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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巷

史密斯想都没想过,要和二十世纪中叶的女巫或魔鬼打交道。但,现在是该采取行动的时候了。现在的疯狂世界,他一直怀念年轻时那段日子。他经常想起克利福镇及过去的美好时光,当时人类和上帝都在天堂,世界的一切都在正轨,他尤其痛恨现代的女性、喧嚣的收音机、白宫那家伙,还有战争……

  史密斯觉得身体有点不适,他习惯性的发牢骚已经达到顶点,这已经是公司里人尽皆知的事。天气很糟,房间里实在太闷热了,生意还不够好,他身边全是蠢货。他更痛恨冷战,据他揣测,打从一开始就搞砸了。他想起优先股、配额和税金等问题,开始痛苦地叫骂,只要政府每次颁布新规定,他就愤怒的像条疯狗,口吐白沫。由于他的工厂夜以继日地接到庞大的订单,如果在任何理性的政府统治下,他的财富应该每半年可以倍增,但他除了拿到区区几百万元之外,还能有什么期待?

  他用力猛戳桌上的按钮,但即使他手下有双飞毛腿,在他们快速响应前,他已经不耐烦地开始拿起电话狂叩。

  「人呢?」他咆哮狂吼:「宝森呢?快叫醒他!我找他。」

  宝森三步并两步跑进办公室,眼中探询地说:「先生,有事吗?」宝森先生是他的机要秘书,他觉得他又蠢笨又没有企图心,但起码他是男人,因为史密斯实在无法容忍,在这个颓废堕落的时代,把办公室搞得乌烟瘴气、乱七八糟的女人,女人令他倒胃口,她们那目中无人、胸有成竹的态度,摆出一副镇定有效率的模样,不断擅闯原本属于比较强势聪明的男人的圣地。他尤其不敢领教她们那短得不能再短的裙子,那浓妆艳抹的脸孔,以及涂上五颜六色指甲油的鸟爪,那些轻佻女子!而如果他想炒她们鱿鱼,她们也完全无动于衷,表情冷漠地反将老板一军,让对方下不了台。因此宝森虽然不才,他还是宁可用他。

  「我快热死了,」史密斯低吼:「这里简直跟烤箱一样。」

  「是的,先生,」宝森温顺地说,很快走到窗口那台昂贵的冷气机旁,它可以调节空气,冬天吹暖气,夏天吹冷气。外面其实很冷,风很大,天空开始飘起雪来。史密斯应该心存感激,但他并没有。这是台现代化的机器,虽然只要举手之劳就有空调,他连碰都不想碰,宝森只不过把旋转钮移动一格罢了。

  「凤凰城开发股表现如何?」暴躁易怒的老头又开始狂吠:「乌尔里希还没脱手吗?他已经有很充裕的时间。」

  「证管会还没通过,」宝森带着歉意说。他本来想再补充说,募股说明书糟透了,整个计划看来就像要到联邦监狱长期租一间精选牢房,但想想,觉得自己最好还是闭嘴。

  「啊!」史密斯说:「一大堆共产党,他们就是共产党。我们会碰到什么问题?叫克里夫进来。」

  「克里夫先生上法院去了,布雷克斯利先生也是,他们都为了杜勒斯/莫林/南方公司重整计划,股东会议……」

  「啊!」史密斯一口痰差点卡在喉咙,没错,那些该死的持股人,老是在那边吠,惹是生非。「出去,我要想清楚。」

  他的思绪充满愤怒和仇恨,在漫长忙碌的生活中,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艰苦难熬。当他还只是负责营销工作的杰克.费德史密斯时,生活可能一夕致富,虽然也可能一夜破产,但一个人毕竟还是有机会翻身。当时没有那种异想天开的改革派,老是跟他过不去。然后,他升格为比较有尊严的「企业家」,但他的选择依然可圈可点。之后,他又拿出「投资银行家」的派头,而且表现不错,但某位地方检察官又对此提出一些龌龊无礼的问题,迫使他偿还债务和重整。但那是三〇年代的事,当时人人苦哈哈的,如今,一场大战正在开打,一个有能力、有头脑的人应该出任艰巨,但他们会容忍他这么做吗?

  突然,他察觉自己正气喘吁吁,胸腔猛烈起伏,同时觉得全身极其羸弱。他一定快死了,但那是不对的,不管什么年纪的人,没有任何人像他这么勇健,但他的心脏正剧烈地怦怦跳动,他觉得上气不接下气,他那只颤抖的手摸索了两次才找到按钮。然后,当宝森进来后,他设法发出微弱的求救声,「快找……我一定生病了。」

  随后那短暂的片刻,印象很模糊。外面办公室几个讨厌的女人在房间里摇来晃去,轻声细语的,其中一个女人还倒了杯水给他,但被他峻拒。然后,他发现有个满脸亲切的年轻小伙子俯身用听诊器听听他的胸腔,他并发现,他手臂上紧紧包扎着验血压的新玩意儿。他可以感受到被针扎了一下,然后他们扶他坐起来,再服用两颗药丸。

  「小中风喔,」年轻医生眉开眼笑地告诉他。「几分钟后就没事了,麻黄素很管用。」

  史密斯咬牙切齿。在这个乱七八糟、杂乱无章的世界,如果有任何他最厌恶的东西,则非他们这些医生莫属。小中风,喔?真是年轻狂妄傲慢的小子!他再也无法忍受这些嘴上无毛的小伙子,何不帮我找克利福镇从前那位老辛普森医生来,他就像个专属医生,持重冷静,脸上留着胡子,同时穿着艾伯特亲王那种适度得体的外套,他不会讲些无聊的废话,满口最新式的基础代谢、X光、心电图、血指数和一大堆莫名其妙的专业术语。他只会看看病人的舌头,问他觉得肚子怎么样,然后开处方笺,并按照病情合理收费。

  「你这种毛病常常发作吗?」年轻医生问,他不知在高兴什么,实在很叫人不爽。

  「从来没有,」史密斯响亮刺耳的回答:「我这一生,没生过一天病,你们这些家伙,一连三天对我轮番动手动脚,但什么毛病也查不出来。保险公司曾写了上百万次信给我,要我投保终生年金保险,强调条件优惠,还卯足全力要再追加一百万健康险,可见我身体有多好。」

  「是不错,」一位医生笑着同意说:「但那是什么时候的事了?」

  「噢……是十五年前左右了。」

  「你是说一九二八年吗?当时保险公司可能不在乎偶尔冒个险。照这么说,你现在才五十来岁啰?」

  「我身体还很硬朗,」老头顽固铁齿地说,他想赶快付钱,请走这个狂妄自大的新手。

  「可能,」医生同意说,开始收拾医疗器材,「但刚刚我到这里时,你看起来情况很糟,如果不是我及时赶到……」

  「听好,年轻人,」史密斯反驳说:「你休想吓我。」

  「我无意吓你,」年轻人态度从容地说:「如果心导管阻塞吓不了你,那就没什么东西可以吓倒你了。同样的,你得赶快安排,看是要跟医生还是殡葬业者安排,你自行选择。我的车子就停在楼下,如果你觉得我还可以帮上忙的话。」

  「啊!」费德史密斯先生又飞沫四溅,但当他想从床上起身时才发现,自己已经孱弱到不行,他们护送他去搭电梯,从左右两旁搀扶着他,片刻之后,他已经舒适地坐在医生汽车后座。

  从华尔街开车往上城走,一如往常,仍很令人不快,可能更不愉快,因为史密斯一直暗暗担心,迟早有一天自己会落入医生手中,如今果然应验,他看着车窗外飞逝的街景想解闷。稍早的雪已经化为雨水,但街上还是一大堆人,还有除雪机在铲除堆积在路旁的淤泥和融冰。他酸溜溜地看着他们,窗外传来刮铲声,种种噪音、喧嚣声和污泥,全是现代都会的症状。他渴望重回克利福镇,那里很少下雪,即使下雪,地上积雪也有好几星期洁白无瑕。他听着轮胎在平坦潮湿的路面轻轻转动发出的嗖嗖声,对那单调沉闷的声音,他深表反感。每一条街都很像,每个城市也很像:连续而流畅,无止境的水泥墙,不是红砖就是平板玻璃和枯燥乏味的一排排灯柱。除了白痴,没有人可以住在现代化的都市里,同理,也不可能住在现代化的城镇,因为它们只不过规模较小,但竟厚颜无耻地模仿那些不断膨胀的姊妹大城。他长叹一声,过去那些美好的日子已经一去不返。

  那声叹息和那绝望孤独,使他忽然想起弗凡。弗凡是他认识的一个鬼鬼祟祟的家伙,他曾雇用他一两次,他算是某种掮客,因为实在想不出更好的职称了。他在奇谭广场出没,是个声名狼藉的家伙,但他能办到一些千奇百怪的事,像挖掘只有死人知道的讯息,或做出准确度奇高无比的预言。跟他打交道最爽的是,只要价格谈拢,而且这是绝对必要的先决条件,他一定达成使命,不会啰嗦多问。他对他那特异能力唯一的解释是,他有接头的对象,包括天赋异禀的占星家和命理学家、毫无原则的恶魔和鬼神学家及他们的同类。他坚称,他只是中间人,同时在出任务前,始终坚决要求对方签署一份豁免声明。史密斯如今回想起来,有一次,当他抱怨风湿病发作十分痛苦时,弗凡曾暗示,他可以制造某种青春之泉,但当然要付出相当大的代价,当对方开出价码时,史密斯傲慢地喝令他离开办公室。

  医院是他最害怕的恐怖鬼屋,里头有很多病房和小隔间,塞满亮闪闪有如拷打犯人的可调整式磁漆椅子,还有玻璃柜子,里面放了一排排有如刑具的东西,包括发烧机和其他状似极其昂贵的器材,还有一间化验室,里面堆满神秘的瓶瓶罐罐和管子。穿着白色制服的护士和助理一语不发地满场飞,有如在一旁协助的鬼魂。他们剥光他的衣服,帮他量体重、打针、抽血。强灌他吃一些乱七八糟的混合调剂,再用荧光镜扫视检查他的内脏,他们请他坐在一张椅子上,再在腕关节和脚踝上通上电极,以便在片子上记录他的心跳。再经过重击、听诊和测量后,他们把他扔到一旁,疲惫万分、全身颤抖地独自穿好衣服。

  刚做完医生和他那伙人一起进行的重大检查后,他全身赤裸,闷闷不乐地意识到岁月不饶人,他已经老了,原本结实的古铜色肌肤,如今已经变成一块块粉红色赘肉,凹凸不平。他那细长瘦弱的小腿,似乎根本不堪负荷腹部那坨赘肉。直到这一刻,他仍很重视各方面都成熟后的名望和权势。但现在,有生以来第一次,他发现自己渴望再变年轻,对,为了年轻,他不惜付出一切代价。那天下午穿上衣服后,史密斯若有所思。

  医生正在研究室等他,他仍然面目可憎,不知在高兴什么,他招呼老人家坐下。

  「你是见过世面的人,」他开口说:「所以,我想你应该消受得了。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至少暂时如此,但你得好好照顾自己,如果乖乖听话,可能还可以再活个几年。你心脏有问题,要多加注意,胃也有点受损,肾脏照顾得不错,但关节有老化的迹象,还有些腺体有问题,同时缺乏维他命。除此之外,你的身体状况不错。」

  「继续说。」史密斯现在更加肯定,他得赶快跟弗凡联络。

  「你得停止所有工作,避免恼怒生气和过度与奋,至少每周回诊一次,不准再抽烟喝酒,也不准再吃重口味和油腻的食物,更不准熬夜。我会开给你一份食谱和你需要的处方……」

  医生继续讲个不停,巨细靡遗地谆谆告诫,病人默默听着,反而更下定决心,要反其道而行,反正只要他有一位可以和魔术师接头的掮客就一切搞定。

  那天晚上,史密斯心急如焚,想找到弗凡,但遍寻不着。日子一天天过去,这位金融巨子又觉得身体好多了,所以他老毛病又犯了,脾气暴躁易怒,把医生的叮咛当耳边风,接着他第二次中风,这次差点要了他的老命。从此以后,他乖乖吃那令人倒胃口的食物,猛吞维他命和药丸,并定期检查心脏。他开始清算名下的诸多产业,他布下的眼线,迟早会找到弗凡,之后他会需要现金,一大堆现钞。他现在总算明白,为了换回青春,不管付出多大的代价都值得。

  在跟他的律师及买方律师见面,谈妥出售公司这笔交易那天,布雷克斯利先生侧过身来跟他耳语说,弗凡已经回来了,他那天晚上就可以和史密斯见面,老人眼中闪过一丝光芒,他点点头,他已经准备好了。等到明天,他所有净值都会兑换成现金及可转让证券,全部加总大概三千两百万元出头,即使碰到最锱铢必较的恶魔,这笔贿赂应该也绰绰有余了,还可打发他念咒时可能动用的周边黑暗势力,让他们个个心满意足。他很确定有钱能使鬼推磨,他一向认为如此,但,不是有人说,贪恋钱财是万恶之源?

  史密斯兴高采烈,在一般正常情况下,他在进行出售公司这么庞大的交易时,会极度斤斤计较,喊价喊到最后一刻,但今天,他很爽快地在所有文件上签字,甚至毫不犹豫地把北极星石油公司脱手,虽然北极星油田离他朝思暮想的克利福镇只有短短几哩路。他一想起开采石油可能对那安静甜美的小镇造成多大的伤害就不寒而栗,但这家公司使他大赚一票,而且,反正自他多年前离开小镇,去外面赚大钱后就没有再回去过。

  在律师收拾好文件离去后,他最后环视一眼,不管他的办公室还是公寓,都没有任何俗艳的红色铬鞣皮革,其中一面墙是单一一幅美丽的风景,周边低调精工镶嵌胡桃木,还有一个书架,一张大桌子,两把椅子,加上一张波斯地毯,室内陈设和装潢大致如此。唯一比较现代化的东西是股票行情和价位跑马灯,以及实时新闻电传打印机,史密斯希望能在第一时间知道热呼呼刚出炉的新闻。他受不了收音机播报的新闻,因为那总是会加入各路评论员和名嘴个人的意见和解读,总是被修饰美化。

  他回家时还早,碰巧还在下雨,当轿车在人行道上的遮雨篷旁停妥后,他一下车,门房手上拿着雨伞,立刻飞奔到他前面,深恐雨滴不慎打湿这位金融业巨子。史密斯愤怒地跟他擦肩而过,他实在很不欣赏这种阿谀奉承的作风,马屁精,哼!他搭电梯上楼,再走到柔和灯光下的大厅,从那里可以通往公寓。进门后,他发现家仆菲立普正用他那台调频广播电台兼手摇留声机,全神贯注地听流行乐。

  「关掉那该死的音乐!」史密斯怒吼,他只欣赏交响乐,当他心情好的时候还可以听听,但绝对不能再降格以求。

  然后,他去更衣沐浴,这是他一天中真正享受的仪式之一,他的浴室铺着金色和绿色瓷砖,再加上凹陷的浴缸,是精工打造出来的美丽奇迹,有针状喷雾淋浴、玻璃隔间淋浴和蒸汽浴室。他陶醉在雾气蒸腾的水中很长一段时间,猛然想起弗凡可能随时会到,他匆匆起身。

  晚餐已经准备好了,史密斯坐下时,愤怒地看着桌面,那看来是张质地很好的桌子,但他并不觉得如此。桌布是奶油色锦缎,整套餐具是纯银的,雕工精美,中间摆着一盆玫瑰,点缀着几株蕨类植物。但他盘子旁边那水晶水瓶里装的是质量优秀的牛奶,是取代过去他一直在喝的顶级波玛黑皮诺红酒的次级品,牛奶旁有个浅碟,里面放了几颗令人作呕的药丸,总共六颗,两颗红色的,两颗棕色的,一颗黑色的,还有一颗白色药丸。

  他吃了小牡蛎后,接着上烤鲳鲹鱼,因为医生说,他不能吃太多肉,然后再上新鲜的芦笋和奶油西红柿,他在上面洒了些新鲜草莓和奶油,不准喝咖啡,也不准喝酒。

  他机械式地吞咽这些食物,一直想起克利福镇的查布餐馆。那里可以吃到最地道的牛排,足足有两吋厚,布满油花,是当天刚刚在查布餐馆后院宰杀的公牛肉。他也想起墨西哥裔烹调师傅帕布罗,他的摊位就在歌剧院转角口,他把他那热呼呼发出嘶嘶响的墨西哥食物,装在一个大猪油罐里,再用一块老旧的桌布包裹着,这罐食物就放在一个小煤炭炉上保温,整罐食物再放在一个大篮子里。帕布罗再撕下旧报纸,包住一小坨油滋滋的食物,吃的时候只要坐在路边,用手指挖来吃。恶意批评他的人说,他那罐食物可能是狗肉做的,但滋味的确很美,十分钱一打,实在太便宜了。史密斯再悲哀地长叹一口气,现在就算付一万元买下一打还能毫无顾忌大快朵颐,他也心甘情愿。

  史密斯不耐烦地等弗凡出现。他打电话给总机,告诉她,除了他正在等候的这位客人之外,回掉所有其他电话。那该死的鬼电话,反正不管张三李四王五,只要想干扰他,随时可以拨打这个电话号码。老人家有个没有登录的电话,但只要知道他住处的人,都可以透过大楼总机找到他。

  最后,那贼眉鼠眼、行迹飘忽不定的小掮客出现了,史密斯没有浪费时间虚应故事或争吵。弗凡跟他一样,是个很务实的人,你可以直接切入,跟他就事论事,而不会觉得尴尬脸红或不好意思。

  「我要,」费德史密斯先生直截了当说:「把时钟拨回四十年,我想重回我出生和长大的克利福镇,而且它要一如我离开时的感觉。我有意把我的人生重新来过,你能帮我跟可以办到这件事人接头吗?」

  「哇塞!」弗凡拍拍额头说:「那可是笔大订单,吓死人了,那可得请魔头老尼克亲自出马才行……」

  他看来心神不宁,好像连提到魔头的名字都是犯上亵渎。

  「有何不可?」这位金融业巨子声色俱厉不耐烦地说:「我一向跟大魔头打交道,他们有行动力,可以跳过手下那群恶魔,不管他们是什么来头。」

  「了解,」弗凡说,但不以为然地摇摇头,「但他是个很狡猾的谈判对手,噢,他当然会一丝不苟完完整整地遵守协议,但他也难免会有疏漏的时候,他积习难改,他从智取人类得到极大的乐趣和刺激,但那会使人付出惨重的代价,使人痛不欲生。」

  「代价多大,我自会拿捏,」老人家顽固地说,想到医生已经告诉他,充其量只能再痛苦的苟延残喘区区几年,「至于谈判,我也不是等闲之辈,你觉得我如何爬到今天这么风光的地位?」

  「好吧,」弗凡耸耸肩说:「反正一切后果自己承担,但中间还要办些手续,我们什么时候开始?」

  「说做就做。」

  「他跟凡人见面要先预约,我无法代为安排,但我会安排你去见掌管冥府的魔女黑卡蒂,你得自己设法跟她建立关系,之后一切全靠你自己了,你最好手边有很多现钞,那是一定要的。」

  「了解,」费德史密斯先生简短地说:「该给你多少钱呢?」

  「算了,我会再跟他们算的。」

  那天晚上,他失眠了,他重新检讨自己的决定,一点都不后悔,他深思熟虑后刻意选了四十这个数字,七十减四十等于三十,据他自己评估,应该是个理想的年纪。如果他再年轻点,恐怕会被上司呼来唤去、任意摆布;如果再老一点,他花重金回春又不能尽情享乐。但三十岁,体能正处于颠峰状态,那些小鬼会觉得他年纪够大,够稳重成熟;但他又很年轻,足以引起老一辈的钦羡。而据他记忆所及,当时开疆拓土原始蛮荒的日子刚过,衰败软弱的现代主义尚未登场。

  他终于睡着,还做了梦,梦见老克利福镇。马路上林荫夹道,牢固的房子坐落林院深处,每栋房子都有深宅大院,还有自己的围篱。他还记得那柔软的泥土路,当他夏天赤足在路上奔跑时,尘沙滑落大脚趾时,感觉不知有多舒服。那些好吃的东西,他记忆犹新:那间老旧的肉品贮藏室,西瓜一袋袋吊在井边,鸡在院子里奔跑,蛋是一个小时前刚生的,还有母牛莎拉,厨子安娜阿姨。而且那个年代有一大堆经商致富的机会,一个人可以开一家银行,甚至开一家号子,而且不会有鬼鬼祟祟、窥探隐私的检察官告诉你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当时还没有镇天价响的收音机,或者隆隆作响、臭不可闻的卡车或震耳欲聋的汽车喇叭声。人们都很健康硬朗,因为他们一向过着美好的生活。史密斯在床上辗转反侧,不禁莞尔,现在看来那种日子已经指日可待!

  第二天下午,弗凡打电话给他,黑卡蒂夫人五点见他,他并给他第五大道上的一个地址。一切搞定。

  当史密斯走进大楼时,他十分诡异。他原本以为,女巫应该在一些可疑阴暗的地带出没,那里应该堆满厚厚的尘垢,角落还挂着蜘蛛网。但这是时髦豪奢街道上的一栋豪宅,里面住的大半是家财万贯的高级珠宝商和钻石商。他不确定自己是否记错地址。

  一开始,他以为自己一定搞错了,因为当他查看住户名录时,在「黑」开头那栏找不到黑卡蒂,在「巫」那栏又找不到女巫。他走到电梯管理员那边,问他是否有这个住户。

  「如果在名录上,那她就是这里的住户,」那个自命不凡的家伙,以一种令人困窘不安的眼神,上下打量着史密斯。他揉揉眼睛,结果在两个地方同时找到她的名字。「黑卡蒂夫人,咨商女巫,十三楼十三号。」

  他走回电梯,这时才注意到电梯门上那个标示着楼层的数字写着:十、十一、十二、十四、十五等等,但没有十三楼,他正准备再去找那位电梯管理员时,忽然注意到走道尽头有部小电梯,门上标示着「直达十三楼」。他朝它走去,进了电梯,一个粗鲁无礼的小子,穿着红色紧身短夹克,懒洋洋地站在电梯启动杆旁,他斜眼睨视史密斯说:「你确定要上楼吗,老爹?」

  史密斯冰冷地回瞪他一眼,那眼神在过去往往使手下噤声,不敢再那么放肆莽撞,然后僵硬地站着,望着门外。那个滑头的小厮耸耸肩,滑上门,启动电梯。

  电梯停妥后,他走到一个小厅堂,那里只有一扇门,门上挂了个招牌,上面写着「请进」。史密斯转动门把走进去。这个房间看来和其他任何会客室没什么两样,里头摆了张桌子,由一个瘦巴巴、脸色差、看不出年纪的女人在那里坐镇,她唯一的特色是面无血色、两眼无神。墙壁涂了单调的蓝绿色,不知怎地似乎带有彩虹的色调,顶端逐渐变成黑色和金色相互交错的五角形檐壁。墙上挂着一幅蚀刻画,画中有轮满月,一个传统的女巫在一群蝙蝠陪伴下骑着扫帚飞天。室内陈设只有一对椅子和一张沙发,沙发上有一只大黑猫,躺在红色丝绒枕头上酣睡。

  「黑卡蒂夫人正在等你,」这个形容枯槁的接待人员以金属般沙哑的声音说:「请坐。」

  「啊,一定是靠巫术起死回生的殭尸,」费德史密斯先生心中暗忖,他想感受一下周遭的氛围,然后,为了展现善意,虽然一点都不爱护动物,他弯腰想轻抚猫咪,猫抬起头,几经思考后,用牠那邪恶的绿眼珠子,狠毒地盯着他看了半晌,接着轻蔑地发出怒吼。之后,牠立刻再把头塞进怀里藏好,好像这么一来,已经永远打发了这件事。

  「路西法不喜欢跟人接近,」女殭尸说,在她那已经死白的脸上再抹上一层粉,这时一个呼叫器发出微弱的蜂鸣声。

  「客户信用调查员已经准备接见你了,」这个有如女鬼般的接待员说:「你得先通过他那关,请往这边走。」

  ※※※

  不知为什么,一如这里其他特色,史密斯对此并未感到特别惊奇。毕竟,他是个商人,在跟地狱这批使者打交道时,他还是在商言商,公事公办。他跟着她穿过里面的门,再步下侧面通道,走到一间小型办公室。负责接待他的是个和蔼可亲、十分瘦削的年轻人,有一双黑褐色的幽怨眼睛,一络黑色头发像迷路般不断往下掉,扎到他的眼睛。

  「请告诉我你的财产净值有多少,」年轻人说,他指指一张椅子,他一转身,朝房间里一挥手,只见房里一排排厚厚的账册,一个个架子全是账册和归档的案件,里面有些零散的文件和照片。「我必须先警告你,我们已经独立稽核过,也知道你到底有多少钱,这只是例行公事,我想你应该要知道。」

  史密斯好奇地看着账簿,他全身血液冰冷,他觉得全身起鸡皮疙瘩,颈背部汗毛直竖,那些都是他的账本!有两排厚厚的账册,各用金箔工整地下题,像「杰克.费德史密斯先生──私生活──第九册」。房间一整面是一排排其他的本子,其中一套标示着「商业交易」,另一套是「潜意识的想法和梦想」,其他几套则是不同的相关层面问题。其中使他最震惊的一套,有个令人毛骨悚然的名字:「间接谋杀及其他」。有好一会儿,他不明白个中含意,后来他回想,可能是指「密西西比债券」倒闭的后遗症。他买了那家公司的债券后才发现它已经陷入困境,他当时只做了唯一能做的事还获利了结,让水化为水蒸汽后,立刻撤资,结果导致几起自杀案件。他想那本生死簿应该是记载那件事及相关的灾难。

  他转身面对那位客户信用调查员,这时他发现,那位先生正在仔细查核他出售公司的契约,心中更加懊丧。所以,他很清楚他们之间的条件!更糟的是,就在眼前,那本流水账上有一张他那天早上才立的遗嘱的复印件。史密斯原本企图藉此避险金蝉脱壳,把钱留给「买卖圣职兄弟会」用来布道传教,并用来做为跟他交涉的魔头谈判的筹码。史密斯抓抓脖子,这个动作显示他很懊恼,这么多年来,他首次未能先发制人。尤其,当这个信用调查员用低沉的声音,高兴地微笑招呼他时,更使他怒火中烧。

  「如何?」信用调查员说。

  史密斯心里有数,第一回合他已败下阵来。他是来安排一项交易,条件多少应该由他主导支配,如今,他显然落居下风,如果他想继续交易,只有一个方法,就是坦白交代过去的一切账目。他从口袋拿出一张纸条,上面潦草写着一行字:「财产净值:三千二百六十七万三千二百五十一点零三元,加上个人财产。」

  「到今天中午为止,」费德史密斯先生补充说,伸手把纸条递给坐在桌子对面的稽核员。

  稽核员看一眼,把纸条塞到抽屉里,嘀咕一句,看来应该大体没错。他接着宣称,这就行了,他现在可以去见黑卡蒂夫人了。

  ※※※

  到目前为止,黑卡蒂夫人算是最出人意表的。史密斯已经变得不太有把握能够预知自己要跟什么妖魔鬼怪打交道了,但他很确定,这个女巫应该是个丑得吓人的怪物,下巴可能像戽斗般往外凸出,正好碰到下垂的鹰钩鼻,脸上还长满众所周知的毛茸茸的肉疣。但她完全不是那副德性,黑卡蒂夫人很漂亮可爱,就像所有城市中常见那种打扮入时的可爱女子,她看来活泼娇小、一头棕发,两眼闪闪发光,还带有一种无忧无虑的愉悦神采,她身上穿着印花棉布的家常便服,外罩一件宽松的茶色罩衫。

  「史密斯先生,你运气很好,」她咯咯笑,用一条毛巾擦擦手,再随手扔到一个容器里。「大概一个小时后就可以见到魔头了,他通常半夜才会出现,但最近他得花很多时间在地球上,他可以随时接案子。此时此刻,他正在德国,你知道的,现在那边正好是半夜,给他最信任的人间助手之一献策,你应该猜得到他叫什么名字,但我们对客户的身分一律保密,理由相信你也可以接受,但他很快就到了。」

  「太好了,」史密斯说。很久以来,他一直信誓旦旦地说,即使跟撒旦约会,他也不愿枯等超过一个钟头,但大环境已经变了,他很庆幸只要等一个小时。

  「现在,」女巫说,故作忸怩腼腆地斜眼看他,「我们先讨论一下初步内容,当然,得先草拟一份合约,那就得花不少时间了,先告诉我,你所要求的主要具体事项,我会先传给契约局的恶魔局长过目,等大魔头一到这里,那些书记就会把所有文件备妥。」

  她拿出一本便条纸,一支笔,微笑着看他,准备下笔。

  「噢,呃,」他说,有点支吾其词,因为他不太想把学里的想法一古脑儿全告诉她,因为她看来实在太天真无邪了,不像干女巫这行的。「我想,如果能重回童年时代的小镇去渡过余生,那就太棒了……」

  「是?」她迫不及待地说:「还有呢?」

  「这,」他有气无力地总结说:「我想,那大概就是我想要的,把我送回四十年前的克利福镇,我只要求这点。」

  「实在太独特了!」她高兴地惊呼:「你知道,大部分人会要求权势、财富、爱情圆满成功,诸如此类的事。我相信大魔头一定会立刻答应这项请求。」

  史密斯发出咕哝声,他想到,四十年前同样在克利福镇,他从一个没有任何信息、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的地方起步,就已经得到所有那些东西了。如果就他目前对人情世故和后来世界历史的了解,第二回合会有什么成果,一定会举世震惊。但这使他突然想到要补充一句。

  「但我想要,」他附加一句,「我要保持目前的,噢,智慧,完好无损,以及完整的记忆力。」

  「小事一件,史密斯先生,」她热情洋溢地说:「芝麻绿豆的小事,我可以向你保证。」

  他注意到她已经在不同的纸上记下详细说明,而且由于他表示就这么多了,她立刻走到附近一个放在鼎上的火盆边,从墙上突出的烛台拿了支熊熊燃烧的烛火,把这些纸全烧了。这些纸在燃烧时发出撕嘶声,潇洒地化为一缕青烟,在空气中转呀转的,没有留下任何烟灰。

  「已经送过去了,」她说:「等着也是等着,你要不要参观我们工厂?」

  「十分乐意,」他充满敬意地说。他的确对这整个布局感到十分好奇,因为他们目前所待的这个小隔间,只有一张高高的桌子,一张板凳和那个火盆。他本来以为会有更邪魔歪道的行头。

  她带路往外走,他发现这个地方远比他想象中宽敞,应该占用了这栋建筑的整个楼层,那里有个长廊,旁边开了无数扇门。

  「这里是炼金术部门,」她说,转进第一道门。「你来的时候,我正在这里工作,所以两手黏乎乎的。龙的脂肪是很令人反胃作呕的东西,你不觉得吗?」

  她那闪亮的黑眼珠对他眨呀眨的,还伴随着灿烂的笑容。

  「我可以想象,」他回答。

  他看了看房间里头,第一眼望去,好像一家现代化的化学实验室,但很多瓶瓶罐罐奇形怪状的,其中最古怪的莫过于那些炼金术士,他们大概十余人,全坐在高脚凳上,没有人知道他们的年纪,但他们都留着胡须,还戴着粗框八角形镜片的眼镜,他们全穿着黑色罩衫,衣服上分别有着新月、艳阳、星星等这类符号。所有人都埋首专注地工作,桌上的瓶子也都贴上很妙的标签,例如「北非毒蛇的毒液」、「干驼豹血」及「独角兽角粉」。

  「那些在操作蒸馏器的炼金术士,」女巫甜甜地解释,「正在混合改良过的春药,你可能会很惊讶,但很多明星推销员全要靠它,它使凡人几乎无法挡,我们是按抽佣方式供应他们春药。」

  她继续指出其他东西,像两个人正在调整通电炼金炉上的变电器以维持均温,凡此种种都使史密斯觉得极不协调。他们继续往前走。

  下面那个房间是巫毒部门,那里有个黑人女雕刻家正依照客户所提供仇家的侧面轮廓和正面像,努力捏塑蜡像。一名助理正在检查已经完成的成品,偶尔把针插到某个重要部位。那里还可见其他令人不快的事,史密斯全身发抖,建议跳过,继续往前走。

  「如果它使你那么不快,」女巫说,脸上带着令人难以捉摸的微笑,「说不定我们最好也跳过下一个。」

  下一区段专门研究魔鬼学,史密斯很高兴可以略过,他曾听说那个邪教的信徒某些令人发指的做法。此外,从墙壁穿透出来那骇人听闻的悲鸣,及饱受压抑的尖叫声,已经足以使他对这个崇拜邪灵的异教团体残余的一点兴趣消失殆尽。但人算不如天算,一扇门突然砰地打开,一个奇丑无比的老巫婆跌跌撞撞走出来,胜利地高举一瓶发光的紫色蒸气。

  「你瞧,」她发出地狱般欢乐的尖笑声,「我捕捉到了!垂死的痛苦挣扎!嘻嘻嘻!」

  史密斯感到一阵剧痛,简直快作呕了,还有点恐惧,但女巫还是停留相当久的时间,轻声赞美她两句。

  她接着探头到门里,可以看见里面有个老态龙钟的医生坐在里头,他身穿黑袍,头戴高帽,上面缀满星星和黄道十二宫的图腾,他正在一个怪异的星象馆中。

  「这是店里最虚假的噱头,」她低声说:「但很受客户欢迎。那位老先生是个精明的预言家,所以他可以勉强餬口。当然,他的占星术和所有那些道具都只是一派胡言,老技俩了,你知道的。」

  史密斯看了那位占星家一眼,然后跟着她走到下一个房间。有一班新手似乎正在接受吸血鬼习性和技术训练。一个恶魔手上拿着一根指示笔,对着墙上描绘人体循环系统的图表滔滔不绝,并再三强调一口咬住颈动脉的重要性。再过去那个部门也相去不远。那里是化身狼人的部门,有个看来很严厉的中年女巫,正在讲述掠夺性肉食动物的习性。当史密斯和他的向导探头进去看时,她正好讲到,为了因应可能遭到的银弹射击,必须先注射王水。

  那地方还有些什么其他部门,他永远不得而知,因为女巫正好抬头看看墙上那些奇奇怪怪的钟,她说,那些钟是标示冥府的时间,反正,那位大魔头已经快到了,他们要赶往幽灵室。

  那个地方令人肃然起敬,独具一格。展示地狱酷刑的壁画占了一整面墙,一边是他的宝座,另一头则是大魔头本尊的全身画像,旁边还挂了无数帧照片。这幅肖像画是传统的画像,有着朱红色的色调,魔头有着类似人猿的外表,带刺的尾巴、偶蹄和角,再画龙点睛地加上奸笑。其他照片都是一般人类的样子,有些甚至长得有点像史密斯。

  「我们这位邪魔大王经常混迹人间,」女巫解释,她发现史密斯对展示的画很感兴趣。「那种形式,效果加乘。」

  两个小魔鬼正忙进忙出,环绕着镶嵌在黑色拼花地板上的一个金色五角形,安放了蜡烛和一碗碗熏香。还有其他神秘的设计,经由金属条沿边穿入地板,但显然那是为层次较低的恶魔或邪灵准备的。目前众所瞩目的焦点是在宝座正前方。女巫拿了一副耳塞,塞入史密斯耳里,再用黑布蒙住他的眼睛,再轻轻拍他,安抚他,请他放轻松……第一次总是有点令人震惊。

  的确很吓人,他听到类似某种放烟火的喷火声,及女巫发出的单调声音。接着忽然发出雷声隆隆的爆破声,一道闪电,及几乎令人窒息的硫磺味。过了片刻,那一切全消失了,蒙住他眼睛的布也突然解开。舒适地坐在他前面宝座上的是个圆圆胖胖、个子矮小的男子,穿着灰色细条纹西装,口里叼着雪茄。他有一双蓝色大眼睛,下巴有着层层肥肉,脸上带着一种愉悦。看起来就像是个扶轮社成员及任何地方一家规模普通的企业主。

  「早安,」他和蔼可亲地说:「据我了解,你想重回四十年前的克利福镇,我的执行委员会已经批可,就在这里……」

  撒旦弹弹手指,头顶传来闷闷的啵的一声,好像什么东西爆破了。接着掉下一份文件,女巫灵巧地接住它,拿给大魔头看,他大致看了一眼后,再交给史密斯。

  这份文件的材质到底是羊皮纸或纹理细密的石棉垫,史密斯实在说不上来。但上面的字似在起火燃烧,不断跳跃、令人眼花撩乱,根本无从读起。文件开头写着:

  □□□

  合约书

  地狱魔王撒旦,以下简称「甲方」,和费德史密斯,一位值得表扬的忠仆,以下简称「乙方」。合约内容如下:

  ……

  ※※※

  详读合约书对史密斯来说原本易如反掌,如果不是那些不断跳跃的文字令人难以捉摸的话,因为只有那些直接映入眼帘的字眼清晰可辨。其他字眼在火花交互作用、笔迹蠕动扭曲下,根本不知所云。甚至每次阅读,似乎都赋予不同的意涵。从史密斯老谋深算的经验中,如果这是合法的文件,条件实在甜美诱人,它似乎就代表字面的意义,但……

  反正,即使反复阅读多次,上面至少有一条条款清楚载明,乙方将被妥适地送到指定地点,并给他必要的开销经费及一点资本,之后乙方必须自求多福。

  「赔偿方面呢?」史密斯因合约中未提,而提出质疑。「我想,你们会要我的灵魂。」

  「天哪,才不呢,」撒旦高兴地回答,再友善地拍拍膝盖。「我们早就完全拥有它不知多少年了。我们只要钱,你知道的,万一你出了什么事,政府大概可以拿走你四分之三的遗产,律师再拿走剩下的四分之一,我们实在不乐见那四分之三的钱全浪费在破坏和颠覆性的工作,像改善住屋和其他烂计划上,因此,劳驾你把支票交给我们……」

  「多少?」史密斯想知道确切金额,他伸手去拿支票簿。

  「三千三百万美元,」撒旦冷冷地说。

  「那简直是狮子开大口!」史密斯大声咆哮:「我没那么多钱……」

  「付现可以优惠百分之一,地狱魔王,」女巫甜甜地提醒。

  史密斯注视着他们俩,这个金额让他被吃干抹净,连身边的急用零钱都没了。他第一个冲动是立即终止这项会面,但他马上想起,有了青春和机会,他可以东山再起,重新赚回那些财富。他脑中同时想起医生对他所做的悲惨预言。不行,这项交易非进行不可。他逆来顺受地在支票上写上全部财产金额,同时下令他的经纪人把所有其他值钱的贵重物品全部送来。

  现在只剩下一道手续:签约。

  「请卷起左手袖子,」女巫说。他发现她一只手拿着针头注射器,另一手拿着浸泡在酒精中的棉花垫,她先用棉花涂抹他的手臂,再用针戳入他的血管,当她抽了几CC血液后,再抽出针头,把它拧开,改装上钢笔笔尖。

  「过去,我们这里的医护人员做事草率马虎,」她笑着说,再把那装了恐怖人血的钢笔和合约交给他。「你不知道,有多少人因为感染,出师未捷身先死。」

  「嗯哼,」史密斯说,再把袖子卷下来,准备签字,他最好还是早点把该办的事办完,愈快愈好。

  「这是你的交通工具,」她接着说,并递给他一张折迭好的火车车票,上面有些奇怪的车班组合,包括已经倒闭停驶很久或已经合并的路线,日期跟目的地都很怪。但他发现,至少火车停在他想去的那个时间和终点。

  「中央大车站,四十八号站台,今晚十点三十八分发车。」

  「最好给他一些现钞,」撒旦建议,抽出一卷钞票交给她。史密斯看着那些钞票,不禁焦虑万分,看到那些钱,他不禁全身颤抖,因为那些纸币全部大如毛毯,面额没有小于五十元的,很多钞票背面已经泛黄。撒旦再交给他一个零钱包,里面有些金币,还有六至八枚大银元。史密斯已经忘了,过去他们就是用这些货币,西部根本不知道曾发行几分钱和一元现钞,五元和十元现钞也很罕见,有些商店甚至拒收。他还忘了些什么?一想起来就胆颤心惊,以致连撒旦已经消失了,他都浑然未觉,他就在喃喃发呆中,由小女巫送走他。

  ※※※

  但等上车时刻到了,他又开始兴奋起来,只要搭火车穿越一半美洲大陆,走这一小段路,就能重回四十年前了,那无疑就像某种奇迹在夜晚发生。他让戴着红帽子的脚夫帮他扛行李到流线型特快车上,再舒适地坐在包厢里。他并未特别费神定做那个时候的衣服,因为女巫暗示,那些细节会自动安排妥当。

  他下一个工作是编个故事,以便告诉人家,解释自己重回克利福镇的原因。除了其他完美的理由,他特别选择这个时间返老还童,这样才不致跟他早期的人格或他的家人有任何抵触和冲突。当时,西班牙战争刚结束,他父母都死于黄热病,他霎时变成孤儿,但继承了老家的田产和父母在银行里的存款。他很快变卖房产,再把父母的钱提领一空。之后,因为一直觉得自己会有一番作为,他愤然不屑地离开克利福镇,到一九〇二年,镇上已经没有史密斯家族的人了。因此他这次重回小镇,只会被视为普通返乡探视,他会提出一些可以为人接受的说辞,再从他离开的地方接续下去。他迟早会再离开,可能到底特律,跟亨利.福特谈生意,他并觉得,如果能抓住美国钢铁、通用汽车和其他即将崛起的龙头企业,也是个不错的点子。他舔舔嘴唇,预期一次大战后那几年,他可以在商场展开大屠杀,在宾州百利恒市招摇过街,一路搞老鼠会,天不怕地不怕。他又想到,如果可以再跟黛丝重温旧梦,应该会很有意思,很令人期待和兴奋,如果他当年留在克利福镇,应该会跟那个女孩结婚,她当时对他很冷漠,但那是因为她老爸是个家财万贯的贵族,根本不把正在奋斗打拚的史密斯放在眼里。但这回他要娶她,如此就可接管下面蕴藏着丰富油田的家产。之后……

  他不自觉地宽衣,爬上卧铺睡觉。他任由自己的热切期盼无限上纲,但他始终昏昏欲睡。他猛然想起,离开前应该先去看医生,但接着又愉快地一笑置之。他二十岁出头那几年,已经施打百日咳、麻疹和腮腺炎疫苗,过了这么多年,他最近才再去看医生。他心中暗忖,下回当他再年满六十岁时,他会采取一些预防措施,然后他心满意足地沉沉入睡。

  特快车驶入黑夜,没有震动、悄无声息。由于车上有空调,车体造型流线,行走平顺,火车有如御风飞行。有好几百哩路,绿色信号灯一闪而过,间或会有另一辆火车在东行铁轨上如雷电般呼啸而过。史密斯枕着枕头,盖着柔软的毛毯,沉沉进入梦乡,根本没想到那些事,也不担心车厢外的暴风雪正在咆哮肆虐。火车即将准时到站,不会有任何无谓的骚扰。那天晚上,那辆特快车梦幻般飞快奔驰,一夕千里,火车一定已偏离正常的路线,因为当史密斯醒来时,已经是破晓时分,整个环境有了惊人的改变。

  首先,火车猛烈摇晃,东倒西歪,车厢下面就像有车轮爆开一样,不断发出碰撞声。暴风雪已经有点减弱,但车厢里还是很冷,他略微拨开窗帘,望着窗外一片片积雪的山景,显然已经到了阿肯色州。火车接着在一片原野中突然停住,接着有人提着灯笼沿着火车车厢奔跑,他听到有人管它们叫「热轴箱」,他觉得很突兀,因为他已经很久没听过什么热轴箱了。

  火车停了大约一个小时,在发出长长的汽笛声后,又开始缓缓加速。这时史密斯才发现,他的卧铺在一夜之间全变了,变成一种老式纵向卧铺,上层卧铺就快压到下层。他发现自己身穿法兰绒睡衣,这也是老式的穿著,只是他全忘了,他改穿丝质睡衣已经不知多久了。但这时列车服务员已经开始巡车厢,叫醒所有乘客。

  「各位旅客,古奇枢纽站半小时后到站,」他大声宣布:「现在请各位起床,他们要在这里停挂卧铺列车。」

  ※※※

  史密斯发出一声哀号后起床,是,是,当然得起床啦。四十年前,一路加挂到底的卧铺列车少之又少。他找到内衣、一条红色法兰绒连衫裤,还有浆得笔挺的衬衫,袖口是活动的,可自由拆卸,外加复杂的袖扣。他的鞋子是「议员牌」,两侧有弹性衬里,西装则是黑色绒面呢,但已经开始泛青了,他穿好衣服,想到早上该刮刮胡子。他在卧铺下面摸索行李袋,很快就找到了,是一种手提轻便行李箱,已照他希望的适度改造,但里面没有任何一种他敢用的刮胡刀,倒是有一把折迭式刺刀,以及一条磨剃刀的皮带,装刮胡肥皂的杯子,但他没把握自己可以操作自如。火车晃动得很厉害,很容易刮伤。

  但他还得洗把脸,所以他爬下卧铺,跟别人碰碰撞撞的,终于找到洗手间,里面塞满一堆已穿好裤子的男人,盥洗台上乱七八糟,摇摇欲坠的帮浦一次只能输送约一大汤匙的水。火车车厢花俏地用橡木、红木、珠母贝和鲜明的材质分区拼接,成为一种史密斯所能想象最惨不忍睹的镶嵌装饰。这时他才了解,自一九〇二年以来,装潢品味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

  跟他同车的都是「旅行推销员」,清一色的大块头、吃肉喝酒的男人,其中一位推销布料服饰,另一位专卖咖啡、茶和香料,另一位专卖威士忌,还有两位则是在推销成药。他们在言谈间提及布莱安支持自由铸造银币运动,另有一人则在痛批老罗斯福总统正在搞帝国主义,他认为,美国不应该并吞遥远的三明治岛及菲律宾群岛。有一个人认为,菲律宾领导反西班牙和美国的革命领袖阿基纳多是个英雄,另一个家伙则说,方斯顿将军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将领。但他们最最担心的还是是否能顺利抵达古奇枢纽站,如果到得了,又要误点多久。

  「我们现在只晚了一个钟头,」威士忌推销员说:「但火车维修工告诉我,前面有严重交通事故,可能要耗一整天才能清理排除……」

  「死了很多人吗?」

  「没有,只是辆货运列车,死了一个火车机务员和一名维修工,及十来个流动工人罢了。」

  「哎呀,希望他们不要因此把我们卡在这里,他们应该会把那些东西堆起来,放把火给烧了。」

  他们抵达古奇枢纽站时已经晚上十点,那个车站只有一座信号楼,一个平交道,还有几条岔线。那里没有小餐馆,但有个书报摊,兼卖糖果、薄如纸片的火腿三明治,但面包已经馊了,还有汽水。如果不想吃那些东西或花生,就没东西果腹了。要把卧铺列车脱钩得花相当长的时间,还要盘整,这时火车头要先脱轨,再重回轨道上。等史密斯走进一般座席车厢时,他相当反感,他发现他得跟一个粗犷质朴的农场小伙子一起坐,他穿着连身工作服,头戴老旧邋遢的毡帽。那小伙子身上散发出一股恶臭,史密斯已经不知道多久没闻过那种味道了,但他很快发现,其他角落全散发着那股体味,他这时才突然想起,那天是星期四,离上星期六已经好几天了,可以想见自己也好几天没洗澡了。

  大概就在这个时候,史密斯才察觉,除了身上那套衣物,他自己也已经有好几天没有换洗衣服。他原本以为,一觉醒来自己又变年轻了,但他并没有操太多心,因为他想,等他重回童年故居时,大魔头自会显灵。他想跟报贩买份报纸,但那里只卖前一天圣路易的地方报,登的也都是地方新闻。他想找财经版,结果只找到四分之一栏的行情表,也只列了十几支铁路股的行情,这家报纸主编显然似乎不重视东岸和欧洲股市行情,对美国国会的报导更是少之又少。之后他乖乖坐在位子上,试着适应那个温度。车厢另一头有个铁铸的大火炉,有人会自动去加煤,使炉火熊熊燃烧,但尽管它烧得火红,却只有附近两三个座位可以感受到热气,车厢其他地方全冷得半死。

  火车整天像老牛拖车般地龟速前进,还得经常在荒凉的岔在线暂停会车,让迎面而来的车先行通过,他在火车经过的车站黑板上发现,他们现在已经整整慢了五个钟头,但好像没有人在乎,因为这一切早在意料之中。史密斯发现,他西装背心口袋里有个金表,附带一提,这件背心是华丽的缎面花纹,金表则由一条沉甸甸的链子从前面系住,那重量似乎已经足以系住一艘小型战舰的舰首。他常常看表,但没什么用。他们本来应该中午前就可以到弗洛兰斯,但他们到达时,太阳已经快西沉了。大家鱼贯下车,利用靠站这二十分钟到车站附设餐馆用餐。

  食物倒是很丰盛,油煎火腿、油煎牛排、火鸡肉片、香烤鹿肉、油炸鸡排以及香煎厚片盐腌猪肉。至于蔬菜则有四种水煮豆类食蔬,加上包心大白菜,这使他想起他忘了随身携带维他命。他想吃芦笋,但大家都觉得很好笑,那是有钱人才吃得起的玩意儿,而且通常是小罐装的,不,没有芦笋。那鱼呢?早餐他们不供应盐腌青花鱼,但他们可以开鲑鱼罐头,可以吗?他看着那面粉做的大松饼,一大罐一大罐的蜂蜜及糖浆,和一大碗粗燕麦粉,他决定只点一杯牛奶。这里的奶油,他从来没想过竟是又苍白又软趴趴的。他们给他一大杯的脱脂优格,他也只好勉强接受了。

  等他们再上了车之后,列车服务员穿过走道,拿着点灯用具点亮车顶的柴油灯。柴油散发出恐怖的气味,但大家似乎都不介意,这还是「最新式的」,并非某些路线上使用的恶臭煤油。

  夜渐渐深了,经过长途跋涉,老克利福镇熟悉的景致总算适时在窗外出现。他发现自己忘了另一件事,那就是在火车通车前,克利福镇已经在那里了。由于曲线和坡度,铁路公司绕了好几哩路,也因此火车站离小镇有点距离,那原本也是探索并熟悉童年小镇的好方法,只是这一天,降雪变成了毛毛细雨,这条原本走来心旷神怡的泥土路,天干物燥时还能勉强通行,但碰到这种鬼天气,整条马路变成黏糊糊地深不见底、车辙马迹走过留下的一摊摊烂泥。史密斯往外走到火车站外头的开放站台上,再步下台阶,他疑惑不安地看着湿漉漉的车站,以及如沼泽般浸泡在水里的站台。只有一辆马车来迎接火车,那是普兰特旅馆的接驳车,摇摇晃晃的车厢,纵向座位面对前方,从后面上车走三步就是座位,另外还有扶手,有点类似囚车。司机拉起遮挡风暴的帐幕,但这些布幕只在四个角用黄铜钩子绑住,狂风猛烈地拍打。共有四匹粗壮结实的马在拉车,马肚上有着泥巴喷溅的痕迹,轮子上也覆盖着一呎厚厚的烂泥。

  「第一次来这里?」车夫问道,他用力挥动马鞭,激励这些马拉动车厢,脱离泥足深陷的烂泥。

  「我过去曾来过这里,」史密斯说,心中不由自主地猛烈质疑,为什么在过去那段美好的岁月,竟没有人有勇气评估并用碎石子来铺平这条路。「托勒先生还在掌管这家旅馆吗?」

  「对,这家旅馆不断扩建,他们去年还加盖了电梯。」

  史密斯想,那的确很有帮助,就他记忆所及,这家旅馆天花板高二十呎,有三层楼高。以他目前心脏状况,至少第一天到这里,他应该很庆幸可以不用爬那累死人的陡峭楼梯。如今回想起来,普兰特旅馆在那个时代,的确是一家没得比的一流旅馆,有人甚至说,到达拉斯之前,没有任何一家旅馆比得上。

  进城至少花了两个钟头,风吹扯着帐幕,一阵阵大雨不断打进来,有三次他们完全陷在烂泥里,车夫得下车,用肩膀顶着车身,四匹马更是连马肚都贴到污泥里,他们卯足全力用力拉,就像连心脏和背部都要撕裂一般。经过千辛万苦,总算到了旅馆前,他们穿过一些比起那些烂泥路来好一点的大街,史密斯十分震惊,街上既没有铺设水泥,也没有石砌人行道,有好几条街根本没有人行道,其他则是随便搭个木板权宜通行。

  两个黑人小孩在旅馆前懒洋洋地等着,等马车一到,两人开始扭打争执,抢着提他的旅行箱,结果两人打成平手,只好两人一起拿进去,一人提一头。

  这家旅馆从一开始就使人失望透顶,史密斯的童年记忆误差很大。大厅天花板是三十呎高,不是二十呎,而且是由两排铁铸的凹槽柱支撑着,柱顶是粗制烂造的哥林多式柱头,廊柱底座和柱头一度镀上金粉,如今已经失去光泽,通风井大理石画上如苍蝇般斑斑点点的毫无美感。地板上黑蓝色菱形和正方形大理石交错,白色烤漆铁铸痰盂上也布满了斑点,那周遭足以证明克利福镇居民的吐痰技术有多差。大理石桌面柜台上放了一本奇大无比的住宿登记本,一罐墨水瓶和几支笔,值班的是个目空一切的年轻人,头发光滑地整齐中分,还留着密实卷曲的棕褐色胡髭。

  「先生,您当然是住一晚三美元的房间啰?」柜台人员问道,迅速把登记本一转,再递给他一支笔。

  「当然,」史密斯不耐烦地说:「最好的房间,要有浴室。」

  「浴室?先生。」年轻人好像当笑话般嗤之以鼻。「我们每一层楼有间公共浴室,只要跟服务生讲就可以了。」

  这位老金融巨子不满地哼了一声,他又忘了早年的情景。他从他肩头放眼看看大厅后面,一群旅行推销员正紧紧围着火红的炉火取暖,那似乎是这个地方唯一温暖的角落,但他只想洗个澡,因此他拿了一把大钥匙,一个吊牌,尾随着男孩走进电梯,所谓电梯其实只不过是个开放的天井,再随便拼凑一个开放式大笼子,用一条垂直的绳索人工操作。男孩甩上电梯外面的门,里面没有门,他两手抓住绳索用力拉,下面传来低沉撕哑的声音,电梯开始慢慢爬升,它一吋吋往上爬,微微抖动,大概只有纽约最现代化的电扶梯一半的速度。史密斯十分恼火、坐立不安,但也无可奈何,四十年前的电梯就是这个样子,最糟的是他的房间是三〇三号。

  房间相当宽敞,长宽高各二十呎,一个完美的正方格局,包括两扇巨大的窗子,那恐怕只有世界健美运动之父尤金.山道才打得开。那张超大的双人床,床头和床脚都是桃花心木,在宽敞的房间里相形见绌。几把摇椅散置各角落,地板上铺着碎呢地毯,但房间中最令人瞩目的是大理石面盥洗台,上面放了一个瓷碗和大水瓶,旁边则是回收废水的大水桶。史密斯不用看也知道,下面柜子里放了些什么,他走过去,看看大水瓶上面已经结了一层冰,房间里没有暖气!

  「我要洗个澡,马上,」他对着侍者说:「热水澡。」

  「是的,先生,」男孩抓头搔耳说:「但我不知道,女服务生是不是已经抽空去清理浴室,通常要等明天才供应热水澡,但我可以去看看。」

  「我还有衣服要洗,而且明天就要穿。」

  「欸,先生,你们一定都是纽约客,我们这里没提供这种服务。我们是有帮客人洗烫衣服,但只限周一收件,周六送回给客人。我妈可以特别帮你洗衣服,但也要等到礼拜一,她烫衣技巧一流,很少烫焦或烫坏衣服,更从没偷过客人的衣服!反正,你们白人什么都可以相信她,她偶尔是会搞丢手帕之类的小东西,但绝对不会偷东西。」

  「算了,」史密斯不满地哼了一声,「帮我安排洗澡的事吧。」对失落的童年,他正快速温故知新。曾有段时间,大都会那奴才相、马屁精使他极度反感,但他现在愿意为此付出一些代价。他赏了十毛钱给男童,他很快跑出去跟女仆交头接耳,商量从没听过的周五下午洗澡的要求。

  光看一眼浴室就足以令人倒足胃口。浴室也有二十呎高,但只有八呎长、三呎宽,看起来就像个黑井底部。一盏碳丝灯从一对绝缘的黑色电线上悬垂下来,横过天花板,散发着黯淡的橘红色灯光,跟卧室的灯光如出一辙。浴缸是锡做的,底部圆圆的,下面还有四个铁铸脚支撑着。浴缸很脏,有根半吋厚的水管,滴滴答答流出细如铅笔的涓滴流水。史密斯估计,他的洗澡水应该可以在两个钟头内加满,准备好,当然女仆这时还得先把塞在浴室里的一大堆水桶、水盆、扫把、拖把和抹布都清空才行。光是看一眼那个地方布满污点及阻塞的水管,就使他下定决心,不如用自己盥洗台下面那些玩意儿。

  「我可以提壶热水过来,」这个黑人小孩说:「如果你需要的话。」

  「算了,」史密斯说,因为他忽然想起,转角口有家理发店,他们也有浴缸,到那里简单多了,因为反正他也要刮刮胡子,只要多付两毛五分钱就搞定了。

  他在那张新的床铺上睡觉,虽然房间冷得像冷冻柜,他却觉得很温暖,因为当时的毛毯都是纯羊毛做的,又很厚实。但这也是他从这个新环境所能得到的唯一一丝安慰。

  ※※※

  第二天早上,史密斯的麻烦才刚开始。他起床后,戳破大水瓶上面那层薄冰,用那冰冷的水洗脸和手时,差点冷到他喘不过气来。他百无聊赖地等着那蜗步龟移的电梯上来,载他下去吃早餐,由于味道实在太重了,那餐点令人食不下咽,他实在很惊讶,有人一大早就可以狼吞虎咽,吃下这么多东西。他强迫自己吃了点麦片粥,再涂点奶油在土司上,其他一概不碰。他想,他们可能没听过葡萄柚,至于其他水果,只有苹果,运送和仓储显然并未解决过季蔬果的问题。

  他也很担心,撒旦迄未让他恢复青春。他起床后发现,手上还是像树瘤般青筋暴露,满脸通红,而且童山濯濯。他真希望,当时他坚持要一份清晰可读的书面合约书,而不是等对方答应送来的版本。但木已成舟,一切都已无法改变。他人已经在克利福镇,因此在静观其变之余,他得同步开始改善自己的日常生活,同时为未来的财富打基础。

  他有几个心愿:先取得史密斯老家的田产;再娶黛丝,然后开发克利福镇油田,纺锤顶、波士顿和酸湖这几大油田不是都已经赚进好百万元了?然后再风风光光地回纽约,那里不管多原始,毕竟还是比较有文化。

  他决定依次办妥这些事,他以杰克.费德史密斯的叔公的身分出现,向当地房地产经纪公司打听老家的田产,没错,史密斯家那块地正在贱价标售。他们家原来帮忙煮饭的安娜也还住在附近,而且随时可以上工。史密斯很快到当地马车出租行,租了辆两匹马拉的马车代步。

  当他目睹老家时十分惊骇,通往外面的通道一片污泥,其他地方则是布满石砾,崎岖不平,最后他们终于走到带刺铁丝网围栏旁一扇凹陷的木板门前,马车夫拉开了门。史密斯记忆中那些参天大树,结果证明只是几株橡树和雪松,院子里根本没有高大雄伟的榆树或核桃树。房子本身更是惨不忍睹,他记忆中那宽敞的豪宅,根本只是南柯一梦,其实只是东倒西歪、年久失修的老屋,门廊已经摇摇欲坠,去年夏天的忍冬残株已枯槁,但仍攀附在一团用来攀爬的棉绳上,他想,他们应该为这些花搭个花架。他接着走进门。

  里头更惨,楼下一个房间有壁炉,楼上则只有一个烧木柴取暖的铁皮火炉。剩下的家具全都便宜俗气到不行,没有电话,也没有电灯,只有煤油芯灯。屋里也没有橱柜或卫浴设备,后院则莫名其妙插着昵称「别致出售」的谐星查尔斯.塞尔的人像,再加上一个荒废的猪圈和摇摇欲坠的马厩,这就是全部房地产了,史密斯决定,无论如何都不愿再住在那种地方了。

  但一股伤感,驱使他去拜访过去家里那个厨子安娜,起码她应该不会在短短两年内,像这栋房子那样折旧眨值。他打听到,她就住在附近一栋简陋的小木屋里,所以他就近去看她。他自我介绍时,自称是史密斯家族的人,他想知道,她是否愿意帮他煮饭洗衣。

  「我拒绝跟史密斯家再打交道,」她信誓旦旦地说:「他们全是白人废物,没一个好东西。老头跟夫人还好,但那个年轻如臭鼬鼠般的讨厌鬼,叫杰克还是什么的,父母尸骨未寒就急吼吼地变卖家产,摸黑趁天亮前偷偷溜出城,从此音讯全无。我只求你们,别再来烦我了。」

  说完,她当着他的面用力甩上小木屋的门。

  ※※※

  既然如此,费德史密斯想,也好,他想,他也不想再请她了。他回到镇上,直接走进银行,他发现身上现钞和金币加起来总共有三千元,那个时候,在克利福镇已经算是笔不小的财富了,由于第一国家银行当时资本额才一万元,他有恃无恐地找上诺顿先生,他本想跟他合作挖掘诺顿家那片土地下蕴藏的油田。但就在他走进银行大门入口那一刻,他突然想到,克利福镇油田开挖是相当晚近,大概一九三七年左右的事,因此这里的油田都很深。纺锤头油田则是以钻探浅层油井起家,多半不到一千呎深,较晚开采的油井大概都超过一哩深。在一九〇二年,如果跟人提起要钻探六千呎甚至更深的油井,人家只会觉得荒谬,难以置信,因为既没有钻油器材,也没那有人力。史密斯立刻打消那个念头,相反的,他决定就办理定存,然后礼貌性地问候他们那一家人。

  诺顿先生对史密斯的穿著打扮和一口气存三千美元倒是另眼相看。在联邦准备事会通过法案前,一下存那么多钱,可不能等闲视之。当货币紧缩、头寸不够时(当时经常如此),只有现钞最抢手,信贷那种短期操作没人要。他聆听史密斯的客套话,同时表示,他觉得如果能请这位新存户贵宾到家见见他的妻子和女儿,将是很荣幸的事。诺顿先生亲自点过钞票,以极其谦卑恭敬的态度送走新贵宾。

  这次拜访已经敲定,史密斯第二天下午四点半准时登门拜访。他就脑中记忆所及,彻底搜寻当时作客的礼数,他记得自己应该送本乐谱、一磅什锦糖果和一束鲜花。

  这次拜访也完全失败。为了配合自己是重要存户贵宾的身分,他请出租马车送他到门口,然后为了避免被指过分奢华罪孽深重,他叫马车夫五点再来接他。打发他走之后,费德史密斯手上拿着礼物,在滑溜的走道上险象环生,走道上有着瓶颈倒插在地下的汽水瓶,旁边则是红砖和已经干涸的蔷薇灌木。他走上台阶,用力按门铃。之后是长长的沉寂,但他知道,里面正在吃吃窃笑,有好几个人轻轻拉开窗帘,鬼鬼祟祟打量他。最后,门终于小心翼翼地开了,一个黑人老妈子为了今天这个特殊的场合穿上丝绸的衣服,开门让他进来,并带他到客厅。

  那是个可怕的房间,可以闻到发霉的味道,她请他坐在一张覆盖着马毛的直背椅上,然后忙着打开往内卷的窗帘。之后,她飞快走出房间,又等了很久之后,诺顿太太进来了,仪态高贵、优雅从容,然后自我介绍。她丰满的身躯沉沉坐在另一张椅子上,猛盯着他看。几分钟后,那位格格傻笑的黛丝姑娘进来了,她也被适度地引介给史密斯,她身体僵硬地点头鞠躬,但并未伸出手就坐下,接着奶奶登场。然后,她们排排坐,三个不苟言笑的女人成排坐在一头,男士在房间另一头,女士们的膝盖和脚踝紧紧并拢,双手交迭放在大腿上。史密斯站起来,当他自我介绍时,想来个宫廷式礼貌性地深深一鞠躬,但他想,她们实在太一本正经、太古板无聊了。

  他之所以会这么想,主要是因为他曾请黛丝一起出去搭马车兜风,在月明星稀的夜晚,她可是个接吻高手,但情况不同了,他试着谈不同的话题,像天气、最近法国的流行时尚等等,但她们都立刻以最决断的语气,客套地敷衍一句「是的,先生」,随便打发,简直快令人抓狂。这时,他才发现黛丝是个脑袋空空的洋娃娃,只会咯咯傻笑,必要时亲吻一下,然后说:「是的,先生。」她对经济、政治和世局毫无概念。

  「啊!」费德史密斯不禁在心里呛声。这个想法使他回想起现代那些强悍的女人,像负责管理华尔街办公室人力资源的汤林森小姐,他原本避之唯恐不及的那种泼妇,但她们很机灵活泼。

  当黛丝坐在黑色方形钢琴前,弹奏肖邦的「华丽圆舞曲」时,他闷闷地听着,同时欣赏她慈爱的母亲所展示的刺绣。之后,她吃了点他们买的小蛋糕和咖啡,然后离开。那就是黛丝,又一个汽球被戳破了。

  回旅馆的路上,他看到有些人家屋外插了黄色旗帜,一开始他很困惑,后来才想起,那代表这家人得了天花。对过去那段美好的日子,这是他不该忘的另一件事:当时天花、黄热病、白喉、猩红热和其他种种疾病肆虐,除了那些先天体质免疫的人之外。当时还流行伤寒,那完全要靠水和牛奶的营养补给,以及严密的监测管控。这时他想到,由于撒旦仍让他维持现在的年纪,他主要得靠喝牛奶度日,而在他记忆中,克利福镇每年会遭到一波伤寒攻击,主要是因为镇民饮用没有过滤的溪水,及在污水池和粪坑附近挖井的缘故。史密斯十分懊恼,他身体的病痛难道还不够吗?

  过后不久,当他清醒后,发现自己坐在一家酒吧地板上,有人正往他嘴里强灌威士忌。他猛然想起这点。

  「你昏倒了,先生,但现在没事了。」

  「帮我找个医生来,」史密斯狂吼:「我需要麻黄素,不是威士忌!」

  但医生没来,镇上只有一位医生,但他正好到镇郊几哩外,去诊治一起「抽筋绞痛」病例,这个神秘的疾病,后人通称「急性盲肠炎」。那个病人不幸丧生,但医生并没有因此兼程赶回镇上。

  第二天早上,史密斯为了东山再起,决定全力最后一搏。镇上有个脚踏车技工,他最近盖了间车库,以便维修诺顿先生那辆笨重破烂的福特汽车,和辛普森医生像四轮轻便马车的贺兹曼车。他们认为,那些原始的汽车,不需要牵引,一口气可走十哩路,实在很了不起,但每走十哩还是要用手转动曲轴启动,晚上开车则要靠马车的煤油灯或单车的乙炔灯照明。

  「何不发明一种电动启动器,」史密斯建议,他回想靠这种自动启动器,后来不知赚了几千万元,「你知道,那是个简单的玩意儿,只要用脚踩着,就可以用电动马达驱动引擎?」

  「还驱动翅膀咧?」这个态度粗暴乖戾的技工反问。他不知道,其实两者都可办到,更不知道史密斯已经走过更进步风光的日子,史密斯的问题出在他较擅长营销理财,对机械科技知识几乎一窍不通。

  「绝对办得到的,」他郑重坚称:「只要有个蓄电池,一个马达,和一个什么东西可以启动马达。再想想看,那可以使我们一夕致富。」

  「这样的话那恒动马达也可以呀。」车库维修工说。

  言尽于此。

  看了辛普森医生,更令人不快。

  「麻黄素?维他命?甲状腺素?你在胡扯些什么,我实在听不懂你在说些什么。你这种上了年纪的人,是很可能有时会觉得呼吸急促困难,甚至昏倒。但史密斯先生,可千万别让它烦扰你,我认识有些人活到一百岁,但他们的情况比你还糟。稍安勿躁,多休息,每天下午午睡片刻就会好了。我们一生只年轻一次,你知道。」

  当史密斯发现,这位他心目中的好医生,除了一些已经申请专利的「补品」和治风湿病的外用药膏,再也不能提供其他更好的医疗服务时,从此以后再也不去烦他了。维他命跟腺体萃取物的情况更是等而下之,营养科医师还没有察觉卡路里的问题,遑论保健食品。史密斯愈来愈担心,撒旦没来由地迟迟不肯让他恢复年轻,让他重回三十岁,因为弗凡曾坚称,只要价码对了,大魔头一定会兑现他的承诺。但在此之前,这位老迈的金融巨子只能等待,并尽量善用时间。

  他不断绞尽脑汁,希望能发明一些东西,但每一条路都被封死了,都像走进死胡同里。他曾提出让火炉在大厅周遭盘旋飞行的可能性,但立刻被斥为无稽之谈,那显然是行不通的。他试图筹组一家制铝公司,不幸他们没听过那种金属,除了其中一个家伙,他曾到外地上学,在化学实验室看过一块铝片之外。但它几乎跟黄金一样贵重,所以那又有什么用?

  史密斯这时才了解,就算他拥有一部一九四二年的先进汽车,也没有人可以复制,因为很多合金当时连听都没听过,而必要的铸造厂和机械车间又还没开发成功,更没有东西可以烤漆,只有油漆,但那种油漆黏答答的,很慢才会干,更别提燃料或润滑油了,当然也没有适当的道路可以开车。

  他想到其他点子,但最后都无疾而终。他甚至不敢提收音机,因为那实在太神奇,或者应该说太疯狂了,他当然不希望自己最后被当成疯子关进疯人院里,如果一般医学才刚刚起步,精神病学则根本闻所未闻。因此他对自己天马行空的想法保持缄默。

  由于日子愈来愈难过,他跟镇民又几乎切断一切正常的互动和往来,他渴望听点优美的音乐,但可悲的是除了一两个大都会交响乐团,其他一概付之阙如。他曾有一次上教堂,听到当地土生土长、自学成功的女高音有如猫叫春般用颤音演唱,之后他就避之唯恐不及,他只希望听到收音机美妙的音乐,他对好东西的标准也大幅修正。

  一星期过了,他再度中风,这回几乎要了他的命。纽约的医生曾警告他,如果不乖乖照规定摄食和服用其他治标药,他可能随时会丧命。史密斯知道,他大限已到,剩下的日子远比他留在原本觉得无法忍受的现代都会要少得多。但他还是抱着一线希望,希望大魔头能遵守他的约定。

  第二天,希望终于破灭,史密斯再度觉得全身无力,一息奄奄,他知道自己快要无法呼吸,并将昏迷死亡。但就在他最后一点力气和意识消逝前,头顶传来微弱的啵的一声,一个信封飘落到他大腿上。他看了一眼,虽然邮票和解约字迹模糊,无法辨读,他看到角落的回信地址是「炼狱申诉调整局」。他以颤抖的手撕开这封信,那份合约掉到大腿上。

  他很快扫视一遍,一如过去,似乎无懈可击,然后他发现最后一页用回形针夹了一小张便条纸,他读完后,知道自己的心脏再也无力承受,信是第五大道那个可爱的小女巫寄的。

  □□□

  最最亲爱的老头子长毛猿:

  大魔头抱怨说,你老爱发牢骚,没完没了的,实在有欠公平。你说你想重回故居,结果也如愿以偿;你希望自己记忆完好无损,但是如果你记忆差,能怪我们吗?而且不只一次,你竟抱怨没有让你回复青春,这实在叫人失望。死老头,地狱见啰。

  再见!

  ※※※

  他看信的眼神急速黯淡无光。

  「那个小女巫,那该死的坏蛋、小贱货……」这时他已陷入一片黑暗迷离中,连咒骂都无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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