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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上风雨交加,狂风吹打着行人的外衣,掠下上面的雨水。
兰兹曼站在旅馆门口躲雨,只见两名男子,一个背着大提琴盒,另一个抱着小提琴或中提琴,迎着风雨,艰难地朝“马尼拉珍珠”餐馆走来。交响音乐厅远在十个街区以外,灵魂上和马克斯·诺尔道街更是相隔十万八千里。不过犹太人实在没法抵挡猪肉的诱惑,尤其是油炸的。在油里炸过的猪肉威力是如此强大,夜晚、距离和阿拉斯加湾吹来的寒风在它面前都会败下阵来。兰兹曼心中的“魔鬼”忽然很想回到五〇五号房,跟他的梅子白兰地与世界博览会纪念烈酒杯“约会”,但被他竭力压制住了。
他点上一支“百老汇”。兰兹曼戒了十年烟,三年前又吸上了。那阵子他前妻怀上了孩子,那是她第一次怀孕,虽然是意外“中标”,倒也在他们的期望之中。要知道之前两人对于是否要孩子已经有过太多的讨论和太久的拖延,这全是拜犹豫不决、还没做好当父亲思想准备的兰兹曼所赐。前妻怀孕步入第十七周零一天时,他俩却盼来个坏消息。也就是在那天,兰兹曼买了十年来的第一包“百老汇”香烟。检查结果显示:迪亚戈(胎儿的准名)的第二十对染色体发生基因突变,多了一条染色体。这在生物学上叫“镶嵌现象”,被“镶嵌”的胎儿生下来后可能重度畸形,但也可能健康无恙。知道胎儿被“镶嵌”后的父母有两种反应,充满自信的会选择赌一把,把孩子生下来,信心缺失的则会选择放弃。矛盾人格、对人生沮丧失望、对一切都信心不足的兰兹曼选择了放弃。于是,一个医生用半打海藻宫颈扩张棒插入宫颈,撑开宫颈口,然后取走了迪亚戈·兰兹曼的小生命。三个月后,兰兹曼和他的“百老汇”一起离开了切尔诺维茨岛(Tshernovits Island),离开了他和碧娜共同度过了近十五年婚姻生活的家。他不是无法面对负罪感,他只是无法面对碧娜。
一个老头东倒西歪地朝旅馆门口走来,就像一部快要散架的手推车。他个子很矮,不足五尺,拖着一只大手提箱。兰兹曼注意到,这小老头一身白:白色的长大衣敞着,露出了里面的白色西装和马甲;白色的宽檐帽遮住了耳朵;白色的大胡子;两根白色的侧边发辫虽然颇细,辫发却很浓密。手提箱是古董货,壳面是污渍遍布的织锦和刮痕累累的兽皮的嵌合体。小老头身体的右侧比左侧低了五度,想必他右手提的箱子里装着铅块,才会把他“坠弯”至此。他走到兰兹曼跟前,举起一根手指,似乎有问题要问。寒风拂弄着他的腮须和帽檐,同时还不忘一阵阵地从他的胡须、腋窝、呼气和皮肤拂出冲鼻的陈烟味和潮湿的法兰绒味,以及街头流浪汉的汗臭味。这时兰兹曼留意到这小老头的旧靴子乳白里泛着点淡黄,一如他胡须的颜色,鞋头很尖,侧面一排扣子从鞋底一路镶到顶端。
兰兹曼忆起,在特内伯伊因小偷小摸与私藏毒品被他逮捕的那一时期,自己见过这个老头多次。时光荏苒,这犹太人倒是没变模样。人们都叫他以利亚注释1,因为他总在不可思议的地点出现,带着他的布施盒和一副“我有重要的事要说”的复杂表情。
“亲爱的,”他对兰兹曼说,“这里是柴门霍夫旅馆,对么?”
老头的意第绪语有点洋气,大概带着荷兰口音。尽管他弓着身子,体格瘦弱,眼角爬上了几道鱼尾纹,但看起来却颇显年轻,脸上亦无皱纹。最让兰兹曼困惑的是,他的一双蓝眼睛犹如火柴燃烧时的火焰,火光映照出的全是渴求。今晚的柴门霍夫旅馆真是诡异。
“正是,”兰兹曼把一包“百老汇”递给先知以利亚。小老头从中抽出两支,将其中一支放入胸前口袋,他的表情如此庄严,犹如是在将圣物放入圣物匣。“里面不仅有热水,还有一位如假包换的警探。”
“甜心,你是经理吗?”
兰兹曼禁不住笑了起来,随后让到一边,并朝里指了一下。“经理在里头。”他说。
但这小老头依旧站在原地,任凭雨水打在身体之上,任凭白胡须如求降的白旗一样在风中飘扬。他抬头望向柴门霍夫旅馆那千篇一律的门脸,昏暗的街灯下,它一脸阴沉。柴门霍夫的门脸是一面窄墙,由白砖砌成,脏兮兮的墙上嵌着几面弦月窗。不得不说和三四个街区外莫纳斯蒂尔街那片俗丽的区域比,这块鬼地方就像除湿机一样死气沉沉,毫无魅力可言。柴门霍夫的霓虹灯招牌忽明忽暗地闪烁不停,折磨着对街“黑潭”旅馆里住着的那帮废物,让他们连做梦也不安稳。
“柴门霍夫,”老头随着霓虹灯招牌上的字母一明一暗的节奏一字一顿地说,“不是柴门霍夫,是柴门霍夫。”
巡警总算来了。这个名叫内茨基的菜鸟警察一路小跑,外面的风很大,奔跑中的他不得不用一只手按住头上那顶大得有些滑稽的大盖帽。
“警探,”内茨基一边气喘吁吁地说,一边眯着眼睛打量了老头一下,并向他点头致意,“晚上好,老爷子。对了,嗯,警探,对不起,我也是刚刚才接到电话,我心里也急啊。”这位新警察嘴里有一股咖啡的味道,蓝大衣的右边袖口上还沾着细碎的糖末。“挂掉的犹太佬在哪里?”
“二〇八,”兰兹曼帮内茨基打开门,接着回过身来对老头说,“进来么,老爷子?”
“不了,”以利亚的语气中带着几分情绪,叫兰兹曼捉摸不透——也许是对自己朝兰兹曼走来的行为感到后悔,也许是说了“不了”而感到如释重负,又也许是再一次失望后产生的阴暗满足感——老头眼里的渴求之火熄灭了,取而代之的是失望之泪。“我只是好奇。谢谢你,兰兹曼警官。”
“我现在是警探了。”兰兹曼说。他暗自吃了一惊,没想到这老头还记得他的名字,“你还记得我啊,老爷子?”
“我记得一切的一切,亲爱的,”以利亚终于还是把手伸进白色大衣的后袋,掏出了他的布施盒。这盒子黑漆木制,与图书馆里放索引卡的盒子大小相当,顶部有用来投硬币或塞纸钞的窄孔,正面用希伯来文绘了四个字:以色列地。“愿尽微薄之力吗?”以利亚问道。
对锡特卡特区的犹太人而言,以色列地从未像今天这样遥不可及。它在这个星球的另一端,正被异族统治,他们团结一心,只为将犹太人拒之门外。在长达半个世纪的时间里,无论是阿拉伯强人、穆斯林党羽、波斯人、埃及人,还是社会主义者、民族主义者、君主主义者、泛阿拉伯主义者、泛伊斯兰主义者、传统主义者和什叶派穆斯林,全都张着利齿撕咬以色列地,啃得它只剩下一副忠骨。它的中心耶路撒冷血流成河,墙面刷着标语,电线杆上挂着人头。但全世界遵守教规的犹太人都没有放弃终有一天定居以色列地的梦想。不过历史上他们已经先后三次被驱逐出他们的圣地——公元前五八六年、公元七十年,最后是一九四八年的野蛮结局,就算信仰再坚定的犹太人,也难免会灰心丧气,不能确定有朝一日能够重返。
兰兹曼摸出皮夹,从里面拿出一张二十元的钞票,折好后塞进以利亚的布施盒。“祝你好运。”他说。
小老头举起沉重的手提箱,拖着脚步准备离开。这时兰兹曼一把抓住他的袖子,因为他忽然想搞明白像他这样流落异乡的犹太人何时才能圆了家国梦,这个问题自儿时起就缠绕着他。以利亚转过身,一脸的警觉,以为兰兹曼想找他麻烦。兰兹曼发问的冲动忽然间就衰减了,就像烟民血液里的尼古丁骤然衰减了一样。
“你箱子里装的是什么,老爷子?”兰兹曼扯起了别的,“看起来很重的样子。”
“是一本书。”
“一本书?”
“一本很大的书。”
“长篇?”
“非常长。”
“关于什么的?”
“弥赛亚,”以利亚说,“请把手放开。”
兰兹曼松开了手。以利亚努力地挺直腰杆,昂起了头。他眼中的迷雾消散了,取而代之的是既愤怒又不屑的眼神——这个年纪的他依然保持着愤怒,一点也不像是个老头。
“弥赛亚正在到来的路上。”他说。这话不大像警告,倒像是救赎的承诺,就是少了些友好。
“很好啊,”兰兹曼伸出大拇指,指了指旅馆大堂,“今晚上刚好有人腾出了一间空房呢。”
以利亚看起来似乎有点伤心,又或许只是气愤。他打开布施盒往里看,找出那张二十元钞票递还给兰兹曼,接着便拎起手提箱,戴好松软的白帽,蹒跚走进雨中。
兰兹曼将纸钞一揉,塞进后裤兜,然后他踩熄自己扔到地上的烟屁股,走进旅馆。
“那怪人是谁?”内茨基问道。
“人们叫他以利亚,他不会伤害谁,”特内伯伊站在窗户后面,隔着金属网说,“之前我在这里见过他,他坚信弥赛亚会降临,”他拿着根金牙签把牙剔得咔咔作响,“听着,警探,虽然不该多嘴,但我还是要告诉您。旅馆管理层致所有房客的一封信明天会交给大家。”
“洗耳恭听。”兰兹曼说。
“旅馆老板已经把这里卖给了堪萨斯城的一家公司。”
“所以他们要我们卷铺盖滚蛋。”
“可能会,”特内伯伊说,“也可能不会。这年头谁都前途未卜。总之你也得做好搬离柴门霍夫的准备。”
“信里说得明确么?”
特内伯伊耸耸肩道:“整封信都是典型的律师口吻。”
值夜班的刑事鉴识专家叫梅纳什·施普林格,身穿黑大衣、头戴皮帽的他出其不意地走进了旅馆大堂,身上的雨水还在滴滴答答地往下掉着。他一只手拿着滴水的雨伞,另一只手拖着镀铬手推车,他的黑色塑胶工具箱和一个有把手的塑料箱都用弹力绳绑在上头。施普林格的外形像是个消防栓,弓形腿,类人猿似的手臂像是粘贴在颈上,怎么也看不到他的肩膀。他的下巴出奇地大,前额皱纹如沟壑纵横,看上去就像是中世纪木刻画里的半球形蜂窝。塑料箱上有个小小点缀,是“证物”这两个蓝字。
“你会离开锡特卡吗?”施普林格说。最近用这句话打招呼真是司空见惯。就在这几年,已经有很多人逃离锡特卡,四处寻觅安全处所,他们中运气好的到达了欢迎犹太人的地方,运气不好的整天面对的都是听够了屠杀犹太人的故事、很想亲自试一试的民众。兰兹曼回答道,就目前而言,他哪儿也去不了。因为大多数接受犹太移民的地方要求你有近亲住在当地,而他的近亲不是挂了,就是也得面临被美国人统治的命运。
“那我就提前跟你道别了,永别,”施普林格说,“再过二十几个小时,我就沐浴在萨斯喀彻温的温暖阳光下了。”
“你要去萨斯卡通注释2?”兰兹曼猜道。
“开玩笑的,也不总是阳光普照,今天那里就比较冷,零下三十度,”施普林格说,“而且还是最高温度。”
“换个角度看吧,”兰兹曼说,“总比生活在锡特卡这个垃圾场里强。”
“柴门霍夫,”施普林格的脑海中浮现起了兰兹曼可悲的生活镜头,他不禁眉头一皱,“没错,家才是最温暖的港湾,是吧?”
“这里与我现在的生活方式很契合。”
施普林格微微一笑,刚才还有的几分怜悯此刻已荡然无存。
“短命鬼在哪里?”他说。
  1. 《圣经》中的重要先知,活在公元前九世纪。以利亚这名字,意即“耶和华是神”,他忽然出现,不知从何处来,最后他没有经历死亡就直接被神接去,有人故谓之为活神的代表。
  2. 位于加拿大萨斯喀彻温省中南部的草原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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