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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亨特站在壁炉旁边,小心翼翼地看着凯瑟琳·梅里蒙。她坐在史蒂夫家客厅的沙发上,浑身发抖,满脸通红。她每隔几分钟就会站起来走到窗口去看看。约克姆和克罗斯都在厨房里。史蒂夫走来走去,眼睛不时瞄瞄亨特,眼神显得很害怕。他尝试着想跟凯瑟琳说话,可是她却打了他一巴掌。“全都要怪你。”她说。
“那小鬼真要命。”
她又打了他一巴掌。
“我要去外面。”史蒂夫说。“我需要抽根烟。”
“你最好永远不要回来。”她连看都不看他一眼。
“凯瑟琳……”
她凝视着窗外的茫茫夜色。亨特朝她走过去。“史蒂夫,想抽烟就去吧。我要私下跟她说几句话。”
史蒂夫拉开门。“可以呀,你爱怎样都行。”
亨特一直等到他关上门,这才拉起凯瑟琳的手,把她拉到沙发上坐下。“我们一定会找到他。”
“真的吗?”
“我会尽一切力量把你儿子找回来。我保证。”说到这里,两个人都察觉到这样的保证根本靠不住。凯瑟琳两手交握在大腿上。亨特又继续说:“我会把这件事列为第一优先,你一定要相信我。”
“我不知道。”
“我向你保证,凯瑟琳。我对天发誓。”
她点点头,肩膀颓然往下垂,两手依然紧紧交握。“你觉得他是不是被人抓走了?”
她说得好小声,亨特几乎快听不到了。“不是。”他说,“绝对不是。”
“也许那个人认为光是威胁还不够。”
亨特坐在沙发上,转身对她说:“并没有强行破门而入的迹象,也没有打斗挣扎的迹象。另外,史蒂夫的小货车不见了。约翰尼会开车,而且他知道钥匙放在哪里。”
“我一定要把他找回来。你懂吗?”
“我懂。”
“我要我儿子回家。”
她愣愣盯着窗外。亨特看着她。这时候,约克姆忽然出现在厨房门口。“克莱德。”他叫了亨特一声,同时伸出一根手指比了个手势。
亨特走到厨房门口。“怎么了?”
约克姆带亨特走进厨房,走到一张小桌子前面。“你看看这里有没有什么东西会让你觉得怪怪的?”亨特仔细看看桌面。桌上没什么东西,只有几本杂志、几封邮件、一份昨天的报纸,还有一本摊开的电话号码簿。他正要摇头的时候,约克姆忽然说:“电话号码簿。”
亨特看了好一会儿才发现:利瓦伊·弗里曼特尔,休伦街七百一十三号。
“哎呀,糟了。”
“他为什么会去注意利瓦伊·弗里曼特尔?”
“他以为弗里曼特尔知道阿莉莎在哪里。”
“他为什么会这么认为?”
“他认为戴维·威尔逊临死之前可能把阿莉莎的下落告诉了弗里曼特尔。”亨特合上电话簿。“都是我不好。”
“谁也想不到他会干这种事。”
“我早该想到的。”亨特抬起双手蒙着脸。“那孩子没有办不到的事,什么都敢。我居然会笨到以为他不可能会想到两个人之间的关联。”
“我八分钟就可以赶到。”
“你不要去。那孩子多多少少还信任我,我去比较好。”
“呃,那你最好快点了。”
接着他们一起走向客厅,但才刚跨出走廊,忽然看到史蒂夫迎面冲过来,伸手指着凯瑟琳,另一只手握成拳头。他表情很臭,脸颊红红的,两只拳头握得好紧,仿佛在极力压抑,以免自己情绪失控。
“怎么回事?”亨特问。
史蒂夫看着亨特,一时说不出话来,于是他伸手指向马路,然后很费力地说了一句:“那小王八蛋连我的枪也偷走了。”
十分钟后,亨特已经来到弗里曼特尔家。他跑遍了每个房间,然后从客厅打电话给约克姆。“他不在这里。”
“你看得出来他去过吗?”
亨特走到外面的门廊上,伸手摸摸断掉的黄色封锁带。外头满街上的狗吠个不停。“封锁带掉了,门开着。”
“我们是不是该发布全面通缉,追那辆小货车?”
亨特想了一下。“万一约翰尼说对了怎么办?万一那第六个人真的是警察怎么办?”
“不太可能吧。”
“万一是真的呢?万一我们发布全面通缉,结果找上他的是那个坏警察怎么办?”
“那你是觉得我们不要发布比较好?”
“我也不确定。只是想到发布通缉,很可能会出差错,心里有点毛毛的。”
“我同意你的看法。呃,你等一下。什么事?”亨特听到电话里的声音忽然闷住了,然后隐隐约约听到有人在说话。过了一会儿,约克姆的声音又回来了,“哎呀,惨了。”
“怎么了?”
“克罗斯说他已经发布通缉了。”
“什么?谁授权他这样干的?”
“他说那孩子偷了一辆小货车,而且身上还带着一把偷来的枪,根本不知轻重,极度危险。老实说,我同意他的看法。尤其是……”
约克姆忽然停住了。亨特猜得到,他一定是走到旁边避开凯瑟琳。“尤其是什么?”
亨特听到关门声,然后听到约克姆压低声音说:“尤其是,他想去找一个冷血的杀人凶手。”
 
约翰尼绕了好几段路才找到废弃烟草田的入口。大门没有上锁,小路上长满了茂密的野草和黑莓丛。他们进门之后,杰克关上大门。他从来没有去过那间旧谷仓。“我们要去哪里?”
“等一下你就知道了。”车灯刺穿了前方的黑暗,照向松树林,那一刹那,夜色笼罩的黝黑松叶忽然变成一片翠绿。过了一会儿,车子穿过了树林,来到那片废弃的烟草田,头顶上忽然豁然开朗,露出一片浩瀚的天空。高高的夜空闪烁着凄清寒凉的点点星光,月亮在疏疏落落的云影中时隐时现。“这里本来是一座大庄园。”约翰尼说。“后来没落了,只剩下几个小农场。”车子沿着那条小路向右弯,直走了一小段路之后,小路忽然分叉了。约翰尼开上左边那条路。“那栋烧焦的大房子现在还看得到。”约翰尼扭了一下头。“就在那边。那里有一堆石头,本来是烟囱。还有一口古井。”
“有吗?”
“现在都被野草遮住了。我是六个月前发现的。”
这时候,前面已经隐隐约约看得到那座谷仓了。谷仓的地基是花岗岩,墙壁是一根根的木头,已经氧化变灰。旁边长满了高大茂密、红红绿绿的乳草丛,后面的墙角爬满了葛藤。墙壁的木头腐朽之后出现裂缝,看起来像一个个的黑洞。约翰尼把车子开到谷仓后面停下来。谷仓的门开着,地面上有一堆焦黑的木头和灰烬,一看就知道那是生火的土坑。约翰尼把排挡杆推到停车挡。“背包给我。”杰克抖抖肩膀,把背包卸下来。“引擎先不要关,等我说可以了你再关。”接着约翰尼把背包丢到地上,从里面掏出手电筒,然后就走进黑漆漆的谷仓里。他把那个发霉的蓝色背包从门梁上拿下来,然后从里面拿出三截蜡烛。“好了,可以了。”他喊了一声。
杰克关掉引擎,然后关掉车灯。四周忽然变暗了,只剩下手电筒射出一道摇曳闪烁的光束。微弱的光线下,依稀看得到约翰尼苍白的皮肤,大大的眼睛,还有满身的脏衣服。“肯家就在那个方向。”约翰尼用手电筒照向那个方向。“穿过树林就到了。不远。”
“你怎么会找到这种地方?”
约翰尼蹲下来,从背包里掏出火柴。“每次家里闹得太凶的时候,我就会逃到这里来。不过有时候到这里是为了找蛇。”
“对了,那些蛇——”
“手电筒你先帮我拿着。”说着他把手电筒递给杰克,然后把蜡烛摆在花岗岩地基上,用火柴点燃。杰克看着他的一举一动,没有吭声,不过约翰尼知道杰克在看他。“我在这里睡过好几次了,其实还不错啦,谷仓里全是蜘蛛,外面这边只是蚊子稍微多了一点。”
“我宁愿被蚊子咬。”
“我也是。”
杰克拿手电筒照在那个蓝色背包上。“里面是什么东西?”
“我们先来生个火。”约翰尼站起来,开始到处捡木柴,后来杰克也过去帮他捡。他们捡了一堆小树枝和落叶,但还是不够用,火焰就是烧不旺。这时候,杰克发现那本残缺不全的《圣经》了。黑色的花纹软皮封面,书脊只剩下两英寸长,烧得焦黑。封面上还勉强看得到几个烫金字的痕迹。杰克把《圣经》拿在手上,愣了好一会儿。约翰尼看得出来,杰克知道那是什么书。他看着杰克用手指轻抚着封面上的烫金字,看了一会儿,然后忽然站起来,抢走杰克手上的《圣经》,丢进火堆里,然后又转身盯着杰克。杰克不是那种所谓的乖孩子,不过,约翰尼很清楚,他对那个上帝深信不疑。
“你是不是在想,我早晚会下地狱被烈火焚烧?不会的啦。”
杰克伸出那条萎缩的手臂指向火堆。“约翰尼,你到底在干什么?”他忽然转过头来,眼中反射出闪烁的火焰。“我一直很配合你,没有东问西问。所有的事情。”他又伸手摸摸脸。“报纸上写了很多事。那些事你一直瞒着我。什么蛇啦,魔法啦,巫毒啦,有的没的。”他摇摇头。“那也就算了,可是现在,不管怎么样,你都不应该烧《圣经》。这道理连我都懂。”
“只不过是本书嘛。”
“不准说这种话。”
约翰尼嗓门开始大起来了。“那只不过是一本书,而且没什么屁用。那根本帮不了我。”杰克立刻开口想反驳,但约翰尼根本不让他有机会说话。“牧师说《圣经》能够为我指引方向,只可惜,他也是满嘴狗屁。”
“我已经快吐了。”
“哼,想吐就滚到一边去吐。”约翰尼伸手指向旁边的那片黝黑。“我要吃晚饭了,我可不想闻到你吐出来的那种味道。”
杰克闭上眼睛,过了一会儿才又睁开眼睛。他脸色已经没有刚刚那么铁青了。接着,他又开口说话。约翰尼知道他不会就此罢休的。“这是什么东西?”杰克指着那个背包问。
约翰尼脸上闪过一丝阴霾,然后眯起眼睛盯着杰克。“你真的想知道?”
“不想知道干吗问?”
约翰尼解开背包上的带子,把里面的东西倒到地上。总共有四捆植物,每一捆都用绳子绑着。他把那四捆植物分开,排成一排,然后伸手轻轻摸着。一捆一捆地摸。“雪松,”他说,“松树,云杉,月桂。”
“嗯,那又怎么样?”
“据说这些都是圣物。”他又伸手去摸,每一种都摸了一下。“这四种东西分别代表智慧、力量、勇气、坚韧。等一下要拿来烧。”
“这是印第安人的传说吗?”
“有些是印第安人的传说,不过也有别的。”约翰尼把那几捆植物捡起来,丢到旁边火光照不到的阴影中。那些植物掉到地上,一阵窸窸窣窣。约翰尼朝地上吐了一口唾沫。“你饿了吗?”他问。“因为我饿了。”
他们吃面包夹花生酱,喝葡萄汽水。杰克眼睛一直盯着约翰尼,但只要约翰尼转头看他,他立刻撇开视线。约翰尼不想再谈他先前做的那些事,也不想让杰克来评断他。他把沾满花生酱的手指在牛仔裤上抹了几下,然后拿起那把枪。枪握在手上沉甸甸的,感觉很光滑。他拉开转轮,发现里面有子弹。
“那把枪没有保险。”杰克说。“拉开转轮的时候要小心一点。”
约翰尼把转轮压回去。“你懂枪?”
杰克耸耸肩。“你忘了我爸是警察吗?”
“你会射击吗?”
“应该还挺准的。”
约翰尼把枪塞回枪套里。接着,两人沉默了一会儿,四周笼罩的夜色变得更深更浓了,几只飞蛾环绕着烛光的火焰盘旋飞舞,影子投映在地面上,跳跃闪动着。杰克把手上的空罐子丢进火堆里,看看会不会烧起来。结果,罐子上的油漆图案立刻起泡烧起来。“约翰尼?”
“怎么样?”
杰克说话的时候,眼睛盯着火焰。“你会不会觉得懦弱是一种罪恶?”
“你会怕吗?”
“你觉得那是一种罪恶吗?”杰克咬紧牙根继续追问。
约翰尼把自己手上的空罐子丢进火堆里。好一会儿,他一直瞪大眼睛看着火堆,眼睛一眨也不眨,直到眼睛开始感到干涩。“戴维·威尔逊,就是河边那个死掉的人,他知道我妹妹的下落。他知道。可是,他还来不及开口告诉我,我就已经跑掉了。”约翰尼转头看着杰克。“所以,没错,我认为懦弱是一种罪恶。”
“不管信不信上帝,懦弱都是一种罪恶。”杰克瞪大眼睛,一动也不动。
“没错。”
杰克转头看看四周黝黑的夜色,两手抱住膝盖。“约翰尼,我们到底要干吗?”
约翰尼拿起一根树枝拨拨火堆。“我必须先问你,这次行动你要不要一起去。你决定跟我去,我才会告诉你。而且,一旦我说出来,你就没办法反悔了,不准退缩。所以,你要不要去?”
“可是我根本不知道你要干什么,叫我怎么回答呢?”
约翰尼耸耸肩。“我可以现在就载你回家,不过,要是我说出来,我就不让你走了。”
“拜托一下好不好,约翰尼,你以为我会告诉别人吗?”
“去,还是不去?”
隔着闪烁的微弱火焰,隔着袅绕的烟雾,约翰尼看到杰克抬起手臂抹了一下鼻子。他眼中闪动着黄澄澄的火焰。过了一会儿,杰克转开头,脸忽然又笼罩在一片阴影中。这时候,他看起来忽然又变回脏兮兮的模样,皮肤还是那么黝黑,头发乱得像杂草。“我只剩下你这个朋友了,约翰尼。我会跟你去的,我不会临阵脱逃。”说完他又转头看着约翰尼,那双棕色的眼睛流露出无限真挚。那一刹那,约翰尼忽然觉得他的眼神看起来好像那种忠心耿耿的小狗。杰克说:“你就告诉我吧。”
“好,你过来看看这个。”约翰尼把家里带来的背包拿过来,在里面摸了半天,掏出那本《雷文县历史图说》,不过并没有翻开。杰克绕过火堆,坐到他旁边的地上。于是,约翰尼开始告诉他整件事的经过:戴维·威尔逊从桥上摔下来,临死之前说了什么话。还有,约翰尼沿着河边跑,半路上被利瓦伊·弗里曼特尔抱起来。还有,约翰尼在弗里曼特尔家里看到血迹斑斑的现场。
杰克忽然摇起头来。“哇,约翰尼,这些事报纸上也有提到。就是你说的那一天。他们确实在那栋房子里发现了尸体,不过,报上写的好像不是他的名字。那两个人脑袋都被打烂了。”
“当我看到那摊血的时候,大概也猜得出来有人死了。”
杰克整张脸皱成一团。“很多血吗?”
“满地都是。看起来好像地上涂满了红油漆。”
说到这里,两个人忽然都不说话了。
像油漆一样。
接着杰克又摇摇头。“我搞不懂,这些事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约翰尼打开手电筒,然后翻开那本书,翻到伊萨克·弗里曼特尔那一页。他指着那张地图。“这里是城区。”接着,他手指开始往地图的北方移动,到了一个圆圈。“这一带几乎全是沼泽。”然后他手指又略微移动了一下。“花岗岩山脉就是从这里开始浮出来,那里有一大片森林,从前是矿区。还记得吗?”
“记得啊。四年级的时候,户外教学去过那里。老师叫大家手牵手,以免有人脱队,掉到洞里面去。”约翰尼知道杰克想到了什么,知道他心里很不是滋味。当时没有人肯牵他那只萎缩的手,大家你推我我推你,还有个女孩子说他的手好恶心。
接着,约翰尼的手指开始往南移动,指向河边那条小路。“我就是在这里碰到他的。就在这里。桥在这边。”
“看到了。”
约翰尼的手指沿着河边慢慢移动,到了沼泽区附近,他手指停住不动了。地图的那个位置写了几个字:秘堂。“他就是要去这个地方。我们要到那里去找他。”
“兄弟,我开始听不懂了。”
约翰尼合上那本书。“这要从很久以前开始说起。要追溯到奴隶时代。”
“什么?”
“奴隶时代。你仔细听。当年那些奴隶原本都有自己的信仰。非洲带过来的信仰。部落的信仰。他们相信动物的神灵、水神、圣物、咒语。他们称之为巫毒。不过,白人并不排斥那些,相反的,他们认为这样反而好,因为他们根本不希望那些奴隶接触到上帝。他们可不希望那些奴隶产生误解,误以为在上帝面前他们和白人是平等的。假如你养了很多奴隶,那么,一旦奴隶产生那种念头,那就很危险了。”
“这么说来,他们根本不希望奴隶接触基督教信仰。”
“只不过,那些奴隶最后还是接触了。黑人奴隶,印第安奴隶。他们自己学会了读书识字,学会了读《圣经》。不过,他们是偷偷学的,因为他们也明白那是很危险的。他们比白人想象中更聪明。他们明白,万一主人得知他们也信仰基督教,一定会惩罚他们。他们可能会被卖掉,甚至被杀掉。所以说,他们要祷告的时候,会跑到森林里,或是到沼泽区。那是秘密会堂,很隐秘的地方。懂了吗?”
“不懂。”
“想象一下,他们把那个隐秘的地方当作教堂。他们称之为‘秘堂’。他们偷偷到那里去祷告。白人不想让他们接触基督教的信仰,于是,他们就把他们的信仰隐藏起来。”
“秘堂?就是地图上那个地方吗?”
约翰尼点点头。“他们没有笨到真的去盖一座教堂,因为他们心里明白,教堂早晚会被人发现。森林呢,就只是一堆树;而沼泽呢,就只是一摊又臭又脏的烂泥水,水里还有蛇。所以,想祷告的时候,他们就会到那里去。他们在那里唱圣歌、跳舞,展现他们对上帝的信仰。”
“这些都是书里写的吗?”
约翰尼撇开头,迟疑了一下。“书里提到的只是一部分。还有别的。”
“别的还有什么?”
“其中有一个奴隶叫伊萨克,他有点像是传教士。他讲《圣经》里的故事给那些不识字的人听,宣扬上帝的福音。尽管他心里明白,这样是很危险的。”说到这里,约翰尼忽然伸手往脖子上一拍,打到一只蚊子,然后用拇指和食指把蚊子抓起来,用力一掐,掐得指头上全是血。“后来,他们终于还是被白人发现了。其中三个奴隶当场就在秘堂里被私刑处死。白人用绳子把他们吊在树上绞死,因为对那些奴隶来说,树就是他们的教堂。当时,他们也准备要吊死伊萨克,可是他的主人忽然出面制止。他一手拿着枪,一手拿着《圣经》,挡住那些群众。听说他把上帝从天堂召唤下来,并且警告现场的人,要是有谁敢往前跨一步,他立刻就开枪打死他。结果,现场没有人敢惹他。他救了他的奴隶一命。”
杰克听入迷了。“然后呢?”
“他把伊萨克带回家,然后把他藏起来,藏了三个礼拜,让其他那些白人有时间冷静一下。我猜,他是在等,看看那些人会不会有罪恶感。后来,他让那个奴隶恢复自由,并且把那块地送给他。就是那些奴隶躲起来祷告的地方。”
“他们也是在那里被吊死的。”
“也可以这么说。”
“所以说,你现在就是要去那个地方找那个大块头?”
“伊萨克·弗里曼特尔一辈子都住在那个地方,说不定那里还有他的子孙。那条小路通到那个地方。不管是要到城里去,还是回家,他们很可能就是走那条小路。”
杰克皱起眉头。“这件事你是听谁说的?你刚刚不是说书里并没有提到这个吗?”
“我高祖父的名字叫约翰·潘德尔顿·梅里蒙。我正式的名字也叫约翰,跟他一样。”
“嗯,那又怎么样?”
“他就是那个一手拿枪一手拿《圣经》的人。”约翰尼把一根树枝丢进火堆里。“让伊萨克恢复自由的人就是他。”
“真的假的?”
“真的。”
“所以,你要去沼泽,就是为了要去找那个奴隶的孙子的孙子?你想去找那个杀人凶手,问他知不知道阿莉莎的下落,是不是?”约翰尼点点头,神情很笃定。可是杰克却摇摇头。“你是认为他欠你一份情吗?”
“他根本不知道我是谁。”
“白痴。我的意思是,我看你是疯了。”
“疯了?”约翰尼口气越来越冷。“你真的觉得我疯了吗?”
“我不是在开玩笑,约翰尼,干这种事真的很蠢,我看你真的脑子有问题。”
“我刚刚话已经说在前面,不准临阵脱逃。你自己答应过的。”
杰克忽然站起来,这时候火堆里忽然爆出一阵火星。“老天,约翰尼,那家伙杀了两个人。我们铁定也会被他宰了。铁定。”
约翰尼也站了起来。“那就是为什么我会带这个。”他举起史蒂夫的枪套,把里面的枪抽出来。黑亮亮的枪身上,火光闪烁飞舞。
“你真的疯了。”
“那你恐怕也得跟我一起疯。”
杰克转头看看四周,那模样仿佛想看看有没有人可以救他,可惜四周根本看不到半个人影。火焰越来越微弱,四周越来越暗,仿佛黝黑的夜空重重压下。杰克忽然张开手臂,露出祈求的眼神。“约翰尼,都已经过了一年了。”
“你敢再说一个字试试看!”
杰克咽了一口唾液,一脸绝望地看着火堆旁边的矮树丛。接着,他忽然鼓起勇气说:“兄弟,她已经死了。”
约翰尼立刻使尽全力一拳打过去,打在杰克脸上。杰克应声倒地。约翰尼站在他旁边,居高临下瞪着他。约翰尼喘得很厉害,喉咙发出嘶嘶的声音。他忽然感觉手上的枪变得好沉重。那一刹那,他感觉自己最要好的朋友已经不再是朋友了。他忽然变成敌人了。约翰尼有点讶异,为什么自己会把好友当成敌人。接着,他注意到杰克那种恐惧的表情。
这时候,约翰尼渐渐冷静下来。他忽然感觉天空变得好黑暗,好庞大。他看着杰克的眼睛,那一刹那,他仿佛看到了自己。他赫然明白,原来自己才是真正的疯狂。但不管怎么样,他心意已决。
“我非去不可。”
约翰尼紧握的拳头慢慢松开了。杰克从地上爬起来。
“拜托你,不要丢下我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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