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西方奇幻小说网 > 吸血侠传奇Ⅰ> 第六章

第六章

我回到旅馆时天色已黑。暮先生已经起来了。我对他说我们必须立刻离开这个镇子。他看看我的脸色,点了点头,开始收拾我们的行李。

那天晚上我们没说什么话。我一直在想当个半吸血鬼是多么倒霉。暮先生感到我有些不对劲儿,但没有来问我。我不是第一次这样闷闷不乐。他已经习惯了我的情绪波动。

我们找了一个废弃的教堂睡觉。暮先生睡在外面的一张长凳上,我就着地板上的一堆苔癣和野草当床躺下了。

我醒得很早,把教堂和外面的小墓地转了个遍,转了一整天。墓碑有年头了,许多都有裂缝或覆着野草。我花了几小时清理一小块墓地,拔去杂草,从附近的小溪打来水冲洗墓碑。这使我暂时忘却了曲棍球比赛。

旁边有一个兔子洞,住着一窝兔子。时间长了,它们悄悄地靠拢来,窥视我在干什么。它们是一群好奇的小家伙,特别是幼兔。有一次我假装睡着了,两只兔子一点一点地凑近,后来离我只有半米远。

等它们不可能再靠近时,我跳起来大喝一声“砰!”它们像磷火一样飘开了。有一只栽了个跟头,骨碌碌滚进洞里去了。我觉得很开心。

下午我找到一家商店,买了些肉和蔬菜。回到教堂后我生起火,从暮先生的长凳下面拿出放锅碗的包袱。我在包里翻来翻去,终于找到了我需要的东西,一个小罐子。我小心地把它倒扣在地上,然后按了按底上一个突起的金属。罐子像蘑菇一样撑开了,折叠的夹层全部展开,五秒钟之后就变成了一只大锅。我把它装满水,放在火上烧着。

包里的锅和盘子都是这样的。暮先生很久以前从一个叫艾瓦纳的女人手里买下了这批东西。它们的重量和普通炊具一样,但因为可以折叠,携带起来比较方便。

我炖了一锅菜,是暮先生教我的,他认为每个人都应该学会做饭。

我把切剩的胡萝卜和卷心菜碎屑拿到外面,撒在兔子窝周围。

暮先生醒来后惊讶地发现午饭已经做好了——哦,在他看来是早饭。他闻了闻炖锅里飘出的香味,舔了舔嘴唇。

“我会习惯的。”他微笑道,然后打个哈欠,伸伸懒腰,挠挠他那头橘黄色的短发,又抓抓他左脸上那道长长的伤疤。这是他的一套例行程序。

我总想问他那道伤疤是怎么来的,但一直没有问。等我哪天晚上胆子大些的时候再问吧。

没有桌子,我们只好把盘子放在腿上。我从包里取出两个折叠的盘子,把他们打开,又取出刀叉。我把饭菜盛出,我们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吃完后,暮先生用一块丝巾擦了擦嘴,不自然地咳嗽了一声。

“味道很好。”他夸赞道。

“谢谢。”我回答。

“我……唔……我想说……”他叹了口气,“我一向不会绕弯子,所以还是直说了吧:昨天出了什么事?你为什么那么不高兴?”

我盯着我那几乎空了的盘子,不知道自己愿不愿意回答。突然,我冲动地把一切都说了出来。从头讲到尾,中间几乎没有喘气。

暮先生仔细地听着。我说完后,他想了一两分钟才说话。

“你必须习惯这些,”他说,“事实是我们比人类结实、敏捷和强壮。如果你跟人一起玩,就会伤害他们。”

“我没想伤害他,”我说,“这是个意外。”

暮先生耸了耸肩。“听着,达伦,如果你跟人来往,你就没法防止这种事发生。不管你怎样努力做得像个正常人,你永远都不是。意外总是难免的。”

“你是说,我不可能再有朋友了,是吗?”我悲哀地点了点头。“我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我才这么难过。我已经渐渐习惯不能回去看我的老朋友,可是昨天我才发现我连新朋友也交不了。我只能跟你呆在一起,不能再有其他的朋友了,是吗?”

他摸摸他的伤疤,噘起嘴唇。“不是这样,”他说,“你可以有朋友,只要你小心一些。你——”

“没有用!”我叫了起来,“你自己说了,意外总是难免的。就连握手也有危险。我的指甲会把她们的手腕割破的。”

我慢慢摇了摇头。“不,”我坚决的说,“我不想拿别人的生命去冒险。我这样危险的人不能再交朋友了。而且,我也不可能交上真正的朋友。”

“为什么?”他问。

“真正的朋友之间没有秘密。我永远不能对别人说我是吸血鬼。我总要撒谎和伪装。总是担心他们会发现我的秘密,然后憎恨我。”

“所有吸血鬼都有这个问题。”暮先生说。

“但不是所有吸血鬼都是小孩子!”我喊道,“你是什么时候变成吸血鬼的?你曾经是人吗?”他点点头。“对大人来说朋友不是那么重要。我爸爸告诉我大人没有许多朋友也能习惯。他们有工作、爱好和其他事情要忙。可是朋友是我生活中最重要的东西,除了家庭之外。你把你的臭血灌进了我的身体,使我有家不能回。现在你又害得我永远交不上一个朋友。”

“多谢,”我气呼呼地说,“多谢你把我变成了一个怪物,毁了我的一生。”

我几乎要哭了,可是我不想哭,不想在他面前哭。于是我用叉子戳起盘中最后一块肉,狠狠地塞进嘴里,使劲地嚼着。

暮先生在我发作之后一直沉默不语,我不知道他是生气还是内疚。有一会儿。我觉得自己说得太多了。要是他背过身去说:“如果你是这么想的,那我就离开你吧。”我可怎么办?

我正想道歉时,他忽然开口了,语气温和得令我吃惊。

“对不起,”他说,“我不应该给你换血。这是个错误,你太小了。我小时候的事情离现在太遥远了,我已经记不清自己当时是什么样儿了。我没有想到你的朋友们,没想到你会这么想他们。我给你换血是个错误。可怕的错误。我……”

他说不下去了。他看上去那么痛苦,我几乎同情起他来。但想到他对我做的事情,我又觉得很恨他。然后我看到他眼角有水珠,可能是眼泪吧,我又开始同情他了。我心里很乱。

“好了,懊恼也没有用。”我最后说道,“我们不能回到从前。生米已经做成熟饭了,是不是?”

“是啊,”他叹道,“如果可能的话,我愿意收回我可怕的礼物。但这是不可能的。吸血鬼的身份是终身的。一旦换血之后,就不可能再换回来了。

“不过,”他沉思地说,“情况不像你想的那么糟。也许……”他的眼睛眯了起来。

“也许什么?”我问。

“也许我们可以为你找到朋友。”他说,“你不需要总跟我待在一起。”

“我不明白。”我皱眉道,“刚才不是说我和人类来往不安全吗?”

“我不是指人类,”他露出了笑容,“我说的是有特异能力的人,像我们一样的人。你可以把你的秘密告诉他们……”

他倾过身来握住我的手。

“达伦,你想不想回到怪物马戏团去?”

第七章

我们谈得越多,我越喜欢这个主意。暮先生说马戏团的演员会知道我的身份,把我接纳为他们的一员。马戏团的演员队伍经常变化,几乎总是有像我这般大的孩子。我可以跟他们一起玩。

“要是我不喜欢那儿呢?”我问。

“我们可以走。”他说,“我喜欢跟马戏团一起巡回演出,但也不是特别迷恋。如果你喜欢,我们就留下来。如果你不喜欢,我们就继续上路。”

“他们不介意我跟着吗?”

“你要干活。”他答道,“高先生坚持每个人都要做事。你可以帮着摆椅子、挂灯泡、卖纪念品、在散场后打扫剧场,或者做饭。你会很忙的,但他们不会让你劳累过度。我们会有足够的时间上课。”

我们决定试一试。至少可以有一个像样的地方睡觉。老睡在地上把我的背都睡僵了。

暮先生先要了解马戏团在什么地方演出,然后我们才能出发。我问他怎么了解,他说他能搜索到高先生的脑波。

“你是说传心术?”我想起斯蒂夫说过有的人可以只用脑子交谈,这叫传心术。

“有点像。”暮先生说,“我们不能用脑波交谈,但我可以找到他的……他的光环。一找到光环,跟踪他就不成问题了。”

“我也能找到他的光环吗?”我问。

“不能,”暮先生说,“大多数吸血鬼——还有少数有特异功能的人有这种能力,但半吸血鬼没有。”

他坐在教堂中央,闭上眼睛,静默片刻。然后睁开眼睛,站了起来。

“找到了。”他说。

“这么快?”我问。“我以为要花很长时间呢。”

“他的光环我搜索过很多次了,”暮先生解释说,“我知道怎么找。找他就像在干草堆上找一根针一样。”

“这不是很难的吗?”

“对吸血鬼来说不难。”他咕哝道。

我们收拾东西准备出发时,我环顾着这座教堂。有个问题困扰着我,但我不知道该不该跟暮先生说。

“说吧,”他突然说,吓了我一跳,“你想问什么就问吧。”

“你怎么知道我有问题要问?”我惊得目瞪口呆。

他笑了。“就算不是吸血鬼也看得出小孩子啥时候好奇。你有一个问题憋了好久了,是什么呀?”

我深深吸了口气,问道:“你相信上帝吗?”

暮先生古怪地看着我,缓缓点了点头。“我相信吸血鬼的上帝。”

我皱起眉头。“吸血鬼也有神吗?”

“当然,”他说,“每个种族都有自己的神:埃及人的神、印度人的神、中国人的神。吸血鬼也不例外。”

“那天堂呢?”我问。

“我们相信天堂,它在星空的外面。如果我们一生过得虔诚,我们死后,灵魂就会飘离地球,穿越无数的星星和星系,到达宇宙另一边的神奇世界——那就是天堂。”

“要是过得不虔诚呢?”

“就只好留在地球上,像幽灵一样,注定只能永远在这个星球上游荡。”

我想了一会儿。“对吸血鬼来说,怎样才算是虔诚的一生呢?”我问,“怎样才能进天堂呢?”

“过得清白,”他说,“不要在不必要的情况下杀人,不要伤害人,不要糟蹋这个世界。”

“吸血不是邪恶的吗?”我问。

“不是,除非你把人弄死了。”暮先生说,“即使是这种情况,有时也可能是好事。”

“杀人可能是好事?”我不相信地问道。

暮先生严肃地点了点头。“人是有灵魂的,达伦。人死了以后,灵魂会进入天国。但是有一种办法可以把他们灵魂的一部分留在这里。我们吸少量的血的时候,不会摄取一个人的灵魂。但如果我们吸得很多,就能使他们灵魂的一部分活在我们体内。”

“怎么会呢?”我皱着眉头问道。

“我们吸人血的时候,会同时吸收那个人的一部分记忆和感情,”他说,“它们会变成我们自己的一部分。这样,我们就会以他的眼光看待这个世界,会记得一些可能被遗忘的事情。”

“比如什么?”

他想了想。“我有一个好友叫帕里斯·斯基尔,”他说,“他岁数很大了。好几百年之前,他是威廉·莎士比亚的朋友。”

“威廉·莎士比亚——那个写剧本的?”

暮先生点了点头。“剧本和诗。但是莎士比亚的诗没有全部记录下来,他的一些最有名的诗篇都丢失了。莎士比亚临死的时候,帕里斯吸了他的血——是莎士比亚请求他这么做的,这样他就可以记住那些丢失的诗句,把它们记录下来。如果没有这些诗,这个世界会贫乏许多。”

“可是……”我顿了一下,“是不是只有在一个人提出请求,而且是在他临死的时候,才能那样做呢?”

“是的。杀死一个健康的人是邪恶的,但是吸临死的朋友的血,保存他们的记忆和经历……”他微笑道,“这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好啦,”他接着说,“路上再想吧,我们必须出发了。”

收拾停当之后,我跃到暮先生的背上,我们开始掠行。他还是没有解释他为什么能走得这么快。好像他并没有飞跑。而是世界在飞快地后退。他说所有真正的吸血鬼都会掠行。

看着田野向我们身后退去,这种感觉很美妙。我们越过山丘,穿过广阔的平原,走得比风还快。四周静悄悄的,没有人注意到我们。我们仿佛被隔离在一个神奇的气泡里。

在掠行时我思考着暮先生的话,用吸血来保存一个人的记忆,到底是怎样的呢?我还是不大明白,决定以后再问问他。

掠行很辛苦,吸血鬼出汗了,我看得出他开始感到有些吃力。我取出一瓶人血,打开塞子,举到他嘴边给他喝。

他点头表示感谢,擦了擦额头的汗水,继续赶路。

最后,天蒙蒙亮时,他收住了脚步。我从他背上跳下来,环顾四周。我们站在一条乡间公路的中央,两旁是田野和树木,看不到一所房屋。

“怪物马戏团呢?”我问。

“在前头,还有两三公里。”暮先生指着前方说。他跪到地上,气喘吁吁。

“你不行啦?”我掩饰不住嗓子眼里的笑声。

“不是,”他瞪眼道,“我能走到,只是我不想到那儿的时候满脸通红。”

“你最好不要歇得太久,”我警告道,“天快亮了。”

“我知道现在是什么时间!”他没好气地说,“我比世上任何人都更了解黎明和早晨的界线。我们的时间足够,还有四十三分钟呢。”

“随你怎么说吧。”

“我没瞎说。”他气呼呼地站起来,往前走去。我等他走出去一点,然后追了上去,跑到他的前面。

“快点走,老头儿,”我嘲笑地说,“你落后了。”

“你神气吧,”他咆哮道,“等着瞧,看我不揪你的耳朵,踹你的屁股。”

两分钟后他小跑起来,我们俩并排慢跑。我兴致很高,几个月来第一次这么开心。有件事情可以盼望真好。

我们从一群衣衫褴褛的宿营者旁边跑过。他们刚开始醒来活动。有两个人朝我们挥挥手。他们的样子很好笑:长头发,奇异的服装,还有稀奇古怪的耳环和手镯。

营地上有不少旗帜和横幅。我想看看上面的字,但跑步的时候看不清楚,我又不想停下来。根据我的揣测,这些人好像是在抗议一条新的地方法律。

这条路非常曲折。在转过第五个弯后,我们终于看到了怪物马戏团,宿营在河岸的一片空地上,无声无息——我想所有的人都在睡觉。要是我们开着车,不注意找大篷车和帐篷的话,很容易就错过了。

马戏团扎在这里有点不可思议。附近没有大剧场或大帐篷可让怪物们表演。我想这一定是两个镇子之间的歇脚地。

暮先生自信地在大篷车和小汽车之间穿来穿去。他知道往哪儿走。我跟在后面,可没那么自信,我想起了那天深夜我从怪物们身边溜过去偷八脚夫人的情景。

暮先生在一辆长长的银色篷车前停下来,敲了敲门。门几乎立刻就开了,高先生巨人般的身躯出现在门口。他的眼睛在微光中显得比平常更黑。要不是对他有所了解,我会发誓他没有眼球,只有两个黑色的空洞。

“啊,是你,”他说话声音很低,嘴唇几乎不动,“我好像感觉到你在搜索我。”他打量着暮先生,低头看见了瑟瑟发抖的我。“你还把这孩子带来了。”

“我们可以进去吗?”暮先生问。

“当然可以。对你们吸血鬼应该怎么说来着?”他微笑道,“想进就进?”

“差不多。”暮先生答道。从他的笑容看,这是他们之间的一个老玩笑。

我们进篷车坐下。里面东西很少,只有几个架子,上面放着马戏团的海报和传单,还有我见他戴过的红色高帽和手套,两件小摆设和一张折褥床。

“我没想到你这么快就回来了,拉登。”高先生说。他就是坐在那里也显得高大无比。

“我本来没这个打算,隆冬。”隆冬?好怪的名字。不过,对他倒是挺合适的。隆冬·高,听起来有种特别的味道。

“你们遇到麻烦了吗?”高先生问。

“没有。”暮先生说,“达伦不开心。我想他在这儿会好一点,和他的同类在一起。”

“噢,”高先生好奇地打量着我,“我上次见你之后你走了很远,达伦·山。”

“我宁可留在原来的地方。”我咕哝道。

“那你为什么要走?”他问。

我瞪着他,冷冰冰地说:“你知道为什么。”

他缓缓地点了点头。

“我们可以留下吗?”暮先生问道。

“当然。”高先生马上回答,“很高兴你们回来,真的。我们眼下正缺人手。排骨亚历山大、塞弗和塞萨、钢牙格莎要么休假要么出差了。魔术四肢科马克要来,但还没有赶到。暮拉登和他的会表演的神奇蜘蛛会给演出增色不少。”

“谢谢。”暮先生说。

“那我呢?”我壮起胆子问。

高先生笑了。“你没有那么重要,”他说,“但同样受欢迎。”

我哼了一声,没说什么。

“我们在哪儿演出?”暮先生又问。

“就在这儿。”高先生说。

“这儿?”我惊叫道。

“你觉得奇怪吗?”高先生问。

“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我说,“我以为你们只在镇上或城里演出,可以有许多观众。”

“我们总是有许多观众。”高先生说,“不管我们在哪里演出,人们总是闻风而来。我们一般留在人多的地方,但现在是淡季。我刚才说了,几位最好的演员不在,还有……其他一些人也不在。”

高先生和暮先生交换了一个神秘的眼色,我感到他们有什么事儿瞒着我。“所以我们在此休整一下,”高先生继续说道,“今后几天都不表演,只是休息。”

“我们路上看到了一群宿营的人,”暮先生说,“他们有没有来找麻烦?”

“NOP战士?”高先生笑起来,“他们忙着保卫那些树和石头,没工夫来干涉我们。”

“NOP是什么?”我问。

“保护自然战斗队,”高先生解释说,“是一些环保战士,他们在全国各地奔走,阻止建造新的公路和桥梁。他们在这儿已经有两个月了,不过很快就会离开。”

“他们真的是战士吗?”我问,“有没有手枪、手榴弹和坦克?”

两个大人笑得前仰后合。

“他有时候挺傻的,”暮先生在大笑的间歇中说,“可是他并不像看上去那么笨。”

我感到脸上发烧,但忍住了没说话。我凭经验知道,当大人笑你时,生气是没有用的,这只会使他们笑得更厉害。

“他们自称是战士,”高先生说,“其实不是。他们把自己拴在树上,把沙子倒进掘土机的引擎里,往汽车路上撒钉子,诸如此类的事情。”

“为什么——”我还想问,但暮先生打断了我。

“我们没时间问问题了,再过几分钟太阳就出来了。”他起身和高先生握手,“谢谢你收留我们,隆冬。”

“别客气。”高先生说。

“我的棺材你还保留着吧?”

“当然。”

暮先生愉快地笑了,搓着手。“它是我一路上最想念的东西。又能睡在棺材里真是太美了。”

“这孩子怎么办?”高先生问道,“你要我们给他也打一口棺材吗?”

“想都别想!”我叫起来,“我再也不要被放进那里面了!”我一想起被活埋在棺材里的情景,就禁不住浑身发抖。

暮先生笑道:“让达伦和别的演员住在一起吧,最好是和他年纪差不多的。”

高先生想了想。“埃弗拉怎么样?”

暮先生眉开眼笑。“对,我想让他和埃弗拉搭伴是再好不过了。”

“埃弗拉是谁?”我紧张地问。

“你会知道的。”暮先生说着,打开了车门。“我把你留在高先生这里,他会照顾你的,我要走了。”然后他就匆匆去找他那心爱的棺材去了。我回过头来,看见高先生正站在我身后。不知道他怎么这么快就从对面过来了。我甚至没有听到他站起来。

“我们走吧?”他说。

我咽了一口气,点点头。

他带我穿过宿营地。天方破晓,我看见几处大篷车和帐篷里亮着了灯光。高先生把我带到一顶灰色的旧帐篷前,里面住得下五六个人。

“这是一些毯子,”他递给我一包毛毯,“还有枕头。”我不知道他是从哪儿变出来的,离开大篷车的时候他手里没有这些。可是我累得不想问了。“你可以想睡多久就睡多久。等你醒了我会来给你分配工作。在此之前埃弗拉会照顾你。”

我掀起帐篷的门帘向里张望。里面漆黑一片,什么也看不清。“埃弗拉是谁?”我转身问高先生,可他已经不在了,又是那样无声无息地迅速消失了。

我叹了口气,把毯子紧紧抱在胸前,走进帐篷里。我把门帘在身后放下来,然后静静地站在门内,等眼睛适应黑暗。我听见有人轻轻地呼吸。并依稀看出帐篷那头暗处有一个黑影睡在吊床上。我想另找个地方铺床。我可不想我的同伴起床的时候绊在我身上。

我摸黑朝前走了几步,突然,什么东西在黑暗中向我滑来。我停住脚步,定睛细瞧,真希望我能看见(没有星星和月亮时,就连吸血鬼看东西也很费劲)。

“喂?”我轻声喊道,“你是埃弗拉吗?我是达伦·山,你的新——”

我打住了,滑行的声音已经到了我的脚边。我站在那里,像生了根一样。一个肉乎乎、滑腻腻的东西绕到了我的腿上。我立刻知道了它是什么,但是直到它爬到我的半腰,我都不敢低头看。最后,当它缠到我胸口的时候,我鼓足勇气垂下眼睛,正好与它的目光相对,那是一条又粗又长、咝咝吐着信子的……蛇!

第八章

我吓得一动不敢动,僵立了一个多小时,看着大蛇那死人一般冷漠的眼睛,等待它发起攻击。

终于,朝阳透进帐篷帆布,吊床上的人影动了一下,打了个哈欠,坐起来环顾着四周。是那个蛇娃。他看到我时吓了一跳,坐在吊床上朝后荡去,举起被单,仿佛想要自卫。然后他看见那条蛇缠在我身上,便松了口气。

“你是谁?”他厉声问道,“在这儿干什么?”

我慢慢摇了摇头。我不敢说话,怕肺部的活动会引起大蛇的攻击。

“你最好快回答,”他警告道,“不然我把你眼睛挖出来。”

“我……我……我是达—达伦·山,”我结结巴巴地说,“是高—高先生叫我来—来的。他让我跟—跟你住在—住在一起。”

“达伦·山?”蛇娃皱起眉头,然后醒悟过来,指着我说,“你是暮先生的助手,是不是?”

“是的。”我轻声说。

蛇娃咧嘴一笑。“他知道高先生让你跟我住吗?”我点点头,他笑了起来。“我还没见过哪个吸血鬼连一点讨厌的幽默感都没有呢。”

他从吊床上翻身下来,走到我身边,捏住蛇头,把蛇一圈圈解开。“没事的,”他安慰我说,“其实你根本就没有危险。这条蛇一直都在睡觉。你就是把它拽下来它也不会动的,它睡得可沉了。”

“它在睡觉?”我尖叫道,“可是……它怎么会缠到我身上来?”

他笑了。“梦游呗。”

“梦游!”我瞪眼望着他。又望望那条蛇,它一直都没有动一下。最后一圈蛇尾解开来,我终于能够走到一边,我的腿都站麻了。“一条梦游的蛇。”我不自然地笑道,“幸好它没有梦吃!”

蛇娃把他的宝贝放到一个角落里,宠爱地抚摸着它的头。“它就是醒着也不会吃你,”他告诉我,“它昨天刚吃了一只山羊。像它这么大个儿的蛇不用经常吃东西。”他离开那条蛇,掀开门帘走了出去。我赶紧跟出去,不愿和那个爬行动物单独待在一起。

在外面我仔细地打量着蛇娃。他和我记忆中的一样:比我大几岁,长得很瘦,黄绿色的长发,窄窄的眼睛,手指和脚趾间有奇怪的蹼,身上覆着绿色、金色、黄色和蓝色的鳞片。他只穿着一条短裤。

“对了,我叫埃弗拉·封。”他伸出手,我们握了握手。他的手掌很滑,但却是干的。我抽回手的时候手上粘了几片鳞。它们像是彩色的死皮。

“埃弗拉·封什么?①『注:德语von,音译为“封”,用于人名前,表示贵族身份,并非用作姓氏。』”我问。

“就是埃弗拉·封,”他说,揉了揉肚皮,“你饿不饿?”

“饿了。”我说。然后就跟着埃弗拉去找吃的。

宿营地上热闹起来了。因为昨晚没有演出,大部分演员和助手都睡得很早,所以起得比平时要早。

我被这忙碌的场面吸引住了。没想到马戏团里有这么多人。我还以为只有我和斯蒂夫在那晚的演出上看到的演员和助手呢。可是现在我发现他们只不过是冰山的一角。至少有二十多人在散步、交谈、洗衣、做饭,这些人我从来都没见过。“他们是什么人?”我问。

“是怪物马戏团的脊梁。”埃弗拉答道,“他们开车、搭帐篷、洗衣、做饭、补戏服、打扫场地。事情可多了。”

“他们是正常人吗?”我问。

“大部分是。”他说。

“他们怎么会到这儿来?”

“有些是演员的亲戚。有些是高先生的朋友。有些是在路上碰到的,喜欢这儿,就留下来了。”

“可以这样吗?”我问。

“如果高先生喜欢他们的话。”埃弗拉说,“怪物马戏团里总有空缺。”

埃弗拉在一堆大篝火前停了下来,我也站住了。神手汉斯(那个用手行走,比世界短跑冠军跑得还快的人)正坐在一根木头上休息,祖丝佳(那个想长胡子就能长出胡子的胡子女士)在烤用木棍串着的香肠。还有几个人坐着或是躺着。“早上好,埃弗拉·封。”神手汉斯说。

“你好。汉斯。”埃弗拉回答。

“你的小朋友是谁?”汉斯怀疑地打量着我问道。

“他是达伦·山。”埃弗拉说。

“就是那个达伦·山?”汉斯扬起了眉毛。

“正是。”埃弗拉调皮地一笑。

“什么意思……‘就是那个达伦·山?’”我不解地问。

“你在这里很出名。”汉斯说。

“为什么?因为我是——”我压低了嗓门,“——半吸血鬼?”

汉斯亲切地笑了。“半吸血鬼并不新鲜。如果把我见过的半吸血鬼算成金币,那我就有……”他皱着眉头想了想,“二十九个金币。可是小孩半吸血鬼就不一样了。我从没见过像你这么大的娃娃与吸血鬼为伍。告诉我:吸血鬼将军来考察过你吗?”

“谁是吸血鬼将军?”我问。

“他们是——”

“汉斯!”一位洗衣的女士喊道。他打住了话头,心虚地回过头去。“你觉得拉登会喜欢你到处乱讲吗?”她严厉地问。

汉斯做了个鬼脸。“对不起,是早晨的空气太新鲜了,我不大习惯。所以说了不该说的话。”我希望他讲讲吸血鬼将军,但这时候提问是不礼貌的。

祖丝佳看看香肠,捋下两根递给我们。她走到我面前时微笑着用一种奇怪的外语说了些什么。埃弗拉笑了起来。“她问你喜不喜欢吃香肠,是不是吃素的。”

“有意思!”汉斯吃吃地笑了,“吃素的吸血鬼!”

“你会说她的话?”我问埃弗拉。

“会。”他自豪地说,“我还在学——这是我学过的最难的语言,不过在这里只有我一个人能听懂她的话。我学语言很有天分。”他自夸道。

“是什么语言?”我问。

“我不知道。”他皱眉道,“她不肯告诉我。”

这听起来挺怪,但我不想冒犯他。我拿了根香肠,微笑着表示感谢。我一口咬下去,又赶紧拿了出来,好烫!埃弗拉哈哈大笑,递给我一杯凉水。我一口口地喝水,直到嘴巴恢复正常,然后朝香肠上吹气,让它冷却下来。

我们跟汉斯和祖丝佳他们一起坐了一会儿,一边吃香肠一边聊天,晒太阳。草地上有露水,但谁都不在乎。埃弗拉把我介绍给每一个人。要记的名字太多了,所以我只是微笑,握手,记住他们的面孔。

没多久高先生出现了。他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祖丝佳身后,正伸手烤火呢。“你起得很早嘛,达伦。”高先生说道。“我睡不着,我太——”我看看埃弗拉,笑着说,“——太兴奋了。”

“我希望这不会影响你干活。”高先生说。

“没事儿,我精神头足着呢。”我说。

“你肯定吗?”

“肯定。”

“我喜欢听这话。”他拿出一个大笔记本翻着。“看看今天给你找点什么活儿干。”他想了想。“告诉我,你会做饭吗?”

“我会做炖菜,暮先生教我的。”

“你有没有做过给三四十个人吃的饭?”

“没有。”

“太遗憾了,也许你可以学。”他又翻了两页。“你会做针线吗?”

“不会。”

“你洗过衣服吗?”

“用手洗吗?”

“对。”

“没有。”

“唔。”他又翻了一会儿,然后合上本子。“好吧,在我们为你找一个比较固定的活儿之前,你先跟着埃弗拉,帮他干活吧。这样行吗?”

“我愿意。”我说。

“你没意见吧,埃弗拉?”他又问蛇娃。

“那还用说。”埃弗拉回答。

“很好,就这么定了。在没有进一步通知之前,你先由埃弗拉照管,按他的吩咐去做。等你那位同事起来以后,如果他愿意,你晚上可以跟他在一起。我们要看看你适应得怎么样,然后再决定怎样更好地发挥你的才能。”

“谢谢。”我说。

“别客气。”他回答。我以为他又会突然消失,但他却转过身慢慢地踱开,一面吹着口哨,享受着早晨的阳光。

“嘿,达伦,”埃弗拉用一只带鳞的胳膊搂住我的肩膀,“看来咱们是伙伴了。你觉得怎么样?”

“我觉得很好……伙伴儿。”

“太棒了!”他拍拍我的肩膀,吞下最后一截香肠。“我们干起来吧。”

“先做什么?”我问。

“做我们每天早晨的第一件工作,”埃弗拉说着就跑开了。“把我那条蛇毒牙里的毒汁挤出来。”

“啊,”我刹住脚步,“危险吗?”

“除非它在我们挤完之前就咬人。”埃弗拉说,然后一看到我脸上的表情。他哈哈大笑,把我推进了帐篷。

第九章

埃弗拉自己挤完了毒汁——我大大松了口气。然后我们把蛇拖出去,放在草地上,打了几桶水,用非常柔软的海绵给它浑身上下擦洗了一遍。

接下来,我们还要去喂狼人。他的笼子在营地后面。看到我们走近,狼人咆哮起来。他看上去像我和斯蒂夫那晚看到的一样狂暴和危险。如果我们靠得太近,他就摇晃着栅栏,朝我们挥拳头——我们根本不敢靠近!

“他为什么这么凶?”我扔给他一大块生肉,他伸手接住,撕咬起来。

“因为他是真正的狼人,”埃弗拉说,“而不只是长着粗毛的人。他一半是人,一半是狼。”

“用铁链锁着他,不是太残忍了吗?”我问,又扔了一块肉给他。

“要是不锁着,他就会疯狂地杀人。人与狼的血液混合使他疯狂了。他不会只在饥饿的时候杀人。如果被放出去,他就会不停地杀人。”

“没有办法治好吗?”我为狼人感到难过。

“治不了,这不是病。不是他感染了,而是他生来就这样。他就是这样。”

“怎么会这样呢?”我问。

埃弗拉严肃地看着我。“你真的想知道吗?”

我望着笼子里那个毛乎乎的野兽,他撕扯着生肉,就像撕扯棉花糖一样。我吸了口凉气,说:“还是算了吧。”

我们又干了一些别的杂活,削好晚上吃的土豆,帮着修理一辆汽车的轮胎,花了一小时油漆一辆大篷车的车顶。埃弗拉说大多数日子都是这样,在营地上转悠,看有什么事要做,谁需要帮忙就帮一把。

傍晚,我们把一大堆罐头和碎玻璃搬到了双肚拉莫斯的帐篷里。这位超级大胖子什么都吃得下去。我想留下来看他怎么吃,可是埃弗拉把我拖走了,拉莫斯在台下吃东西时不喜欢别人在旁边看着。

我们有许多时间可以支配。休息的时候,我们讲自己的故事,告诉对方自己从哪里来的,怎样长大的。埃弗拉的父母是普通人,他们生下他时吓坏了,把他丢在孤儿院里。他四岁时,一个坏心肠的马戏班主把他买了出来。

“那段日子真悲惨,”他轻声说,“他老是打我,把我当蛇一样对待。他把我关在一个玻璃笼子里,让人们掏钱来看我,取笑我。”

他在那个马戏班里过了漫长而痛苦的七年,被拉到各个小镇上展览。他觉得自己是个丑陋的怪物,一无是处。最后,是高先生救了他。

“一天晚上,”埃弗拉说,“他从黑暗中突然出现,在我笼子跟前站了很久,一句话都没说,我也没说话。”

“马戏班主来了,他不认得高先生,但猜想这是个有钱的主儿,有意要买我。所以他就说了个价钱,退后一步,等着回话。”

“高先生有几分钟没说话。然后他左手抓住那马戏班主的脖子,捏了一下,那个家伙就瘫到地上,一命呜呼了。高先生打开笼门对我说:‘我们走吧,埃弗拉。’我想高先生能看透人的思想,要不他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呢。”

埃弗拉沉默了,眼神遥远而恍惚。

“想不想看点儿绝活?”他终于从沉思中回过神来。

“当然。”我说。

他转过脸对着我,伸出舌头,舔到上嘴唇,接着又舔到了鼻子!

“噫——!恶心!”我兴奋地叫道。

他缩回舌头,嘻嘻一笑。“我有世界上最长的舌头,要是我的鼻子够大的话,我可以把舌头从鼻孔里一直伸上去,然后再绕回到嘴里。”

“不可能!”我大笑道。

“也许不可能。”他咯咯笑道,“不过反正是够长的。”他又伸出舌头,这次是舔鼻孔,舔完这只再舔那只。看着虽然倒胃口,却十分好笑。

“这是我见过的最倒胃口的动作。”我笑着说。

“我打赌你希望自己也能这么做。”埃弗拉说。

“就是我会,我也不想做。”我撒了个谎,“你舌头上不会粘到鼻涕吗?”

“我没有鼻涕。”埃弗拉说。

“什么?没有鼻涕?”

“是啊,”他说,“我的鼻子和你们的不一样,没有鼻涕、脏东西和鼻毛。我的鼻孔是全身最干净的地方。”

“它有什么味道吗?”我问。

“你去舔舔蛇的肚子就知道了。”他说,“味道是一样的。”我笑起来,说我并不那么感兴趣!

后来,暮先生问我这一天干了什么时,我简单地说:“交了一个朋友。”

第十章

我们已在马戏团里过了两天两夜。我白天和埃弗拉待在一起,帮他干活,晚上跟暮先生学习吸血鬼的功课。我睡得比以前早了,但很少在凌晨一两点之前上床。

我和埃弗拉建立了牢固的友谊。他比我大,但是很害羞——也许是他过去的经历造成的——因此我们很合得来。

第三天,我看着这些大篷车、小汽车和帐篷,觉得自己在这个集体里已经待了好多年。

我开始感觉到一直不喝人血的后果。我的身体已不如以前强壮,行动也不如以前敏捷,视力下降,听觉和味觉也比以前迟钝了。我依然比做人的时候强壮和敏捷,但我能觉出我的力气在减少,每天都减少一点。

我不在乎。我宁可损失一些元气,也不愿去喝人血。

那天下午,我和埃弗拉在营地边上休息时,忽然发现灌木丛中有一个人影。

“那是谁?”我问。

“旁边村里的一个小男孩,”埃弗拉说,“我见过他在附近转悠。”

我观察着灌木丛中的男孩。他竭力避免被人发觉,但对我这样感官敏锐(尽管已不如以前)的人来说,他就像一头大象那样明显。我很想知道他在干什么,就转身对埃弗拉说:“咱们来开个玩笑。”

“什么玩笑?”他问。

“靠近点,我告诉你。”

我对他耳语两句,他笑着点头,然后站起来,假装打了个哈欠。

“我要走了,达伦,”他说,“待会儿见。”

“再见,埃弗拉!”我大声回答。等他走后,我站起来独自朝营地走去。

我走到灌木丛中那男孩看不见的地方,又调转身来,用大篷车和帐篷做掩护,先朝左走了一百米,然后匍匐前进,知道与那男孩处于同一条线上,再悄悄朝他摸过去。

还差十米时我停了下来。我在他后面一点的地方,他看不见我。他的眼睛还在盯着营地。我朝他另一侧望去,看见了埃弗拉,他比我靠得还近。埃弗拉用拇指和食指做了一个“OK”的手势。

我俯下身子,呻吟起来。

“哦——哇——”

那男孩身子僵住了,紧张地扭头张望,他看不见我。

“谁?”他问。

“呜哇——”埃弗拉在另一侧叫起来。

那男孩赶忙把头转向另一面。

“谁?”他喊道。

“嗷——嗷——嗷——”我学起大猩猩叫。

“我不怕,”那男孩一边朝后蹭一边说,“你们只不过是在开一个讨厌的玩笑。”

“咿——咿——咿——”埃弗拉尖声怪叫。

我摇动一根树枝,埃弗拉把灌木摇得哗哗响,我又朝那男孩身前扔了一块石头。他的脑袋像木偶一样转来转去,拿不准是逃走还是留下来更安全些。

“喂,我不知道你们是谁,”他说,“可我——”

埃弗拉已经爬到他身后,趁男孩说话的时候,他伸出舌头舔着那男孩的脖子,并发出蛇一样的咝咝声。

这下那男孩再也忍不住了,他尖叫起来,没命地跑了。

埃弗拉和我追着他跑,狂笑不已,孩不断发出怪叫。他从荆棘丛中跑过,好像感觉不到有刺,一边高喊救命。

几分钟后,我们厌倦了这个游戏,准备让他逃走,不了他绊了一下,倒进了一片高草丛中。

我们站住了,用目光在草丛中搜寻,却看不到他的踪影。

“他在哪儿?”我问。

“我看不见。”埃弗拉说。

“他没事吧?”

“我不知道,”埃弗拉有些担心地说,“他也许掉到一个大洞里了。”

“小家伙?”我喊道,“你没事吧?”没有回音。“别害怕,我们不会伤害你的。我们只是开个玩笑,我们没有——”

身后有人冲上来,一只手按在我的背上,把我推倒在草里,埃弗拉和我同时倒下了。我们爬起来,惊诧得说不出话,却听见身后有人大笑。

我们俩缓缓转过身,原来是那个小孩,正在捧腹大笑。

“上当啦!上当啦!”他手舞足蹈地唱着,“我早就看到你们了,只是故意假装害怕。我偷袭成功啦,哈哈,嗷——嗷——嗷,咿——咿——咿——”

他取笑着我们,我们感到自己很蠢,但互相望望,又不禁大笑起来。他刚才把我们引到了一块结满带刺的种子的草地上,我们俩从头到脚粘满了草籽。

“你看上去像一棵会走路的植物。”我取笑埃弗拉。

“你看上去像可爱的绿色巨人。”埃弗拉回敬道。

“你们看上去都傻乎乎的。”那个男孩说。我们瞪着他,他的笑容收敛了一些。“就是嘛。”他咕哝道。

“你大概觉得这很有趣吧。”我吼道,他点了点头。“好啊,我要告诉你,小孩,”我逼近一步,做出最恶毒的表情,威胁地停顿了一下,然后忍不住笑了。“是很有趣!”

他高兴地笑了,对我们能看到事物光明的一面感到欣慰,然后向我们伸出手来,一人一只。“你们好,”握手时他说道,“我叫萨姆·格雷斯特,很高兴认识你们。”

“你好,萨姆·格雷斯特,”我握着他的手,心想,“看来这是第二个朋友。”

他确实成了我的朋友。但当怪物马戏团离开此地时,我却衷心希望我从来没有听到过他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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