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个月前……
我叫达伦·山。我是半吸血鬼。
我在偷一个吸血鬼的蜘蛛以前,是个正常人;而在那之后,我的生活彻底改变了。暮先生——那个吸血鬼——强迫我做他的助手。我还加入了一个全是怪异表演者的马戏团,叫做怪物马戏团。
适应环境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喝人血更难,很长时间里,我都不愿意。最终,为了保留一个濒死朋友的记忆,我喝了血(如果吸血鬼喝干一个人的血,就能保存他的记忆)。我一点也不喜欢——之后的几个星期太可怕了,噩梦始终纠缠着我——但喝了第一滴血后,就不可能回头了。我接受了作为吸血鬼助手的角色,学习如何善处逆境。
在接下来的一年里,暮先生教我如何去猎食,饮血,而又不被人抓住;如何获取仅供维持生命的血液;如何在人群中隐藏吸血鬼的身份。渐渐地,我抛开了我作为人才有的恐惧,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夜行生灵。
两三个女孩站在那里,神情严肃地看着魔术四肢科马克。他伸胳膊踢腿,转动脖子,活动肌肉。然后,他冲女孩子们眨眨眼,把右手中间的三根手指放到牙齿中间,一口咬了下来。
女孩们尖叫着逃开了。科马克咯咯地笑着,扭动着新长出来的手指。
我哈哈大笑。你一旦在怪物马戏团工作,你就会习惯这些把戏。巡回演出的演员都是奇人,是自然界的怪胎,拥有奇特、有时甚至是骇人的力量。
除了魔术四肢科马克,其他的演员还有:双肚拉莫斯,他能吃下一头成年人象或者一辆坦克;钢牙格莎,她能咬穿钢板;狼人,一半是人,一半是狼,就是他咬死了我的朋友萨姆·格雷斯特;祖丝佳,一个美丽神秘的女人,能随心所欲地长出胡子;还有高先生,他能像闪电样快速移动,而且好像能读懂人的心思。高先生是怪物马戏团的老板。
我们正在一个小镇上演出,营地设在一座旧磨坊的后面,营地里每晚都有演出。这是一个破烂的垃圾堆置场,但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场所。我们可以在世界上最气派的剧场中演出,住最豪华的酒店——马戏团赚了很多钱——但我们保持低姿态,待在警察和其他官员们很少去的地方会安全些。
我跟暮先生离开家,已经快有一年半了,但我的外表没多少变化,因为我是半吸血鬼,我衰老的速度只是人类的五分之一,这就意味着,虽然十八个月过去了,但我的身体只比以前老了三四个月。
虽然我外表变化不大,但在内里我已经完完全全是个新人。我比任何同龄的男孩都要强壮,能够跑得更快,跳得更远;我的指甲坚硬得出奇,能抠破砖墙;我的听觉、视觉和嗅觉能力都大大加强了。
但由于我不是全吸血鬼,很多事我还不能做。比如,暮先生能超速奔跑,他把那叫做掠行;他能呼出一种气体,使人昏迷;他还能与其他的吸血鬼以及高先生那样的人交换思想。
在我变成全吸血鬼之前,这些事我都不能做,但我并没有难过得睡不着觉。半吸血鬼自有他的好处:我用不着喝那么多人血,而且更好的是,我能在白天活动。
白天,我跟蛇娃埃弗拉翻检垃圾,为小人找食物——小人是一些古怪的小东西,穿着带兜帽的蓝色斗篷,从不说话。也许除了高先生,没人知道他们的身份,也不知他们是干什么的,更不知道他们是从哪儿来的,为什么要随团演出。他们的主人小先生是个令人讨厌的家伙(他喜欢吃小孩子!),但我们在团里不常见到他。
“找到了一条死狗,”埃弗拉叫着把它举过头顶,“闻着有点臭。你觉得他们会介意吗?”
我闻了闻——埃弗拉离得很远,但我还是闻到了死狗的臭气,好像近在咫尺——然后点点头。“很好。”我说。不管我们带回去什么东西,小人都吃。
我的包里装着一只狐狸、几只老鼠。我不喜欢弄死老鼠——老鼠对吸血鬼们很友好,只要我们发出召唤,它们就会像温顺的宠物一样跑来——但工作就是工作。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得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儿。
马戏团里有很多小人,大约二十个左右,其中一个跟我和埃弗拉一起寻找野物。他是在我和暮先生加入马戏团后不久来的。我能在小人中认出他,因为他左脚有点儿瘸,我和埃弗拉便习惯叫他左儿。
“嘿,左儿!”我喊道,“怎么样啊?”那穿着带蓝兜帽斗篷的小人没有回话——他从来不答别人的话——只是拍拍肚子,表示我们还需要更多的食物。
“左儿说还得继续。”我告诉埃弗拉。“我觉得也是。”他叹口气。
我蹑手蹑脚,去找另一只老鼠。突然,我在垃圾里看见了一枚小小的银色十字架。我把它捡起来,掸掉脏土。看着十字架,我笑了。想想看,我一度还以为吸血鬼们害怕十字架呢!老电影和书本里说的大部分玩意儿都是瞎编的。十字架、圣水和大蒜都伤害不了我们。我们能涉过流水。我们不请自到,随意进入人类的房子。我们有影子,也能照镜子(虽然全吸血鬼不能照相,这大概是因为我们的原子总是跳来跳去)。我们既不能变形,也不能飞行。
尖桩穿心能杀死吸血鬼,但子弹射对了地方,一场大火,或者重东西掉下来也能让我们毙命。我们比人类难以杀死,但我们不是不死的,远不是这么回事儿。
我把十字架放在地上,后退几步,集中注意力,想让它飞到我手里来。我全神贯注地盯着它整整有一分钟,然后右手打了个响指。什么也没发生。
我又试了一次,还是没有成功。我已经试了好几个月了,一次也没成功过。暮先生做起来显得很容易——手指一响,一件东西就到了手,即使那东西是在几米开外的地方——但我就是没法照着做。
我现在跟暮先生处得不错。他不是一个邪恶的老家伙。我们不是朋友,但他作为老师,我已经接受了他,而且我也不像他刚把我变成半吸血鬼那会儿那么恨他了。
我把十字架放进了衣服口袋,继续搜寻。不久,我在一只旧微波炉的残骸里发现了一只饿得半死的猫。它也在抓老鼠。
那猫冲我嘶叫起来,竖着背毛。我假装背过身去,然后迅速旋身,抓住它的脖子一拧。它发出一声含混微弱的叫声,就软绵绵地不动了。我把它塞进包里,去看埃弗拉干得怎么样。
我不喜欢杀死动物,但猎杀是我本性的一部分。无论如何,我不同情猫,猫血对吸血鬼是有毒的。喝猫血不会令我死亡,但会让我生病。还有,猫也是猎杀者。在我看来,猫少了,老鼠就多了。
那晚回到营地后,我再次尝试用意念移动十字架。我已经完成了当天的工作,而演出几小时后才会开始,所以我有很多闲暇时间可以打发。
那是十一月末的一个寒冷的夜晚,还没有下雪,但天气阴沉沉的。我穿着鲜艳的海盗服:浅绿色的衬衫,深紫色的裤子,金色和蓝色相间的夹克,腰上扎着块红色绸布,戴着插有羽毛的棕色帽子,穿着鞋尖翘起的软底鞋。
我游游荡荡地离开了大篷车和帐篷,在老磨坊边发现了一个隐蔽的地方。我把十字架插在面前的一块木头上,深吸了一口气,集中心思只想着十字架,希望它能飞到我摊开的手掌里。
毫无作用。
我又凑近了一些,我的手离十字架只有几厘米远了。
“我要求你移动。”我打了个响指,说道,“我命令你移动。”啪。“动。”啪。“动!”
最后一个词我是吼出来的,我没想用那么大的嗓门。我还生气地跺着脚。
“你在干什么?”身后一个熟悉的声音问道。
我扭头一看,暮先生正从阴影里走出来。
“没什么。”我边说边想把十字架藏起来。
“那是什么?”他的眼睛明察秋毫。
“只是一个我在打猎时发现的十字架。”我说,把它拿了出来。
“你拿它干什么?”暮先生怀疑地问道。
“我想让它移动。”现在是问问这个吸血鬼有关他的魔法的时候了,“你是怎么做的?”
笑容展现在他脸上,左颊上那条长长的伤疤都皱了起来。“原来这就是让你烦心的事。”他咯咯地笑着,伸出手来,打了个响指,这让我眨了一下眼睛。然后我所知道的就是,那十字架已经到了他的手里。
“你是怎么做的?”我问道,“只有全吸血鬼才能做到吗?”
“我再演示一次,这次看仔细了。”
他把十字架放回到木头上,然后退回来,打了个响指。那十字架又消失了,跑到了他手里。“看清了吗?”
“看什么?”我糊涂了。
“最后一次,别眨眼。”
我盯着那小小的银东西。手指啪的一声响过之后——我的眼睛睁得大大的——我觉得自己似乎看到了一条极淡极淡的影子从我和十字架之间掠过。
我转过头,他把十字架在两手间抛来抛去,笑着问:“看破了吗?”
我皱皱眉。“我想我看见……看上去好像……”我脸上露出喜色,“你没让十字架动!”我激动地喊道,“是你自己动了!”
他笑了,以惯常的讽刺方式表扬了我一句:“并不像看上去那么笨嘛。”
“再来一次。”我要求说。这次我没看十字架,而是盯着吸血鬼。我没办法完全看清他的动作——他太快了——但我模糊地看到他往前冲,抄起十字架,又跃了回来。
“这么说你也不能用意念让东西移动?”我问道。
“当然不能。”他笑着说。
“那你为什么要打响指?”
“为了分散你的注意力。”他解释说。
“那么这只是个把戏,”我说,“跟是不是吸血鬼没关系。”
他耸耸肩。“如果我是个常人,就不可能动得这么快。不过是的,这只是个把戏。我在成为吸血鬼之前,学过一点魔术。我喜欢玩玩,别荒废了。”
“我能学吗?”我问。
“也许。你的行动不可能跟我一样快,但如果东西近在手边,你应该可以应付。你得多加练习——如果需要,我可以教你。”
“我一直想成为一个魔术师,”我说,“但……等等……”我记得有几次,暮先生打个响指就把锁打开了。“那锁是怎么回事儿?”我问。
“那不同。你知道什么是静电吧?”我的脸上一片茫然。“你有没有在梳完头发后,把梳子靠近一张很薄的纸?”
“有!纸被吸过去了。”
“那就是静电。”他解释道,“吸血鬼掠行的时候,会形成一个非常强的静电场。我学会了如何控制这个场,因此我能打开锁。”
我想了想。“那么响指呢?”
“积习难改。”他笑了。
“但老吸血鬼易除!”一个低沉的声音在我们身后响起。在我还没搞清楚发生了什么事之前,一个人已经逼近了我们,两把非常锋利的刀子压到了我们柔软的喉咙上。
第二章
那可怕的声音和锐利的刀锋使我浑身都僵住了,但暮先生却一点也不在意。他轻轻地把刀从喉咙上推开,又把那十字架掷还给我。
“盖伏纳,盖伏纳,盖伏纳,”暮先生叹息道,“总是这样,你还在半英里外,我就听到你了。”
“不可能!”那声音恼怒地说,刀子从我脖子上拿开了,“你不可能听见的。”
“为什么不可能?”暮先生说,“世界上没有一个人的呼吸比你的重。就算我蒙着眼,也能在上千个人里把你挑出来。”
“总有一晚,拉登,”那陌生人嘟囔着,“总有一晚,我会抓住你,到时候再看看你有多聪明。”
“如果有那么一晚,我会背负着耻辱退隐。”暮先生咯咯地笑着说。
暮先生挑起眉毛,很有兴味地看了我一眼。我余悸未了,身体僵硬,虽然我知道我们的生命并没有危险。
“真丢人,盖伏纳·波尔,”暮先生说,“你把这孩子吓着了。”
“看起来,这就是我擅长的把戏,”陌生人咕哝着,“吓吓孩子和小老太太。”
我慢慢转过身,终于和那个叫做盖伏纳·波尔的人面对面了。他不高,但很宽,体格像个摔跤手,穿着条普通的牛仔裤和一件口袋似的白色套头毛衣。他的脸上满是疤痕和黑斑块,眼睛周围非常黑,棕色的头发剪得短短的。他咧嘴一笑,黄色的牙齿闪闪发亮。
我瞥了一眼他的指尖,看见了十道伤疤,这才意识到他是个吸血鬼,大多数吸血鬼都是这样产生的:割开指尖的嫩肉,把吸血鬼的血输进去。
“达伦,这是盖伏纳·波尔,”暮先生介绍说,“一个可信任但有点笨拙的老朋友,盖伏纳,这是达伦·山。”
“很高兴认识你。”那吸血鬼握了握我的手,“你没听见我过来,是吧?”
“没有。”我老实地回答。
“瞧!”他兴高采烈,骄傲地说,“瞧见没有?”
“恭喜,”暮先生干巴巴地说,“如果让你偷偷溜进一个幼儿园,应该没有问题。”
盖伏纳做了个鬼脸。“看来时间没把你变得甜蜜点,”他评价道,“说话还是那么不饶人。多长时间了?十四年?十五年?”
“到二月份就十七年了。”暮先生迅速回答。
“十七年!”盖伏纳吹了声口哨,“比我想的长多了。十七年,还是那么个坏脾气。”他戳戳我的肋骨。“他早上起来的时候,是不是还是像个坏脾气的老太太那样,抱怨个没完?”他问道。
“是的。”我傻乎乎地笑了起来。
“不到三更半夜,他说不出一句好话。有一次,整整四个月,我不得不和他共用一口棺材。”回忆让他颤抖了一下。“我生命中最漫长的四个月。”
“你们共用一口棺材?”我难以置信地问道。
“没办法,”他说,“有人在抓我们,我们只好待在一块。当然我不会再这么干了,我宁愿在太阳下烧死。”
“难道就你有理由抱怨,”暮先生嘟囔着,“你的鼾声几乎把我逼得去直面太阳了。”他的嘴唇牵动着,我肯定他一定在费力地忍住笑。
“为什么有人要抓你们?”我好奇地问道。
“别说了。”盖伏纳还没回答,暮先生就抢着说,同时瞪着他的老伙伴。
盖伏纳做了个鬼脸。“都快六十年了,拉登,我没觉得这是绝密消息。”
“这孩子对过去没兴趣。”暮先生强硬地说(我非常肯定我有兴趣!)“你在我的地盘上,盖伏纳·波尔。我要求你尊重我的意愿。”
“老顽固。”盖伏纳嘟囔着,但还是点点头,屈服了。“那么,达伦,”他问道,“你在怪物马戏团做什么?”
“一些杂活,给小人们找食物,帮演员们做准备——”
“小人还跟团旅行吗?”盖伏纳插嘴问道。
“比以前更多了,”暮先生回答说,“现在有二十个。”
两个吸血鬼心领神会地交换了一个眼神,没再说下去。我肯定盖伏纳很烦恼。他皱着眉,脸上的疤都结到了一块儿,看上去很凶恶。
“将军们怎么样?”暮先生问道。
“老样子。”盖伏纳说。
“盖伏纳是一名吸血鬼将军。”暮先生告诉我。这引起了我的兴趣,我听说过吸血鬼将军,但没人确切地告诉我他们是些什么人,是干什么的。
“对不起,”我说,“什么是吸血鬼将军?他们是干什么的?”
“我们盯着这样的混蛋,”盖伏纳捅了捅暮先生,一边哈哈大笑,“确保他们不干坏事。”
“将军们监督吸血鬼一族的行为,”暮先生补充说,“以保证没谁滥杀无辜,或者用我们的能力做邪恶的事。”
“他们怎么做呢?”我问道。
“他们如果发现一个吸血鬼变坏了,”暮先生说,“就杀了他。”
“哦。”我瞪着盖伏纳·波尔。他看上去不像个杀手,但那些疤痕……
“多数时候,这活儿很烦人,”盖伏纳说,“我更像乡村警察,而不是一个战士。而且,我从不喜欢‘吸血鬼将军’这个名号。太夸张了。”
“将军们消灭的不仅是邪恶的吸血鬼,”暮先生说,“他们还负责管束愚蠢或虚弱的吸血鬼。”他叹了一口气。“我一直在等待你的光临。我们能不能到我帐篷里去谈谈?”
“你在等我?”盖伏纳看上去很吃惊。
“纸里包不住火,”暮先生说,“但我没有试图藏起这孩子,或者隐瞒真相,请注意这一点。在审判我的时候,我会用这一点为自己辩护。”
“审判?真相?孩子?”盖伏纳完全糊涂了。他低头看了一下我的手,看到了我指尖上吸血鬼的印记,他的下巴都掉了下来。“这孩子是个吸血鬼?”他尖叫道。
“是的,”暮先生皱了皱眉头,“当然你是知道的。”
“我一点也不知道有这种事!”盖伏纳抗议说。他盯着我的眼睛,聚精会神地看着。“他身体里的血很弱,”他若有所思地说,“他是个半吸血鬼。”
“当然,”暮先生说,“让我们的助手变成全吸血鬼,不符合我们的传统。”
“让孩子做我们的助手,也不符合传统!”盖伏纳断然说,听上去比刚才有权威多了。“你在想什么?”他问暮先生,“为什么不告诉别人?”
“一年半以前,我给达伦换了血。”暮先生说,“我为什么这么做,说来就话长了。至于我为什么没告诉别人,这个问题回答起来容易一些:你是我遇到的第一个同类。如果没有先遇到将军,下一次议会我会把他带去。现在没必要了。”
“该死的,有必要!”盖伏纳咆哮起来。
“为什么?”暮先生问道,“你能审判我的行为,并给予裁决。”
“我?审判你?”盖伏纳大笑起来,“不,多谢了。还是把你留给议会吧。我最不想干的就是卷到这种事里头。”
“对不起,”我又插嘴道,“你们在说什么?为什么你们谈到审判?议会是什么玩意儿?它是做什么的?”
“我以后再告诉你。”暮先生说,便把我的问题抛在了一边。他好奇地审视着盖伏纳。“如果你不是为这孩子,那你为什么来这儿?我想上一次我说得很清楚,我再也不想和将军们打交道了。”
“你说得非常清楚,”盖伏纳表示赞同,“也许我这次来,只是想谈谈旧日的时光。”
暮先生讥讽地笑了。“在你抛下我,让我自生自灭十七年后?我可不这么认为,盖伏纳。”
将军谨慎地咳嗽了两声。“可能会有点麻烦。跟将军们无关,”他赶忙补充说,“是私人问题。我来这儿是因为我觉得有些事情你应该知道。”他闭嘴不言了。
“接着说。”暮先生催促他。
盖伏纳看看我,清了清嗓子。“我不反对在达伦面前说,但刚才我们谈论过去的时候,你似乎很着急,不想让他了解某些事情。也许我必须告诉你的也不适合他听。”
“达伦,”暮先生马上说,“盖伏纳和我要在我房内继续我们的谈话,就我们俩。请去找一下高先生,告诉他今晚我不能演出了。”
我很不高兴——我想听听盖伏纳要说什么。他是除了暮先生之外我遇到的第一个吸血鬼——但从暮先生严厉的表情来看,他已经下定了决心。我转身走开。
“还有,达伦,”暮先生又把我叫了回去,“我知道你天性好奇,但我警告你:别试图偷听。如果你偷听,我会很生气的。”
“你把我看成什么人了?”我说,“好像我是……”
“达伦!”他喝断我,“不许偷听!”
我点了点头,郁郁不乐。“好吧。”
“高兴点,”我沮丧地走开时,盖伏纳·波尔说,“只要拉登一转身,我就告诉你。”
暮先生猛地转过身来,眼里燃烧着怒火。将军迅速地举起手,笑着说:“只是个玩笑!”
第三章
我决定自己跟八脚夫人——暮先生的蜘蛛——一起表演。我能很好地控制它,而且,能取代暮先生的位置是非常有趣的。我跟他上台表演已经有好多次了,但每次都是他的跟班。
我在神手汉斯之后上场——汉斯能在八秒钟内用手跑完一百米——玩得很开心。观众的喝彩声都快把我掀翻了。之后,我把成堆的糖蜘蛛卖给了那些大呼小叫的观众。
表演结束后,我和埃弗拉四处闲逛。我把盖伏纳·波尔的事儿告诉了他,并且问他是否知道有关吸血鬼将军的事。
“不多,”他说,“我知道有吸血鬼将军,但到现在我一个也没遇到过。”
“那么你知道议会吗?”我问道。
“我想那是个大会,每十年或十五年举行一次。”他说,“一个非常大的集会,吸血鬼们聚到一起,讨论事情。”
他所能告诉我的就是这些。
黎明前几个小时,埃弗拉正在照顾他的蛇,盖伏纳·波尔从暮先生的大篷车里——吸血鬼们喜欢睡在大楼的地下室里,但旧磨坊里没有合适的地方——走了出来,让我跟他一起走一会儿。
将军走得很慢,摸着脸上的疤痕,很像暮先生思考时的惯常动作。
“你喜欢做半吸血鬼吗,达伦?”他问道。
“不是很喜欢,”我老老实实地说,“我已经习惯了,但我做常人时,更加快乐。”
他点点头。“你知道,你衰老的速度只是人类的五分之一?你得度过很长的少年时期?这使你烦恼,是吗?”
“是的,”我说,“我曾经非常期望长大,可现在要花那么长时间,我很烦恼,但我对此也无能为力。我毫无办法,不是吗?”
“是的,”他叹息道,“这就是换血的问题所在:没有办法把吸血鬼的血再抽出来。所以,我们不给小孩子换血:我们只要那些人,他们知道所要面对的一切,自愿放弃他们的人性。拉登不该给你换血。这是个错误。”
“这就是他为什么说要接受审判,是吗?”我问道。
盖伏纳点点头。“他得为他犯的错误负责。”他说,“他得向将军和王子们证明,他的所作所为对他们没有伤害。如果他不能……”盖伏纳的脸色很严肃。
“他会被杀死吗?”我小声问道。
盖伏纳笑了。“我想大概不会。拉登非常受人尊敬。他会受到责罚,但我想没人会要他的脑袋。”
“你为什么不审判他?”我问道。
“所有的将军都有权审判没有官品的吸血鬼,”他说,“但拉登是我的一个老朋友。法官最好没有偏见。就算他真的犯了罪,让我审判他也很困难。而且,拉登不是普通的吸血鬼,他曾经也是一名将军。”
“真的吗?”我瞪着盖伏纳·波尔,被这个消息惊呆了。
“而且是非常重要的一位。”盖伏纳说,“他辞职时,就要当选吸血鬼王子了。”
“王子?”我怀疑地问道,很难想像暮先生戴着王冠、披着皇袍的样子。
“这是我们对领导者的称呼。”盖伏纳说,“他们人数很少,只有最高贵、最受人尊敬的吸血鬼才能当选。”
“而暮先生差点就成了一位王子?”我问道。盖伏纳点点头。“那发生了什么事?”我又问,“为什么后来他跟马戏团一起旅行?”
“他辞职了。”盖伏纳说,“一连两三年,他都逃避任命——我们把挑选王子的过程叫做任命——一天晚上,他说他厌倦了这种事,再也不想跟将军沾边。”
“为什么?”我问道。
盖伏纳耸了耸肩。“没人知道为什么,拉登从不多说。也许他只是厌倦了打打杀杀。”
我想问问将军们得和什么作战,但此刻我们已走过了镇上的最后一座房子,盖伏纳·波尔微笑着伸开双臂。
“起飞。”他高兴地咕哝着。
“你要走了吗?”我问道。
“得走了。”他说,“将军的时间表排得很满,我只是顺路来看看。我很想留下来,跟拉登聊聊以前的时光,但我不能。另外,我想拉登自己很快也要走了。”
我的耳朵竖了起来。“他要到哪儿去?”
盖伏纳摇摇脑袋,咧嘴笑了。“对不起,如果我说了,他非把我活剥了不可。我已经说多了。你不会跟他说我告诉你他曾是将军,是吧?”
“如果你不想让我说,我就不说。”我说。
“谢谢。”盖伏纳俯下身,跟我面对面,“拉登有时候让人很难受;他总是守口如瓶,想从他那儿打听消息,就像要撬开一条鲨鱼的牙齿。但他是个好吸血鬼,最好的之一,你不可能再期望有更好的老师了。相信他,达伦,你不会走弯路的。”
“我尽力吧。”我笑了。
“对于吸血鬼来说,这个世界可能是个危险的世界,”盖伏纳柔声说,“比你知道的要危险得多。跟拉登待在一起,你就比我们中的很多人有了更好的存活条件。你已经掌握了不少小把戏,但如果不多学些,你不会活到他那样的年纪。”
“他到底多大了?”我问道。
“我不是很肯定,”盖伏纳说,“大约一百八十岁或两百岁吧。”
“你多大了?”
“我是个小青年。”他说,“一百刚出头而已。”
“一百岁!”我轻声尖叫起来。
“这对一个吸血鬼来说算不了什么。”盖伏纳说,“我第一次换血的时候,还不到十九岁,二十二岁成为全吸血鬼。如果吸血鬼上帝允许,我能整整活到五百岁。”
“五百……!”我没法想像那有多老。
“想想,吹熄五百岁蛋糕上的蜡烛!”盖伏纳咯咯地笑起来,然后他直起身,“我必须走了。天亮前,我还得赶五十公里的路呢。我得加速快跑了。”他做了个鬼脸,“我讨厌掠行,掠行后我总是不舒服。”
“我能再见到你吗?”我问道。
“也许,”他回答,“世界是很小的。我肯定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我们的道路会再次交叉的。”他握了握我的手。“再见,达伦·山。”
“下回见,盖伏纳·波尔。”我说。
“下回见。”他改口道,然后他出发了。他深吸了几口气,开始慢跑。过了一会儿,他便开始冲刺。我站在原地看着,直到他达到了掠行的速度,眨眼之间消失了。我转过身,向营地走去。
我在暮先生的大篷车里找到了他。他坐在窗边(窗户全用黑胶条蒙住了,以挡住白天的阳光),茫然出神。
“盖伏纳走了。”我说。
“知道了。”他叹了口气。
“他没待多长时间。”我说。
“他是名将军,”暮先生说,“时间不是他自己的。”
“我喜欢他。”
“他是个好吸血鬼,一个忠实的朋友。”暮先生表示赞同。
我清清嗓子。“他说你可能也要离开。”
暮先生怀疑地看着我。“他还跟你说了什么?”
“什么也没说,”我赶忙撒了个谎,“我问他为什么不多留一会儿,他说没必要,因为你可能很快也要走了。”
暮先生点点头。“盖伏纳带来了不好的消息,”他小心地说,“我得暂时离开马戏团。”
“要到哪儿去?”我问道。
“到城里去。”他含糊其辞地回答。
“那我怎么办?”我又问道。
暮先生若有所思地挠挠那条伤疤。“这正是我一直在考虑的事。”他说,“我不想带你去,但又可能必须带着你,我可能需要你。”
“可我喜欢这儿,”我抱怨道,“我不想离开。”
“我也一样,”暮先生打断我,“但我必须走,而你得跟着我。记住:我们是吸血鬼,不是马戏团演员。马戏团只是藏身的地方,不是我们的家。”
“我们要离开多长时间?”我闷闷不乐地问。
“几天,几个星期,几个月,我也说不准。”
“如果我不走呢?”
他威胁地审视着我。“一名不遵从命令的助手就没有价值。”他淡淡地说,“如果你不合作,我只能采取措施结束我们的关系。”
“你是说要炒我的鱿鱼?”我苦涩地笑了。
“对待一个不听话的半吸血鬼,只有一个办法。”他回答说。我知道那方法是什么——尖桩穿心。
“这不公平,”我嘟囔着,“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你整天睡觉,我干什么呢?”
“你是一个常人的时候你干什么?”他问道。
“那不一样,”我说,“那时我有朋友,有家人。如果现在我们离开,我又要孤零零一个人了,就像我刚跟你在一起时一样。”
“是很难受,”暮先生深情地说,“但我们没有选择,我必须在黄昏时动身——要不是马上就要天亮了,我现在就想走——而你必须跟着我。没有别的……”
他突然住了口,好像想到了一个主意。“当然,”他慢吞吞地说,“我们可以多带一个。”
“什么意思?”我问道。
“我们可以让埃弗拉跟我们一起去。”
我皱着眉考虑了一会儿。
“你们俩是好朋友,不是吗?”暮先生问。
“是的,”我说,“可是我不知道他愿不愿离开,而且还有他的蛇:我们怎么安排它?”
“我肯定会有人照顾那条蛇,”暮先生说,对这个想法很热心,“埃弗拉会是你的好伙伴。还有,他比较聪明,能在我不在的时候,让你不做错事。”
“我可不需要保姆!”我愤愤地说。
“是啊,你不需要。”暮先生并没反对,“但一个监护人可不能出岔子。你一个人的时候,总是习惯性地招惹些麻烦。还记得你偷了八脚夫人的事吗?还有我们和那人类男孩之间乱七八糟的事情,他叫萨姆还是叫什么来着?”
“那不是我的错。”我嚷嚷起来。
“是啊,确实不是,”暮先生说,“但它发生在你一个人的时候。”
我拉长了脸,没说话。
“要不要我去跟埃弗拉说?”暮先生追问。
“去跟他说,”我说,“你可能会逼着他去。”
“那就你自己去说吧。”暮先生站起身来,“我去跟隆冬说。”那是高先生的名字。“天亮前回来,我跟你简单交待一下——我想确保在夜晚来临前,做好出发的准备。”
埃弗拉考虑了很长时间。他不想离开马戏团的朋友们——还有他的蛇。
“这不是永别。”我告诉他。
“我知道。”他还是犹犹豫豫。
“就把它当成一个假期吧。”我提议。
“我喜欢这个主意,”他承认说,“但如果知道要去哪儿,会更好些。”
“有时惊喜更有趣。”我说。
“可有时不是。”埃弗拉嘟囔道。
“暮先生整天都在睡觉,”我提醒他,“我们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观光,看电彩,游泳,什么都成。”
“我还从来没游过泳呢。”埃弗拉说,咧嘴笑了,我知道他决定去了。
“我告诉暮先生你愿意跟我们一起去?”我问,“然后让他找人照看你的蛇?”
埃弗拉点点头。“反正它也不喜欢冬天,”他说,“大部分时间都在睡觉。”
“太棒了!”我心花怒放,“我们会玩得很开心的。”
“最好如此,”他说,“不然,这就是我最后一次陪你去‘度假’。”
那天余下的时间,我忙着收拾行李,包裹包好了又打开,打开了再包上。我只能带两个小包,一个是我的,一个是暮先生的。除了我从不离身的日记,我不停地改变主意要带什么。
然后我想起了八脚夫人——我不能带它一起去——赶紧去找人帮忙照顾它。神手汉斯答应照看它,但说绝不会把它放出笼子。
终于,忙碌了几个小时之后——暮先生轻轻松松地待在一边,这只狡猾的老山羊——夜幕降临,该动身了。
暮先生查看了一下行李,稍稍点了点头。我告诉他,神手汉斯同意照看八脚夫人,他又点了点头。我们去接埃弗拉,跟高先生和其他人道了别,就朝背对营地的方向走去。
“带着我们两个,你能掠行吗?”我问暮先生。
“我没准备掠行。”他说。
“那我们怎么走呢?”我问道。
“坐汽车和火车。”他回答。看见我一脸惊诧,他哈哈大笑。“吸血鬼和常人一样,也能使用公共交通设施,没有法律禁止这一点。”
“是的,我想没有。”我笑了,一边心里琢磨,如果其他乘客知道跟他们一起坐车的人中有一个是全吸血鬼,一个是半吸血鬼,还有一个是蛇娃,他们会怎么想。“那么,我们动身吧?”我问。
“行。”暮先生简短地回答。我们三人向着小镇中心进发,去赶最早的一趟火车。
第四章
待在城市里的感觉太怪了。头几天,城市的噪音和气味都快把我逼疯了:我超强敏锐的感官使我就像待在一个旋转的食物搅拌器里。整个白天我都躺在床上,用能找到的最厚的枕头蒙着头。但五六天后,我就习惯了那种过分强烈的声音和气味,学会了忽视它的存在。
我们的旅馆在城区的一个安静的角落里。傍晚时分,车辆很少,周围的孩子们都聚在外面踢足球。我很想加入,但是不敢——很可能在不经意间,我超强的力量就弄碎了某人的骨头,甚至更糟。
一个星期刚过,我们的生活已经进入了非常舒适的常轨:我和埃弗拉每天早上起来大吃一顿——暮先生一到晚上就出去,从不告诉我们上哪儿;然后出发到城市里去探险,巨大的老城充满了有趣的事物;晚上,以防暮先生需要帮忙,我们便回到旅馆里,看看电视,或者打打电子游戏,一般在十一点到十二点间上床睡觉。
在怪物马戏团待了一年后,又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真是令人激动。早上能睡懒觉,无需为小人找食物烦神;不用四处奔忙,为演员们干些杂事;还能熬着夜一边大嚼糖果,一边看电视——真是天堂!
埃弗拉玩得也很开心,他从不知道还有这样的生活。打他记事以来,他就一直待在马戏团里:先是一个小马戏班,老板是个讨厌的家伙;然后才来到高先生的马戏团。他喜欢怪物马戏团——我也是——想回去,但他不得不承认休假还是不错的。
“我从没想到电视这么吸引人。”一天晚上,在我们连着看了五个肥皂剧后,他说。
“我爸妈从不让我看太多的电视,”我告诉他,“但我知道学校里有人每晚都看五六个小时。”
“我不会那么干,”埃弗拉思忖着说,“但少看一点还是挺有趣的。也许回到马戏团后,我会买一台便携式的。”
“我加入马戏团后从没想过要搞台电视,”我说,“事情太多了,我几乎没想过它。但你说得对,有一台是不错,哪怕只是看看重播的《辛普森一家》。”那是我们最喜爱的节目。
我有时候会猜想暮先生到底在干什么——他总是神秘兮兮的,但从来没像现在这样偷偷摸摸——但事实上,我并没有为此过度伤神:他不在,感觉挺好的。
不管我们去哪儿,埃弗拉必须套上一层层的衣服,不是因为冷——天气是挺冷的:我们来了没两天就下了今年的第一场雪——而是因为他的长相。虽然他不介意人们盯着他看——他已经习惯了——但如果他能走过一个普通人面前而不引起注意,四处闲逛就方便多了,因为这样他就不用每隔五分钟或十分钟就向一个好奇的陌生人解释他是什么人或是干什么的。
遮住他的身体和四肢很容易——一条裤子、一件套头毛衣、一双手套就可以了——但遮住脸就困难多了:比起身体的其他部分,他脸上的鳞片没那么多,颜色也没那么浓重,但跟普通人的脸还是不一样。一顶厚厚的帽子盖住了他长长的黄绿色头发,一副墨镜遮住了上半个脸,但下半个怎么办呢?
在试过绷带和鲜艳的油彩之后,我们终于找到了解决办法:一副假胡子!我们在玩笑商店买了一副,尽管它看上去很傻——没人会认为它是真的——但效果不错。
“我们看上去一定是很般配的一对。”一天我们在动物园里溜达的时候,埃弗拉咯咯地笑着说道,“你穿着海盗服,我带着这身行头,人们可能以为咱俩是逃出来的一对疯子。”
“旅馆里的人肯定是这么想的。”我也咯咯地笑了,“我听见侍者和女仆谈论过我们,他们认为暮先生是个疯医生,我们俩是他的病人。”
“真的吗?”埃弗拉哈哈大笑,“想想看,如果他们知道了事实真相——你们俩是吸血鬼,而我又是个蛇娃!”
“我想没关系,”我说,“暮先生的小费给得很慷慨,而这才是最重要的。一名女仆抱怨有个男的总是不穿衣服在走廊里闲逛,我听见一个经理说:‘金钱能买来隐私。’”
“我见过他!”埃弗拉叫了起来,“我以为他是被锁在门外了。”
“才不是呢,”我笑了,“四五天来,他一直光着屁股走来走去。经理说他每年都来住上两三个星期,只是四处溜达,像个婴儿一样赤条条的。”
“他们就让他这样?”埃弗拉难以置信地问道。
“金钱能买到隐私。”我又重复了一遍。
“我认为怪物马戏团就够怪了,”埃弗拉哭丧着脸咕哝着,“人类比我们还要怪。”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随着人们准备迎接十二月二十五日的来临,城里圣诞的气氛越来越浓。圣诞树立了起来;晚上的彩灯和其他装饰照亮了橱窗和街道;圣诞老人也降临世间收取定单;各种形状、各种大小的玩具塞满了商店的架子,从地板一直堆到天花板。
我期待着这个圣诞节:去年圣诞节无声无息地就过去了,怪物马戏团的人才不会烦神去庆祝什么圣诞呢。
埃弗拉无法理解这种忙乱的意义。
“这有什么意思呢?”他不停地问,“花大把的钞票,给彼此买其实并不想要的礼物;为了准备一顿丰盛的晚饭,把自己弄得半疯半傻的;种树,养火鸡,然后又以惊人的数量把它们砍倒、杀掉。真是可笑。”
我试图告诉他,这是和平的一天,是表达良好意愿的一天,亲人团聚,平家欢庆,但他听不进去。在他看来,这是疯狂诈钱的闹剧。
当然,每次谈起这个话题,暮先生都嗤之以鼻。“愚蠢的人类风俗。”这就是他的评价。他根本不想跟它沾边。
没有家人的圣诞会很孤单——一年里的这一天,我比任何时候都想念我的家人,尤其是安妮——但我还是期待着它的来临。旅馆的服务人员正在忙着为客人们准备一个盛大的晚会,有火鸡、火腿、圣诞布丁,还有烟花。我下定决心要让埃弗拉了解圣诞精神:我想只要他亲身体验了圣诞节,他就会改变看法。
一个寒冷的下午,我往脖子上裹着围巾,问埃弗拉:“想去购物吗?”(我不需要围巾——吸血鬼的血让我浑身热乎乎的——也不需要羊毛毛衣和厚厚的外套,但如果我不穿,就会太引人注目了。)
埃弗拉瞥了一眼窗外。从早上就开始下雪,外面的世界一片银白。
“不麻烦了,”他说,“我不想再套上那厚厚的衣服。”我们早上出去打了场雪仗。
“好的,”我很高兴他拒绝了,因为我想给他挑几件礼物,“我一两个小时就回来。”
“天黑前你能回来吗?”埃弗拉问道。
“可能吧。”
“你最好回来。”他冲暮先生睡觉的房间点点头,“你知道事情就是这样:只有一个晚上他醒来的时候你不在,而正好就是这个晚上他要你帮忙。”
我笑了。“我要冒冒险。你要我给你带点什么吗?”埃弗拉摇摇头。“那好,回头见。”
我踏雪而行,独自吹着口哨。我喜欢雪:它吸收了大部分气味和许多声音。一些住在广场周围的孩子正在外面堆雪人。我停下来看了一会儿,但在他们邀请我加入之前,我就走了——最好不要和人类打交道。
我在一家大百货商店门前停住了脚,研究着橱窗里陈列的商品,思忖着给埃弗拉买什么好。一个女孩走过来,站在我身边。她肤色有点黑,留着长长的黑发,年纪跟我差不多,比我矮一点儿。
“嘿,船长。”她说,敬了个礼。
“你说什么?”我愣了一下。
“海盗服,”她咧嘴笑着,拉开了我的外套,“我认为这很酷,看上去真像个海盗。你要进去,还只是看看?”
“我不知道。”我说,“我想给朋友买份礼物,但不知道送什么好。”
“哦,”她点点头,“他多大?”
“比我大一点。”
“剃须润肤水。”她坚定地说。
我摇摇头。“他还没开始刮胡子呢。”埃弗拉永远也不会刮胡子,鳞片上根本长不出毛发。
“那好吧,”她说,“那么CD机怎么样?”
“他不怎么听音乐,”我说,“不过也许我给他买一台CD机,他就会开始听的。”
“很贵的。”女孩说。
“他是我的好朋友,”我说,“他配得到这份礼物。”
“那么进去买吧。”她伸出手来——虽然天气很冷,但她没带手套——“我叫黛比。”
我握了握她的手——跟她的手比起来,我的显得很苍白——告诉了她我的名字。
“达伦和黛比,”她笑了,“听上去不错,就像邦尼和克莱德①『注:邦尼(1909—1934)和克莱德(1911—1934):三十年代美国出名的强盗小集团。』。”
“你总这样跟陌生人讲话吗?”我问道。
“不,”她说,“但我们不是陌生人。”
“我们不是?”我皱起广眉头。
“我以前见过你。”她说,“我家在广场边,和旅馆只隔几户人家,因此我知道你的海盗服。你总是和那个古怪的家伙,那个戴着墨镜和假胡子的人四处乱逛。”
“他叫埃弗拉,我就是想给他买份礼物。”我努力想回忆起她的脸,但就是想不起来我哪次在孩子堆里见过她。“我以前没注意到你。”我说。
“我不常出来,”她回答说,“我感冒卧床了,所以我看见了你——我整天看着窗外的广场。如果你不得不待在床上,生活是很无聊的。”
黛比往手里哈气,摩擦着。
“你该戴上手套。”我告诉她。
“瞧瞧你自己吧。”她哼着鼻子说——我在出来前,忘了戴上手套。“而且,这就是我到这儿来的原因——我的手套丢了,我一家家商店逛,想找副同样的。我不想爸妈知道我下床的第二天就把手套弄丢了。”
“你的手套什么样儿?”我问道。
“红的,手腕上有圈人造毛。”她说,“几个月前我叔叔送我的,但他没说是从哪儿买的。”
“你看了这家吗?”我问道。
“嗯,”她回答,“我看见你的时候,正往这儿来呢。”
“想跟我一起进去吗?”
“好啊,我讨厌一个人逛商店。如果你需要,我可以帮你挑台CD机,这方面我知道得不少。”
“好。”我说,然后推开门,让她进去。
“嘿,达伦。”她笑了,“别人会以为你喜欢我呢。”
我感到我的脸红了。我试图想出合适的回答——但找不到。黛比咯格笑着,走了进去,让我跟着她。
第五章
黛比姓赫姆洛克,她讨厌这个姓①『注:①赫姆洛克(Hemlock),在英文中是一种毒芹属植物。』。
“想想,居然用一个有毒植物的名字做姓!”她愤愤地说。
“没那么糟糕吧,”我说,“我挺喜欢。”
“瞧瞧你的品味。”她嗤之以鼻。
黛比刚跟她父母一起搬到这儿。她是个独生女。她爸爸是个计算机工程师,为了工作,老是居无定所。自打她出生以来,他们已经搬了五次家了。
听说我也四处流浪,她很感兴趣。我没告诉她怪物马戏团的事,只说我爸爸是个巡回推销员,我经常跟他一起上路。
黛比很好奇为什么没在广场上见过我爸爸。“我见过你还有你哥哥很多次,”——她以为埃弗拉是我哥哥,我也没纠正她——“但从来没见过你爸爸。”
“他起得很早,”我撒谎道,“总是天亮前就起来了,一直到天黑才回来。”
“就把你们俩孤零零地扔在旅馆里?”她嘟着嘴想了想。“那你们上学吗?”她问。
“这副手套像你想要的吗?”我从架子上拿起一副手套,避开了这个问题。
“挺像,”她回答,一边细细地看了看,“我那副颜色还要深些。”我们又去了一家商店,看那成堆的CD机。我带的钱不多,所以什么也没买。
“当然啦,圣诞后是会降价的。”黛比叹了口气,“但你能怎么办?你等的话,就显得太小气了。”
“我不担心钱。”我说。我总能从暮先生那里要到钱。
我们又走了几家商店,也没找到合适的手套,就溜达了一会儿,看着街上和橱窗里的灯慢慢亮起来。
“我喜欢傍晚这个时候,”黛比说,“就像一个老城睡去,而一个新城正在醒来。”
“一个夜行者的城市。”想到了暮先生,我说。
“嗯,”她回答,好奇地看着我,“你是哪儿人?我听不出你的口音。”
“四海为家,”我含糊其辞,“处处是家乡。”
“你不想告诉我,是吧。”她直截了当地说。
“我爸不让我告诉别人。”
“为什么?”她步步紧逼。
“不能告诉你。”我咧嘴微微笑了笑。
“嗯。”她嘟囔了一声,抛开了这个话题。“你们的旅馆怎么样?看上去有点儿脏兮兮的,是吗?”
“不,它比我待过的大部分地方都好:你在走廊里玩,服务员不会骂你。还有一些客人……”我告诉了她那个裸走男人的事。
“不!”她尖叫着,“你一定是在开玩笑。”
“绝对没有。”我发誓说。
“他们不把他给踢出来?”
“他付钱了。在他们看来,他有权以他喜欢的任何方式走来走去。”
“我什么时候得去看看。”她嘻嘻一笑。
“什么时候都行,”我笑着说。“除了白天。”想起了睡觉的暮先生,我又赶紧补充道。我可不想让黛比进来碰到一个熟睡的吸血鬼。
我们转身慢慢地向广场走去。我喜欢跟黛比在一起。我知道我不应该和人类交朋友——这太危险了——但我很难拒绝她。自从我变成半吸血鬼以来,除了埃弗拉,我一直没有与我年龄相仿的朋友。
“你怎么告诉你爸妈手套的事?”站在她家门前的台阶上,我问道。
她耸耸肩。“说实话。跟他们说的时候我就使劲儿咳嗽,希望他们可怜我,别太生气了。”
“真坏。”我哈哈大笑。
“有个毒草的名字,还有什么好吃惊的?”她笑了,然后问我,“想进来待会儿吗?”
我看看表,暮先生这会儿应该已经起来了,说不定已经离开了,我不想让埃弗拉一个人待得太久:他如果觉得我忽视了他,也许会生气,也许会决定回马戏团去。“不了,很晚了,他们还等着我回去呢。”
“随你,”黛比说,“明天只要你想来,什么时候都行,我一直都在家。”
“你不上学吗?”我问道。
她摇摇头。“马上就要放假了,妈妈说下个学期再去。”
“但她却让你出来找手套?”
黛比窘迫地咬着嘴唇。“她不知道我出来,”她老实说,“我乘出租车出来的,告诉她我去一个朋友家。我本应该坐车回来。”
“哈哈,”我笑了,“有机会敲诈了。”
“你尽管试试!”她哼了一声,“我会熬一剂魔药,把你变成青蛙。”她从钱包里掏出钥匙,又停住了,“你会来,是吧。我一个人很无聊,而且我还没有很多朋友。”
“我倒没关系,只是你怎么跟你妈妈解释呢?你不会告诉她我们是在出租车上遇到的吧。”
“你说得对,”她眯起了眼睛,“我没想到这个。”
“我可不是只有张漂亮脸蛋呀。”我说。
“不是只有张漂亮脸蛋,”她哈哈大笑。“那么我到旅馆去怎么样?”她提议道,“我们可以从那儿去电影院,然后我可以告诉妈妈我们是在那儿碰上的。”
“好吧。”我告诉了她我房间的号码。“可是别来得太早了,”我警告说,“五六点以后,天完全黑了再来。”
“好的。”她在台阶上跺了跺脚,“那么?”她说。
“那么什么?”
“你不准备问问我吗?”
“问什么?”
“问我去不去看电影?”
“但你刚才说过——”
“达伦,”她叹了口气,“女孩子是从来不约男孩子出去的。”
“是吗?”我糊涂了。
“傻了吧,不是?”她咯咯地笑了,“就问我一下愿不愿意去看电影,好吗?”
“好的,”我呻吟了一声,“黛比,你愿意跟我一起去看电影吗?”
“让我想想。”她说,然后打开门,消失在门内。
女孩子们真怪!
《沙丘》六部曲合集
《波西杰克逊》系列合集
《猎魔人》合集
我叫达伦·山。我是半吸血鬼。
我在偷一个吸血鬼的蜘蛛以前,是个正常人;而在那之后,我的生活彻底改变了。暮先生——那个吸血鬼——强迫我做他的助手。我还加入了一个全是怪异表演者的马戏团,叫做怪物马戏团。
适应环境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喝人血更难,很长时间里,我都不愿意。最终,为了保留一个濒死朋友的记忆,我喝了血(如果吸血鬼喝干一个人的血,就能保存他的记忆)。我一点也不喜欢——之后的几个星期太可怕了,噩梦始终纠缠着我——但喝了第一滴血后,就不可能回头了。我接受了作为吸血鬼助手的角色,学习如何善处逆境。
在接下来的一年里,暮先生教我如何去猎食,饮血,而又不被人抓住;如何获取仅供维持生命的血液;如何在人群中隐藏吸血鬼的身份。渐渐地,我抛开了我作为人才有的恐惧,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夜行生灵。
两三个女孩站在那里,神情严肃地看着魔术四肢科马克。他伸胳膊踢腿,转动脖子,活动肌肉。然后,他冲女孩子们眨眨眼,把右手中间的三根手指放到牙齿中间,一口咬了下来。
女孩们尖叫着逃开了。科马克咯咯地笑着,扭动着新长出来的手指。
我哈哈大笑。你一旦在怪物马戏团工作,你就会习惯这些把戏。巡回演出的演员都是奇人,是自然界的怪胎,拥有奇特、有时甚至是骇人的力量。
除了魔术四肢科马克,其他的演员还有:双肚拉莫斯,他能吃下一头成年人象或者一辆坦克;钢牙格莎,她能咬穿钢板;狼人,一半是人,一半是狼,就是他咬死了我的朋友萨姆·格雷斯特;祖丝佳,一个美丽神秘的女人,能随心所欲地长出胡子;还有高先生,他能像闪电样快速移动,而且好像能读懂人的心思。高先生是怪物马戏团的老板。
我们正在一个小镇上演出,营地设在一座旧磨坊的后面,营地里每晚都有演出。这是一个破烂的垃圾堆置场,但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场所。我们可以在世界上最气派的剧场中演出,住最豪华的酒店——马戏团赚了很多钱——但我们保持低姿态,待在警察和其他官员们很少去的地方会安全些。
我跟暮先生离开家,已经快有一年半了,但我的外表没多少变化,因为我是半吸血鬼,我衰老的速度只是人类的五分之一,这就意味着,虽然十八个月过去了,但我的身体只比以前老了三四个月。
虽然我外表变化不大,但在内里我已经完完全全是个新人。我比任何同龄的男孩都要强壮,能够跑得更快,跳得更远;我的指甲坚硬得出奇,能抠破砖墙;我的听觉、视觉和嗅觉能力都大大加强了。
但由于我不是全吸血鬼,很多事我还不能做。比如,暮先生能超速奔跑,他把那叫做掠行;他能呼出一种气体,使人昏迷;他还能与其他的吸血鬼以及高先生那样的人交换思想。
在我变成全吸血鬼之前,这些事我都不能做,但我并没有难过得睡不着觉。半吸血鬼自有他的好处:我用不着喝那么多人血,而且更好的是,我能在白天活动。
白天,我跟蛇娃埃弗拉翻检垃圾,为小人找食物——小人是一些古怪的小东西,穿着带兜帽的蓝色斗篷,从不说话。也许除了高先生,没人知道他们的身份,也不知他们是干什么的,更不知道他们是从哪儿来的,为什么要随团演出。他们的主人小先生是个令人讨厌的家伙(他喜欢吃小孩子!),但我们在团里不常见到他。
“找到了一条死狗,”埃弗拉叫着把它举过头顶,“闻着有点臭。你觉得他们会介意吗?”
我闻了闻——埃弗拉离得很远,但我还是闻到了死狗的臭气,好像近在咫尺——然后点点头。“很好。”我说。不管我们带回去什么东西,小人都吃。
我的包里装着一只狐狸、几只老鼠。我不喜欢弄死老鼠——老鼠对吸血鬼们很友好,只要我们发出召唤,它们就会像温顺的宠物一样跑来——但工作就是工作。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得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儿。
马戏团里有很多小人,大约二十个左右,其中一个跟我和埃弗拉一起寻找野物。他是在我和暮先生加入马戏团后不久来的。我能在小人中认出他,因为他左脚有点儿瘸,我和埃弗拉便习惯叫他左儿。
“嘿,左儿!”我喊道,“怎么样啊?”那穿着带蓝兜帽斗篷的小人没有回话——他从来不答别人的话——只是拍拍肚子,表示我们还需要更多的食物。
“左儿说还得继续。”我告诉埃弗拉。“我觉得也是。”他叹口气。
我蹑手蹑脚,去找另一只老鼠。突然,我在垃圾里看见了一枚小小的银色十字架。我把它捡起来,掸掉脏土。看着十字架,我笑了。想想看,我一度还以为吸血鬼们害怕十字架呢!老电影和书本里说的大部分玩意儿都是瞎编的。十字架、圣水和大蒜都伤害不了我们。我们能涉过流水。我们不请自到,随意进入人类的房子。我们有影子,也能照镜子(虽然全吸血鬼不能照相,这大概是因为我们的原子总是跳来跳去)。我们既不能变形,也不能飞行。
尖桩穿心能杀死吸血鬼,但子弹射对了地方,一场大火,或者重东西掉下来也能让我们毙命。我们比人类难以杀死,但我们不是不死的,远不是这么回事儿。
我把十字架放在地上,后退几步,集中注意力,想让它飞到我手里来。我全神贯注地盯着它整整有一分钟,然后右手打了个响指。什么也没发生。
我又试了一次,还是没有成功。我已经试了好几个月了,一次也没成功过。暮先生做起来显得很容易——手指一响,一件东西就到了手,即使那东西是在几米开外的地方——但我就是没法照着做。
我现在跟暮先生处得不错。他不是一个邪恶的老家伙。我们不是朋友,但他作为老师,我已经接受了他,而且我也不像他刚把我变成半吸血鬼那会儿那么恨他了。
我把十字架放进了衣服口袋,继续搜寻。不久,我在一只旧微波炉的残骸里发现了一只饿得半死的猫。它也在抓老鼠。
那猫冲我嘶叫起来,竖着背毛。我假装背过身去,然后迅速旋身,抓住它的脖子一拧。它发出一声含混微弱的叫声,就软绵绵地不动了。我把它塞进包里,去看埃弗拉干得怎么样。
我不喜欢杀死动物,但猎杀是我本性的一部分。无论如何,我不同情猫,猫血对吸血鬼是有毒的。喝猫血不会令我死亡,但会让我生病。还有,猫也是猎杀者。在我看来,猫少了,老鼠就多了。
那晚回到营地后,我再次尝试用意念移动十字架。我已经完成了当天的工作,而演出几小时后才会开始,所以我有很多闲暇时间可以打发。
那是十一月末的一个寒冷的夜晚,还没有下雪,但天气阴沉沉的。我穿着鲜艳的海盗服:浅绿色的衬衫,深紫色的裤子,金色和蓝色相间的夹克,腰上扎着块红色绸布,戴着插有羽毛的棕色帽子,穿着鞋尖翘起的软底鞋。
我游游荡荡地离开了大篷车和帐篷,在老磨坊边发现了一个隐蔽的地方。我把十字架插在面前的一块木头上,深吸了一口气,集中心思只想着十字架,希望它能飞到我摊开的手掌里。
毫无作用。
我又凑近了一些,我的手离十字架只有几厘米远了。
“我要求你移动。”我打了个响指,说道,“我命令你移动。”啪。“动。”啪。“动!”
最后一个词我是吼出来的,我没想用那么大的嗓门。我还生气地跺着脚。
“你在干什么?”身后一个熟悉的声音问道。
我扭头一看,暮先生正从阴影里走出来。
“没什么。”我边说边想把十字架藏起来。
“那是什么?”他的眼睛明察秋毫。
“只是一个我在打猎时发现的十字架。”我说,把它拿了出来。
“你拿它干什么?”暮先生怀疑地问道。
“我想让它移动。”现在是问问这个吸血鬼有关他的魔法的时候了,“你是怎么做的?”
笑容展现在他脸上,左颊上那条长长的伤疤都皱了起来。“原来这就是让你烦心的事。”他咯咯地笑着,伸出手来,打了个响指,这让我眨了一下眼睛。然后我所知道的就是,那十字架已经到了他的手里。
“你是怎么做的?”我问道,“只有全吸血鬼才能做到吗?”
“我再演示一次,这次看仔细了。”
他把十字架放回到木头上,然后退回来,打了个响指。那十字架又消失了,跑到了他手里。“看清了吗?”
“看什么?”我糊涂了。
“最后一次,别眨眼。”
我盯着那小小的银东西。手指啪的一声响过之后——我的眼睛睁得大大的——我觉得自己似乎看到了一条极淡极淡的影子从我和十字架之间掠过。
我转过头,他把十字架在两手间抛来抛去,笑着问:“看破了吗?”
我皱皱眉。“我想我看见……看上去好像……”我脸上露出喜色,“你没让十字架动!”我激动地喊道,“是你自己动了!”
他笑了,以惯常的讽刺方式表扬了我一句:“并不像看上去那么笨嘛。”
“再来一次。”我要求说。这次我没看十字架,而是盯着吸血鬼。我没办法完全看清他的动作——他太快了——但我模糊地看到他往前冲,抄起十字架,又跃了回来。
“这么说你也不能用意念让东西移动?”我问道。
“当然不能。”他笑着说。
“那你为什么要打响指?”
“为了分散你的注意力。”他解释说。
“那么这只是个把戏,”我说,“跟是不是吸血鬼没关系。”
他耸耸肩。“如果我是个常人,就不可能动得这么快。不过是的,这只是个把戏。我在成为吸血鬼之前,学过一点魔术。我喜欢玩玩,别荒废了。”
“我能学吗?”我问。
“也许。你的行动不可能跟我一样快,但如果东西近在手边,你应该可以应付。你得多加练习——如果需要,我可以教你。”
“我一直想成为一个魔术师,”我说,“但……等等……”我记得有几次,暮先生打个响指就把锁打开了。“那锁是怎么回事儿?”我问。
“那不同。你知道什么是静电吧?”我的脸上一片茫然。“你有没有在梳完头发后,把梳子靠近一张很薄的纸?”
“有!纸被吸过去了。”
“那就是静电。”他解释道,“吸血鬼掠行的时候,会形成一个非常强的静电场。我学会了如何控制这个场,因此我能打开锁。”
我想了想。“那么响指呢?”
“积习难改。”他笑了。
“但老吸血鬼易除!”一个低沉的声音在我们身后响起。在我还没搞清楚发生了什么事之前,一个人已经逼近了我们,两把非常锋利的刀子压到了我们柔软的喉咙上。
第二章
那可怕的声音和锐利的刀锋使我浑身都僵住了,但暮先生却一点也不在意。他轻轻地把刀从喉咙上推开,又把那十字架掷还给我。
“盖伏纳,盖伏纳,盖伏纳,”暮先生叹息道,“总是这样,你还在半英里外,我就听到你了。”
“不可能!”那声音恼怒地说,刀子从我脖子上拿开了,“你不可能听见的。”
“为什么不可能?”暮先生说,“世界上没有一个人的呼吸比你的重。就算我蒙着眼,也能在上千个人里把你挑出来。”
“总有一晚,拉登,”那陌生人嘟囔着,“总有一晚,我会抓住你,到时候再看看你有多聪明。”
“如果有那么一晚,我会背负着耻辱退隐。”暮先生咯咯地笑着说。
暮先生挑起眉毛,很有兴味地看了我一眼。我余悸未了,身体僵硬,虽然我知道我们的生命并没有危险。
“真丢人,盖伏纳·波尔,”暮先生说,“你把这孩子吓着了。”
“看起来,这就是我擅长的把戏,”陌生人咕哝着,“吓吓孩子和小老太太。”
我慢慢转过身,终于和那个叫做盖伏纳·波尔的人面对面了。他不高,但很宽,体格像个摔跤手,穿着条普通的牛仔裤和一件口袋似的白色套头毛衣。他的脸上满是疤痕和黑斑块,眼睛周围非常黑,棕色的头发剪得短短的。他咧嘴一笑,黄色的牙齿闪闪发亮。
我瞥了一眼他的指尖,看见了十道伤疤,这才意识到他是个吸血鬼,大多数吸血鬼都是这样产生的:割开指尖的嫩肉,把吸血鬼的血输进去。
“达伦,这是盖伏纳·波尔,”暮先生介绍说,“一个可信任但有点笨拙的老朋友,盖伏纳,这是达伦·山。”
“很高兴认识你。”那吸血鬼握了握我的手,“你没听见我过来,是吧?”
“没有。”我老实地回答。
“瞧!”他兴高采烈,骄傲地说,“瞧见没有?”
“恭喜,”暮先生干巴巴地说,“如果让你偷偷溜进一个幼儿园,应该没有问题。”
盖伏纳做了个鬼脸。“看来时间没把你变得甜蜜点,”他评价道,“说话还是那么不饶人。多长时间了?十四年?十五年?”
“到二月份就十七年了。”暮先生迅速回答。
“十七年!”盖伏纳吹了声口哨,“比我想的长多了。十七年,还是那么个坏脾气。”他戳戳我的肋骨。“他早上起来的时候,是不是还是像个坏脾气的老太太那样,抱怨个没完?”他问道。
“是的。”我傻乎乎地笑了起来。
“不到三更半夜,他说不出一句好话。有一次,整整四个月,我不得不和他共用一口棺材。”回忆让他颤抖了一下。“我生命中最漫长的四个月。”
“你们共用一口棺材?”我难以置信地问道。
“没办法,”他说,“有人在抓我们,我们只好待在一块。当然我不会再这么干了,我宁愿在太阳下烧死。”
“难道就你有理由抱怨,”暮先生嘟囔着,“你的鼾声几乎把我逼得去直面太阳了。”他的嘴唇牵动着,我肯定他一定在费力地忍住笑。
“为什么有人要抓你们?”我好奇地问道。
“别说了。”盖伏纳还没回答,暮先生就抢着说,同时瞪着他的老伙伴。
盖伏纳做了个鬼脸。“都快六十年了,拉登,我没觉得这是绝密消息。”
“这孩子对过去没兴趣。”暮先生强硬地说(我非常肯定我有兴趣!)“你在我的地盘上,盖伏纳·波尔。我要求你尊重我的意愿。”
“老顽固。”盖伏纳嘟囔着,但还是点点头,屈服了。“那么,达伦,”他问道,“你在怪物马戏团做什么?”
“一些杂活,给小人们找食物,帮演员们做准备——”
“小人还跟团旅行吗?”盖伏纳插嘴问道。
“比以前更多了,”暮先生回答说,“现在有二十个。”
两个吸血鬼心领神会地交换了一个眼神,没再说下去。我肯定盖伏纳很烦恼。他皱着眉,脸上的疤都结到了一块儿,看上去很凶恶。
“将军们怎么样?”暮先生问道。
“老样子。”盖伏纳说。
“盖伏纳是一名吸血鬼将军。”暮先生告诉我。这引起了我的兴趣,我听说过吸血鬼将军,但没人确切地告诉我他们是些什么人,是干什么的。
“对不起,”我说,“什么是吸血鬼将军?他们是干什么的?”
“我们盯着这样的混蛋,”盖伏纳捅了捅暮先生,一边哈哈大笑,“确保他们不干坏事。”
“将军们监督吸血鬼一族的行为,”暮先生补充说,“以保证没谁滥杀无辜,或者用我们的能力做邪恶的事。”
“他们怎么做呢?”我问道。
“他们如果发现一个吸血鬼变坏了,”暮先生说,“就杀了他。”
“哦。”我瞪着盖伏纳·波尔。他看上去不像个杀手,但那些疤痕……
“多数时候,这活儿很烦人,”盖伏纳说,“我更像乡村警察,而不是一个战士。而且,我从不喜欢‘吸血鬼将军’这个名号。太夸张了。”
“将军们消灭的不仅是邪恶的吸血鬼,”暮先生说,“他们还负责管束愚蠢或虚弱的吸血鬼。”他叹了一口气。“我一直在等待你的光临。我们能不能到我帐篷里去谈谈?”
“你在等我?”盖伏纳看上去很吃惊。
“纸里包不住火,”暮先生说,“但我没有试图藏起这孩子,或者隐瞒真相,请注意这一点。在审判我的时候,我会用这一点为自己辩护。”
“审判?真相?孩子?”盖伏纳完全糊涂了。他低头看了一下我的手,看到了我指尖上吸血鬼的印记,他的下巴都掉了下来。“这孩子是个吸血鬼?”他尖叫道。
“是的,”暮先生皱了皱眉头,“当然你是知道的。”
“我一点也不知道有这种事!”盖伏纳抗议说。他盯着我的眼睛,聚精会神地看着。“他身体里的血很弱,”他若有所思地说,“他是个半吸血鬼。”
“当然,”暮先生说,“让我们的助手变成全吸血鬼,不符合我们的传统。”
“让孩子做我们的助手,也不符合传统!”盖伏纳断然说,听上去比刚才有权威多了。“你在想什么?”他问暮先生,“为什么不告诉别人?”
“一年半以前,我给达伦换了血。”暮先生说,“我为什么这么做,说来就话长了。至于我为什么没告诉别人,这个问题回答起来容易一些:你是我遇到的第一个同类。如果没有先遇到将军,下一次议会我会把他带去。现在没必要了。”
“该死的,有必要!”盖伏纳咆哮起来。
“为什么?”暮先生问道,“你能审判我的行为,并给予裁决。”
“我?审判你?”盖伏纳大笑起来,“不,多谢了。还是把你留给议会吧。我最不想干的就是卷到这种事里头。”
“对不起,”我又插嘴道,“你们在说什么?为什么你们谈到审判?议会是什么玩意儿?它是做什么的?”
“我以后再告诉你。”暮先生说,便把我的问题抛在了一边。他好奇地审视着盖伏纳。“如果你不是为这孩子,那你为什么来这儿?我想上一次我说得很清楚,我再也不想和将军们打交道了。”
“你说得非常清楚,”盖伏纳表示赞同,“也许我这次来,只是想谈谈旧日的时光。”
暮先生讥讽地笑了。“在你抛下我,让我自生自灭十七年后?我可不这么认为,盖伏纳。”
将军谨慎地咳嗽了两声。“可能会有点麻烦。跟将军们无关,”他赶忙补充说,“是私人问题。我来这儿是因为我觉得有些事情你应该知道。”他闭嘴不言了。
“接着说。”暮先生催促他。
盖伏纳看看我,清了清嗓子。“我不反对在达伦面前说,但刚才我们谈论过去的时候,你似乎很着急,不想让他了解某些事情。也许我必须告诉你的也不适合他听。”
“达伦,”暮先生马上说,“盖伏纳和我要在我房内继续我们的谈话,就我们俩。请去找一下高先生,告诉他今晚我不能演出了。”
我很不高兴——我想听听盖伏纳要说什么。他是除了暮先生之外我遇到的第一个吸血鬼——但从暮先生严厉的表情来看,他已经下定了决心。我转身走开。
“还有,达伦,”暮先生又把我叫了回去,“我知道你天性好奇,但我警告你:别试图偷听。如果你偷听,我会很生气的。”
“你把我看成什么人了?”我说,“好像我是……”
“达伦!”他喝断我,“不许偷听!”
我点了点头,郁郁不乐。“好吧。”
“高兴点,”我沮丧地走开时,盖伏纳·波尔说,“只要拉登一转身,我就告诉你。”
暮先生猛地转过身来,眼里燃烧着怒火。将军迅速地举起手,笑着说:“只是个玩笑!”
第三章
我决定自己跟八脚夫人——暮先生的蜘蛛——一起表演。我能很好地控制它,而且,能取代暮先生的位置是非常有趣的。我跟他上台表演已经有好多次了,但每次都是他的跟班。
我在神手汉斯之后上场——汉斯能在八秒钟内用手跑完一百米——玩得很开心。观众的喝彩声都快把我掀翻了。之后,我把成堆的糖蜘蛛卖给了那些大呼小叫的观众。
表演结束后,我和埃弗拉四处闲逛。我把盖伏纳·波尔的事儿告诉了他,并且问他是否知道有关吸血鬼将军的事。
“不多,”他说,“我知道有吸血鬼将军,但到现在我一个也没遇到过。”
“那么你知道议会吗?”我问道。
“我想那是个大会,每十年或十五年举行一次。”他说,“一个非常大的集会,吸血鬼们聚到一起,讨论事情。”
他所能告诉我的就是这些。
黎明前几个小时,埃弗拉正在照顾他的蛇,盖伏纳·波尔从暮先生的大篷车里——吸血鬼们喜欢睡在大楼的地下室里,但旧磨坊里没有合适的地方——走了出来,让我跟他一起走一会儿。
将军走得很慢,摸着脸上的疤痕,很像暮先生思考时的惯常动作。
“你喜欢做半吸血鬼吗,达伦?”他问道。
“不是很喜欢,”我老老实实地说,“我已经习惯了,但我做常人时,更加快乐。”
他点点头。“你知道,你衰老的速度只是人类的五分之一?你得度过很长的少年时期?这使你烦恼,是吗?”
“是的,”我说,“我曾经非常期望长大,可现在要花那么长时间,我很烦恼,但我对此也无能为力。我毫无办法,不是吗?”
“是的,”他叹息道,“这就是换血的问题所在:没有办法把吸血鬼的血再抽出来。所以,我们不给小孩子换血:我们只要那些人,他们知道所要面对的一切,自愿放弃他们的人性。拉登不该给你换血。这是个错误。”
“这就是他为什么说要接受审判,是吗?”我问道。
盖伏纳点点头。“他得为他犯的错误负责。”他说,“他得向将军和王子们证明,他的所作所为对他们没有伤害。如果他不能……”盖伏纳的脸色很严肃。
“他会被杀死吗?”我小声问道。
盖伏纳笑了。“我想大概不会。拉登非常受人尊敬。他会受到责罚,但我想没人会要他的脑袋。”
“你为什么不审判他?”我问道。
“所有的将军都有权审判没有官品的吸血鬼,”他说,“但拉登是我的一个老朋友。法官最好没有偏见。就算他真的犯了罪,让我审判他也很困难。而且,拉登不是普通的吸血鬼,他曾经也是一名将军。”
“真的吗?”我瞪着盖伏纳·波尔,被这个消息惊呆了。
“而且是非常重要的一位。”盖伏纳说,“他辞职时,就要当选吸血鬼王子了。”
“王子?”我怀疑地问道,很难想像暮先生戴着王冠、披着皇袍的样子。
“这是我们对领导者的称呼。”盖伏纳说,“他们人数很少,只有最高贵、最受人尊敬的吸血鬼才能当选。”
“而暮先生差点就成了一位王子?”我问道。盖伏纳点点头。“那发生了什么事?”我又问,“为什么后来他跟马戏团一起旅行?”
“他辞职了。”盖伏纳说,“一连两三年,他都逃避任命——我们把挑选王子的过程叫做任命——一天晚上,他说他厌倦了这种事,再也不想跟将军沾边。”
“为什么?”我问道。
盖伏纳耸了耸肩。“没人知道为什么,拉登从不多说。也许他只是厌倦了打打杀杀。”
我想问问将军们得和什么作战,但此刻我们已走过了镇上的最后一座房子,盖伏纳·波尔微笑着伸开双臂。
“起飞。”他高兴地咕哝着。
“你要走了吗?”我问道。
“得走了。”他说,“将军的时间表排得很满,我只是顺路来看看。我很想留下来,跟拉登聊聊以前的时光,但我不能。另外,我想拉登自己很快也要走了。”
我的耳朵竖了起来。“他要到哪儿去?”
盖伏纳摇摇脑袋,咧嘴笑了。“对不起,如果我说了,他非把我活剥了不可。我已经说多了。你不会跟他说我告诉你他曾是将军,是吧?”
“如果你不想让我说,我就不说。”我说。
“谢谢。”盖伏纳俯下身,跟我面对面,“拉登有时候让人很难受;他总是守口如瓶,想从他那儿打听消息,就像要撬开一条鲨鱼的牙齿。但他是个好吸血鬼,最好的之一,你不可能再期望有更好的老师了。相信他,达伦,你不会走弯路的。”
“我尽力吧。”我笑了。
“对于吸血鬼来说,这个世界可能是个危险的世界,”盖伏纳柔声说,“比你知道的要危险得多。跟拉登待在一起,你就比我们中的很多人有了更好的存活条件。你已经掌握了不少小把戏,但如果不多学些,你不会活到他那样的年纪。”
“他到底多大了?”我问道。
“我不是很肯定,”盖伏纳说,“大约一百八十岁或两百岁吧。”
“你多大了?”
“我是个小青年。”他说,“一百刚出头而已。”
“一百岁!”我轻声尖叫起来。
“这对一个吸血鬼来说算不了什么。”盖伏纳说,“我第一次换血的时候,还不到十九岁,二十二岁成为全吸血鬼。如果吸血鬼上帝允许,我能整整活到五百岁。”
“五百……!”我没法想像那有多老。
“想想,吹熄五百岁蛋糕上的蜡烛!”盖伏纳咯咯地笑起来,然后他直起身,“我必须走了。天亮前,我还得赶五十公里的路呢。我得加速快跑了。”他做了个鬼脸,“我讨厌掠行,掠行后我总是不舒服。”
“我能再见到你吗?”我问道。
“也许,”他回答,“世界是很小的。我肯定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我们的道路会再次交叉的。”他握了握我的手。“再见,达伦·山。”
“下回见,盖伏纳·波尔。”我说。
“下回见。”他改口道,然后他出发了。他深吸了几口气,开始慢跑。过了一会儿,他便开始冲刺。我站在原地看着,直到他达到了掠行的速度,眨眼之间消失了。我转过身,向营地走去。
我在暮先生的大篷车里找到了他。他坐在窗边(窗户全用黑胶条蒙住了,以挡住白天的阳光),茫然出神。
“盖伏纳走了。”我说。
“知道了。”他叹了口气。
“他没待多长时间。”我说。
“他是名将军,”暮先生说,“时间不是他自己的。”
“我喜欢他。”
“他是个好吸血鬼,一个忠实的朋友。”暮先生表示赞同。
我清清嗓子。“他说你可能也要离开。”
暮先生怀疑地看着我。“他还跟你说了什么?”
“什么也没说,”我赶忙撒了个谎,“我问他为什么不多留一会儿,他说没必要,因为你可能很快也要走了。”
暮先生点点头。“盖伏纳带来了不好的消息,”他小心地说,“我得暂时离开马戏团。”
“要到哪儿去?”我问道。
“到城里去。”他含糊其辞地回答。
“那我怎么办?”我又问道。
暮先生若有所思地挠挠那条伤疤。“这正是我一直在考虑的事。”他说,“我不想带你去,但又可能必须带着你,我可能需要你。”
“可我喜欢这儿,”我抱怨道,“我不想离开。”
“我也一样,”暮先生打断我,“但我必须走,而你得跟着我。记住:我们是吸血鬼,不是马戏团演员。马戏团只是藏身的地方,不是我们的家。”
“我们要离开多长时间?”我闷闷不乐地问。
“几天,几个星期,几个月,我也说不准。”
“如果我不走呢?”
他威胁地审视着我。“一名不遵从命令的助手就没有价值。”他淡淡地说,“如果你不合作,我只能采取措施结束我们的关系。”
“你是说要炒我的鱿鱼?”我苦涩地笑了。
“对待一个不听话的半吸血鬼,只有一个办法。”他回答说。我知道那方法是什么——尖桩穿心。
“这不公平,”我嘟囔着,“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你整天睡觉,我干什么呢?”
“你是一个常人的时候你干什么?”他问道。
“那不一样,”我说,“那时我有朋友,有家人。如果现在我们离开,我又要孤零零一个人了,就像我刚跟你在一起时一样。”
“是很难受,”暮先生深情地说,“但我们没有选择,我必须在黄昏时动身——要不是马上就要天亮了,我现在就想走——而你必须跟着我。没有别的……”
他突然住了口,好像想到了一个主意。“当然,”他慢吞吞地说,“我们可以多带一个。”
“什么意思?”我问道。
“我们可以让埃弗拉跟我们一起去。”
我皱着眉考虑了一会儿。
“你们俩是好朋友,不是吗?”暮先生问。
“是的,”我说,“可是我不知道他愿不愿离开,而且还有他的蛇:我们怎么安排它?”
“我肯定会有人照顾那条蛇,”暮先生说,对这个想法很热心,“埃弗拉会是你的好伙伴。还有,他比较聪明,能在我不在的时候,让你不做错事。”
“我可不需要保姆!”我愤愤地说。
“是啊,你不需要。”暮先生并没反对,“但一个监护人可不能出岔子。你一个人的时候,总是习惯性地招惹些麻烦。还记得你偷了八脚夫人的事吗?还有我们和那人类男孩之间乱七八糟的事情,他叫萨姆还是叫什么来着?”
“那不是我的错。”我嚷嚷起来。
“是啊,确实不是,”暮先生说,“但它发生在你一个人的时候。”
我拉长了脸,没说话。
“要不要我去跟埃弗拉说?”暮先生追问。
“去跟他说,”我说,“你可能会逼着他去。”
“那就你自己去说吧。”暮先生站起身来,“我去跟隆冬说。”那是高先生的名字。“天亮前回来,我跟你简单交待一下——我想确保在夜晚来临前,做好出发的准备。”
埃弗拉考虑了很长时间。他不想离开马戏团的朋友们——还有他的蛇。
“这不是永别。”我告诉他。
“我知道。”他还是犹犹豫豫。
“就把它当成一个假期吧。”我提议。
“我喜欢这个主意,”他承认说,“但如果知道要去哪儿,会更好些。”
“有时惊喜更有趣。”我说。
“可有时不是。”埃弗拉嘟囔道。
“暮先生整天都在睡觉,”我提醒他,“我们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观光,看电彩,游泳,什么都成。”
“我还从来没游过泳呢。”埃弗拉说,咧嘴笑了,我知道他决定去了。
“我告诉暮先生你愿意跟我们一起去?”我问,“然后让他找人照看你的蛇?”
埃弗拉点点头。“反正它也不喜欢冬天,”他说,“大部分时间都在睡觉。”
“太棒了!”我心花怒放,“我们会玩得很开心的。”
“最好如此,”他说,“不然,这就是我最后一次陪你去‘度假’。”
那天余下的时间,我忙着收拾行李,包裹包好了又打开,打开了再包上。我只能带两个小包,一个是我的,一个是暮先生的。除了我从不离身的日记,我不停地改变主意要带什么。
然后我想起了八脚夫人——我不能带它一起去——赶紧去找人帮忙照顾它。神手汉斯答应照看它,但说绝不会把它放出笼子。
终于,忙碌了几个小时之后——暮先生轻轻松松地待在一边,这只狡猾的老山羊——夜幕降临,该动身了。
暮先生查看了一下行李,稍稍点了点头。我告诉他,神手汉斯同意照看八脚夫人,他又点了点头。我们去接埃弗拉,跟高先生和其他人道了别,就朝背对营地的方向走去。
“带着我们两个,你能掠行吗?”我问暮先生。
“我没准备掠行。”他说。
“那我们怎么走呢?”我问道。
“坐汽车和火车。”他回答。看见我一脸惊诧,他哈哈大笑。“吸血鬼和常人一样,也能使用公共交通设施,没有法律禁止这一点。”
“是的,我想没有。”我笑了,一边心里琢磨,如果其他乘客知道跟他们一起坐车的人中有一个是全吸血鬼,一个是半吸血鬼,还有一个是蛇娃,他们会怎么想。“那么,我们动身吧?”我问。
“行。”暮先生简短地回答。我们三人向着小镇中心进发,去赶最早的一趟火车。
第四章
待在城市里的感觉太怪了。头几天,城市的噪音和气味都快把我逼疯了:我超强敏锐的感官使我就像待在一个旋转的食物搅拌器里。整个白天我都躺在床上,用能找到的最厚的枕头蒙着头。但五六天后,我就习惯了那种过分强烈的声音和气味,学会了忽视它的存在。
我们的旅馆在城区的一个安静的角落里。傍晚时分,车辆很少,周围的孩子们都聚在外面踢足球。我很想加入,但是不敢——很可能在不经意间,我超强的力量就弄碎了某人的骨头,甚至更糟。
一个星期刚过,我们的生活已经进入了非常舒适的常轨:我和埃弗拉每天早上起来大吃一顿——暮先生一到晚上就出去,从不告诉我们上哪儿;然后出发到城市里去探险,巨大的老城充满了有趣的事物;晚上,以防暮先生需要帮忙,我们便回到旅馆里,看看电视,或者打打电子游戏,一般在十一点到十二点间上床睡觉。
在怪物马戏团待了一年后,又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真是令人激动。早上能睡懒觉,无需为小人找食物烦神;不用四处奔忙,为演员们干些杂事;还能熬着夜一边大嚼糖果,一边看电视——真是天堂!
埃弗拉玩得也很开心,他从不知道还有这样的生活。打他记事以来,他就一直待在马戏团里:先是一个小马戏班,老板是个讨厌的家伙;然后才来到高先生的马戏团。他喜欢怪物马戏团——我也是——想回去,但他不得不承认休假还是不错的。
“我从没想到电视这么吸引人。”一天晚上,在我们连着看了五个肥皂剧后,他说。
“我爸妈从不让我看太多的电视,”我告诉他,“但我知道学校里有人每晚都看五六个小时。”
“我不会那么干,”埃弗拉思忖着说,“但少看一点还是挺有趣的。也许回到马戏团后,我会买一台便携式的。”
“我加入马戏团后从没想过要搞台电视,”我说,“事情太多了,我几乎没想过它。但你说得对,有一台是不错,哪怕只是看看重播的《辛普森一家》。”那是我们最喜爱的节目。
我有时候会猜想暮先生到底在干什么——他总是神秘兮兮的,但从来没像现在这样偷偷摸摸——但事实上,我并没有为此过度伤神:他不在,感觉挺好的。
不管我们去哪儿,埃弗拉必须套上一层层的衣服,不是因为冷——天气是挺冷的:我们来了没两天就下了今年的第一场雪——而是因为他的长相。虽然他不介意人们盯着他看——他已经习惯了——但如果他能走过一个普通人面前而不引起注意,四处闲逛就方便多了,因为这样他就不用每隔五分钟或十分钟就向一个好奇的陌生人解释他是什么人或是干什么的。
遮住他的身体和四肢很容易——一条裤子、一件套头毛衣、一双手套就可以了——但遮住脸就困难多了:比起身体的其他部分,他脸上的鳞片没那么多,颜色也没那么浓重,但跟普通人的脸还是不一样。一顶厚厚的帽子盖住了他长长的黄绿色头发,一副墨镜遮住了上半个脸,但下半个怎么办呢?
在试过绷带和鲜艳的油彩之后,我们终于找到了解决办法:一副假胡子!我们在玩笑商店买了一副,尽管它看上去很傻——没人会认为它是真的——但效果不错。
“我们看上去一定是很般配的一对。”一天我们在动物园里溜达的时候,埃弗拉咯咯地笑着说道,“你穿着海盗服,我带着这身行头,人们可能以为咱俩是逃出来的一对疯子。”
“旅馆里的人肯定是这么想的。”我也咯咯地笑了,“我听见侍者和女仆谈论过我们,他们认为暮先生是个疯医生,我们俩是他的病人。”
“真的吗?”埃弗拉哈哈大笑,“想想看,如果他们知道了事实真相——你们俩是吸血鬼,而我又是个蛇娃!”
“我想没关系,”我说,“暮先生的小费给得很慷慨,而这才是最重要的。一名女仆抱怨有个男的总是不穿衣服在走廊里闲逛,我听见一个经理说:‘金钱能买来隐私。’”
“我见过他!”埃弗拉叫了起来,“我以为他是被锁在门外了。”
“才不是呢,”我笑了,“四五天来,他一直光着屁股走来走去。经理说他每年都来住上两三个星期,只是四处溜达,像个婴儿一样赤条条的。”
“他们就让他这样?”埃弗拉难以置信地问道。
“金钱能买到隐私。”我又重复了一遍。
“我认为怪物马戏团就够怪了,”埃弗拉哭丧着脸咕哝着,“人类比我们还要怪。”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随着人们准备迎接十二月二十五日的来临,城里圣诞的气氛越来越浓。圣诞树立了起来;晚上的彩灯和其他装饰照亮了橱窗和街道;圣诞老人也降临世间收取定单;各种形状、各种大小的玩具塞满了商店的架子,从地板一直堆到天花板。
我期待着这个圣诞节:去年圣诞节无声无息地就过去了,怪物马戏团的人才不会烦神去庆祝什么圣诞呢。
埃弗拉无法理解这种忙乱的意义。
“这有什么意思呢?”他不停地问,“花大把的钞票,给彼此买其实并不想要的礼物;为了准备一顿丰盛的晚饭,把自己弄得半疯半傻的;种树,养火鸡,然后又以惊人的数量把它们砍倒、杀掉。真是可笑。”
我试图告诉他,这是和平的一天,是表达良好意愿的一天,亲人团聚,平家欢庆,但他听不进去。在他看来,这是疯狂诈钱的闹剧。
当然,每次谈起这个话题,暮先生都嗤之以鼻。“愚蠢的人类风俗。”这就是他的评价。他根本不想跟它沾边。
没有家人的圣诞会很孤单——一年里的这一天,我比任何时候都想念我的家人,尤其是安妮——但我还是期待着它的来临。旅馆的服务人员正在忙着为客人们准备一个盛大的晚会,有火鸡、火腿、圣诞布丁,还有烟花。我下定决心要让埃弗拉了解圣诞精神:我想只要他亲身体验了圣诞节,他就会改变看法。
一个寒冷的下午,我往脖子上裹着围巾,问埃弗拉:“想去购物吗?”(我不需要围巾——吸血鬼的血让我浑身热乎乎的——也不需要羊毛毛衣和厚厚的外套,但如果我不穿,就会太引人注目了。)
埃弗拉瞥了一眼窗外。从早上就开始下雪,外面的世界一片银白。
“不麻烦了,”他说,“我不想再套上那厚厚的衣服。”我们早上出去打了场雪仗。
“好的,”我很高兴他拒绝了,因为我想给他挑几件礼物,“我一两个小时就回来。”
“天黑前你能回来吗?”埃弗拉问道。
“可能吧。”
“你最好回来。”他冲暮先生睡觉的房间点点头,“你知道事情就是这样:只有一个晚上他醒来的时候你不在,而正好就是这个晚上他要你帮忙。”
我笑了。“我要冒冒险。你要我给你带点什么吗?”埃弗拉摇摇头。“那好,回头见。”
我踏雪而行,独自吹着口哨。我喜欢雪:它吸收了大部分气味和许多声音。一些住在广场周围的孩子正在外面堆雪人。我停下来看了一会儿,但在他们邀请我加入之前,我就走了——最好不要和人类打交道。
我在一家大百货商店门前停住了脚,研究着橱窗里陈列的商品,思忖着给埃弗拉买什么好。一个女孩走过来,站在我身边。她肤色有点黑,留着长长的黑发,年纪跟我差不多,比我矮一点儿。
“嘿,船长。”她说,敬了个礼。
“你说什么?”我愣了一下。
“海盗服,”她咧嘴笑着,拉开了我的外套,“我认为这很酷,看上去真像个海盗。你要进去,还只是看看?”
“我不知道。”我说,“我想给朋友买份礼物,但不知道送什么好。”
“哦,”她点点头,“他多大?”
“比我大一点。”
“剃须润肤水。”她坚定地说。
我摇摇头。“他还没开始刮胡子呢。”埃弗拉永远也不会刮胡子,鳞片上根本长不出毛发。
“那好吧,”她说,“那么CD机怎么样?”
“他不怎么听音乐,”我说,“不过也许我给他买一台CD机,他就会开始听的。”
“很贵的。”女孩说。
“他是我的好朋友,”我说,“他配得到这份礼物。”
“那么进去买吧。”她伸出手来——虽然天气很冷,但她没带手套——“我叫黛比。”
我握了握她的手——跟她的手比起来,我的显得很苍白——告诉了她我的名字。
“达伦和黛比,”她笑了,“听上去不错,就像邦尼和克莱德①『注:邦尼(1909—1934)和克莱德(1911—1934):三十年代美国出名的强盗小集团。』。”
“你总这样跟陌生人讲话吗?”我问道。
“不,”她说,“但我们不是陌生人。”
“我们不是?”我皱起广眉头。
“我以前见过你。”她说,“我家在广场边,和旅馆只隔几户人家,因此我知道你的海盗服。你总是和那个古怪的家伙,那个戴着墨镜和假胡子的人四处乱逛。”
“他叫埃弗拉,我就是想给他买份礼物。”我努力想回忆起她的脸,但就是想不起来我哪次在孩子堆里见过她。“我以前没注意到你。”我说。
“我不常出来,”她回答说,“我感冒卧床了,所以我看见了你——我整天看着窗外的广场。如果你不得不待在床上,生活是很无聊的。”
黛比往手里哈气,摩擦着。
“你该戴上手套。”我告诉她。
“瞧瞧你自己吧。”她哼着鼻子说——我在出来前,忘了戴上手套。“而且,这就是我到这儿来的原因——我的手套丢了,我一家家商店逛,想找副同样的。我不想爸妈知道我下床的第二天就把手套弄丢了。”
“你的手套什么样儿?”我问道。
“红的,手腕上有圈人造毛。”她说,“几个月前我叔叔送我的,但他没说是从哪儿买的。”
“你看了这家吗?”我问道。
“嗯,”她回答,“我看见你的时候,正往这儿来呢。”
“想跟我一起进去吗?”
“好啊,我讨厌一个人逛商店。如果你需要,我可以帮你挑台CD机,这方面我知道得不少。”
“好。”我说,然后推开门,让她进去。
“嘿,达伦。”她笑了,“别人会以为你喜欢我呢。”
我感到我的脸红了。我试图想出合适的回答——但找不到。黛比咯格笑着,走了进去,让我跟着她。
第五章
黛比姓赫姆洛克,她讨厌这个姓①『注:①赫姆洛克(Hemlock),在英文中是一种毒芹属植物。』。
“想想,居然用一个有毒植物的名字做姓!”她愤愤地说。
“没那么糟糕吧,”我说,“我挺喜欢。”
“瞧瞧你的品味。”她嗤之以鼻。
黛比刚跟她父母一起搬到这儿。她是个独生女。她爸爸是个计算机工程师,为了工作,老是居无定所。自打她出生以来,他们已经搬了五次家了。
听说我也四处流浪,她很感兴趣。我没告诉她怪物马戏团的事,只说我爸爸是个巡回推销员,我经常跟他一起上路。
黛比很好奇为什么没在广场上见过我爸爸。“我见过你还有你哥哥很多次,”——她以为埃弗拉是我哥哥,我也没纠正她——“但从来没见过你爸爸。”
“他起得很早,”我撒谎道,“总是天亮前就起来了,一直到天黑才回来。”
“就把你们俩孤零零地扔在旅馆里?”她嘟着嘴想了想。“那你们上学吗?”她问。
“这副手套像你想要的吗?”我从架子上拿起一副手套,避开了这个问题。
“挺像,”她回答,一边细细地看了看,“我那副颜色还要深些。”我们又去了一家商店,看那成堆的CD机。我带的钱不多,所以什么也没买。
“当然啦,圣诞后是会降价的。”黛比叹了口气,“但你能怎么办?你等的话,就显得太小气了。”
“我不担心钱。”我说。我总能从暮先生那里要到钱。
我们又走了几家商店,也没找到合适的手套,就溜达了一会儿,看着街上和橱窗里的灯慢慢亮起来。
“我喜欢傍晚这个时候,”黛比说,“就像一个老城睡去,而一个新城正在醒来。”
“一个夜行者的城市。”想到了暮先生,我说。
“嗯,”她回答,好奇地看着我,“你是哪儿人?我听不出你的口音。”
“四海为家,”我含糊其辞,“处处是家乡。”
“你不想告诉我,是吧。”她直截了当地说。
“我爸不让我告诉别人。”
“为什么?”她步步紧逼。
“不能告诉你。”我咧嘴微微笑了笑。
“嗯。”她嘟囔了一声,抛开了这个话题。“你们的旅馆怎么样?看上去有点儿脏兮兮的,是吗?”
“不,它比我待过的大部分地方都好:你在走廊里玩,服务员不会骂你。还有一些客人……”我告诉了她那个裸走男人的事。
“不!”她尖叫着,“你一定是在开玩笑。”
“绝对没有。”我发誓说。
“他们不把他给踢出来?”
“他付钱了。在他们看来,他有权以他喜欢的任何方式走来走去。”
“我什么时候得去看看。”她嘻嘻一笑。
“什么时候都行,”我笑着说。“除了白天。”想起了睡觉的暮先生,我又赶紧补充道。我可不想让黛比进来碰到一个熟睡的吸血鬼。
我们转身慢慢地向广场走去。我喜欢跟黛比在一起。我知道我不应该和人类交朋友——这太危险了——但我很难拒绝她。自从我变成半吸血鬼以来,除了埃弗拉,我一直没有与我年龄相仿的朋友。
“你怎么告诉你爸妈手套的事?”站在她家门前的台阶上,我问道。
她耸耸肩。“说实话。跟他们说的时候我就使劲儿咳嗽,希望他们可怜我,别太生气了。”
“真坏。”我哈哈大笑。
“有个毒草的名字,还有什么好吃惊的?”她笑了,然后问我,“想进来待会儿吗?”
我看看表,暮先生这会儿应该已经起来了,说不定已经离开了,我不想让埃弗拉一个人待得太久:他如果觉得我忽视了他,也许会生气,也许会决定回马戏团去。“不了,很晚了,他们还等着我回去呢。”
“随你,”黛比说,“明天只要你想来,什么时候都行,我一直都在家。”
“你不上学吗?”我问道。
她摇摇头。“马上就要放假了,妈妈说下个学期再去。”
“但她却让你出来找手套?”
黛比窘迫地咬着嘴唇。“她不知道我出来,”她老实说,“我乘出租车出来的,告诉她我去一个朋友家。我本应该坐车回来。”
“哈哈,”我笑了,“有机会敲诈了。”
“你尽管试试!”她哼了一声,“我会熬一剂魔药,把你变成青蛙。”她从钱包里掏出钥匙,又停住了,“你会来,是吧。我一个人很无聊,而且我还没有很多朋友。”
“我倒没关系,只是你怎么跟你妈妈解释呢?你不会告诉她我们是在出租车上遇到的吧。”
“你说得对,”她眯起了眼睛,“我没想到这个。”
“我可不是只有张漂亮脸蛋呀。”我说。
“不是只有张漂亮脸蛋,”她哈哈大笑。“那么我到旅馆去怎么样?”她提议道,“我们可以从那儿去电影院,然后我可以告诉妈妈我们是在那儿碰上的。”
“好吧。”我告诉了她我房间的号码。“可是别来得太早了,”我警告说,“五六点以后,天完全黑了再来。”
“好的。”她在台阶上跺了跺脚,“那么?”她说。
“那么什么?”
“你不准备问问我吗?”
“问什么?”
“问我去不去看电影?”
“但你刚才说过——”
“达伦,”她叹了口气,“女孩子是从来不约男孩子出去的。”
“是吗?”我糊涂了。
“傻了吧,不是?”她咯咯地笑了,“就问我一下愿不愿意去看电影,好吗?”
“好的,”我呻吟了一声,“黛比,你愿意跟我一起去看电影吗?”
“让我想想。”她说,然后打开门,消失在门内。
女孩子们真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