现地底迷宫干燥的气候条件非常适合纸张保存,所有国家级藏书都被移置迷宫里,而世家贵族的文学宝藏、盗书匪的赃物、书商贩卖的首印书、出版社的出版物等,也都藏放在那里。

  起先书乡市还称不上是座城市,几乎完全位于地表之下,大多是有人居住的洞穴,经由各式各样的人工隧道、井道、坑道与阶梯串连,连结越来越紧密。这些隧道、井道、坑道中蜗居着各种生灵组成的聚落或帮派匪徒。当时地面上只有几处洞穴入口与小茅屋,后来这些地面建筑才慢慢发展成一座地上城市,并演变到了今日的规模。

  书乡市史上出现过野蛮、无政府、完全无序的阶段。这些时期地底迷宫里为了争夺珍贵的藏书而引发的袭击、劫掠、谋杀,甚至战争层出不穷。当时军阀与凶残的盗书匪肆虐地下迷宫,彼此血腥缠斗,宝藏屡遭争夺。难怪有收藏者故意将藏书掩埋起来,以免遭盗匪夺取。有些富有的书商死后甚至让人做成木乃伊,长眠在珍贵藏书砌成的围墙里。为了某些善本,整个地下迷宫甚至被改造成夺命机关——有会移动的墙壁、布满利矛的陷阱坑,还有能自动将莽撞的盗匪刺穿或割取首级的利刃。在有些隧道里,一旦入侵者踏到绊索,便能瞬间灌满水或酸液,或是砸下天花板承梁将其压得粉身碎骨;另有一些通道则充满危险的虫豸与猛兽,而它们往往四处流窜,作恶多端,使地下迷宫更加险恶。最后,还有书乡术士在地底下从事邪恶的祭礼。据说凶恶书便起于那个无法无天的时代。

  接踵而至的是瘟疫、天灾、地震与火山爆发,这一连串的灾难迫使有理性的生灵逃离迷宫,只留下最冥顽不灵和最具抵抗力者。

  此后便是这座城市文明生活的开端,以及古书贸易的诞生。一些珍古奇书重见天日,书店与住宅兴起,各种行会成立,法规制定,犯罪行为遭到唾弃,税金开征。而通往地下世界的通道,有的上方盖了建筑,有的被砌砖堵死;而一些还敞开的入口,则被门或井盖封住,并受到严密监控。从那时起,地下迷宫只有业经测量并绘制成地图、公认安全的区域才准许踏入,而且仅限于拥有这些地区许可证的古书业者。这些生灵有权将获得许可的领域搜刮一空,并将寻获的书籍出售。他们大可潜入更深的区域,但在那些胆敢如此的生灵一命呜呼或半死不活地返回地表之后,很快就没人敢这么做了。这时候,便轮到猎书徒登场了。

  猎书徒是一群目无法纪的亡命之徒,他们与古书商或收藏家谈妥条件,为他们寻找珍奇异书。当时还没有所谓的金榜,但一些有关稀世珍书的传说却始于这段时期。猎书徒起先只是毫不挑剔地找寻稀有、珍贵的书籍,他们的标准往往只是一种简单的推测,认为越藏在地底深处的书,应该越古老也更昂贵。猎书徒多为旧日的士兵或罪犯,粗鲁浅薄之外,对文学或古书业更是一窍不通,有些甚至一个大字也不识。他们最大的优势是那股天不怕地不怕的蛮劲。

  当时一如今日,猎书徒这行一直都靠几条公认的简单规范运作——无论是谁,只要踏入地下迷宫,就不知是否能活着出来;就算出得来,也不知会从何处现身。因此当时公认的协议是:重出地表时经过的古书店,有权出售猎书徒抢夺到的书,并抽取百分之十的利润,另外的百分之十缴纳给书乡市市政府,剩下的百分之八十则归猎书徒所得。其实还有个公开的秘密:猎书徒往往会另寻非法管道,经由下水道、通风井或自行挖掘的秘道出来,将自己的猎获物送到黑市变卖。

  猎书徒逐渐发展出一系列重返地表的方法:有的用粉笔在书架上做记号;有的将细绳绑在一头,沿路拉着;有的沿途撒下碎纸片、米粒、玻璃珠或小石子。他们绘制简略的地图,并且在地下迷宫许多地区准备照明设备,装设贮存在营养液中的水母灯,另外还划定地盘,敲掘岩块汲取饮用水,储存食物……我们可以说,他们以简陋的方式为书乡市地下迷宫带来了些许文明气息。

  然而不论往昔或今日,以暴力猎书一直都是亡命的糊口方式,因为历经数代的劫掠之后,他们必须攻占地下迷宫的新地盘,而越深入地下,危机也随之越大:至今尚无人知的各种生物、巨型昆虫、会飞的吸血动物、岩浆蠕虫、啮咬人的甲虫与毒蛇等,都让他们的工作难上加难。但对猎书徒而言,最危险的莫过于同行了。

  当珍奇异书越来越稀有,猎书徒之间的争夺战就越发激烈。刚开始时,珍贵的图书或许还供过于求,如今却往往是好几名猎书徒共同争夺某座失落的藏书室宝藏,或名列金榜上的同一本书,无怪乎最后往往演变成抢夺、抗争,甚至只有一人独赢的殊死战。书乡市的地下迷宫里,随处可见灰白的颅骨上兀自插着一把斧头的猎书徒尸骸。地面上,书乡市居民彼此相处的方式越是讲求高尚文雅,地下世界里就越发血腥残暴,演变到最后几乎是争战不断、彼此残杀,既无法纪,下手也毫不留情。而偏偏就在这最不合宜的时刻,塔隆·特雷寇却化身为寇罗佛尼乌斯·雷根骰,成了一名猎书獒。

  雷根骰是第一位以猎书为业的獒族。就这种职业而言,獒族可说是天生的好手,他们坚忍不拔、条件优异:拥有卓越的记忆力、良好的方向感及丰富的想象力。其他猎书徒往往空有一身好胆量与下手绝不留情的狠劲,但雷根骰却拥有一种截然不同的能力,那就是他的智慧。和同行相比,雷根骰其实有更多要怕的。他不像他们那么强壮、狠毒,也没有他们的犯罪劲头,但他拥有缜密的谋略与矢志成为空前绝后、最成功的猎书徒的壮志。就此志向而言,他最重要的工具就是优异的记忆力。

  当他还依赖乞讨(以及如他自己所承认的,靠扒窃小东西和偷取食物)为生时,就经常流连市立图书馆和无数书店,吸收他认为想达成目标绝对不可或缺的各种知识。他学会了几十种古老语言,牢记书乡市各种地下世界的古地图,并且在脑海里把它们拼合成一幅大图。

  另外,雷根骰还钻研图书制作史与图书艺术沿革,从手抄书稿到现代图书印刷术莫不涉猎,甚至还在印刷厂和造纸厂工作了一段时期,练就了蒙住双眼也能分辨不同的纸张,并凭借气味区分不同印刷油墨的能力,以便能在漆黑一片的环境里辨识。此外,他还前往书乡市大学旁听地质学、考古学与井道工程学等课程,研读关于各种地下动植物的图书,并牢记地底迷宫中哪些植物、菇类、海绵动物、爬行动物和昆虫可以吃,哪些有毒,哪些不会伤害人,哪些危险等。另外,他还学会了如何一连数日只靠嚼食某些植物的根维生、如何捕捉蠕虫、识别哪些蠕虫富有营养、如何根据地质特性寻找水脉获得饮用水等实用技能。

  接着,雷根骰又在一名藏书票调香师那里做学徒,这是唯有在书乡市才学得到的行业。数百年来,此地富有的藏书家都有以量身制作的香氛为藏书增添气味的习惯,这等于是为自己的珍宝烙上可闻的封印,即使在黑暗中也感受得到、不会错认、并飘散着芳香。尤其当大家把自己的书藏放在地下时,这更是一种难以估量的优点。

  雷根骰的嗅觉极为敏锐。尽管獒族的动物本能经过好几代之后已经逐渐退化,嗅觉大大不如鹿角翼兔,甚至也不如狗了,但獒族依旧闻得出大多数查莫宁生灵无法辨识的细微气味差别。雷根骰在藏书票调香师郝荸诗·冯·帕皮洛斯的藏书票气味图书室里嗅嗅闻闻。帕皮洛斯家族企业好几代以来,已经为许多深具传奇性的藏书室和珍稀异书效劳,赋予它们无可替代的独特气味了。雷根骰牢牢记住这些书及其作者,以及这些图书失佚的时间和所有他打听得到的、关于这些书册的信息。他闻着皮革与纸张、亚麻与厚纸板的气味,并且得知了不同材质原有的气味在添加了柠檬汁、玫瑰水或数以百计的其他香料后,会产生何种变化。

  番红花出版社的各种“烟熏食谱”书、自然疗法师鹳鸟博士带有香蜂草甜香的手写稿、苍翠时期的各种“松针书”、簪斯·冯·弗洛林特抹有杏仁的自传、各种“车夫妖咖喱书”、疯伯爵艾格纳洛克的乙醚丛书等等,没有任何一种书香是雷根骰不知道的。他熟识了书籍闻起来可能带有的土壤、雪、西红柿、大海、鱼、肉桂、蜂蜜、濡湿的动物皮毛、干草、烧焦的薪柴等各种气味。此外,他还知道了这种种气味在数百年后会产生何种变化,如何与地下世界的气味混合,并往往形成截然不同的全新味道。

  另外,雷根骰当然也努力钻研查莫宁的文学作品,举凡他遇到的书,不论是长篇小说、诗作、散文、戏剧、书信集还是传记,他都不放过。他已经成了一部活百科,他记忆的每个角落里都塞满了各种关于文本、查莫宁诗艺的知识,以及不同作家的生平与作品。

  雷根骰不仅锻炼自己的心智,也锻炼体魄。他研究出一种吐纳术,让自己在最污浊的环境下也能存活。另外,他还忍饥挨饿,让自己体重减到轻得不能再轻,这样才能穿过最狭窄的通道或洞口。如此这般到了最后,不论从哪一方面来看,他所具备的条件都足以让他正式进入猎书徒这一行了,而这个开场,他要以轰动整个书乡市的啼声一鸣惊人。

  他没有在随便一家古书店展开首次实战演练,也没有漫无目的地寻找书籍。不,他做出一个让全城居民都嘲笑、认为是狂妄无比的举动:他透过飞传报宣布要在何时何地进入地下迷宫,以及要在何处重现地面。另外,他还预告届时会找出哪三本书带回来,那就是——

  《银乳公主》:这本由贺莫·冯·普赫辛撰写,论述鹿角翼兔如何兴起的童话,如今仅存一册作者签名首印本,以努冷蛛的鳞叶装订。

  《食人族书》:作者是欧洛格·果,内容为介绍饿极食人的食人族大军之风俗习惯。这本书完成后,作者便被他的研究对象吃下肚了。

  最后一本是《一万两千条规定》:这是书乡术士声名狼藉的规则大全,极可能是整个查莫宁涵盖最多丑闻秘辛的书。

  这可真是一则狂妄的宣告,因为这三本书失佚多年,而且高踞金榜书单上,光是其中一本就足以让找到者发笔大财了。更惊人的是,雷根骰还借由媒体披露——想是为了让整个行动更加轰动——万一他无法在七天之内将上述三本书带回地面上,他愿意公开了结生命。

  书乡市居民一致认为这个獒人肯定失去理智了。想实现其他猎书徒多年来没能办到的事——一次夺得几本金榜上的书,根本是不可能的任务,何况要在一个星期之内完成。

  尽管如此,在众多旁观群众的哄笑声中,雷根骰依旧遵照预告的时间潜入书乡市地下迷宫。一个星期快要过去了,许多人都赌雷根骰会失败。期限到了的那一天,一大群观众把雷根骰宣告要现身的那家古书店围得水泄不通。到了中午,雷根骰果真步履摇晃地走出书店大门来到大街上,从头到脚沾满血迹,右肩上还插着一支铁箭镞,腋下夹着三本书:《银乳公主》《食人族书》与《一万两千条规定》。他面带笑容朝惊讶的群众挥了挥手,便昏倒不省人事了。

  在这本书的下一个篇章里,雷根骰详细说明他如何制定这次行动的计划、如何缜密筹备、最后如何贯彻执行等。他先在脑海里将地下迷宫各处的情况拼凑成一幅全图,接着将他研究获得的所有关于要寻找的三本书的信息加以组织、关联。到了那一天,他已经清楚知道这些书是什么时候、在哪家印刷厂印刷的,也知道首印本送往的书店地址。接着,他更依据各种文献资料追查后续情况:首印本中的一部分如何毁于一次书乡市大火,被救出的一部分如何卖给了另一家古书店,销售不掉的如何被捣成纸浆,其中几册如何留存下来等。透过一些人士的日记、书信及出版社的账册,他得以知道这些书何以畅销或滞销,后来又是怎样被贱价出售。此外,透过这些数据,他也获得了不少有用的细节,比如有一册《银乳公主》首印本曾经在某家古书店的橱窗亮相,后来又在拍卖会上高价售出,但买家在返家途中却遭到洗劫,这本书也就此失去了踪影。雷根骰还发现有个外号“赤手”的知名盗书匪偷了这本书,但他后来却被另一名叫做“砌墙人果里欧”的活活砌死在墙里。而从果里欧的遗物中,雷根骰找到一张图,图上注明所有果里欧曾经埋藏被害者及赃物的地方。

  在进入地下迷宫之后,雷根骰对查莫宁文学史和图书印刷史的深入研究,也带给他莫大的助益。他知道哪些古书店曾经专心经营哪些作家或专门领域,也能根据书本的封面和书脊,判断一本书的印次、出版时间、印量等。因此,雷根骰不必像其他猎书徒那样在一个又一个的书堆里翻找,他只须高举水母炬在通道里逡巡,目光快速扫过左右两侧便可。就连不同藏书家的藏书在地底下存放的秩序,也能为他提供重要的线索,带领他前往想寻找的宝藏。

  这时他在藏书票调香师处当学徒的辛劳可就有了回报——只需要闻一下,他就能辨识某个塞满图书的空间曾经属于哪位为自己的书增添刚刚煮好的咖啡香的收藏家。雷根骰立刻断定他要找的书不在其中,因为他找的《银乳公主》属于一名狂恋猫儿的怪士,那个怪士的书全都沾染了难闻的猫尿臊味。换成是知识稍逊于雷根骰的猎书徒,此时肯定会四处嗅来嗅去找寻这种气味,但雷根骰知道模拟猫尿气味的那些成分,在百年之后会逐渐变成腐败的海藻那种独特又刺鼻的臭味。因此当他深入地下迷宫,最后站在一堵饱受侵蚀的墙面前,闻到大海的气味时,他便知道,第一本书已经找到了。

  至于《一万两千条规定》,雷根骰首先根据他对文学史的研究,得知这本书在哪一年被拿帝夫托分当局列为禁书,并遭到焚毁。但如同这种迫害下经常发生的那样,还是有唯一一本逃过一劫,并且被人慎重地带往地下迷宫,砌墙藏了起来。百年后有猎书徒发现这本书,接着它几经转手,又在某家古书店的火灾中失踪,此后这本书就正式被列为失佚书了。雷根骰仔细翻遍这一年的都市公簿,找到了焚毁的古书店所有者的破产申请。另外,雷根骰也在书乡市图书馆仔细研究留存下来的各种手写文件,并找到了那名古书商太太的日记。在这本日记里,她坦承自己的丈夫故意纵火,并且预先将珍贵的图书藏到地下迷宫里。由于她先生是在她的协助下藏匿这些书的,因此她能明确描述路径和地点。

  另外,雷根骰也是以相同的侦查手法找到《食人族书》的,至于这第三本书的寻找经过,在此我想略过不谈。我亲爱的朋友啊,此时我想透露的只是,对古造纸术的广博知识、铸造脚注铅字的显微浇铸技术、查莫宁歌手战争期间奥尔宁等音节的式微及以亚麻油保存羊皮封面的技术等,都在寻书中扮演了助力的角色。

  一言以蔽之,雷根骰甚至在期限未到时就已经找到所需之书了,他只花了三天,因此其他时间不得不待在地下迷宫里,以便准时在预告的那一刻现身。

  当时辰到来,他正要爬出地面时,却遭到一名猎书徒的袭击。之前我就说过,雷根骰在这一行缺少的正是其他同业的犯罪劲头,他根本没有料到居然有人想侵占他的猎物。

  这名猎书徒便是书乡市最凶狠、最声名狼藉的龙格孔·寇马。这个作恶多端的家伙从来不曾亲自找过什么奇珍异书,他一切的成就都是靠着掠夺而来。他同样听到了雷根骰狂妄的宣告,于是埋伏在雷根骰离开地底出来时必须经过的古书店下头。这样,他只须从雷根骰的背后射出一支镖就可以得手了。

  所幸龙格孔·寇马射偏了,箭矢没有射中心脏,只射穿了雷根骰的肩头,于是一场激战展开了。雷根骰虽然没有武装,却凭锐利的獒牙把寇马咬得遍体鳞伤,最后这名掠夺成性的猎书徒不得不因失血过多落荒而逃——临走时少不了向雷根骰撂下狠话,扬言必报此不共戴天之仇。

  獒人雷根骰勉强挣扎到了地面后便晕倒过去,一个星期后才从昏迷状态苏醒过来。这一次他达成了先前的预告,而飞传报也迅如疾风地散布这条大新闻,使雷根骰一夕之间成了最出名的猎书徒。

  雷根骰大可成为酬劳最高的猎书徒,因为收藏家和古书商都抢着要委托他,但却被雷根骰一一谢绝。他在恢复健康后,又开始了猎书行动——这次有了武装,并且随时戒备寇马偷袭——但找到的书他大多自己保留。很快地,大家就发现雷根骰有何盘算了:他想把所有金榜上的书找齐。他以快得令人瞠目结舌的速度完成这项计划,还顺便把一些虽然不在金榜上,却也令许多人垂涎的书籍带回地面。他把这些书卖掉,用赚来的钱买下了一栋漂亮的书乡市老宅,设立金榜藏书室,学者可以在监督下阅读、研究。现在,雷根骰已经成了书乡市最受尊敬的英雄,集探险家、楷模与乐善好施的大善人等名号于一身了。

  尽管名利双收,且地底下的旅途也越加危机四伏,雷根骰还是无法抗拒地下迷宫的诱惑。他在书乡市地面上越受爱戴,在地下世界就越受憎恨。一些最凶狠的猎书徒随时紧盯着他,想夺取他的猎获物。他们之中有:拿衅·肝靼利,他总是无声无息地近身,用绳索勒死对手,因此人称“夺命索”;隐形波靼,他体形瘦到在黑暗中人们会误以为他是根细木棍——接下来,就被他的毒吹箭射中了;还有回声·回声,他擅长模拟各种声音,使对手发疯,并将他们诱入陷阱再吃个精光,毁去任何痕迹;爬行者怯卡尼道德败坏,他瘦骨伶仃、柔韧如蛇,整个身子趴在地上移动,躲藏在散落各处的手稿堆里;此外,还有塔利客·塔巴利、刽子手佛哥诺、哈得文·帕西、葛离思森林的伊喇梦、脱唾孪生兄弟、伊思来夫·凯思母、妙手古登胡、金发拉格西夫等狠角色。雷根骰跟所有这些猎书徒都结下了梁子,这些对手不但连一本书都没能从雷根骰手中抢到,好多人还负伤严重,有几名被迫改行,另有一些则从此远走高飞避开雷根骰。唯一缠着他不断找碴的就是夺命客龙格孔·寇马。这名猎书徒中最心狠手辣的高手一心想要复仇雪耻,他一再伏击雷根骰,其中有十几次打成平手,胜负未分而因为双方耗尽气力只得罢手。雷根骰在书中描述了一次激烈的弓弩战作为例子,在被毒箭矢射中后,他侥幸逃到了哈贺梅·班·奇必测的古书店,并经奇必测为他疗伤,重新恢复健康。各位朋友肯定能想象我在雷根骰的书里看到那个性情古怪的伊地特精灵的名字时,如何大吃一惊吧!

  猎书徒还不是书乡市地底下仅有的危险。再没有任何生灵曾经像雷根骰那样深入地下迷宫,也没有其他生灵经历过他所经历的各种奇美与惊吓——他提到了深不可测,堆满上百万册被光蠕虫、书蠹虫啃咬得稀烂的古书洞穴;也提到在地下通道里追捕猎物的透明盲昆虫,凡是它那长达数尺的触角碰触得到的,都难逃一劫;另外还有一种他称为哈劈雷的飞禽,这种动物发出的吼声令人毛骨悚然,有一次差点让他发疯。所谓锈地精的运书轨道,据说是数千年前由一群手艺精巧的矮地精在地底世界修建的超大型轨道系统。至于恶地域,则是有数百万册腐朽图书的巨型地下垃圾场。

  此外,他也相信世上有恐怖书灵存在。恐怖书灵是一种独眼族裔,生活在书乡市地底深处,凡是遇上他们的生灵都会被他们生吞活剥吃个精光。而他对民间传说中一种居住在最深最大的洞穴里,不时把查莫宁火山加热的巨怪族也深信不疑。在地下迷宫里,雷根骰见识到太多不可思议的事物,现在再也没有什么他认为是不可能的了。

  但如果说这本书里真实与文学夸饰的界限已经模糊,他的手法却又如此巧妙,我根本不在乎自己读到的究竟是真是幻。书里雷根骰千奇百怪的遭遇令我深深着迷,我迫不及待地翻完一章又一章,不知不觉中暮色已经降临书乡市了。其间,我只是偶尔加点一壶咖啡,接着又饥渴地读下去。哦,此刻正看着我这本书的朋友们,可惜我实在无法将雷根骰揭露的、位于我脚下的世界五花八门的怪现状,用简单的几句话说个明白——要说的实在太多了。

  不过有一章我要特别提出来因为在这一章里,雷根骰的精彩故事才正要开始:这就是关于影皇的章节。

  关于影皇的传说是书乡市地底世界各种传说中相当新的一个,流传或许只有几十年之久。传说中提到一种诞生后便在地底坑道里无恶不作,并建立了高压恐怖统治的生物,也就是影皇。影皇的凶狠残暴尤甚于猎书徒好几倍。传说是这样的——

  书乡市地底坑道里散漫的光线中存在着许多影子:有各种活物的影子、死物的影子;爬行的、飞行的、蠕动的各种动物的影子;猎书徒和钟乳石的影子……这些各自组成一群群不同的剪影,一刻也不停歇地在地道顶上和书架之间跳跃舞动,令不少闯入者望而生畏、受到惊吓,甚至发疯。在距今不久的某个日子里,这些没有躯壳的群体厌倦了无政府状态,于是共同推举出一名领袖。根据传说,它们影叠影,浅淡不一的暗影一个接着一个往上堆,一个轮廓压着一个轮廓,直到所有的影子组合成一个半生半死、半坚实半空无、半可见半无迹的中介存在,也就是它们的领袖、它们的灵魂和它们的执行者——这就是影皇!

  这是流行最广的传说版本,但对于谁是影皇、影皇究竟为何物却众说纷纭。根据猎书徒的说法,影皇是蛰梦书的灵魂,是蛰梦书对自己遭到遗忘,并被埋入地底坑道的一股怒气化成形体而成的。猎书徒相信如今这股怒魂现身要向所有生灵索命报仇,而影皇居住在一座地底建筑物里,猎书徒称之为“恨影宫”——以上是猎书徒的版本。

  而某些有勇气稍稍深入地下迷宫的古书商则认为,影皇其实是一种可怕的有害妖物,是一种昆虫和蝙蝠的混种。这种怪物因地下迷宫病态的环境而产生,它唯一的目标在于消灭那里的珍贵图书——以上是书商的版本。

  反之,科学家们则想方设法要证明影皇是一种非常古老的、后来成功离开书乡市坑洞系统较下层的领域来到上方的生物。他们认为,影皇根本没有任何特定目标,只是盲目追随自己的生物本能,袭击所有它遇到的生物为食——以上是经验版本。

  根据巫魔女的预言,影皇最后会导致书乡市的毁灭,引发一场吞噬一切的大灾难,从查莫宁大陆上抹去这座城市——以上是巫魔女的版本。

  对书乡市的儿童而言,影皇是个恶魔,夜里会在他们的衣橱里制造各种令人胆战心惊的声响——以上是衣橱版的说法。

  撇开这些不同的说法,有一点倒是大家都同意的,那就是影皇确实存在,不论它是恨灵、动物,还是妖怪。许多生灵都曾经听过它的声音,有些曾被它追逐,有些甚至被它杀死。听过它声音的生灵描述那是一种像是风翻书页响起的沙沙声。而所有见过它的,现在都已经死了。

  书乡市经常会出现猎书徒的尸体:血浴全身,伤得令人惨不忍睹,而身上上百处的伤痕里往往插着细碎的纸片,难怪有人据此推论影皇使的是以纸制成的杀伤武器——或许这武器就是传说中的凶恶书。此外,在特别寂静的夜里,书乡市四处都能听到它从地底深处发出的令人胆战心惊的咆哮。

  雷根骰深信世上确实有影皇存在,但一般认为影皇穷凶极恶,雷根骰却认为在他某次误入寇马埋伏时,影皇这神秘莫测的生灵曾经救过自己的性命。当时寇马想推倒一个巨大无比的书架压死雷根骰,而就在雷根骰差点被纷纷掉落的书籍砸死时,却猛地被一个生灵往旁边一拉。当他站起身时,那个生灵已然失去了踪影,但雷根骰坚信他遇到的正是影皇。

  打从那时起,雷根骰就无法忘却影皇这个活生生的传奇角色,他认定影皇一点也不残暴、野蛮,其实是个拥有高度智慧又善良的生物。他一心想将它捉住,但并不是想要杀它或展览示众,而是想和影皇结为好友,最后再放它离去。

  雷根骰找人在自己家中设立一处装有栅栏的区域,那里仿照地下迷宫的环境,完全以柔和的水母光照明,四壁摆满旧书古籍。雷根骰认为这种环境能让影皇舒服居住,并慢慢适应地面上的生活。等他将影皇彻底研究过了之后,就会还它自由。

  在这本书最后,雷根骰说明了这次研究之旅的筹备情形,并预告之后会着手撰写第二本书,记录他猎捕影皇的经过。经过深入调查后,他找上一名收藏家兼笔迹鉴识名家菲斯陀梅菲·思霾客。此人据说拥有对传奇志怪与关于影皇各种传说博大精深的知识,而这位广受推崇的学者思霾客也对雷根骰的计划大感兴趣,不仅出力,还出钱相助。雷根骰这次深入地下迷宫的研究之旅,就是从思霾客位于市中心那座极具历史的古宅出发的。

  不过,《书乡市的地底世界》最后几段却出于这本书的出版者之手。他在这本书的结语中报道了一则令人哀伤的消息——寇罗佛尼乌斯·雷根骰从思霾客宅中进入地下迷宫后,这名最优秀的猎书徒就再也没有传出任何生还的消息了。打从他出发寻觅影皇起——哦,我勇敢的朋友们——雷根骰就一去不复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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