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声 一八四六年四月十二日
此时寻找较新的世界犹未晚矣。
出航,稳稳端坐以便深深划出
轰然的水痕;因为我追求着
航向落日彼端,和那一片溶溶的
西方星辰,直到死去。
——阿尔弗雷德·丁尼生爵士
艾希布雷斯站在门口,望着阴霾的天空下绵延数英里长、灰灰暗暗、满布山丘的乌威治沼泽,约莫一刻钟后,他几乎就要脱掉外套走回屋内。毕竟炉火烧得正旺,他也尚未将昨晚那瓶格兰威特威士忌喝光。但他随即皱起眉头,将帽檐拉低,盖住灰灰黄黄的头发,他今天特地准备的剑就挂在腰间,他一手抚着剑柄一手将身后的门带上。不行,我必须对小杰有所交代,他拖着沉重的脚步往下走时心里想着。几年前,她是何等……勇敢地赴了自己的死亡约会。
在过去这孤单的几年当中,艾希布雷斯甚感苦闷,因为他发现自己对小杰的长相已失去印象——那些该死的画像刚开始看起来还好,加上她还活着可以弥补其不足,但最近他却觉得这些画从未捕捉到她真正的笑容。然而今天他觉悟到自己其实清清楚楚地记得她,就好像当天早上她才乘车进伦敦城;她深情却带嘲弄的微笑,她偶尔发作的小性子,她那既调皮可爱又优雅端庄的美,始终存留在他心里,直到她四十七岁染患热症过世。他越过大路,开始沿着沼泽小径走——过去几个春夏秋冬,他就这么阴沉沉地看着这条小路出现——心里一面想着,今天我脑海中的她特别清晰,很可能是因为今天我就要再次和她见面了。
小路在山丘间起起落落,但健步如飞地走了十分钟见到河流时,他的脚步却依然轻盈,也丝毫不觉气喘,因为他已经习剑健身数年,并打定主意,不管自己注定死在谁的手上,至少也得重创对方。
他站在一个低低隆起的坡地上,可以俯瞰五十码外杨柳垂荫的泰晤士河畔。他当下决定:我就等在这里,将来发现我尸体的地方可能会比历史记载更靠近河岸,但我想事先看清楚杀我的人。
究竟会是谁呢?他感到纳闷。
他发觉自己在发抖,便坐下来做了几个深呼吸。别紧张,老兄,他告诉自己。在过去这漫长且多半快活的三十五年当中,你早知道会有这一天。
他靠着背,抬头望着翻涌的灰云。你的朋友大多都死了,他心想。二十多年前,拜伦在米索隆吉死了——也是死于热病,柯勒律治则于一八三四年过世。艾希布雷斯微微一笑,心想——这已不是他第一次这么想——柯勒律治晚期的部分诗作,尤其是《地狱边缘》和《除此无他》两首,有多少灵感是来自于他对一八一一年四月初那个晚上的模糊记忆呢?其中有几行让艾希布雷斯感到好奇:
“地狱边缘之窟亦无此可怕景致,
四壁环绕,幽灵牢狱牢不可破。
只因那空洞虚无令人恐惧……”
以及
“黑夜是唯一事实!光线则令人憎恶!……
浓烈的黑与无底的风暴……”
他揉揉眼睛站起来——忽然整个人愣在当下,胸口感到一阵冰冷空洞,因为在他转移视线之际,一棵柳树下竟已停泊了一艘小船,并且有个高大魁梧的男子正踩着坚定的步伐爬上斜坡,一把带鞘的剑在他右臀边摇晃着。有意思,艾希布雷斯紧张地想——跟我一样是个左撇子。
好了,他告诉自己,镇定一点。别忘了,他们只在你的肚子上发现伤口,所以不必拨挡来剑保护手、脚和头——只要注意刺向躯干的招式就行了……虽然总会有一剑是你挡不住的。
他用右手拍拍肚子,心里纳闷:不知道会是哪块完好的肌肤,不久即将被冰冷的铁器刺穿撕裂数英寸?
再过一个小时就结束了,他心想。要试着像小杰一样勇敢度过这最后一个钟头。因为她也知道自己的死期将至……自从一八一五年的某天晚上,你喝得烂醉而拗不过她的请求,说出了她死亡的日期与情况之后,她就知道了。
艾希布雷斯把胸膛一挺,步下坡顶,沿着小径向河岸走去,打算与杀他的人在半途碰面。
那人抬起头看见艾希布雷斯向他走来,似乎十分惊讶。不知道我们会因何争执?艾希布雷斯心想。至少他并不年轻——他的胡子看起来和我的一样白。从他黝黑的肤色看来,他也到过国外。不过他的脸似乎有点眼熟。
当他们还距离十来码时,艾希布雷斯停下来喊道:“早啊。”他对自己稳健的声音相当自豪。
那人眨眨眼,露出狡猾的笑容,艾希布雷斯这才发现此人不太正常,不禁打了个寒战。“你是他,”陌生人以沙哑的声音说,“对吧?”
“我是谁?”
“道尔,布兰登·道尔。”
艾希布雷斯压抑住惊讶回答道:“是的……但是我早在三十五年前就不用这个名字了。怎么?我们认识吗?”
“我认识你,而且,”那人拔出剑来,说道,“我是来杀你的。”
“我猜也是。”艾希布雷斯冷静地说,同时后退,也拔剑出鞘。风在高高的草丛中窸窣低语,“能告诉我为什么吗?”
“你心里有数。”那人说到“有数”二字时便如闪电般递出一个长刺;艾希布雷斯以六分位防御猛力将剑向外格开,却忘了反击。
“我真的不明白。”他喘着气说,并试着在泥地上踩稳脚步。
“那是因为……”那人说着一面展开快速的虚攻与转位攻击,艾希布雷斯以一记圆形拨挡惊险过关,交剑时发出刺耳的撞击声。“……你活着……”那人的剑迅速抽离,猛然朝艾希布雷斯的胸口刺来,艾希布雷斯只得向后跃出对方剑所及的范围,“……我就活不成。”他收回弓步后,剑身一转,斜刺向艾希布雷斯的手臂,艾希布雷斯可以感觉到剑锋划破了外衣和衬衫,擦过骨头。
艾希布雷斯实在过于吃惊,差点就忘记要闪避下一个攻击。
这不对呀,他迷惑不已地想,我知道我尸体的手臂并没有受伤!
他接着笑了,因为他已经明白原因。
“马上投降,否则就领死吧。”艾希布雷斯几乎是愉快地向对手喊话。
“该死的人是你。”那人喃喃说完,又是一剑刺来,但忽然中途打住,以便诱使艾希布雷斯过早防守;但艾希布雷斯没有上当,并以剑的强部抵住对手的剑尖,使劲一个侧压后,剑尖旋卷,朝对手的肚子刺去,然后深深刺入。他可以感觉到狭窄的剑刃刺中脊椎并停住,而后弯曲。
那人坐倒在湿湿的草地上,用已经沾满鲜血的手抱住自己。“快,”他喘息着,黝黑的皮肤也已发白,“让我变成你。”
艾希布雷斯只是定定地看着他,心中的兴奋顿时消失了。
“快呀,”那人将剑抵在地上发出刺耳的声音,接着抛下剑开始爬过来,“玩那把戏。掉换。”
艾希布雷斯往后退。
他的对手爬了一两码远之后,便往前扑倒在草堆里。
艾希布雷斯有几分钟动也不动,后来地上的躯体停止呼吸了,他才走过去跪在旁边,轻轻按着死者的肩膀。
他心想,如果像你这样的东西死后会有任何好报,我想你已经得到了。天晓得你是怎么从开罗回到英国,又是怎么找到我的。也许有一股力量将你拉回我这儿来,就像鬼魂总会被牵引回到他们的死亡之地。无论如何,你还是在我的传记中占有一席之地——至少是小小一席:尸体是你的。
最后艾希布雷斯用一簇连根拔起的草抹抹剑身,然后站起来将剑插入剑鞘,接着又从围巾上撕下一长条绑住受伤的前臂。春寒料峭,也将他脑中所有关于过去的思绪一扫而空,他带着数十年未曾体验过的冒险心情,沿小路走向泊在岸边的船,留下了无数年前罗曼奈利博士利用他所制造的卡。
从现在起,一切将发生的事都是未知数,他解开船索时心中潜藏着一股兴奋。我读过的书都无法给我任何提示。我可能会翻船,五分钟内便溺毙,但我也可能再活二十年!
他爬上船去,将桨耳安上桨架,用力划三下便到了河心。他继续往前划,划向他真正的命运归宿,不管他曾经是布兰登·道尔、哑巴汤姆、补鞋匠艾希弗里斯或是威廉·艾希布雷斯,如今他谁也不是了。他欣喜之余,唱起了他所记得的披头士的歌,一首接着一首以饷水鸟……除了《昨日》之外。
《沙丘》六部曲合集
《波西杰克逊》系列合集
《猎魔人》合集
出航,稳稳端坐以便深深划出
轰然的水痕;因为我追求着
航向落日彼端,和那一片溶溶的
西方星辰,直到死去。
——阿尔弗雷德·丁尼生爵士
艾希布雷斯站在门口,望着阴霾的天空下绵延数英里长、灰灰暗暗、满布山丘的乌威治沼泽,约莫一刻钟后,他几乎就要脱掉外套走回屋内。毕竟炉火烧得正旺,他也尚未将昨晚那瓶格兰威特威士忌喝光。但他随即皱起眉头,将帽檐拉低,盖住灰灰黄黄的头发,他今天特地准备的剑就挂在腰间,他一手抚着剑柄一手将身后的门带上。不行,我必须对小杰有所交代,他拖着沉重的脚步往下走时心里想着。几年前,她是何等……勇敢地赴了自己的死亡约会。
在过去这孤单的几年当中,艾希布雷斯甚感苦闷,因为他发现自己对小杰的长相已失去印象——那些该死的画像刚开始看起来还好,加上她还活着可以弥补其不足,但最近他却觉得这些画从未捕捉到她真正的笑容。然而今天他觉悟到自己其实清清楚楚地记得她,就好像当天早上她才乘车进伦敦城;她深情却带嘲弄的微笑,她偶尔发作的小性子,她那既调皮可爱又优雅端庄的美,始终存留在他心里,直到她四十七岁染患热症过世。他越过大路,开始沿着沼泽小径走——过去几个春夏秋冬,他就这么阴沉沉地看着这条小路出现——心里一面想着,今天我脑海中的她特别清晰,很可能是因为今天我就要再次和她见面了。
小路在山丘间起起落落,但健步如飞地走了十分钟见到河流时,他的脚步却依然轻盈,也丝毫不觉气喘,因为他已经习剑健身数年,并打定主意,不管自己注定死在谁的手上,至少也得重创对方。
他站在一个低低隆起的坡地上,可以俯瞰五十码外杨柳垂荫的泰晤士河畔。他当下决定:我就等在这里,将来发现我尸体的地方可能会比历史记载更靠近河岸,但我想事先看清楚杀我的人。
究竟会是谁呢?他感到纳闷。
他发觉自己在发抖,便坐下来做了几个深呼吸。别紧张,老兄,他告诉自己。在过去这漫长且多半快活的三十五年当中,你早知道会有这一天。
他靠着背,抬头望着翻涌的灰云。你的朋友大多都死了,他心想。二十多年前,拜伦在米索隆吉死了——也是死于热病,柯勒律治则于一八三四年过世。艾希布雷斯微微一笑,心想——这已不是他第一次这么想——柯勒律治晚期的部分诗作,尤其是《地狱边缘》和《除此无他》两首,有多少灵感是来自于他对一八一一年四月初那个晚上的模糊记忆呢?其中有几行让艾希布雷斯感到好奇:
“地狱边缘之窟亦无此可怕景致,
四壁环绕,幽灵牢狱牢不可破。
只因那空洞虚无令人恐惧……”
以及
“黑夜是唯一事实!光线则令人憎恶!……
浓烈的黑与无底的风暴……”
他揉揉眼睛站起来——忽然整个人愣在当下,胸口感到一阵冰冷空洞,因为在他转移视线之际,一棵柳树下竟已停泊了一艘小船,并且有个高大魁梧的男子正踩着坚定的步伐爬上斜坡,一把带鞘的剑在他右臀边摇晃着。有意思,艾希布雷斯紧张地想——跟我一样是个左撇子。
好了,他告诉自己,镇定一点。别忘了,他们只在你的肚子上发现伤口,所以不必拨挡来剑保护手、脚和头——只要注意刺向躯干的招式就行了……虽然总会有一剑是你挡不住的。
他用右手拍拍肚子,心里纳闷:不知道会是哪块完好的肌肤,不久即将被冰冷的铁器刺穿撕裂数英寸?
再过一个小时就结束了,他心想。要试着像小杰一样勇敢度过这最后一个钟头。因为她也知道自己的死期将至……自从一八一五年的某天晚上,你喝得烂醉而拗不过她的请求,说出了她死亡的日期与情况之后,她就知道了。
艾希布雷斯把胸膛一挺,步下坡顶,沿着小径向河岸走去,打算与杀他的人在半途碰面。
那人抬起头看见艾希布雷斯向他走来,似乎十分惊讶。不知道我们会因何争执?艾希布雷斯心想。至少他并不年轻——他的胡子看起来和我的一样白。从他黝黑的肤色看来,他也到过国外。不过他的脸似乎有点眼熟。
当他们还距离十来码时,艾希布雷斯停下来喊道:“早啊。”他对自己稳健的声音相当自豪。
那人眨眨眼,露出狡猾的笑容,艾希布雷斯这才发现此人不太正常,不禁打了个寒战。“你是他,”陌生人以沙哑的声音说,“对吧?”
“我是谁?”
“道尔,布兰登·道尔。”
艾希布雷斯压抑住惊讶回答道:“是的……但是我早在三十五年前就不用这个名字了。怎么?我们认识吗?”
“我认识你,而且,”那人拔出剑来,说道,“我是来杀你的。”
“我猜也是。”艾希布雷斯冷静地说,同时后退,也拔剑出鞘。风在高高的草丛中窸窣低语,“能告诉我为什么吗?”
“你心里有数。”那人说到“有数”二字时便如闪电般递出一个长刺;艾希布雷斯以六分位防御猛力将剑向外格开,却忘了反击。
“我真的不明白。”他喘着气说,并试着在泥地上踩稳脚步。
“那是因为……”那人说着一面展开快速的虚攻与转位攻击,艾希布雷斯以一记圆形拨挡惊险过关,交剑时发出刺耳的撞击声。“……你活着……”那人的剑迅速抽离,猛然朝艾希布雷斯的胸口刺来,艾希布雷斯只得向后跃出对方剑所及的范围,“……我就活不成。”他收回弓步后,剑身一转,斜刺向艾希布雷斯的手臂,艾希布雷斯可以感觉到剑锋划破了外衣和衬衫,擦过骨头。
艾希布雷斯实在过于吃惊,差点就忘记要闪避下一个攻击。
这不对呀,他迷惑不已地想,我知道我尸体的手臂并没有受伤!
他接着笑了,因为他已经明白原因。
“马上投降,否则就领死吧。”艾希布雷斯几乎是愉快地向对手喊话。
“该死的人是你。”那人喃喃说完,又是一剑刺来,但忽然中途打住,以便诱使艾希布雷斯过早防守;但艾希布雷斯没有上当,并以剑的强部抵住对手的剑尖,使劲一个侧压后,剑尖旋卷,朝对手的肚子刺去,然后深深刺入。他可以感觉到狭窄的剑刃刺中脊椎并停住,而后弯曲。
那人坐倒在湿湿的草地上,用已经沾满鲜血的手抱住自己。“快,”他喘息着,黝黑的皮肤也已发白,“让我变成你。”
艾希布雷斯只是定定地看着他,心中的兴奋顿时消失了。
“快呀,”那人将剑抵在地上发出刺耳的声音,接着抛下剑开始爬过来,“玩那把戏。掉换。”
艾希布雷斯往后退。
他的对手爬了一两码远之后,便往前扑倒在草堆里。
艾希布雷斯有几分钟动也不动,后来地上的躯体停止呼吸了,他才走过去跪在旁边,轻轻按着死者的肩膀。
他心想,如果像你这样的东西死后会有任何好报,我想你已经得到了。天晓得你是怎么从开罗回到英国,又是怎么找到我的。也许有一股力量将你拉回我这儿来,就像鬼魂总会被牵引回到他们的死亡之地。无论如何,你还是在我的传记中占有一席之地——至少是小小一席:尸体是你的。
最后艾希布雷斯用一簇连根拔起的草抹抹剑身,然后站起来将剑插入剑鞘,接着又从围巾上撕下一长条绑住受伤的前臂。春寒料峭,也将他脑中所有关于过去的思绪一扫而空,他带着数十年未曾体验过的冒险心情,沿小路走向泊在岸边的船,留下了无数年前罗曼奈利博士利用他所制造的卡。
从现在起,一切将发生的事都是未知数,他解开船索时心中潜藏着一股兴奋。我读过的书都无法给我任何提示。我可能会翻船,五分钟内便溺毙,但我也可能再活二十年!
他爬上船去,将桨耳安上桨架,用力划三下便到了河心。他继续往前划,划向他真正的命运归宿,不管他曾经是布兰登·道尔、哑巴汤姆、补鞋匠艾希弗里斯或是威廉·艾希布雷斯,如今他谁也不是了。他欣喜之余,唱起了他所记得的披头士的歌,一首接着一首以饷水鸟……除了《昨日》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