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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天使与魔鬼的夏季 第四章 奔向自由

果然不出我们所料。
我们的爸妈果然都吓坏了,气冲冲地打电话去兴师问罪。艾默里警长也亲自到布兰林家去登门拜访。后来他告诉我爸爸,戈萨和戈多两兄弟那天都不在家。不过,他说他已经告诉他们的爸妈说,他们的儿子打断了约翰尼的鼻子,甚至差一点就打裂了他的头骨。没想到,布兰林先生的反应竟然只是耸耸肩,然后说:“噢,警长,小孩子就是这样嘛,打打闹闹没什么大不了,而且这也是一种很好的学习,让他们早点看清楚现实世界是什么样子。”
艾默里警长按捺住满肚子火,指着布兰林先生的鼻子说:“你给我听清楚!我劝你好好管管你那两个儿子,要不然,他们迟早会被送进少年犯管教所。要是你不管教你儿子,那就我来管!”
“随便你。”布兰林先生满不在乎地说。他懒洋洋地坐在电视前面,客厅里衬衫和袜子丢得到处都是,而且还听得到布兰林太太在房间里抱怨说她背痛。“他们根本就不怕我。他们谁都不怕。要是他们真的被送去少管所,那我跟你保证,那里会被他们一把火烧掉。”
“你叫他们自己来找我,不然,我就自己到你们家来找人!”
布兰林先生一边拿着牙签剔牙,一边摇摇头。“J.T.,你追过风吗?那两个孩子野得跟什么似的。”说着,他忽然不看电视了,抬起头来盯着艾默里警长,牙签还咬在嘴里。“你刚刚说我们家戈萨和戈多把四个男孩子打得很惨,是吗?奇怪了,这听起来很像是他们只是为了保护自己。我不相信他们会同时找四个男生打架,除非他们疯了,你不觉得吗?”
“那几个孩子告诉我,那根本就不是你说的那种自卫。”
“我儿子也告诉我——”布兰林先生忽然停了一下,牙签举在面前,眼睛盯着牙签上那团东西,“——麦克森家那孩子用棒球打了戈多的肩膀,差点把他骨头都打碎了。我看过戈多肩膀上的淤青,整片都黑了。要是那些人再逼我,那我可能就要对麦克森家那孩子提出控告了。”说着他把牙签塞回嘴里,又开始低头看电视。电视上正在播《罗宾汉》那部电影。“哼,麦克森那一家子每个星期天都上教堂,虔诚得跟什么一样,结果他们竟然教儿子拿棒球打我儿子,然后竟然还做贼的喊捉贼。”他很不屑地哼了一声,“好个虔诚的基督徒!”
不过到最后,艾默里警长还是占了上风。帕里什医生给约翰尼治疗,这笔医药费布兰林先生愿意支付。另外,警长坚持要戈萨和戈多到警察局的拘留所去打扫卫生,而且一个星期不准去游泳池。可想而知,这只会令他们更痛恨戴维·雷和我。我下唇的伤口缝了六针,那种痛跟被打的时候差不多。不过,这笔医药费,布兰林先生就不肯付了,因为我拿球打了戈多的肩膀。我妈妈气坏了,可是爸爸却不想再追究。戴维·雷晚上睡觉的时候必须放冰袋,脸上是又青又紫的一大片。后来听爸爸说,约翰尼的脑震荡挺严重的,要等帕里什医生评估没问题才准下床。那可能要等上好几个星期。后来,约翰尼虽然可以下床走动了,可是还是不准跑,不准做任何剧烈运动,不准骑脚踏车。至于藏在看台底下的那辆脚踏车,他爸爸已经取回家了。说起来,布兰林兄弟不光是打了我们,还对我们造成了更大的伤害。他们剥夺了约翰尼的美好夏日时光。6月他才刚过了十二岁生日。十二岁的生日,一生只有一次。也就是说,那个日子所代表的意义被布兰林兄弟摧毁了。
这阵子,我眼睛一直肿肿的,很怕光,所以白天都把窗帘拉上。而也就是这段时间,我开始从杂志里剪下一堆怪物的图片。我常常把一整沓的《怪物世界》杂志摆在大腿上,把里面的怪物图片剪下来,然后用胶带贴在墙上、书桌前面、衣橱门上,反正,能贴的地方全贴了。后来,等到我贴完了,这才发现我的房间经变成一间“怪物博物馆”了。四面墙上贴满了著名的怪物,有《歌剧魅影》里那个戴面具的怪人,还有吸血鬼、科学怪人、木乃伊,仿佛那些怪物从四面八方凝视着我。我床铺四周贴满了恐怖电影的黑白剧照,像是《暗夜伦敦》、《畸形人》、《黑猫》、《魔山古屋》之类的。衣橱门上贴的是电影里的各种怪兽图片。至于我书桌前面,那就比较特别了,上面贴的都是我特别崇拜的偶像,比如,有一张是文森·普莱斯,那是他在爱伦·坡的小说《阿夏家的没落》改编的电影里扮演的斐德列克·阿夏。另外一张是克里斯托弗·李,他扮演的是经典小说《德古拉伯爵》改编的电影里那个永生不死的吸血鬼。有一天妈妈跑进来,看到我满房间的照片,吓得差点当场昏倒。她赶紧扶住门框。“科里!”她大叫了一声,“墙上那些图片吓死人了,还不赶快拿下来!”
“为什么?”我问她。我缝了六针的下唇还在痛。“这是我的房间,我爱怎么贴就怎么贴,不可以吗?”
“没错,可是,那些怪物整天盯着你,你不怕做噩梦吗?”
“不会啦,”我说,“真的不会。”
她没再说什么,然后就默默地出去了。于是,图片就这么贴着了。
真正会害我做噩梦的不是墙上那些怪物,而是布兰林兄弟。我反倒觉得那些怪物就像我的守护神,令我很有安全感。有他们守护我,布兰林兄弟绝对不敢从窗户爬进来找我。甚至,在夜深人静的时刻,我仿佛听得到他们跟我说话,鼓励我,安慰我,叫我要勇敢面对外面那个世界。在那个世界里,大家只要碰到难以理解无法解释的事物,本能的反应就是畏惧。
而我从来就不怕那些怪物,因为我觉得我能够控制他们。黑夜里,我就睡在他们旁边,但他们绝不会越过那条界线侵犯我。我的怪物并不是天生就喜欢自己脖子上有螺丝钉,喜欢自己长着布满鳞片的翅膀,喜欢吸人血,喜欢自己有一张会吓坏女孩子的脸。我的怪物并不邪恶,他们只是想在那个古老的险恶世界里寻找一个安身立命的所在。看到那些怪物,我会想到自己,还有我那几个朋友。他们都很笨拙,长相平庸,一天到晚被欺负,可是,他们绝对不让自己被击倒。他们是一群边缘人,他们只是想在那个充满敌意的世界里找到自己的归宿。在那个世界里,有人拿着火把,有人拿着护身符,有人拿着十字架,有人枪里装了银子弹。在那个世界里,有原子弹,战斗机,火焰枪。在那个世界里,大家都要对付他们。他们并不完美,他们饱受折磨,然而,他们才是真正的英雄。
不过,还是有些东西会令我感到畏惧。是什么呢?
有一天下午,妈妈整理了一沓旧杂志放在门廊上准备要拿去扔掉,结果我发现里面有一本旧的《生活》杂志,于是就坐在门廊上看起来。叛徒懒洋洋地趴在我旁边,树上传来阵阵蝉鸣,清澈蔚蓝的天空美得像一幅画。杂志里有几张照片。那些照片和一桩震惊全国的事件有关。时间是1963年12月,地点在得克萨斯州的达拉斯城。照片里阳光灿烂,总统和他的夫人坐在一辆黑色的加长敞篷礼车上,面带微笑向四周的民众挥手致意。接着,我忽然看到一张模糊的照片。照片中的那一刻,我们国家遭遇了惊天动地的巨变。我在电视上看过那个叫奥斯瓦尔德的家伙被人开枪打死。我还记得,电视里那家伙看起来个子好小,而那声枪响也只是啪的一声,听起来像气球破掉,完全不像西部片里那种六发左轮枪的轰然巨响。我记得,当时奥斯只是轻轻叫了一声,然后就倒下去了。有一次我的脚指头被石头砸中,叫得比他还大声。
接着,我看到肯尼迪总统葬礼的照片。照片里,队伍中的马都没有人骑,而总统的孩子摆出敬礼的姿势,夹道的人群看着棺木从他们面前经过。看着那张照片,感觉十分怪异,甚至有点毛骨悚然。那些照片里,你可以看到地上是一团又一团的黑影。也许你会认为那是光线的关系,或者是底片之类的问题。不过在我看来,那些照片里充满了黑暗。路口的转角是一个个漆黑的人影。男人穿着西装,女人在哭泣,有人把卷曲的细纸条撒在他们身上。照片里有车队,有一栋栋的大楼,还有修剪得很整齐的草坪,而一片片的黑暗把那些都串连在一起。照片里的人,脸部都笼罩在黑暗中,而脚下也是如沥青般黑暗的一片。那些照片里,黑暗仿佛变成了活生生的东西,生长在人群中,感觉上就像病毒一样,迫不及待想扩散到照片外面。
接着,我翻到下一页,看到另一张照片。照片里有一个全身着火的人。他是一个光头的东方人,盘腿坐在马路上,全身都是火。尽管火焰已经逐渐吞噬他的脸,但他却还是闭着眼睛,神情安详而神圣。每次爸爸在收音机里听到洛伊·欧宾森的歌声,也会出现那种神情。有人说洛伊·欧宾森是1960年代最伟大的白人摇滚歌手。那张照片底下有一行字,上面说明拍摄的地点是一个叫做西贡的城市,而那个光头的男人是一个和尚,他把汽油浇在自己身上,然后点燃了一根火柴。
接着,我又看到第三张令我心惊胆战的照片。照片上是一间被烧毁的教堂,窗户的彩绘玻璃支离破碎,消防队员在废墟里搜寻东西。有几个黑人站在教堂四周,脸上露出那种震惊过度的呆滞表情。教堂前面的树都光秃秃的看不到半片叶子,但奇怪的是,照片底下的文字说,这件事是发生在1963年9月15日,当时应该还是夏天不是吗?文字里还提到,那片废墟本来是位于伯明翰十六街的浸礼会教堂,当时正在上主日学,结果有人引爆了一枚预先埋设的炸弹,炸死了四个小女孩。
我转头看看远处的奇风镇。这是我的家乡,青翠的山岭连绵起伏,天空碧蓝如洗,而且远远就看得到布鲁顿区家家户户的屋顶。叛徒在我旁边呜呜哼着,我猜它一定是梦见了美味的骨头。
我从来不曾真正了解什么叫仇恨,直到我看到这些照片。我无法想象,竟然会有人在礼拜日把炸弹放在教堂里,炸死那些小女孩。
我忽然觉得不太舒服。那天我的头被戈萨揍了好几拳,到现在还是会痛。于是我回到房间,躺到床上。在那些怪物的怀抱里,我不知不觉睡着了。
这是我们的奇风镇,夏天才刚开始。清晨,空气中弥漫着薄雾,接着,太阳出来了,晨雾渐渐消散,空气中开始弥漫着浓浓的湿气。那湿气有多重呢?就算你只是走过院子到信箱去拿信,等你走回屋里的时候,你会发现衣服已经湿透,整个黏在皮肤上。到了中午,你会感觉地球仿佛已经停止转动,那蒸腾的热气足以把半空中飞过的小鸟烤熟。到了下午,你会看到西北边的天际涌起一团暗紫色的浓云。你可以坐在门廊上,打开收音机,一边喝着冰凉的柠檬汁,一边听棒球转播,看着那团乌云缓缓飘过眼前。没多久,你会听到远处的天空传来隐隐约约的雷声,云端闪着电光,而收音机会出现噪声。有时候可能会突然下起滂沱大雨,下个三十分钟,不过,绝大多数的时候,你只会听到飘过的云团里传来隐隐的雷声,却看不到半滴雨。到了黄昏,大地的热气渐渐消散,你会听到树林里响起蝉鸣,一波接着一波,仿佛树林里成百上千的蝉齐声鸣叫。成群的萤火虫从草丛里飞出来,飞到树上,停在树枝上,这时候,你会看到树枝上闪烁着无数光点,一片灿烂,仿佛整串的圣诞灯。那种感觉,仿佛盛夏的7月飘散着圣诞节气息。接着,天空开始依次绽放出点点星光,慢慢浮现出一弯明月。在这样的夜里,要是爸妈心情好,他们就不会硬逼着我早早上床睡觉。我可以熬到十一点再睡。这样一来,我就可以坐在门廊上,看着家家户户的灯光渐次熄灭,看着夜色慢慢笼罩整个奇风镇。灯光熄灭之后,天上的星光就会越来越明亮。你抬头看着满天回旋流转的灿烂星光,那种感觉,就像看着宇宙的心脏缓缓搏动。微风轻拂,大地的清香随风飘散,枝叶随风摇曳。在这样的时刻,你一定会觉得这是一个和谐而有秩序的世界,就像电影中那静谧安详的农场,而且,你一定深信住在这里的人都是纯朴善良的人。而我也一直如此憧憬。我渴望自己的家乡就是一个这样的世界。然而,我看到了那些照片。我看到重重黑暗逐渐笼罩了这个世界,看到一个全身是火的人,看到一座被炸毁的教堂。于是,我开始看到这个世界的真相。
后来,爸妈终于又准许我骑脚踏车出去了,而我对火箭也渐渐越来越熟悉了。不过,妈妈话说得很清楚。“要是你再摔下来,嘴唇的伤口又裂开,那这次帕里什医生恐怕需要给你缝二十针!”而我自己也心知肚明,运气是靠不住的,小心为妙。于是,我都只绕着我家附近骑,而且小心翼翼,仿佛在巡回马戏团的会场上骑小马,一步一步慢慢走。有时候,我会看到车头灯里似乎又出现那只眼睛,可是当我仔细一看,那只眼睛又不见了。火箭似乎明白我的心意,于是也乖乖配合我慢慢来。然而,链条齿轮的运转是如此顺滑,脚踏板踩起来是如此轻盈,如此灵活,我感觉得到,它渴望尽情奔驰。我感觉得到,我还没有见识到真正的火箭。
我嘴唇的伤口愈合了,头也消肿了,然而,我受创的自尊和自信并没有随之复原。心里的创伤,外表是看不见的。我也只能默默承受。
星期六那天,爸妈带我去公共游泳池游泳。游泳池里人山人海,挤满了中学生。我必须顺带提一下,这座游泳池只有白人才可以进来。妈妈一看到那清澈碧绿的池水就迫不及待地跳下去了。爸爸在池边找了把椅子坐下,不管我和妈妈怎么拉他,他就是不肯下水。过了一阵子我才想到,他上一次下水,就是在萨克森湖里,结果,他眼看着那个人沉进湖底。我陪他坐了一下,看妈妈在水里游了好几趟。这时我终于有机会再跟他说一次尼莫·科理斯的事。尼莫拥有异于常人的手臂,投球的速度快得吓人。这件事我已经告诉过他两三次了,可是当时他不是在看电视就是在听收音机,根本没有专心听。而这次机会来了,因为他显然没什么兴趣下水游泳,而旁边也没有电视或收音机会让他分心,所以他就只好专心听我说话。听我说完之后,他说我应该去找默多克教练,把尼莫的事说给他听听,说不定他会去找尼莫的妈妈,劝她让尼莫参加棒球队。我决定过些时候再去找教练。
到了下午,我看到戴维·雷也跑到游泳池来了。跟他一起来的有他爸妈,还有他那个六岁的小弟安迪。戴维·雷脸上那些淤青几乎都不见了。他爸妈过来坐在我爸妈旁边,接着,他们的话题开始绕着布兰林兄弟打转。听他们说,被布兰林兄弟修理过的人,好像不止我们这几个。我和戴维·雷都不想再听一次那天的事,所以我们就跟爸妈要钱,说我们要去飞轮露天冰店喝冰奶昔。爸妈果真塞了几块钱给我们,于是我们就穿着拖鞋顶着大太阳一溜烟跑掉了。安迪哭着说他也要跟着去,但最后还是被戴维·雷的妈妈拉住了。
飞轮露天冰店就在游泳池对面,是一栋白色粉刷的建筑,屋檐底下垂着一排白色灰泥粉刷的假冰柱,门口有一只北极熊的雕像,上面画满了各式涂鸦。有人写道:“没人能打败我们!我们是64届高三!”还有人写“路易!路易!”甚至还有“戴比爱高柏!”等等各种标榜独立的话。飞轮可以算是我们奇风镇青少年消磨时间的大本营,店里卖汉堡,热狗,薯条,还有三十几种不同口味的奶昔。平常,你可以看到很多十几岁的男生女生开着父母的车到这里来,把停车场挤得水泄不通,而这个星期六也不例外。停车场上的车子一辆接着一辆,挤得像沙丁鱼罐头,窗户大开着,收音机放得很大声,音乐声充满了整个停车场。记得有一次,我看到小个子史蒂维·考利开着他的午夜梦娜到这里来,停在一个角落里,车上有个金发美女,头靠在他肩上。我从他车子旁边经过的时候,史蒂维瞄了我一眼。他一头黑发,眼睛蓝得像游泳池里的水。我没看到那女孩子的脸。我忽然有点好奇,不知道那女孩子究竟是谁,还有,不晓得她知不知道,在奇风镇和联合镇中间那条公路上,小个子史蒂维和午夜梦娜依然阴魂不散。
戴维·雷一向胆子比较大,什么都敢尝试。他买了一杯巨无霸薄荷奶昔,花了五角钱。我想买一杯香草奶昔,可是他劝我不要买。“香草奶昔有什么稀罕!”他说,“你应该试试——”说着他抬头看看价目表,上面什么口味都有。“我觉得你应该试试花生奶油!”
我听他的话买了一杯,结果没有让我失望。那是我这辈子喝过最好喝的奶昔,味道很像融化的花生巧克力棒。接着,奇怪的事发生了。
我们手上端着冰凉的白色大纸杯,杯子上有两个红色的大飞轮图案。头顶艳阳高照,我们慢慢走过停车场。就在这时候,那声音出现了。那是音乐声,一开始是从几辆车里的收音机传出来的,接着,别的车里的年轻人也纷纷打开收音机,转到同一家电台的频率,而且把音量调得很高。于是,音乐声从小小的喇叭流泻出来,铺天盖地充满了整个停车场,飞扬在夏日灿烂的天空。没几秒钟,停车场上每一辆车里的收音机都在播放同一首歌,而且,有几辆车子甚至发动引擎,欢笑声此起彼伏。
我忽然停下脚步,因为我完全被那首歌吸引住了。那跟我从前听过的音乐截然不同。听得出来那首歌是好几个男的同时唱出来的,乍听之下,他们有时候好像各唱各的,但有时候又变成合唱,变幻莫测。他们的声音交织在一起,融合成一种浑然天成的完美和音。他们高亢嘹亮的歌声充满喜悦,仿佛小鸟自由自在飞入云端。另外,在那完美的和声背后,还交织着令人振奋的鼓声,还有轻盈的吉他声。听着那首歌,我忽然感觉从背脊传来一股兴奋的战栗。
“戴维·雷,那是什么?”我问,“那是什么歌?”
自由……自由……奔向自由……
“那是什么歌?”我又问了他一次。那一刻,心里的感觉是一种无法形容的惊慌,怕自己不能知道歌名。
“你还没听过吗?中学那边每个人都会唱了。”
……一成不变的日子太无聊,我受不了……我要到另一个地方,寻找跟我一样的孩子……
“这首歌到底叫什么名字?”我一直追问。我感觉得到整个停车场已经陷入一种狂乱痴迷中。
“电台一直在播这首歌,已经很久了。叫做——”
这时候,全停车场的孩子都开始跟着唱起来,有人甚至开动车子忽前忽后地移动,仿佛车子在前后摇晃。我呆呆地站在那里,手上端着一杯花生奶油奶昔,太阳照在我脸上,消毒水的味道从马路对面的游泳池飘过来。
“——海滩男孩唱的。”戴维·雷说。
“什么?”
“海滩男孩。就是他们唱的。”
“上帝!”我赞叹了一声,“那听起来……听起来……”
那种感觉简直不知该怎么形容。那首歌道尽了年轻人的希望、自由、热血,道尽了他们渴望流浪的心,道尽了他们对朋友的热情。当你沉浸在那灿烂奔放的歌声中,你会感觉自己已经和他们融合为一体,感觉自己已经成为那无拘无束、热情狂放的年轻生命的一部分。
“太酷了。”戴维·雷说。
没话说的酷。
坏蛋知道我们是什么人,不敢来找我们麻烦……奔向自由……
我惊讶得不知该怎么形容。我完全被迷住了。我仿佛随着那飞扬的歌声飞向天空,随着他们飞向那不知名的远方。我从来没去过海边,从来没亲眼看过海洋,只在杂志、电视和电影里看过海洋的景象。海滩男孩。他们的和声如此完美,如此浑然天成,震撼了我的灵魂,有那么一刹那,我忽然感觉自己仿佛也穿着一件印着字母的夹克,开着一辆红色跑车,路上的金发美女拼命对我招手。而我,奔向了自由。
后来,那首歌结束了,仿佛歌声又回到了喇叭里。而我,忽然又变回了原来的科里·麦克森,一个奇风镇的孩子。然而,在刚刚那短暂的片刻,我仿佛感受到了另一个世界,感受到了另一个太阳的热力。
“我忽然很想求我爸妈让我去学吉他。”戴维·雷说。我们走到马路对面。
我忽然想到,等一下回到家之后,我一定要拿出二号笔记本,在上面写一个故事。我要描写飞扬的音乐会飘到什么地方。我知道,有些音乐飘进了戴维·雷的脑海,因为我们走回游泳池的时候,他一直在哼那首歌。
没多久,7月4日到了,公园里举办了一场大规模的烤肉餐会,而旁边的棒球场正在进行一场比赛。结果,我们镇上的成人棒球队鹌鹑队输给了联合镇的火球队,三比七。我注意到尼莫也在场边看那场比赛。他两边坐着一男一女。那个女人穿着红花图案的洋装,而那男人瘦瘦高高的,戴着厚厚的近视眼镜,身上的白衬衫已经被汗水浸透了。尼莫的爸爸并没有一直陪着太太和孩子。球赛第二局结束之后,他就走开了。后来,我看到他在现场的人群中穿梭,手上拿着一本衬衫的样品册,一脸沮丧的表情。
另外,我一直没有忘记那个帽子上有绿色羽毛的男人。我和爸妈坐在树荫下的一张野餐桌旁边,津津有味地啃着烤排骨。旁边有几位老先生在玩丢马蹄铁套柱子的游戏,而年轻小伙子则是大玩橄榄球。我扫视着现场的人群,看看有没有谁帽子上有绿色的羽毛。结果我发现,大家戴帽子都不一样了。冬天那种厚帽子已经没人戴了,大家头上戴的都是凉快的草帽。斯沃普镇长戴着一顶软草帽。他一边抽着烟斗,一边在人群中穿梭,两手沾满了烤肉酱。另外,消防队长马凯特和多拉尔先生也都戴着草帽。而乐善德医生那光秃秃的头顶上也戴着一顶平顶硬草帽,绑着红色的帽带。他朝我们这桌走过来,走到我旁边看看我嘴唇上那白色的伤疤。他凝视着我,露出一种严峻的眼神。“要是那两个小子敢再找你麻烦,”他的荷兰口音很明显,“你就来告诉我,我就用阉割剪来伺候他们。”说着他用手肘轻轻顶了我一下,咧开嘴对我笑笑,露出那两颗银色的门牙。这时乐善德太太忽然走过来把他拉走了。乐善德太太跟他一样也是荷兰人。她下巴很长,每次看到她的脸,我总是忍不住会想到马脸。乐善德太太有点冷漠孤僻,平常很少跟别的太太打交道。妈妈说,她大哥在荷兰和纳粹德军对抗,结果全家都被杀了。我想,那样的遭遇确实很可能会损害到一个人对人的信任。乐善德夫妇在荷兰沦陷之前及时逃出了祖国,而且,乐善德医生自己就亲手开枪打死了一名德军士兵,因为那名士兵破门闯进他家里。我对这件事很好奇,因为,戴维·雷、本、约翰尼和我常常在森林里玩打仗的游戏,所以我很想当面问问乐善德医生,真实的战场究竟是什么模样。可是爸爸不准我跟乐善德医生提这件事,因为那会很像刻意去撕裂人家内心的伤痛。
而弗农·撒克斯特也没缺席那天的烤肉餐会。他一出现,在场的太太们立刻红了脸,而男人忽然都开始埋头猛吃盘里的烤肉,假装没看到他。面对他,大多数人都是一副视若无睹的样子,仿佛当他是隐形人。弗农手上也端着一盘烤肉走到棒球场边那棵树下。那里有一张桌子。严格说来,那天他并非一丝不挂,因为他头上戴着一顶软草帽,那模样看起来很像哈克贝里·费恩。我相信,科理斯先生一定没把他那本衬衫样品册拿给弗农看,没找他推销。他应该是在场唯一幸免的人。
整个下午,我一直听到手提收音机在播放海滩男孩的那首歌,听了好几次。每次听,感觉都比前一次更棒。爸爸一听到那首歌,立刻皱起鼻头,那表情仿佛闻到了馊掉的牛奶。而妈妈呢,她一副耳膜快破掉的模样。不过我倒是觉得很棒。十几岁的年轻小伙子一定会疯狂爱上那首歌。后来,当那首歌播放到第五次的时候,我们忽然听到不远的地方传来一阵吵闹声。就在玩橄榄球那几个男孩子那边。我和爸爸立刻从那群看热闹的人中间挤过去,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们看到了。那个人身高大概有一米九,满头拳曲的红发随风飘扬。他一副怒气冲天的样子,那张马脸般的长脸显得更狰狞。他穿着一套淡蓝色西装,领口别了一枚美国国旗的胸针,还有一个小十字架。我们注意到他脚上那双黑皮鞋擦得亮亮的,而此刻,那双黑皮鞋正踩在一台红色的收音机上,把它踩得稀烂。“够了!我忍不下去了!”他一边踹那台收音机,嘴里一边大吼。那几个男孩子忽然都不打球了,全都目瞪口呆地看着安格思·布莱萨牧师。旁边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子忽然开始哭起来。那台被踩烂的收音机就是她的。海滩男孩的歌声仿佛被牧师的脚踩得无影无踪。“这根本就是撒旦的呼唤,一定要制止他!”这位自由浸礼会的布莱萨牧师对全场的人大喊。“这种垃圾音乐从早轰炸到晚,没完没了,所以上帝叫我来消灭他!”说着他又用力踹了收音机最后一下,结果里头的线圈和电池都被他踩得飞出来。布莱萨牧师满脸通红,满头大汗,他转头看看那个哭得很伤心的女孩,然后伸出双手想过去抱她。“我爱你!”他大喊着说,“上帝爱你!”
她立刻转身跑掉了。这能怪她吗?要是我眼看着一台那么时髦的收音机在我面前被人踹烂,我也绝不会想让任何人碰我。
布莱萨牧师去年就曾经发起一个活动,要求政府勒令停止女王的复活节仪式,不准她在石像桥上供奉老摩西,闹得很凶。接着,他转过来面向围观的人群。“大家看到了吗?那可怜的孩子已经迷失了,她甚至分不清谁是圣人谁是罪人!大家知道原因是什么吗?因为她听那种垃圾音乐,听撒旦的呐喊!”他指向那台被踹烂的收音机,“今年夏天,你们的孩子听的是什么样的音乐,大家都注意到了吗?”
“我只是觉得那听起来像是一大群吵死人的蜜蜂。”有人忽然冒出这么一句,大家都笑起来。我转头一看,发现原来是迪克·穆特里。他那张肥脸上全是汗,衬衫前面沾满了烤肉酱。
“笑啊!尽管笑没关系!不过我警告你们,上帝可不会觉得那很好笑。”布莱萨牧师越说越气。印象中,我好像没看过布莱萨牧师心平气和地讲过话。“你们仔细听过那首歌吗?我一听到那首歌,马上就全身汗毛直竖,难道你们都不会吗?”
“噢,算了吧,牧师!”爸爸忽然笑起来,“不过就是一首歌嘛!”
“不过就是一首歌?”布莱萨牧师脸涨得通红,立刻转过头来狠狠瞪着爸爸,那双灰色的眼珠子仿佛快要冒出火来,而他的眉毛也红得像着了火一样。“不过就是一首歌?汤姆·麦克森,你怎么敢说这种话?告诉你,那首歌会蛊惑我们的年轻人,会引诱他们堕落!告诉你,那首歌鼓励年轻人淫荡放浪,鼓励年轻人在街上飙车,鼓励年轻人追求纸醉金迷的万恶城市生活!汤姆·麦克森,难道你都听不出来吗?”
爸爸耸耸肩。“那我只能说,你的听力真是太惊人了,比猎狗还厉害,听一次就能听那么清楚!我半个字都听不懂。”
“啊哈!这就对了!你明白了吗,这就是撒旦的伎俩!”布莱萨牧师伸出食指在爸爸胸口上戳了一下。他指尖上沾着烤肉酱,把爸爸的衬衫弄脏了。“那首歌就是这样不知不觉地渗透到我们年轻人的脑子里,而他们根本就搞不清楚自己听到的是什么!”
“哦?是这样吗?”爸爸反问他。这时候妈妈忽然跑到爸爸旁边,一把抱住他的手臂。爸爸一向都不怎么吃布莱萨牧师那一套,妈妈大概是担心他一时按捺不住出手打人。
这时布莱萨牧师忽然往后退开,然后转头扫视围观的人群。看眼前这种情况,要是想拉拢在场的群众,说话一定要够大声,而且要抬出撒旦来恐吓众人。“我知道大家都是纯朴善良的人,所以,星期三晚上,欢迎大家到自由浸礼会教堂来,我会向大家说明我刚刚说的那些话!”他逐一扫视着四周每个人的脸,“如果你爱上帝,如果你爱我们的小镇,如果你爱自己的孩子,那么,你们一定要把收音机都砸烂,因为收音机播放那种垃圾音乐,散播撒旦的诱惑!”而令我惊讶的是,真的有几个人露出茫然的表情,嘴里嚷嚷着说他们会去。“赞美主!各位亲爱的兄弟姐妹!赞美主!”布莱萨牧师一路挤过人群,看到人就拍拍人家肩膀,拍拍人家后背,到处跟人握手。
“你看他把烤肉酱弄到我衣服上了!”爸爸低头看着自己的衬衫。
“好啦,没关系的。”妈妈硬是把他拖走了,“走吧,我们到树下去,那边比较凉快。”
我也跟在他们后面走过去,边走边回头看看布莱萨牧师。他得意洋洋地渐渐走远,一群人簇拥着他,个个都涨红了脸。布莱萨牧师西装外套背后已经湿了一大片。我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是在飞轮露天冰店的停车场上,但我实在听不出来,这首歌到底哪里邪恶。我不知道纸醉金迷的万恶城市到底长什么样,但我自己很清楚,我并没有受到魔鬼诱惑,我并没有堕落。那只不过是一首很酷的歌,而且他让我感觉到……感觉到……呃……感觉很酷。而且,除了开头自由……自由……奔向自由那几句,后面的歌词我半句也听不懂。而且,本、戴维·雷和约翰尼也都听不懂。约翰尼头上还缠着绷带。他身体还没复原,暂时还不能出门。我很好奇,布莱萨牧师到底在那首歌里听到了什么,因为我自己实在听不出来。
于是我决定,星期三晚上我一定要到他的教堂去听听他怎么说。
到了晚上,镇上还放了烟火。红色、白色、蓝色的烟火照亮了奇风镇的夜空。
而就在半夜十二点左右,有人在女王家门口插了一根十字架。十字架还被点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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