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约翰尼从小就看透了人生。要是有人问他,为什么他看起来和别的孩子不一样?为什么他这么沉稳老练?为什么他的眼神那么深邃,仿佛会吞噬光线?那么,他会告诉你,因为他从小就看透了人生。在他还很小很小的时候,他就已经明白,世上没有一个地方是安全的。庭院、后院、游乐场,甚至郊区宁静的小路,没有一个地方是安全的。没人能够保护你。
童年,只不过是一种虚幻的想象。
一个钟头前,他就已经醒了。他在等待那属于夜晚的独特声音尽快消失,等待旭日尽快升起。他在等待早晨快点来临。这天是礼拜一,天还没亮,不过约翰尼整晚根本也没怎么睡。他一醒过来,就跑到漆黑的窗口检查,拉拉窗户的锁,看看有没有锁好,一晚就检查了两次。他看着外头空荡荡的马路和车道。只要天上有月光,那条车道看起来就像木炭一样黑。有时候他也会跑到妈妈房间去看一下。不过,要是肯在家,他就不会去了。肯脾气很坏,而且手上戴着一个很大的金戒指,要是被那东西打到,身上会瘀血肿胀,肿得像鸡蛋一样大。
肯给他上了人生的另一课。
约翰尼穿上一件T恤,一条磨得破破烂烂的牛仔裤,然后走到房间门口,嘎吱一声推开门。房里的灯光立刻照在窄窄的走廊上。走廊的空气很闷,仿佛氧气都被吸光了。他闻到一股香烟味,还有一股酒味。酒洒了满地,那味道闻起来像是波本威士忌。有那么短短的一刹那,约翰尼忽然回想起昔日的气味。从前,早上的这个时间,走廊里总是飘散着鸡蛋和咖啡的香味,还有他爸爸刮完胡子后残留的香味。那是昔日的美好回忆,于是,他赶紧挥开那些回忆,粉碎那些回忆。美好的回忆只会把日子搞得更难过。
走廊上的粗毛地毯,踩在脚底下感觉硬邦邦的。妈妈房间的门没关紧,门板悬在门框的铰链上。门板是空心的,没有上漆,而且和门框的尺寸不合。原来的门板已经支离破碎,被丢在后院。一个月前,肯和约翰尼的妈妈吵了好几个钟头之后,那扇门板就被肯一脚踢飞,铰链都被踢掉了。她始终没有告诉约翰尼,那天晚上他们在吵什么,不过约翰尼猜得出来,那应该和他有关。一年前,肯根本不可能有机会接近妈妈这样的女人。当时,约翰尼一见到肯就会强调这句话,想尽办法要让他搞清楚。只可惜,那已经是一年前的事了。而过去的这一年,有如一辈子那么漫长。
他们已经认识肯很多年了,或者说,他们自以为认识。约翰尼的爸爸是营造商,而肯则是他的手下大将,他们家这个小区的房子都是他盖的。他们两个合作愉快,因为约翰尼的爸爸头脑灵敏,能力很强,而肯也算聪明,懂得要服从领导。正因为如此,肯一直都表现得战战兢兢、毕恭毕敬。即使后来绑架案发生之后,他的态度还是没变。约翰尼的爸爸伤心欲绝,极度自责,后来有一天,他做了一个决定,就此逃脱内心痛苦的折磨。没想到,约翰尼的爸爸走了以后,肯的态度来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他不再像从前那样战战兢兢、毕恭毕敬了。他常常到他们家,颐指气使地发号施令。他把约翰尼的妈妈孤立起来,让她只能依赖他过日子。他让她染上药瘾,引诱她酗酒。他一天到晚叫她做这个做那个,煮饭洗衣服,像使唤佣人一样。甚至,一到晚上,他会命令她进房间,两个人关在房间里。
约翰尼的一双黑眼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一到夜里,他发现自己常常在厨房徘徊,手摸着砧板上那把大菜刀,眼前浮现出肯柔软的脖子,他陷入沉思。
肯根本就是丛林里的猎食动物,典型的野兽,而约翰尼的妈妈只能任人宰割。她体重不到一百磅,瘦瘦小小弱不禁风,简直就像长年卧病在床的人。可是,男人看到她的时候,那种眼神,约翰尼都看在眼里。她平常总是深居简出,很难得看到她,不过,约翰尼注意到,每次肯一有机会看到她,整个人就神魂颠倒。她看起来很苍白,可是白晳的皮肤晶莹剔透,仿佛吹弹可破。她有一双大眼睛,眼神深邃,楚楚可怜。她才三十三岁。假如世上真有天使,那么,天使的模样大概就像妈妈,满头乌黑的秀发,纤柔娇弱,仿佛不食人间烟火。每当她走进一个地方,整间屋子的男人都会马上停下来盯着她,仿佛她全身散发出一团火焰,仿佛她随时都会飘到半空中。
但她自己根本不在乎。事实上,她一直都不在乎自己的外表,并不是因为女儿失踪才变成这样。平常,她永远穿一条蓝色的牛仔裤,一件T恤,绑着马尾,偶尔化点淡妆。她活在一个小小的世界里。她爱丈夫爱孩子,平常没事就在花园里莳花弄草,偶尔上教堂去当义工,下雨天就唱歌给自己听。这就是她全部的世界。一个小小的世界。而如今,她的世界已经幻灭了,瓦解了。如今,她的世界是一片死寂,一片空虚,留下来的只有痛苦。她已经不再是从前的她了。不过,不变的是她的美貌。她依然美丽一如往昔。约翰尼每天都看得到漂亮的妈妈,然而,他却诅咒她那近乎完美的容貌。要是她长得丑一点,肯就不会找上她了。要是她的小孩长得丑一点,那么,他的妹妹现在一定就还好端端地睡在他隔壁的房间。只可惜,她美得像一座完美无瑕的雕像,美得不像凡人。看到她,你一定会觉得应该把她收藏在柜子里,加上重重的锁,严密保护。她是约翰尼这辈子见过的最漂亮的孩子。然而,他痛恨她的美。
他好恨。
因为,她的美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
约翰尼打量了一下妈妈的房门。不知道肯在不在里面。可能在,也可能不在。他把耳朵贴到门板上,屏住呼吸。本来他很轻易就可以听出肯在不在里面,可是他已经好几天没睡,感觉变迟钝了。今晚,他好不容易睡着了,真的睡着了,睡得很沉很沉,完全不省人事。可是后来他忽然醒了,而且是被吓醒的,因为他好像听到玻璃碎掉的声音。才凌晨三点。
他往后退了一步,犹豫了一下,然后蹑手蹑脚沿着走廊走过去,走到浴室,打开电灯开关。灯泡发出一阵嗡嗡声后才亮起来。镜子后面的药柜开着,他看到里面摆着五花八门的药罐:抗焦虑的“赞安诺”,抗忧郁的“氟西汀”,另外还有几罐蓝色和黄色的药片。他随手拿起一罐,看看上面的标签:“维柯丁”。那是一种强力止痛药。从前没看他吃过这种药。赞安诺的药罐是开着的,药片撒在洗脸台上。他忽然感到一股怒气往上冲。赞安诺。某些夜里,每当肯享用过“赛神仙”之后,他都会吃几片赞安诺让自己冷却一下。
那是他发明的字眼。
赛神仙。
约翰尼盖好药罐,走出浴室。
家里乱得像垃圾堆。不过,他一次又一次安慰自己,这里不是他们真正的家。他们真正的家很干净,维护得很好。屋顶重新翻修过,而且是他亲手帮忙翻修的。放春假那几天,他每天都爬梯子上屋顶,把木瓦递给爸爸。他腰上围了一条工具皮带,上面写着他的名字,里面放着铁钉。那是一栋很棒的房子,墙壁是石头砌成的,庭院的草皮修剪得干干净净,看不到半根杂草。那栋房子离这里虽然只有几英里,但感觉仿佛有千里之遥。老家的邻居都很亲切,而且整个小区绿草如茵,环境幽雅。那栋房子还很鲜明地活在他的记忆里,可惜已经被银行扣押了。当时,银行的人拿了几份文件给妈妈签名,然后在院子里插了一块标志牌。
现在住的地方是肯的房子。他大概有一百栋像这样的房子,专门租给别人。而约翰尼认为他们住的这一栋是最烂的一栋,坐落在郊区一条脏兮兮的街上,厨房小得要命,里面到处都是绿色的铁皮,油布毯磨得破破烂烂,墙角的某些地方都翘起来了。屋子里看了就恶心:到处都是乱七八糟的空酒瓶、空酒杯,杯碟里堆满了烟蒂,镜子平摆在餐桌上。约翰尼看到镜子上有残留的白粉,在灯光下看起来特别显眼。看到眼前的景象,他忽然感到胸口发冷。地板上掉了一张一百块的钞票,卷成一团。约翰尼把那张钞票捡起来,抓在手上拉平。他已经接连一个礼拜没吃过一顿像样的饭了,而肯可以花一百块买可卡因。
他把镜子拿起来,用一条湿抹布擦干净,然后挂回墙上。那面镜子是他爸爸曾经用过的。约翰尼眼前忽然浮现出爸爸当时站在镜子前面的模样。他在打领带,可是他的手指太粗太笨拙,打了半天,领带就是不听使唤。他只有礼拜天上教堂的时候才会穿西装,而且每次发现儿子站在旁边看时,他都会很不好意思。约翰尼感觉得出来,因为爸爸会突然脸红,然后很心虚地笑一笑。“谢天谢地,还好有你妈。”他会这样说,而这时候妈妈就会过来帮他打领带。
他双手搂住她纤细的背。
然后他会吻她一下,而她会皱一下眉头。
约翰尼又把镜子拿下来擦了一次,然后再挂回去,左右调整了一下,把镜子完全挂正。
接着,他用力拉开大门,走到门外。清晨,天色依然昏暗,空气中飘散着一股湿气,五十码外的路边有一盏路灯闪烁着幽微的光。远远的山上,车灯忽明忽灭。
肯的车不见了。约翰尼暗暗感到惭愧,但也偷偷松了一口气。肯住在城区另一头的一栋大豪宅,漂亮的粉刷,大大的窗户,还有一间巨大无比的车库,足以停得下四辆车。约翰尼深深吸了一口气,那一刹那,他眼前忽然浮现出一幅景象,仿佛看到妈妈趴在那面镜子上吸白粉。但接着他立刻告诉自己,她不会沉沦到这种地步。只有肯才会干这种事,她才不会。他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放开紧握的拳头。这时候,天色渐渐亮了,空气中开始弥漫起早晨的清新气息。于是,他努力挥开那些恼人的思绪,努力去感受那早晨的清新。他告诉自己,又是新的一天了。今天一定会是美好的一天。只可惜,对他妈妈来说,早晨是最难熬的时刻。因为,每当她张开眼睛的那一剎那,她都会突然想起,她的女儿一直没找到。
约翰尼的妹妹。
他的双胞胎妹妹。
阿莉莎。约翰尼和阿莉莎两人出生的时间只隔了三分钟,而且,两人几乎就像同卵双胞胎一样,简直像同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两人长得一模一样,头发的颜色一样,甚至连笑声听起来都一样。没错,她是女生,不过,要是你站在二十英尺外,你根本分不清两个人谁是谁。虽然他们睡在不同的房间,可是他们几乎每天早上都会在同样的时间醒过来。妈妈说,从很小的时候开始,他们两人之间似乎有一种属于他们自己的神秘语言,只有他们自己才听得懂。不过,约翰尼自己已经想不起来了。他记得的是,从小到大,他从来没有感到孤单过。他有一种很奇妙的归属感,而那种感觉只有他们两兄妹才懂。然而,阿莉莎走了,昔日美好的一切也随之烟消云散。那是一个简单的事实,无法否认的事实,只不过,这个简单的事实却把妈妈的心整个掏空了。所以,约翰尼尽他最大的力量想帮妈妈。一到晚上,他会检查家里的门窗,把乱七八糟的家里收拾干净。今天这花了他二十分钟。接着,他开始烧水煮咖啡。这时候,他忽然又想到那张卷成一团的钞票。
一百块。
一百块。那意味着他有东西吃,有衣服穿了。
接着他又转头看看四周,最后再检查一次,看看房子有没有收拾干净。酒瓶都已经拿去丢了,镜子也擦干净了,看不出有人曾经在这里吸毒。接着他打开窗户让空气流通,然后再去看看冰箱。他把装牛奶的纸盒拿起来摇一摇,听到里面哗啦啦响了几声。不过盒子里的鸡蛋只剩一个了。他打开妈妈的钱包,发现里面只剩下九块钱和几枚硬币。他把那张一百块的钞票放进去,然后合上钱包。接着,他拿玻璃杯倒了一杯水,再从药罐里倒出两片阿司匹林,然后沿着走廊走到妈妈房间门口。
窗外,黄澄澄的光芒从黝黑的树林间穿透过来,映照在玻璃杯上。那是第一道晨曦。妈妈侧躺在床上,发丝盖住了她的脸。床头柜上堆满了杂志和书。他仔细听着她的呼吸声,听了一会儿,他看到床上有一沓钞票。肯丢的。几张二十块的钞票,一张五十块的钞票,加起来大概有几百块。看起来皱巴巴、脏兮兮的。
那大概是他从一大沓钞票里随手掏出来的几张。
像垃圾一样随手丢掉。 停在车道上的那辆车已经算得上老古董了。那是几年前他爸爸买的一辆旅行车。约翰尼给车子上过蜡,车身的烤漆亮晶晶的,而且他每个礼拜都检查胎压。不过,约翰尼也只能帮车子打打蜡,检查检查轮胎,其他的就不行了。他转动钥匙打开电门,排气管立刻喷出一股黑烟。好歹还能发动。右座的车窗没有完全关上。他坐在车上等了一下,等排气管的烟慢慢变成白色,然后才把排挡杆往前一推,慢慢开到车道出口。他年纪还太小,根本不可能有驾照,所以,他左顾右盼,仔细看看马路两边,然后才慢慢开上路。他开得很慢,而且专挑小路走。距离最近的商店在两英里外,不过那家商店很大,而且是在大马路边。约翰尼心里有数,到那里去买东西,可能会被很多人认出来。所以,他只好多开三英里的路,去一家供中下阶层购物的小杂货店。那里的食物比较贵,而且要多花油钱,可是也没办法,他别无选择。社会福利处的人已经来过家里两次了。
开到那家店的时候,停车场里已经停了好几部车,多半都是老爷车,而且是美国土产车。有一辆深色的轿车跟在他后面开进来,停在路口附近。那辆车的挡风玻璃反射出刺眼的阳光,约翰尼勉强看到车里只有那个开车的人,可是却看不见他的脸。约翰尼没下车。他坐在车子里等。后来,他终于看到那个人走进店里。
一辆停着的车,车里只有一个人。这是约翰尼内心最深的恐惧。
他推着摇摇晃晃的手推车在一条又一条的走道间穿梭。他决定只买一些最基本的:牛奶、果汁、培根、鸡蛋、吐司、水果。然后,他还帮妈妈多买了好几罐阿司匹林。另外,他还买了西红柿汁。喝点西红柿汁应该对减缓头痛有些帮助。
他沿着八号走道一路过去,走到底的时候,忽然被那个警察叫住了。他个子很高,肩膀很宽,满脸皱纹,下巴突出,表情看起来严峻,可是那双棕色眼睛却露出一种说不出的温柔神色。他没有推车,两手插在口袋里。约翰尼瞄了一眼就知道,他是跟踪自己进来的。他的表情看起来充满耐性,仿佛那是他与生俱来的天性。
约翰尼忽然很想跑。
“嗨,约翰尼。”警察打了声招呼,“最近还好吗?”
他那双棕色眼睛还是跟约翰尼印象中一样,不过头发似乎变长了,像杂草一样凌乱,贴在衣领上,两边已经有一丝斑白。他的脸变得更消瘦了。约翰尼隐约感觉得到,他的日子也并不好过。他看起来有点忧郁,愁眉苦脸。只不过,在约翰尼眼中,这世界本来就是一个令人忧郁懊恼的世界,所以他也不敢说那警察是不是真的特别忧郁。那警察说话的声音很低沉,充满关切。有那么一刹那,约翰尼脑海中忽然涌现出太多痛苦的回忆,忽然说不出话来,动弹不得。那警察凑近他,脸上又露出那种若有所思的表情。从前,约翰尼常常在他脸上看到那种表情,一种淡淡的关怀,淡淡的忧心。约翰尼内心深处忽然涌出一股渴望,希望自己能够喜欢这个人,信任这个人。然而,自己还是无法原谅他,因为阿莉莎的案子就是他负责的,他有责任把阿莉莎找回来,然而,他没有。失去了阿莉莎,都是他的错。
“还好,”约翰尼对他说,“老样子,我还没放弃。”
警察低头看看手表,然后看看约翰尼身上脏兮兮的衣服,看看他那一头凌乱的黑发。今天并不是休假日,而且,上课时间已经超过四十分钟了。“有你父亲的消息吗?”他问。
“没有。”约翰尼忽然感到很羞愧,但他拼命想掩饰那种情绪,“没有消息。”
“很遗憾。”
那一刹那,两人之间的气氛突然有点紧张,但那警察还是没有要走的意思。他那双棕色眼睛还是盯着约翰尼,而且,从这么近的距离看他,约翰尼觉得他块头还是那么大,还是那么冷静。第一次到约翰尼家的时候,他给约翰尼的印象就是这样。然而,那又是另一个令人痛苦的回忆。于是,约翰尼挥开那些思绪,把注意力集中在警察的手上。他指甲剪得很短很干净。过了一会儿,约翰尼又开口说话了,但声音忽然嘶哑起来。“我妈收到过一封信。她告诉我,我爸爸在芝加哥,可能会去加州。”说到这里他迟疑了一下,眼睛忽然看着地上。“她说他会回来。”
约翰尼说得煞有其事,那警察点点头,然后忽然撇开头。女儿被抓走两个礼拜之后,斯宾塞·梅里蒙就离家出走了。他太内疚。他承受不了那种痛苦。他太太不肯放过他。她一直提醒他,那天他本来应该开车去接女儿的。她一直提醒他:要不是因为他忘记开车去接女儿,女儿就不会在天快黑的时候一个人走在那条路上。她不肯让他忘掉。
“那不能怪他。”约翰尼说。
“我并没有说是他的错。”
“他忙着工作,忘了时间。不能怪他。”
“孩子,只要是人都会犯错。没有人例外。你爸爸是个好人。这一点你绝对不用怀疑。”
“我从来没有怀疑过。”约翰尼的口气忽然变得有点愤恨。
“那就好。”
“我永远不会怀疑他。”约翰尼忽然开始脸色发白。他已经很久没有跟大人一口气讲这么多话了。上次是什么时候,他都已经想不起来了。不过,这个警察给人的感觉却不太一样。他已经年纪不小了,大概有四十岁了吧,可是他从来不会咄咄逼人。他脸上永远流露出一种莫名的亲切慈祥,而且那是发自内心的,不是故意装出来博取小孩子信任的。他眼神永远都是那么平静,使得约翰尼内心隐隐涌现出一丝希望,希望这个警察够厉害,足以圆满完成他的任务。然而,一年过去了,他妹妹还是杳无音讯。现在,约翰尼必须担心的是眼前这一刻。此刻,这个警察恐怕不会对他太友善。
社会福利处的人已经找上门了,眼前,他们需要的只是一个借口。而且,约翰尼常常逃学,做了太多违反规定的事,去过太多不该去的地方。万一这警察知道约翰尼干了哪些事,他一定会采取行动。他可能会把他送去寄养家庭,甚至,把他移送法办。
万一他知道真相,他一定会制止约翰尼。
“你妈还好吗?”警察问。他若有所思地盯着约翰尼,手还抓在推车上。
“她有点累,”约翰尼说,“她得了狼疮。你应该知道,狼疮病人很容易疲倦。”
这时候,警察开始皱起眉头。“上次我在这里碰到你的时候,你说她感染的是莱姆症。”
这警察记性真好。“没有啊。我是说她得了狼疮。”
那警察脸色缓和下来,手放开了推车。“很多人想帮助你。大家都了解你的处境。”
那一刹那,约翰尼忽然感到一股怒气往上冲。了解?有谁真的了解?谁伸出过援手?“她只是有点不太舒服,有点累。”
那警察撇开头不看他,表情有点难过。他知道这孩子在说谎。约翰尼注意到警察的视线瞄向推车里的阿司匹林和西红柿汁。显然,这个警察比一般人更懂什么叫酗酒,什么叫滥用药物。“约翰尼,这世上伤心痛苦的人不是只有你一个。你不应该觉得孤单。”
“谁不孤单呢?”
警察深深叹了口气,然后从衬衫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在背面写了一个电话号码,然后递给约翰尼。“要是碰到什么麻烦需要帮忙,”他用一种坚定的眼神看着约翰尼,“不管白天晚上,二十四小时都可以打给我。我说真的。”
约翰尼瞄了名片一眼,然后就塞进牛仔裤口袋里。“我们家没什么问题。”说完他就推着车子绕过警察。警察忽然拍拍约翰尼肩膀。
“要是他敢再打你……”
约翰尼愣了一下,全身僵直。
“或者,要是你妈妈……”
约翰尼抖了一下肩膀,甩掉警察的手。“我们家没什么问题。”他又说了一次,“我应付得了。”
说完他立刻推着车子从警察旁边挤过去,心里很怕那警察会拦住自己,怕他会继续追问,或是打电话给社会福利处那些继母脸孔的女人。
约翰尼推着车子来到结账柜台旁边。柜台里有一位很胖的太太坐在一张破破烂烂的高脚凳上。她低头看看约翰尼。她显然是新来的,约翰尼注意到她似乎有点困惑。他今年十三岁,可是看起来比实际年龄更小。他掏出口袋里那张一百块的钞票,摆在输送带上。“能不能麻烦你快一点?”
她嘴里的口香糖泡泡忽然吹破了,她皱了一下眉头。“没问题,小朋友,马上帮你结账。”
那警察还在他后面十英尺的地方晃来晃去。那个胖太太把推车里的东西一样一样拿起来扫码,这时候,约翰尼感觉得到那警察在背后盯着自己。约翰尼紧张得几乎喘不过气来。过了一会儿,警察从他旁边走过去。“名片要收好。”他说。
“知道。”约翰尼根本不敢看他的眼睛。
警察转头看了他一眼,对他微微一笑。那是一种高深莫测的笑。“很高兴见到你,约翰尼。希望有机会常常看到你。”
说完他就从店门口出去了。约翰尼隔着那扇大玻璃窗看着他。他从旅行车旁边走过去,然后忽然转身走回来,在车子旁边站了一下,看看车窗里面,然后绕到车子后面看看牌照。从他的表情看得出来,他显然看到他想看的东西了。接着,他走到自己车子旁边,打开车门,钻进黝黑的车子里,然后就坐在车上没动。
他在等。
约翰尼紧张得心脏狂跳。他拼命想让自己冷静下来。店员找钱给他,他伸手把钱拿过来。她那只肥手摸起来湿湿的。
那警察名叫克莱德·拉斐特·亨特。警探。名片上是这么写的。约翰尼有好几张他的名片,收在最上面那层抽屉里,藏在袜子下面,和他爸爸的照片摆在一起。有时候,他会有一股冲动,想拨名片上那个号码,但接着,一想到孤儿院或寄养家庭,他立刻又打消了那个念头。有时候他会想到失踪的妹妹,想到自己藏在床铺和墙壁中间的那根铅管。那面墙有裂缝,冷风会从裂缝吹进来。有时候他会觉得,那个警察叫自己打电话给他,说不定是真心的。说不定他真的是个好人。然而,每次看到他,约翰尼一定会想到妹妹阿莉莎。而每次想到阿莉莎,他都必须全神贯注,因为,他必须努力想象她还活着,想象她灿烂的笑容。他绝对不容许自己联想到那种泥土地面的地窖,或是哪部车子的后备厢。他不容许自己把阿莉莎和那些地方联想在一起。他最后一次看到她的时候,她十二岁。十二岁的她把那头乌黑的秀发剪得好短,短得像男生一样。亲眼看见案发经过的那个人说,她是主动走到车子旁边去的,甚至,车门打开的时候,她脸上还带着微笑。
遭到绑架之前的那一刻,她还面带微笑。
约翰尼老是听到那个字眼。微笑。他感觉那两个字仿佛幽灵一样缠绕在脑海里,烙印在脑海里,怎么洗也洗不掉。然而,他常常在睡梦中看到阿莉莎的脸。梦中的阿莉莎,脸上没有微笑。他看到她转头看着车子后面的房子越来越远,越变越小。他看到她的表情开始惊慌,看到她开始尖叫。
约翰尼看到柜台那个太太一直瞪着他,这才发觉自己手还伸得长长的,手里抓着钱。东西已经装在袋子里摆在旁边。她扬起一边的眉毛,嘴里还嚼着口香糖。
“还需要别的吗,小朋友?”
约翰尼脸红了。他把钞票揉成一团塞进口袋里。“不用了,”他说,“该买的都买了。”
这时候,她眼睛看向他后面。店经理就站在他身后一道矮玻璃隔板后面。他循着她的视线,转头看了一眼,然后伸手把袋子拿起来。她耸耸肩,然后他就走出去了。刚进去买东西的时候,天色还是一片昏暗,现在走出来,天空已经是一片蔚蓝。他眼睛一直看着妈妈那辆车,尽量不去看那个警官。手上的袋子磨来磨去,发出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牛奶罐摆在右边的袋子里,沉甸甸的,走路的时候哗啦哗啦响。他弯腰把袋子放到后座,然后,他犹豫了一下,没有马上挺身站起来。亨特警官的车子停在二十英尺外,车头朝向出口。他坐在车上,眼睛死盯着约翰尼。接着,约翰尼上半身钻出车子,挺身站好,这时候,亨特警官忽然朝他比了个手势。
“我会开车。”约翰尼说。
“我知道你会。”听到这句话,约翰尼吓了一跳。亨特警官说话的时候,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他说:“我知道你很坚强。”接着,他的笑容消失了。“我知道你什么事都应付得了。绝大部分都可以。问题是,我是执法人员。我不能把法律丢在一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约翰尼越听越紧张。“我不能放任你继续开车了。”
“可是,我不能把车丢在这里。”约翰尼说,“我们家就只剩这部车了。”
“我载你回家。”
约翰尼没吭声。他忽然想到,不知道家里的酒味散了没有,不知道那些药罐子有没有收干净,有没有漏掉哪个。
“约翰尼,我很想帮你。”警官迟疑了一下。“还是有很多人愿意帮助你,知道吗?”
“有吗?”他口气很酸。
“算了。”亨特警官说。“没关系。来,告诉我,你家门牌几号?”
“我家住哪里,你不是很清楚吗?为什么还要问?我看到过你开车从我们家门口经过,看过好几次。而且,每次经过我家门口,你车子都会慢下来。所以,何必假装你不知道?”
听那种口气,亨特感觉得到那孩子不信任他。“孩子,我不是故意要捉弄你。你一定要告诉我详细的地址,我才能叫巡逻车到那里去等我。等一下送你回去之后,我得找人载我回来开车。”
约翰尼打量了一下那个警官。“你为什么要常常开车从我家门口经过?”
“我不是告诉你了吗,约翰尼,还是有很多人愿意帮助你的。”
约翰尼不知道该不该相信他,不过,他还是把家里的地址告诉他了。接着,约翰尼看着他打开无线电,叫一辆巡逻车到约翰尼家去等他。“走吧。”亨特从那辆没有警徽的警车里钻出来,越过停车场,走到约翰尼家的旅行车旁边。约翰尼打开右座的车门坐进去,亨特警官坐到驾驶座上。约翰尼系好安全带,然后坐着一动也不动。好一会儿,两个人都没动。“你妹妹的事,我很遗憾。”亨特终于开口了,“没把她找回来,我真的很遗憾。我的心情你应该明白,对不对?”
约翰尼冷冷地看着正前方,两手紧抓着大腿,抓到指关节都发青了。阳光从树上枝叶的缝隙间穿透过来,照进挡风玻璃,晒得车子里热烘烘的。
“你有什么话想跟我说吗?”亨特问。
约翰尼慢慢转头看着他,口气冷冷地说:“到昨天正好满一年了。”他知道这些话说了也没什么用。“你知道吗?”
亨特显得有点不自在。“知道,”他说,“我记得时间。”
约翰尼撇开头。“那就麻烦你开车吧。开车就好,我没什么心情说话,可以吗?”
亨特发动车子,后面立刻冒出一股浓烟,从右座的窗口飘过去。“好,”亨特说,“那我就不吵你了,约翰尼。”
他把排挡杆往前一推,开动车子,开向郊区。一路上,两个人都没说话。亨特虽然没说话,约翰尼却闻得到他身上的气味。他身上散发出一股肥皂味和清枪油的气味,甚至还有一股淡淡的烟味。他开车的方式很像约翰尼的爸爸,很快,却又很稳。他眼睛紧盯着前面的马路,偶尔会瞄一眼后视镜。车子快到家的时候,亨特还是紧抿着嘴唇没有开口。约翰尼忽然又想到,当初他是怎么信誓旦旦,说他一定会把阿莉莎找回来。那已经是一年前的事了。他答应过的。
到了家门口,他们看到一辆巡逻车停在车道上等。约翰尼钻出车子,打开后座的车门,把那几个装满东西的袋子拿出来。“我来帮你拿。”亨特说。
约翰尼看了他一眼。他到底想怎么样?他没有把妹妹找回来。
“我自己拿就好。”约翰尼说。
亨特警官看着约翰尼的眼睛,看了好一会儿,不知道还能再说什么。最后,他终于说了一句:“小心一点,不要闯祸。”然后,约翰尼看着他坐上那辆警车。他手上捧着袋子,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看着车子往后退出车道,开上路。亨特警官朝他挥挥手,他没反应。他就这么站在泥土车道上,看着那辆巡逻车缓缓开上远处的山坡,然后就失去了踪影。他在那里站了好久,等情绪慢慢平静下来。然后,他捧着袋子转身走进屋子里。
东西摆到料理台上,看起来忽然变得好小。不过,东西虽小,意义却非凡:他赢了。约翰尼把那些东西摆到一边,先烧水煮咖啡,然后打了一个蛋丢进锅里。环形的炉嘴喷出蓝蓝的火焰,蛋的边缘很快就开始变白了。他小心翼翼地把鸡蛋铲起来,放进纸盘里,然后伸手去拿餐巾纸。就在这时候,电话铃忽然响了。他瞄了一眼来电显示,马上就知道是谁打来的。于是,没等电话响第二声,他就接起来了。电话另一头也是个小孩子,声音听起来很沙哑。他也只有十三岁,不过抽烟喝酒样样都来,完全不输大人。“今天要逃课吗?我们两个一起,要不要?”
约翰尼眼睛瞄向走廊那边,压低声音说:“嗨,杰克。”
“我一直在注意西区那边的几栋房子。那一带很乱。真的很乱。那里住了很多前科犯。不过,仔细想想,你就知道为什么了。”
这已经快变成例行公事了。每次约翰尼逃课,那天晚上他都会偷溜出去。杰克知道约翰尼跑去什么地方。他想帮忙,一方面是因为他很够意思,一方面也是因为他喜欢搞鬼。
“我不是去那里玩的。”约翰尼说。
“嘿,兄弟,我好心要帮你,你居然还不领情。太不够意思了吧。”
约翰尼叹了口气。“抱歉,杰克。今天早上又有状况了,搞得我心情很不好。”
“你妈?”
约翰尼喉咙忽然哽住了,说不出话来。他点点头。杰克是他仅剩的朋友了。学校里的同学,只有他不会把自己当成怪胎,或是可怜虫。当然,他们两个有很多共同点。就像约翰尼一样,他个子也很小,而且也有一些麻烦问题。“也许我今天应该去上学。”
“对了,历史作业该交了。”杰克说,“你做好了吗?”
“我上礼拜就交了。”
“真的?妈的,我都还没开始写呢。”
杰克不管干什么都比别人慢半拍,可是老师就是拿他没办法。有一次,约翰尼的妈妈说杰克简直就像个小流氓。形容得还真传神。他会跑到教师休息室去偷香烟,每逢礼拜五都会打扮得光鲜亮丽去泡妞。他喝酒喝得比大人还凶,说谎骗人的技术已经达到专业水平。不过,他很守信用。要是他说会守口如瓶,那他绝不会泄露半个字。要是干什么坏事需要他把风,他一定很靠谱。其实,他还挺讨人喜欢,挺真诚的。只要他愿意。有那么一刹那,约翰尼忽然觉得心情好一点了,但一想到早上发生的事,他心情立刻又跌到谷底。
亨特警官。
还有妈妈床上那一沓脏兮兮的钞票。
“唉,我有事要忙,不能再跟你说了。”约翰尼说。
“那你今天要逃课吗?”
“我要忙了,下次再聊吧。”说完约翰尼就挂了电话。他的朋友心里一定很不是滋味,可是约翰尼也没办法。他端着盘子走到外面的门廊上,坐在那里吃掉了煎蛋和三片吐司,外加一杯牛奶。后来,东西都吃完了,他还是觉得没吃饱。不过,反正再过四个半钟头就要吃午餐了。
他还忍得住。
接着,他倒了一杯咖啡,加了一点牛奶,然后端着杯子沿着昏暗的走廊走到妈妈房里。床头桌上那杯水已经喝掉了,阿司匹林也吃掉了。妈妈脸上的头发已经拨开了,一道阳光照在她眼睛上。约翰尼把咖啡放到桌上,然后走过去开了一扇窗户。窗户一开,一阵凉风立刻从门口灌进房间。这个时间,房子的另一头晒不到太阳,比较阴凉。约翰尼打量着妈妈的脸。她整个人看起来更苍白,更疲惫,更年轻,也更失落。虽然她不会为了喝咖啡起床,但他还是把咖啡放在床头,说不定她会心血来潮忽然想喝。这样她就明白了。
他转身正准备出去的时候,忽然听到她在睡梦中呻吟了一声,浑身猛烈抽搐了一下。她嘴里好像喃喃嘀咕着什么,腿忽然踢了两下。接着,她猛然坐起来,眼睛睁得大大的,满脸惊恐。“老天!”她惊叫起来,“老天!”
约翰尼站在她面前,可是她却没看到他。她还没有从噩梦中醒过来。他凑近她,轻声告诉她,她只是做了噩梦。那一刹那,她似乎看到他了。她抬起手摸摸他的脸。“阿莉莎?”她的口气有点不确定。
约翰尼感觉暴风雨快来了。“我是约翰尼。”他说。
“约翰尼?”她眨了几下眼睛,忽然清醒过来,眼中露出绝望的神色,两手往下垂,整个人又倒回床上,钻回被窝里。
约翰尼站在旁边等了一下,但她没再睁开眼睛。“你还好吗?”他终于开口问。
“做了个噩梦。”
“我帮你准备了咖啡。你想吃早餐吗?”
“真要命。”她忽然钻出被窝,头也不回地冲出房间。约翰尼听到浴室的门砰的一声关上了。
他走到屋外,坐在门廊上。五分钟后,校车开到路边停下来。约翰尼没上车。他一动也不动。过了一会儿,校车终于开走了。 过了将近一个钟头,他妈妈才穿好衣服,走到门廊上,在他旁边坐下来。她伸出瘦巴巴的手抱住膝盖。她脸上看不到半点笑容。约翰尼还记得,从前她的笑容曾经那么灿烂,每当她走进一个地方,那里仿佛忽然就明亮起来。
“对不起。”说着,她用肩膀轻轻碰了他一下。约翰尼抬头看看马路。她又碰了他一下。“对不起……我跟你道歉。”
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原来,妈妈只要一看到他,心里就很痛苦。他不知道要怎么跟妈妈形容那种感觉。他耸耸肩。“没关系。”
他感觉得到,她好像在思考该说什么才不会伤到他,但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你没搭上校车。”她说。
“无所谓。”
“学校可不会觉得无所谓。”
“反正我成绩很好,不会有人在乎我去不去学校。”
“你还去找辅导老师吗?”
他冷冷地打量了她一眼。“已经六个月没去了。”
“噢。”
约翰尼又转头看着马路。他感觉得到妈妈一直在看他。从前,他心里在想什么,她都知道。他们曾经无话不谈。过了一会儿,她又开口了。那句话像利刃一样刺进他的心。“他不会回来了。”
约翰尼立刻转头看着妈妈:“你说什么?”
“你一直在看那条路。一天到晚看,好像等着要看他从山上那边走过来。”约翰尼开口想说话,可是他妈妈却抢着说:“他不会回来了。”
“你怎么知道?”
“我只是想——”
“你怎么知道?”
那一刹那,约翰尼忽然闪电般地迅速站起来。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站起来的。他双手捏紧拳头。今天早上,这已经是第二次了。他感觉胸口好热,仿佛快要炸开了。妈妈整个人往后一缩,两手依然抱在膝盖上。她眼神忽然变得冷冷的,约翰尼知道接下来她会怎么样。她伸出手想碰他,但手举到一半又缩回去了。“约翰尼,是他自己要离开我们。不能怪你。”
她慢慢站起来,表情渐渐和缓下来,露出一种心痛的神色,仿佛她了解孩子的心情。大人都喜欢用那种眼神看小孩,仿佛孩子什么都不懂,不懂得人生的苦涩。他知道那是什么眼神。他痛恨那种眼神。
“当时你真的不应该跟他说那种话。”
“约翰尼……”
“没错,她被人抓走了,可是那不能怪他。你不应该跟他说那种话。”她忽然凑近他,但约翰尼装作没看到。“是你把他逼走的。”
她忽然停住脚步,冷冷地哼了一声,嘴角往下一沉。“当然是他的错,”她说,“不怪他要怪谁?现在,我失去她了,我什么都没了。”
约翰尼感觉两条腿开始发抖,慢慢越抖越厉害。他们已经为此争执很久了,两人也因此越来越疏离。
她忽然站起来,慢慢转身。“你永远向着你爸爸。”说着她就走进屋子里去。她仿佛隔绝了这个世界,而她仅剩的孩子被遗弃在这个世界里。
约翰尼凝视着那扇门,凝视着门里的一片昏暗,然后再低头看看自己的手。他眼看着自己的手在发抖,然后,他把所有的辛酸苦涩吞进肚子里。他坐下来,看着眼前的马路。一阵风吹过,扬起路边的沙尘。接着,他想到妈妈刚刚说的那些话,于是又转头看看远远的山坡。那座小山丘上正好是一片树林的边界,高高低低的树参差不齐,几栋零星的小房子点缀其间,房子前面都有一条黄土车道。山上还有几根电线杆,中间连接着弯弯垂垂的电话线,在清晨天空的衬托下显得格外黝黑。那样的景观实在不怎么美丽,没什么特别,但他还是愣愣地看着那座山,看了好久。后来,头转太久,他的脖子开始痛了,于是,他站起来,走进屋子里。他要去看看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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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只不过是一种虚幻的想象。
一个钟头前,他就已经醒了。他在等待那属于夜晚的独特声音尽快消失,等待旭日尽快升起。他在等待早晨快点来临。这天是礼拜一,天还没亮,不过约翰尼整晚根本也没怎么睡。他一醒过来,就跑到漆黑的窗口检查,拉拉窗户的锁,看看有没有锁好,一晚就检查了两次。他看着外头空荡荡的马路和车道。只要天上有月光,那条车道看起来就像木炭一样黑。有时候他也会跑到妈妈房间去看一下。不过,要是肯在家,他就不会去了。肯脾气很坏,而且手上戴着一个很大的金戒指,要是被那东西打到,身上会瘀血肿胀,肿得像鸡蛋一样大。
肯给他上了人生的另一课。
约翰尼穿上一件T恤,一条磨得破破烂烂的牛仔裤,然后走到房间门口,嘎吱一声推开门。房里的灯光立刻照在窄窄的走廊上。走廊的空气很闷,仿佛氧气都被吸光了。他闻到一股香烟味,还有一股酒味。酒洒了满地,那味道闻起来像是波本威士忌。有那么短短的一刹那,约翰尼忽然回想起昔日的气味。从前,早上的这个时间,走廊里总是飘散着鸡蛋和咖啡的香味,还有他爸爸刮完胡子后残留的香味。那是昔日的美好回忆,于是,他赶紧挥开那些回忆,粉碎那些回忆。美好的回忆只会把日子搞得更难过。
走廊上的粗毛地毯,踩在脚底下感觉硬邦邦的。妈妈房间的门没关紧,门板悬在门框的铰链上。门板是空心的,没有上漆,而且和门框的尺寸不合。原来的门板已经支离破碎,被丢在后院。一个月前,肯和约翰尼的妈妈吵了好几个钟头之后,那扇门板就被肯一脚踢飞,铰链都被踢掉了。她始终没有告诉约翰尼,那天晚上他们在吵什么,不过约翰尼猜得出来,那应该和他有关。一年前,肯根本不可能有机会接近妈妈这样的女人。当时,约翰尼一见到肯就会强调这句话,想尽办法要让他搞清楚。只可惜,那已经是一年前的事了。而过去的这一年,有如一辈子那么漫长。
他们已经认识肯很多年了,或者说,他们自以为认识。约翰尼的爸爸是营造商,而肯则是他的手下大将,他们家这个小区的房子都是他盖的。他们两个合作愉快,因为约翰尼的爸爸头脑灵敏,能力很强,而肯也算聪明,懂得要服从领导。正因为如此,肯一直都表现得战战兢兢、毕恭毕敬。即使后来绑架案发生之后,他的态度还是没变。约翰尼的爸爸伤心欲绝,极度自责,后来有一天,他做了一个决定,就此逃脱内心痛苦的折磨。没想到,约翰尼的爸爸走了以后,肯的态度来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他不再像从前那样战战兢兢、毕恭毕敬了。他常常到他们家,颐指气使地发号施令。他把约翰尼的妈妈孤立起来,让她只能依赖他过日子。他让她染上药瘾,引诱她酗酒。他一天到晚叫她做这个做那个,煮饭洗衣服,像使唤佣人一样。甚至,一到晚上,他会命令她进房间,两个人关在房间里。
约翰尼的一双黑眼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一到夜里,他发现自己常常在厨房徘徊,手摸着砧板上那把大菜刀,眼前浮现出肯柔软的脖子,他陷入沉思。
肯根本就是丛林里的猎食动物,典型的野兽,而约翰尼的妈妈只能任人宰割。她体重不到一百磅,瘦瘦小小弱不禁风,简直就像长年卧病在床的人。可是,男人看到她的时候,那种眼神,约翰尼都看在眼里。她平常总是深居简出,很难得看到她,不过,约翰尼注意到,每次肯一有机会看到她,整个人就神魂颠倒。她看起来很苍白,可是白晳的皮肤晶莹剔透,仿佛吹弹可破。她有一双大眼睛,眼神深邃,楚楚可怜。她才三十三岁。假如世上真有天使,那么,天使的模样大概就像妈妈,满头乌黑的秀发,纤柔娇弱,仿佛不食人间烟火。每当她走进一个地方,整间屋子的男人都会马上停下来盯着她,仿佛她全身散发出一团火焰,仿佛她随时都会飘到半空中。
但她自己根本不在乎。事实上,她一直都不在乎自己的外表,并不是因为女儿失踪才变成这样。平常,她永远穿一条蓝色的牛仔裤,一件T恤,绑着马尾,偶尔化点淡妆。她活在一个小小的世界里。她爱丈夫爱孩子,平常没事就在花园里莳花弄草,偶尔上教堂去当义工,下雨天就唱歌给自己听。这就是她全部的世界。一个小小的世界。而如今,她的世界已经幻灭了,瓦解了。如今,她的世界是一片死寂,一片空虚,留下来的只有痛苦。她已经不再是从前的她了。不过,不变的是她的美貌。她依然美丽一如往昔。约翰尼每天都看得到漂亮的妈妈,然而,他却诅咒她那近乎完美的容貌。要是她长得丑一点,肯就不会找上她了。要是她的小孩长得丑一点,那么,他的妹妹现在一定就还好端端地睡在他隔壁的房间。只可惜,她美得像一座完美无瑕的雕像,美得不像凡人。看到她,你一定会觉得应该把她收藏在柜子里,加上重重的锁,严密保护。她是约翰尼这辈子见过的最漂亮的孩子。然而,他痛恨她的美。
他好恨。
因为,她的美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
约翰尼打量了一下妈妈的房门。不知道肯在不在里面。可能在,也可能不在。他把耳朵贴到门板上,屏住呼吸。本来他很轻易就可以听出肯在不在里面,可是他已经好几天没睡,感觉变迟钝了。今晚,他好不容易睡着了,真的睡着了,睡得很沉很沉,完全不省人事。可是后来他忽然醒了,而且是被吓醒的,因为他好像听到玻璃碎掉的声音。才凌晨三点。
他往后退了一步,犹豫了一下,然后蹑手蹑脚沿着走廊走过去,走到浴室,打开电灯开关。灯泡发出一阵嗡嗡声后才亮起来。镜子后面的药柜开着,他看到里面摆着五花八门的药罐:抗焦虑的“赞安诺”,抗忧郁的“氟西汀”,另外还有几罐蓝色和黄色的药片。他随手拿起一罐,看看上面的标签:“维柯丁”。那是一种强力止痛药。从前没看他吃过这种药。赞安诺的药罐是开着的,药片撒在洗脸台上。他忽然感到一股怒气往上冲。赞安诺。某些夜里,每当肯享用过“赛神仙”之后,他都会吃几片赞安诺让自己冷却一下。
那是他发明的字眼。
赛神仙。
约翰尼盖好药罐,走出浴室。
家里乱得像垃圾堆。不过,他一次又一次安慰自己,这里不是他们真正的家。他们真正的家很干净,维护得很好。屋顶重新翻修过,而且是他亲手帮忙翻修的。放春假那几天,他每天都爬梯子上屋顶,把木瓦递给爸爸。他腰上围了一条工具皮带,上面写着他的名字,里面放着铁钉。那是一栋很棒的房子,墙壁是石头砌成的,庭院的草皮修剪得干干净净,看不到半根杂草。那栋房子离这里虽然只有几英里,但感觉仿佛有千里之遥。老家的邻居都很亲切,而且整个小区绿草如茵,环境幽雅。那栋房子还很鲜明地活在他的记忆里,可惜已经被银行扣押了。当时,银行的人拿了几份文件给妈妈签名,然后在院子里插了一块标志牌。
现在住的地方是肯的房子。他大概有一百栋像这样的房子,专门租给别人。而约翰尼认为他们住的这一栋是最烂的一栋,坐落在郊区一条脏兮兮的街上,厨房小得要命,里面到处都是绿色的铁皮,油布毯磨得破破烂烂,墙角的某些地方都翘起来了。屋子里看了就恶心:到处都是乱七八糟的空酒瓶、空酒杯,杯碟里堆满了烟蒂,镜子平摆在餐桌上。约翰尼看到镜子上有残留的白粉,在灯光下看起来特别显眼。看到眼前的景象,他忽然感到胸口发冷。地板上掉了一张一百块的钞票,卷成一团。约翰尼把那张钞票捡起来,抓在手上拉平。他已经接连一个礼拜没吃过一顿像样的饭了,而肯可以花一百块买可卡因。
他把镜子拿起来,用一条湿抹布擦干净,然后挂回墙上。那面镜子是他爸爸曾经用过的。约翰尼眼前忽然浮现出爸爸当时站在镜子前面的模样。他在打领带,可是他的手指太粗太笨拙,打了半天,领带就是不听使唤。他只有礼拜天上教堂的时候才会穿西装,而且每次发现儿子站在旁边看时,他都会很不好意思。约翰尼感觉得出来,因为爸爸会突然脸红,然后很心虚地笑一笑。“谢天谢地,还好有你妈。”他会这样说,而这时候妈妈就会过来帮他打领带。
他双手搂住她纤细的背。
然后他会吻她一下,而她会皱一下眉头。
约翰尼又把镜子拿下来擦了一次,然后再挂回去,左右调整了一下,把镜子完全挂正。
接着,他用力拉开大门,走到门外。清晨,天色依然昏暗,空气中飘散着一股湿气,五十码外的路边有一盏路灯闪烁着幽微的光。远远的山上,车灯忽明忽灭。
肯的车不见了。约翰尼暗暗感到惭愧,但也偷偷松了一口气。肯住在城区另一头的一栋大豪宅,漂亮的粉刷,大大的窗户,还有一间巨大无比的车库,足以停得下四辆车。约翰尼深深吸了一口气,那一刹那,他眼前忽然浮现出一幅景象,仿佛看到妈妈趴在那面镜子上吸白粉。但接着他立刻告诉自己,她不会沉沦到这种地步。只有肯才会干这种事,她才不会。他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放开紧握的拳头。这时候,天色渐渐亮了,空气中开始弥漫起早晨的清新气息。于是,他努力挥开那些恼人的思绪,努力去感受那早晨的清新。他告诉自己,又是新的一天了。今天一定会是美好的一天。只可惜,对他妈妈来说,早晨是最难熬的时刻。因为,每当她张开眼睛的那一剎那,她都会突然想起,她的女儿一直没找到。
约翰尼的妹妹。
他的双胞胎妹妹。
阿莉莎。约翰尼和阿莉莎两人出生的时间只隔了三分钟,而且,两人几乎就像同卵双胞胎一样,简直像同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两人长得一模一样,头发的颜色一样,甚至连笑声听起来都一样。没错,她是女生,不过,要是你站在二十英尺外,你根本分不清两个人谁是谁。虽然他们睡在不同的房间,可是他们几乎每天早上都会在同样的时间醒过来。妈妈说,从很小的时候开始,他们两人之间似乎有一种属于他们自己的神秘语言,只有他们自己才听得懂。不过,约翰尼自己已经想不起来了。他记得的是,从小到大,他从来没有感到孤单过。他有一种很奇妙的归属感,而那种感觉只有他们两兄妹才懂。然而,阿莉莎走了,昔日美好的一切也随之烟消云散。那是一个简单的事实,无法否认的事实,只不过,这个简单的事实却把妈妈的心整个掏空了。所以,约翰尼尽他最大的力量想帮妈妈。一到晚上,他会检查家里的门窗,把乱七八糟的家里收拾干净。今天这花了他二十分钟。接着,他开始烧水煮咖啡。这时候,他忽然又想到那张卷成一团的钞票。
一百块。
一百块。那意味着他有东西吃,有衣服穿了。
接着他又转头看看四周,最后再检查一次,看看房子有没有收拾干净。酒瓶都已经拿去丢了,镜子也擦干净了,看不出有人曾经在这里吸毒。接着他打开窗户让空气流通,然后再去看看冰箱。他把装牛奶的纸盒拿起来摇一摇,听到里面哗啦啦响了几声。不过盒子里的鸡蛋只剩一个了。他打开妈妈的钱包,发现里面只剩下九块钱和几枚硬币。他把那张一百块的钞票放进去,然后合上钱包。接着,他拿玻璃杯倒了一杯水,再从药罐里倒出两片阿司匹林,然后沿着走廊走到妈妈房间门口。
窗外,黄澄澄的光芒从黝黑的树林间穿透过来,映照在玻璃杯上。那是第一道晨曦。妈妈侧躺在床上,发丝盖住了她的脸。床头柜上堆满了杂志和书。他仔细听着她的呼吸声,听了一会儿,他看到床上有一沓钞票。肯丢的。几张二十块的钞票,一张五十块的钞票,加起来大概有几百块。看起来皱巴巴、脏兮兮的。
那大概是他从一大沓钞票里随手掏出来的几张。
像垃圾一样随手丢掉。
开到那家店的时候,停车场里已经停了好几部车,多半都是老爷车,而且是美国土产车。有一辆深色的轿车跟在他后面开进来,停在路口附近。那辆车的挡风玻璃反射出刺眼的阳光,约翰尼勉强看到车里只有那个开车的人,可是却看不见他的脸。约翰尼没下车。他坐在车子里等。后来,他终于看到那个人走进店里。
一辆停着的车,车里只有一个人。这是约翰尼内心最深的恐惧。
他推着摇摇晃晃的手推车在一条又一条的走道间穿梭。他决定只买一些最基本的:牛奶、果汁、培根、鸡蛋、吐司、水果。然后,他还帮妈妈多买了好几罐阿司匹林。另外,他还买了西红柿汁。喝点西红柿汁应该对减缓头痛有些帮助。
他沿着八号走道一路过去,走到底的时候,忽然被那个警察叫住了。他个子很高,肩膀很宽,满脸皱纹,下巴突出,表情看起来严峻,可是那双棕色眼睛却露出一种说不出的温柔神色。他没有推车,两手插在口袋里。约翰尼瞄了一眼就知道,他是跟踪自己进来的。他的表情看起来充满耐性,仿佛那是他与生俱来的天性。
约翰尼忽然很想跑。
“嗨,约翰尼。”警察打了声招呼,“最近还好吗?”
他那双棕色眼睛还是跟约翰尼印象中一样,不过头发似乎变长了,像杂草一样凌乱,贴在衣领上,两边已经有一丝斑白。他的脸变得更消瘦了。约翰尼隐约感觉得到,他的日子也并不好过。他看起来有点忧郁,愁眉苦脸。只不过,在约翰尼眼中,这世界本来就是一个令人忧郁懊恼的世界,所以他也不敢说那警察是不是真的特别忧郁。那警察说话的声音很低沉,充满关切。有那么一刹那,约翰尼脑海中忽然涌现出太多痛苦的回忆,忽然说不出话来,动弹不得。那警察凑近他,脸上又露出那种若有所思的表情。从前,约翰尼常常在他脸上看到那种表情,一种淡淡的关怀,淡淡的忧心。约翰尼内心深处忽然涌出一股渴望,希望自己能够喜欢这个人,信任这个人。然而,自己还是无法原谅他,因为阿莉莎的案子就是他负责的,他有责任把阿莉莎找回来,然而,他没有。失去了阿莉莎,都是他的错。
“还好,”约翰尼对他说,“老样子,我还没放弃。”
警察低头看看手表,然后看看约翰尼身上脏兮兮的衣服,看看他那一头凌乱的黑发。今天并不是休假日,而且,上课时间已经超过四十分钟了。“有你父亲的消息吗?”他问。
“没有。”约翰尼忽然感到很羞愧,但他拼命想掩饰那种情绪,“没有消息。”
“很遗憾。”
那一刹那,两人之间的气氛突然有点紧张,但那警察还是没有要走的意思。他那双棕色眼睛还是盯着约翰尼,而且,从这么近的距离看他,约翰尼觉得他块头还是那么大,还是那么冷静。第一次到约翰尼家的时候,他给约翰尼的印象就是这样。然而,那又是另一个令人痛苦的回忆。于是,约翰尼挥开那些思绪,把注意力集中在警察的手上。他指甲剪得很短很干净。过了一会儿,约翰尼又开口说话了,但声音忽然嘶哑起来。“我妈收到过一封信。她告诉我,我爸爸在芝加哥,可能会去加州。”说到这里他迟疑了一下,眼睛忽然看着地上。“她说他会回来。”
约翰尼说得煞有其事,那警察点点头,然后忽然撇开头。女儿被抓走两个礼拜之后,斯宾塞·梅里蒙就离家出走了。他太内疚。他承受不了那种痛苦。他太太不肯放过他。她一直提醒他,那天他本来应该开车去接女儿的。她一直提醒他:要不是因为他忘记开车去接女儿,女儿就不会在天快黑的时候一个人走在那条路上。她不肯让他忘掉。
“那不能怪他。”约翰尼说。
“我并没有说是他的错。”
“他忙着工作,忘了时间。不能怪他。”
“孩子,只要是人都会犯错。没有人例外。你爸爸是个好人。这一点你绝对不用怀疑。”
“我从来没有怀疑过。”约翰尼的口气忽然变得有点愤恨。
“那就好。”
“我永远不会怀疑他。”约翰尼忽然开始脸色发白。他已经很久没有跟大人一口气讲这么多话了。上次是什么时候,他都已经想不起来了。不过,这个警察给人的感觉却不太一样。他已经年纪不小了,大概有四十岁了吧,可是他从来不会咄咄逼人。他脸上永远流露出一种莫名的亲切慈祥,而且那是发自内心的,不是故意装出来博取小孩子信任的。他眼神永远都是那么平静,使得约翰尼内心隐隐涌现出一丝希望,希望这个警察够厉害,足以圆满完成他的任务。然而,一年过去了,他妹妹还是杳无音讯。现在,约翰尼必须担心的是眼前这一刻。此刻,这个警察恐怕不会对他太友善。
社会福利处的人已经找上门了,眼前,他们需要的只是一个借口。而且,约翰尼常常逃学,做了太多违反规定的事,去过太多不该去的地方。万一这警察知道约翰尼干了哪些事,他一定会采取行动。他可能会把他送去寄养家庭,甚至,把他移送法办。
万一他知道真相,他一定会制止约翰尼。
“你妈还好吗?”警察问。他若有所思地盯着约翰尼,手还抓在推车上。
“她有点累,”约翰尼说,“她得了狼疮。你应该知道,狼疮病人很容易疲倦。”
这时候,警察开始皱起眉头。“上次我在这里碰到你的时候,你说她感染的是莱姆症。”
这警察记性真好。“没有啊。我是说她得了狼疮。”
那警察脸色缓和下来,手放开了推车。“很多人想帮助你。大家都了解你的处境。”
那一刹那,约翰尼忽然感到一股怒气往上冲。了解?有谁真的了解?谁伸出过援手?“她只是有点不太舒服,有点累。”
那警察撇开头不看他,表情有点难过。他知道这孩子在说谎。约翰尼注意到警察的视线瞄向推车里的阿司匹林和西红柿汁。显然,这个警察比一般人更懂什么叫酗酒,什么叫滥用药物。“约翰尼,这世上伤心痛苦的人不是只有你一个。你不应该觉得孤单。”
“谁不孤单呢?”
警察深深叹了口气,然后从衬衫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在背面写了一个电话号码,然后递给约翰尼。“要是碰到什么麻烦需要帮忙,”他用一种坚定的眼神看着约翰尼,“不管白天晚上,二十四小时都可以打给我。我说真的。”
约翰尼瞄了名片一眼,然后就塞进牛仔裤口袋里。“我们家没什么问题。”说完他就推着车子绕过警察。警察忽然拍拍约翰尼肩膀。
“要是他敢再打你……”
约翰尼愣了一下,全身僵直。
“或者,要是你妈妈……”
约翰尼抖了一下肩膀,甩掉警察的手。“我们家没什么问题。”他又说了一次,“我应付得了。”
说完他立刻推着车子从警察旁边挤过去,心里很怕那警察会拦住自己,怕他会继续追问,或是打电话给社会福利处那些继母脸孔的女人。
约翰尼推着车子来到结账柜台旁边。柜台里有一位很胖的太太坐在一张破破烂烂的高脚凳上。她低头看看约翰尼。她显然是新来的,约翰尼注意到她似乎有点困惑。他今年十三岁,可是看起来比实际年龄更小。他掏出口袋里那张一百块的钞票,摆在输送带上。“能不能麻烦你快一点?”
她嘴里的口香糖泡泡忽然吹破了,她皱了一下眉头。“没问题,小朋友,马上帮你结账。”
那警察还在他后面十英尺的地方晃来晃去。那个胖太太把推车里的东西一样一样拿起来扫码,这时候,约翰尼感觉得到那警察在背后盯着自己。约翰尼紧张得几乎喘不过气来。过了一会儿,警察从他旁边走过去。“名片要收好。”他说。
“知道。”约翰尼根本不敢看他的眼睛。
警察转头看了他一眼,对他微微一笑。那是一种高深莫测的笑。“很高兴见到你,约翰尼。希望有机会常常看到你。”
说完他就从店门口出去了。约翰尼隔着那扇大玻璃窗看着他。他从旅行车旁边走过去,然后忽然转身走回来,在车子旁边站了一下,看看车窗里面,然后绕到车子后面看看牌照。从他的表情看得出来,他显然看到他想看的东西了。接着,他走到自己车子旁边,打开车门,钻进黝黑的车子里,然后就坐在车上没动。
他在等。
约翰尼紧张得心脏狂跳。他拼命想让自己冷静下来。店员找钱给他,他伸手把钱拿过来。她那只肥手摸起来湿湿的。
那警察名叫克莱德·拉斐特·亨特。警探。名片上是这么写的。约翰尼有好几张他的名片,收在最上面那层抽屉里,藏在袜子下面,和他爸爸的照片摆在一起。有时候,他会有一股冲动,想拨名片上那个号码,但接着,一想到孤儿院或寄养家庭,他立刻又打消了那个念头。有时候他会想到失踪的妹妹,想到自己藏在床铺和墙壁中间的那根铅管。那面墙有裂缝,冷风会从裂缝吹进来。有时候他会觉得,那个警察叫自己打电话给他,说不定是真心的。说不定他真的是个好人。然而,每次看到他,约翰尼一定会想到妹妹阿莉莎。而每次想到阿莉莎,他都必须全神贯注,因为,他必须努力想象她还活着,想象她灿烂的笑容。他绝对不容许自己联想到那种泥土地面的地窖,或是哪部车子的后备厢。他不容许自己把阿莉莎和那些地方联想在一起。他最后一次看到她的时候,她十二岁。十二岁的她把那头乌黑的秀发剪得好短,短得像男生一样。亲眼看见案发经过的那个人说,她是主动走到车子旁边去的,甚至,车门打开的时候,她脸上还带着微笑。
遭到绑架之前的那一刻,她还面带微笑。
约翰尼老是听到那个字眼。微笑。他感觉那两个字仿佛幽灵一样缠绕在脑海里,烙印在脑海里,怎么洗也洗不掉。然而,他常常在睡梦中看到阿莉莎的脸。梦中的阿莉莎,脸上没有微笑。他看到她转头看着车子后面的房子越来越远,越变越小。他看到她的表情开始惊慌,看到她开始尖叫。
约翰尼看到柜台那个太太一直瞪着他,这才发觉自己手还伸得长长的,手里抓着钱。东西已经装在袋子里摆在旁边。她扬起一边的眉毛,嘴里还嚼着口香糖。
“还需要别的吗,小朋友?”
约翰尼脸红了。他把钞票揉成一团塞进口袋里。“不用了,”他说,“该买的都买了。”
这时候,她眼睛看向他后面。店经理就站在他身后一道矮玻璃隔板后面。他循着她的视线,转头看了一眼,然后伸手把袋子拿起来。她耸耸肩,然后他就走出去了。刚进去买东西的时候,天色还是一片昏暗,现在走出来,天空已经是一片蔚蓝。他眼睛一直看着妈妈那辆车,尽量不去看那个警官。手上的袋子磨来磨去,发出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牛奶罐摆在右边的袋子里,沉甸甸的,走路的时候哗啦哗啦响。他弯腰把袋子放到后座,然后,他犹豫了一下,没有马上挺身站起来。亨特警官的车子停在二十英尺外,车头朝向出口。他坐在车上,眼睛死盯着约翰尼。接着,约翰尼上半身钻出车子,挺身站好,这时候,亨特警官忽然朝他比了个手势。
“我会开车。”约翰尼说。
“我知道你会。”听到这句话,约翰尼吓了一跳。亨特警官说话的时候,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他说:“我知道你很坚强。”接着,他的笑容消失了。“我知道你什么事都应付得了。绝大部分都可以。问题是,我是执法人员。我不能把法律丢在一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约翰尼越听越紧张。“我不能放任你继续开车了。”
“可是,我不能把车丢在这里。”约翰尼说,“我们家就只剩这部车了。”
“我载你回家。”
约翰尼没吭声。他忽然想到,不知道家里的酒味散了没有,不知道那些药罐子有没有收干净,有没有漏掉哪个。
“约翰尼,我很想帮你。”警官迟疑了一下。“还是有很多人愿意帮助你,知道吗?”
“有吗?”他口气很酸。
“算了。”亨特警官说。“没关系。来,告诉我,你家门牌几号?”
“我家住哪里,你不是很清楚吗?为什么还要问?我看到过你开车从我们家门口经过,看过好几次。而且,每次经过我家门口,你车子都会慢下来。所以,何必假装你不知道?”
听那种口气,亨特感觉得到那孩子不信任他。“孩子,我不是故意要捉弄你。你一定要告诉我详细的地址,我才能叫巡逻车到那里去等我。等一下送你回去之后,我得找人载我回来开车。”
约翰尼打量了一下那个警官。“你为什么要常常开车从我家门口经过?”
“我不是告诉你了吗,约翰尼,还是有很多人愿意帮助你的。”
约翰尼不知道该不该相信他,不过,他还是把家里的地址告诉他了。接着,约翰尼看着他打开无线电,叫一辆巡逻车到约翰尼家去等他。“走吧。”亨特从那辆没有警徽的警车里钻出来,越过停车场,走到约翰尼家的旅行车旁边。约翰尼打开右座的车门坐进去,亨特警官坐到驾驶座上。约翰尼系好安全带,然后坐着一动也不动。好一会儿,两个人都没动。“你妹妹的事,我很遗憾。”亨特终于开口了,“没把她找回来,我真的很遗憾。我的心情你应该明白,对不对?”
约翰尼冷冷地看着正前方,两手紧抓着大腿,抓到指关节都发青了。阳光从树上枝叶的缝隙间穿透过来,照进挡风玻璃,晒得车子里热烘烘的。
“你有什么话想跟我说吗?”亨特问。
约翰尼慢慢转头看着他,口气冷冷地说:“到昨天正好满一年了。”他知道这些话说了也没什么用。“你知道吗?”
亨特显得有点不自在。“知道,”他说,“我记得时间。”
约翰尼撇开头。“那就麻烦你开车吧。开车就好,我没什么心情说话,可以吗?”
亨特发动车子,后面立刻冒出一股浓烟,从右座的窗口飘过去。“好,”亨特说,“那我就不吵你了,约翰尼。”
他把排挡杆往前一推,开动车子,开向郊区。一路上,两个人都没说话。亨特虽然没说话,约翰尼却闻得到他身上的气味。他身上散发出一股肥皂味和清枪油的气味,甚至还有一股淡淡的烟味。他开车的方式很像约翰尼的爸爸,很快,却又很稳。他眼睛紧盯着前面的马路,偶尔会瞄一眼后视镜。车子快到家的时候,亨特还是紧抿着嘴唇没有开口。约翰尼忽然又想到,当初他是怎么信誓旦旦,说他一定会把阿莉莎找回来。那已经是一年前的事了。他答应过的。
到了家门口,他们看到一辆巡逻车停在车道上等。约翰尼钻出车子,打开后座的车门,把那几个装满东西的袋子拿出来。“我来帮你拿。”亨特说。
约翰尼看了他一眼。他到底想怎么样?他没有把妹妹找回来。
“我自己拿就好。”约翰尼说。
亨特警官看着约翰尼的眼睛,看了好一会儿,不知道还能再说什么。最后,他终于说了一句:“小心一点,不要闯祸。”然后,约翰尼看着他坐上那辆警车。他手上捧着袋子,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看着车子往后退出车道,开上路。亨特警官朝他挥挥手,他没反应。他就这么站在泥土车道上,看着那辆巡逻车缓缓开上远处的山坡,然后就失去了踪影。他在那里站了好久,等情绪慢慢平静下来。然后,他捧着袋子转身走进屋子里。
东西摆到料理台上,看起来忽然变得好小。不过,东西虽小,意义却非凡:他赢了。约翰尼把那些东西摆到一边,先烧水煮咖啡,然后打了一个蛋丢进锅里。环形的炉嘴喷出蓝蓝的火焰,蛋的边缘很快就开始变白了。他小心翼翼地把鸡蛋铲起来,放进纸盘里,然后伸手去拿餐巾纸。就在这时候,电话铃忽然响了。他瞄了一眼来电显示,马上就知道是谁打来的。于是,没等电话响第二声,他就接起来了。电话另一头也是个小孩子,声音听起来很沙哑。他也只有十三岁,不过抽烟喝酒样样都来,完全不输大人。“今天要逃课吗?我们两个一起,要不要?”
约翰尼眼睛瞄向走廊那边,压低声音说:“嗨,杰克。”
“我一直在注意西区那边的几栋房子。那一带很乱。真的很乱。那里住了很多前科犯。不过,仔细想想,你就知道为什么了。”
这已经快变成例行公事了。每次约翰尼逃课,那天晚上他都会偷溜出去。杰克知道约翰尼跑去什么地方。他想帮忙,一方面是因为他很够意思,一方面也是因为他喜欢搞鬼。
“我不是去那里玩的。”约翰尼说。
“嘿,兄弟,我好心要帮你,你居然还不领情。太不够意思了吧。”
约翰尼叹了口气。“抱歉,杰克。今天早上又有状况了,搞得我心情很不好。”
“你妈?”
约翰尼喉咙忽然哽住了,说不出话来。他点点头。杰克是他仅剩的朋友了。学校里的同学,只有他不会把自己当成怪胎,或是可怜虫。当然,他们两个有很多共同点。就像约翰尼一样,他个子也很小,而且也有一些麻烦问题。“也许我今天应该去上学。”
“对了,历史作业该交了。”杰克说,“你做好了吗?”
“我上礼拜就交了。”
“真的?妈的,我都还没开始写呢。”
杰克不管干什么都比别人慢半拍,可是老师就是拿他没办法。有一次,约翰尼的妈妈说杰克简直就像个小流氓。形容得还真传神。他会跑到教师休息室去偷香烟,每逢礼拜五都会打扮得光鲜亮丽去泡妞。他喝酒喝得比大人还凶,说谎骗人的技术已经达到专业水平。不过,他很守信用。要是他说会守口如瓶,那他绝不会泄露半个字。要是干什么坏事需要他把风,他一定很靠谱。其实,他还挺讨人喜欢,挺真诚的。只要他愿意。有那么一刹那,约翰尼忽然觉得心情好一点了,但一想到早上发生的事,他心情立刻又跌到谷底。
亨特警官。
还有妈妈床上那一沓脏兮兮的钞票。
“唉,我有事要忙,不能再跟你说了。”约翰尼说。
“那你今天要逃课吗?”
“我要忙了,下次再聊吧。”说完约翰尼就挂了电话。他的朋友心里一定很不是滋味,可是约翰尼也没办法。他端着盘子走到外面的门廊上,坐在那里吃掉了煎蛋和三片吐司,外加一杯牛奶。后来,东西都吃完了,他还是觉得没吃饱。不过,反正再过四个半钟头就要吃午餐了。
他还忍得住。
接着,他倒了一杯咖啡,加了一点牛奶,然后端着杯子沿着昏暗的走廊走到妈妈房里。床头桌上那杯水已经喝掉了,阿司匹林也吃掉了。妈妈脸上的头发已经拨开了,一道阳光照在她眼睛上。约翰尼把咖啡放到桌上,然后走过去开了一扇窗户。窗户一开,一阵凉风立刻从门口灌进房间。这个时间,房子的另一头晒不到太阳,比较阴凉。约翰尼打量着妈妈的脸。她整个人看起来更苍白,更疲惫,更年轻,也更失落。虽然她不会为了喝咖啡起床,但他还是把咖啡放在床头,说不定她会心血来潮忽然想喝。这样她就明白了。
他转身正准备出去的时候,忽然听到她在睡梦中呻吟了一声,浑身猛烈抽搐了一下。她嘴里好像喃喃嘀咕着什么,腿忽然踢了两下。接着,她猛然坐起来,眼睛睁得大大的,满脸惊恐。“老天!”她惊叫起来,“老天!”
约翰尼站在她面前,可是她却没看到他。她还没有从噩梦中醒过来。他凑近她,轻声告诉她,她只是做了噩梦。那一刹那,她似乎看到他了。她抬起手摸摸他的脸。“阿莉莎?”她的口气有点不确定。
约翰尼感觉暴风雨快来了。“我是约翰尼。”他说。
“约翰尼?”她眨了几下眼睛,忽然清醒过来,眼中露出绝望的神色,两手往下垂,整个人又倒回床上,钻回被窝里。
约翰尼站在旁边等了一下,但她没再睁开眼睛。“你还好吗?”他终于开口问。
“做了个噩梦。”
“我帮你准备了咖啡。你想吃早餐吗?”
“真要命。”她忽然钻出被窝,头也不回地冲出房间。约翰尼听到浴室的门砰的一声关上了。
他走到屋外,坐在门廊上。五分钟后,校车开到路边停下来。约翰尼没上车。他一动也不动。过了一会儿,校车终于开走了。
“对不起。”说着,她用肩膀轻轻碰了他一下。约翰尼抬头看看马路。她又碰了他一下。“对不起……我跟你道歉。”
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原来,妈妈只要一看到他,心里就很痛苦。他不知道要怎么跟妈妈形容那种感觉。他耸耸肩。“没关系。”
他感觉得到,她好像在思考该说什么才不会伤到他,但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你没搭上校车。”她说。
“无所谓。”
“学校可不会觉得无所谓。”
“反正我成绩很好,不会有人在乎我去不去学校。”
“你还去找辅导老师吗?”
他冷冷地打量了她一眼。“已经六个月没去了。”
“噢。”
约翰尼又转头看着马路。他感觉得到妈妈一直在看他。从前,他心里在想什么,她都知道。他们曾经无话不谈。过了一会儿,她又开口了。那句话像利刃一样刺进他的心。“他不会回来了。”
约翰尼立刻转头看着妈妈:“你说什么?”
“你一直在看那条路。一天到晚看,好像等着要看他从山上那边走过来。”约翰尼开口想说话,可是他妈妈却抢着说:“他不会回来了。”
“你怎么知道?”
“我只是想——”
“你怎么知道?”
那一刹那,约翰尼忽然闪电般地迅速站起来。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站起来的。他双手捏紧拳头。今天早上,这已经是第二次了。他感觉胸口好热,仿佛快要炸开了。妈妈整个人往后一缩,两手依然抱在膝盖上。她眼神忽然变得冷冷的,约翰尼知道接下来她会怎么样。她伸出手想碰他,但手举到一半又缩回去了。“约翰尼,是他自己要离开我们。不能怪你。”
她慢慢站起来,表情渐渐和缓下来,露出一种心痛的神色,仿佛她了解孩子的心情。大人都喜欢用那种眼神看小孩,仿佛孩子什么都不懂,不懂得人生的苦涩。他知道那是什么眼神。他痛恨那种眼神。
“当时你真的不应该跟他说那种话。”
“约翰尼……”
“没错,她被人抓走了,可是那不能怪他。你不应该跟他说那种话。”她忽然凑近他,但约翰尼装作没看到。“是你把他逼走的。”
她忽然停住脚步,冷冷地哼了一声,嘴角往下一沉。“当然是他的错,”她说,“不怪他要怪谁?现在,我失去她了,我什么都没了。”
约翰尼感觉两条腿开始发抖,慢慢越抖越厉害。他们已经为此争执很久了,两人也因此越来越疏离。
她忽然站起来,慢慢转身。“你永远向着你爸爸。”说着她就走进屋子里去。她仿佛隔绝了这个世界,而她仅剩的孩子被遗弃在这个世界里。
约翰尼凝视着那扇门,凝视着门里的一片昏暗,然后再低头看看自己的手。他眼看着自己的手在发抖,然后,他把所有的辛酸苦涩吞进肚子里。他坐下来,看着眼前的马路。一阵风吹过,扬起路边的沙尘。接着,他想到妈妈刚刚说的那些话,于是又转头看看远远的山坡。那座小山丘上正好是一片树林的边界,高高低低的树参差不齐,几栋零星的小房子点缀其间,房子前面都有一条黄土车道。山上还有几根电线杆,中间连接着弯弯垂垂的电话线,在清晨天空的衬托下显得格外黝黑。那样的景观实在不怎么美丽,没什么特别,但他还是愣愣地看着那座山,看了好久。后来,头转太久,他的脖子开始痛了,于是,他站起来,走进屋子里。他要去看看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