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弗伦提斯
他爬上公馆几英里外的山丘,在坡顶的一堆岩石里藏身,这儿视野极好,周围灌木丛生的荒漠一览无余,而且树林茂密,不仅可供生火,还能遮掩行踪。他松开公马的缰绳,猛地一拍,催它向南疾驰,希望借此吸引追兵。第一晚,女人流血不止,鼻子、耳朵和眼睛源源不绝地涌出浓稠的红色液体,连裤子也湿透了,说明浑身都在出血。弗伦提斯脱光了她的衣服,不停地擦血,慢慢地,血越流越少。她赤身裸体地躺着,肤色苍白,不省人事,呼吸轻浅,既没有呓语,眼珠也未滚动,看来并未做梦。弗伦提斯以为她永远都不会醒来了,若是如此,他很可能要永远坐在这里,看着女人的尸体,度过残生。束缚之力一如既往的强烈,痒感却消失了。尽管女人毫无还手之力,尽管他是那么渴望一刀又一刀捅穿她的胸膛,弗伦提斯终究受制于她。讽刺的是,他还在照顾她,为她保暖,抵御夜晚的寒冷。第三天早晨,她突然睁开眼睛。
看到弗伦提斯,她笑了,眼里满是感激:“我知道你不会丢下我,爱人。”
弗伦提斯一言不发地瞪着她,惟愿对方看到自己眼里的恨意。
女人掀开盖在身上的斗篷,伸了个懒腰,活动着手脚。她比先前瘦多了,但身子依然柔软且结实……仍是那么漂亮。为此,弗伦提斯的恨意更深了。
“噢,别生气,”她呻吟了一声,说道,“杀他们是必要的。对盟友如此,对我们也一样。到时候你自然会明白。”
她看到浸透污血的衣服,面露不悦之色,但还是毫不犹豫地换上那身黑衣黑裤。“我们还有吃的吗?”
他近来只弄到了一条岩蛇,是昨天抓住的,已经剥了皮,切成段。他把蛇肉挂起来,用小火慢慢熏烤,发现味道出奇的好。
女人津津有味地吃着剩下的蛇肉,一边细嚼慢咽,一边满足地直哼哼。“你这小子真令人惊喜不断,”吃完后,她的两片嘴皮油光锃亮,“当丈夫是再好不过了。”
趁着天气还没有热到完全无法赶路,他们朝着东北方向出发了。岩石堆里有个积满雨水的浅坑,为他们提供了充足的水源,不过这几天缺少食物,旅行仍旧相当辛苦。经历一天半的艰难跋涉,他们终于穿越灌木丛,看到了海岸。女人判断,他们目前位于阿尔比拉北边二十英里外。
“简奈利斯的码头在北边,半天路程,”她说,“我们要偷点东西了,现在我们简直就是乞丐,穿得太破烂了。”
“我原以为动静会很大。”当晚,女人躺在他身边若有所思地说。女人这回要得没那么激烈,而且头一次亲吻了他,似有假戏真做的企图。束缚之力强迫他予以配合,把浑身战栗的女人拥在怀中,不断亲吻爱抚。完事后,他们的腿仍然纠缠在一起,女人的指头来回摩挲他结实的腹肌。
“‘希望’的遗孀和儿子,死得那么惊天动地,”她说,“居然没人提起这事。”
弗伦提斯怀念发痒的感觉,希望重温那种美妙的痛苦,从而自由地支配身体,成为救人者而不是杀人犯。他尽量不去回想事情的真相。为了掩盖前次任务的执行情况,他唤醒了那些残酷的记忆,沉浸在内疚与绝望之中。农场工,旅店老板,从床上坐起来盯着他的小男孩……
“或许是皇帝封锁了消息,”她琢磨着,“以免造成民众恐慌。先是‘希望’死了,现在又出了这样的事,恰巧在他打算宣布新皇储的时候。皇储可不是谁都可以当的,结果这个婊子死了。”她咯咯一笑,察觉到了弗伦提斯的惊讶。“我没告诉你实话,亲爱的。名单上的人不是孩子,而是他的母亲。杀那孩子,只是教训一下你。没错,她才是目标,必须划掉的是她的名字,艾梅伦·奈萨·厄勒斯,皇帝钦定的新的‘希望’,阿尔比兰帝国未来的女皇。”女人把头靠在他肩膀上,睡意袭来,说话声随之越来越轻,“他再选谁都没关系了,一切希望都没了……”
商船借着清晨的潮汐,停靠在玛贝里斯的港口,告别的时候,水手们又闹哄哄地拿他们好一顿取笑,最后才放他们走下踏板。“好了。”女人望向码头前方的玛贝里斯城,“该去找些人渣了。”
与所有的港口城市一样,玛贝里斯也有那种聪明人避而远之的街区。在瓦林斯堡,整个西区都不要涉足,而在这儿就小多了,只是环绕仓库区的一条窄街,里头的门廊一个紧挨一个。他们一路走过,破裂的门廊和斑驳而焦黑的墙壁,无不清晰地刻下了疆国禁卫军占领过的痕迹。喧嚣的码头上人来人往,证明玛贝里斯在战后恢复了许多元气,但在最贫困的角落里,依然留有战火肆虐的伤疤。
“听说城破之后,上千个女人遭到强暴,”女人说话的时候,他们正走过一间空荡荡的房屋,不知曾是谁的安家之所,“很多人受辱后被割了喉咙。你们就是这样庆祝胜利的吗?”
我当时又不在。他本想说,但没有出声。是否在场,无关紧要。不管是谁,只要参加过雅努斯发起的战争,灵魂都受到了污染。
“啊,为他人的罪行而内疚。”女人冲他摇起手指,“没有意义,爱人,毫无意义。”
他们在最阴森的巷子里找了家酒馆,女人亮出钱袋子,要了瓶红酒,然后坐在一张朝门的桌旁等待。没过多久,几个衣衫破旧、不修边幅的老主顾陆陆续续起身离开了,酒馆里只剩下他们俩和一个坐在隔间里的男人。那人叼着烟斗,青烟在黑暗中飘荡。
“找坐在那种地方的人总是没错的,”女人笑靥如花,向隔间里的人遥遥举杯,“他有一双善于发现机会的眼睛。”
男人又抽了一口烟斗,然后站起身,踱着步子向他们走来。他个头矮小,身材精瘦,模样酷似打手,一脸阴郁的笑容,露出来的牙齿明显缺了几颗。弗伦提斯判断此人来自北方,可他操阿尔比兰语跟女人说话。
“我说疆国语,”她应道,“另外,我不需要五叶,多谢。”
那人一歪脑袋:“啊,这么说你是要红花了。”他口音很重,听起来耳熟,是尼塞尔人。他拉过一把椅子在桌边坐下,自顾自地倒了一杯酒。“有的,但价钱不便宜。这儿不比疆国。皇帝认为红花非常邪恶。”
“我们没打算买这种……消遣的玩意儿。”她神秘兮兮地四下张望一阵,压低声音说:“我们要去疆国。”
瘦子靠着椅背,乐得直哼哼。“祝你们好运。阿尔比兰的船不能再停靠在那边了。你们大概也听说了。没错,打仗嘛,总有这种小问题。”
女人凑近了,轻柔而坚定地说:“我听说可以……雇到别的船。不受皇帝控制的船。”
他收敛了笑意,眯起眼睛:“陌生人讲这种话,胆子很大啊。”
“我知道。”她说话极轻,几近耳语。“我们要离开这儿。我丈夫……”她示意弗伦提斯,“他是疆国人,我们是战前认识的。那时候可没这么麻烦,我们的结合得到了我父母的祝福,但是现在……”她露出悲伤的表情。“战争爆发后,我们的日子就不好过了,处处躲避家人和邻居。也许去了疆国,情况会好些。”
瘦子扬起眉毛,久久地审视着弗伦提斯:“来自疆国?具体是哪里?”
“瓦林斯堡。”
“啊,确实是那儿的口音。因为什么来了帝国?你看起来像当兵的,不像商人。”
“是水手,”他说,“在街上混不下去,就去当了船侍小弟。不跑路不行了。”
“为啥混不下去?”
“独眼。”
“啊。”瘦子喝干了酒,“这名字我听过。你应该知道他几年前死了吧?”
“知道。我可没哭。”
他的嘴角掠过隐隐的笑意:“我可以告诉你们一两个名字。不过得花钱。”
“我们有钱。”女人接过话,然后掏出鼓囊囊的钱袋给他看。
他摸了摸下巴,仔仔细细地思考了一会儿,点点头:“在这儿等着。九点敲钟时我会回来。”
女人目送他离开,又回过头,扬起眉毛瞧着弗伦提斯:“独眼?”
他喝了一口酒,没说话,但束缚之力迫使他回答。“我的伤疤,”他强忍疼痛,嘶声说道,“就是他给了我这些伤疤。我的兄弟因此杀死了他。”
“这么说,”她喃喃道,束缚之力稍有放松,“你曾经属于过一个信使。”她语气沉重,看来并不喜欢这一事实。与神庙那次一样,她审视弗伦提斯的目光是那般强烈,不过这次未再施加折磨。片刻过后,女人眨了眨眼,摇了摇头,拍着他的手说:“原谅我的疑心,爱人。几百年了,我学到的教训是凡事小心为妙。”
她起身离桌,整了整藏在斗篷底下的短剑。“我们最好换个地方等我们的恩人。”
“一个都不杀,”女人耳语道,“别把酒馆那人打晕了。”
根据弗伦提斯的经验,块头越大、越好斗,战斗力就越弱。那些彪形大汉,尤其是受人指使干坏事的,往往擅长吓唬人,而非实战。因此对方没能躲开他的拳头完全在意料之中,只听那人的下颌“咔嚓”一响,身子轰然坠地。另一个块头更大的同伙目瞪口呆,也没能躲开他的飞踢,脑袋重重地挨了一下。第三个家伙是四人当中块头最小的,他企图拔出刀子,女人一拳打中了他耳后的经脉。第四个反应最快,操起棒子挥打女人,她沉身躲过,一脚踢碎了对方的髌骨,又一拳打中太阳穴,结束了战斗。
她拔出短剑,冲向那个瘦子。此时,那人正瑟瑟发抖地靠着墙,举起双手,不敢抬眼看他们。女人用剑尖挑起他的下巴,逼他仰起头来。“现在就把名字给我们。”
“以儆效尤。”女人说着,扔给走私贩一个鼓囊囊的钱袋,“这是不遵守约定的下场。”
走私贩掂了掂钱袋,照着瘦子的后背就是一脚。“这家伙带了四个人过去,他们人呢?”
“他们困了。”女人又拿出一个钱袋,以及弗伦提斯偷来的一大把宝石手镯,“等我们到疆国后,全都归你。这家伙说你有办法躲开国王的税收官。只当我们是加到船上的货物吧。”
走私贩把刚刚赚到的钱放进口袋,挥手召来两名手下,又冲那瘦子一点头。他们将其拉起来,拖到仓库深处的黑暗之中。“我很高兴和你们做生意,可他不该说出我的名字。”
“我已经忘了。”女人向他保证。
“我只去过你们疆国一次,”女人说,“肯定有,呃,一百五十年了。占卜师认为,有一个小贵族很可能在几年之内,利用阴谋诡计登上王位。我记得杀他相当简单,那人就是一头猪,压根经不起撩拨,我只用扮演妓女就行。当然,不等他摸到我,我就杀了他。对准胸膛正中,一拳完事,这招我花了好些年才精通。奇怪的是,几十年后雅努斯崛起时,盟友并没有下令杀死他。看来你们的疯王正合我们的计划。”
第七天傍晚,雾气逐渐淡去,船首左舷几英里外的海面上,露出了一片黑乎乎的陆地,那是疆国的南海岸。船长下令改变航向,小船向西驶去。弗伦提斯死死地盯着雾气迷蒙的海岸,终于看见了熟悉的地标——小小的港湾里,挺立着一根无所依靠的石柱子。
“看到什么有趣的了吗?”女人感觉到了他的异样。
“乌拉崖的老人柱。”他说。
“什么意思?”
“我们在南塔东边三十里处。”
“可以在这里登陆吗?”
奔狼赶赴南塔集合之前,曾沿着这条海岸追捕走私贩,忙活了好几个月。他很清楚,老人柱周围的海峡太窄,不适合普通的船只通行,但走私者的小船不在话下。他点点头。
“你先对付船长,”她说着,走向通往底舱的楼梯,“我负责甲板底下。”
尽管船长性情残酷,体格健硕,但打起来根本不堪一击,只用军刀勉强挡了一下,就被短剑刺穿了胸膛,一命呜呼。大副比较难缠,挥舞着船钩撑了几秒钟,一边高声呼喊船员来帮忙,一边用弗伦提斯听不懂的语言咒骂。骂归骂,胆大归胆大,最终也不能改变他的命运。他拼命反抗,但还是死了,所有的船员也都死了。
“从来没问过。”这是谎话,但弗伦提斯不介意她是否有所察觉。凯涅斯给他讲过这个故事,小港湾的名字是为纪念一个女人,因为她的丈夫受国王的征召出海作战——至于是哪朝哪代的国王,早已为历史所遗忘——她害了相思病。每天她都攀上险峻的老人柱,站在最高处眺望丈夫回家的身影。几周过去了,几个月过去了,无论风霜雨雪,她日日如此,从不懈怠。终于有一天,丈夫坐的船出现了,当她看见丈夫站在船头挥手,便纵身跃下老人柱,摔死在底下的礁石上。因为丈夫出海前曾不忠于她,她要丈夫亲眼看着她死掉。
他们目送那艘小船载着死去的船员冲向岩壁,“哗啦”一声巨响,船体四分五裂,桅杆倾斜,扯着随风抖动的船帆没入海水。他们走的时候,小船已沉了一半。夜幕迅速降临,海风强劲而冰冷,刺痛了他们的脸庞。
“南塔有人认识你吗?”女人问。
这一次他据实以答:“我认为没人还记得我。”当年国王集结大军准备侵略帝国,军中有维林·艾尔·索纳,谁还会记得第六宗的其他兄弟?弗伦提斯怀念与维林共度的岁月,但只要站在他身边,就明白无人问津的滋味。
他们整夜赶路,向南塔前行,女人不愿在发生海难的地方多作停留,因为不久就会吸引人来打捞。当太阳升到镇子的屋顶上,他们才放慢了脚步。南塔四面全是城墙,相比起周围的房屋,它可谓鹤立鸡群,名副其实,宛如一杆带有锯齿的长枪直插清晨的天空。他们从西门进城,仍扮演一对夫妻。看样子女人已经不再使用别的身份进行伪装,弗伦提斯估摸着她已经假戏真做了。
城门处的卫兵仔细搜过他们全身,没有发现武器,因为他们把剑藏在一英里外的草堆里,只带了足够进城花销的钱。其中一名卫兵盘问起女人奇怪的口音,弗伦提斯说她来自北疆,卫兵便没再说什么了。卫兵放他们进了城,同时严厉地警告他们,城内不许游荡,如果晚上十点尚未找到住处,就必须离城。
六年前,弗伦提斯从南塔启程时,还记得当年码头的喧嚣和繁忙,到处都是满载军队、准备横穿艾瑞尼安海的船只。如今这儿安静了许多,街道上也没有他记忆中货物满仓的马车和小贩,底下的港口最多泊着十几艘船。没有丝绸,没有香料,集市里也没有了各种各样的色彩和气味。雅努斯害我们失去的不只是鲜血和生命。
他们在高塔不远处找了一家旅店吃饭,上菜的是个胖女人,老是热情洋溢地围着他们忙活,此时也没有别的客人需要招呼。“你说北疆啊?”她唾沫横飞地和女人闲谈,“离家很远啊,亲爱的。”
女人紧握着弗伦提斯的手,指头爱怜地抚过他的手背。“只要他开口,走到天涯海角我也情愿。”
“哎哟,你们俩好甜蜜哦。为了我那个冤家,我最多从房间这头走到那头。”他们深情感人的故事,换来了免费赠送的苹果派,房费也打了折扣。
那晚女人没有要他,只是一动不动地坐在床上,默然无语。他则站在窗前观察街上的情况。她的眼神格外警惕,那种紧张感前所未见。她对接下来的事没有把握,弗伦提斯心想。
女人看出来了,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但没有使用束缚之力惩罚他。如今女人很少伤害他,自从玛贝里斯酒馆那次过后,就再也没有那么凶巴巴地审视过他了。她认为我已经完全属于她了,弗伦提斯猜测。就像一条狗饱受鞭笞之苦,已经惟命是从。他又一次摸索着伤疤,感觉那光滑的皮肤已经愈合,破坏了那些图案。他竭力按捺住内心的狂喜,默不作声地祈求道:“快生长吧!”
月亮攀上树梢之时,一条影子掠过鹅卵石街道,影子的主人从容不迫地行来,却看不清其样貌。弗伦提斯转身望向房门,女人则站了起来。他终于想起两人如今身无寸铁,不知道是意外还是有心这样安排。
门外传来轻轻的叩门声。女人朝弗伦提斯点点头,示意他去开门。站在门口的男人与弗伦提斯身材相当,不过至少大上十多岁,容貌英俊,棱角分明,一头黑发梳到脑后,露出光滑的前额。他身着朴素的衣裤,结实的靴子,从磨损程度来看,走了不少路。和他们一样,此人没带武器,但弗伦提斯轻而易举地看出对方是战士——从他双肩摆放的姿态,还有一眼将屋内情形尽收眼底的习惯。那双绿眼睛先打量了一番弗伦提斯,又盯着女人看,立刻辨别出了谁才是最危险的人物。
“请进。”女人说。
男人缓步走进房内,足足与女人保持了两臂之遥,然后站在了窗前。
“他怕我们,爱人。”弗伦提斯关门的时候,女人说道。
那人俊朗的面庞掠过一丝怒气。“我天不怕地不怕,只怕失去圣父之爱。”他接受过良好的语言教育,但显然带有库姆布莱口音。
女人嫌恶地叹了口气,语气却不带一丝嘲弄:“你有名字吗?”
“我的名字只有圣父知道。”
弗伦提斯听过这套说辞,那时他们在尼塞尔追捕一帮拐带小孩的狂信徒。这帮人的头领是一个牧师,他因为宣扬异端邪说遭到世界之父的教会的驱逐,但他自认为还是牧师,狂妄地叫喊着祈祷之词,直到邓透斯一箭射中他的眼睛。
女人感知到他在回忆往事,便扭过头,扬起眉毛瞧着他。“他是牧师,”他对女人说,“他们加入教会时弃用了父母所给的名字。教会给他们起了新的名字,只有他们的神和教会才知道。”
女人鄙夷地撇了撇嘴角,然后强颜欢笑地对牧师说:“我想已经有人对你许诺过了吧,只要你帮我们,好处绝对不少。”
“没有许诺什么。”男人激动得面红耳赤,“只是证明了一样:你为世界之父办事。难道不是吗?”
弗伦提斯看见女人正强忍笑意。“当然了。我只是试探一下你,请原谅。不过凡事小心为妙嘛。怎么说呢,世界之父的仆从有很多敌人。”
“面貌各不相同。”牧师轻声低语。
“我听说你有情报,”女人接着说,“关于艾尔·索纳的下落。”
“一个月前他出现在瓦林斯堡。异教徒国王派他去北疆担任守塔大臣。”
“按我的理解,其中必然有诈。即使不是致命的打击,也可能造成重大伤害。”
“是的。结果确实……出乎意料。”
“每次都与他有关。”
“这一步已经迈出了。北疆不算远。”他拿出一个小皮包,放到床上,又退回原位。
女人拿起皮包,翻开看了看里面。“名单的事办完了,”她说,“我还要去瓦林斯堡见个人。”
“还要增加一个名字。尽管这个任务在我能力范围内,但信使坚持留给你去办。南海岸的守塔大臣养了一帮家丁,不是省油的灯,但总有下手的机会。”
女人从皮包里抽出一张纸片,是一幅黑底白焰的版画。弗伦提斯非常熟悉,奔狼所追捕的狂信徒在杀害信徒的父母、抢走他们的孩子后,就用这样的东西玷污信徒的家:所谓圣父之爱的净火。
“我奉命转告你,仅仅封地领主是不够的,”女人说,“妓女也必须死。”
牧师的双目精光暴射,满怀敌意地打量了她一番,然后理直气壮地沉声说道:“所有的妓女都必须死。”
她身子一晃,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出现在牧师面前,双手张开犹如鹰爪,两人的脸相距不过数寸之遥。
牧师下意识地退了一步,才稳住身形。
“等下次见面,”她说,“或许我会安排你见见那个让你五体投地的神。”
牧师的目光在他们俩之间来回跳跃,弗伦提斯对他们俩所表露出的危险程度有所察觉:一人狂怒,一人沉静。牧师不知道我们是谁。他心想,也不知道这场交易背后的真相。
牧师沉默地走出门,没再说一句话。
“去宰了楼下的母猪,”女人下令,“我们留给她的印象太深了。”
“在倭拉,”她接着说,“没人挨饿,挨饿的奴隶没有用。如果自由民太懒了,或是缺乏头脑,不能赚钱养活自己,就卖身为奴,为自由民创造财富,他们自己也就不愁饿肚子了。可在你们这儿,所有的人受自由的束缚,自由到饿死,找富人乞讨。真让人恶心。”
这么多乞丐并不常见。他心想,却没说出口。我也曾是其中一员,只是我从不乞讨。
码头边的一条小巷子有两个烂醉如泥的流浪汉,他们穿的破衣服派上了用场。女人和弗伦提斯把这些臭不可闻的衣服披在外面,又往脸上抹了几团泥巴,用破布遮住。胖老板娘的厨房里有两把精钢厨刀,最近才打磨过,他们拿来藏在破衣烂衫底下,没人看得出来。
守塔大臣旁边的桌子上堆着一摞干净衣服,他面带微笑地招呼每一个点头哈腰的可怜人,说着和善的话,挥手回应他们的感谢。他的夫人负责接待孩子,给他们发糖果,如果孩子有母亲,她就领着母子到另一条队伍去,队伍最前头是两个身着灰袍的第五宗兄弟。
生长吧。当他们排在队伍当中,一步一步接近守塔大臣时,他祈求痒感快些出现。可身体没有任何感觉,不仅现在没有,昨晚他拿起枕头捂死睡着的胖女人时也没有。
“你管卫兵,”女人低语道,“做慈善的家伙归我。我最看不起伪君子了。”
快生长吧!
守塔大臣的模样有些眼熟,但弗伦提斯怎么也想不起他的名字。是不是在打仗时见过?是不是哪个疆国之剑躲过了战场屠杀,回到家乡升官晋爵,转而大做慈善?问候那些可怜人的时候,他并非敷衍了事、说些冠冕堂皇的场面话,笑容也不虚伪,他甚至能喊出某些人的名字。“阿克尔!你的腿怎么样了?……迪梅拉,你应该戒酒了吧?”
生长吧!
他的手伸到破衣服里,抓住厨刀的檀香木柄。
“啊,新人,”当他们来到最前头,守塔大臣笑道,“欢迎新朋友们。我怎么称呼你?”
快生长吧!
“汉提斯·穆斯托尔!”女人大声说道,周围的人全都能听见。
守塔大臣皱起眉头:“我不……”
女人的第一击故意没有取他的性命,就是希望震慑住周围的穷人——这既是刺杀,也是做戏。刀子扎进守塔大臣的肩膀,他大吃一惊,痛得倒抽一口气,女人抽出刀子高喊:“以真刃的名义!”然后挥刀再刺。这一次,刀锋直取心脏。危急之中,这位显然在军中服过役的守塔大臣抬起胳膊,及时挡住这一刀,刀刃深深地砍进了前臂。
两名卫兵很快回过神,平举战戟冲了过来,弗伦提斯的厨刀疾射而出,正插中前面那人胸甲和脖子之间的缝隙,对方仰面翻倒。弗伦提斯大跨两步,抓起地上的战戟,扫向第二名卫兵的头顶。不过那人迅速闪开,凭借丰富的经验撩起战戟,反戈一击,差点刺穿了弗伦提斯的大腿。他侧步躲开突刺,手中战戟顺势扫向卫兵的双腿,对方当即倒地不起。
身后忽然传来一声大喊,他扭头看见女人杀向守塔大臣。守塔大臣已然转过身,吃力地迈动双腿,企图逃离现场,身上的两处伤口都在汩汩流血。
“去死吧,异教徒!”女人尖叫着举起刀,“这就是与圣父为敌的下——”
一双瘦弱的胳膊突然抱住她,把她往后拉。是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染上酒瘾的女人,守塔大臣知道她的名字——迪梅拉。
女人猛一仰头,撞上迪梅拉的脸,对方崩掉了几颗牙齿,满嘴鲜血淋漓。女乞丐惨号一声,却并不松手。这时有好几双手伸出来,抓住刺杀守塔大臣的女人,一个老头抱住她的双腿,一个瘸子挥舞拐杖打中她的肚子,人越来越多,最后衣衫褴褛、邋遢不堪的人群完全淹没了她。
快啊!弗伦提斯内心祈祷。快死吧!
然而束缚之力汹涌澎湃,前所未有的强烈。帮她!
他照着卫兵的铁皮脑袋狠狠一踢,然后冲向围殴女人的穷苦百姓,战戟挥舞如风,左劈右砍,企图杀出一条血路。片刻工夫,已有四人倒地。他多么希望束缚之力突然消失,任由乞丐们夺走女人的生命。
他冲到半路,人群中忽然发生了爆炸。一时间热浪翻滚,汹涌的火焰在人群之中烧出了一个大洞,人们吓得慌忙后退。浓烟四溢,到处都是惨叫和呼号。
弗伦提斯挤进茫然不知所措的人群,发现女人跪在地上,如他所料,鲜血流遍全身,因为使用了偷来的天赋,也因为方才遭受的暴打。她满脸是血,怨愤交加。在她身后,迪梅拉的尸体倒在地上,四肢扭曲,衣服和皮肉烧得焦黑。弗伦提斯一把将女人拉起来,两人逃之夭夭。
弗伦提斯当年特别熟悉下水道,那儿是最好的藏身处,还可以借此在瓦林斯堡的街道底下快速穿梭。后来,他又通过堆满污物的下水道,帮助维林拿下了尼莱什城。目前他们所在的下水道是最干净的,宽敞无比,砖块砌得整整齐齐,还有可供歇息的平台。不过里面的恶臭,仍与记忆中一模一样。
逃到空旷的野外无异于自杀,南岸戍卫军肯定在四处搜捕他们,所以他依着混迹街头的本能,把女人拉进了下水道。他们顺着水流的方向来到港口,静待暮色降临,借着夜晚的潮汐游出去。
“一百七十二年啊。”女人望向他,渴望得到回应。束缚之力放松了,他可以自由说话。
她需要安慰,弗伦提斯心想。为她刺杀失败寻求慰藉。女人心智错乱的程度,一而再、再而三地突破他的预期。
“两者之间是有区别的。”他说。
女人困惑地摇了摇头,摆摆手,示意他接着说。
几周以来,弗伦提斯第一次展露笑容:“饥饿的乞丐和吃饱的奴隶。”
《沙丘》六部曲合集
《波西杰克逊》系列合集
《猎魔人》合集
看到弗伦提斯,她笑了,眼里满是感激:“我知道你不会丢下我,爱人。”
弗伦提斯一言不发地瞪着她,惟愿对方看到自己眼里的恨意。
女人掀开盖在身上的斗篷,伸了个懒腰,活动着手脚。她比先前瘦多了,但身子依然柔软且结实……仍是那么漂亮。为此,弗伦提斯的恨意更深了。
“噢,别生气,”她呻吟了一声,说道,“杀他们是必要的。对盟友如此,对我们也一样。到时候你自然会明白。”
她看到浸透污血的衣服,面露不悦之色,但还是毫不犹豫地换上那身黑衣黑裤。“我们还有吃的吗?”
他近来只弄到了一条岩蛇,是昨天抓住的,已经剥了皮,切成段。他把蛇肉挂起来,用小火慢慢熏烤,发现味道出奇的好。
女人津津有味地吃着剩下的蛇肉,一边细嚼慢咽,一边满足地直哼哼。“你这小子真令人惊喜不断,”吃完后,她的两片嘴皮油光锃亮,“当丈夫是再好不过了。”
趁着天气还没有热到完全无法赶路,他们朝着东北方向出发了。岩石堆里有个积满雨水的浅坑,为他们提供了充足的水源,不过这几天缺少食物,旅行仍旧相当辛苦。经历一天半的艰难跋涉,他们终于穿越灌木丛,看到了海岸。女人判断,他们目前位于阿尔比拉北边二十英里外。
“简奈利斯的码头在北边,半天路程,”她说,“我们要偷点东西了,现在我们简直就是乞丐,穿得太破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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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结束了在瓦林斯堡街头当扒手的生活,弗伦提斯就再没偷过值钱的东西了。虽说后来在宗会里,偷窃是受到鼓励的行为,但那与偷窃钱财根本不沾边。如今看来,少时的技术并未完全生疏,他在简奈利斯的街上晃荡了几个钟头,就搞到了两个鼓囊囊的钱袋和一大包珠宝,足够他们买新衣服,以及在上等旅店订一间好房。他们又一次扮演夫妻,新婚燕尔,恩爱有加,打算坐船到北方港口探亲访友。旅店老板推荐的是一艘商船,次日清晨前往玛贝里斯。“我原以为动静会很大。”当晚,女人躺在他身边若有所思地说。女人这回要得没那么激烈,而且头一次亲吻了他,似有假戏真做的企图。束缚之力强迫他予以配合,把浑身战栗的女人拥在怀中,不断亲吻爱抚。完事后,他们的腿仍然纠缠在一起,女人的指头来回摩挲他结实的腹肌。
“‘希望’的遗孀和儿子,死得那么惊天动地,”她说,“居然没人提起这事。”
弗伦提斯怀念发痒的感觉,希望重温那种美妙的痛苦,从而自由地支配身体,成为救人者而不是杀人犯。他尽量不去回想事情的真相。为了掩盖前次任务的执行情况,他唤醒了那些残酷的记忆,沉浸在内疚与绝望之中。农场工,旅店老板,从床上坐起来盯着他的小男孩……
“或许是皇帝封锁了消息,”她琢磨着,“以免造成民众恐慌。先是‘希望’死了,现在又出了这样的事,恰巧在他打算宣布新皇储的时候。皇储可不是谁都可以当的,结果这个婊子死了。”她咯咯一笑,察觉到了弗伦提斯的惊讶。“我没告诉你实话,亲爱的。名单上的人不是孩子,而是他的母亲。杀那孩子,只是教训一下你。没错,她才是目标,必须划掉的是她的名字,艾梅伦·奈萨·厄勒斯,皇帝钦定的新的‘希望’,阿尔比兰帝国未来的女皇。”女人把头靠在他肩膀上,睡意袭来,说话声随之越来越轻,“他再选谁都没关系了,一切希望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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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玛贝里斯的航行花了八天时间,在船员面前,两人始终扮演着恩爱小夫妻的角色。这帮水手特别喜欢对他们开些低俗的玩笑,尤其是不问自答地建议弗伦提斯如何履行丈夫的职责,不过他不太懂阿尔比兰语,只能尴尬地笑笑。每到晚上,两人在舱房里办完了事,他可以使用仅有的一点点自由,摸索曾经发痒的伤疤。伤疤的变化是确定无疑的,光滑的手感越发明显,而且面积似乎也有所增加,可就是不痒,再没有突然迸发的痛感。快快生长吧,他一次次祈求,同时藏起内心的挫败感,唯恐女人察觉。商船借着清晨的潮汐,停靠在玛贝里斯的港口,告别的时候,水手们又闹哄哄地拿他们好一顿取笑,最后才放他们走下踏板。“好了。”女人望向码头前方的玛贝里斯城,“该去找些人渣了。”
与所有的港口城市一样,玛贝里斯也有那种聪明人避而远之的街区。在瓦林斯堡,整个西区都不要涉足,而在这儿就小多了,只是环绕仓库区的一条窄街,里头的门廊一个紧挨一个。他们一路走过,破裂的门廊和斑驳而焦黑的墙壁,无不清晰地刻下了疆国禁卫军占领过的痕迹。喧嚣的码头上人来人往,证明玛贝里斯在战后恢复了许多元气,但在最贫困的角落里,依然留有战火肆虐的伤疤。
“听说城破之后,上千个女人遭到强暴,”女人说话的时候,他们正走过一间空荡荡的房屋,不知曾是谁的安家之所,“很多人受辱后被割了喉咙。你们就是这样庆祝胜利的吗?”
我当时又不在。他本想说,但没有出声。是否在场,无关紧要。不管是谁,只要参加过雅努斯发起的战争,灵魂都受到了污染。
“啊,为他人的罪行而内疚。”女人冲他摇起手指,“没有意义,爱人,毫无意义。”
他们在最阴森的巷子里找了家酒馆,女人亮出钱袋子,要了瓶红酒,然后坐在一张朝门的桌旁等待。没过多久,几个衣衫破旧、不修边幅的老主顾陆陆续续起身离开了,酒馆里只剩下他们俩和一个坐在隔间里的男人。那人叼着烟斗,青烟在黑暗中飘荡。
“找坐在那种地方的人总是没错的,”女人笑靥如花,向隔间里的人遥遥举杯,“他有一双善于发现机会的眼睛。”
男人又抽了一口烟斗,然后站起身,踱着步子向他们走来。他个头矮小,身材精瘦,模样酷似打手,一脸阴郁的笑容,露出来的牙齿明显缺了几颗。弗伦提斯判断此人来自北方,可他操阿尔比兰语跟女人说话。
“我说疆国语,”她应道,“另外,我不需要五叶,多谢。”
那人一歪脑袋:“啊,这么说你是要红花了。”他口音很重,听起来耳熟,是尼塞尔人。他拉过一把椅子在桌边坐下,自顾自地倒了一杯酒。“有的,但价钱不便宜。这儿不比疆国。皇帝认为红花非常邪恶。”
“我们没打算买这种……消遣的玩意儿。”她神秘兮兮地四下张望一阵,压低声音说:“我们要去疆国。”
瘦子靠着椅背,乐得直哼哼。“祝你们好运。阿尔比兰的船不能再停靠在那边了。你们大概也听说了。没错,打仗嘛,总有这种小问题。”
女人凑近了,轻柔而坚定地说:“我听说可以……雇到别的船。不受皇帝控制的船。”
他收敛了笑意,眯起眼睛:“陌生人讲这种话,胆子很大啊。”
“我知道。”她说话极轻,几近耳语。“我们要离开这儿。我丈夫……”她示意弗伦提斯,“他是疆国人,我们是战前认识的。那时候可没这么麻烦,我们的结合得到了我父母的祝福,但是现在……”她露出悲伤的表情。“战争爆发后,我们的日子就不好过了,处处躲避家人和邻居。也许去了疆国,情况会好些。”
瘦子扬起眉毛,久久地审视着弗伦提斯:“来自疆国?具体是哪里?”
“瓦林斯堡。”
“啊,确实是那儿的口音。因为什么来了帝国?你看起来像当兵的,不像商人。”
“是水手,”他说,“在街上混不下去,就去当了船侍小弟。不跑路不行了。”
“为啥混不下去?”
“独眼。”
“啊。”瘦子喝干了酒,“这名字我听过。你应该知道他几年前死了吧?”
“知道。我可没哭。”
他的嘴角掠过隐隐的笑意:“我可以告诉你们一两个名字。不过得花钱。”
“我们有钱。”女人接过话,然后掏出鼓囊囊的钱袋给他看。
他摸了摸下巴,仔仔细细地思考了一会儿,点点头:“在这儿等着。九点敲钟时我会回来。”
女人目送他离开,又回过头,扬起眉毛瞧着弗伦提斯:“独眼?”
他喝了一口酒,没说话,但束缚之力迫使他回答。“我的伤疤,”他强忍疼痛,嘶声说道,“就是他给了我这些伤疤。我的兄弟因此杀死了他。”
“这么说,”她喃喃道,束缚之力稍有放松,“你曾经属于过一个信使。”她语气沉重,看来并不喜欢这一事实。与神庙那次一样,她审视弗伦提斯的目光是那般强烈,不过这次未再施加折磨。片刻过后,女人眨了眨眼,摇了摇头,拍着他的手说:“原谅我的疑心,爱人。几百年了,我学到的教训是凡事小心为妙。”
她起身离桌,整了整藏在斗篷底下的短剑。“我们最好换个地方等我们的恩人。”
***
他们爬上一间屋子的房顶,从这儿可以俯视小巷内的情形。距离九点敲钟还有很长时间,瘦子就回来了,带着四个膀大腰圆的汉子。他们匆匆钻进酒馆,很快就又走了出来。四人之中块头最大的壮汉恶狠狠地教训起瘦子,嘴里骂骂咧咧的,一记重拳打在他胸前。“一个都不杀,”女人耳语道,“别把酒馆那人打晕了。”
根据弗伦提斯的经验,块头越大、越好斗,战斗力就越弱。那些彪形大汉,尤其是受人指使干坏事的,往往擅长吓唬人,而非实战。因此对方没能躲开他的拳头完全在意料之中,只听那人的下颌“咔嚓”一响,身子轰然坠地。另一个块头更大的同伙目瞪口呆,也没能躲开他的飞踢,脑袋重重地挨了一下。第三个家伙是四人当中块头最小的,他企图拔出刀子,女人一拳打中了他耳后的经脉。第四个反应最快,操起棒子挥打女人,她沉身躲过,一脚踢碎了对方的髌骨,又一拳打中太阳穴,结束了战斗。
她拔出短剑,冲向那个瘦子。此时,那人正瑟瑟发抖地靠着墙,举起双手,不敢抬眼看他们。女人用剑尖挑起他的下巴,逼他仰起头来。“现在就把名字给我们。”
***
“你们这是玩的哪一出?”走私贩低下头,一脸嫌弃地看着遍体鳞伤、满身血污的瘦子,眼神却饶富兴味。经过一番“劝说”,瘦子带着他们,来到一间貌似只有茶叶箱子的仓库。在一面不是墙壁的墙壁后头,走私贩和几个水手正扔骰子玩。此人虎背熊腰,说话带有梅迪尼安口音,军刀搁在一旁,触手可及。他的同伙也都佩有刀剑。“以儆效尤。”女人说着,扔给走私贩一个鼓囊囊的钱袋,“这是不遵守约定的下场。”
走私贩掂了掂钱袋,照着瘦子的后背就是一脚。“这家伙带了四个人过去,他们人呢?”
“他们困了。”女人又拿出一个钱袋,以及弗伦提斯偷来的一大把宝石手镯,“等我们到疆国后,全都归你。这家伙说你有办法躲开国王的税收官。只当我们是加到船上的货物吧。”
走私贩把刚刚赚到的钱放进口袋,挥手召来两名手下,又冲那瘦子一点头。他们将其拉起来,拖到仓库深处的黑暗之中。“我很高兴和你们做生意,可他不该说出我的名字。”
“我已经忘了。”女人向他保证。
***
走私贩的船只比弗伦提斯儿时记忆中的河上驳船大一点点,不过船体更深,船帆更高。除开船长,只有十个船员,全都默不作声地认真干活儿,没人像商船上的水手那样开些下流的玩笑。对方指给他们靠近船头的一小块甲板,并说除此外哪儿也不准去。饭菜定时送来,没有一个人跟他们聊天。于是,这次航行可谓沉闷乏味,女人说个不停也没能有所改观。出海第四天,艾瑞尼安海已渡半程,迎接他们的是浓浓的雾气。“我只去过你们疆国一次,”女人说,“肯定有,呃,一百五十年了。占卜师认为,有一个小贵族很可能在几年之内,利用阴谋诡计登上王位。我记得杀他相当简单,那人就是一头猪,压根经不起撩拨,我只用扮演妓女就行。当然,不等他摸到我,我就杀了他。对准胸膛正中,一拳完事,这招我花了好些年才精通。奇怪的是,几十年后雅努斯崛起时,盟友并没有下令杀死他。看来你们的疯王正合我们的计划。”
第七天傍晚,雾气逐渐淡去,船首左舷几英里外的海面上,露出了一片黑乎乎的陆地,那是疆国的南海岸。船长下令改变航向,小船向西驶去。弗伦提斯死死地盯着雾气迷蒙的海岸,终于看见了熟悉的地标——小小的港湾里,挺立着一根无所依靠的石柱子。
“看到什么有趣的了吗?”女人感觉到了他的异样。
“乌拉崖的老人柱。”他说。
“什么意思?”
“我们在南塔东边三十里处。”
“可以在这里登陆吗?”
奔狼赶赴南塔集合之前,曾沿着这条海岸追捕走私贩,忙活了好几个月。他很清楚,老人柱周围的海峡太窄,不适合普通的船只通行,但走私者的小船不在话下。他点点头。
“你先对付船长,”她说着,走向通往底舱的楼梯,“我负责甲板底下。”
尽管船长性情残酷,体格健硕,但打起来根本不堪一击,只用军刀勉强挡了一下,就被短剑刺穿了胸膛,一命呜呼。大副比较难缠,挥舞着船钩撑了几秒钟,一边高声呼喊船员来帮忙,一边用弗伦提斯听不懂的语言咒骂。骂归骂,胆大归胆大,最终也不能改变他的命运。他拼命反抗,但还是死了,所有的船员也都死了。
***
“为什么这里叫乌拉崖?”女人问。他们正站在断崖上俯瞰港湾,小筏子就丢在底下满是卵石的海滩上。越过老人柱之后,走私者的船径直驶向断崖下方的岩壁,女人早已将舵柄牢牢固定在了合适的位置。“从来没问过。”这是谎话,但弗伦提斯不介意她是否有所察觉。凯涅斯给他讲过这个故事,小港湾的名字是为纪念一个女人,因为她的丈夫受国王的征召出海作战——至于是哪朝哪代的国王,早已为历史所遗忘——她害了相思病。每天她都攀上险峻的老人柱,站在最高处眺望丈夫回家的身影。几周过去了,几个月过去了,无论风霜雨雪,她日日如此,从不懈怠。终于有一天,丈夫坐的船出现了,当她看见丈夫站在船头挥手,便纵身跃下老人柱,摔死在底下的礁石上。因为丈夫出海前曾不忠于她,她要丈夫亲眼看着她死掉。
他们目送那艘小船载着死去的船员冲向岩壁,“哗啦”一声巨响,船体四分五裂,桅杆倾斜,扯着随风抖动的船帆没入海水。他们走的时候,小船已沉了一半。夜幕迅速降临,海风强劲而冰冷,刺痛了他们的脸庞。
“南塔有人认识你吗?”女人问。
这一次他据实以答:“我认为没人还记得我。”当年国王集结大军准备侵略帝国,军中有维林·艾尔·索纳,谁还会记得第六宗的其他兄弟?弗伦提斯怀念与维林共度的岁月,但只要站在他身边,就明白无人问津的滋味。
他们整夜赶路,向南塔前行,女人不愿在发生海难的地方多作停留,因为不久就会吸引人来打捞。当太阳升到镇子的屋顶上,他们才放慢了脚步。南塔四面全是城墙,相比起周围的房屋,它可谓鹤立鸡群,名副其实,宛如一杆带有锯齿的长枪直插清晨的天空。他们从西门进城,仍扮演一对夫妻。看样子女人已经不再使用别的身份进行伪装,弗伦提斯估摸着她已经假戏真做了。
城门处的卫兵仔细搜过他们全身,没有发现武器,因为他们把剑藏在一英里外的草堆里,只带了足够进城花销的钱。其中一名卫兵盘问起女人奇怪的口音,弗伦提斯说她来自北疆,卫兵便没再说什么了。卫兵放他们进了城,同时严厉地警告他们,城内不许游荡,如果晚上十点尚未找到住处,就必须离城。
六年前,弗伦提斯从南塔启程时,还记得当年码头的喧嚣和繁忙,到处都是满载军队、准备横穿艾瑞尼安海的船只。如今这儿安静了许多,街道上也没有他记忆中货物满仓的马车和小贩,底下的港口最多泊着十几艘船。没有丝绸,没有香料,集市里也没有了各种各样的色彩和气味。雅努斯害我们失去的不只是鲜血和生命。
他们在高塔不远处找了一家旅店吃饭,上菜的是个胖女人,老是热情洋溢地围着他们忙活,此时也没有别的客人需要招呼。“你说北疆啊?”她唾沫横飞地和女人闲谈,“离家很远啊,亲爱的。”
女人紧握着弗伦提斯的手,指头爱怜地抚过他的手背。“只要他开口,走到天涯海角我也情愿。”
“哎哟,你们俩好甜蜜哦。为了我那个冤家,我最多从房间这头走到那头。”他们深情感人的故事,换来了免费赠送的苹果派,房费也打了折扣。
那晚女人没有要他,只是一动不动地坐在床上,默然无语。他则站在窗前观察街上的情况。她的眼神格外警惕,那种紧张感前所未见。她对接下来的事没有把握,弗伦提斯心想。
女人看出来了,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但没有使用束缚之力惩罚他。如今女人很少伤害他,自从玛贝里斯酒馆那次过后,就再也没有那么凶巴巴地审视过他了。她认为我已经完全属于她了,弗伦提斯猜测。就像一条狗饱受鞭笞之苦,已经惟命是从。他又一次摸索着伤疤,感觉那光滑的皮肤已经愈合,破坏了那些图案。他竭力按捺住内心的狂喜,默不作声地祈求道:“快生长吧!”
月亮攀上树梢之时,一条影子掠过鹅卵石街道,影子的主人从容不迫地行来,却看不清其样貌。弗伦提斯转身望向房门,女人则站了起来。他终于想起两人如今身无寸铁,不知道是意外还是有心这样安排。
门外传来轻轻的叩门声。女人朝弗伦提斯点点头,示意他去开门。站在门口的男人与弗伦提斯身材相当,不过至少大上十多岁,容貌英俊,棱角分明,一头黑发梳到脑后,露出光滑的前额。他身着朴素的衣裤,结实的靴子,从磨损程度来看,走了不少路。和他们一样,此人没带武器,但弗伦提斯轻而易举地看出对方是战士——从他双肩摆放的姿态,还有一眼将屋内情形尽收眼底的习惯。那双绿眼睛先打量了一番弗伦提斯,又盯着女人看,立刻辨别出了谁才是最危险的人物。
“请进。”女人说。
男人缓步走进房内,足足与女人保持了两臂之遥,然后站在了窗前。
“他怕我们,爱人。”弗伦提斯关门的时候,女人说道。
那人俊朗的面庞掠过一丝怒气。“我天不怕地不怕,只怕失去圣父之爱。”他接受过良好的语言教育,但显然带有库姆布莱口音。
女人嫌恶地叹了口气,语气却不带一丝嘲弄:“你有名字吗?”
“我的名字只有圣父知道。”
弗伦提斯听过这套说辞,那时他们在尼塞尔追捕一帮拐带小孩的狂信徒。这帮人的头领是一个牧师,他因为宣扬异端邪说遭到世界之父的教会的驱逐,但他自认为还是牧师,狂妄地叫喊着祈祷之词,直到邓透斯一箭射中他的眼睛。
女人感知到他在回忆往事,便扭过头,扬起眉毛瞧着他。“他是牧师,”他对女人说,“他们加入教会时弃用了父母所给的名字。教会给他们起了新的名字,只有他们的神和教会才知道。”
女人鄙夷地撇了撇嘴角,然后强颜欢笑地对牧师说:“我想已经有人对你许诺过了吧,只要你帮我们,好处绝对不少。”
“没有许诺什么。”男人激动得面红耳赤,“只是证明了一样:你为世界之父办事。难道不是吗?”
弗伦提斯看见女人正强忍笑意。“当然了。我只是试探一下你,请原谅。不过凡事小心为妙嘛。怎么说呢,世界之父的仆从有很多敌人。”
“面貌各不相同。”牧师轻声低语。
“我听说你有情报,”女人接着说,“关于艾尔·索纳的下落。”
“一个月前他出现在瓦林斯堡。异教徒国王派他去北疆担任守塔大臣。”
“按我的理解,其中必然有诈。即使不是致命的打击,也可能造成重大伤害。”
“是的。结果确实……出乎意料。”
“每次都与他有关。”
“这一步已经迈出了。北疆不算远。”他拿出一个小皮包,放到床上,又退回原位。
女人拿起皮包,翻开看了看里面。“名单的事办完了,”她说,“我还要去瓦林斯堡见个人。”
“还要增加一个名字。尽管这个任务在我能力范围内,但信使坚持留给你去办。南海岸的守塔大臣养了一帮家丁,不是省油的灯,但总有下手的机会。”
女人从皮包里抽出一张纸片,是一幅黑底白焰的版画。弗伦提斯非常熟悉,奔狼所追捕的狂信徒在杀害信徒的父母、抢走他们的孩子后,就用这样的东西玷污信徒的家:所谓圣父之爱的净火。
“我奉命转告你,仅仅封地领主是不够的,”女人说,“妓女也必须死。”
牧师的双目精光暴射,满怀敌意地打量了她一番,然后理直气壮地沉声说道:“所有的妓女都必须死。”
她身子一晃,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出现在牧师面前,双手张开犹如鹰爪,两人的脸相距不过数寸之遥。
牧师下意识地退了一步,才稳住身形。
“等下次见面,”她说,“或许我会安排你见见那个让你五体投地的神。”
牧师的目光在他们俩之间来回跳跃,弗伦提斯对他们俩所表露出的危险程度有所察觉:一人狂怒,一人沉静。牧师不知道我们是谁。他心想,也不知道这场交易背后的真相。
牧师沉默地走出门,没再说一句话。
“去宰了楼下的母猪,”女人下令,“我们留给她的印象太深了。”
***
“你们疆国真是个疯狂的地方。”次日早上,女人一边说,一边看着南海岸的守塔大臣及其夫人给穷人布施。他们身边只有两名南岸戍卫军的士兵,乞丐却难以计数,从高塔的大门一直排了出去。“在倭拉,”她接着说,“没人挨饿,挨饿的奴隶没有用。如果自由民太懒了,或是缺乏头脑,不能赚钱养活自己,就卖身为奴,为自由民创造财富,他们自己也就不愁饿肚子了。可在你们这儿,所有的人受自由的束缚,自由到饿死,找富人乞讨。真让人恶心。”
这么多乞丐并不常见。他心想,却没说出口。我也曾是其中一员,只是我从不乞讨。
码头边的一条小巷子有两个烂醉如泥的流浪汉,他们穿的破衣服派上了用场。女人和弗伦提斯把这些臭不可闻的衣服披在外面,又往脸上抹了几团泥巴,用破布遮住。胖老板娘的厨房里有两把精钢厨刀,最近才打磨过,他们拿来藏在破衣烂衫底下,没人看得出来。
守塔大臣旁边的桌子上堆着一摞干净衣服,他面带微笑地招呼每一个点头哈腰的可怜人,说着和善的话,挥手回应他们的感谢。他的夫人负责接待孩子,给他们发糖果,如果孩子有母亲,她就领着母子到另一条队伍去,队伍最前头是两个身着灰袍的第五宗兄弟。
生长吧。当他们排在队伍当中,一步一步接近守塔大臣时,他祈求痒感快些出现。可身体没有任何感觉,不仅现在没有,昨晚他拿起枕头捂死睡着的胖女人时也没有。
“你管卫兵,”女人低语道,“做慈善的家伙归我。我最看不起伪君子了。”
快生长吧!
守塔大臣的模样有些眼熟,但弗伦提斯怎么也想不起他的名字。是不是在打仗时见过?是不是哪个疆国之剑躲过了战场屠杀,回到家乡升官晋爵,转而大做慈善?问候那些可怜人的时候,他并非敷衍了事、说些冠冕堂皇的场面话,笑容也不虚伪,他甚至能喊出某些人的名字。“阿克尔!你的腿怎么样了?……迪梅拉,你应该戒酒了吧?”
生长吧!
他的手伸到破衣服里,抓住厨刀的檀香木柄。
“啊,新人,”当他们来到最前头,守塔大臣笑道,“欢迎新朋友们。我怎么称呼你?”
快生长吧!
“汉提斯·穆斯托尔!”女人大声说道,周围的人全都能听见。
守塔大臣皱起眉头:“我不……”
女人的第一击故意没有取他的性命,就是希望震慑住周围的穷人——这既是刺杀,也是做戏。刀子扎进守塔大臣的肩膀,他大吃一惊,痛得倒抽一口气,女人抽出刀子高喊:“以真刃的名义!”然后挥刀再刺。这一次,刀锋直取心脏。危急之中,这位显然在军中服过役的守塔大臣抬起胳膊,及时挡住这一刀,刀刃深深地砍进了前臂。
两名卫兵很快回过神,平举战戟冲了过来,弗伦提斯的厨刀疾射而出,正插中前面那人胸甲和脖子之间的缝隙,对方仰面翻倒。弗伦提斯大跨两步,抓起地上的战戟,扫向第二名卫兵的头顶。不过那人迅速闪开,凭借丰富的经验撩起战戟,反戈一击,差点刺穿了弗伦提斯的大腿。他侧步躲开突刺,手中战戟顺势扫向卫兵的双腿,对方当即倒地不起。
身后忽然传来一声大喊,他扭头看见女人杀向守塔大臣。守塔大臣已然转过身,吃力地迈动双腿,企图逃离现场,身上的两处伤口都在汩汩流血。
“去死吧,异教徒!”女人尖叫着举起刀,“这就是与圣父为敌的下——”
一双瘦弱的胳膊突然抱住她,把她往后拉。是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染上酒瘾的女人,守塔大臣知道她的名字——迪梅拉。
女人猛一仰头,撞上迪梅拉的脸,对方崩掉了几颗牙齿,满嘴鲜血淋漓。女乞丐惨号一声,却并不松手。这时有好几双手伸出来,抓住刺杀守塔大臣的女人,一个老头抱住她的双腿,一个瘸子挥舞拐杖打中她的肚子,人越来越多,最后衣衫褴褛、邋遢不堪的人群完全淹没了她。
快啊!弗伦提斯内心祈祷。快死吧!
然而束缚之力汹涌澎湃,前所未有的强烈。帮她!
他照着卫兵的铁皮脑袋狠狠一踢,然后冲向围殴女人的穷苦百姓,战戟挥舞如风,左劈右砍,企图杀出一条血路。片刻工夫,已有四人倒地。他多么希望束缚之力突然消失,任由乞丐们夺走女人的生命。
他冲到半路,人群中忽然发生了爆炸。一时间热浪翻滚,汹涌的火焰在人群之中烧出了一个大洞,人们吓得慌忙后退。浓烟四溢,到处都是惨叫和呼号。
弗伦提斯挤进茫然不知所措的人群,发现女人跪在地上,如他所料,鲜血流遍全身,因为使用了偷来的天赋,也因为方才遭受的暴打。她满脸是血,怨愤交加。在她身后,迪梅拉的尸体倒在地上,四肢扭曲,衣服和皮肉烧得焦黑。弗伦提斯一把将女人拉起来,两人逃之夭夭。
***
“一百七十二年了,”她若有所思地说,尽管话语轻柔,眼里却怒气未消,“距离上一次失败已经有这么多年了,爱人。”弗伦提斯当年特别熟悉下水道,那儿是最好的藏身处,还可以借此在瓦林斯堡的街道底下快速穿梭。后来,他又通过堆满污物的下水道,帮助维林拿下了尼莱什城。目前他们所在的下水道是最干净的,宽敞无比,砖块砌得整整齐齐,还有可供歇息的平台。不过里面的恶臭,仍与记忆中一模一样。
逃到空旷的野外无异于自杀,南岸戍卫军肯定在四处搜捕他们,所以他依着混迹街头的本能,把女人拉进了下水道。他们顺着水流的方向来到港口,静待暮色降临,借着夜晚的潮汐游出去。
“一百七十二年啊。”女人望向他,渴望得到回应。束缚之力放松了,他可以自由说话。
她需要安慰,弗伦提斯心想。为她刺杀失败寻求慰藉。女人心智错乱的程度,一而再、再而三地突破他的预期。
“两者之间是有区别的。”他说。
女人困惑地摇了摇头,摆摆手,示意他接着说。
几周以来,弗伦提斯第一次展露笑容:“饥饿的乞丐和吃饱的奴隶。”