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奇異的激情
史华德医生的日记(以留声机录音保存)
九月二十六日
汤恩比馆的早晨寧静无比。日出后到往昔所谓的晚餐时间前,白教堂区陷入浅眠。新生人急忙钻回他们的土盒裡。至於该区的活人,本来就过著日夜颠倒的生活。我告诉莫里森接下来我谁都不见,把自己关在这间办公室内做该做的工作。我说我要记录,我也确实没欺骗他。记录是一种习惯,我们当中的每个人都曾保有这个行為模式:乔纳森.哈克,米娜.哈克,凡赫辛,连露西都会用那双美丽的手写长信,儘管她的拼字错误百出。教授对文件品质很讲究。歷史是赢家写下的,而凡赫辛过去一直很想透过他的朋友史托克出版。他跟他的死对头都是帝国创建者。若能在讲究科学实证的十九世纪留下成功根治吸血疫病的纪录,他的歷史地位就会扶摇直上。不过就目前状况来看,王夫万分谨慎地在抹煞我方的史观:我在帕弗利特时写的日记已被烧毁,凡赫辛被世人视為犹大再临。
德古拉当时还不是王夫,只有伯爵这个头衔。他盯上我们这个小小的家庭,紆尊降贵地对我们发动一次又一次的攻击,直到我们彻底瓦解、毁灭。我在这裡的保险箱内保存了一些简略的笔记、剪报、物证,相信总有一天我一定能利用它们為自己平反,并还原我当时收集到的纪录。这就是我在日升人静时的工作目标。
谁能明确指出这段歷史的起点?是德古拉的死亡吗?还是他的甦生?他拟定攻略大不列颠的恢弘计画时?狄蜜特号的残骸以及某人绑在舵上的死者被衝上惠特比海岸的那一刻?又或者是伯爵初次见到露西的瞬间?露西.威斯腾拉。威斯腾拉真是一个脱俗的姓氏,意指西方之光。是啊,露西。对我来说,她就是这一切的起点。露西.威斯腾拉,露西。一八八五年,三月二十四日,我真不敢相信那天早上的杰克.史华德曾经存在於这个世界上。我当时二十九岁,是帕弗利特疗养院的新科院长。更早之前的时光於我只是一片金色迷雾,由种种模糊的记忆构成:男孩时期的冒险犯难,医学指南上的知识。我相信我过去的事业算是非常成功。我研究,且观察。我到处旅行,有杰出的朋友。如此生活在一夕之间產生巨变。
露西回绝我之后,我才明白自己对她怀抱的感情是货真价实的爱恋。当时我已届一般男人的适婚年龄,而她是我认识的女性中与我最匹配的一位—我追求她的原因就这麼单纯。介绍我们认识的人是小亚,亚瑟.霍姆德,他当时还不是葛德明勋爵。起初我觉得她很轻佻,甚至说愚蠢也不為过。经过大笑的轰炸后,纯粹的愚蠢对我產生了吸引力。我复杂的思绪不断翻腾—对,我仍认為「狂人头脑简单」是彻底错误的陈述,幽微曲折的心路歷程将我带到这麼一个结论:一个理想的女孩就该像露西那样开朗、单纯。那天,我向她求婚。基於某种原因,我在我的口袋裡放了一把解剖刀,开口前我一直把玩著它。我预先拟了一份讲稿,表达的重点是她带给我的感觉有多甜蜜,但在背诵出这套说词前,我就知道我毫无希望。她咯咯笑了一阵子,然后挤出几点泪水来掩饰尷尬又好笑的情绪。听她吐露心声的过程中,我察觉她已有钟情的对象,也明白小亚就是捷足先登者,儘管她没道破。后来,我跟另外一个爱上露西、性格坦率的男子昆西.莫里斯一起听小亚閒扯了整个晚上,忍受他炫耀自己的未来将会多麼幸福。德州来的昆西表现出落落大方的风度,拍拍小亚的背,说些他是比较好的男人之类的话。我脸上掛著一个傻气的笑容,喝下一杯又一杯昆西带来的威士忌。在座另外两位男士渐渐酩酊,开始调侃彼此,我一直保持清醒。露西当时去了惠特比一趟,急著想和米娜分享她的喜悦,让泉涌而出的洋洋得意淹没对方。她準备和葛德明勋爵携手共度人生,而她担任教职的好友再怎麼努力,也只能找到一个爱塞特的初级律师。
我将全副精神投入手边的工作,这是治疗心碎的标準处方。我希望靠可怜的蓝费尔扬名立万,只要成為食肉癖的正式发现者,我就会有大好前途。当然了,有教养的小姐择偶时还是会优先考虑有世袭头衔或家财万贯的男子,而不是个研究听都没听过的心理疾病的孤僻男人。那年夏天,蓝费尔在癖病的驱使下捕食各种小动物,而我循线记录他古怪的行动逻辑。起初他以童谣為典范:餵苍蝇给蜘蛛吃,餵蜘蛛给鸟吃,餵鸟给猫吃。他打算吃猫,藉此摄取上述所有生命能量。后来他发现那不可行,於是改吃其他凑巧入手的活物。他有次吐出羽毛,差点呛死。当我在他身上观察到与食肉癖交缠在一块的另一种执著时,我研究论文的雏形就诞生了。疗养院附近有栋荒废的屋子,他总是一天到晚盯著那裡看。如今大排长龙、手拿一便士等著要参加名胜导览行程的游客都知道,卡法克斯是伯爵来到英国后的第一个落脚处。蓝费尔数度逃离疗养院,衝向西敏寺,含糊不清地说:他的主人与救赎即将降临,吉物就要扩散开来。当时我有点失望,以為他的癖病已转变成非常平凡的宗教妄想,所以他才想赋予废弃多时的房屋一个神圣的任务。这是我研究此案例的过程中,第一次彻头彻尾假设错误。伯爵已彻底控制那个男人,他不过是个傀儡。要不是碰上蓝费尔,要不是他用那该死的尖牙咬了我一口,我的生命际遇可能会与现在截然不同。就像富兰克林说的:「想要钉子却丢了鞋31……」
人在惠特比的露西病了。这次轮到小亚遭到横刀夺爱,但当时我们都还不知情。论头衔,瓦拉几亚亲王比英国伯爵还要尊贵。搭狄蜜特号来到英国的德古拉伯爵盯上露西,并著手将她转化成吸血鬼。想也知道那个反覆无常的女孩一定乐於接受他的示好。她被带回伦敦后,小亚叫我去帮她做检查。我很确定她的处女膜已经破了。当时我认定小亚是头猪,还没踏上红毯就对她出手。儘管我和小亚云游四海的期间,他对神圣的女性贞操表现出的尊重我都看在眼裡,那不像是装出来的。如今我觉得那段日子的小亚很可怜,為一个不值得珍惜的女子肝肠寸断。把我和小亚耍得团团转的西方之光,入夜后便臣服於东方之兽。
露西也可能是真心爱著小亚,只是那分爱意在德古拉伯爵加以鬆动前就非常浅薄了。凡赫辛收集的信件中,有一封出自露西的手笔。她向米娜报告被人求婚之事—而且八成是在一天之内被三个人求婚,下笔千言,而米娜还热心地用绿色墨水圈出拼字错误。第三个求婚者是昆西,我猜他一定在威斯腾拉家的客厅内尷尬地嚼淤草嚼个不停,因為找不到痰盂。看上去就跟他家乡特產的长角牛一样呆。露西用长篇大论向米娜传达她的得意洋洋,将一週内发生的事情说成是在一天之内发生的,刻意夸张她无职生活的多采多姿。她实在花太多心思在吹嘘三个求婚者接踵而来的战功,导致根本没有篇幅报告自己想回绝的追求者是谁,只好在信末附笔的部分以潦草的字跡带过。
露西的病徵对现下大眾来说是再熟悉不过的,但在当时是彻底的谜团。她不但有恶性贫血,转化过程中还伴随著种种肉体变化,两者分别是不同疾病的徵兆。有人说她脖子上的伤口是胸针扎出来的,也有人说是蜜蜂叮的。我寄了一封信到阿姆斯特丹,向我过去的老师凡赫辛请益,结果他立刻赶来英国為露西看病,不肯透露他的诊断。他的决定造成了莫大的伤害,但我也不得不承认:三年前,短短三年前,根本不可能有人相信吸血鬼的存在。如今我认清事实了,他的滔天大错是迷信民间传说铸成的。那套说法不但过时,其体系还几乎与鍊金术如出一辙,驱使他到处撒蒜瓣和圣餐饼屑,洒圣水。如果我当时知道吸血鬼化主要是一种生理变化,而非精神状态的转变,露西也许会以不死者的身分存活至今吧。德古拉伯爵自己跟教授一样,对吸血鬼有诸多错误认知,八成到现在都还没矫正。
儘管凡赫辛全力抢救露西,帮她输血,还做了种种繁复的宗教仪式,她最后还是死了。所有人都悲痛欲绝。小亚那个无赖父亲总算在这时让步,把爵位和一大笔没被他挥霍掉的财產交由儿子继承。露西的母亲发现她房间裡出现了一匹狼,当场心臟病发、脸色发紫,在嚥下最后一口气前更改遗嘱,将遗產交由小亚继承。还好他早些时候没决定解除婚约,抛弃与德古拉伯爵私通的露西,不然场面可就尷尬了。
露西确实进入过医学上的死亡状态。时间虽短,但无庸置疑,因為凡赫辛和我都确认过。如今我必须悲痛地承认,死亡带给露西的心灵创伤比转化带来的还要大,且露西之死不该归咎於德古拉伯爵。问题是出在凡赫辛採取的输血急救措施,这种医疗方式是出了名的高风险。《刺胳针》杂誌去年刊载了一系列与血液有关的报导,它如今已成為专业医师最感兴趣的研究主题。有年轻医师提出一个理论:血液可细分出许多种类,而某类型的血只能输给身上流著同类型血液的患者。也就是说,我的血可能是杀死她的毒药。不过呢,如今有很多人可以咨意将他者的血液输进体内,不需考虑血液类型问题。
不管原因為何,总之露西就是死了—德古拉在她转化期间反覆找上门,恐怕也对她的身体状况有弊无利吧。她的遗体被送到汉普斯特荒野附近,金士德墓地中的威斯腾拉家族墓穴下葬,之后於棺木中甦生成為吸血鬼,如德鲁丽路剧院的鬼魂般出没於夜半,袭击儿童以满足嗜血欲望。我从吉娜维芙那裡得知,活人有可能在不断气的前提下转化為不死族。她自己的转化过程就很平稳。弗拉德.采佩什遭人杀害、埋葬,据说还被斩首,但他还是在死后转化成了吸血鬼。继承他血脉的黑暗之子容易在转化过程中暂时性死亡,但并非人人如此。就我所知,小亚在转化过程中就没有死亡。死亡与否可能是形塑吸血鬼的关键要素。转化过程中人人会有身心变化,但某些人的变化幅度就是比较大。归来的露西跟我们失去的露西就有很大的差别。
露西死后满一週的那个白天,我们一同到墓穴去检视她的遗体。她彷彿只是睡著了。我承认,对我来说,她其他时刻都不如当下美丽动人。轻浮的表情被一丝冷酷取代,性感得令人招架不住。而后,我们挑在她原本预定结婚的那天蛰伏暗处观察,目击了她回到墓穴的那一幕。她凑向小亚,似乎轻咬了他一口。我仍记得她的红唇与皓齿,穿著单薄寿衣的纤体与极不相衬的怪力。深深烙在我脑海内的,是转化后的露西身影,不是她活人时候的仪态。她是我见到的第一个吸血鬼,她的气质特徵对现在的英国人来说已司空见惯,但带给当时的我相当大的衝击:看似慵懒,却有蛇的爆发力,牙齿与指甲可自在伸长,以及渴血状态下特有的嘶鸣—我全都见证了。有时我会在吉娜维芙的身上看到露西的影子,伶俐的笑容和尖牙都让我想到她。
二十九号早上,我们捕获露西,并让她回归尘土。新生人在白天总是会处在近似死亡的神游状态,而我们找上门时,她也不例外。她的嘴角和下巴沾有血跡。动手的人是小亚,他将木桩打入她体内,我和凡赫辛则分别负责切下她的头颅、在她口中塞入蒜瓣。锯断露在外头的木桩尾段后,我们盖上材质為铅的内棺,将接缝焊死,再锁紧木製棺盖。王夫后来将她的遗体掘出,改葬到西敏寺去,新墓地上掛了一块谴责杀人犯凡赫辛与其共犯的牌匾。小亚大概在暗中帮了我一把吧?只有昆西与哈克被列為共犯,他们两人的尸骨已寒。凡赫辛曾对我们所有人说:「好的,我的朋友,我们已完成了第一步,共同经歷了人生中最惊骇的一刻。不过我们剩下的任务更加艰辛:我们要找出这个悲剧的始作俑者,诛杀之。」
31 顺口溜的第一句。第二句是「想要鞋却丢了马」,后续句子的结构相同,遗失的东西越来越贵重。暗指一连串小动作可能会造就严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