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黑漆漆的柏油路穿越乡间,仿佛一望无际的田野上烧出一条长长的、焦黑的伤疤。尽管路面上方看不到蒸腾的热气,但天上的阳光火热刺眼,还有远方蓝天大地的交界处,那地平线像一道灼灼闪耀的白光,司机知道,热浪快来了。他推推鼻梁上的太阳眼镜,瞥了一眼后视镜。从挡风玻璃上方那面后视镜,可以看到车内的全景,看得到每一位乘客。三十年来,他在那面镜子里看遍了人生百态:青春貌美的少女,落魄潦倒的男人,酒气冲天的醉鬼,失魂落魄的疯汉,胸部高耸的妈妈抱着脸蛋红润的小婴儿。司机的鼻子比狗还灵,眼睛比老鹰还利,一英里外就嗅得出有没有危险,一英里外就看得出一个人是什么来路。是市井小民,还是亡命之徒,他一眼就看出来了。
司机盯着后视镜里那个小男孩。
那孩子看起来像个亡命之徒。
他的脸被太阳晒得黝黑,鼻子都脱皮了,但黝黑的皮肤底下,隐隐看得出来他脸色呈现出一种病态的苍白。那可能是因为缺乏睡眠造成的,也可能是因为营养不良,或者两样都有。他两颊瘦削,颧骨突出得很明显。看得出来他年纪还很小,大概只有十岁。满头黑发凌乱如杂草,而且剪得参差不齐,看起来像是自己剪的。他的衬衫,还有牛仔裤膝盖以下,都已经破烂到变成一条条的碎布,而脚上的鞋子已经差不多磨穿了。他大腿上摆着一个蓝色的背包,两手紧抓着不放。不知道袋子里装的是什么,不过,可以确定的是,里头东西已经不多了。
那孩子相貌清秀,但最令司机惊叹的是他的眼神。他眼睛又大又黑,眼珠子转个不停,仿佛那孩子已经摸清车上坐的是些什么样的人。这里是北卡罗来纳州的沙丘,早上,火辣辣的阳光,一辆破破烂烂的旧巴士。车上的乘客堪称是当地形形色色居民的缩影:六个到处流浪的临时工,两家子大人小孩,几位老人家,另外还有几个模样看起来像退伍军人的家伙,打架打得遍体鳞伤。而坐在最后面的是几个浑身画龙刺凤的混混。
司机注意到,男孩的视线老是瞄向走道对面那个男人。那家伙油头粉面,看起来像业务员,身上的西装皱巴巴的,脚上穿着一双弹力休闲鞋。另外,男孩也一直在打量那个黑人。那黑人两腿中间夹着一本破破烂烂的《圣经》和一瓶汽水。男孩后面的座位坐了一个穿着蕾丝洋装的老太太。她好几次凑到前面去找男孩问东问西,但男孩总是轻轻摇摇头,回答得小心翼翼。
“不,老奶奶,我不用。”
他就这么淡淡回了一句。老太太坐回位子上,手抓着眼镜上的链子,手指上一条条的青筋清晰可见。她转头看着车窗外,眼镜反射着阳光,闪闪烁烁忽明忽暗,每当巴士经过路边的松树底下,绿意盎然的枝叶遮蔽了阳光,她的眼镜就会忽然变暗。车子里也是一样,阳光忽明忽暗地闪烁着。司机打量着那个穿着皱巴巴西装的人。他脸色苍白,满头大汗,一副宿醉的模样。他眼睛小得异乎寻常,目露凶光,令司机感觉很不自在。他隔没两下就会扭一下身体,跷起二郎腿,然后又放下,或是弯腰凑向前,但很快又往后靠,手指在膝盖上轮番敲个不停。他的西装裤太肥了,皱巴巴的。每次他的视线瞄向小男孩,他就会咽一口唾液,然后很快又移开视线,漫无目的地东瞄西瞄。
司机看起来懒洋洋的,可是他说什么都无法忍受乘客在他车上胡搞。要是你喝得酒气冲天,或是一副混混模样,或是在车上大声喧哗,他绝不会给你好脸色看。打从他出娘胎之后,他妈妈就是这样教育他的,所以,尽管时间已经过了五十年,这种根深蒂固的习性永远改不了。所以,司机一直盯着那个小男孩,还有那个油头粉面目露凶光的家伙。司机看着他,而他则是一直看着小男孩。过了一会儿,司机注意到小男孩掏出一把刀,而那家伙忽然整个人往后一缩。
小男孩的动作显得漫不经心。他从口袋里掏出那把折叠刀,用大拇指翻开刀刃,然后就这么拿在手上,大家都看得到。过了一会儿,他从袋子里掏出一颗苹果,然后拿刀子开始削皮,动作干净利落。破破烂烂的座椅,脏兮兮的地板,整个车厢里弥漫着一股老旧的气息。但那一刹那,车厢里忽然香甜四溢。尽管驾驶座上飘散着浓浓的柴油味,但司机立刻就闻到了那股浓烈的苹果香。这时候,小男孩又瞄了那个人一眼,瞄瞄他那瞪得大大的眼睛,瞄瞄他那张狡猾而疲惫的脸。接着,小男孩把刀刃折回去,把刀子放回口袋里。
司机松了一口气,眼睛又看向前面的马路。接下来的几分钟,他专心开他的车,没有再去注意他们。有那么一刹那,他忽然觉得小男孩看起来很眼熟,但那种感觉很快又消失了。三十年了。他调整了一下坐姿,笨重的身躯往后一靠。
像这样的小男孩,他看过太多了。
到处都是亡命之徒。 每次司机瞄向小男孩,小男孩都感觉得到。那是他与生俱来的天分,或者说技能。尽管司机戴着黑漆漆的太阳眼镜,尽管圆弧形的后视镜上,司机的脸看起来好小,他还是感觉得到司机的目光。过去这几个礼拜以来,这已经是他第三次搭这辆巴士了。他三次坐的位置都不一样,穿的衣服也不一样,可是他心里明白,迟早会有人找他问东问西。奇怪,今天不是要上学吗?一大早七点钟,你怎么会一个人跑来搭这种长途巴士?他本来以为,问东问西的人应该会是司机。
没想到,司机从头到尾都没开口。
男孩转头看着车窗外,肩膀往内缩。摆出这种姿势,别人就没办法找他说话了。他看着车窗上的倒影,从倒影中看着四周人的脸,注意他们的一举一动。他忽然想起那些巨大高耸的树,想起那些棕色的羽毛。羽毛尖端有一丝白雪。
口袋上隆起了一小块。那是刀子。 四十分钟后,巴士摇摇晃晃开到一座加油站前面停下来。那是一家附设小商店的加油站,坐落在一大片松树林和矮树丛间,很不显眼,沙土地面热气蒸腾。男孩一路挤过窄窄的走道,一到车门口就跳到最底下那层阶梯,不让司机有机会跟他说话,因为司机可能会告诉他:看到没有,这地方鸡不生蛋鸟不拉屎,停车场上只有一辆拖吊车,而且你才十三岁,又瘦又小,很容易就会被人当成十岁的小孩子,这里根本没有大人可以照顾你。接着,那孩子把背包背到肩上,这时巴士的柴油引擎一阵隆隆怒吼,冒出一股浓烟,然后车子猛然往前一蹿,摇摇晃晃地往南开走了。
整座加油站空荡荡的,只有两台加油机,一条长板凳,还有一个骨瘦如柴的老人。老人穿着一件蓝衣服,衣服上有白白的痕迹。外面热得要命,老人根本懒得出来。他窝在店里,隔着脏兮兮的玻璃窗朝小男孩点点头。店门口的屋檐下有一台冷饮贩卖机,看得出来是陈年老古董了,因为上面一瓶饮料才标价五毛钱。男孩在口袋里摸了半天,掏出五枚一毛钱的硬币,丢进贩卖机。过了一会儿,取物口掉出一个冰冰凉凉的玻璃瓶。一瓶葡萄汽水。他打开瓶盖,转身看着巴士刚刚开过来的方向,然后开始沿着那条蜿蜒漆黑的柏油路走过去。
一路上转了两次弯,走了三英里之后,公路已经到底了。柏油路到这里就没了,前面变成碎石子路面,而且变得很窄。路边那面指示牌还在,一点都没变,跟他上次来的时候看到的一样,又破又旧,上面粘着几根翘起来的羽毛。那是油漆画的假羽毛。羽毛底下的木板上写着:鳄鱼河猛禽保育区。那几个字上方画了一个老鹰图案。那只老鹰展翅翱翔,翅膀上就是那几根翘起来的假羽毛。
小男孩把口香糖吐到手上,然后从指示牌前面走过去,随手粘到上面。 他花了整整两个钟头才找到那个鸟巢。他在带刺的矮树丛里挣扎了两个钟头,汗流浃背,被蚊子咬得满身红肿,后来,他终于看到了那棵长叶松。那棵树长在河边的湿地上,树身直挺,高耸入云,顶端的树枝纠结缠绕。他绕着那棵树走了两圈,看不到地面上有羽毛。接着,他抬头看着树梢。阳光穿透了森林,头顶上的蓝天灿烂耀眼,刺痛了他的眼睛。后来,他终于看到高高的树梢上有个小黑点。那就是鸟巢了。
他肩膀一缩,把背包抖下来,开始爬那棵树。树皮摸起来很粗很扎手。他边爬边东张西望,寻找那只老鹰的踪迹。他心里很怕,小心翼翼。他在北卡罗来纳首府罗利市的博物馆里看过老鹰的标本。他始终忘不了那种凶猛的模样。标本的眼珠子是玻璃做的,展开的双翼将近五英尺长,爪趾的长度和小男孩的中指差不多。它光是用嘴就可以扯掉一个成年人的耳朵。
其实,他只是想要一根羽毛。他最爱的是老鹰的尾羽,那么纯净,那么洁白。不过,要是找得到翅膀上那种棕色的巨大羽毛,他也就满足了。然而,到头来,他找得到的,说不定只是那种最小最软的腿部羽毛,或是翅膀下方体侧的软绒毛。
不过,不管是哪一种,只要找得到,他就满足了。
只要是老鹰的羽毛,不管什么部位,都一样有神奇的魔力。
他爬得越高,树枝就弯得越厉害。风一吹,树枝随风摇晃,小男孩也跟着摇晃。有时候,强风一来,他会吓得心脏怦怦狂跳,整张脸贴到树皮上,拼死抓紧树枝,抓到手指都发白。松树是万树之王,高耸入云。从这个高度看下去,底下那条河几乎变成了一条细线。
后来,他终于快爬到树顶了。从这么近的距离看,鸟巢差不多就像餐桌那么宽,重量恐怕有两百磅。那座鸟巢已经有几十年历史了,飘散着一股兔子残骸的腐臭味和屎尿味。小男孩深深吸了一口气,迎向那股气味,感受那种力量。他一只脚踩在大树枝上,放开一只手。那根树枝显然因为长期遭受风吹雨打而变得灰白斑驳,树皮都掉光了。他俯视着底下的松树林。松树林一望无际,一路绵延到远远的山岭。底下那条河蜿蜒流淌,深黑的河水像木炭一般黑得发亮。他继续往上爬,爬到鸟巢上方,看到里头有两只浑身灰白斑驳的雏鹰。它们张大着嘴,仿佛在向他要东西吃。这时候,小男孩忽然听到一阵啪啦啪啦的声音。他鼓起勇气转头一看,忽然看到那只老鹰从天而降。有那么短短的一刹那,小男孩感觉眼前仿佛全是羽毛,感觉翅膀在他身上拍打。接着,他看到鹰爪抬起来了。
老鹰凄厉地叫了一声。
当鹰爪刺进皮肤的那一刹那,小男孩立刻松开手。他开始往下坠——老鹰跟着他一起往下坠。黄色眼珠子炯炯发亮的老鹰,爪子嵌在他的肉里,被他的衣服钩住了。 三点四十七分,一辆巴士开过来。它还是一样停到那座附设小商店的加油站前面,不过,这次是往北开,而且不是早上那一辆,司机也不是同一个人。车门哗啦一开,一群老先生老太太慢吞吞地走下车。那位司机瘦瘦的,西班牙裔,大概二十五岁左右,看起来一脸疲惫。那个骨瘦如柴的小男孩从长板凳上站起来,一瘸一拐地爬上车。但司机几乎连看也没看他一眼。他甚至没有注意到男孩身上的衣服已经支离破碎,而男孩脸上的表情是那么沮丧。而且,小男孩把车票拿给他的时候,整只手都是红的。不过,就算他满手是血,司机想必也不会吭声。反正不关他的事。
小男孩把车票递给司机,然后挣扎着爬上阶梯,边爬边拉衬衫,想把破成碎布条的衬衫拉整齐。他身上的背包感觉沉甸甸的,而且塞得满满的,几乎快要撑破了。背包底下的接缝有一块红红的痕迹,而且,男孩身上散发出一股古怪的气味,混杂着泥巴味、河水味,另外还有一种类似生肉的味道。只不过,司机还是懒得管,因为,反正不关他的事。小男孩一直往车子里面走。车厢后面光线比较昏暗。小男孩走到后面的一排座椅旁边时,不小心滑了一跤,但他还是继续往后走,走到最后面,一个人坐在角落的位子上。他把背包紧紧抱在胸口,两腿缩到椅子上。他手臂上有血淋淋的小洞,脖子上有很深的伤口。然而,根本没人在看他,也没人在乎。他紧紧抱着背包,越抱越紧,感觉到背包里余温犹存。里头的小尸体,全身骨头都已经支离破碎,仿佛袋子里装的是一堆小树枝。他眼前忽然浮现出那两只灰白斑驳的小雏鹰孤零零地窝在鸟巢里。孤零零的,在鸟巢里,挨饿至死。
小男孩在车厢角落的幽暗中,随着颠簸的车身微微摇晃。
他在幽暗中摇晃,哭泣,哭得很伤心,满脸热泪。
《沙丘》六部曲合集
《波西杰克逊》系列合集
《猎魔人》合集
司机盯着后视镜里那个小男孩。
那孩子看起来像个亡命之徒。
他的脸被太阳晒得黝黑,鼻子都脱皮了,但黝黑的皮肤底下,隐隐看得出来他脸色呈现出一种病态的苍白。那可能是因为缺乏睡眠造成的,也可能是因为营养不良,或者两样都有。他两颊瘦削,颧骨突出得很明显。看得出来他年纪还很小,大概只有十岁。满头黑发凌乱如杂草,而且剪得参差不齐,看起来像是自己剪的。他的衬衫,还有牛仔裤膝盖以下,都已经破烂到变成一条条的碎布,而脚上的鞋子已经差不多磨穿了。他大腿上摆着一个蓝色的背包,两手紧抓着不放。不知道袋子里装的是什么,不过,可以确定的是,里头东西已经不多了。
那孩子相貌清秀,但最令司机惊叹的是他的眼神。他眼睛又大又黑,眼珠子转个不停,仿佛那孩子已经摸清车上坐的是些什么样的人。这里是北卡罗来纳州的沙丘,早上,火辣辣的阳光,一辆破破烂烂的旧巴士。车上的乘客堪称是当地形形色色居民的缩影:六个到处流浪的临时工,两家子大人小孩,几位老人家,另外还有几个模样看起来像退伍军人的家伙,打架打得遍体鳞伤。而坐在最后面的是几个浑身画龙刺凤的混混。
司机注意到,男孩的视线老是瞄向走道对面那个男人。那家伙油头粉面,看起来像业务员,身上的西装皱巴巴的,脚上穿着一双弹力休闲鞋。另外,男孩也一直在打量那个黑人。那黑人两腿中间夹着一本破破烂烂的《圣经》和一瓶汽水。男孩后面的座位坐了一个穿着蕾丝洋装的老太太。她好几次凑到前面去找男孩问东问西,但男孩总是轻轻摇摇头,回答得小心翼翼。
“不,老奶奶,我不用。”
他就这么淡淡回了一句。老太太坐回位子上,手抓着眼镜上的链子,手指上一条条的青筋清晰可见。她转头看着车窗外,眼镜反射着阳光,闪闪烁烁忽明忽暗,每当巴士经过路边的松树底下,绿意盎然的枝叶遮蔽了阳光,她的眼镜就会忽然变暗。车子里也是一样,阳光忽明忽暗地闪烁着。司机打量着那个穿着皱巴巴西装的人。他脸色苍白,满头大汗,一副宿醉的模样。他眼睛小得异乎寻常,目露凶光,令司机感觉很不自在。他隔没两下就会扭一下身体,跷起二郎腿,然后又放下,或是弯腰凑向前,但很快又往后靠,手指在膝盖上轮番敲个不停。他的西装裤太肥了,皱巴巴的。每次他的视线瞄向小男孩,他就会咽一口唾液,然后很快又移开视线,漫无目的地东瞄西瞄。
司机看起来懒洋洋的,可是他说什么都无法忍受乘客在他车上胡搞。要是你喝得酒气冲天,或是一副混混模样,或是在车上大声喧哗,他绝不会给你好脸色看。打从他出娘胎之后,他妈妈就是这样教育他的,所以,尽管时间已经过了五十年,这种根深蒂固的习性永远改不了。所以,司机一直盯着那个小男孩,还有那个油头粉面目露凶光的家伙。司机看着他,而他则是一直看着小男孩。过了一会儿,司机注意到小男孩掏出一把刀,而那家伙忽然整个人往后一缩。
小男孩的动作显得漫不经心。他从口袋里掏出那把折叠刀,用大拇指翻开刀刃,然后就这么拿在手上,大家都看得到。过了一会儿,他从袋子里掏出一颗苹果,然后拿刀子开始削皮,动作干净利落。破破烂烂的座椅,脏兮兮的地板,整个车厢里弥漫着一股老旧的气息。但那一刹那,车厢里忽然香甜四溢。尽管驾驶座上飘散着浓浓的柴油味,但司机立刻就闻到了那股浓烈的苹果香。这时候,小男孩又瞄了那个人一眼,瞄瞄他那瞪得大大的眼睛,瞄瞄他那张狡猾而疲惫的脸。接着,小男孩把刀刃折回去,把刀子放回口袋里。
司机松了一口气,眼睛又看向前面的马路。接下来的几分钟,他专心开他的车,没有再去注意他们。有那么一刹那,他忽然觉得小男孩看起来很眼熟,但那种感觉很快又消失了。三十年了。他调整了一下坐姿,笨重的身躯往后一靠。
像这样的小男孩,他看过太多了。
到处都是亡命之徒。
没想到,司机从头到尾都没开口。
男孩转头看着车窗外,肩膀往内缩。摆出这种姿势,别人就没办法找他说话了。他看着车窗上的倒影,从倒影中看着四周人的脸,注意他们的一举一动。他忽然想起那些巨大高耸的树,想起那些棕色的羽毛。羽毛尖端有一丝白雪。
口袋上隆起了一小块。那是刀子。
整座加油站空荡荡的,只有两台加油机,一条长板凳,还有一个骨瘦如柴的老人。老人穿着一件蓝衣服,衣服上有白白的痕迹。外面热得要命,老人根本懒得出来。他窝在店里,隔着脏兮兮的玻璃窗朝小男孩点点头。店门口的屋檐下有一台冷饮贩卖机,看得出来是陈年老古董了,因为上面一瓶饮料才标价五毛钱。男孩在口袋里摸了半天,掏出五枚一毛钱的硬币,丢进贩卖机。过了一会儿,取物口掉出一个冰冰凉凉的玻璃瓶。一瓶葡萄汽水。他打开瓶盖,转身看着巴士刚刚开过来的方向,然后开始沿着那条蜿蜒漆黑的柏油路走过去。
一路上转了两次弯,走了三英里之后,公路已经到底了。柏油路到这里就没了,前面变成碎石子路面,而且变得很窄。路边那面指示牌还在,一点都没变,跟他上次来的时候看到的一样,又破又旧,上面粘着几根翘起来的羽毛。那是油漆画的假羽毛。羽毛底下的木板上写着:鳄鱼河猛禽保育区。那几个字上方画了一个老鹰图案。那只老鹰展翅翱翔,翅膀上就是那几根翘起来的假羽毛。
小男孩把口香糖吐到手上,然后从指示牌前面走过去,随手粘到上面。
他肩膀一缩,把背包抖下来,开始爬那棵树。树皮摸起来很粗很扎手。他边爬边东张西望,寻找那只老鹰的踪迹。他心里很怕,小心翼翼。他在北卡罗来纳首府罗利市的博物馆里看过老鹰的标本。他始终忘不了那种凶猛的模样。标本的眼珠子是玻璃做的,展开的双翼将近五英尺长,爪趾的长度和小男孩的中指差不多。它光是用嘴就可以扯掉一个成年人的耳朵。
其实,他只是想要一根羽毛。他最爱的是老鹰的尾羽,那么纯净,那么洁白。不过,要是找得到翅膀上那种棕色的巨大羽毛,他也就满足了。然而,到头来,他找得到的,说不定只是那种最小最软的腿部羽毛,或是翅膀下方体侧的软绒毛。
不过,不管是哪一种,只要找得到,他就满足了。
只要是老鹰的羽毛,不管什么部位,都一样有神奇的魔力。
他爬得越高,树枝就弯得越厉害。风一吹,树枝随风摇晃,小男孩也跟着摇晃。有时候,强风一来,他会吓得心脏怦怦狂跳,整张脸贴到树皮上,拼死抓紧树枝,抓到手指都发白。松树是万树之王,高耸入云。从这个高度看下去,底下那条河几乎变成了一条细线。
后来,他终于快爬到树顶了。从这么近的距离看,鸟巢差不多就像餐桌那么宽,重量恐怕有两百磅。那座鸟巢已经有几十年历史了,飘散着一股兔子残骸的腐臭味和屎尿味。小男孩深深吸了一口气,迎向那股气味,感受那种力量。他一只脚踩在大树枝上,放开一只手。那根树枝显然因为长期遭受风吹雨打而变得灰白斑驳,树皮都掉光了。他俯视着底下的松树林。松树林一望无际,一路绵延到远远的山岭。底下那条河蜿蜒流淌,深黑的河水像木炭一般黑得发亮。他继续往上爬,爬到鸟巢上方,看到里头有两只浑身灰白斑驳的雏鹰。它们张大着嘴,仿佛在向他要东西吃。这时候,小男孩忽然听到一阵啪啦啪啦的声音。他鼓起勇气转头一看,忽然看到那只老鹰从天而降。有那么短短的一刹那,小男孩感觉眼前仿佛全是羽毛,感觉翅膀在他身上拍打。接着,他看到鹰爪抬起来了。
老鹰凄厉地叫了一声。
当鹰爪刺进皮肤的那一刹那,小男孩立刻松开手。他开始往下坠——老鹰跟着他一起往下坠。黄色眼珠子炯炯发亮的老鹰,爪子嵌在他的肉里,被他的衣服钩住了。
小男孩把车票递给司机,然后挣扎着爬上阶梯,边爬边拉衬衫,想把破成碎布条的衬衫拉整齐。他身上的背包感觉沉甸甸的,而且塞得满满的,几乎快要撑破了。背包底下的接缝有一块红红的痕迹,而且,男孩身上散发出一股古怪的气味,混杂着泥巴味、河水味,另外还有一种类似生肉的味道。只不过,司机还是懒得管,因为,反正不关他的事。小男孩一直往车子里面走。车厢后面光线比较昏暗。小男孩走到后面的一排座椅旁边时,不小心滑了一跤,但他还是继续往后走,走到最后面,一个人坐在角落的位子上。他把背包紧紧抱在胸口,两腿缩到椅子上。他手臂上有血淋淋的小洞,脖子上有很深的伤口。然而,根本没人在看他,也没人在乎。他紧紧抱着背包,越抱越紧,感觉到背包里余温犹存。里头的小尸体,全身骨头都已经支离破碎,仿佛袋子里装的是一堆小树枝。他眼前忽然浮现出那两只灰白斑驳的小雏鹰孤零零地窝在鸟巢里。孤零零的,在鸟巢里,挨饿至死。
小男孩在车厢角落的幽暗中,随着颠簸的车身微微摇晃。
他在幽暗中摇晃,哭泣,哭得很伤心,满脸热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