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西方奇幻小说网 > 渡鸦之影卷二:北塔之主> 第五章 弗伦提斯

第五章 弗伦提斯

“你是一个手头拮据的自由民,我是你新近娶来的妻子。我们的目的地是阿尔比兰边境,因为你要去那儿当驯奴学徒。”女人换了一袭灰衣,比起先前那身衣服的布料更加粗糙,她示意弗伦提斯换上类似的装束。“我们没有孩子。我母亲当初不许我嫁给你,可我没听她的话。如果你这次还成不了事,我就去申请撤销婚约,你记住我的话。”她恶狠狠地皱起眉头,摇了摇手指。
此时是早晨,她家院子里候着一匹矮种马和一辆马车。霍维克打开了安放在轮轴上的一块活板,里面藏有各式各样的武器和毒药。她依次察看过匕首、短剑和药瓶,最后满意地点点头。“我再回来可能是一年后了,”她一边爬上马车一边对柯利泰说,“好好照顾将军。”
“遵命,女主人。”
“那我们出发吧,你这没用的小家伙。”她笑着对弗伦提斯说,“我或许会喜欢这个角色。”
弗伦提斯接过矮种马的缰绳走在前面,领着马车穿过院子,来到广场。一群奴隶正忙着清洗骑士像,而女人的目光始终不离那座巨大的青铜造物,直到他们转了个弯,往南门行去。“你很好奇吧?”当他拽着矮种马穿行在人群之中时,她忽然说道,“那个骑马的男人是谁。”
他扭头瞟了女人一眼,却什么也没说。女人有种神奇的能力,可以解读他内心的想法,尽管他已经很克制了,尽量不流露出一丝一毫好奇或是迷惑的表情。“别紧张,”她安慰道,“说来话长,但我不介意讲给你听。不过,还是等我们上路之后再讲吧。”
街上熙熙攘攘,前往南门的路途无比艰辛。米尔泰斯的街道挤满了奴隶和自由民,他们不要命似的挤来挤去,给周围的人造成各种不便。
“躲开点,你这穷鬼!”一个灰衣胖子冲弗伦提斯吼了一声,挤过来的同时,一巴掌拍中了矮种马的鼻子。弗伦提斯所受的束缚忽然一松,他提膝一顶,那胖子便捂着小腹,倒在铺满鹅卵石的街上喘起了粗气。
“我最讨厌无礼之人。”他听见女人说。
走过几条街,他注意到一幕奇怪的景象。在一幢豪宅的门外,站着一个衣衫褴褛、奴隶模样的男子。此人年约四十,耷拉着脑袋,胸前挂了一块牌子,上头只写了一个字。男人身后,一群奴隶正在督头的监视下,从宅子里搬出各式各样的家具和器物,还有一个女人带着两个孩子坐在庭院里旁观。令弗伦提斯吃惊的是,当那女人望向胸前挂牌的男人时,目光中饱含恨意,而那个稍微年长些的孩子,十五岁左右的男孩,也是一样的眼神。当弗伦提斯领着马车走过时,他看到督头递给女人一个卷轴,与此同时,有个奴隶拿铁链封住宅门,挂上一把沉重的大锁。他依稀听到了“撤销”两个字,然后这一幕便落到了身后。
“一个还不清债的男人,”女人的声音传来,“就不配拥有家庭、房屋和自由。”
他们支付三枚圆币作为出城费,额外支付一枚作为道路费。弗伦提斯发现倭拉人特别喜欢收通行费,但为这种道路交钱也不算亏:砖块铺设紧密,路面平整宽阔,可供两辆载重马车并排通行,放眼望去,道路的远端消失在雾中。疆国内根本没有可与之媲美的道路,不知道军队在这样的道路上行进能有多快。
“很壮观吧?”女人不费吹灰之力,再次看透了他的心思,“这是骑马的男人修的大路,约莫有三个世纪之久了。”
弗伦提斯的好奇心更旺盛了,但还是克制住回头看她的冲动。“他名叫萨瓦瑞克·阿凡特,”她接着说,马车辘辘向前,路旁是排列整齐的橘树林,“他是议员,也是将军,征服了南部各省,算得上整个帝国最有军事头脑的人,或许在全世界也前所未有。但即便是他,也尝过败仗的滋味,亲爱的丈夫。和你的疯子国王一样,他败在阿尔比兰人手下。整整十年,他们为保护这最后一个省拼死反抗,大陆上唯有这个角落不在我们手中。整整十年,阿尔比兰人为了阻挡他,血流成河。他们遭受了一次又一次的战败,阿凡特的天赋一次又一次让他们溃不成军,但他们依然前仆后继。人数才是他们的优势,而非那虚构出来的可怜神明。教训是惨痛的,最终逼疯了阿凡特,逼出了刺客的刀子——当阿凡特提出增援的请求,议会却担心这位战争天才变成他们的累赘。伟人往往如此,他们看不见藏在暗影中的刀子。”
她陷入沉默,直到夜幕降临都没再说话。他们在米尔泰斯南面三十英里处的驿站扎营,随后女人轻松扮演了唠叨妻子的角色,做饭的时候抱怨不断,催促他添薪加柴,还时不时数落丈夫有多么不负责任,很多旅行者投来了戏谑的目光,或面露同情之色。当然了,那些走来走去忙活的奴隶们,仍是尽量移开目光,脸上没有什么表情。
“吃吧,你这没良心的坏蛋。”她说着,递来一碗炖羊肉。
他刚吃了一口就确信无疑,这女人的厨艺与剑术完全不能相提并论。他勉强吃完了,宗会生活练就了他的好胃口,无论多难吃的食物也能咽下去。
女人接着演下去,直到夜色已深,旅行者回到了各自的帐篷里。“你想知道我跟他什么关系。”她说。弗伦提斯坐在火堆另一边,纹丝不动,一言不发。
女人微微一笑。“也许是名声赫赫的祖先?我的曾曾曾祖父?”她收敛起笑容,“不。他是我的父亲,亲爱的丈夫。我是阿凡特家族最后的血脉,尽管我不再需要那个姓氏,也不需要任何姓氏了。”
她撒谎,弗伦提斯心想。不知道耍什么把戏。她就喜欢耍他玩,到她家的第一晚就能看出来,那天她强迫他一起洗澡,然后紧紧贴在他身上,双手伸进水中摸索,嘴唇轻轻贴在他的耳边低语,我可以让你……他闭上眼睛,不愿继续回忆,身体的背叛令他羞耻。
“是真的,我保证。”她说。“不过我不指望你相信,你深陷于迷信之中不可自拔。但你以后自会相信,亲爱的。”她探身向前,神情专注,“不等我们结束这趟旅程,你就能大开眼界,相比之下我讲的这个小故事太平淡无奇了。”她又笑了笑,站起身,走向弗伦提斯搭在马车旁的半边帐篷。“是时候该你履行丈夫的职责了,亲爱的。”她说着钻进黑乎乎的帐篷里。弗伦提斯坐在火堆边没动,直到束缚之力猛然增强,痛得他不得不遵令为止。
***
他们在路上走了十天,橘林和柠檬树日渐稀疏,取而代之的是茂密的林子,那些树木叫不出名字,越往南走就越发高大。气温也在升高,一路炙烤,天天在马车前大汗淋漓地跋涉,着实是煎熬。他不喜欢这片树林,四处弥漫着腐臭难闻的气味,生出无数讨厌的虫子,嗡嗡喧闹,犹如夜晚的疯人院。
“这叫丛林,”女人对他说,“我想你们的国土上没有这种林子吧。”
第十天晚上,他死死地盯着丛林深处,极度渴望手里有一把剑。因为有什么东西穿过林间,发出很大的响动,偶尔还有震耳欲聋的咔嚓声,听起来只可能是某棵树断为了两截。
“啊,看来在这么靠北的地方还有呢。”女人略显吃惊,“走,亲爱的。”她的意念拽着弗伦提斯钻进丛林。“这景象不常见,你看了肯定难忘。”
他跟在后头,眼珠子转个不停,在黑暗中搜寻超乎想象的恐怖之物。担惊受怕是家常便饭,然而恐惧确是陌生的感觉。“瞧。”女人站住了,继而蹲下来指着前方说道。唯一的光亮来自树冠上方的半轮明月,给林间万物抹上了一层淡蓝色。片刻之后,他才明白目光所落之处是何物,那庞大而古怪的身姿,全然不在他的理解范围内。这头野兽站直了少说有十英尺高,浑身上下满是蓬松的长毛,靠着细瘦而奇长的四足爬来爬去,爪子锐利骇人。它的脑袋像根长管子,嘴巴只有一条缝,扯下树苗时发出含糊不清的啸叫,枝条折断的噼啪声在丛林里回荡。
“这只很老了,”女人说,“在丛林里晃荡的时间也许比你的年龄还大,亲爱的。”
它叫什么?他想问,但用不着开口。她从来不需要听他说出来。“大树懒。没有危险,只要你别靠得太近。它们只吃树皮。”
野兽突然静止不动,嘴里叼着一块树皮,两只黑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们。它发出一声低沉的啸叫,转过身子,迈开不成比例的四足,迟缓地爬进了丛林深处。
“恐怕我再也看不见它们了。”返回途中,女人说道。“丛林越来越小,道路越修越长。算啦。”她坐到铺盖卷上,“没准明天能看见一头老虎。”
***
翌日,他们来到与阿尔比兰交界的大河,岸边有一座吊脚楼组成的小镇。河面将近有一英里宽,不过和去往米尔泰斯路上的内海不同,目力所及之处见不到渡口。小镇位于长长的堤坝末端,有好些个相连的吊脚高台,上头挤满了房屋,摇摇欲坠的建筑风格如出一辙。此时,最大的高台上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奴隶交易,督头不紧不慢地操着一口难懂的黑话,围观的人则不断地出价,他们大多身着灰衣,也有少数黑衣人在场,顶着骄阳,汗水淋漓,旁边的奴隶扇动棕榈叶送来腥臭的热风。
“七十三号!”督头喊道,身强力壮的瓦利泰拖着一个赤身裸体的女孩走上台子。弗伦提斯推断她最多也就十三岁。“刚从十二姐妹群岛那儿搞到的。没经验,不懂倭拉语。给窑子嫌太素,可调教成家奴,供生养。起价四圆币。”
弗伦提斯看那女孩抖抖索索地呜咽着,尿液顺着大腿汩汩流下,他感到束缚之力增强了。“好了,好了,亲爱的。”女人扣住他的手,唠叨的婆娘转眼变成娇嗔的爱妻,凑过来在他脸颊上轻吻一口,然后耳语道:“你逞英雄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不过,要是你希望改变这女孩的命运,我也可以买下她,再由你杀了她,如何?”
他知道女人并非信口一说。她真有此意,而且有可能是出于好心,而不是因为冷血。很难说她是否明白两者之间的区别。弗伦提斯打了个冷战,摇摇头。
“如你所愿。”
女孩的价格最终到了两枚方币加一枚圆币。她被拽走时连声尖叫,督头拿块布堵住她的嘴,立时没了声音。
“七十四号。”督头站在台上念道。一个肩宽体壮的男人被带了上来,后背有殷红的鞭痕,看来还是新鲜的。“这个当过海盗。来自北方某岛。能讲阿尔比兰话,不懂倭拉话。种田有点浪费,表演倒是合适,如果送到坑里也可以卖个好价。起价六圆币。”
“走吧,”女人带他离开交易场,“别勾起你的回忆。”
他们在较小的高台上找到一位商人,对方愿意用两枚方币买下他们的马车和矮种马。弗伦提斯把藏在活板底下的什物塞进了随身包裹。然后他们来到一家旅社,房价远比平时高。“镇上来了奴隶贩子,”老板说着摊开双手,“两位明天来就好了。”
“我早说了,笨驴!”女人冲弗伦提斯吼道,“噢,我当初怎么没听母亲的话呢?”
“两位,这个算我请的。”老板递上一瓶酒,冲弗伦提斯使了个眼色以示理解,“喝点小酒好过夜,对吧?”
客房很小,他们待到了天黑。这座不知名的吊脚楼镇没了白日的喧哗,奴隶贩子们带着买到的货物上了路,各奔前程去了。
“你们疆国没有奴隶吧?”女人问。
他透过窗户,凝视着外面宽阔的河面和湍急的河水,一语不发。
“没有。你们都是自由身。”她接着说,“不过说到底还是信奉各种怪力乱神的奴隶。这些玩意儿我们几百年前就不信了。说说看,你真的相信等死了以后,你会跟死去的亲人永远住在什么天堂吗?”
他没有回答,女人增加了束缚之力。如此看来,今晚她确实想说说话。“‘死亡为何物?’”他背诵起来,“‘死亡乃通向往生、得见逝者之途。死亡既是终结,亦为起始。须敬畏之,欣然受之。’”
“这是什么?你们的祷词吗?”
“信徒不祈祷。只有敬神的人和绝信徒才祈祷。这是信仰教理的内容。”
“那么,这个信仰许诺你们死后有永生吗?”
“没有生命,生命是对身体而言。往生是灵魂所在的国度。”
“灵魂?”她摇摇头,嗤笑一声,“好嘛,这样看来,你们的信仰还是知道一点东西的。虽说是异想天开,倒也不全是毫无来由。”
她从包裹里取出一对窄刃匕首。“我们需要一条船。”女人说着递给他一把,他接过来,插进绑在前臂的皮套里。
码头上的泊船处守着两名瓦利泰,各持一把普通的宽刃长矛,那是倭拉军队内最低级的常佩武器。这两人状态极差,身上的盔甲年久失修,凸凹不平,眼睛呆滞无神,说明他们的督头缺乏正确的营养常识。
“没有空船。”大个子说着挡住了他们的去路,同时用矛柄重重地敲击木板,“明早再来。”
弗伦提斯抬手刺向他的眼睛,窄刃匕首洞穿眼球,插进了脑部。女人跃过悠悠倒地的尸体,矮身躲开另一人中规中矩却缓慢无力的劈砍,手里的匕首扎进对方胸甲和腋窝之间的缝隙。瓦利泰跪倒在地,女人退了一步,抵住他的头盔往前一推,匕首从颅底刺进,结果了他的性命。
他们把两具尸体双脚冲下地推进河里,动作很慢,尽量不溅起水花来。女人选中一条中等大小的平底船,只靠船尾的独桨驱动,然后解开缆绳,顺流而下漂了一英里多,再由弗伦提斯划桨。水流湍急,无法直接横渡,他费了很大力气,只能尽量保证船首冲着对岸。
“阿泰西亚。”女人说道。远处的河岸越来越清晰,那是一块沼泽地,零星缀有小小的土墩,上头长满高大茂密的灯芯草。“这是伟大的阿尔比兰帝国最南边的省份,我们有很多事情要做,亲爱的。”
***
天亮了,他划着小船于沼泽中穿行,一大团蚊虫如影随形,挥之不散。泥水浑浊,呈深褐色,夹在无数土墩之间的河道狭窄难行。
“这儿挺恶心的吧?”女人说,“我父亲最后一次进攻正是在此处受挫。他花了三年时间在对岸组建起一支舰队,那座倒霉的镇子最初就是用破船的木板搭建的。四百艘战船和一千条渡船载着大军过河,他们在这片沼泽里艰难跋涉了整整一个月,几百人病死或淹死,但他们没有停下脚步,结果遇上了一场原因不明的大火,导致成千上万人死去。阿尔比兰人大多相信,摧毁侵略军的是诸神之怒,但倭拉的历史学家认为,他们只是在沼泽里沾染了含油的瘴气,被火焰箭引燃后引发火灾。一夜之间,五万自由剑士和奴隶就葬身火海,化为灰烬。可我父亲躲过一劫。虽然那时候他已经疯了,但仍然明智地留在河对岸,没有参加远征。”她环顾四周,由干草丛高大,难以观察所处的环境。“即便到了今天,阿尔比兰人也懒得加强河岸的防御,有哪位将军疯狂到不顾性命也要重蹈覆辙?”
两天过去,他们终于穿过沼泽,看到了坚实的土地。渡船靠在满是淤泥的岸边,这儿的灯芯草没有之前那么高,视野也敞亮了许多。经历过单调乏味的沼泽和腐臭难闻的丛林后,面前出现的一片绿野,令弗伦提斯怀念起昔日的疆国。
“我们需要新衣服,”女人说着往前走去,“我是阿尔比兰北部港口一个富商的女儿,被送到十二姐妹群岛跟未来的丈夫见面。你本是逃跑的奴隶,后来成了佣兵,受雇为我的保镖。”
步行半日,他们来到一座中等大小的镇子,紧靠在大河支流的岸边。这儿没有城墙,但远远望去,可以看到街上有许多阿尔比兰士兵。“这里对我们来说太热闹了,亲爱的。”女人决定,“再往北去,应该有一两座农庄。”
为了避免撞上偶尔路过的阿尔比兰骑兵巡逻队,他们离开大路,徒步涉过棉花田——棉花似乎是这一带主要的农作物。不久,一座农庄映入眼帘,几幢双层大宅子和农场紧密相连,可以看到里面有人来来往往。他们藏在一条水渠里,等夜幕降临,女人派他进去找洗衣房。“尽量给我找好衣服,亲爱的。”她对弗伦提斯说,“我要打扮体面点。如果有人看见你,就杀了他。如果不止一个人看见,就杀光宅子里的人,再一把火烧干净。”
他从西边接近——那一侧的窗户比较少——紧贴外墙,在暗处腾挪转移。农庄里没有卫兵,连条看家护院的狗都没有。他来到宅子后面,估摸着这儿是仆人的住处。整座宅子静谧无声,隐约有歌声回荡,还有浓郁的饭菜香味,他推断是从厨房的窗子里传出来的。
一听到有动静,他立刻停下脚步,趴在一辆大马车底下。只见两个女人从门廊走进院子,她们一边闲聊一边干活,把衣服晾到院里的绳子上。弗伦提斯在战争时期学过一点阿尔比兰语,可她们操的是陌生的方言,相比北部港口的口音而言,更为粗重低沉,十个字当中只能勉强听懂一个。不过她们说了不止一次“选择”,而提起“皇帝”来,语气则是相当敬畏。
他看着女人们干完活儿,进了屋子,又等心脏跳了一百次,才悄悄地从马车底下钻出来,从晾衣绳上扯下衣物,紧紧地扎成一团。他不懂款式的好坏,不过相信这件带有丝绸袖子的精美棉袍,外加一条藏青色长斗篷,足以令女人满意。这时,脚步声传来,他愣住了。
男孩站在门廊处,正在玩一根木头纺锤。他顶多七岁,一头蓬乱的黑发,双眼聚精会神地盯着在纺线上旋转的陀螺。如果有人看见你,就杀了他……
弗伦提斯静静地站在原地,比他第一次在胡提尔宗师的眼神示意下打到一头牡鹿时都安静,比他在野外试炼中躲避独眼的爪牙时都安静。
陀螺仍在纺线上飞旋。
如果有人看见你,就杀了他……
慢慢地,束缚之力逐步增强。她知道了,弗伦提斯意识到。她怎么总能知道?
动手很容易。扭断他的脖子,然后丢到井里。不过是一次悲惨的意外。
陀螺飞旋……束缚之力造成了前所未有的痛楚。他双手一松,那捆潮湿的衣物掉在院子里,发出一声闷响,男孩子眼看就要好奇地望过来。
“莱瑞思!”一个女人的声音从厨房的窗户里传出来,紧接着噼里啪啦说了一大串,语气中满是母亲的权威。男孩愤愤地又转了几次陀螺,然后走进屋子里。
弗伦提斯溜走了。
***
“这件应该能行。”女人丢掉灰衣,换上他带来的丝袖长袍。弗伦提斯已经穿好了为自己挑选的浅蓝色衣裤。“腰部有点松。你觉得我胖吗,亲爱的?”女人冲他一笑。旭日东升,在她的脸上镀了一层亮眼的金色。你永远也无法知道。弗伦提斯心想。他端详着女人娇媚的容颜、优雅的举止,可潜伏在这张脸皮后面的是一头怪物。
“是个小孩吧?”女人问道。他抬起包裹搁在肩上,两人朝大路走去。“男孩还是女孩?”
弗伦提斯脚步不停,一言未发。
“无所谓,”她接着说道,“可你不该抱有幻想。我们手里的名单长着呢,凭你那惹人厌的道德观念,肯定以为他们都是无辜的牺牲品。但我们就要干掉他们,斩尽杀绝,不留活口,我要你杀谁你就杀谁,即便对方是孩子。”
接近傍晚时,他们又来到一座镇子,女人找了个裁缝,又买了几件喜欢的衣服,用阿尔比兰通用的金币付账——钱袋子缝在他背的包裹里。她身上那套丝织衣裙只有黑白两色,简约却也典雅,女人冲他摆了个造型,用阿尔比兰语说了句什么,估计是问他的看法。裁缝体贴地帮她梳理头发,编成阿尔比兰流行的式样,最后在光泽亮丽的发髻上插了根漂亮的发梳。你永远也无法知道……
我一定会杀了你。他想说出来,却没法张嘴。为你所做的一切,和你将要做的一切,以及你即将逼迫我做的一切。我一定会杀了你。
裁缝推荐了靠近集市广场的一家旅店,他们要了两间房,女人眼下的新身份需要注意到这一点。他原以为能借机喘口气,但女人在允许他回房休息前,还是叫他伺候了一番。她跨坐在他赤裸的躯体上纵情享乐,身上的汗珠熠熠闪亮。完事后,女人趴在他身上,呼出的热气吹拂着他的脸颊,手指则拨弄着他的胸毛,然后强迫弗伦提斯抱着她。她向来如此,摆出一副行房后心满意足的恩爱模样,没准她还信以为真了。
“等一切结束后,”她轻声说,“我要你给我个孩子。”她的鼻头蹭着他的脖子,不断地亲吻和爱抚。“我们俩的血脉结合,一定能生出最漂亮的后代,你觉得呢?三百年来,我没找到一个配得上我的男人。如今我在你身上找到了,你不过是个奴隶,来自即将被征服的国度。这世界真是奇怪。”
***
早晨,他们又上路了,这次是骑马。女人花一枚金币买了两匹马,她自己骑一匹带斑点的灰色母马,保镖则骑一匹黄褐色公马。两匹马都体格健壮,性格温顺,令他怀念起旧时所骑的战马。那是壬希尔宗师为他挑选的一匹公马,通体乌黑,唯前额生有一丛白毛。“忠诚,但很有劲头。”疯子宗师说着递过缰绳。弗伦提斯给它起名为军刀,后来才知道,它很可能是所有第六宗兄弟的坐骑当中最好的马,显然是壬希尔对他格外偏爱。他最后一次见到军刀,是在乌恩提什总督的马厩里。他最后一次喂过它,然后登城待命,做好了战死的准备。如今它在哪里呢?弗伦提斯心想。可能被某个阿尔比兰贵族当成战利品牵走了吧。希望它能过上好日子。
他们往北骑行了一周,晚上宿在路边的驿站里。比起米尔泰斯的康庄大道,这条路简直不值一提,只是用松散的砾石铺就,马儿稍一奋蹄就尘土飞扬。他们在路上遇见了许多士兵,队伍秩序井然,风尘仆仆地开往南边。阿尔比兰最普通的步兵装备没有改变,与弗伦提斯上次在战场上看到的时候一样:及膝的锁子甲,圆锥形头盔,每人肩上扛一根七尺长矛。他认出这是正规军。队伍里有大量老兵,周身伤疤累累,面孔久经风霜。或许阿尔比兰帝国确实没有加强河岸的防御工事,但皇帝显然对该省的安全防卫相当重视。
“他们是好兵吗?”女人问。他们下马站在路边,给军队让开道。队伍约有一千人,军旗是绿底配红星。“阿尔比兰人在跟你们打的那场小仗当中表现如何?”
束缚之力持续涌动,看来她确实想要答案。“这是他们的土地,”弗伦提斯说,“他们为之战斗。最终是他们赢了。”
“不过我怀疑你杀了不少吧?”
束缚之力仍在涌动。沙丘之战,猩红山丘上空的箭雨,城墙上的拼死挣扎……“是的。”
“不觉得内疚吗,我的爱人?所有那些死于你剑下的儿子和父亲,他们的罪行就是保卫自己的家园?你没有受到良心的谴责吗?”
在乌恩提什,有个阿尔比兰军官正要翻过城墙,他一剑砍了那人的腿。对方攻势受挫后,一名疆国禁卫军的医师俯身为伤者止血,结果让一把匕首刺穿了喉咙。尽管被六柄战戟死死地架住,那名军官仍然口无遮拦,大骂不已。“那是打仗。”他对女人说。
涌动减弱,等最后一队阿尔比兰士兵走过去,她翻身上马。“很好,现在你又有仗要打了,”她说,“不过这一次你要赢。”
***
上路的第七天傍晚,他们看到了微光闪耀的蓝色海洋,以及一座港口城市。“赫维利斯,”女人说,“阿泰西亚的首府,我们头一个要找的人就住在这儿,说起来还是老朋友。我迫不及待想带你见他了。”
赫维利斯城内的街道蜿蜒曲折,广场遍植绿树,建筑风格与尼莱什和乌恩提什有些相似,但壮观许多。他们从城门走到大广场的路上经过了好几座神庙,通体为大理石所砌成,立柱雄伟,雕饰精美,刻有不计其数的帝国神明的形象。当他们策马跑过庙宇时,女人的表情依然和善可亲,但弗伦提斯可以察觉到她眼中的轻蔑。我同情他们对神明的幻想,他心想,而她因此憎恨他们。
他们在广场北边的一家客栈投宿,虽然房价贵了不少,但极为舒适。今晚女人没有要他,反而命令他去休息,随后带着包裹回了房。他躺在宽大松软的床上,直至夜色渐深。尽管周身舒坦,但他始终无法入睡。她今晚必定要我杀人。
几小时过后,束缚之力陡然增强。弗伦提斯来到她的房间,发现女人一身黑绸衣裤,头发在脑后挽成紧实的圆髻,双臂各藏一把匕首,背后则绑了一柄短剑。她冲着摆在床上的兵器和旁边的一套黑衣黑裤点点头。
“不可出错,爱人。”她说着往脸上抹煤灰,“今晚我们要见的男人,你找不出比他更卑鄙和危险的人物了。多愁善感的后果我可承受不来。”
束缚之力陡起,疼痛加剧,但尚未达到难以忍受的程度。女人拥有了绝对的控制力,完全禁止他犹豫和思考。她可以用意志控制弗伦提斯的行动。他彻底成了女人的傀儡。
女人走过去推开窗户,翻身爬到屋顶。她停顿片刻,观察底下的街道,然后踩着瓦片飞奔,纵身跃上对面的屋顶。弗伦提斯紧跟其后,只见她腾身起落,跃过一个个屋顶,一面面墙,不知疲惫地展示着高超的武艺。如果不是持续涌动的束缚之力不容他思考,或许他会勉为其难地表达一点钦佩之情。
女人带着他往北而去,远离围绕大广场的密集街巷,来到码头附近的宽阔林荫道,她在一面可以俯瞰广场的墙上稍作停留,那儿有座绿树环绕的小神庙。神庙呈方形,石柱支撑的平顶上有一尊女性雕像,石头兜帽遮住了她的脸。与弗伦提斯先前见过的神庙不一样,这里有卫兵——两个披盔戴甲的汉子手执长矛守在大门两边。庙门紧闭,门缝里却透出火光。
女人起身,沿墙疾冲,然后纵身跃向最近的一棵树,抓住一根树枝,再引身而上,整个动作只震落了一片树叶。弗伦提斯看着她沿树枝爬行,最后落在神庙的屋顶上。虽说在深坑里训练多年,但如果束缚之力给他留了思考的余地,他肯定自认没这个能耐。可女人的意志不允许他踌躇,弗伦提斯毫不犹豫地跟了上去,冲刺,腾身,抓住树枝,攀上屋顶,仿佛他早已做过一千次。
女人带他摸向神庙后部,路过了那座雕像,即便隔这么近,弗伦提斯还是只能看到兜帽底下的阴影。女人从房顶上探头一看,随即从腕套里抽出一把匕首,一跃而起,凌空翻转。只听底下传来一声轻微的闷响,弗伦提斯探头望去,看到她收刀回鞘,跨在第三名卫兵的尸体上。他飞身落下,女人试着推了推神庙的后门。门开了,稳稳当当,悄无声息,铰链油光水滑。他看到女人略有迟疑,这倒是出人意料。
神庙内部极为简朴,墙壁光秃秃的,并未贴砖,也没有浮雕饰物,角落里摆有一张窄床,旁边的桌上放有笔墨和几摞羊皮纸。房子中央是炭火正旺的大石盆,煤烟从房顶的小洞流散出去。一个男人坐在椅子上,面朝火盆,背对他们。弗伦提斯只能看到扣在灰白头发上的王冠,以及搁在座椅扶手上的那双手,枯如树皮,满是老年斑。女人不再偷偷摸摸地行动,她重重地推开门,发出极大的响动,然后抬脚跨进神庙。弗伦提斯看到那人的手闻声一抖,但没有起身。
“一座无名先知的庙宇。”女人用倭拉语说着,大步走到老人面前,扬起眉毛打量他。她要弗伦提斯留在原地,抽出匕首,随时做好准备,听到号令便一刀刺穿椅背了结他。“这就是你选来与世隔绝的地方?”
椅子上的人发出了轻微的声响,或许是笑了笑。他说话的声音弱不可闻,语调平平。“请原谅一个老人的自负。”稍停片刻,那颗灰白脑袋抬起来端详起女人,“还是原来的躯壳啊。”
“你却任由你的躯壳枯萎破败。”她厌恶地打量老人的身体,毫不掩饰眼中的鄙夷。
“不然怎么躲开盟友的恶犬?何必费心去占据别人的躯壳呢?反正走不了十步就要倒地。”
“是啊。”她环视着庙宇内空空如也的四壁,“我原以为皇帝看你老成了这样子,会赏你一个更适合养老的住处。毕竟你为他的祖先忠心效力,功勋卓著。”
“噢,他给了我好多的赏赐,大宅子、仆从,以及一大笔养老金。不过我只要这个。人们常来求助于无名先知的仆人,走的时候高高兴兴地给几个铜板,我这个糟老头子也借此排遣孤独嘛。”
女人抿嘴冷笑:“我应该想到的,你是越老越滑头。别忘了我见过什么,我们做过什么。”
“我们那是逼不得已。”
“我可不记得你有不情不愿的样子。”
“不情不愿?噢,是有的,当离开你的时候,我真的很不情愿。当你父亲的大军涉过沼泽而来的时候,我更是不情愿。那之后我就变了,你也看到了,我只想过平静的生活,但皇帝请求我出手。是请求,不是命令,不是威胁……也没有折磨。他只是请求我。那是我最后一次使用天赋。”
女人盯着他,沉默了片刻:“门为什么没锁?”
“二十年来都没有锁。是皇帝非要在这儿派驻卫兵,我没有这个意思。其实,我希望你和你的年轻朋友早点儿来,但我的卜算不那么灵了。窃取天赋就是这样的结果,你没发现吗?你越老,它们就越迟钝。”
她紧紧地抓住匕首,稍稍踌躇过后,才从嘴里挤出最后一个问题:“你为什么离开……我?”
“你知道原因。你那时残忍、暴躁而又美丽,可盟友把你变成了怪物。我伤心了。”
“你不知道盟友把我变成了什么样,瑞瓦克。不过你很快就会知道了。”
束缚之力烧痛了弗伦提斯,那命令不容置疑,逼迫他向前冲去,持刀臂往后一摆。老人突然起身,完全不似垂死之人,他扬起双臂,十指张开,转过身体,露出一张苍老不堪的脸,但当他看着弗伦提斯时,满是悲伤莫名的神色。只见他的十指一颤,火焰凭空而生,这可不是多年前独眼召唤出的幻象。那汹涌而来的炙热,令弗伦提斯确信,从老人的双手燃起的是真火。他扬起两只火焰缭绕的拳头,对准了冲过来的弗伦提斯。
女人动若脱兔,伸手勒住老人的脑袋,一刀划过喉咙,鲜血登时激射而出。老人踉跄几步,捂住喉咙,此时火焰业已熄灭,他的双手毫发无伤。
前门轰然大开,两名卫兵冲进来,看到这幅场景,吓得目瞪口呆。女人甩出匕首,正中距离最近的卫兵的喉咙,然后抽出短剑冲向剩下的那人。但那名卫兵动作敏捷,训练有素,用矛尖挡开攻击,接着反戈一挥,刺向她的面部和脖子,女人一时间竟招架不住。弗伦提斯正要冲上前,脚踝却被老人的手抓住了。他企图挣脱开,但失败了,束缚之力就在此时消失。
疼痛瞬间不见,突如其来的自由令弗伦提斯错愕不已。老人的嘴唇胡乱蠕动,吐出猩红的血沫,另一只手仍捂着脖子上的致命伤口。弗伦提斯俯身听他说话,他说的是疆国语,声音弱不可闻:“种子会长大。”老人的手突然从脖子上松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拍在弗伦提斯的脸上涂抹,登时污血满面,模糊了视线,还有血流进了他嘴里。他慌忙退开,老人松开他的脚踝,束缚之力立即复原。
他抬头看到女人横跨一步,躲开卫兵的长矛,然后顺势抓住杆子,摆手打中了对方的脸颊。那人踉跄着退却,双手松开长矛,赶紧摸索插在腰带上的军刀。可他动作太慢,女人的短剑轻易地穿透锁子甲,刺进胸部,径直扎破了心脏。
她从尸体上抽出刀,抬头看了看弗伦提斯,然后跨步向前,目光在他的脸上梭巡。“他碰你了。”女人从旁边的桌上拿起酒壶,泼向他的脸,冲掉了血渍,接着往后退了几步,持剑在手,摆出战斗姿态。束缚之力强烈得无以复加,令他浑身颤抖,脑海里惨叫连连,可就是发不出声音。女人如此持续了很久,双眼始终谨慎地在他脸上探寻。最后,她哼了一声,这才将力道放松,任由弗伦提斯倒在地板上喘着粗气,痛得直打滚。
浑身发抖的弗伦提斯看着她走向老人的尸体,一脚踢中他了无生气的胸膛,只听一声脆响,枯朽的胸骨随之断裂。她揪住老人灰白的脑袋,将整具尸体都拉起来,然后操起短剑,一两下便割断了老人的脖子。女人高举起他的脑袋,昂头张嘴,血雨纷纷,落进口中。
此时束缚之力已没那么紧,弗伦提斯张口便吐了出来。
“那么,”女人说着把老人的头颅扔到一边,用袖子擦了擦嘴,鲜血和煤灰混成了黑色的污物,“你这就能看到盟友把我变成了什么样,瑞瓦克。”
她收剑回鞘,扬起双手,紧闭两眼,咬牙切齿地集中起精神。片刻过去,似乎什么都不会发生,然而火焰转眼吞没了她的双手。女人尖叫起来,既是痛苦又是喜悦。她仰头大笑,将一股火流射到老人身上,尸体瞬间就淹没在大火中,继而她挥舞起炙热的火鞭,四处抽打,点燃了所有可燃之物。很快,神庙陷入火海,热到难以承受。
女人垂下双臂,手中的火焰消失了。她死死地盯着弗伦提斯,束缚之力强迫他站起身,走过来。巨大的痛楚令她五官扭曲,鼻孔和眼窝渗出了鲜血,但她依然露出了狂热的笑容,火焰映红了眼珠。“万事皆有代价,我的爱人。”
 

推荐阅读:
  • 《沙丘》六部曲合集
  • 《波西杰克逊》系列合集
  • 《猎魔人》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