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斯陀梅菲·思霾客的字母实验室
“77、78……”虽然这种数字已经很少人使用了,幸好我对奇书炼金术一脉相传的数字密码还挺熟悉的,否则就看不懂这里的门牌号码了。墨汉巷是书乡市最古老的巷道,这里的屋宇大多年久失修,几乎有一半都陷进地面下了,而一个个的屋顶也歪歪扭扭,像炼金术士头上的帽子般塌靠在废墟上。墙上长出了蓟,而厚密的草皮也蔓长到了木瓦片上,草丛里有鸟儿栖息。此处建筑物年久失修,严重向前倾颓,彼此相对的建筑物屋脊几乎都要互相碰触了。这些历史悠久的废墟似乎靠得越来越近,想仔细瞧瞧我这不速之客。尽管日正当空,在这条窄巷里我几乎都在阴影下行动。我突然觉得这里所有的建筑物都组合成了一个建筑,而我则像个溜进这座建筑物里的偷儿。除了昆虫的嗡嗡声和猫的叫声,再也听不到任何声响了。石块路面到处都有杂草迸长出来,数也数不完。偶尔可见几只瘦伶伶的老鼠忽地从马路上跑过。这里到底还有居民住吗?怪不得一般访客根本不到这里来。我觉得自己有如穿越一道隐形门来到了另一个时光,倒退了数百年,或许数千年,来到一个由衰败主宰的时代。
“127、128……”我打了个冷战,忍不住想起雷根骰书中描述这个地区和此地黑暗历史的那一章来——那一章还提到了书乡市墨汉的传说:数百年前书乡术士就住在这里,并且掌握这座城市的发展与命运。奇书炼金术是玄秘学、炼金术等在书乡市演化出的变种,而书乡术士既是科学家、大夫、江湖骗子,又是古书商,他们缔结了一个行会,将图书印刷术、古书业、化学、生物学、物理学、文学与咒术、预言、星象等,和其他巫术、幻术等结成黑暗同盟,而其结果就是满满一大堆的惊悚文学书。
“204、205……”有人在这些老宅中做古怪的实验,想将印刷油墨变成血、将血变成印刷油墨——总之就是种种脑壳烧坏的怪点子。想来当年书乡术士们每逢月圆之夜群聚巷弄里进行《一万两千条规定》中记载的仪式,同时将各种残酷的实验加诸动物和其他生灵身上时,肯定是一番难以言喻的景象吧。这些事情都发生在书乡市居民在天然灾害与瘟疫迫害下,不得不离开地下迷宫的时代,而这也正是文明刚刚萌芽,野蛮与律法、巫术仪典与真正的文化交替之际。
从墨汉巷有条巷道岔分出去,便是苦海巷,第一批苦人儿便诞生于此地。在这条巷道里,有人培育飞猫——据说还培育活生生、有生命的书,当时书乡术士有种荒诞不经的疯狂想法,认为举凡可以在纸上驰骋想象力的,在真实世界里也都能创造出来。秉持这种信念,他们拼命从事千奇百怪的实验,结果好长一段时间,这一带都充塞着各式各样令人难以名状的怪物。
“248、249……”有一天(依据雷根骰的描述),书乡术士突然想创作出一个用纸做成的巨人,用他守护书乡市,避免受外敌攻击——他们把无数本书煮烂,把印刷油墨和各种香草混合在一起,举行祭典,最后做出了一个以捣碎的纸、捣碎的动物和捣碎的杜尔斯嘎德墓地泥炭塑成的人偶。这个人偶是房子的三倍高。接着,他们又将他浸在印刷油墨里,让他显得更加令人敬畏。他们称这个人偶为墨汉。接着有十名书乡术士自杀,让人偶可以浸浴在自己的鲜血里。
最后,术士们把一根铁棍戳入人偶的脑袋,将他置于雷雨天里,让他的两只脚各踏在满满一大盆水里。据说一道惊天动地的闪电窜进了铁棍里,赋予墨汉生命。他发出一声凄厉的吼叫,在电流窜绕下踏出水盆。书乡术士看到这种情况,都高声欢呼,把尖顶帽往空中一抛。就在此时,这个墨汉弯下了腰,抓住其中一个术士,连皮带发吃个精光,之后便在书乡市乱闯,随手抓住尖声高叫的居民吞下肚里,还把屋顶扯个稀烂,把手伸进屋子里将所有会动的都吃个精光。
最后唯一一名书乡市的勇士用火把将墨汉点燃。这个高大的人形怪物大声咆哮,周身着火,在书乡市里一路跌跌撞撞,把一座座屋宇、一条条街道烧得焰火冲天,直到他自己变成一堆灰烬颓散在地。据说这就是书乡市第一场大火的由来。
“300、301……”说不定真相是哪个古书商慌忙之中打翻了油灯,数百年来,后世的人却拼拼凑凑幻想出这么一则令人不寒而栗的故事。
“311、312……”话又说回来,只要在这片焦黑的废墟里走上几回,哪怕是无稽之谈,我们也几乎可以清楚想象出一幕又一幕的情景来。如果查莫宁曾经有过将印刷油墨变成血、将纸变成有生命的形体的话,那么应该就在此地,就在这座疯狂城市的心脏地带!
“322、323……”书乡市的核心地带是个介于疯狂与现实之间的世界,是一片用炼金术炼出的建筑群。
“332……333!”我停下脚步,现在我终于站在我要找寻的屋宇前方了:墨汉巷333号,菲斯陀梅菲·思霾客的古书店。
我感到大失所望。这座屋子很可能是我在书乡市见过的最小建筑物了——与其说这是座负有盛名的古书店,倒不如说是巫婆的住家或园圃里的小屋。它就夹在两处焦黑、大约只有蝙蝠栖身的废墟之间。这座建筑唯一可取之处,就是它熬过了几百年还屹立不摇。从墨汉巷333号这栋屋子的外观看来,它肯定有数百年的历史了:桁架上的木枝就像直接长在那里,未经加工便直接使用——这正是书乡市早期建筑艺术的特色之一。这些木枝歪七扭八地横过屋子,木料是炭黑色的,而且已经石化了。桁架之间堆砌着层层石块,似乎没有用灰浆,而是相互嵌合在一起——这种技术今日已经失传了。花岗岩与大理石,小卵石与凝固的熔岩、铁矿石,就连各种半宝石,黄玉与蛋白石,水晶与长石等,都选得如此巧妙,凿砍得恰到好处,琢磨得如此精巧,而彼此又嵌合得浑然天成,没有一块石材放错地方,而且互相撑持。如果当初用了灰浆的话,在这段漫长的时间后早就脆化,而建筑物也早就倒塌了。但时至今日,这种早期工法依旧熬过岁月岿然而立。我为自己过早下的判断感到羞愧不已,现在我更仔细观看,这座屋宇果真是艺术珍品,是三维立体的镶嵌画,就连最细微的地方都经过审慎的考虑。我发现在这些小石子之间还有更小的石子,而在更小的石子之间又有更小的石子,以此类推,最小的石子只有米粒大小——而这些都是为了共度数千年岁月而结合在一起的。我不禁垂下我这颗笨脑袋,深深叹服,心想:不受岁月侵蚀的艺术就是这么完成的!真希望我能赋诗赞颂。
“没错,这栋屋子确实是个珍宝,但要等到看第二眼的时候才会发现。”一个低沉的声音如此说,吓得我从出神观察的状态中跳了出来。
门悄无声息地开了,门畔倚着一名鲨蛆。我在书乡市已经见过几名这种族类,但眼前这名令人印象特别深刻,他的体态显得相当滑稽,身上长有七对细瘦的臂膀,看不到颈子,头和身体直接相连,外加一口鲨鱼牙。尽管头上戴着养蜂者的帽子,整体看起来还是古怪极了。
“敝姓思霾客,菲斯陀梅菲·思霾客。您对书乡市早期建筑有兴趣?”
“其实不是。”我有点慌张地回答,一边急着想掏出那张名片。
“哈粪拾豆先生给了我您的地址……”
“啊,好个克劳敌欧!您是来找古书的啰?”
“其实也不是。我有一份手稿,是……”
“您想鉴定?”
“正是。”
“太好了,这个调剂来得正好。我甚至闷得开始清理起蜂箱来了——生活实在太无聊了。您请进吧!”
思霾客退回屋子里,我也边鞠躬致意边跟着进去,自我介绍说:“传说雕龙戏尔得衮斯特。”
“幸会幸会。您来自诗龙堡吧?我热爱诗龙的诗作,请跟我到实验室。”
这名鲨蛆扭动着身体向前行,我跟在他身后,穿过一条短而阴暗的通道。
“您可别上了我这顶帽子的当,”他话锋颇健,说,“我实在称不上是养蜂者,这只是我的嗜好。万一这些蜜蜂无法生产蜂蜜产品,它们就会被烤来吃或是腌渍在蜂蜜里。您是否觉得这实在太没心肝了?”
“没有。”我边说边用舌头舔过上颚,那里有个地方还带着轻微的灼痛。
“花了那么大功夫就为了在春天酿出一坛蜂蜜实在太可笑了。我之所以戴这种帽子,只是因为我觉得好看。”思霾客从喉头里发出一阵笑声。
走道尽头是一片用细绳串起铅字做成的帘子,思霾客壮硕的身躯破帘而入,我则跟随在后。
这一天,我第三次闯进了另一个世界:首先是积尘满布、散发霉味的巫魔女古书店,接着是书乡市历史的核心,现在我则被引领进了文字的世界——一个全力为文字与文字研究献身的世界!这是个六角形的房间,屋顶尖尖拱起,虽有一扇大窗,却被一幅红色天鹅绒布帘遮住,其余五面墙是一个又一个的架子。架子上,是一堆又一堆大小、颜色五花八门的纸张;试管和瓶子、各种盛放着液体或粉末的容器;数百支排列整齐、插在小小木台座上的鹅毛笔;仔细收在玲珑的珠母匣里的金属笔尖,还有各色墨水:黑、蓝、红、绿、紫、黄、褐,甚至金色和银色,所有想得到的颜色莫不齐备。另外还有印章、印台、封蜡、大小不等的放大镜、显微镜、许多我从来没见过的化学仪器等,所有这些物品都沐浴在闪动跳跃、散发温暖光线的烛光里。
“我把这里叫做字母实验室,”他不无自豪地说,“我的工作是研究文字。”
这里最让我惊讶的是空间的大小。从外面看起来,这栋屋子小得可怜,令我无法相信里面居然容纳得下这么宽敞的实验室。而当我拼命想记住这个不凡场所的各个细部时,内心对书乡市古老的建筑艺术就越发叹服不已。
四处都是文字:天鹅绒窗帘上面印着查莫宁字母;架子与架子间挂着印有不同文字的眼科挂图、裱框起来的各种资格认证书、随手涂写过的石板;墙上钉着一张张小小的记事卡。屋中一角随意摆着一张供人站着工作用的超大斜面桌,上头满堆着手稿、墨水瓶和放大镜。另外还有大小齐备的印刷字母,有的以木头铣成,有的以铅灌铸,都散布在各处的小桌上。装在瓶里的印刷油墨上头都一一注明年代、成分如何,简直就像对待昂贵的美酒。天花板垂下结有不同绳文的绳索,绳索上还摆荡着雕有象形文字的小石膏板。偶尔还有些古怪的机械设备,这些玩意儿的来历和目的我却一无知晓。这里的地面铺了刻有精致字母图案的灰色大理石片,里面有巫符文、巫魔女花体字、古拿帝夫托分文、古查莫宁文等。
地板中央有扇关闭的大活门——这是否就是通往地下迷宫的入口呢?在某个角落里摆着一口装满书的小箱子,这是目前为止我在这屋子里看得到的所有书,就古书店而言委实不够丰富——不知是否另有藏书室?
“还有一间小厨房和一间卧室,不过我通常都待在这里。”思霾客说,仿佛能看透我的心思。没有藏书室?那他的书到底都在哪里?
直到此时,我才注意到放有苦人儿的架子。那里摆着六个这种小小的人造生物,他们各自在瓶子里发出喧闹声,还敲打着玻璃。
“我用苦人儿测试作品的音律特质。”思霾客说,“我念诗跟散文给他们听,当然他们连一个字也听不懂,但对音调反应却非常敏锐。听到拙劣的抒情诗时,他们身子就会和痛苦时一样蜷缩起来;听到了好诗,就会开始唱歌;如果是哀伤的作品,他们也能从音韵上分辨出来,并且开始哭泣。”
我们在其中一部怪里怪气的机器前止步。这部机器外表像颗木球,又像是个地球仪,只是上头没有显示地貌,却雕有查莫宁的字母系统。从外观看起来,这部机器显然可以用踏板让它旋转。
思霾客哈哈大笑说:“这是小说自动书写机,一度有人相信这种古仪器真的能以机械手法创造出文学作品来——真是书乡术士典型的异想天开。这颗球里面装有铅做的音节,一旦摇起操纵杆,这些音节就会从下面滚出来排成一列。当然啦,这种方法出现的往往只是‘皮根冬祖福利格峰左纳特图他哈露布拉兹’这一类可笑的句子,比查莫宁达达诗派的音响诗还糟糕!不过,我就是抗拒不了这种没啥用处的玩意儿——前面那个是奇书炼金术的灵感电池,这个则是创意冷藏库。”说着,思霾客指了指另外两个古里古怪的东西。
“会把这种玩意儿当作是科技创新的时代,肯定是个天真的年代。那些硬加到这个年代的各种关于黑暗祭仪的传说全都是胡扯,那些人不过是把弄着字母和印刷油墨的孩童罢了,真要和我们现代文学产业比较的话……”思霾客翻了翻白眼。
我点头表示同意。
“如果问到我的意见,”思霾客说,“我倒觉得现在我们生活的时代要比当时更加黑暗。”
我答道:“至少当时绝对没有被收买的评论家。”
“正是!”思霾客附和道,“我想,我们两个说的是同一种语言。”
我指了指那扇活门。
“这就是……”我问。
“没错,就是这个。”思霾客说,“这是我进入地下迷宫的私家通道,通往地下世界的阶梯。呼呼呼……”他说着,那十四条手臂也跟着摆动。
“这就是雷根骰进去……”
“没错,正是。”思霾客再度打断我迟疑不决的问题说,“寇罗佛尼乌斯·雷根骰就是从这里进去寻找影皇的。”接着,他的脸色转为凝重,叹了口气说:“即使已经过了五年,我一直还抱着希望,希望有一天他能回来。”
我说:“我看过他的书,从此以后,我就常常思考,真实与虚幻到底在哪里交汇。”
这时,思霾客的身躯出现了明显的变化:之前那蛆身显得柔软又脆弱,现在却往内缩紧,同时往上蹿高,他的目光变得严峻又锐利,而他的手掌也团成了许多拳头。
“寇罗佛尼乌斯·雷根骰所写的是不容置疑的!”他从上方往下对着我发出怒吼,架子上的试管也都响起了叮叮当当声。他高声说道:“他是个大英雄!他是个大英雄和探险家,没必要胡编自己的冒险经历,所有这一切都是他亲身经历过,也付出了沉重代价的。”
思霾客的怒吼让实验室里的苦人儿颤抖起来,其中几个还哭出了声。他这蓦然间改变的外表真令人骇然,我身子忍不住后退。思霾客发现了,马上改变态度,很快就缩回原来的大小,压低声音说话。
“请见谅,”这名文字鉴识专家说,“这一直是个容易激怒我的话题,毕竟,寇罗佛尼乌斯·雷根骰是我的好友。”
我拼命想找出可以悄悄转移话题的办法。
“您相信真有影皇存在吗?”我问。
思霾客思索了一下说:“这个问法不对。”接着他低声说:“在书乡市住得比较久的居民,没有谁会怀疑他的存在。在寂静的夜晚,我就好几次听到过他的咆哮声。我觉得更有意思的问题是:他到底是善是恶?雷根骰认为他很善良,其他人却认为他就是死于影皇之手的。”
“那您的看法呢?”
“在地底世界里有上百万种可能会让他失踪的危险——那里有能长到一匹马那么大的蜘XXXX蛛,有哈劈雷、恐怖书灵、逞凶斗狠的猎书徒,还有许多天晓得是什么的残酷生物,何以偏偏就认定是影皇让雷根骰失踪的?哼,真要猜的话,永远都猜不完。”
“您知道恐怖书灵这个名称是怎么来的吗?”我问道,“他们真的那么恐怖吗?”
“这名称是猎书徒取的,因为书灵天不怕地不怕,就连最珍贵的书都敢吃。据说附近找不到活生生可以吃的东西时,他们就吃书。”思霾客笑着说,“在猎书徒看来,一本珍贵的书被吃掉要比一个活物被吞下肚更可怕。”
“看来他们似乎另有自己的规矩。”
“猎书徒是非常危险的,在他们面前您务必要留意!基于工作需求,我偶尔会和他们合作,但我总是尽可能把这种接触限制在一定范围内。每次和某个猎书徒交过手之后,我总觉得如获新生,因为我又捡回了一条命。”
“我们是否可以办正事了?”我问。
思霾客笑了笑,说:“您是不是有工作要给我做?要不要先喝杯茶或来个蜂饼?”
“谢谢,不用!”我急着婉谢道,“这样太劳您费心招待了。我来是想找出一份手稿的作者,应该就在这里……”我想从斗篷里摸出那份手稿,一时之间却找不到。经历过在巫魔女书屋的一番激烈争吵后,我不知把稿子塞到哪个口袋里去了。
我好不容易找到了,取出那份稿子时,思霾客说:“那么,咱们就看看吧。”他边咕哝着,边抓住了那件作品,在右眼夹上一片厚厚的单眼放大镜,翻开稿纸说:
“嗯……纸是欧伯霍兹纸作坊的纸,两百克重的格拉孙地区高级手工纸,裁切不平整,用的可能是太过老旧的五五六或五五七型。高酸度。”
“我知道,我知道,”我不耐烦地说,“重要的是内容。”
我很想知道他的反应会怎样。只要他对文学稍有了解,一定会相当激动的。
菲斯陀梅菲·思霾客把那封信拿到放大镜前,才看了一句,他那肿胀的身躯似乎被一道闪电击中,猛然直起身,并且开始颤抖。激动引起的小小波动流经他大团大团的脂肪,他发出一声呼喊,那种高亢的尖啸声还伴随着另一种低沉的轰隆声,大约只有鲨蛆才发得出来。接着他深深吸了一口气,默然无语地往下看了一段,接着猛然大声嘶吼——笑不可抑。这阵笑声非常悠长,使得他那肥胖的躯干像个装满水的皮袋子般晃来甩去。接着他情绪恢复,啧啧称奇又上气不接下气,傻乎乎地呆笑又不断低声表示赞同,而这些反应又因无声的激动而中断。
我忍不住微笑了起来。这封信在我和奇必测身上引发的种种情绪反应,在思霾客身上也都看得到。看来这个胖子对文学多少有点了解,也挺有幽默感的。
最后这名文字鉴识专家陷入了麻木的冥想之中,对他而言,我似乎根本不存在。他目光呆滞,有好几分钟一动也不动,接着他放下手中的稿子,仿佛从一场深沉的睡梦中苏醒。
“老天,”他泪眼盈眶,望着我说,“实在太棒了,这是天才才写得出的作品。”
“怎么样?”我焦急地问,“您认得这名作者吗?或者您能给我一点指示?”
“事情不是这么办的。”思霾客带着微笑说,一边准备好好鉴定这份稿子——这次用的是个大型放大镜,“首先我必须先做音节分析,接着需要笔迹学的平行四边形演算,而风格度量也不可或缺。另外我还必须依据字母数目计算出譬喻密度,在字母学显微镜底下进行书法学上的测定,还得用苦人儿进行声响测试,分析纸上的皮屑——总之,就是这么个大工程。这需要……至少需要一整个晚上。这么说好了,如果您现在把稿子留在这里,那么明天中午我就可以提供比较多的信息了。也许还不知道作者的姓名,不过可以得知几个特征,比如他是左撇子还是右撇子、写下这篇作品时他年纪多大、他来自查莫宁哪个地区、体重、个性特征、脾气、哪些作家对他产生影响、他用哪种墨水写作、这墨水又来自何方,等等。而如果他在完成这篇作品后成为著名作家,就可以推断出他的姓名了。不过这需要多一点时间,我得在笔迹数据图书馆比对。您会在书乡市待上一阵子吧?”
“这要看您的鉴定费用多少。”
思霾客笑了笑说:“别担心,这不收费。”
“这可不成。”
“啊,您知道吗?我做的基本上都是免费的工作,我的钱是靠古书买卖赚来的。”
这一点我倒忘了。不过,他指的是怎样的古书呢?是角落那个箱子里的吗?
“我现在就可以确定的是,”思霾客说,“我们现在遇到的是非常珍贵的作品,至于有多珍贵,这还有待研究。您务必要提防,不可向他人提起这件事。书乡市这里多的是可疑分子,就连没有作者签过名的再版书,都有人因它在雾夜里被匕首刺死呢。”
“您希望这份稿子留在这里?”
“如果您想早日知道结果的话——是的。如果您希望另请高明的话……”说着,他把稿子递给我,“我可以推荐几名杰出的同行给您。”
“不用,不用,”我赶紧婉谢道,“我很急,不过,就在您这里放一个晚上吧。”
他说:“我给您一份收条。”
“不必,不必,”我羞愧地答道,“我信任您。”
“不行,这是一定要的,我是书乡市文字鉴定协会的会员,这里每件事都必须照规矩来。”他写了一份收条给我。
“好,”他说,“工作谈完了——现在来点调剂。您想不想看看我的收藏?”
“乐意之至。”我如此答道。他指的是什么收藏,是苦人儿的收藏吗?
“请便!请不要客气,或许您还会找到宝呢。”
或许他只是想暗示我该买本书答谢他为我花的工夫吧!也许我真的可以找到一本能让我假装很热爱的书。我朝箱子走过去,屈膝跪下,拿出一部厚敦敦的书——我差点失手让书滑落下去——这可是《血腥书》哪!
思霾客装作没看到我的样子,专心用很有分量的镇纸把每一页稿纸抹平,一边喃喃自语。
我望着这本《血腥书》。太不可思议了,果真是这本据说以恶魔鲜血写成的作品,而且是以大鼠蝠的翼膜做封面的版本,这可是金榜上众所觊觎的珍本呀!这是孤本,是值得博物馆珍藏的善本书呀。这本书的价值不止抵得上一栋房屋,根本就是价值连城!
思霾客微微一笑说:“您请翻开看看。”
我双手颤抖地翻开这本书,目光滑落到下列这句话:“巫婆总是站在桦木之间。”
我不知道该如何解释这是为什么,但这寥寥几个字却令我感到前所未有的敬畏,额头上也开始冒起冷汗。
我合起书摆到一边。
“很有意思……”我说,声音颤抖。
“恶魔信仰可不是每个人都爱的。”思霾客说,“我自己也觉得太黑暗了。我不看里面的内容,只是拥有这本书。您请再慢慢找吧,或许您会找到合适的书。”
我从箱子里拿出另一本,看到书名时,身子又是一震——这是凯诺玛茨的克兰图伯爵的《海妖赛莲的沉默》,而且还是首印本签名版。老实说,这本书不过是通俗的言情小说,但这个版本却不得了!这是克兰图伯爵唯一一本卖得不好的书,而这本书的首印本除了仅存的这一册之外,其余都被捣烂了。后来克兰图伯爵大获成功,于是《海妖赛莲的沉默》的身价也直冲上天,于是自然又再加印。但这本由维尔玛·托思乐绘制插画的首印本也变得价值不菲了。我鼓起勇气翻开书皮想看价钱。价钱果真在里面,就在纸角边用铅笔写上小小的数字。一看到那个天文数字我头就晕了,赶紧小心翼翼地把书摆放在一旁。
“对这种言情小说没兴趣吗?”思霾客说,“不过,这其实比较适合青涩的年岁。再看看别的书吧!”
我从箱子里拿出另一本书。
“居然是《太阳编年史》……”我几乎快喘不过气了,“这可是最最珍贵的书呢!”
思霾客微微一笑,说:“哼,原因不过是这本书的油墨里混合了磨碎的月蚀钻粉尘,文学价值乏善可陈,不过里面每个字母都像烛光般闪烁得好美。”
“我想,这里应该没有我的荷包付得起的。”我边说边直起身,这样的宝藏我在别处还未曾见过。
“您说得没错。”思霾客说,“我只是想开个小玩笑,炫耀一下,这是我这孤独的职业生涯中小小的乐趣。继续翻的话,您还会看到七本名列金榜上的书,而且是位在榜单上最高处的。”
“听人家推荐说,您的收藏相当值得一看,看来此言不假。”
“嗐,”思霾客说,“有人在大厅里塞满了成千上万本书,忙着应付大群大群的买家。我呢,我宁愿独自工作。我追求的是专精,说得明确一点,我的店是书乡市最高度专业化的古书店。现在您应该了解,鉴定这件事我为什么可以分文不收了吧?”说着,他就陪我往外走。
我再度来到马路上,这时思霾客说:“容我再给您一个建议,一个真正的好主意。”
“乐意之至。”
“想消磨时间的话,今天晚上您不妨到这里。”说着,他就把一张传单递到我手上。
敬邀
“从太初之音到牡门市眼科医师乐”
于书乡市贝壳舞台聆赏历史悠久的长号喇叭演奏
来自雾乡的长号喇叭乐团亲临演出,
菲斯陀梅菲·思霾客赞助。
日落后欢迎莅临市立公园聆赏。
免费入场!
敬请携带保暖的围巾!
“请问这是……”我问思霾客,“音乐演奏吗?”
“这么说并不贴切,这要比单纯的音乐演出更加精彩。请相信我,您会获得至高无上的满足,活动绝对精彩,不是为观光客准备的。”
“老实说,今天晚上我本来想去参加一场文学活动的。炉柴时光——您也知道的……”
“啊啊啊哈,炉柴时光!”思霾客摆摆手,说,“在书乡市哪天没有炉柴时光?可是雾乡长号喇叭乐团的演奏可就不是每天都听得到的,这可是一件大事哪。不过我是不会劝您的——说不定您会对长号喇叭的音乐过敏呢。”
“我自己也不清楚,这种音乐我还没听过。”
“那么无论如何您都该去一趟,这是场音响的大历险,我很希望能亲自参加,”思霾客叹了口气,接着说,“只是今天晚上……”他唉声叹气地敲了敲手上的稿子。
我向他告别,说:“再见,明天中午我再过来。”
“好,到时候见!”思霾客再次朝我挥了挥手,接着便轻轻把门带上。
我离开了书乡市的核心地带,重新回到比较热闹的地区(这次我特意绕了一大圈避开毒舌巷和“被遗忘的作家坟场”)后才发现——墨汉巷有如螺旋,将思霾客屋宇所在的书乡市地理中心环绕了好几圈。看来,思霾客的屋宇应该是书乡市最古老的建筑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