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早餐,两次告白
用心电传输回到皮革洞穴,而我也恢复知觉后,这一天接下来的时间我们又进行了奥母萌。这一次的作家有爱德瓦·茉莉咖(“夜色从容降临大地,如在梦中倚着山墙”)、土沙比雅(“狒狒血来降温,魔法更坚效果佳”)以及里塔·德·布拉德菲斯特(“儿童深深爱白雪,喜爱嬉戏于其中”)等。噢,我好学不倦的朋友们呀,正如你们所知,里塔·德·布拉德菲斯特有着恋雪癖!
隔天早上,歌歌、戈福德和丹斯洛三个一起帮我送来早餐(酥烤书蠹虫和根泡茶),而在我用餐时,他们非常专注,甚至期待地在一旁观看,这倒让我想到了一个问题:“对了,你们到底都在什么时候吃东西?从我来这里到现在,还没看到过哪个书灵吃东西的模样呢。”
这三位书灵朋友尴尬地干咳了几声。
“喂,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们干吗老搞神秘?不是干咳就是嘻嘻偷笑,你们显然有事情瞒着我!那些关于你们的传闻看来不是空穴来风,你们只想把我养肥了宰来吃吧?”
我原本只是随口开个玩笑,但话一说出口就变得挺严厉的。
戈福德、歌歌和丹斯洛吃力地分别往三个方向望。
“说吧,你们在这地底下究竟靠什么维生?”
“生活、阅读——阅读、生活,究竟有什么差别?”歌歌莫测高深地说。
“你究竟想说什么?”
丹斯洛推了推歌歌,说:“就跟他讲嘛!”
歌歌难为情地垂下眼帘。“说来有点不好意思,”他低声说,“不过猎书徒之间所流传的关于我们饮食方式的传言并非空穴来风。”
“你是说……所有你们撞见的,你们都吃?”我放下装着书蠹虫的碗问。
“不是这个,”歌歌说,“是另一个。”
我想了一下:“你们吃书?”
“对。”
“你们……吃书?”
“不是……也不完全不是,不过并不真的是。哎,该怎么说呢……”歌歌苦苦思索合适的说法。
“我们并不是真的把书吃掉,”戈福德化解了他的难题,说,“我们并不是像书蠹虫那样把纸张吃掉,而是靠阅读果腹。”
“啊?”
“要把阅读这种高度精神活动和消化这一类如此不洁的过程并列,实在让我们感到有点难为情。不过事情就是如此,我们是靠阅读维持生命的!”
“我可不信!”我哈哈大笑说,“这又是你们自己编的笑话,是不是?”
“我们从来不会用阅读来开玩笑。”戈福德神情严肃地说。
“这是我听过的最疯狂的事了!而这段日子以来,我已经听惯各种疯狂的故事了。你们倒说说看,这要怎么进行。”
“我们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歌歌说,“我们是书灵,又不是科学家。但我可以百分百保证,这样真的行得通。对我来说,甚至还太有效了。”他忧心忡忡地望着身上的肥肉。
“我可以爱读什么就读什么,一点也不怕会变胖。”丹斯洛说。
歌歌白了丹斯洛一眼,说:“我恨死了这些瘦巴巴、爱塞多少东西就塞多少东西也不会多长一克肉的家伙了!昨天他读了三本厚敦敦的巴洛克小说——三本啊!可是你瞧他,瘦得跟鳗鱼一样!我要是也这么做的话,之后就得节食好几个星期。”
“不同的书养分也不一样吗?”我问。
“那当然啦!我们得非常注意自己看的书。长篇小说分量惊人,得特别小心才行。这段时间我一直都在进行非常严格的抒情诗节食法,一天三首,就这样。”歌歌叹了口气。
“这段时间一直在进行非常严格的抒情诗节食法!”戈福德挖苦说,“你明明是今天才开始的。”
“我们只需要水和污浊的空气,”丹斯洛说,“再加上阅读就够了。我们一直努力想找出哪类书营养价值最高。”
“古典作品!”歌歌表情严肃地说。
“这可不一定。”戈福德不服气地说,“我曾经好几年靠前卫的瘪丑山女抒情诗维生,而那段时间是我一生中体力最佳的时候。”
“这一切理想得有点不真实,”丹斯洛说,“在地底世界里,我们是唯一没有陷入弱肉强食的循环中,不需要猎食、被猎食的族裔;反正要看的书总是够多的。”
“其实是太多了……”歌歌哀叹道,“太多了!”
“有时我甚至想,我们是唯一真正享受文学的,”戈福德嘻嘻笑着说,“而其他生灵都忙着从事和书相关的工作。他们得写作、编辑、出版、印刷、卖书、贱价抛售书、研究、评论;总之就是工作、工作、工作。我们正好相反,只要好好看书就行了。惬意地翻阅,好好享受。我们真的可以一口气把一本书吞下肚去——我们确实办得到,而且还因此而饱足。我一点也不想和哪个作家交换角色。”
歌歌的眼睛发亮,说:“比如先从几则清淡的箴言开始,好比奥咖·德尔望的;接着享受十四行诗,像是土沙比雅的作品,这些都很爽口。之后来本中篇小说或几则短篇故事,再来享用主菜:比如,嗯,八疤渣克尔的长篇小说。你知道的,这么一部三千多页油脂丰富的薄纸印刷书加上那些美味的脚注!还有点心……”
“你该节制点啦!”丹斯洛斥责他说,“今天早上才开始节食,现在就发癫了。”
歌歌闭上嘴,从他嘴角流下了一条涎线。
我也想到了各种稀奇古怪的问题:“一本书能两次……”
“如果完全消化的话——可以,一本书可以一吃再吃。”
“哪一种比较好吃?抒情诗还是散文?”
“看各自口味。”
“有令人难以消化的作品吗?”
“恐怖小说会让人做噩梦,消遣文学饱不了多久,而探险文学对神经有害。”
“用词丰富多变的作家作品比其他的更容易让人饱足吗?”
“确实如此。”
“非文学类的书呢?”
“比较适合当点心。”
“烹饪一类的书呢?”
“你是在奚落我们吧。”
“那些印出来的恶评呢?”
“会留下一股不好的余味。”
我还可以持续好几个小时追问下去,但这三名书灵朋友却催我快点动身。今天的奥母萌早上就要举行了。我本身倒求之不得,因为我已开始对奥母萌感到无聊,希望整个奥母萌能尽快结束。
在前往皮革洞穴途中,我想到一个昨晚即将入睡时突然兴起的念头。我犹豫了一下,不知该不该跟歌歌提起,最后还是鼓起勇气。
“呃,歌歌,我想到一件事……”
歌歌“嗯”了一声。
“跟你们的心电传输能力有关。呃……有没有可能,你们用心电传输能力把我送回书乡市地表上?”
“呃——不行!”歌歌答道,“这是不可能的。”
“为什么?是因为你们没办法呼吸上面的空气吗?”
“对……”歌歌语气有点不太确定,接着说,“这是其中一个原因。”
“如果你们把我送到地表下某个你们还能呼吸的地方呢?”
“呃呃呃……”歌歌不知该怎么说才好。
“我们该把实情告诉他,”丹斯洛插嘴说,“既然谈到这个话题了,我们正好打开天窗说亮话。”
“没错,”戈福德附和道,“还等什么,跟他说呀!”
“好吧,”歌歌说,“事情是这样的……我们骗了你,我们根本不会什么心电传输。”
“不会?”
“是呀,很抱歉。”
“那我是怎么来到皮革洞穴、水晶林,然后又回来的?”
“跟其他生灵一样——用脚走。”
这倒解释了我为什么每次都肌肉酸痛,每次心电传输后,我的腿都痛得像走了一趟好远的路。
“那我为何什么都记不得?”
“因为我们对你催眠了——我们会的就是这个而已,不过这一方面我们能力很强。”
“你们会催眠?”
“哦,不止!我们可是催眠高手呢!”
“高手中的高手。”丹斯洛说。
戈福德眼睛睁得大大的,深深地望着我。
“看着我的眼睛……看着我的眼睛……”他喃喃低语。
歌歌将他推开,呵斥道:“别胡闹了!”接着对我说:“没错,我们确实是操控精神状况的高手,这其实也是猎书徒为什么不敢到这里的原因。”
“我不了解两者的关系。”
“有时候我们会埋伏在地下迷宫等候某个猎书徒经过,”戈福德偷偷笑着说,“接着我们就结结实实地将他催眠。我跟你说,之后他真的就以为自己逃过了三米高、牙齿尖利如剃刀的书灵攻击,并且非常令人信服地把这消息传播给其他猎书徒。大多数关于书灵的谣言就是这样出现的,是我们自己让他们在世界上散播的。”
“你们个个都会催眠吗?”
“单靠一个书灵是没办法催眠的,”丹斯洛说,“这是一种集体力量,我们至少需要三个,越多越好。如果全体书灵总动员,甚至能催眠一整支军队。”
“不管哪种生灵都可以吗?”
“凡是会做梦的我们都能催眠。”歌歌说,“我们曾经催眠过一只熔岩虫。不晓得熔岩虫究竟做的什么梦,不过这证明了它们确实会做梦。”
“我们讲的可不是马戏团使的小把戏,”戈福德说,“而是最高层次的精神操控能力。我们可以把你化成任意一种生物——至少你自己相信就是那种生物、植物或某种水晶。想要的话,我们也可以把你变成‘地底世界之星’。”
“真的?”
“要不要试试看?”歌歌笑着问,“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