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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我等待着。
无所事事的日子,实在令人难熬。康奇斯似乎得到艾莉森的默许,按照维多利亚时代已经过时的一种饮食道德观行事:你想要再加点果酱,必须先吃大量面包。你想享受美事,得先过一段枯燥乏味的日子。但是我早已过了理性思考的阶段。此后的几个星期,我的焦躁心情不但没有减少,反而与日俱增。我不得不采用新的生活方式来与这种焦躁作斗争。几乎每天晚上都要为自己找借口穿越罗素广场。我想我大概像水手的妻子和黑眼睛的苏珊一样,在丈夫远航的日子里会常常到码头上去,与其说是希望见到丈夫归来,不如说是出于无聊。但是我等待的船从未显露一丝灯光。有两三次我在夜间去了马奇哈德姆,但是丁斯福德宅和罗素广场一样,一片漆黑。
其余的时间,不是看电影就是看书。书则专挑毫无意义的看,因为在那一段时间,我看书的目的只是为了让自己的脑子麻木。我常常在夜里开车到我不想去的地方去——牛津、布莱顿、巴斯。如此长时间开车可使我的心境趋于平静,似乎彻底驱车狂奔便是在做有益之事。我驾车经过一座座沉睡的城镇,总是到深夜才打回头,黎明时分疲惫不堪地开进伦敦,然后睡到下午四五点。
我不仅仅是百无聊赖需要镇静下来。远在和莉莉·德·塞特斯见面之前,我就已经存在另外一个问题了。
当我醒着的时候,我在苏活区或切尔西消磨大量时间。那些地方不是童贞未婚男人应该去的,除非他十分迫切地想考验自己的坚贞。林子里的妖魔够多的,希腊街上满是涂脂抹粉站在门口的老妓女;金斯路的“模特”和低级雏妓更富刺激性,同样唾手可得。我不时可以见到能引起我的性欲的女孩。起初我还想把这种念头压下去,后来干脆就坦然承认了。如果我在有可能成其美事的情况下坚定地退出或者故意视而不见,那是有各种不同的原因的,但是这些原因多半出于自私而不是高尚。我要向他们表明——如果他们有眼睛能看到的话,而我从不能确定他们没有眼睛——没有风流韵事我也能活下去。同时我也想对自己表明这一点。我还想拿这个当作武器去面对艾莉森。如果必须动用鞭子的话,这可就是鞭上加鞭了。
实际情况是,反复出现的我对艾莉森的新感觉完全与性无关。或许它与我对英国和英国人的疏远、我那种不属于任何人种、一直在流亡的感觉有关。我觉得自己每天晚上都可以和一个不同的女孩睡觉,但我还是同样渴望见到艾莉森。现在我想从她身上得到的是别的东西,但不管那东西是什么,只有她才能给我。这就是现在和以前的区别之所在。谁都可以给我性的满足。但是只有她才能给我……我不能称之为爱,因为我认为它是一种实验,甚至在实验的实质部分开始之前,就取决于诸多因素:她悔罪的程度、她坦白的彻底程度、她能在多大程度上说服我她还爱着我,而她的背叛是她的爱所造成的,等等。我对上帝的游戏的感觉,和人们对有灵性的宗教既迷恋又嫌恶的复杂心情一样。我知道里面“一定有名堂”,但是我同样确切地知道自己不是那种信仰宗教的人。此外,对爱和性之间的区别看得更清楚,以及由此而得出的逻辑结论,当然不可能使我进入忠贞的境界。从某种意义上说,德·塞特斯夫人一直对我谈到应该把生殖器官的活动和心的活动截然分开时,无异于对皈依者说教。
但是在我心灵深处还是有些东西在隐隐作祟。我可以吞下她的故事,但是它在我的胃里一直翻腾着。它嘲弄着比习俗惯例和公认的观念更深刻的东西。它嘲弄着一种固有的意识,那就是我必须在艾莉森身上找到我所需要的一切,如若不能,那就不仅仅是道德观或好色的问题了,我无法界定它是什么,但它既是生物的又是难以理解的,与想象和死亡有关系。也许莉莉·德·塞特斯已经开始前瞻二十一世纪的性道德观,但是还缺了点什么,缺少至关重要的防卫措施。我怀疑自己已经前瞻到二十二世纪了。
这些东西想起来容易,但是要在仍然属于二十世纪的今天付诸实践可就难了。我们的本能表现得比过去更加赤裸裸,我们的情感和意志变化比过去更快。维多利亚时代像我这样的年轻人,等待自己所爱的人等上五十个月也会觉得无所谓,五十天就更不在话下了。他也绝不会让不贞的思想玷污自己的头脑,更不会用行动去玷污自己的身体。我早上起床时可能还是维多利亚青年的心态,但是到了中午,在书店里,一个漂亮的姑娘就站在我旁边,我马上就会对我并不相信的上帝祷告,千万别让她转过头来对我微笑。
有一天晚上,在贝斯沃特,有一个姑娘真的笑了。她不必转身。当时是在一家咖啡馆里,我一边吃饭,一边看着她和对面的一个朋友在谈话。她双臂裸露,双乳呼之欲出。她看上去像意大利人,黑头发,母鹿般的眼睛。她的朋友走了,姑娘往后一靠,冲着我微笑,非常坦诚,也很友好。她不是轻佻的女孩,只是在向我表示,如果你想跟我谈话,那就请吧。
我笨拙地站立起来,在门口尴尬地站了一分钟,等候女服务员来取钱。我之所以觉得窘迫主动退出,部分原因是出于妄想狂。姑娘和她的朋友是跟在我后面进来的,她们坐的地方是不容我不看到的。实在太荒唐了,我开始感到我所碰到的每一个女孩都是受雇来折磨和考验我的。每当我要进入咖啡馆或餐馆的时候,我都要先透过玻璃察看一番,是否能找到一个角落,让那些令人讨厌的人看不见,同时我也听不到他们的声音。我的行为变得越来越滑稽。我对造成这种局面的环境越来越感到愤怒。这时娇娇来了。
那是九月份的最后一个星期,我最后一次和莉莉·德·塞特斯见面之后两星期。有一天傍晚,我百无聊赖,便去电影院看雷内·克莱尔 [24]  的影片。我不假思索就在一个人身边坐下来看影片——不朽的《意大利草帽》。从各种呼哧呼哧的沙哑呼吸声中,我判断出身边这个人是女性。半小时后,她向我转过脸来,要借火。我看到了一张圆脸,没有化妆,棕色的头发在脑后梳成辫子,浓浓的眉毛,手指夹着一截烟头,指甲很脏。灯光亮了,我们在等下一部故事片的时候,她试图和我套近乎,但是很不老练,显得很笨拙。她穿牛仔裤,肮脏的灰色高圆翻领毛衣,外面套一件样子很古老的男式连帽粗呢风雪大衣。但是她有三种奇特的与性无关的魅力:一脸绽开的笑容,沙哑的苏格兰口音,孤独邋遢的气质。我立即看出她是一个跟我志趣相投的人,配得上一个现代麦休 [25]  。不知怎么的,她的笑容显得不真实,像牵线木偶似的。她垂头弯腰地坐着,像个情绪低落的胖男孩。她想打探出我是干什么的,住在哪里,但未能得逞。也许是因为她笑得像青蛙,也许是因为即使出点小差错也不会导致什么危险,她显然不是来考验我的,于是我问她是否想去喝杯咖啡。
我们到了一家咖啡馆。我肚子饿了,便说想吃些意大利式细面条。起初她不肯吃,随后她承认把最后的一点钱都花来看电影了,于是开始狼吞虎咽起来。我的心里渐渐充满了对不会说话的动物的怜悯。
我们又去了一家酒吧。看样子她是两个月前从格拉斯哥到这里来学艺术的。在格拉斯哥时,她曾参加过一个思想偏激的凯尔特——波希米亚人的怪诞组织。现在她在咖啡馆和电影院里打发日子。“靠朋友的一点帮助”。她把艺术打进了行囊,成了一个永远的外地流浪者。
我越来越坚信自己和她在一起不会有越轨行为。这也许就是我这么快就喜欢上她的原因。她能给我带来乐趣,她有性格,声音沙哑,没有普通的女子气。她一点不觉得自己可怜,因此特别具有男性魅力。我开车送她回家,她住在诺丁山的一处寄宿舍。她显然以为我会想跟她睡觉。我很快打消了她的幻想。
“这么说,我们就不会再见面了。”
“我们还可以再见面。”我望着她矮胖的身子,“你多大了?”
“二十一岁。”
“胡说。”
“二十。”
“十八吧?”
“去你的。我足足二十岁。”
“我有个要求。”她嗤之以鼻。“对不起,是一个建议。其实我正在等一个人……一个姑娘……从澳洲回来。往后两三个星期里我很需要有个伙伴。”她咧开嘴大笑起来。“我是在为你提供一份工作。在伦敦就有这样的机构,专门为人家提供护送者和伙伴。”
她还在笑:“我很希望你能跟我上去。”
“不,我提出的条件是认真的。你的漂泊是暂时的。我也是。咱们就一起漂泊吧……一切开销我来支付。不搞性关系。只是伙伴关系。”
她的手腕内侧互相摩擦着,又绽出笑容,耸耸肩,似乎再发一次疯也无关紧要了。
我开始和她有了来往。如果他们还在对我进行监视,那是他们的事情了。我认为这对促成事态反而有所帮助。
娇娇是个怪人,像雨一样严肃——伦敦的雨,因为她很少非常干净过——完全没有野心或卑劣行径。她完全投入了我为她指定的角色。我们一起轻轻松松地逛电影院,逛酒吧,逛展览馆。有时我们一整天都待在我的住处。但是从不例外,每天我都在夜里某一时刻送她回她的斗室。我们常常坐在桌旁看报看杂志,一看几个小时,不说一句话。七天以后,我觉得我已经认识她七年了。我每星期付给她四英镑,提出要给她买些衣服,并为她支付数目不大的房租。她接受了我在马莎百货买的一件紧身内衣,此外别无他物。她忠实地履行着自己的职能,把看我们的每一个女孩子都打发走。我则对她近乎疯狂地忠诚,那是从另一个女人身上转移过来的。
她总是很平和,像一条忠实的狗,哪怕是给它最小一块骨头,它都感恩戴德。她很有耐心、不生气、很随意。我拒不谈及艾莉森,也可能是娇娇不再相信有这样一个人。她以包容一切的大度接受了我“有点精神失常”的事实。
十月的一天晚上,我知道自己睡不着,便提出带她出去玩,她想去哪里都可以,只要在一夜车程之内就行。她考虑了一下,说天晓得为什么,就去巨石阵吧。于是我们便驱车前往巨石阵,在影子依稀的巨石周围散步。已是凌晨三时,寒风吹拂,头顶上行云如流水,沐浴在月光中,不时传来红嘴鸥的叫声。后来我们坐在车里吃巧克力。我只看得见她的脸,黑色斑点似的眼睛,清纯的小狗似的笑。
“你为什么笑嘻嘻的,娇娇?”
“因为我快乐。”
“你不累吗?”
“不累。”
我侧过身子,吻了她的鬓发,这是我头一次吻她。我立刻把车子发动起来。过了一会儿,她睡着了,慢慢地歪靠在我的肩上。她睡着的时候显得很年轻,只有十五六岁的样子。她那几乎从来不洗的头发有时飘拂到我的脸上来。我对她的感觉和肯普给我的感觉几乎完全一样:充满感情,但没有一点性欲。
不久后的一个晚上,我们一起去看电影。肯普一直以为我疯了,竟和这样一个丑陋不堪的无业游民睡到了一起,我也不想向她解释真实情况。但她也为我有了一点正常的迹象而感到高兴,便和我们一起去。看完电影,我们又都回到她的“画室”里,坐下来痛饮可可茶和一瓶没有喝完的朗姆酒。大约一点钟,肯普把我们赶了出来,因为她要睡觉了,其实我也想睡了。我和娇娇一起出来,站在正门旁边。这是入秋以来第一个真正寒冷的夜晚,而且还下着大雨。我们站在门边往外看。
“我就在楼上你的椅子上睡吧,尼克。”
“不,别这样。你在这里等着,我去开车来。”我总是把车停在前面的一条小街上。我上了车,发动起来,向前开,但没走出多远,前轮像煎饼一样扁了。我冒雨下车察看轮胎,诅咒着,到后箱去找气泵,找不到。已经有一个星期或更长时间没用它了,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被偷走的。我啪的一声猛地把箱盖盖上,跑回门口。
“轮胎他妈的漏气了。”
“太好了。”
“谢谢你。”
“别像个乡巴佬似的。我可以在你的旧扶手椅上睡。”
我想把肯普叫醒,但又想到她醒来一定会破口大骂,于是便打消了这个念头。我们爬上楼梯,走过静静的缝纫室,来到我的那个套间。
“这样吧,你到床上去睡。我就睡在这儿。”
她用手背抹了抹鼻子,点点头。上过厕所之后,她走进卧室,躺在床上,把连帽粗呢旧风雪大衣拉过来盖上。我心里对她非常恼火。我累了,把两张椅子拼在一起,躺了下来。五分钟后,她出现在两个房间之间的门口。
“尼克?”
“嗯。”
“来吧。”
“去哪里?”
“你知道。”
“不。”
她默默地在门口站了一会儿。她有仔细考虑开场白的习惯。
“我要你来。”令我震惊的是,以前我从未听到她用第一人称说过“要”做什么。
“娇娇,我们是好朋友。我们不能一起上床。”
“只是在一起睡觉。”
“不。”
“就一次。”
“不。”
她胖乎乎的身子站在门口,穿着蓝色套衫和牛仔裤,心里一定在暗暗地责备我。外面的灯光扭曲了她身边的影子,把她的脸游离出来,看上去像蒙克的一幅版画。脸上的表情或嫉妒,或羡慕,或清纯。
“我很冷。”
“把毛毯盖上。”
她又坚持了一分钟。后来我听到她又爬回床上去了。过了五分钟,我觉得自己的脖子发硬。
“我在床上。尼克,你可以睡在我上面。”我深深吸了一口气。“你听得见吗?”
“听得见。”
静默。
“我以为你睡着了。”
大雨倾盆而下,流入街道的排水沟。房间里弥漫着伦敦的湿润夜空气。孤寂。冬天。
“我可以进来把煤气取暖器点上吗?”
“天啊。”
“我不会吵你的。”
“谢谢。”
她走进我的房间,我听见她划了一根火柴。煤气啪的一声打开,开始发出嘶嘶声。粉红色的光焰充满了整个房间。她很安静,但是过了一会儿,我做了点让步,坐了起来。
“别看。我身上没穿衣服。”
我看了。她站在火炉旁,正在穿一件超大号的男式背心。在煤气灯光的辉映下,我看见她几乎称得上漂亮,至少明显可以看得出是个女人,这使我有点不快的震惊。我转过身,伸手去取一支香烟。
“娇娇,你听我说,我不会这样做。我不会和你发生性关系。”
“我没有想过要穿着衣服爬到你干净的床上去。”
“暖和够了就回到你的床上去。”
我的烟已经抽去了半支。
“一切都因为你对我太好了。”我不回答。“我也想对你好,作为回报。”
“如果只是这样,你就别操心了。你什么也不欠我的。”
我悄悄环顾了一下。她坐在地板上,胖乎乎的后背对着我,抱着双膝,眼睛盯着火炉。又是一阵静默。
她说:“不只是那样。”
“快去把衣服穿上,要不就回到床上去。这样我们才好说话。”
煤气不断发出嘶嘶声。我又续上一支香烟。
“我知道为什么。”
“那就告诉我。”
“你以为我染上你们伦敦的一种脏病。”
“娇娇。”
“也许我真染上了。你根本用不着生病,也可以带着病菌到处跑。”
“住口。”
“我只是说出了你的心里话。”
“我从没这样想过。”
“我不怪你。我一点也不怪你。”
“娇娇,闭嘴。把嘴闭上。”
静默。
“你就是想让你们苏格兰人漂亮的阴囊保持干净。”
她光着脚啪啪啪地从地板上走过。卧室的门砰的一声关上了,然后又突然被打开。过了一会儿,我听到她的抽泣声。我开始诅咒自己的愚蠢,诅咒自己当天晚上没有注意到各种迹象——洗了头发还梳成了马尾巴,一两个异样的表情。我有一个可怕的幻觉:严厉的敲门声,艾莉森就站在门口。同时我也感到震惊,娇娇从不骂人,她所用的委婉说法并不比一个多受五十倍尊重的女孩少。她的最后一句话伤害了我。
我躺了一会儿,接着便走进了她的卧室。煤气火炉把房间烤得暖融融的。我把被子拉上来,盖住她的双肩。
“娇娇,你可真爱开玩笑。”
我抚摸着她的头,另一只手紧紧抓住被子,生怕她突然扑进我的怀里。她开始抽鼻子,我递给她一块手帕。
“我可以给你讲点什么吗?”
“当然可以。”
“我从没干过那种事,从没和男人上过床。”
“天啊。”
“我同出生那天一样清白。”
“为此你应该感谢上帝。”
她转身仰卧,眼睛向上盯着我。
“难道你现在就不要我吗?”她这句话在一定程度上玷污了前面两句。我摸摸她的脸颊,摇摇头。
“我爱你,尼克。”
“娇娇,别这样。你不应该这样做。”
她又哭起来。我生气了。
“看来,这一切都是你预先策划好的?故意把我的汽车轮胎放了气?”我想起来了,肯普在泡可可茶的时候,她曾借口要上楼而偷溜出去。
“我控制不住自己。我们去史前巨石群的那天晚上,回来的路上我一点也没有睡,我坐在你身边装睡。”
“娇娇,我可以给你讲一个从未告诉过任何人的故事吗?可以吗?”
我用手帕轻轻点了点她的眼睛,坐在床沿上,背对着她,开始讲起来。我告诉她有关艾莉森的一切,我是怎么离开她的,毫无保留。我对她讲了希腊的情况。虽然我没有告诉她我与莉莉浪漫关系的实际经历,但是感情经历我都讲了。我对她讲了我们一起去帕纳塞斯山玩的情形,也讲了我所犯的过错。我把故事一直讲到目前,讲到娇娇本人,讲到我为什么与她交朋友。她是我可以对之忏悔的最奇特的牧师,但不是最坏的,因为她宽恕了我。
如果我一开始就把这些情况都告诉她,她就不至于对我想入非非了。
“对不起,我真是瞎了眼。”
“我无法控制。”
“对不起,真对不起。”
“哟,我只不过是从格拉斯哥来的一个少年白痴。”她一本正经地望着我。“我才十七岁,尼克,刚才我对你撒了谎。”
“如果我给你路费,你愿意——”
但是她立刻摇头。
数分钟的沉默。在那几分钟里,我想到了唯一重要的事实,唯一重要的道德,唯一重要的过错,唯一重要的罪过。我和莉莉·德·塞特斯在博物馆见面结束的时候,她对我讲了她自己的故事版本,我只把它当成是一种回顾,是对我的过去和我讲述的有关屠夫的趣闻的评论。但是现在我明白了,她的话都是针对我的未来的。
历史替代了《圣经》的十诫。对我来说,它们从来没有真正的意义,也就是说,除了一种要我遵从的影响力之外,没有别的。但是坐在那间卧室里,望着炉火映照在门边的侧壁上,一直看到客厅里,我知道自己终于开始感到了这种超诫命的力量,全部诫命加在一起所产生的综合力量。我知道我在某个时候必须选择它,每天从头做起,尽管我常常遵守不了。康奇斯曾经谈及杠杆的支点问题,那就是一个人得到未来机遇的时刻。我也知道,这一切都是和艾莉森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我选择了她,往后就必须做到每天都继续选择她。成年好比一座山,我就站在用冰做成的峭壁脚下,站在这根本不可能爬上去的地方:你不可造成不必要的痛苦。
“可以给我一支烟吗,尼克?”
我去给她取来一支烟。她躺在床上吞云吐雾,脸颊上不时露出红晕。她注视着我。我握着她的手。
“你在想什么,娇娇?”
“假如她……”
“不回来?”
“是的。”
“那我就娶你。”
“你说假话。”
“叫你生一大堆胖娃娃,胖乎乎的脸,笑起来像猴子。”
“哦,你真是个残忍的怪物。”
她盯视着我。沉默,黑暗。不被接受的温柔。我还记得,去年十月在贝克街的那间屋子里,我也曾以这种方式陪艾莉森坐着。这记忆本身以最简单最发人深省的方式告诉我,我已经改变了很多。
“总有一天,会有一个比我好得多的人娶你。”
“她和我有相似之处吗?”
“有。”
“原来如此。我就知道是这样。可怜的姑娘。”
“因为你们两个……都与众不同。”
“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
我走出去,往汽车停放计时器里投进一先令。回来后站在两个房间之间的门口:“娇娇,你应该住郊区。或者在一家工厂工作。或者上公立学校。或者在大使馆里吃晚餐。”
一列火车从尤斯顿方向呼啸着朝北开。她转身,掐灭了烟头。
“我希望我真的漂亮。”
她把被子拉上来,盖住了自己的脖子,似乎是在遮丑。
“漂亮只是附加的东西,就像包礼品的包装纸,不是礼品本身。”
长时间的沉默。虔诚的谎言。什么能打破这一僵局?
“你会忘掉我。”
“不,不会。我会记得你。永远。”
“不是永远。可能只是偶尔想起。”她打了个呵欠,“我会记得你。”几分钟后,她又说,“在散发出臭气的古老英格兰。”仿佛礼品已变得不那么真实,而是童年时代的一个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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