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萨姆的家离这儿大约有一公里远,他有爸爸妈妈、两个弟弟,一个小妹妹,三只狗、五只猫、两只虎皮鹦鹉、一只海龟,还有满满一个水族箱的热带鱼。
“就像住在挪亚方舟上,”他笑道,“我一有机会就往外跑。爸妈也不管,他们认为小孩子应该有表现自己个性的自由。只要我夜里回家睡觉。他们就放心了。就是我偶尔逃学,他们也不在意。他们认为学校是灌输教条的专制机构,只会摧残精神,扼杀创造性。”
萨姆总是这么说话。他比我年纪还小,但是从他的话中可听不出来。
“这么说,你们俩是剧团的?”他把一片腌洋葱卷在嘴上问道——他爱吃腌洋葱,到哪儿都带着一小塑料瓶这玩意儿。我们已回到了营地边缘,埃弗拉躺在草地上,我在低处的一根树枝上坐着,萨姆在我头顶上方爬树。
“这是什么剧团?”我们还没来得及回答第一个问题,他又问道,“车上没有什么标记?我一开始还以为你们是游客呢。观察了一阵之后,才断定你们是个什么剧团。”
“我们是恐怖的主人,社会变化的精英,超现实的大师。”埃弗拉说,显示他也会像萨姆那样咬文嚼字地说话。我希望自己也能冒出一两句惊人之语,可惜我一向缺乏口才。
“是魔术团?”萨姆兴奋地问。
“是怪物马戏团,”我说。
“怪物马戏团?”他张大了嘴巴,一片腌洋葱掉了下来,我急忙躲开。“长着两个脑袋的人之类的?”
“差不多,”我说,“但我们的演员都是身怀绝技的艺术家,不仅仅是长相离奇。”
“刺激!”他瞥了一眼埃弗拉,“当然,我一开始就看出了你的角质层病变——”他是说埃弗拉的皮肤(我后来查了字典)“但是我不知道你们团里还有其他人像你一样。”
他好奇地朝营地上望去,两眼闪闪发亮。“真是太有趣了,”他叹道,“你们中间还储存着哪些奇异的人体样本?”
“如果你是问‘还有哪些演员?’的话,那可多着呢。”我对他说,“喏,我们有一位长胡子的女士。”
“还有一个狼人。”埃弗拉说。
“还有一个两个肚子的人。”我补充道。
我们把整个演员表报了一遍,埃弗拉提到的一些演员我都没有见过。怪物马戏团的演员阵容经常变化,有来的有走的,取决于马戏团在哪里演出。
萨姆听得着了迷,我们相识后他这是第一次说不出话。他吮着腌洋葱片,瞪大了眼睛静静地听着,时不时地摇摇脑袋,仿佛不能相信他听到的事情。
“真是难以置信,”我们报完后他轻声说,“你们一定是这个星球上最幸运的小孩,和真正的怪物马戏团演员住在一起,周游世界,知道许多了不起的秘密。要是能跟你们换一换,叫我干什么都行……”
我暗自微笑,心想如果他知道了我的故事,就不会愿意跟我换了。
“哎!”他突然想到了什么,“你们能不能说说情,让我也参加进来?我干活勤快,脑子也灵,有责任感,我会派上用场的。让我参加吧,做个帮手,行吗?”
埃弗拉和我微笑着对视了一下。
“我想不行,萨姆,”埃弗拉说,“我们马戏团不要这么多小孩。要是你大一点,或是你的父母想参加,那就不一样了。”
“他们不会有这种想法,”萨姆坚持道,“但我要参加他们会为我高兴的。他们总说旅行可以增长见识,一定愿意让我到外面闯荡闯荡,见见世面。”
埃弗拉摇摇头。“对不起,也许等你再大一点可以。”
萨姆噘起嘴巴,把旁边树枝上的树叶踢得纷纷落下,树叶从我头上飘过,有几片落在我的头发上。
“这不公平,”萨姆嘟囔道,“人们总是说‘等你长大一点’。要是亚历山大大帝‘等他长大一点’,世界会是什么样子?还有圣女贞德,要是她也‘等她长大一点’,英国早就征服法国,把法国变成她们的殖民地了。谁来决定一个人要多大才能自己做主?应该由每个人自己来决定。”
他慷慨激昂,抱怨着大人们和这“腐朽可恶的制度”,到什么时候才能让孩子自己做决定。我们像听一位狂热的政客在电视上发表演说。
“如果一个小孩想办一家巧克力厂,就让他去办。”萨姆激烈地说,“如果他想当节目主持人,好啊。如果他想当探险家,到野人出没的陌生小岛上去。完全可以!我们是现代的奴隶,我们是——”
“萨姆,”埃弗拉打断了他,“你想不想看看我的蛇?”
萨姆喜笑颜开。“那还用说!”他高喊道,“我以为你永远不会问我呢。我们走吧。”他翻身从树上跳下来,箭一般地朝营地跑去,把刚才的演说忘到了脑后。我们悠闲地跟在后头,轻轻地笑着,觉得自己比实际年龄成熟和聪明得多。
第十二章
萨姆认为那条蛇是他见过的最刺激的东西。他一点也不害怕,马上就把它像围巾一样缠在脖子上。他问这问那:它多大了?吃什么?多久蜕一次皮?从哪儿弄来的?是什么蛇?爬得有多快?
埃弗拉回答了萨姆的所有问题。在这方面他是专家。蛇的王国中没有他不知道的事情。他甚至能告诉萨姆这条蛇大概有多少块鳞片!
然后我们带萨姆参观营地,带他看了狼人,又把他介绍给神手汉斯(萨姆在那毛乎乎的狼人所待的大篷车阴影中时非常安静,被里面传出的狼嗥声吓坏了)。接着我们碰见双肚拉莫斯在那里练习他的绝活。埃弗拉问我们能不能看看,拉莫斯同意了。看到拉莫斯把一个杯子嚼碎吞下去,过一会儿又吐出来一个完好的杯子时,萨姆的眼珠子都瞪出来了。
我本想把八脚夫人拿出来,让萨姆看看我训练它玩的一些把戏,可是我精神不太好,是长期不喝人血的缘故。无论我吃多少东西,我的肚子还是经常咕咕叫。有时候我会恶心不舒服,必须赶快坐下。我可不想在那只蜘蛛待在笼外时晕倒或发病。我凭经验知道,哪怕只有两秒钟失去控制,它都会造成致命的危险。
萨姆想一直待下去,可是天黑了,我知道暮先生马上就会醒来。埃弗拉和我还要干活,所以我们对他说该回家了。
“我再多待一会儿行吗?”他恳求道。
“你要回家吃饭。”埃弗拉说。
“我可以和你们一起吃。”萨姆说。
“饭不够。”我撒谎说。
“没关系,反正我也不怎么饿。”萨姆说,“想不到腌洋葱这么饱人。”
“也许他可以留下来。”埃弗拉若有所思地说。我惊讶地等着他,他朝我使了个眼色。
“真的?”萨姆兴奋地问。
“当然,”埃弗拉说,“但你必须帮我们干活。”
“干什么都行,”萨姆说,“我不在乎,是什么活?”
“要给狼人喂食,还要给他刷洗。”埃弗拉说。
萨姆的笑容消失了。
“狼——狼——狼人?”他紧张地问。
“没事的,”埃弗拉对他说,“他一般吃饱后就安静了。他很少咬服侍他的人。万一他真的咬你,你就把脑袋躲远一点,把一只胳膊塞进他的喉咙里,丢只胳膊总比——”
“哦,”萨姆急急地说,“我想我是该回家了。我妈好像说晚上有朋友要来。”
“原来这样,真可惜。”埃弗拉笑道。
萨姆后退着,眼睛望着狼人笼子的方向。他看上去很难过,我把他叫住了。
“明天你打算做什么?”我问。
“不做什么。”他说。
“愿不愿意下午过来和我们一起玩?”
“当然!”萨姆欢呼起来,忽然又停住了,“我不用喂……?”他倒吸一口冷气。
“不用。”埃弗拉笑吟吟地说。
“那我一定来。明天见,伙计们。”
“明天见,萨姆,”我们一起说。
他挥挥手,转身走了。
“萨姆挺好的,是不是?”我对埃弗拉说。
“是个不错的家伙,”埃弗拉说,“就是说话有点卖弄,胆子小点,但其他方面没什么毛病。”
“你觉得让他参加马戏团行吗?”我问。
埃弗拉哼了一声。“那不是老鼠掉进猫窝里嘛!”
“什么意思?”我问。
“这种生活不是谁都过得了的。几个星期不回家,还要打扫厕所,给三四十个人做饭……他准得哭着喊着跑回家去。”
“我们不是挺适应的?”我说。
“我们不一样,”他说,“我们和其他人不同,我们天生就适合这种生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圈子,这就是我们的圈子,我们是……”
他突然停住了,皱起眉头。他的目光越过我的头顶望着远处的什么东西。我也转过身去,一开始什么也没瞧见,过了几秒钟才看出东边树丛中有火把的微光向这边移动。
“会是谁呢?”我问。
“我不清楚。”埃弗拉说。
我们看了几分钟,火光越来越近了。我看见树丛中有黑影晃动,不知道有多少,但起码有六七个。然后,当黑影走出树丛时,我认出了他们,疹得脖子和胳膊上不禁起了鸡皮疙瘩。
原来是我和斯蒂夫那天晚上见过的戴蓝色兜帽的小矮人,他们向观众兜售糖果和玩具,并在演出中充当助手。好几个月过去了,加上又有许多其他的事情,我已经忘记了这些戴蓝色兜帽的怪人。
他们一对对地走出树林,我数了一下,共有十二个人,但后面还跟着一位,个子比较高,拿着火把。
“他们从哪儿来?”我悄声问埃弗拉。
“我不知道。”他回答道,“他们几星期前离开了马戏团,不知道到哪里去了,他们不大跟人说话。”
“他们是什么人?”我问。
“是——”他正要回答,忽然停住了,惊恐地睁大了眼睛。
是那走在最后、个子较高的第十三个小人让埃弗拉如此恐惧的——他现在走得更近,可以清楚地看到了。
戴蓝色兜帽的人默默地从我们面前走过。当那神秘的第十三个人走过来时,我注意到他和其他人穿的不一样。他不是特别高,只是和其他人比起来显得魁梧一些。他一头白色的短发,戴着厚厚的眼镜,穿着一件时髦的黄西服,一双绿色的长筒靴。他身材较胖,走路摇摆得有点奇怪。他愉快地朝我们笑了笑,我也冲他一笑,但埃弗拉却像钉在地上一样,脸上肌肉都僵住了。
那些戴蓝色兜帽的人和拿火把的人一直走到营地后面,在那里找了一块空地,支起帐篷——他们一定是把那些东西掖在斗篷下面的。高大一些的那个人朝高先生的大篷车走去。
我看看埃弗拉,他浑身发抖,他的脸尽管永远不可能变白,但比以前任何时候的血色都少。“怎么啦?”我问。
他默默地摇了摇头,竟答不上话来。
“怎么回事?你为什么这么害怕?那个人是谁?”
“他……它……”埃弗拉清了清嗓子,深深吸了一口气,再开口说话时声音很低,微微颤抖,显出极度的恐惧。
“是小先生。”他说。然后我就再也问不出什么了。
第十三章
临近傍晚的时候,埃弗拉的恐惧逐渐消除了,但是他恢复得很慢,一直烦躁不安。当他削晚饭吃的土豆时,我只好把刀子拿过来替他削,我担心他会把手指削掉。
吃过饭,帮着洗完碗筷后,我向埃弗拉打听那位神秘的小先生。我们在帐篷里,埃弗拉在玩他的蛇。
他没有马上回答,我以为他不会回答了,可是最后他叹了口气,打破了闷葫芦。
“小先生是小人的头头。”他说。
“就是那些戴蓝色兜帽的小矮人?”我问。
“是的。他管他们叫小人。他是他们的老板。他不经常来——我有两年没见他了。但每次见到他我都会起鸡皮疙瘩,他是我见过的最恐怖的人。”
“我看他挺正常的嘛。”我说。
“我第一次见他时也是这么想的,可是等你和他说过话就知道了。我也说不清楚,但每次他看我的时候,我都觉得他想宰了我,剥皮烤了吃。”
“他吃人?”我打了个激灵。
“我不知道,”埃弗拉说,“也许吃,也许不吃。但你觉得他想吃你。不是我一个人胡思乱想,我和马戏团其他人讨论过,他们都有这种感觉,没有人喜欢他。小先生在场的时候,就连高先生也显得有些不安。”
“噢,那些小人一定挺喜欢他的吧?”我问,“他们听他指挥,是不是?”
“也许他们怕他,也许他强迫他们听他指挥,也许他们是他的奴隶。”
“你问过他们吗?”
“他们不说话,”埃弗拉说,“不知道是不是能说。还是不愿意说。反正马戏团里没人从他们的嘴里掏出过一句话。他们很有用,会做你要求的任何事情,但是一天到晚像哑巴一样。”
“你见过他们的脸吗?”我问。
“看见过一次。”埃弗拉说,“他们一般不让兜帽滑下来,但有一天,我在帮两个小人搬一台很重的机器时,机器砸了下来,压到一个小人身上。他一声没吭,不过他当时肯定很痛苦。他的兜帽滑到了一边,我看到了他的脸。
“真可怕,”埃弗拉抚摸着他的蛇,轻轻地说,“脸上全是伤疤,而且皱成一团,好像被巨人捏过似的。没有耳朵和鼻子,嘴上好像有个罩子。皮肤是死灰色,眼睛像两只绿碗,长得特别靠上。也没有头发。”
埃弗拉打了个哆嗦。听着他的描述,我也觉得身上发冷。
“他后来怎么样?”我问,“死了吗?”
“我不知道,”埃弗拉说,“他的两个兄弟来把他抬走了——我总觉得他们都是兄弟,尽管也许不是。”
“你没再见过他?”
“他们看上去都一个样儿,”埃弗拉说,“有的人矮一点或高一点,除此以外实在没有办法区分。相信我:我试过的。”
越说越奇了。我对小先生和他的小人们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一向喜欢神秘的事物。也许我能解开这个谜。也许,凭着我吸血鬼的本领,我可以有办法和某个戴兜帽的怪物谈谈。
“这些小人是从哪儿来的?”我问。
“没人知道,马戏团里一般总有四到六个小人。有时会有小人自己来这儿,有时小先生带一些新的来。很奇怪,你来的时候这儿一个小人也没有。”
“你认为这跟我和暮先生来有关系吗?”我问。
“我看不像,”埃弗拉说,“也许只是巧合,或者是命运。”他顿了一下。
“对了,小先生的名字叫常虚。”
“那有什么?”
“他让人们叫他常无。”
“那又有什么?”我仍不明白。
“你把它多读几遍。”埃弗拉对我说。
我反复念道:常无常无常无常……
“无常先生。”我小声说,埃弗拉严肃地点了点头。
我好奇极了,又问了埃弗拉好多问题,可他的回答很有限。他对小先生几乎一无所知,对小人的情况也只知道一点。他们吃肉,身上有股怪味,平常行动缓慢。他们感觉不到疼痛,或是从不表现出来。他们没有幽默感。
“你怎么知道?”我问。
“皮筋张,”埃弗拉阴郁地说,“以前是马戏团的演员。他的骨头跟橡皮似的,四肢可以抻长。”
“他不大好,老爱捉弄人,而且他笑起来让人很不舒服。他不仅使你看上去很傻,而且使你觉得自己很傻。
“我们曾经在阿拉伯王宫里专门为一位酋长演出。他所有的节目都看得津津有味,但最喜欢皮筋张。他们两个聊了起来,皮筋张告诉酋长他不能戴珠宝,因为他的身体变来变去,珠宝不是滑掉就是被撑破。
“酋长马上走去拿来了一只小金镯子,递给皮筋张,让他戴在手腕上。皮筋张戴上了。然后酋长叫他把镯子甩掉。
“皮筋张把胳膊变小变大,变短变长,使出了浑身解数,可是怎么也甩不掉那只镯子。酋长说它有魔力,只有戴它的人想摘掉它时才取得下来。这镯子是无价之宝,但是他愿意把它送给皮筋张,表示对他的欣赏。
“再说那些小人,”埃弗拉说,“皮筋张老拿他们开心,总是想出新花样来捉弄他们。他设下圈套把他们倒吊起来,还把他们的斗篷点着,往他们用的绳子上喷洗涤剂,叫他们抓不住,或是喷胶水,把他们的手粘住。他往他们的饭里放图钉,把他们的帐篷弄塌,或是把他们锁在大篷车里。”
“他为什么这么坏?”我问。
“我想是因为他们从来没有反应,”埃弗拉说,“他喜欢看人们生气,可是小人从来不哭不叫,也不骂。他们似乎对他的恶作剧毫不理睬。至少,大家都以为他们没有理睬……”
埃弗拉发出了一个古怪的声音,一半像笑,一半像呻吟。
“一天早晨我们醒来,发现皮筋张不见了,哪儿也找不着。我们找了半天,可是他一直没出现,我们就上路了。大家并不担心。马戏团的演员来去很自由。半夜有人悄悄离开也不是头一回。
“我也没再想这件事。过了一星期左右,小先生来看我们,他把小人都带走了,只留下两个。高先生叫我帮留下的两个小人干活。我替他们收拾帐篷,卷吊床——他们都睡吊床,我的吊床就是这么来的。我跟你说过吗?”
他没有,但我不想岔开话头,就没搭腔。
“后来,我把他们的锅洗了洗。那是一只黑乎乎的大锅,放在帐篷中央的炉火上。小人们做饭的时候,煤烟一定很浓,那锅上积着厚厚的污垢。
“我把锅端到外面,把里面的一些残羹剩饭倒在草地上,几片碎肉、碎骨头什么的。我把锅彻底刷洗了一遍,端回了帐篷。然后,我决定把草地上的碎肉捡起来,扔给狼人吃。‘要想不缺,就得节约。’高先生常这么说的。
“在我收拾起碎肉和骨头渣子时,我发现一个东西闪闪发亮……”
埃弗拉转身在他的吊床下面的一个包里翻找起来。他再转过来时,手里已拿着一只小金镯子。他让我看了一会儿,然后把镯子套上他的左手。他飞快地使劲晃动着胳膊,可是那镯子纹丝不动。
后来他不晃胳膊了,用右手的手指把镯子退下来,扔给了我。我一把接住,仔细端详着,但没有把它套在手上。
“这就是酋长送给皮筋张的那只镯子?”我猜测道。
“就是那只。”埃弗拉说。我把镯子还给了他。
“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做了什么特别的事情,”埃弗拉抚摸着镯子,说道。“还是他们讨厌他没完没了地捉弄他们。我只知道,从那以后,我对那些穿着蓝色斗篷、|Qī-shu-ωang|整天默不做声的小人们不敢怠慢了,尽量客客气气的。”
“你把剩下来的那些……我是说,那些碎肉?”我问,“埋掉了?”
“咳,没有,”埃弗拉说,“我按原先打算的那样,喂给狼人吃了。”他看到我惊恐地倒吸了一口冷气,又说:“别忘了,‘要想不缺,就得节约。’”我呆呆地望着他,然后放声大笑起来。埃弗拉也呵呵笑出了声。一转眼,我们就笑得用手捂住肚子在地上直打滚。
“我们不该笑,”我喘着气说,“可怜的皮筋张。我们该放声痛哭才对。”
“我笑得太厉害了,哭不出来。”埃弗拉咯咯笑着说。
“不知道他吃起来味道怎么样?”
“谁知道呢,”埃弗拉说,“但我敢打赌那一定很筋道。”
我们笑得眼泪都出来了,顺着腮帮子往下流。为这么可怕的事发笑是不应该的,但我们控制不住。
在我们大笑不止的时候,帐篷的门帘被掀开了,探进来一颗好奇的脑袋,神手汉斯走了进来。“什么事这么好笑?”他问。可是我们无法告诉他。
我想说,但每次刚一开头,就又大笑起来。
他摇摇头,对我们的愚蠢一笑置之。等我们平静一些后,他讲了他进来的目的。
“我来给你们捎个口信,高先生希望你们尽快到他的大篷车里去。”
“什么事呀,汉斯?”埃弗拉咯咯地笑着问,“他为什么要见我们?”
“不是他,”汉斯说,“小先生在他那里,是他想见你们。”
我们的笑声立刻停止了。汉斯没再说话,自己出去了。
“小……小……小先生想见我们。”埃弗拉倒吸了一口气。
“我听到了,”我说,“你觉得他想干什么?”
“我不知……知……知……知道。”埃弗拉结结巴巴地说,但我能看出他脑子里在想什么,跟我的脑海里翻腾的念头一样。我们想到了小人、皮筋张,还有一口盛满人肉碎骨的大黑锅。
第十四章
高先生、暮先生和小先生都在大篷车里。埃弗拉像树叶一样瑟瑟发抖,我倒不是特别紧张。但是,当我看到高先生和暮先生那担忧的表情、发现他们多么不安时,我心里也有些发毛。
“进来,孩子们。”小先生招呼我们说,好像他是这大篷车的主人似的,“坐吧,不要拘束。”
“如果不碍事的话,我愿意站着。”埃弗拉说,尽量不让人听出他牙齿打架的声音。
“我也站着吧。”我跟着埃弗拉说道。
“随你们的便。”小先生说,只有他一个人坐着。
“我听说了你的很多事情,小达伦·山。”小先生说。他手里摇晃着什么东西:一只心形的手表。每当他说话停顿的时候,我都能听见表针的嘀嗒声。
“大家都说你是个好少年,”小先生继续说道,“不同凡响,为救一个朋友牺牲了一切。没有多少人能这样做,现在人们都以自我为中心。看到这世上还能产生英雄,真是令人欣慰。”
“我不是英雄。”我红着脸说。
“你当然是,”他坚持道,“英雄是什么?不就是为了他人的利益而甘愿牺牲自己的一切吗?”
我骄傲地笑了。不知道埃弗拉为什么如此害怕这位慈祥的怪人。小先生没有什么可怕的,我挺喜欢他。
“拉登告诉我你不愿意喝人血。”小先生说,“我认为情有可原。那是肮脏恶心的东西,我也受不了。当然,小孩子除外,他们的血是琼浆玉液。”
我皱起眉头。“你不能喝小孩的血,”我说,“他们太小了,你会把他们弄死的。”
可是从他嘴角露出的诡异的笑容(我怎么竟会把它当成慈祥的微笑呢),我看得出他不是这么想的。但我肯定他错了,如果见到过这样一个人物,我是不可能忘记的。
“言归正传吧。”小先生说。他的手抓紧了那只心形的手表,有一刻那双手似乎发出红光,与嘀嗒走时的表面融为一体。我眨眨眼,又用手揉了揉,定睛再看时,幻觉却消失了——这一定是幻觉。
“你们俩看见我和我的小人来到这里,”小先生说,“他们是我新的信徒,还不大熟悉规矩。一般我会留下来教教他们,但现在我要到别处去。不过他们很聪明,我相信他们可以自己学。
“但在他们学习的时候,我希望你们两个懂事的好孩子能够给他们一些帮助。不用做很多事情,我主要希望你们为他们寻找食物。他们胃口很大。
“怎么样,孩子们?我已经征得了你们监护人的许可。”他朝高先生和暮先生点了点头,他们似乎不大喜欢这种安排,但是无可奈何。“你们愿不愿意帮助可怜的小先生和他的小人?”
我瞟了瞟埃弗拉。看得出来他不想答应,但终于还是点了点头。我也一样。
“好极了!”小先生低沉地说,“我想小埃弗拉·封知道我的小乖乖们喜欢什么。如果你们有什么问题,就向隆冬汇报,他会帮你们安排。”
小先生挥了挥手,示意我们该走了。埃弗拉朝后面蹭,但我站着没动。
“对不起,”我鼓起全部勇气说,“您为什么叫他们小人?”
小先生缓缓转过头来。即使他对我的问题感到吃惊,他也没有流露出来。可我看见高先生和暮先生的嘴巴都张大了。
“因为他们长得小。”他愉快地解释道。
“我知道,”我说,“可是他们没有其他的名字吗?一个合适的名字?如果有人提到‘小人’,我会以为他在讲小精灵或是小矮妖。”
小先生微微一笑。“他们是小精灵和小矮妖,世界各地都有神奇小矮人的传说。传说总有个来源。这些传说的来源就是我忠实的小个子朋友。”
“您是说这些穿蓝斗篷的侏儒就是小精灵?”我不相信地问。
“不,”他说,“小精灵是不存在的。那些侏儒——按你粗鲁的叫法,很久以前被无知的人看见了,人们给他们取了种种名字:小精灵、仙子或小妖怪,并且编出各种故事来讲他们是什么,有什么本领。”
“他们能有什么本领?”我好奇地问。
小先生的笑容消失了。“我听说你很喜欢问问题,”他咆哮道,“可是没人告诉过我你这么爱管闲事。记住,达伦·山:好奇使猫送了命。”
“我不是猫。”我厚着脸皮说。
小先生倾身向前,脸变得阴沉沉的。“如果你再问下去,”他咬牙切齿地说,“你就会发现你自己也变成了问题。生活中没有任何东西是永远的,包括人形。”
他的手表又发出了红光,像真的心脏一样红。我断定自己该走了。
“上床好好睡一觉,”暮先生在我离开之前说,“今晚没有功课。”
“早点起来,孩子们。”小先生补充说,一面跟我们挥手告别,“我的小人们在早上总是很饿。对他们的饥饿不予理会是不明智的。你永远不知道如果长时间不吃东西,他们的脑子和牙齿会转向什么对象。”
我们急忙退出去,撒腿跑回自己的帐篷,一下子扑倒在地上,听着我们的心脏怦怦乱跳。
“你疯了吗?”埃弗拉在他能够开口说话之后问道。“跟小先生那样讲话,还问他问题,你肯定是疯了!”
“是啊,”我回想着刚才的遭遇,惊奇自己哪里来的勇气,“我肯定是疯了。”
埃弗拉反感地摇了摇头。时间还早,但我们还是爬到了床上。两眼盯着帐篷顶,躺了好久。最后我迷迷糊糊睡着了,梦见了小先生和他的心形手表。不过,在梦里那不是手表,而是一颗真的人心。我的心。他用力一捏……
啊……痛!
第十五章
我们起了个大早,去给小人找东西吃。我们精神疲倦而烦躁,过了很久才活跃起来。
我问埃弗拉小人喜欢吃什么。
“肉,”他说,“随便什么动物,他们不在乎。”
“我们要抓多少动物呢?”我问。
“嗯。他们有十二个人,但是他们吃得不多。我想两个人吃一只兔子或刺猬就行了。大一点的动物——狐狸或狗,可以够三四个人吃的。”
“刺猬能吃吗?”我说。
“小人们能吃,”埃弗拉说,“他们不挑剔。耗子也行,但那样就得抓好多。不上算。”
我们每人拿了个麻袋,分头去找。埃弗拉说肉不一定是新鲜的。如果我发现一只死獾或死松鼠,就把它塞进袋里,节省一点时间。
我走出去没几分钟就看见一只狐狸正叼着一只鸡回洞,我一直跟着它,瞅准时机从树丛后扑了上去,把它按倒在地。
死鸡从它嘴里飞了出去,它掉转身来,怒吼着,想要咬我。没等它扑上来,我手疾眼快地抓住了它的脖子,使劲儿往左一拧。咔嚓一声,狐狸气绝身亡。
我把死鸡丢进麻袋——额外的收获,但是没有马上把狐狸放进去。我需要血,所以我找到一条血管,割开一个小口子,吸了起来。
我身体的一部分厌恶这些——似乎太没有人性了,但我提醒自己我已经不再是人了。我是个半吸血鬼。我的同类都是这么做的。开始几次我觉得杀死狐狸、兔子、猪和羊都是罪过。但现在已经习惯了。我必须这样做。
我会习惯吸人血吗?问题就在这里。我希望能避免吸人血,但从我精力衰退的情况看,我知道最终我不得不吸……或是死去!
我把狐狸的尸体扔进袋,继续捕猎。我发现一窝兔子在附近一个水塘边洗耳朵。我尽量悄悄靠近,然后突然发起袭击。它们惊慌逃散,但我已用尖利的指甲掐住了三只小兔。
我把它们也装入袋中,心想可以回去了。狐狸、死鸡和兔子足够六七个蓝兜帽吃一顿了。
我在营地上碰到了埃弗拉。他找到了一条死狗和一只死獾,感到很满意。“这是我最轻松的一次打猎,”他说,“而且我发现一块地里有好多牛。我们晚上去偷它一头。至少可以够小人们吃一两天。”
“那养牛的农民不会发现吗?”我问。
“有几十头呢,”埃弗拉说,“等他过来数牛的时候,我们早跑没影了。”
“可是牛要花钱的。”我说,“我不介意杀野兽,可是偷农民的牲口就不一样了。”
“我们给他留一些钱好了。”埃弗拉叹了口气说。
“哪儿来钱?”我问。
埃弗拉笑了。“怪物马戏团永远不缺的就是钱。”他想叫我放心。
后来,我们干完杂活后,又和萨姆聚在了一起,他在树丛中等我们老半天了。
“你为什么不到营地来?”我问。
“我不想太冒昧了。”他说,“另外,我想也许有人把狼人放出来了。我昨天见到他的时候,他好像不太喜欢我。”
“他对谁都那样。”埃弗拉告诉他说。
“也许吧,”萨姆说,“可是我想最好还是不要冒险。”
萨姆有一肚子的问题。显然他从昨天回家后一直在想着我们的事。
“你从来不穿鞋吗?”他问埃弗拉。
“是啊,”埃弗拉说,“我的脚底特别硬。”
“要是踩到荆棘或钉子会怎么样?”萨姆问道。
埃弗拉笑笑,坐下来把脚伸给萨姆。“用尖树枝刮刮它看。”他说。
萨姆折了根树枝,去戳埃弗拉的脚底,就像企图在硬牛皮上戳洞一样。
我感兴趣地看着。
“尖锐的玻璃碴儿可能会刺伤我,”埃弗拉说,“但这种事很少发生,而且我的皮肤一年比一年硬。”
“要是我也有那样的皮肤就好了。”萨姆羡慕地说。然后他转向我问道:“你怎么老穿同一身衣服?”
我低头看看我被活埋时穿的这身衣服。我本打算要几件新衣服的,可是忘记了。
“我喜欢这身。”我说。
“我以前从没见过哪个小孩穿这种衣服。”萨姆说,“除了在婚礼或葬礼上。有人逼你这么穿吗?”
“没有。”我说。
“你有没有问你爸妈,你能不能参加马戏团?”埃弗拉问,想引开萨姆的注意力。
“没呢,”萨姆叹了口气,“当然,我跟他们谈到了马戏团。我想最好还是一步步来,等我离家之前再告诉他们,或者走后再告诉。”
“你还是想参加?”我问。
“那还用说!”萨姆说,“我知道你们想甩了我,可是我会有办法参加的。你们瞧着吧。我会经常过来,会看很多书,了解关于怪物马戏团的一切事情,然后我就去找你们的老板陈述理由,他没法拒绝我。”
埃弗拉和我相视一笑。我们知道萨姆的梦想永远都不会实现,但是我们不忍心告诉他。
后来我们走去看两公里开外的一个废弃的火车站,萨姆跟我们讲过。
“好地方,”他说,“人们过去在那儿捣鼓火车,检修、上漆之类的。以前是个繁忙的车站,后来在城市附近建了一个新站,这老站就衰败了。那儿可好玩了,有生锈的铁轨、空工棚、一个警卫所,还有两节老式火车的车厢。”
“那儿安全吗?”埃弗拉问。
“我妈说不安全,”萨姆对我们说,“这是她让我不要去的地方之一。她说我会从车厢顶上陷进去,或是被铁轨绊倒什么的。可是我去过好多次了,什么事也没有。”
这又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我们慢慢地顺着树阴往前走。我忽然闻到了一种奇怪的味道,停下来嗅了嗅。埃弗拉也闻到了。
“什么味道?”我问。
“不知道,”他在我旁边嗅着说,“是从哪边来的?”
“搞不清楚。”我说。这是一种浓烈的、酸臭的味道。
萨姆什么也没闻到,一个人走到前面去了。他发现我们没跟上,便停了下来,回头看我们是怎么回事。
“怎么啦?”他问,“你们为什么——”
“抓住啦!”我身后一个声音叫道,我还没反应过来,就觉得一只大手抓住了我的肩膀,把我扳转过来。我看到一张胡子拉碴的大脸,随即便向后倒去,被那只有力的大手推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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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住在挪亚方舟上,”他笑道,“我一有机会就往外跑。爸妈也不管,他们认为小孩子应该有表现自己个性的自由。只要我夜里回家睡觉。他们就放心了。就是我偶尔逃学,他们也不在意。他们认为学校是灌输教条的专制机构,只会摧残精神,扼杀创造性。”
萨姆总是这么说话。他比我年纪还小,但是从他的话中可听不出来。
“这么说,你们俩是剧团的?”他把一片腌洋葱卷在嘴上问道——他爱吃腌洋葱,到哪儿都带着一小塑料瓶这玩意儿。我们已回到了营地边缘,埃弗拉躺在草地上,我在低处的一根树枝上坐着,萨姆在我头顶上方爬树。
“这是什么剧团?”我们还没来得及回答第一个问题,他又问道,“车上没有什么标记?我一开始还以为你们是游客呢。观察了一阵之后,才断定你们是个什么剧团。”
“我们是恐怖的主人,社会变化的精英,超现实的大师。”埃弗拉说,显示他也会像萨姆那样咬文嚼字地说话。我希望自己也能冒出一两句惊人之语,可惜我一向缺乏口才。
“是魔术团?”萨姆兴奋地问。
“是怪物马戏团,”我说。
“怪物马戏团?”他张大了嘴巴,一片腌洋葱掉了下来,我急忙躲开。“长着两个脑袋的人之类的?”
“差不多,”我说,“但我们的演员都是身怀绝技的艺术家,不仅仅是长相离奇。”
“刺激!”他瞥了一眼埃弗拉,“当然,我一开始就看出了你的角质层病变——”他是说埃弗拉的皮肤(我后来查了字典)“但是我不知道你们团里还有其他人像你一样。”
他好奇地朝营地上望去,两眼闪闪发亮。“真是太有趣了,”他叹道,“你们中间还储存着哪些奇异的人体样本?”
“如果你是问‘还有哪些演员?’的话,那可多着呢。”我对他说,“喏,我们有一位长胡子的女士。”
“还有一个狼人。”埃弗拉说。
“还有一个两个肚子的人。”我补充道。
我们把整个演员表报了一遍,埃弗拉提到的一些演员我都没有见过。怪物马戏团的演员阵容经常变化,有来的有走的,取决于马戏团在哪里演出。
萨姆听得着了迷,我们相识后他这是第一次说不出话。他吮着腌洋葱片,瞪大了眼睛静静地听着,时不时地摇摇脑袋,仿佛不能相信他听到的事情。
“真是难以置信,”我们报完后他轻声说,“你们一定是这个星球上最幸运的小孩,和真正的怪物马戏团演员住在一起,周游世界,知道许多了不起的秘密。要是能跟你们换一换,叫我干什么都行……”
我暗自微笑,心想如果他知道了我的故事,就不会愿意跟我换了。
“哎!”他突然想到了什么,“你们能不能说说情,让我也参加进来?我干活勤快,脑子也灵,有责任感,我会派上用场的。让我参加吧,做个帮手,行吗?”
埃弗拉和我微笑着对视了一下。
“我想不行,萨姆,”埃弗拉说,“我们马戏团不要这么多小孩。要是你大一点,或是你的父母想参加,那就不一样了。”
“他们不会有这种想法,”萨姆坚持道,“但我要参加他们会为我高兴的。他们总说旅行可以增长见识,一定愿意让我到外面闯荡闯荡,见见世面。”
埃弗拉摇摇头。“对不起,也许等你再大一点可以。”
萨姆噘起嘴巴,把旁边树枝上的树叶踢得纷纷落下,树叶从我头上飘过,有几片落在我的头发上。
“这不公平,”萨姆嘟囔道,“人们总是说‘等你长大一点’。要是亚历山大大帝‘等他长大一点’,世界会是什么样子?还有圣女贞德,要是她也‘等她长大一点’,英国早就征服法国,把法国变成她们的殖民地了。谁来决定一个人要多大才能自己做主?应该由每个人自己来决定。”
他慷慨激昂,抱怨着大人们和这“腐朽可恶的制度”,到什么时候才能让孩子自己做决定。我们像听一位狂热的政客在电视上发表演说。
“如果一个小孩想办一家巧克力厂,就让他去办。”萨姆激烈地说,“如果他想当节目主持人,好啊。如果他想当探险家,到野人出没的陌生小岛上去。完全可以!我们是现代的奴隶,我们是——”
“萨姆,”埃弗拉打断了他,“你想不想看看我的蛇?”
萨姆喜笑颜开。“那还用说!”他高喊道,“我以为你永远不会问我呢。我们走吧。”他翻身从树上跳下来,箭一般地朝营地跑去,把刚才的演说忘到了脑后。我们悠闲地跟在后头,轻轻地笑着,觉得自己比实际年龄成熟和聪明得多。
第十二章
萨姆认为那条蛇是他见过的最刺激的东西。他一点也不害怕,马上就把它像围巾一样缠在脖子上。他问这问那:它多大了?吃什么?多久蜕一次皮?从哪儿弄来的?是什么蛇?爬得有多快?
埃弗拉回答了萨姆的所有问题。在这方面他是专家。蛇的王国中没有他不知道的事情。他甚至能告诉萨姆这条蛇大概有多少块鳞片!
然后我们带萨姆参观营地,带他看了狼人,又把他介绍给神手汉斯(萨姆在那毛乎乎的狼人所待的大篷车阴影中时非常安静,被里面传出的狼嗥声吓坏了)。接着我们碰见双肚拉莫斯在那里练习他的绝活。埃弗拉问我们能不能看看,拉莫斯同意了。看到拉莫斯把一个杯子嚼碎吞下去,过一会儿又吐出来一个完好的杯子时,萨姆的眼珠子都瞪出来了。
我本想把八脚夫人拿出来,让萨姆看看我训练它玩的一些把戏,可是我精神不太好,是长期不喝人血的缘故。无论我吃多少东西,我的肚子还是经常咕咕叫。有时候我会恶心不舒服,必须赶快坐下。我可不想在那只蜘蛛待在笼外时晕倒或发病。我凭经验知道,哪怕只有两秒钟失去控制,它都会造成致命的危险。
萨姆想一直待下去,可是天黑了,我知道暮先生马上就会醒来。埃弗拉和我还要干活,所以我们对他说该回家了。
“我再多待一会儿行吗?”他恳求道。
“你要回家吃饭。”埃弗拉说。
“我可以和你们一起吃。”萨姆说。
“饭不够。”我撒谎说。
“没关系,反正我也不怎么饿。”萨姆说,“想不到腌洋葱这么饱人。”
“也许他可以留下来。”埃弗拉若有所思地说。我惊讶地等着他,他朝我使了个眼色。
“真的?”萨姆兴奋地问。
“当然,”埃弗拉说,“但你必须帮我们干活。”
“干什么都行,”萨姆说,“我不在乎,是什么活?”
“要给狼人喂食,还要给他刷洗。”埃弗拉说。
萨姆的笑容消失了。
“狼——狼——狼人?”他紧张地问。
“没事的,”埃弗拉对他说,“他一般吃饱后就安静了。他很少咬服侍他的人。万一他真的咬你,你就把脑袋躲远一点,把一只胳膊塞进他的喉咙里,丢只胳膊总比——”
“哦,”萨姆急急地说,“我想我是该回家了。我妈好像说晚上有朋友要来。”
“原来这样,真可惜。”埃弗拉笑道。
萨姆后退着,眼睛望着狼人笼子的方向。他看上去很难过,我把他叫住了。
“明天你打算做什么?”我问。
“不做什么。”他说。
“愿不愿意下午过来和我们一起玩?”
“当然!”萨姆欢呼起来,忽然又停住了,“我不用喂……?”他倒吸一口冷气。
“不用。”埃弗拉笑吟吟地说。
“那我一定来。明天见,伙计们。”
“明天见,萨姆,”我们一起说。
他挥挥手,转身走了。
“萨姆挺好的,是不是?”我对埃弗拉说。
“是个不错的家伙,”埃弗拉说,“就是说话有点卖弄,胆子小点,但其他方面没什么毛病。”
“你觉得让他参加马戏团行吗?”我问。
埃弗拉哼了一声。“那不是老鼠掉进猫窝里嘛!”
“什么意思?”我问。
“这种生活不是谁都过得了的。几个星期不回家,还要打扫厕所,给三四十个人做饭……他准得哭着喊着跑回家去。”
“我们不是挺适应的?”我说。
“我们不一样,”他说,“我们和其他人不同,我们天生就适合这种生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圈子,这就是我们的圈子,我们是……”
他突然停住了,皱起眉头。他的目光越过我的头顶望着远处的什么东西。我也转过身去,一开始什么也没瞧见,过了几秒钟才看出东边树丛中有火把的微光向这边移动。
“会是谁呢?”我问。
“我不清楚。”埃弗拉说。
我们看了几分钟,火光越来越近了。我看见树丛中有黑影晃动,不知道有多少,但起码有六七个。然后,当黑影走出树丛时,我认出了他们,疹得脖子和胳膊上不禁起了鸡皮疙瘩。
原来是我和斯蒂夫那天晚上见过的戴蓝色兜帽的小矮人,他们向观众兜售糖果和玩具,并在演出中充当助手。好几个月过去了,加上又有许多其他的事情,我已经忘记了这些戴蓝色兜帽的怪人。
他们一对对地走出树林,我数了一下,共有十二个人,但后面还跟着一位,个子比较高,拿着火把。
“他们从哪儿来?”我悄声问埃弗拉。
“我不知道。”他回答道,“他们几星期前离开了马戏团,不知道到哪里去了,他们不大跟人说话。”
“他们是什么人?”我问。
“是——”他正要回答,忽然停住了,惊恐地睁大了眼睛。
是那走在最后、个子较高的第十三个小人让埃弗拉如此恐惧的——他现在走得更近,可以清楚地看到了。
戴蓝色兜帽的人默默地从我们面前走过。当那神秘的第十三个人走过来时,我注意到他和其他人穿的不一样。他不是特别高,只是和其他人比起来显得魁梧一些。他一头白色的短发,戴着厚厚的眼镜,穿着一件时髦的黄西服,一双绿色的长筒靴。他身材较胖,走路摇摆得有点奇怪。他愉快地朝我们笑了笑,我也冲他一笑,但埃弗拉却像钉在地上一样,脸上肌肉都僵住了。
那些戴蓝色兜帽的人和拿火把的人一直走到营地后面,在那里找了一块空地,支起帐篷——他们一定是把那些东西掖在斗篷下面的。高大一些的那个人朝高先生的大篷车走去。
我看看埃弗拉,他浑身发抖,他的脸尽管永远不可能变白,但比以前任何时候的血色都少。“怎么啦?”我问。
他默默地摇了摇头,竟答不上话来。
“怎么回事?你为什么这么害怕?那个人是谁?”
“他……它……”埃弗拉清了清嗓子,深深吸了一口气,再开口说话时声音很低,微微颤抖,显出极度的恐惧。
“是小先生。”他说。然后我就再也问不出什么了。
第十三章
临近傍晚的时候,埃弗拉的恐惧逐渐消除了,但是他恢复得很慢,一直烦躁不安。当他削晚饭吃的土豆时,我只好把刀子拿过来替他削,我担心他会把手指削掉。
吃过饭,帮着洗完碗筷后,我向埃弗拉打听那位神秘的小先生。我们在帐篷里,埃弗拉在玩他的蛇。
他没有马上回答,我以为他不会回答了,可是最后他叹了口气,打破了闷葫芦。
“小先生是小人的头头。”他说。
“就是那些戴蓝色兜帽的小矮人?”我问。
“是的。他管他们叫小人。他是他们的老板。他不经常来——我有两年没见他了。但每次见到他我都会起鸡皮疙瘩,他是我见过的最恐怖的人。”
“我看他挺正常的嘛。”我说。
“我第一次见他时也是这么想的,可是等你和他说过话就知道了。我也说不清楚,但每次他看我的时候,我都觉得他想宰了我,剥皮烤了吃。”
“他吃人?”我打了个激灵。
“我不知道,”埃弗拉说,“也许吃,也许不吃。但你觉得他想吃你。不是我一个人胡思乱想,我和马戏团其他人讨论过,他们都有这种感觉,没有人喜欢他。小先生在场的时候,就连高先生也显得有些不安。”
“噢,那些小人一定挺喜欢他的吧?”我问,“他们听他指挥,是不是?”
“也许他们怕他,也许他强迫他们听他指挥,也许他们是他的奴隶。”
“你问过他们吗?”
“他们不说话,”埃弗拉说,“不知道是不是能说。还是不愿意说。反正马戏团里没人从他们的嘴里掏出过一句话。他们很有用,会做你要求的任何事情,但是一天到晚像哑巴一样。”
“你见过他们的脸吗?”我问。
“看见过一次。”埃弗拉说,“他们一般不让兜帽滑下来,但有一天,我在帮两个小人搬一台很重的机器时,机器砸了下来,压到一个小人身上。他一声没吭,不过他当时肯定很痛苦。他的兜帽滑到了一边,我看到了他的脸。
“真可怕,”埃弗拉抚摸着他的蛇,轻轻地说,“脸上全是伤疤,而且皱成一团,好像被巨人捏过似的。没有耳朵和鼻子,嘴上好像有个罩子。皮肤是死灰色,眼睛像两只绿碗,长得特别靠上。也没有头发。”
埃弗拉打了个哆嗦。听着他的描述,我也觉得身上发冷。
“他后来怎么样?”我问,“死了吗?”
“我不知道,”埃弗拉说,“他的两个兄弟来把他抬走了——我总觉得他们都是兄弟,尽管也许不是。”
“你没再见过他?”
“他们看上去都一个样儿,”埃弗拉说,“有的人矮一点或高一点,除此以外实在没有办法区分。相信我:我试过的。”
越说越奇了。我对小先生和他的小人们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一向喜欢神秘的事物。也许我能解开这个谜。也许,凭着我吸血鬼的本领,我可以有办法和某个戴兜帽的怪物谈谈。
“这些小人是从哪儿来的?”我问。
“没人知道,马戏团里一般总有四到六个小人。有时会有小人自己来这儿,有时小先生带一些新的来。很奇怪,你来的时候这儿一个小人也没有。”
“你认为这跟我和暮先生来有关系吗?”我问。
“我看不像,”埃弗拉说,“也许只是巧合,或者是命运。”他顿了一下。
“对了,小先生的名字叫常虚。”
“那有什么?”
“他让人们叫他常无。”
“那又有什么?”我仍不明白。
“你把它多读几遍。”埃弗拉对我说。
我反复念道:常无常无常无常……
“无常先生。”我小声说,埃弗拉严肃地点了点头。
我好奇极了,又问了埃弗拉好多问题,可他的回答很有限。他对小先生几乎一无所知,对小人的情况也只知道一点。他们吃肉,身上有股怪味,平常行动缓慢。他们感觉不到疼痛,或是从不表现出来。他们没有幽默感。
“你怎么知道?”我问。
“皮筋张,”埃弗拉阴郁地说,“以前是马戏团的演员。他的骨头跟橡皮似的,四肢可以抻长。”
“他不大好,老爱捉弄人,而且他笑起来让人很不舒服。他不仅使你看上去很傻,而且使你觉得自己很傻。
“我们曾经在阿拉伯王宫里专门为一位酋长演出。他所有的节目都看得津津有味,但最喜欢皮筋张。他们两个聊了起来,皮筋张告诉酋长他不能戴珠宝,因为他的身体变来变去,珠宝不是滑掉就是被撑破。
“酋长马上走去拿来了一只小金镯子,递给皮筋张,让他戴在手腕上。皮筋张戴上了。然后酋长叫他把镯子甩掉。
“皮筋张把胳膊变小变大,变短变长,使出了浑身解数,可是怎么也甩不掉那只镯子。酋长说它有魔力,只有戴它的人想摘掉它时才取得下来。这镯子是无价之宝,但是他愿意把它送给皮筋张,表示对他的欣赏。
“再说那些小人,”埃弗拉说,“皮筋张老拿他们开心,总是想出新花样来捉弄他们。他设下圈套把他们倒吊起来,还把他们的斗篷点着,往他们用的绳子上喷洗涤剂,叫他们抓不住,或是喷胶水,把他们的手粘住。他往他们的饭里放图钉,把他们的帐篷弄塌,或是把他们锁在大篷车里。”
“他为什么这么坏?”我问。
“我想是因为他们从来没有反应,”埃弗拉说,“他喜欢看人们生气,可是小人从来不哭不叫,也不骂。他们似乎对他的恶作剧毫不理睬。至少,大家都以为他们没有理睬……”
埃弗拉发出了一个古怪的声音,一半像笑,一半像呻吟。
“一天早晨我们醒来,发现皮筋张不见了,哪儿也找不着。我们找了半天,可是他一直没出现,我们就上路了。大家并不担心。马戏团的演员来去很自由。半夜有人悄悄离开也不是头一回。
“我也没再想这件事。过了一星期左右,小先生来看我们,他把小人都带走了,只留下两个。高先生叫我帮留下的两个小人干活。我替他们收拾帐篷,卷吊床——他们都睡吊床,我的吊床就是这么来的。我跟你说过吗?”
他没有,但我不想岔开话头,就没搭腔。
“后来,我把他们的锅洗了洗。那是一只黑乎乎的大锅,放在帐篷中央的炉火上。小人们做饭的时候,煤烟一定很浓,那锅上积着厚厚的污垢。
“我把锅端到外面,把里面的一些残羹剩饭倒在草地上,几片碎肉、碎骨头什么的。我把锅彻底刷洗了一遍,端回了帐篷。然后,我决定把草地上的碎肉捡起来,扔给狼人吃。‘要想不缺,就得节约。’高先生常这么说的。
“在我收拾起碎肉和骨头渣子时,我发现一个东西闪闪发亮……”
埃弗拉转身在他的吊床下面的一个包里翻找起来。他再转过来时,手里已拿着一只小金镯子。他让我看了一会儿,然后把镯子套上他的左手。他飞快地使劲晃动着胳膊,可是那镯子纹丝不动。
后来他不晃胳膊了,用右手的手指把镯子退下来,扔给了我。我一把接住,仔细端详着,但没有把它套在手上。
“这就是酋长送给皮筋张的那只镯子?”我猜测道。
“就是那只。”埃弗拉说。我把镯子还给了他。
“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做了什么特别的事情,”埃弗拉抚摸着镯子,说道。“还是他们讨厌他没完没了地捉弄他们。我只知道,从那以后,我对那些穿着蓝色斗篷、|Qī-shu-ωang|整天默不做声的小人们不敢怠慢了,尽量客客气气的。”
“你把剩下来的那些……我是说,那些碎肉?”我问,“埋掉了?”
“咳,没有,”埃弗拉说,“我按原先打算的那样,喂给狼人吃了。”他看到我惊恐地倒吸了一口冷气,又说:“别忘了,‘要想不缺,就得节约。’”我呆呆地望着他,然后放声大笑起来。埃弗拉也呵呵笑出了声。一转眼,我们就笑得用手捂住肚子在地上直打滚。
“我们不该笑,”我喘着气说,“可怜的皮筋张。我们该放声痛哭才对。”
“我笑得太厉害了,哭不出来。”埃弗拉咯咯笑着说。
“不知道他吃起来味道怎么样?”
“谁知道呢,”埃弗拉说,“但我敢打赌那一定很筋道。”
我们笑得眼泪都出来了,顺着腮帮子往下流。为这么可怕的事发笑是不应该的,但我们控制不住。
在我们大笑不止的时候,帐篷的门帘被掀开了,探进来一颗好奇的脑袋,神手汉斯走了进来。“什么事这么好笑?”他问。可是我们无法告诉他。
我想说,但每次刚一开头,就又大笑起来。
他摇摇头,对我们的愚蠢一笑置之。等我们平静一些后,他讲了他进来的目的。
“我来给你们捎个口信,高先生希望你们尽快到他的大篷车里去。”
“什么事呀,汉斯?”埃弗拉咯咯地笑着问,“他为什么要见我们?”
“不是他,”汉斯说,“小先生在他那里,是他想见你们。”
我们的笑声立刻停止了。汉斯没再说话,自己出去了。
“小……小……小先生想见我们。”埃弗拉倒吸了一口气。
“我听到了,”我说,“你觉得他想干什么?”
“我不知……知……知……知道。”埃弗拉结结巴巴地说,但我能看出他脑子里在想什么,跟我的脑海里翻腾的念头一样。我们想到了小人、皮筋张,还有一口盛满人肉碎骨的大黑锅。
第十四章
高先生、暮先生和小先生都在大篷车里。埃弗拉像树叶一样瑟瑟发抖,我倒不是特别紧张。但是,当我看到高先生和暮先生那担忧的表情、发现他们多么不安时,我心里也有些发毛。
“进来,孩子们。”小先生招呼我们说,好像他是这大篷车的主人似的,“坐吧,不要拘束。”
“如果不碍事的话,我愿意站着。”埃弗拉说,尽量不让人听出他牙齿打架的声音。
“我也站着吧。”我跟着埃弗拉说道。
“随你们的便。”小先生说,只有他一个人坐着。
“我听说了你的很多事情,小达伦·山。”小先生说。他手里摇晃着什么东西:一只心形的手表。每当他说话停顿的时候,我都能听见表针的嘀嗒声。
“大家都说你是个好少年,”小先生继续说道,“不同凡响,为救一个朋友牺牲了一切。没有多少人能这样做,现在人们都以自我为中心。看到这世上还能产生英雄,真是令人欣慰。”
“我不是英雄。”我红着脸说。
“你当然是,”他坚持道,“英雄是什么?不就是为了他人的利益而甘愿牺牲自己的一切吗?”
我骄傲地笑了。不知道埃弗拉为什么如此害怕这位慈祥的怪人。小先生没有什么可怕的,我挺喜欢他。
“拉登告诉我你不愿意喝人血。”小先生说,“我认为情有可原。那是肮脏恶心的东西,我也受不了。当然,小孩子除外,他们的血是琼浆玉液。”
我皱起眉头。“你不能喝小孩的血,”我说,“他们太小了,你会把他们弄死的。”
可是从他嘴角露出的诡异的笑容(我怎么竟会把它当成慈祥的微笑呢),我看得出他不是这么想的。但我肯定他错了,如果见到过这样一个人物,我是不可能忘记的。
“言归正传吧。”小先生说。他的手抓紧了那只心形的手表,有一刻那双手似乎发出红光,与嘀嗒走时的表面融为一体。我眨眨眼,又用手揉了揉,定睛再看时,幻觉却消失了——这一定是幻觉。
“你们俩看见我和我的小人来到这里,”小先生说,“他们是我新的信徒,还不大熟悉规矩。一般我会留下来教教他们,但现在我要到别处去。不过他们很聪明,我相信他们可以自己学。
“但在他们学习的时候,我希望你们两个懂事的好孩子能够给他们一些帮助。不用做很多事情,我主要希望你们为他们寻找食物。他们胃口很大。
“怎么样,孩子们?我已经征得了你们监护人的许可。”他朝高先生和暮先生点了点头,他们似乎不大喜欢这种安排,但是无可奈何。“你们愿不愿意帮助可怜的小先生和他的小人?”
我瞟了瞟埃弗拉。看得出来他不想答应,但终于还是点了点头。我也一样。
“好极了!”小先生低沉地说,“我想小埃弗拉·封知道我的小乖乖们喜欢什么。如果你们有什么问题,就向隆冬汇报,他会帮你们安排。”
小先生挥了挥手,示意我们该走了。埃弗拉朝后面蹭,但我站着没动。
“对不起,”我鼓起全部勇气说,“您为什么叫他们小人?”
小先生缓缓转过头来。即使他对我的问题感到吃惊,他也没有流露出来。可我看见高先生和暮先生的嘴巴都张大了。
“因为他们长得小。”他愉快地解释道。
“我知道,”我说,“可是他们没有其他的名字吗?一个合适的名字?如果有人提到‘小人’,我会以为他在讲小精灵或是小矮妖。”
小先生微微一笑。“他们是小精灵和小矮妖,世界各地都有神奇小矮人的传说。传说总有个来源。这些传说的来源就是我忠实的小个子朋友。”
“您是说这些穿蓝斗篷的侏儒就是小精灵?”我不相信地问。
“不,”他说,“小精灵是不存在的。那些侏儒——按你粗鲁的叫法,很久以前被无知的人看见了,人们给他们取了种种名字:小精灵、仙子或小妖怪,并且编出各种故事来讲他们是什么,有什么本领。”
“他们能有什么本领?”我好奇地问。
小先生的笑容消失了。“我听说你很喜欢问问题,”他咆哮道,“可是没人告诉过我你这么爱管闲事。记住,达伦·山:好奇使猫送了命。”
“我不是猫。”我厚着脸皮说。
小先生倾身向前,脸变得阴沉沉的。“如果你再问下去,”他咬牙切齿地说,“你就会发现你自己也变成了问题。生活中没有任何东西是永远的,包括人形。”
他的手表又发出了红光,像真的心脏一样红。我断定自己该走了。
“上床好好睡一觉,”暮先生在我离开之前说,“今晚没有功课。”
“早点起来,孩子们。”小先生补充说,一面跟我们挥手告别,“我的小人们在早上总是很饿。对他们的饥饿不予理会是不明智的。你永远不知道如果长时间不吃东西,他们的脑子和牙齿会转向什么对象。”
我们急忙退出去,撒腿跑回自己的帐篷,一下子扑倒在地上,听着我们的心脏怦怦乱跳。
“你疯了吗?”埃弗拉在他能够开口说话之后问道。“跟小先生那样讲话,还问他问题,你肯定是疯了!”
“是啊,”我回想着刚才的遭遇,惊奇自己哪里来的勇气,“我肯定是疯了。”
埃弗拉反感地摇了摇头。时间还早,但我们还是爬到了床上。两眼盯着帐篷顶,躺了好久。最后我迷迷糊糊睡着了,梦见了小先生和他的心形手表。不过,在梦里那不是手表,而是一颗真的人心。我的心。他用力一捏……
啊……痛!
第十五章
我们起了个大早,去给小人找东西吃。我们精神疲倦而烦躁,过了很久才活跃起来。
我问埃弗拉小人喜欢吃什么。
“肉,”他说,“随便什么动物,他们不在乎。”
“我们要抓多少动物呢?”我问。
“嗯。他们有十二个人,但是他们吃得不多。我想两个人吃一只兔子或刺猬就行了。大一点的动物——狐狸或狗,可以够三四个人吃的。”
“刺猬能吃吗?”我说。
“小人们能吃,”埃弗拉说,“他们不挑剔。耗子也行,但那样就得抓好多。不上算。”
我们每人拿了个麻袋,分头去找。埃弗拉说肉不一定是新鲜的。如果我发现一只死獾或死松鼠,就把它塞进袋里,节省一点时间。
我走出去没几分钟就看见一只狐狸正叼着一只鸡回洞,我一直跟着它,瞅准时机从树丛后扑了上去,把它按倒在地。
死鸡从它嘴里飞了出去,它掉转身来,怒吼着,想要咬我。没等它扑上来,我手疾眼快地抓住了它的脖子,使劲儿往左一拧。咔嚓一声,狐狸气绝身亡。
我把死鸡丢进麻袋——额外的收获,但是没有马上把狐狸放进去。我需要血,所以我找到一条血管,割开一个小口子,吸了起来。
我身体的一部分厌恶这些——似乎太没有人性了,但我提醒自己我已经不再是人了。我是个半吸血鬼。我的同类都是这么做的。开始几次我觉得杀死狐狸、兔子、猪和羊都是罪过。但现在已经习惯了。我必须这样做。
我会习惯吸人血吗?问题就在这里。我希望能避免吸人血,但从我精力衰退的情况看,我知道最终我不得不吸……或是死去!
我把狐狸的尸体扔进袋,继续捕猎。我发现一窝兔子在附近一个水塘边洗耳朵。我尽量悄悄靠近,然后突然发起袭击。它们惊慌逃散,但我已用尖利的指甲掐住了三只小兔。
我把它们也装入袋中,心想可以回去了。狐狸、死鸡和兔子足够六七个蓝兜帽吃一顿了。
我在营地上碰到了埃弗拉。他找到了一条死狗和一只死獾,感到很满意。“这是我最轻松的一次打猎,”他说,“而且我发现一块地里有好多牛。我们晚上去偷它一头。至少可以够小人们吃一两天。”
“那养牛的农民不会发现吗?”我问。
“有几十头呢,”埃弗拉说,“等他过来数牛的时候,我们早跑没影了。”
“可是牛要花钱的。”我说,“我不介意杀野兽,可是偷农民的牲口就不一样了。”
“我们给他留一些钱好了。”埃弗拉叹了口气说。
“哪儿来钱?”我问。
埃弗拉笑了。“怪物马戏团永远不缺的就是钱。”他想叫我放心。
后来,我们干完杂活后,又和萨姆聚在了一起,他在树丛中等我们老半天了。
“你为什么不到营地来?”我问。
“我不想太冒昧了。”他说,“另外,我想也许有人把狼人放出来了。我昨天见到他的时候,他好像不太喜欢我。”
“他对谁都那样。”埃弗拉告诉他说。
“也许吧,”萨姆说,“可是我想最好还是不要冒险。”
萨姆有一肚子的问题。显然他从昨天回家后一直在想着我们的事。
“你从来不穿鞋吗?”他问埃弗拉。
“是啊,”埃弗拉说,“我的脚底特别硬。”
“要是踩到荆棘或钉子会怎么样?”萨姆问道。
埃弗拉笑笑,坐下来把脚伸给萨姆。“用尖树枝刮刮它看。”他说。
萨姆折了根树枝,去戳埃弗拉的脚底,就像企图在硬牛皮上戳洞一样。
我感兴趣地看着。
“尖锐的玻璃碴儿可能会刺伤我,”埃弗拉说,“但这种事很少发生,而且我的皮肤一年比一年硬。”
“要是我也有那样的皮肤就好了。”萨姆羡慕地说。然后他转向我问道:“你怎么老穿同一身衣服?”
我低头看看我被活埋时穿的这身衣服。我本打算要几件新衣服的,可是忘记了。
“我喜欢这身。”我说。
“我以前从没见过哪个小孩穿这种衣服。”萨姆说,“除了在婚礼或葬礼上。有人逼你这么穿吗?”
“没有。”我说。
“你有没有问你爸妈,你能不能参加马戏团?”埃弗拉问,想引开萨姆的注意力。
“没呢,”萨姆叹了口气,“当然,我跟他们谈到了马戏团。我想最好还是一步步来,等我离家之前再告诉他们,或者走后再告诉。”
“你还是想参加?”我问。
“那还用说!”萨姆说,“我知道你们想甩了我,可是我会有办法参加的。你们瞧着吧。我会经常过来,会看很多书,了解关于怪物马戏团的一切事情,然后我就去找你们的老板陈述理由,他没法拒绝我。”
埃弗拉和我相视一笑。我们知道萨姆的梦想永远都不会实现,但是我们不忍心告诉他。
后来我们走去看两公里开外的一个废弃的火车站,萨姆跟我们讲过。
“好地方,”他说,“人们过去在那儿捣鼓火车,检修、上漆之类的。以前是个繁忙的车站,后来在城市附近建了一个新站,这老站就衰败了。那儿可好玩了,有生锈的铁轨、空工棚、一个警卫所,还有两节老式火车的车厢。”
“那儿安全吗?”埃弗拉问。
“我妈说不安全,”萨姆对我们说,“这是她让我不要去的地方之一。她说我会从车厢顶上陷进去,或是被铁轨绊倒什么的。可是我去过好多次了,什么事也没有。”
这又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我们慢慢地顺着树阴往前走。我忽然闻到了一种奇怪的味道,停下来嗅了嗅。埃弗拉也闻到了。
“什么味道?”我问。
“不知道,”他在我旁边嗅着说,“是从哪边来的?”
“搞不清楚。”我说。这是一种浓烈的、酸臭的味道。
萨姆什么也没闻到,一个人走到前面去了。他发现我们没跟上,便停了下来,回头看我们是怎么回事。
“怎么啦?”他问,“你们为什么——”
“抓住啦!”我身后一个声音叫道,我还没反应过来,就觉得一只大手抓住了我的肩膀,把我扳转过来。我看到一张胡子拉碴的大脸,随即便向后倒去,被那只有力的大手推倒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